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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工作情况汇报集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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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工作情况汇报1

现将政法委组织人事工作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委组织(人事)部门由*****分管,组织人事部门办公室设在政治处,设有主任1名,机关内设机构为5个科室,行政编制人员10人,行政工勤1人,锁定事业编制10人, 2017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关心和支持下,我委领导班子不断加强,领导班子配备实职正科领导3名,现有实职正科3名,其中常务副书记1名(正科)、副书记2名(正科),正科级组织员1名,副主任科员3名,股级干部3人,二线人员3人。

二、领导班子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

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好干部标准和政治上强、能力上强、作风上强的要求,注重在改革和建设的实践中考察和识别干部。三年来,我委共交流干部2人,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1人。注重后备干部的培养和管理,保持拥有一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后备干部队伍

(二)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标准,选好用好干部和管理人员,提供组织保障情况。

严格把好选人用人关。重点发挥党委领导和把关作用,落实党委在选人用人上的主体责任,特别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考察考核,坚持双向思维,既看优点、又看缺点,既看人岗是否相适、又看和班子整体能否相融,注重核查档案,拓宽发现问题的渠道,增加任前考察深度,切实防止蒙混过关,对考察人选廉洁自律情况严格把关,并作出结论性评价。

(三)严格组织人事纪律,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情况。

紧密结合干部工作实际,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扬民主结合起来,始终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充分体现走群众路线和群众公认的原则。完善工作机制,推进干部工作公开,在选拔任用干部时,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始终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在正常情况下得不到多数群众拥护的不予提拔,政绩不突出的不予重用。在确定考察对象时,把群众推荐的结果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真正使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严明组织人事纪律,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坚决不放过,对跑官要官、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的决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部门党建工作和基层组织建设情況

一是常务副书记切实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在谋划党建工作思路、安排党建重要工作、设计重大活动载体、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党建制度建设、建立党建工作考核机制方面有新举措、新作为。班子成员抓好分工范围的党建工作,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二是强化基层组织建设。落实党建责任制,强化党要管党的意识。着力抓好支部党建工作的分类指导,积极探索新形式下支部的组织工作运行机制,统筹抓好支部党建工作,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确保支部建设只能加强,不能消弱。

三、不足之处及措施建议

组织人事工作中还有不少薄弱之处:

一是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的自觉性还不够强,组织学习的形式比较单调;二编制有限,人员不足。少数科室人员紧缺,导致了经常性地忙于应付日常工作,很少有多余精力对工作进行开拓创新;三是对干部的跟踪考核较少,了解平时工作动态不够及时;四是促进干部“能上能下”的有效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五是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素质能力与促进科学发展的要求还有不相适应、不相符合的情况等等

我们将以这次巡察为契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把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把增加干部队伍活力作为一项战略性任务来抓。一是以完善干部选任机制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干部选任科学化水平。在积极引入竞争机制的同时,加大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工作力度:二是以增强考核工作全面性、准确性和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干部考评科学化水平,加大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力度:三是以加强干部从严管理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干部管理科学化水平,努力形成一种干部“能上能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四是以加大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力度为重点,进步提高干部工作的公开透明度。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建立一支朝气遂勃,奋发有为的领导干部队伍,为推进我县政法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巡察工作情况汇报2

根据巡察相关规定,现将我办组织人事工作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配置情况。根据县“三定”方案,我办机关行政编制26名(实有11名,暂缺15名),工勤编制15名(实有13名),下属单位事业编制4名。领导职数配置主任1名,副主任3名,正股级10名。内设机构10个(综合室、秘书室、信息调研室、督查室、信访室、机关事务室、金融工作室、政务服务管理室、外事工作室、县政府总值班室),下属事业单位1个(县政务信息网络中心)。目前,办公室科级职数无超配置情况。

(二)干部选拔任用情况。我办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好干部标准和政治上强、能力上强、作风上强的要求,突出“三个不吃亏”用人导向,注重在改革和建设的实践中考察和识别干部。三年来,我办共调整干部9人,其中提拨使用干部4人,平级交流干部2人,改任非领导职务干部1人,兼任职务1人,股级干部使用1人。同时,注重后备干部的培养和管理,保持拥有一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后备干部队伍。

