社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计划范例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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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计划【第一篇】
9月9日下午,凤阳县召开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多部门协调会议。县委政法委、县卫健委、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残联、司法局、教体局、融媒体中心、疾控中心、妇计中心、两家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等单位的分管负责人及联络员出席会议。
会上,县卫健委对凤阳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县疾控中心对《中共凤阳县委办公室凤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凤阳县开展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印发凤阳县2020年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进行了详细解读。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就试点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细致地分析讨论,并提出了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为下一步工作推进理清了思路。会议还对下一步试点工作开展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一是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是一项系统、复杂的综合性工作,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配合,对照任务分解表,认真落实部门职责,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与试点工作办公室及时对接,报送信息。三是加强督导评估,县委政法委、卫健委将适时组织开展督导,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进一步夯实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根基,扎扎实实把工作做好、做出成效,造福凤阳人民。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突出亮点,打造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凤阳特色。
社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计划【第二篇】
1强化组织保障。成立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召开工作会议,研判工作推进情况,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确保试点工作高质量推进。截至目前,累计召开培训会议5次、部门协调会议4次、工作调度会议3次。
2开展社会活动。采取播放宣传视频、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心理健康课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自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全县共计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活动40余次,分发宣传资料3万余份,各心理咨询室接待来访咨询群众430余人次。
3关注重点人群。组织专业医师深入中小学校、企事业单位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讲授常见心理健康知识,剖析相关易感心理情绪问题。对中小学校60余名师生进行个体心理测评,了解心理精神状况,针对性进行心理疏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先后7次组织专业医师深入到病例辖区居民家中和集中医学隔离点,为居民、医学观察人员、密切接触者等开展个体心理访谈和心理疏导。
4进行科学调查。结合全县工作实际制定精神卫生流行病学调查方案,统筹有关部门和乡镇力量,随机抽取部分村或居委会作为调查点,每个调查点抽取一定住户,每户抽取1名常住居民,对其进行一般情况调查、心理卫生知识水平和精神障碍筛查等问卷调查,以掌握全县各种精神障碍的患病率、精神卫生服务费用和精神卫生知识知晓率等情况。截至目前,全县共调查1503名常住居民。
社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计划【第三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的要求,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贺兰,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实施健康贺兰战略,促进民众身心健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银川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1年底,贺兰县逐步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社会治理体系、精神文明建设,融入平安贺兰、健康贺兰建设。搭建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将心理健康服务作为健康细胞工程(健康社区、健康学校、健康企业、健康家庭)和基层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健康贺兰评价指标体系。全县基本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因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导致的极端案(事)件明显下降。具体工作指标包括:
(一)依托村(社区)综治中心等场所,规范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为村(社区)群众提供心理健康服务。以村(社区)为单位,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建成率达80%以上。(牵头部门政法委)
(二)中小学100%设立心理辅导室,并配备专职或兼职教师,有条件的学校创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中等院校依据中小学标准建立)。学校心理咨询室建成率达到100%。
(三)各党政机关和厂矿、企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等通过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或购买服务等形式,为员工提供方便、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务。全县建成不少于8个示范心理咨询室。
