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关于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具体实施方案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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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关于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1
中心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开展好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根据株组【2020】73号文件《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及年度工作安排,现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组织生活会主题
今年组织生活会的主题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政治建设,提高政治能力,坚守人民情怀,夺取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伟大胜利,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二、时间要求
2021年3月1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安排由各支部依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方法步骤
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可结合支部书记述职一并进行,重点做好以下5个环节的工作。
开展学习交流。要在会前应至少开展1次集中学习讨论,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党章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打牢思想基础。
2、开展谈心谈话。支部书记要带头谈,要在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普遍进行1次谈心谈话。通过谈心谈话,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沟通思想、交换意见。要重点同新发展党员、流动党员、退役军人党员、家庭生活困难党员、身心健康存在问题的党员,以及受到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置的党员等谈话。
3、全面查摆问题。支委要着重从发挥政治引领作用,对照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对照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和专项整治、巡察等情况查摆存在问题和不足等方面,查摆存在的问题;每名党员要着重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等方面,查找差距和不足。
4、组织生活会前后分别召开支委会议。组织生活会前,支委要研究部署组织生活会有关工作,做好会前准备,并结合谈心谈话及征求意见情况,查摆自身存有的问题,分析问题原因。组织生活会后,支委要研究整改措施,集体评定党员评议等次。整改措施要对照查摆问题列出整改清单,研究具体的整改措施并向全体党员作出公开承诺。评定等次要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和党员积分管理,根据民主测评情况,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党员本人反馈。评定“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人数三分之一。
5、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议。结合各支部党员人数等实际情况,以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的形式,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一会三评”会议程序,召开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书记要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通报会前准备情况、上年度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和查摆问题情况等。会议程序结束后,党员领导干部可对支部建设提出要求。
四、有关要求
1、要精心组织实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是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支部要认真研究,作出具体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和“盲区”。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离退休党支部要采取简便灵活方式进行。
2、要做好记录和汇总。各党支部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及时汇总收集测评表等相关资料,支委会整改问题清单及党员民主评议结果要报机关党委备案,如实反映工作开展情况。要杜绝形式主义,不要求党支部搞工作方案、报表台账、总结报告等材料,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不搞“痕迹管理”。
3、要着力抓好问题整改。支部委员会要列出整改清单,要向全体党员作出公开整改承诺,推动整改取得实际效果。要组织党员作出个人整改承诺,明确整改事项和具体措施;
4、要切实强化责任落实。要强化政治担当,认真履行领导和指导职责,结合实际,认真研究部署,作出具体安排。领导班子成员至少参加指导1个以上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切实保证质量。
2022关于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2
一、准确把握主题,围绕中心思想。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市委五届十次全会、区五届五次党代会和区“两会”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乘势而上开新局,求新求变促跨越,勇当宜宾建成全省和成渝地区经济副中心主力军。
二、严格对照标准,深入查摆问题。各党支部要对照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相应的农村、机关、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等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组织路线、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和专项整治、巡察等情况,对照人民群众的期待,查摆存在问题和不足,尤其是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方面还有哪些差距,工作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可采取适当方式听取党员干部群众、工作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要列出问题清单,集体研究会诊。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身边先进典型,特别是周永开同志先进事迹,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查找问题和不足。
三、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工作实际,支部委员之间、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坦诚交流,既要沟通思想,又要指出存在问题和不足、交换意见建议。支部书记要重点同新发展党员、新转入党员、流动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受到处分处置党员谈心谈话,主动征求对党支部的意见建议,特别是服务对象对支部班子的意见,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
四、坚持从严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遵循“团结—批评—团结”方针,组织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打扫思想政治灰尘,增强党支部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党支部书记要代表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通报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情况,并请党员进行评议。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采取支部委员会会议方式进行,也可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结合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有什么问题就说什么问题,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中,要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在党员大会上,要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
五、客观公正评定,依法依规处置。党员大会要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要用好评定结果,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进行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面对面开展,不宜在网上进行。流动党员可以在流入地党组织或者流动党员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评定意见应反馈其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村设立党总支的,以党总支为单位,参照党支部做法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六、结合实际问题,抓好整改落实。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党支部委员会要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清单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要报上级党委备案。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镇党委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群众不满意的,镇党委要及时批评纠正。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七、做好三个结合,统筹推进工作。要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市委五届十次全会、区五届五次党代会和区“两会”精神结合起来,党支部要在会前组织党员进行专题学习、研讨交流,引导党员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领会,加深对“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了解,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打牢思想基础。要与“五访三清一承诺”活动结合起来,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班子要结合活动开展迅速摸清全村(社区)家底事务、运行规则、发展思路,掌握民情民意,做实年度公开承诺,确保工作不间断、服务不懈怠、发展不松劲。要与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党员、群众结合起来,广泛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加强对党员群众的思想引导和感情交流,并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困难。
