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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推荐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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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第一篇】

按照《关于调研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通知》要求,我局党委高度重视,迅即召开会议,组织相关人员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委《实施意见》、市委《措施》、区委《办法》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的自查。现将我局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局党委将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相关文件的贯彻执行,作为当前和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抓经常、经常抓,常抓不懈。局党委从自身做起,利用中心组学习、党委会等时机,对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市委《贯彻措施》以及区委《具体办法》等相关文件反复学、学反复,力争将文件精神吃透、吃准,并利用每周政治学习时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各级抓好贯彻落实的有关规定,将中央八项规定和“意见”、“措施”、“办法”贯彻到实际工作中,深入搞好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了解群众呼声,解决实际问题。局党委班子认真讨论研究,制定了市容园林局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市委《措施》、区委《办法》”的具体措施。坚持定期检查并通报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进行批评处理。

(二)开展党纪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局党委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全会以及区委四次全会精神,增强了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历史责任感。同时,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和“小官大贪”警示教育,通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创作廉政漫画、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多种形式,教育党员干部以史为鉴,坚定理想信念,培育“三严三实”作风,进一步提高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廉洁自律意识。

(三)坚持干部带头,切实转变作风。局党委领导班子能够带头贯彻落实中省市区重大决策,牢固树立带头遵守纪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把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作为作风转变的重要抓手,能够高标准、严要求,真正做到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队所负责人,能够以身作则、自我约束、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带头转变作风,主动接受监督,给全局的干部职工树立好的榜样,起到了带头和示范作用。对市容环卫工作方面社会关注、群众反响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局党委班子成员能够下基层蹲点和开展调研,查找问题根源,制定处置预案,妥善解决问题。调研活动能够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坚持轻车简从,不接受违规宴请接待,不接受礼品、土特产品,不参与娱乐活动。除统一安排外,无违规出席庆典、纪念、论坛等一般性会议的情况。

(四)严格执行规定,精简会议文件。一是减少会议活动数量。坚持合并、精简、简短的原则,充分做好会前准备工作,简化程序,注重实效,开短会、小会,开解决问题的会。二是严格控制会议规格、规模、时间和经费。加强会议活动经费预算管理,严格会议报批程序,坚决杜绝在风景旅游区召开会议,不举办宴会,不发放纪念品,不安排合影。会议现场布置简朴,不摆放鲜花,不制作背景展板。三是提高文件简报质量。坚持做到凡是一般性工作部署、常规性工作要求、重复性工作指导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能压缩则压缩,能精炼则精炼,做到文风简朴,求短求新。四是严格规范文件报送程序。充分利用局指挥中心微信平台上报信息,下发通知和传达会议精神,坚持做到能够在网络传输和网上发布的文件简报,坚决不以纸质形式印发,并严格做到不多头报送、不越级行文。

(五)整治奢侈浪费,厉行勤俭节约。局党委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落实意见、措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精神,并利用端午、中秋、春节等节假日放假教育之机,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及厉行节约各项要求的重要性,不断强化纪律建设,落实正风肃纪和整治机关作风工作,增强全局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自觉性,构建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一是积极响应中央厉行勤俭节约的号召,在全局开展文明餐桌活动,要求在局机关灶用餐做到勤俭节约,不剩菜剩饭,杜绝“舌尖上的浪费”。二是制定下发了《关于重申公务接待、婚丧嫁娶等相关规定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接待审批程序,不超范围、超标准安排公务接待,就餐只安排工作餐。三是倡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增强勤俭节约理念,开展“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活动。四是努力节约办公能耗。推行网络办公,实行在电子媒介上修改文稿,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重复打印、复印次数,注重稿纸、复印纸的再利用;不使用时及时关闭办公设备,减少待机能耗。

(六)开展专项治理,压缩“三公”经费。一是严格清退办公用房。局党委严格按照区委、政府关于办公用房面积的核定标准执行,按照“调、腾、合、改”原则,第一时间细化整改措施,强化监督检查,做到不拖延,不敷衍,实事求是,不搞变通、不留死角、不折不扣,扎实开展了清理规范工作,切实提高了办公用房的管理水平和使用实效。目前,所有人员的办公用房面积均符合核定标准。二是规范公务车辆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及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车辆定点定车加油、定点维修,实行一车一卡、专卡专用的加油制度,定期公布消耗和车辆维修支出。节假日期间,除必须的值班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交局行办封存,统一停放在局机关楼下。三是严格收支两条线,控制财政支出。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收支两条线,建立了严格的票据“领、发、缴、销”和保管、审核制度,厉行节约,精简支出,切实降低了“三公”经费的开支。同时,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继续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并加强资金管理,健全管理机制,堵塞管理漏洞,从源头上防范和杜绝了财务违法行为的发生。