(四)逐步在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开展心理健康服务,鼓励和引导医疗机构培养或引进心理健康服务专业人才,100%精神专科医院设立心理门诊,60%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心理咨询中心或开设心理门诊。
(五)建立规范的社会心理服务示范基地,开展规范的专业培训,规范发展社会心理服务机构行业组织,开展行业规范、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促进心理服务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行业监管覆盖率达100%。培育发展一批社会心理服务专业机构,为大众提供专业化、规范化的心理健康服务。支持社会心理服务专业机构人才培训和培养,建成1个规范化社会心理服务专业机构。
(六)建立健全心理危机干预队伍,成立1支覆盖全县的心理危机干预团队,积极与自治区宁安医院、银川市精益达戒毒医院有限公司对接,纳入 24小时公益心理援助平台。
(七)加强精神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精神执业(助理)医师数量,10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专兼职精防人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50%以上居家患者及家属提供心理疏导服务。
(八)严重精神障碍在册患者规范管理率、在册患者治疗率、精神分裂症治疗率达到80%以上。
(九)鼓励和支持心理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构建心理人才服务平台,强化心理服务人才的实践技能培训,提升心理服务人才队伍数量和质量,全县每10万人口心理服务社会专业人员达到25人。
(十)依托现有资源,探索建立与完善精神障碍患者康复服务体系。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按照覆盖率30%的要求,开办多种形式的社区康复机构,形成医院-社区相衔接、康复机构与社区管理相结合的专业康复服务模式,吸引专业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参与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在所有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中,必须开设康复科(室)。使居家患者在社区参与康复率达到6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50%以上居家患者及家属提供心理疏导服务。
(十一)充分利用老年活动中心、妇女之家、儿童之家、残疾人康复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为空巢、丧偶、失独、留守老年人,孕产期、更年期和遭受意外伤害妇女,流动、留守和困境儿童、孤儿,残疾人及其家属等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解、家庭关系调适等心理健康服务。特殊人群个性化心理疏导覆盖率达到60%以上。
(十二)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宣传,组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家庭服务活动,持续提升公众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在校学生、城市居民、农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85%、85%、70%、50%以上。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预防为主原则。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全面普及和传播心理健康知识,强化心理健康自我管理意识,加强人文关怀和生命教育,消除对心理问题的偏见与歧视,最大限度消解社会戾气,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有效防范化解管控个人极端事件风险。
(二)坚持突出重点原则。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对心理健康服务工作的领导责任,加强部门协调配合,重点在建体系、带队伍、优服务、强宣传上下功夫,不断建立健全我县社会心理服务网络。
(三)坚持问题导向原则。针对日益凸显的民众心理健康问题,加大心理健康问题基础性研究,做好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疾病科普工作,规范发展心理治疗、心理咨询等心理健康服务。
(四)坚持注重实效原则。从我县实际出发,坚持满足群众当前需求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全民心理健康素养提高和个体心理疏导相结合,满足不同群体心理健康服务的多层次需求,促进心理健康服务科学、规范、有序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搭建基层心理服务平台。由县委政法委负责,在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规范设置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社会心理需求。充分发挥综治信息系统平台优势,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电子档案,开展社会心态预测预警,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掌握有心理问题的高危人群及突发事件的苗头。在村(社区)党组织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对居民摸排各类心理问题,及时疏导化解。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安排符合心理健康服务要求的场所,为有需求的居民提供健康教育、答疑释惑、心理咨询等服务。
(二)开展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充分利用老年活动中心、妇女之家、儿童之家、残疾人康复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为空巢、丧偶、失独、留守老年人,孕产期、更年期和遭受意外伤害妇女,流动、留守和困境儿童、孤儿,残疾人及其家属等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解、家庭关系调适等心理健康服务。
(三)开展特殊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县委政法委、卫生健康、民政、公安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基层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结合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完善流浪乞讨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和自愿戒毒人员等特殊人群心理沟通机制,做好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人群及性格偏执人员的心理疏导和干预。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帮扶体系,加强人文关怀,促进社会融入,对有劳动能力者积极提供就业引导,提升其适应环境、重返社会的能力。
