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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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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第一篇】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一)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到位。一是市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比较少,特别是就逐级压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具体研究少,存在上紧下松、逐级传导压力不够的问题。二是在落实主体责任上跟踪问效不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开展较少。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面,把案件查办单纯的靠给纪委,对违纪案件专题研究少、亲自督办少,追责力度有待加强。三是问责力度不够。问责党员领导干部主要集中在违反工作纪律方面,与问责条例要求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责的六种情形相比还有偏差。在追究主体责任时,担心追责过重影响单位整体工作,导致问责方式大多运用通报、诫勉等,问责利器作用发挥不够。制度建设还不完善。制度制定缺乏精准性和可预见性,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以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转变的创造性、实效性还不强,制度总量还比较少,作风制度建设尚不完善的问题依然存在。五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有效管理不够,个别基层党员干部党的意识不强、党的知识匮乏、对党员的权利义务了解不深,影响了基层党组织先进性作用的发挥。

(二)组织生活制度落实还不到位。一是“三会一课”等制度存在内容单一、形式呆板、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等问题。有的乡镇党组织以民主测评代替组织生活会,没有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民主集中制执行不认真。涉及不到自己分管的工作,班子成员发表意见少,发扬民主不够;个别乡镇党委议事规则不完善,相关制度不健全。三是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对党员教育管理认识有偏差,对业务工作抓得多,安排落实多,把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看作“软”指标,对党员干部教育重视不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识不强,认识不足,存在定位不准、责任不清、操作性不强,落实不到位,推进不力等诸多问题,严重制约主体责任的推动落实。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仅限于开会、讲话和签责任状,很少具体研究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不够,没有充分发挥党委龙头和带动作用。

(二)履职尽责不深入。有些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依然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的现象。照抄照搬上级文件,并没有结合所在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本单位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没有针对本单位特点,将主体责任细化落实到位,更没有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日常监督不到位。落实责任制主要是靠年初分解、年中督查、年终考核三个时段,没有建立长效性的督导、检查、提醒制度。平常的督查也只是对干部的遵守上下班时间、工作在岗在位情况等作风方面进行督查,督查内容较为单一;党务、政务透明度不足,公开的程度和范围不够,造成群众有监督意愿却不了解情况。致使部分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淡薄,对分管单位和科室及其下属了解不到位。

(四)考评结合不完善。在实际工作中如何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科学的、有效地综合考评,方法方式还不多。对检查落实“主体责任”的考核,存在考核检查不深入,发现问题能力不强,群众参与途径不宽等问题。在考核结果的运用方面,存在着考核结果与干部评先评优联系不紧的现象。

三、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对策建议

(一)增强主体责任意识。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如集中学习、培训班、专题讲座等方式,深刻理解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刻把握主体责任的内涵和基本要求,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的首要责任、全面责任、份内责任、直接责任,是党委的主业。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十分艰巨的工程,党委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建立措施有力、要求明确、分工具体、落实到位、追责严历的工作机制。督促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职,开成通力协作、齐抓真管、上下联动、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

(二)完善主体责任体系。党委主体责任主要包括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和局属单位(科室)负责人的具体责任,从而构成了完整的主体责任的责任体系,相互协调,相互促进,互为条件,又互为目的。在具体工作中,要充分体现该谁负责的谁负责,明确各自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具体责任,避免职责不清、任务不明的现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持续好转。为此要重点抓好党政一把手的党风廉政建设,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局面。对责任要量化分解,标准统一,任务明确,制度健全,落实到位。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真正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在党员干部中生根发芽,就要进一步完善机制,在真抓、实做、教育、引导、强化落实上下功夫。监督到位。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二级巡察制度和党委主体责任约谈、问责制度。检查考核到位。检查考核必须紧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和“两个责任”情况具体确定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要想取得实效,考核内容要具体全面,符合实际,便于操作;考核方式要以上级党委为主体成立考核组对下级党组织进行定期考核。完善考评奖惩办法,对好的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进行通报批评,保证整改到位,真正使党委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第二篇】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部分,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方面。搞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对于改善党群关系、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提高党的执政地位,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为此,我们从3月上旬开始,采取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和问卷调查等方式深入农村进行调研,通过调研,我们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有了较为深入的了解。