(七)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机关效能。一是规范绩效考评工作。严格考勤制度,干部职工外出办事要请假、登记并及时调整去向公示牌;严格执行请销假、公出制度,严格履行审批权限;严格执行上班点名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年初,局机关指派专人赴区委观摩了“干部去向”公示牌,对局机关原来的公示牌进行了统一更换,并要求各部门对每天每时的人员去向登记清楚,做到心中有数,一目了然。二是严肃机关工作纪律。明文规定:上班时间不得串岗、闲谈;办公电脑不得下载、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不得在工作时间利用手机和办公电脑浏览网页、玩游戏、聊天、炒股、网购或干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务。三是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提高工作效率。坚决贯彻落实上级的各项工作部署,把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同时,严格落实奖惩。把机关效能核查情况与年终考核、评优评先、绩效奖、目标考核奖等挂钩,奖励优秀、先进职工,惩处懒、散、懈、怠歪风。

(八)强化监督责任,加强执纪检查。按照八项规定和正风肃纪要求,去年4月份我局成立了落实八项规定、正风肃纪监督检查组”(简称督查组),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具体督查工作由局纪委书记负责,局纪委牵头重点对落实“两个责任”、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三公”经费支出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形成了对党员、干部作风检查的制度化和常态化,不断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促进了八项规定的有效落实。同时,局纪委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积极探索“监督再监督”、“检查再检查”的工作形式,在涉及重大项目时,把工作重点放在对相关制度的制定和审核把关上,并牵头组织力量实施全程跟踪监督和指导,发现问题,绝不姑息迁就,严肃责任追究,构建了作风建设的常态机制。

二、存在问题

一是在抓作风纪律方面,对基层单位的巡查、抽查力度不够,存在个别人员纪律松散,自我约束不够现象;

二是少数机关干部深入基层不多,了解民情不深,听取群众呼声不够,事业心和责任感还不强,群众观念没有真正树起来。

三是个别干部职工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缺少创先争优的进取精神,工作主观能动性还不强,自我要求不严,效率不高。

四是在落实八项规定工作中,创新意识还不强,办法举措还不多。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形成八项规定贯彻落实的新常态。加强八项规定相关精神的学习教育,融会贯通八项规定的精神要旨,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八项规定的要求贯彻落实,切实担负起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坚持从自身做起,从实际工作做起,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狠下功夫,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服务。

二是形成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新常态。对照习总书记好干部“五条标准”严格要求,不断加强党员领导干部能力素质和作风建设。实行“一岗双责”,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党员干部的岗位目标责任制、机关效能建设责任制有机结合起来;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严肃查处上班迟到、早退现象,严禁上网聊天、玩游戏和干与工作不相干的事;加强日常监督,严格履行纪委工作职责,并实行分管领导不定期抽查;坚持绩效考评制度,表彰工作积极、服务态度好的干部职工。

三是形成警示教育、警钟长鸣的新常态。利用节假日之际,扎实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教育广大干部职工要努力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坚持依法行政,自觉做到清正廉洁,自觉抵制各种消极腐败行为,从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上加强对人事、财物、重大项目审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制约和监督,防止腐败现象和问题的发生。

四是形成监督检查的新常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和八项规定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堵塞漏洞,并积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使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委《实施意见》、市委《措施》以及区委《办法》成为工作习惯和自觉行动。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第二篇】

根据x办字﹝20xx﹞76号文件精神,近五年来工信局在县委、县纪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深化标本兼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扎实推进“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为重点,狠抓责任落实,整体部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将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自查如下:

一、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班子严格按照“党组负集体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负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在各自职责分工范围内负领导责任”的责任体系,切实履行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和督办;五年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13次,传导工作压力,层层推进工作责任落实;强化党内民主监督,通过召开系统内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大会、组织生活会,落实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持续加大宣教、监督、执纪、约谈、问责力度,促进纪律作风持续好转。

(二)夯实工作责任。每年初,我局召开专题会议,制定了《工信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工信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并认真履行好《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细则》的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断完善、落实责任追究及考核。