(四)健全完善教育系统心理服务网络。教育部门进一步加强各类学校心理健康服务机构的建设力度。
1.中小学校设立心理辅导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养学生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促进学生身心可持续发展,积极创建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中职学校等依据中小学标准)。
2.学前教育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开展以学前儿童家长为主的育儿心理健康教育,及时发现学前儿童心理健康问题。
3.教育主管部门要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本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现有经费渠道,为教师和学生提供发展性心理辅导和心理支持。
4.各类学校要建立以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核心,以班主任和兼职教师为骨干,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融入适合学生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内容。要密切与村(社区)联动,及时了解遭受欺凌、校园暴力、家庭暴力、性侵犯以及沾染毒品等学生情况,并提供心理创伤干预。要创新和完善心理健康服务提供方式,通过“校社合作”引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或心理服务机构,为师生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心理健康服务。要定期对教师开展心理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师心理疏导工作。
(五)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文明办协调各相关部门,设立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辅导中心,依托条件较好的心理咨询站点,整合区域内心理健康服务资源,面向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与专业的心理咨询服务,对村(社区)、学校等基层心理咨询站点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成长辅导中心建设纳入文明城市建设测评考核范围。
(六)健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心理服务网络。鼓励规模较大、职工较多的党政机关和厂矿、企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等依托本单位党团、工会、人力资源部门、卫生室,设立心理辅导室,建立心理健康服务团队,通过定期举办培训班、大讲堂等多种形式,对员工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心理健康知识;规模较小企业和单位可通过购买专业机构服务的形式,对员工提供心理健康服务。要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举办职场人际关系、情绪调节等方面公益讲座,提升员工心理健康意识,掌握情绪管理、压力管理等自我心理调适方法和抑郁、焦虑等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方法。通过员工心理测评、访谈等方式,及时对有心理问题的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干预,必要时联系专业医疗机构治疗。
(七)建立重点区域心理服务场所。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在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办公室、司法所、社区矫正场所、救助管理站、信访接待场所等设立心理服务场所,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成立危机干预专家组,对系统内人员和工作对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供心理健康评估、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服务。
(八)规范发展社会心理服务机构。政法委、民政、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要探索支持、引导、培育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参与心理健康服务的政策措施,并研究制订管理、规范、监督、评估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的相关措施,促进社会心理服务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发展,为群众提供心理咨询服务,逐步扩大服务覆盖面,并为弱势群体提供公益性服务。社会心理服务机构要加大服务技能和伦理道德的培训,提升对心理行为问题的服务能力和常见精神障碍的识别能力。
(九)提升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整合现有资源,支持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提升心理健康服务能力。通过平安医院创建、等级医院评审等,推动综合医院普遍开设精神(心理)科,对躯体疾病就诊患者提供心理健康评估,为有心理行为问题者提供人文关怀、心理疏导等服务。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要开设心理门诊,为患者提供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相结合的服务。妇幼保健院要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孕前检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青春期保健、更年期保健等工作中。中医医疗机构要开设中医心理等科室,支持中医医师在医疗机构提供中医心理健康诊疗、咨询和干预等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合作,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科普宣传,对辖区居民开展心理健康评估,推广老年痴呆适宜防治技术。各医疗卫生机构要运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拓展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的空间和内容,并通过医疗联合体建设,实现医疗资源上下贯通、信息互通共享,便捷提供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医疗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注重培育医务社会工作者队伍,充分发挥其在医患沟通、心理疏导、社会支持等方面优势,强化医疗服务中的人文关怀。