二、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办高度重视组织人事工作,主动作为,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党组织建设明显提升。一是积极做好党支部评星定级、规范化党组织建设及发展党员等工作,近些年共发展党员4人。二是注重党员教育,购置电教设备,征订党报党刊,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三是重视党组织与社区共建帮扶工作,先后与XX镇园区社区、新区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四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高质量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和监督。五是善于树立典型模范,激励党员干部奋勇争先。三年来,我办连续荣获全县高质量发展考评综合奖二等奖、全县脱贫攻坚先进单位;先后荣获第九、第十届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全县招商先进单位。

(二)干部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一是进一步拓宽优秀青年人才引进渠道,为队伍注入新鲜血液。三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我办通过公开招聘以及选调等方式,先后充实了11名年轻的文秘人员,进一步增强了办公室综合协调、服务参谋的能力。二是积极搭建干部成长进步平台,在实践中历练人才。先后抽调3余名干部到项目建设、信访稳定、文明城市创建和城市征迁改造等岗位进行锻炼,通过交任务、压担子、练胆识,造就了一批能打硬仗、善打硬仗、讲求工作方法、会做群众工作的年轻干部,为干部的识别和选任定了基础。三是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积极提供发展平台。切实做到班子调整时,优先选配年轻同志;职位空缺时,优先充实年轻同志;选学送学时,优先推荐年轻同志。并严格按照《党员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充分发扬民主,秉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用人思路,把好推荐关。在每次干部推荐过程中都严明工作要求,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民主推荐的有效性、真实性和可靠性,近三年来,有4名素质高、能力强的干部得到组织提拔。

(三)干部人事工作日益规范。一是坚持学习培训提高干部综合水平。制定了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建立了办公室集中学习制度,积极组织开展学习交流和业务培训,重点加强脱贫攻坚、新经济、金融运作、科技创新、依法行政等方面知识的学习。选派了一名年轻干部赴市政府办跟班学习,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务培训。二是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完成了多个专项整治工作。完成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吃空饷”专项治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治理等重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干部队伍日常管理。

三、存在问题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组织人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实际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机关党建工作创新意识不强,缺乏特色。虽然在党员开展了“亮身份、当先锋”等主题活动,但从实际工作来看,机关党建工作大多按照上级要求按部就班多,结合自身实际创新性地开展工作不够,党员学习教育仍停留在传达上级精神、念念文件的阶段,习惯用老方法、老经验开展工作,运用开放式组织生活基地等创新性地开展党员教育管理不够。对新形势下加强机关党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深,谋划党内事务管理不够到位、措施不够具体,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重业务轻党建、重形式轻效果的现象,党建工作特色不明显。

(二)干部学习培训工作抓得不够,形式单一。一方面,我办虽然建立了专门学习日制度,但在实际落实上,仍然存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吸引力和凝聚力不够,存在流于形式的倾向,不能够很好地做到入脑入心,实际效果不佳。同时,走出去学习的机会较少,干部培训工作与干部日常需求和上级领导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另一方面,干部自身学习主动性不够,对新政策、新知识的学习和把握还不够全面,对政策法规理解不深不透等。客观上大部分时间都忙于应付政务及日常事务性工作,很难保证足够的学习时间,主观上也存在学习钻研的意识不够,视野未能扩宽,服务和指导工作的能力还有欠缺。

(三)干部监督管理制度不太健全,力度不够。一些干部群众的民主意识、监督意识不强,参与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的途径不多;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有盲点;在具体监督措施上,存在正面要求多,具体措施少,缺少针对性的教育督促,事后监督抓得多,事前、事中监督抓的少,特别是在对因年龄的和身体原因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的监督管理上,除了安排他们到其他事务上发挥余热和进行常规的年度考核外,日常管理不经常、不到位,还存在作用发挥不尽人意的现象。