二、依托活动,进一步推动作风建设

(一)周密安排部署。按照县委“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部署要求,聚焦工业经济工作重点,局党组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召开动员会议进行了周密安排部署,制定活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坚持以上率下,按照座谈走访、问卷调查、设立意见箱、开通投诉电话等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征求意见建议,制定了完善受理处理机制,切实增强查找问题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整改方向不偏离、整改目标不落空、整改效果不缩水。

(二)优化服务环境。充分认识到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加大“放管服”力度,持续推行“四办”改革,着力在企业开办上减流程、缩时间、优服务,切实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难点、痛点、堵点问题。

(三)深化活动成效。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电视、微信等媒体平台,全方位、多层次地对作风建设年活动进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并以转变工作作风“十不准”为依据,扭住作风方面存在的顽疾,确定了“着力解决规矩意识淡薄、遵守纪律不严”等8个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明确重点任务,紧盯系统内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全员逐项开展自查自纠,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时限,确保问题整治见底见效。

三、强化监督制约,严防“四风”问题反弹

(一)强化监督,开展专项整治。紧盯“四风”新形势、新动向、新变种,聚焦突出问题,在元旦、春节、五一、升学毕业、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认真开展纪律作风监督检查,采取明查暗访、公布监督电话、设立意见箱等多种方式,严防“四风”问题反弹,严肃查处公款吃喝、请客送礼和铺张浪费等违纪违规行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

(二)层层传导压力。按照省委、市委、县委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要求,局党组(委)切实强化政治担当,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围绕强化责任担当、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履行监督责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层层开展了主体责任约谈工作,五年来共开展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约谈93人(次),面对面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落实责任、改进工作和加强廉洁自律的具体要求,并进行了督促落实。

(三)强化风险防范。把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工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和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范畴,对本局权力事项全面清理、更新,各股室及成员查找廉政风险点,对廉政风险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强化监督考核机制,根据查找的风险点制定自我防范措施,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防患未然,做到关口前移,确保党员干部零违纪,实现对廉政风险的有效防控。

四、注重学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坚守廉洁“底线”

(一)强化思想教育。自党组成立以来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22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中学习时的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作风建设等重要批示精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县纪委十六届三次全会精神,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查办的违反八项规定、纪律作风案例及通报等,实现了学习制度化、教育经常化。

(二)创新活动方式。利用天马党建,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大讨论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廉政教育。

(三)开展警示教育。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系统内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观看《四风之害》、《蜕变》、《巡视利剑》、《折达公路考勒隧道案例》等警示教育片,深刻汲取案例教训,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不触碰纪律红线意识。

五年来,虽然在党的作风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把握还不够全面、理解还不够深刻;二是党员遵守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意识不够强,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内政治生活还不全面、不规范。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县委、县纪委的部署要求,针对自身存在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立足工业经济职能,突出抓好工业经济运行、项目建设、节能降耗、中小企业服务等工作,为xxx经济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第三篇】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新部署新要求,坚持以上率下,充分发挥省领导示范带头作用,巩固和拓展全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持不懈改作风树新风,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省委20xx年12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

一、关于改进调查研究

1.加强统筹协调。省领导到地方考察调研,要统筹安排,避免在时间、地点、线路上过于集中或轮番。除陪同省委书记外,省委常委一般不同时到同一市州调研。各领导机关办公厅(室)要加强沟通协调,完善由省委办公厅牵头的统筹协调、通气通报等机制,严格审批各地各部门考察调研邀请事项,科学统筹省领导考察调研安排。

2.注重调研实效。省领导开展调研要围绕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全省中心工作精选主题,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实事求是,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调研解决问题。在考察点上,领导同志要有更多的自主活动,力求准确、全面、深入了解情况,防止调研工作走形式、走过场。各考察点现场要真实,不得为迎接考察装修布置、增添设备、改变环境,不得“踩点”,更不得弄虚作假。省委书记、省长到基层考察调研,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召开会议听取市州党委、政府工作汇报;其他省领导到基层考察调研,可以听取市州关于分管工作的汇报,不召开全局性工作汇报会和由市州几个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会议。汇报工作要讲真话、报实情。省领导调研指导工作,既要讲成绩,也要讲问题,该肯定的肯定,该批评的批评,发现重要问题、了解到重要情况要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省领导在考察调研活动中,涉及重大项目、资金、干部人事安排等具体事项时,要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和程序,自觉规范表态、决定行为。切实用好调研成果,对省领导特别是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调研中提出的工作要求,要强化跟踪落实,加大挂账督办力度,开展定期、不定期回访,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3.减少陪同人员。坚持轻车简从,省委书记、省长到基层考察调研,陪同的省直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4人,市州、县市区陪同的负责同志各不超过2人;省政协主席、省委副书记到基层考察调研,陪同的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2人,市州、县市区可各安排1位负责同志陪同;其他省委常委、副省长到基层考察调研,陪同的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2人,市州、县市区可各安排1位分管负责同志陪同,市州主要负责同志可不陪同。考察企事业单位和条条管理部门时,其在异地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不到现场陪同;最大限度减少随行人员数量,无直接工作任务人员一律不到现场。大力提倡采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深入基层,接触百姓,了解实情,掌握第一手资料。