(十)完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组织。乡镇(街道)基层治理办公室、卫生健康、公安、民政、残联等单位要建立健全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多渠道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报告、随访管理、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心理支持和疏导等服务,依法开展案(事)件处置,使在册患者规范管理率、在册患者治疗率、精神分裂症治疗率均达到80%以上。对病情不稳定的患者,要建立由村(社区)“两委”成员、网格员、精防医生、民警、民政专干、助残员、志愿者等基层人员组成的个案管理团队,对患者实施个案管理。做好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制度的衔接,减轻贫困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十一)完善医疗与康复相结合的全程服务模式。率先落实民政部等4部门《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意见》,按照“病种治疗在医院,康复管理回社区”的原则,完善“民政残联牵头、乡镇(街道)主办、卫生健康提供技术支撑”的社区康复工作机制。建立家属学校(课堂),对患者家属开展护理教育等知识培训,对住院患者家属进行心理安慰、心理辅导;建立绿色通道,患者在社区康复期间病情复发的,可通过社区康复机构向医院快速转诊。
(十二)开展精神障碍人群救助管理。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有奖监护制度,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定点救治救助政策,引导严重精神障碍人群到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规范治疗。通过财政补助、民政救助、残联资助、医疗救助、慈善援助、机构减免等方式,建立健全严重精神障碍救助制度,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住院实行“一站式”服务,个人自付不超过10%,超出部分实行政府兜底。
(十三)建立健全心理援助服务平台。依托自治区心理咨询热线、12320公共卫生公益热线或其他途径,通过热线、网络、APP、公众号等建立提供公益服务的心理援助平台。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宣传、扩大心理援助平台的社会影响力和利用率。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和援助队伍的专业化、系统化建设。在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组织开展个体危机干预和群体危机管理,提供心理援助服务,及时处理急性应激反应,预防和减少极端行为发生。在事件善后和恢复重建过程中,对高危人群持续开展心理援助服务。
(十四)开展心理健康测量筛查评估。规范制定各类心理健康量表,对操作人员规范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加强实践操作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组织专业人员到社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重点人群的心理健康测量、筛查和评估,及早发现有心理障碍或潜在病症的对象,及时作出预警提示并提出干预对策。
(十五)开展心理咨询治疗干预服务。采取心理晤谈、心理辅导、心理咨询、心理治疗和心理干预等个性化干预措施,选择科学性心理干预方法,对心理创伤、心理缺陷、心理障碍等严重心理问题人群开展针对性的心理咨询和治疗干预。
(十六)开展基层心理疏导化解服务。发挥综治信息系统平台优势,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电子档案,开展社会心态预警预测,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掌握有心理问题的高危人群及突发事件的苗头。在村(社区)党组织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心理服务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网格管理员、人民调解员、志愿者等,对居民摸排各类矛盾问题,及时疏导化解。
(十七)发展心理社会服务社会专业队伍。制定鼓励和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参与心理健康服务的政策,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心理学和精神卫生知识的普及教育和培训,提高心理健康领域社会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和职业水平。
(十八)提升心理咨询专业服务队伍。开展心理咨询人员实践操作等方面的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定期开展督导,提高其专业化水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导和支持心理咨询人员为公众和有心理问题的人提供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心理支持、心理教育等服务。
(十九)培育心理治疗专业人才队伍。加快引进心理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和心理治疗师专业培训,提升精神科医师、心理治疗师数量和服务水平;通过临床心理知识继续教育、技能培训、技术指导,提高综合医院全体医务人员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医师对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进行识别和转诊。
(二十)健全社会心理服务行业组织。建立心理健康专业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学校心理咨询中心、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心理健康志愿组织的合作机制,形成连续性的服务链条,实现共同发展。开展行业规范、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促进心理服务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十一)开展心理健康社会志愿服务。由卫健局牵头成立全县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协会,鼓励和引导医务人员、心理教师、心理专业学生等加入心理服务志愿者队伍,广泛招募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并加强心理健康服务技能培训,健全奖励表彰机制,积极开展科普宣传、心理支持和心理疏导等志愿服务。
(二十二)开展突发事件心理援助服务。要积极主动开展心理危机干预服务,重点对经历重大变故、重大灾害、重大危机、重大意外等情况而产生重大心理创伤者,或原有心理轻微异常或心理异常潜质者受内外环境刺激而导致自杀倾向、自杀经历、心理崩溃、心理焦虑等严重心理障碍开展危机干预服务,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和援助队伍的信息化、专业化、系统化建设,突发事件心理援助服务响应及时率100%。