(四)干部队伍晋升前景受局限,机制不全。我办干部职工队伍,政务工作人员18人,工勤工作人员13人。尤其是文秘工作人员平时工作十分辛苦,经常加班加点,是办公室的“主力军”,但没有任何加班补助,在职务晋升和经济补偿方面没有很好的激励机制。受工作待遇和发展空间的影响,出现人才难“引”和人才难“留”现象。近几年,除提拔交流干部外,我办文秘人员通过参加考试调离的有4余名,且都是刚培养起来的工作骨干。

(五)机构改革人员转隶解决不彻底,问题尚存。2019年,我办下属事业单位县人防办及县金融办属于全县机构改革范围,县人防办已划转到县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县金融办变为挂牌机构,这两个单位不再为我办下属事业单位。但县人防办、县金融办人员编制转隶的问题还没有全部解决。再加上,近年来,我办公务员招录数量还不够,人才引进的步子也不大,从而造成我办工作的政务人员18人,其中就有12人为外借使用人员,人员混岗混编、交叉任职的问题仍然存在。

四、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以此次县委巡察为契机,从大局出发,完善制度,破解难题,下一步,我办将从以下方面入手,加强组织人事工作,打造过硬干部队伍。

(一)在加大党建工作力度上下功夫。强化机关党员活动室规范化建设,达到有场所、有实施、有标志、有党旗、有资料、有制度要求,促进机关党建不断提升。加强机关党务干部培养,严格落实党务工作者配备要求,全面推行专职专责。深入开展机关党员进村(社区)活动,结合脱贫攻坚、爱国卫生运动、农村环境整治等工作,引导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为人民群众服务,解决实际困难。

(二)在抓实人才培训培养上下功夫。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充分结合我办工作实际情况,积极争取培训机会,整合培训资源,扩大培训规模,丰富培训形式。根据办文、办会、办事工作实际,安排培训内容,不断提高人才综合素质。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在实践中历练年轻干部,把有潜质的年轻干部安排到“吃劲”岗位上施展才华,经受磨练。

(三)在健全干部监督措施上下功夫。严格落实干部“凡提五必”要求,加大干部任前监督力度,坚持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的转变,把监督关口前移。探索建立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措施,采取个人报告、组织巡查、定期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干部平时表现和个人动态。增强干部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决防止“带病提拔”现象发生,确保干部健康成长。

(四)在优化干部激励机制上下功夫。我办将继续加强在人才工作中的协调作用,以辅助政府领导,做好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等各项工作为基本思路。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加强与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配合,参与制定人才培养、引进、评价、选拔、流动、激励和保障等人才工作相关制度,充分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预防高素质人才流失现象的发生。

(五)在拓宽人才补充渠道上下功夫。牢固树立编制的法规意识。严格干部职数管理,杜绝超职数配备干部现象发生。稳步解决因机构改革人员编制转隶问题。结合我办工作需要,明年拟计划招聘1名网络工程师、若干文秘人员,进一步解决我办文秘人员等专业人才紧缺矛盾,确保我办工作更好运转。

巡察工作情况汇报3

根据中共宜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四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的通知》要求,2014年以来,我办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各项规定,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无“三超”、“两乱”、假履历、假档案、假身份、吃空饷等问题,没有参与跑官要官、拉票、说情、打招呼、党政领导干部兼职任职等问题。现将我办组织人事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人事工作总体情况

(一)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配置情况。我办“三定方案”编制人数13名,实有13人,已满编满员。领导职数配置为党组书记、主任1名,党组成员、副主任2名,科级职数5名,内设四个科室(秘书科、计划财务科、项目管理科、科技宣传科)及机关支部,目前已配置党组书记、主任1名,党组成员、副主任2名,副调研员2名,正科级领导3名,正科级干部1名,副科级领导2名,副主任科员1名,根据“三定方案”及领导职数配置的相关要求,我办科级职数无超配情况,目前已超配副处级非领导职数1名。