4.简化接待工作。省领导到市州考察调研,市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其他厅级负责同志不到机场、车站、码头、高速公路出入口和辖区边界迎送;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组织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组织专场文艺表演,不安排接见合影,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不得超规格超标准接待,不得安排各类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不安排宴请,不上高档菜肴,不上烟酒。除工作需要外,不安排到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考察。考察调研尽可能安排集体乘车,严格控制随行车辆。考察调研期间,应当按照规定缴纳食宿费。

二、关于精简会议活动

5.减少会议活动。各地各部门要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能合并的会议坚决合并,能一次性会议传达到基层的不层层开会、重复开会。省直各部门召开的本系统全省性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不在地市任职的省领导一律不出席各地举办的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在地市任职的省领导出席本地上述活动也要从严掌握。严格会议活动审批程序,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召开的全省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统筹安排,经批准后由承办单位组织实施。省级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省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召开的全省性会议和举行的重要活动,先由分管领导同志审核把关,再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报送请示,报省委、省政府批准后实施,涉外会议和重要活动须送省外事部门按规定程序审核报批。

6.控制会议活动规模、规格和时间。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规模,减少参加人员。按照“谁分管谁出席”原则,合理安排省领导出席会议,切实减少陪会现象。除省委书记、省长外,其他省领导出席的会议,一般不得要求各市州、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分管或联系部门以外的省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确需参加的,报省委书记审批。各部门召开的全省性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单位参加,会期不超过1天,人数控制在100人左右,不请各市州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一般不请市州分管负责同志参加,确需参加的,报省委书记、省长审批。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未经批准,各类会议活动不安排省领导接见会议代表并合影。

7.提高会议活动效率和质量。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会议形式,提高会议效率。全省性会议可视情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形式召开。电视电话、网络视频会议的主会场和分会场都要控制规模、简化形式,不请外地同志到主会场参会,各地分会场布置要因地制宜、精简节约。除有审议事项的会议外,一般不安排分组讨论,确需安排讨论的,要精心设置议题,充分安排讨论时间,讨论发言要紧扣主题、简明扼要,多提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不要搞成工作汇报。严肃会风会纪,严格执行会风会纪情况通报制度。省领导会见活动的形式、地点可灵活安排,注重实效。

8.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各地各部门举办会议活动,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格会议费预算管理,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以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活动,严禁使用会议费购置固定资产及开支与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会议场所应安排本单位或本系统内部会议场所或财政部门确定的会议定点场所,不得在风景区、度假区开会。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放花草、不摆设水果香烟、不制作背景板。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严禁将其他开支列入会议经费报销。

三、关于精简文件简报

9.减少各类文件。省领导要带头执行有关公文处理和精简文件的规定,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批文件。统筹做好省委、省政府发文工作,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发文计划,减少临时性发文。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未明确要求发文以及未列入省委、省政府年度发文计划的项目,一般不予发文;确需发文的,要从严把关并按照一事一报原则向省委、省政府报批。从严控制文件数量和发文规格,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发;通过媒体公开发布的文件,一般不再印发纸质文件。压缩事务性文件数量,减少配套类、分工类文件数量。科学确定文件密级、保密期限和发布范围。属于省委、省政府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以省委、省政府(含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同)名义单独行文,不得联合行文;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由部门发文或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不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印发或转发文件;贯彻上级部门文件精神确需发文的,由对口部门自行发文。除省委、省政府重大会议活动需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外,其他会议活动不得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通知。未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直各部门、各议事协调机构不得向地方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在公文中提出指令性要求,不得要求地方党委、政府报文,不得要求下级党委、政府转发其制发的文件;临时机构不对外行文。

10.减少各类简报。各部门报送省委、省政府的简报原则上只保留1种,拟向省委、省政府报送简报的,应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提出申请,按程序报批,核定简报文号、格式及报送范围。各部门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的简报,一律不得报送省委、省政府。