(二十三)开展心理健康知识科普宣传。卫生健康、宣传、网信办、科技局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健全包括传统媒体、新媒体在内的科普宣传网络,运用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互联网(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智慧贺兰、贺兰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等)等,广泛宣传“每个人是自己心理健康第一责任人”“心身同健康”等健康意识和科普知识,在公共场所播放心理健康公益宣传片、心理健康公益广告,各村(社区)健康教育活动室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向群众提供心理健康科普宣传资料。组织志愿者定期参加科普宣传、热线咨询等志愿服务。持续提升公众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
(二十四)组织心理健康知识“五进”活动。针对普通人群组织开展心理疏导、心理保健、心理卫生、心理调适等心理健康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村(社区)“五进”服务活动,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市民(农民)讲习所开展心理健康公益讲座。
(二十五)开设心理健康宣传广播栏目。在县广播电台开设心理健康栏目,依照大众化、通俗化、普及化标准,定期邀请心理健康专家讲述心理健康科普知识,实现线上广播交流互动,搭建一个听众疏解心理困惑、释放内心压力的平台,节目内容突出季节性、时效性、可读性的基本需求。
(二十六)建立心理健康宣传微信公众号。推进“互联网+心理健康”服务模式,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微信公众号,设置健康测评、心理咨询、健康科普、心理FM、线上读书会等栏目,每年推送各类信息不少于300条。同时,根据不同服务人群拓展设立健康微信群3个,提供心理健康知识科普、咨询答疑、互动交流等服务,并定期举办“心理健康沙龙”“健康荧光跑”等线下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场)、各责任部门必须站在对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负责、对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负责的高度,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把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创新社会治理的重点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内容、实现源头治理的重大举措,按照“党委负责、政府主导、共同参与”的总体要求,切实把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摆上重要位置,真抓实干,确保实效。
(二)强化组织实施。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平安贺兰、健康贺兰、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目标管理和综治考评内容。成立贺兰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卫生健康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委政法委、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公安、民政、司法、信访、残联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协调解决试点工作重难点问题。并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各类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纳入贺兰县党校培训。
(三)加大经费保障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补助资金。加大对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财政投入,县财政局要根据国家和银川市配套情况按1:提供配套经费,2019年财政适当予以补助,从2020起年预算资金保障到位,以保证心理健康体系建设宣传、培训、设施建设、政府购买服务等工作顺利推进。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积极开拓公益性服务筹资渠道,探索社会资本投入心理健康服务领域的政策措施,完善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保障政策和激励措施,保障心理健康服务工作有效落实。
(四)加强政策扶持。通过政策引导和项目支持,培育发展医疗机构、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和心理健康志愿组织。县民政、卫生健康、县委政法委等部门根据居民需求,确定适宜社会组织参与的项目,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科普宣传、心理疏导等服务。
(五)注重督导考评。要将试点建设纳入平安贺兰、文明城市、健康贺兰创建中,有效整合和优化资源,形成工作合力。领导小组定期对试点工作进行督导、考评,善于挖掘推广基层创新经验,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完成各项试点工作任务。
社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计划【第四篇】
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是推进新时代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一环。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再次强调:“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不仅是新时代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内容,而且是新时代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手段。
一、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理论意义
虽然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战略论断,但是学术界对“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科学内涵和基本结构尚缺乏一致的认识。理论上的模糊必然导致实践中的偏差。在实践中,政法部门、综治中心和基层社区一直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等同于“心理健康服务体系”或“心理咨询”。因此,要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首先必须从社会心理学视角揭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的理论蕴含和基本结构。