(二)干部选拔任用情况。2014年以来,党组提拔任命副科级干部3名,其中副科长2名,副主任科员1名,任职岗位调整1人。即:朱训同志、易建军同志于2016年 月分别提拔为科技宣传科副科长、项目管理科副科长;周懿同志于2015年1月转业(副营级)任命为副主任科员;陈琪同志于2016年4月由项目管理科科长重用为秘书科科长。

二、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情况

(一) 落实“四项权力”, 做到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公开。在选人用人工作中,我们在认真组织学习的基础上,落实各项监督机制,力求做到选拔任用干部的政策让大家熟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每项程序让大家明白,干部上岗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让大家掌握,干部的基本情况让大家了解,切实把评价干部的标准和衡量干部工作的尺度交给广大干部职工。一是落实了“知情权”。坚持把选拔职位及条件公开,让干部职工先知情,再推荐。二是落实了“参与权”。在推荐工作中,要求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参加。三是落实了“选择权”。充分尊重干部职工意愿,把在民主测评中得票数相对较高的干部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四是落实了“监督权”。在考察阶段,能够认真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

(二)把好“四个关口”,做到选拔任用工作公平、公正。2014年以来,我办选拔任用工作采取了“制定方案、申请报名、审查资格、民主测评、考察公示、决定任命”等程序,以公开见公平,以监督保公正。在具体工作中,我们严把“四个关口”。一是严把推荐关。把民主推荐作为干部考察的必经程序。提拔的所有科级干部,都是在民主推荐中得票多、在干部职工中威信比较高、业绩突出的干部。二是严把考察关。在考察过程中对干部的德、能、勤、绩、廉进行了全面考察,做到 “三查、三谈、三审”:“三查”,即查思想动态、工作业绩、人事档案;“三谈”,即与单位干部职工、与分管领导、与同科室人员谈; “三审”,主动请纪检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综治信访部门审。三是严把讨论决定关。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坚决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的各项要求,做到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上会,未竞争上岗方案的不研究。四是严把公示关。严格执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同时把任前公示与任职谈话制度相结合,主要领导和分管纪检工作领导都分别逐一对任职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并要求其本人就廉洁自律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作出承诺,同时,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做到了记录完整,考察材料、任免职审批表等资料齐全、规范,归档及时。

(三)遵守“四个严格”,做到选拔任用工作纪律严明。

在选拔任用干部时,严格执行了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防止了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一是严格任职资格。我办坚持“凭实绩、重德才、看民意”选用干部,并将信念坚定作为选用干部的第一要求,使政治素质好,思想解放,文化程度高,政绩比较突出的年轻干部进入了科级中层干部队伍。二是严格程序。把好了“四个关口”,即推荐关、考察关、讨论决定关和公示关。三是严格推行竞争上岗。根据中组部、国家人事部《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和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单位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我办干部选拔任用均实行竞争上岗,没有破格提拔干部的情况。四是严格监督制度。选拔任用前,坚持把选拔职位及条件公开,让干部职工先知情,再推荐。

2014年以来,我办在组织人事方面总体情况较好,但是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干部培训及日常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三是人员结构不尽合理,年龄断档情况较严重,专业性人才缺乏;四是领导分工及干部岗位长期没有调整。就以上存在的问题,党组将认真分析和深刻反思,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一是继续将组织人事工作政策法规列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继续要求组织人事干部深入学习领会精神,使他们不断提高认识,深化理解,吃透精神,把握本质,对干部工作政策法规了如指掌、熟练运用。进一步重点抓好新走上领导岗位科级干部对《条例》的学习、理解和执行。

二是注重从“四严”入手,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坚持原则,正确把握干部工作方向,严格执行标准,准确把握选拔任用尺度,严格履行程序,规范选拔任用过程,严格遵守纪律,恪尽职守,公正廉明。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和培养。针对我办干部队伍“青黄不接”的状况,要对年轻干部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给任务”“压担子”,促使他们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农发业务技能,增强个人核心竞争力。

四是要切实加强对干部和选任工作的监督。从制度上突出对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努力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干部的满意度,建设一支能够担当农发改革发展重任、勇于战胜艰难险阻、善于处理矛盾纠纷的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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