11.提高文件简报质量和时效。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要求对文件、简报等资料的报送程序和格式进行规范,加强综合协调和审核把关,完善前置审核机制,做到优质高效。弘扬“短实新”的优良文风,文件要突出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简明实用,严格控制篇幅,部署某领域重要工作的文件稿一般不超过6000字,部署专项工作或具体任务的文件稿一般不超过4000字。简报要重点反映重要动态、举措、经验、问题和工作意见建议等内容,减少一般性工作情况汇报。简报要短而精,每期篇幅一般不超过3000字;参考资料和研究报告一般不超过5000字。各地各部门要加快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广电子公文和二维条码应用,逐步实现文件和简报资料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降低运行成本,缩短流转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12.严格文稿发表。严格落实刊发省领导署名文章和个人出版著作请示制度。省委常委代表省委、省政府发表讲话和文章,省政协主席代表省政协、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发表讲话和文章,个人发表署名文章,个人出版著作,须报省委批准。其他省领导发表个人署名文章,个人出版著作,须按程序报所在党组(党委)批准。除省委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作序。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明确由组稿单位按程序报审并把关负责。

四、关于改进新闻报道

13.简化省领导出席会议活动新闻报道。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出席一般性会议和活动不作报道。进一步压缩数量、字数和时长,有的可视情刊播简短消息,或只报标题新闻。进一步优化省领导出席会议活动报道内容和结构,调整播发顺序。

14.精简全省性会议活动新闻报道。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举办的全省性会议和活动,同一场会议原则上只综合报道1次。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省纪委召开的具有全局性重大意义的会议,以及省委书记、省长同时出席并讲话的重要会议,按照批准的新闻报道方案进行报道。

15.规范省领导考察调研活动新闻报道。考察调研活动新闻报道要多反映群众关心的实质性内容,更好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省领导考察调研活动新闻报道,一般不配发照片和刊发侧记、特写、综述等。

五、关于厉行勤俭节约

16.严格执行有关待遇规定。省领导要严格执行办公用房、住房、用车、交通、工作人员配备、休假休息等方面的待遇规定。离退休领导干部不得占用原单位办公用房,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原单位办公用房要按规定及时腾退;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有关规定,不得超编制超标准配备车辆、超规格乘坐交通工具;按规定配备机要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按规定的时间等要求安排休假休息,实行严格报批制度。

17.严控楼堂馆所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新建、扩建、迁建和购置楼堂馆所有关政策规定,不得以“学院”“中心”名义建设楼堂馆所,不得以技术业务用房等名义建设办公用房或者违反规定在技术业务用房中设置办公用房。严格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禁豪华装修。

18.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统筹安排、切实精简省领导公务接待活动,严格规范、控制同一公务接待活动中的省领导和其他陪同人员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一般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一般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函告、审批等制度,严格按标准安排接待住宿用房和用餐,严禁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公务接待出行应当安排集中乘车,严格控制随行车辆。

19.带头树立良好家风。省领导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廉洁齐家,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要求他们谨言慎行、本分做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打着旗号在外面谋取利益的,要坚决制止,涉嫌违纪违法的要主动交有关部门依纪依法处理。禁止领导干部及亲属违规参与企业经营性活动。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求特殊照顾,为在企业工作的亲属提供帮助,搞权钱交易。禁止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插手领导干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插手人事安排。

六、关于加强督促检查

20.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关系党的形象,关系党和人民事业成败。省领导和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不搞特权、反对特权,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

21.全省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委实施办法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完善涵盖本地本部门各级领导的更加具体、更便于操作的贯彻落实办法,狠抓落实,确保抓出成效。要严格执行省委实施办法,每年年底要对执行情况进行1次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分别报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要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修订后的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的情况,纳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修订后的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的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

22.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要定期进行督促检查,每年年底通报执行情况,并向省委常委会会议汇报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及时通报曝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执行有关规定,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审计部门每年要对各地各部门会议活动等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

除以上内容外,实施办法对省领导出访活动以及会议活动新闻报道等还作出了具体规定,提出了严格的规范要求。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第四篇】

根据《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28条办法”、我市“28条办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嘉委办传〔〕134号)要求,我会迅速动员,周密部署,对全会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28条办法”、我市“28条办法”情况进行了深入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28条办法”、我市“28条办法”的有关要求,我会高度重视,将贯彻落实工作纳入本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同步学习、同步整改、同步督查”工作,切实摆上会党组议事日程。迅速召开会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决定由党组书记、理事长亲自负责,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理事长和会纪检组长分别牵头实施,明确办公室具体配合相关工作,并公布了举报电话,为深入实施贯彻落实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印发了《市残联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通知》(嘉残联党组[]3号),明确了各项规定,全面部署贯彻落实工作,使制度规定更加具体化、更具有操作性。