八、加强组织领导,严防形式主义。各联系村领导、干部要列席指导所辖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并进行点评,对组织生活会存在走形式、搞应付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对民主评议党员失真失实的要责令重新进行,防止走过场、出偏差。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得层层转发文件,不要求党支部搞工作方案、征求意见表、总结报告等材料,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不搞“痕迹管理”。本次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在2021年2月底前完成,召开民主生活会需提前十天向镇党委提交请示,并在2021年3月10日前将有关情况报请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2022关于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3
一、会议主题及基本要求
(一)会议主题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组织生活会。
(二)基本要求
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为主题,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查找纠正“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通过深入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基层党支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强化广大党员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更充分地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扎实做好会前准备(3月8日—3月16日)
一是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3月8日-3月14日)。采取党小组领学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方式,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重点学习“八个明确”主要内容、“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和党员义务、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等内容,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来,统一到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党员要坚持个人自学,党小组利用半天时间,组织专题学习研讨,为开好组织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个人自学要做好学习笔记,集中学习研讨形成会议记录,最终党员结合自学情况,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撰写研讨发言材料。
二是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3月8日-3月16日)。采取座谈访谈、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广泛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意见。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认真听取各部门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要坚持发扬民主、开门纳谏,重点围绕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不强、“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有没有、工作作风实不实、发挥作用好不好、自我要求严不严等方面,广泛听取支部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征求意见要做到具体明确、有的放矢,防止空对空,搞形式,并将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梳理。
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随机交流等形式,一对一、面对面开展谈心交心,沟通交流思想,同时接受党员、干部约谈,并认真记录谈心谈话情况。做到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党支部班子成员与党小组长之间、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与每个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都要开展谈心交心活动。
三是联系思想工作实际查摆问题(3月16日-3月21日)。
普通党员要围绕“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有没有、工作作风实不实、发挥作用好不好、自我要求严不严等5方面深入查摆具体问题。党支部书记在以上5个方面的基础上,还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党支部职责,重点查摆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在深入查找剖析的基础上,党支部委员会成员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不少于2000字),党员要撰写个人发言提纲(不少于1000字)。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要包括存在问题及具体表现、原因分析、整改措施等部分。
四是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3月21日-3月27日)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党小组为单位召开,按照“先党小组长、后普通党员”的顺序,采取“一人谈、众人帮、逐人开展”的方式进行。自我批评要直奔问题、直面矛盾,敢于揭短亮丑、动真碰硬,触及思想深处、触及问题实质,特别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上级点明的问题、谈心交心中相互指出的问题,要逐一作出回应。相互批评要抹开面子,放下顾虑,直截了当指出问题和不足,真心实意提出改进意见,坚决防止“老好人”思想,真正达到既红脸出汗、触动思想,又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具体意见,不得随意散布。
在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每名党员都要对照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查摆梳理出的突出问题、列出的问题清单和组织生活会上提出的批评意见谈清认识、表明态度。对正确的意见,诚恳接受,吸取教训,切实改进,对意见比较集中的重要问题,作出详细说明,不能回避;对不符合事实或不完全符合事实的意见,实事求是地作出说明。
五是开展民主评议党员(3月27-3月30日)。
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对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要根据党员日常表现,客观公正作出评价、确定等次,其中每个党小组评为“优秀”的不超过三人。
三、严肃认真召开会议(3月30日)
1、会议时间、地点
党支部3月30日下午2:00点,C座402会议室。
第一党小组3月30日下午3:30点,C座402会议室。
第二党小组3月30日下午3:30点,C座409会议室。
2、会议议程
会议分为两个阶段,首先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进行支部委员会对照检查,再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党员对照检查,作自我批评和互相批评帮助。
党支部委员会对照检查环节,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通报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和本次组织生活会征求意见情况。
(二)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作对照检查。
党员对照检查环节以党小组为单位召开,由党小组长召集并主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党小组长带头进行对照检查,作自我批评,其他党员对其提出批评意见。
(二)党小组其他党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作自我批评,其他党员对其提出批评意见。
(三)党支部书记点评发言。
(四)党小组长总结会议情况,提出整改工作要求。
(五)民主评议党员。
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会前要向党支部书记和党小组长请假。不能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必须写出书面发言提纲,并委托他人在会上宣读。会后,党小组长应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3、会议具体要求
会议全程录音,认真做好组织生活会记录,明确专人负责,使用专用记录本,写明会议名称、时间、地点、出席(缺席、列席)人员、主持人、记录人等。记录要真实、准确,不能随意增删、更改,防止重要内容遗漏。
组织生活会要坚持“六不开”,即:征求意见不深入的不开,谈心谈话不广泛的不开,发言提纲达不到要求的不开,参加会议的党员达不到应到会人数五分之四的不开,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不到会的不开,上级党组织未派人参加的不开。
四、切实抓好整改工作(4月2日—16日)
组织生活会后一周内,党小组按照“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的要求,根据会前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和会中开展批评的情况,组织每名党员认领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台账“销号”管理,做到目标明确、措施明确、时限明确。
组织生活会结束后8日内,党小组将会议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报党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结束后10日内,党支部将整体会议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报院党委。
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以召开会议等方式向党支部全体党员通报。认真做好材料归档工作,主要包括会议方案、会议通知、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党员发言提纲、会议发言原始记录及录音文件、整改方案或整改措施等材料。
党支部委员会填写《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参加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于3月30日前,报综合办公室(附电子版)。
五、加强组织领导
要按照院党委《关于召开2017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和《天津市***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实施规范》要求,精心做好组织工作。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长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把开好高质量专题组织生活会作为讲政治的具体行动,认真组织推动,扎实有效开展。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以上率下、示范带动,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提要求、抓落实、保实效,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