作为社会治理格局的四大体系之一,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具有自身的特殊内涵和社会机制。从社会心理学视角来看,社会是由微观的、具体的个体和宏观的群体构成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应该既包括微观层面的个体社会心理服务,又包括宏观层面的群体社会心理服务。无论是个体社会心理服务,还是群体社会心理服务,其目标都是解决社会心理问题。而社会心理问题的解决必须具备社会心理的监测、引导、化解和危机应急四种常备子系统。社会心理监测系统是指利用心理测验与现代信息技术对个体与群体内在心理活动进行测量与评价,它包括个体心理测验与群体心态监测;社会心理引导系统是指利用社会心理专业技术对个体与群体心理倾向进行符合社会积极价值观念方向的教育和引导,它包括个体心理教育和群体心态引导;社会心理化解系统亦可称为社会心理健康服务系统,是指通过心理健康服务对个体异常心理与群体偏差心理进行调适与矫正,它包括个体心理健康服务与群体心理健康服务;社会心理危机应急系统是指通过专门的社会心理应急组织对突发性个体心理危机与群体心理危机进行及时的应急干预,包括个体心理危机应急与群体心理危机应急。无论哪种子系统要正常运行,都必须以各种组织机构与社会力量为载体。因此,在社会心理学的视野中,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是指特定组织机构与社会力量为解决个体和群体的社会心理问题,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针对个体和群体进行有计划的社会心理监测、引导、化解和危机应急等干预活动的一种社会治理机制。
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具有以下基本特征:第一,从内涵属性来看,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是一种与公共安全体系、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社区治理体系并驾齐驱的社会治理机制;第二,从实施主体来看,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必须秉持社会治理的多方参与精神,需要特定的组织机构与社会力量为其承载才能实现正常运转;第三,从实施手段来看,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是一个有计划的社会心理监测、引导、化解和危机应急的完整过程;第四,从建设目标来看,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旨在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第五,从技术要求来看,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必须以社会心理学和其他与社会心理紧密相关的基本理论和方法为支撑,力求实现社会心理服务技术的专业化;第六,从概念外延来看,社会心理服务体系是一个由社会心理监测系统、社会心理引导系统、社会心理健康服务系统和社会心理危机应急系统构成的完整体系。
二、“四个着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实践路径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强调,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必须树立整体性思维,着力在部门协作、服务平台、服务力量、服务水平上下功夫,构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共同体。
着力打造部门协作的推进格局。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必须切实打造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责任共担、资源共享的推进格局,使政府职能部门能够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同配合、形成合力。这就要求,各地市县区必须建立健全由党政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应由政法委、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公安、民政、司法、信访等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组成。要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协调解决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必须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政法委要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平安建设考评内容;卫生健康部门要对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技术支持;政法委、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公安、民政、司法、信访等部门之间要加强交流合作与信息共享。
着力建立“务实化”的服务平台。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必须着力建立“务实化”的社会心理服务平台,使之能够契合社区居民的社会心理服务需求,切实增强实效性。这就必然要求实现平台建设的实体化转型。各地市县区综治中心可将已有的“心理咨询室”改为“社会心理服务室(中心)”,并在理念上切实改变“等人上门”的传统心理咨询模式,直面社区居民的社会心理障碍、社会心理困惑、社会心态失衡等实际问题。还要建立心理援助服务平台。由于社区居民的社会心理问题具有突发性和隐私性,因此,各地市县区综治中心应建立24小时12320公共卫生公益热线和其他服务方式,通过电话热线、网络客户端、公众号等为社区居民提供公益心理服务和紧急心理救助。
着力实现服务力量结构的多元化。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必须着力优化社会心理服务力量结构,打造专业力量与社会力量融为一体的社会心理服务“多元化大格局”。这就必然要求发展心理健康领域社会工作专业队伍。各地市县区要探索鼓励和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参与社会心理服务的政策措施,开发与社会心理服务相关的社会工作岗位,并对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开展社会心理服务知识的普及教育和培训,提高其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还要培育心理咨询人员队伍。各地市县区要制定吸引社会心理学专业背景人员和经过培训的心理咨询人员从事社会心理服务的相关政策,设置社会心理服务工作岗位,提高社会心理服务的可及性。同时,发展医疗机构的社会心理服务队伍。各地市县区的卫生健康部门要引进心理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增加社会心理服务专业人员的配置。综合医院(含中医院)、基层卫生机构要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社会心理服务知识的宣传与教育。各地市县区政法委、卫生健康、民政等部门还应向社会广泛招募社会心理服务志愿者,将基层网格员、人民调解员、志愿服务者、乡贤乡绅等纳入社会心理服务志愿者队伍之中。
着力提升服务人员的专业水平。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必须着力探索一条以提升实务水平为导向的职业化发展道路,切实增强社会心理服务专业人员的实务应对能力。这就必然要求各地市县区在聘用社会心理服务人员时打破“唯证书论”的传统观念,推崇“实践出真知”的用人理念。还要制定社会心理服务人员的常态化培训计划,对社会心理服务人员开展职业素养、操作技能和实地观摩等方面的培训工作,从而补齐社会心理服务人员的“能力短板”。同时,各地市县区要正确运用激励手段,制定社会心理服务的激励政策,对在极端(案)事件预防、社会心理危机干预等方面表现突出、效果显著的社会心理服务人员给予一定的物质与精神激励,从而增强社会心理服务人员的职业认同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