2、深入学习动员。将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28条办法”、我市“28条办法”作为年度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点内容,专题召开两次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学习成员扩大至中层以上干部,会领导班子成员分别作了中心组发言。利用全市残联理事长会议、会工作人员全体会议、残疾人专门协会会议等时机,对贯彻落实工作进行深入动员和部署,统一思想认识,讲清重要意义,明确具体要求,为全市残联系统贯彻落实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3、改进调查研究。健全调查研究常态化机制,规定市残联领导班子每年开展至少1项专题调研,每年下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2个月,完成1篇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结合“整改问计”连心走访活动和“十百千万”扶残助残走访服务活动,开展残疾人事业大调研活动,市残联领导班子成员分别至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及残疾人家庭、残疾人重点工程,听取基层对残疾人事业、残联的意见和建议,为残疾人事业发展和全市残联“四风”问题找准方向。调研期间,会领导带头轻车简从深入调研,会陪同人员不超过2人,县(市、区)级残联陪同人员不超过2人。自觉做到下基层调研不召开全会性汇报会,不悬挂标语横幅,不摆放花草水果,不接受礼品。条件具备的全部在当地食堂用餐。调研后,每位会领导形成调研文章1篇。

3、精简会议活动。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次数,压缩会议规模,今年仅由市政府召开全市残疾人工作会议暨创建全国残疾人文化体育建设示范市动员大会、市残联召开了市残联第六次代表大会等两次全市性会议,不邀请县(市、区)主要领导参加。召开全市残联系统专项工作会议,人数控制在20人以内。注重提高会议活动的效率和质量,精简会议材料,一律不挂会标,不摆放瓶装水和鲜花,会场简朴,空话、套话明显减少。

4、精简文件简报。大力减少各类文件和简报,按照“必发才发”原则,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明确规定的,上级文件中有关政策已经明确、未提出具体贯彻意见的,能通过电话、传真、办公网络解决问题的,不再发文;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能以办公室名义印发的,不以会名义印发。同时,提高文件、简报的质量和时效,规范文件和简报资料的报送程序和格式,改进文风,压缩篇幅,注重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意尽文止、条理清楚、文精练。充分应用办公自动化系统,实现公文和简报无纸化,节约经费,提高效率。注重新闻宣传报道向基层倾斜,以“短、实、新”形式,多反映残疾人切身问题。

5、控制“三公”经费。常态化开展勤俭节约、反对浪费教育,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格落实节水、节电等节能指标,鼓励办公设备耗材循环利用。加强财务装备计划审批管理,严格控制人员经费及差旅、会议、文电、通信等公用经费支出,对会议、干部培训、资产配备、业务宣传、课题调研和出国培训考察经费等实行计划管理,科学制定年度计划,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认真执行接待宴请和陪同人数标准。

6、严格监督检查。采取自查自纠、征求意见、重点抽查、党组巡察、信访受理等方式方法,加强对各部室、直属事业单位单位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情况的执纪监督,对违规违纪问题直查快办、及时反馈、适时通报。将各单位落实情况列入绩效评估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有效督促干部队伍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28条办法”、我市“28条办法”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本会在落实全会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28条办法”、我市“28条办法”,加强作风建设方面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有:个别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还没有完全到位,缺乏抓好贯彻落实工作的狠劲和韧劲;少数干部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不讲计划,方式方法欠缺,自我要求不够严格;部分制度建立时间较长,与新形势不相适应,尚需及时重新修订;监督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大。

三、今后的工作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在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28条办法”、我市“28条办法”落实上必须进行再动员、再强调、再部署,突出抓好五项重点工作:一是深入学习。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28条办法”、我市“28条办法”和市残联《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通知》,确保熟知熟记。要求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做好表率,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执行中打折扣、搞变通。二是完善制度。注重工作的具体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完善市残联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相应制度和标准规范,提高制度规定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强化监督。依托党务、政务公开平台,采取适当形式,对内、对外主动公开贯彻落实情况,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评议,自寻压力,增强动力。四是狠抓节点。以年末、年初为重点时段,以元旦、春节为重要节点,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单位访客管理和监督检查,狠刹公款送礼、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确保清廉过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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