一、我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及问题

我县现有5镇3乡,97个行政村,11个社区居委会,人口21万,其中农村人口179782人,占全县人口的%;农村党员5504人,占全县党员的%。农业和农村工作在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打基础,循序渐进,以政务村务公开为切入点,以机制制度创新为突破口,坚持教育、制度、监督三管齐下,努力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和促进了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但是,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逐步深入,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涌现,我们感觉到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和解决。

㈠基层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不够到位。主要是宣传教育形式不灵活,针对性不强。停留在一般化的讲课,看专题片,发放宣传资料等传统教育形式,不能满足农村党员干部要求。特别是对中央、省、市和县委关于在新农村建设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精神宣传力度不够,造成农村党员干部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辩证关系理解不透,不利于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

㈡基层干部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工作水平不高。当前我县农民的致富愿望与乡镇、村干部的工作水平存在一定差距,一方面,农民的致富愿望非常迫切,希望干部带领他们摆脱贫困;另一方面,部分镇村干部自身素质不高、工作能力不强,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不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民的致富进程。一是有些乡镇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意识不强,对基层工作指导不力。缺乏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强调工作指标的多,提醒加强廉政建设的少;在监督管理上,考虑到村干部干事难,有一定的“迁就”心里,不同程度地存在“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现象,使有些制度得不到很好的贯彻执行。二是有些村干部纪律观念淡薄、民主意识不强、工作作风简单粗暴,缺乏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导致干群关系比较紧张。

㈢对基层干部的监管机制不够完善。主要是少部分村务公开的内容还不全面、形式比较单一,公开时间滞后,公开流于形式、走过场;财物管理制度还不完善,尽管全县96个村都实行了村账乡管,但落实效果参差不齐。特别是有的村在村民理财小组作用的发挥、对农村财物审计等方面仍有漏洞,需进一步完善;村级民主决策尚不规范,有些村干部决策不民主,办事不公开,搞“家长制”、“一言堂”,党内民主监督弱化。

㈣一些侵害农民群众利益的问题时有发生。个别乡镇干部利用手中权力,侵犯国家财产;少数村干部在行使权力中缺乏公正,优亲厚友,办事不公开,决策不民主,部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遗留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群众有意见。

㈤基层纪委的作用发挥得不够好。乡镇纪委工作头绪多,加上乡镇纪委书记分管工作过多,工作精力有所分散;少数人纪检业务能力相对缺乏,只能开展一般性的监督检查和处理一些简单的信访件,对比较复杂的信访件难于处理,独立办案更是一筹莫展。另外,由于乡镇纪委干部(特别是副职)交流少,长期与所辖村干部打交道,对于出现的一些问题,碍于情面,不敢、不想碰硬,使之难以有效地履行职责,导致基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得不到有效落实。

二、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㈠基层组织建设存在差距。一是少数干部工作责任感不强。基层组织处在农村工作最前沿,是各种矛盾的交汇中心,村干部官小责任大,利轻担子重,政治上发展前途不大,而且经常面对各种困难,因此一部分基层干部工作责任感退化。二是村干部年龄老化,后备干部人才匮乏。一方面许多村主职干部在书记岗位上工作了20多年,为村内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但随着年龄增长,工作精力难以适应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对党风廉政建设不是不想抓,而是没有精力去抓;另一方面,一部分文化政治素质相对较高的人大量外出,留在村里的也不愿意当干部,使得干部后备力量严重不足,导致选人难的矛盾日益突出,部分村级班子素质难以保证。就我县而言,在村书记岗位上年龄最大的有67岁,工作年限最长的达25年,108个村(居)书记主任中40岁以下的仅有13人,仅占12%左右。

㈡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存在死角。“上面一根针,下面千根线”,村干部工作头绪多、难度大、任务重、经济收入低,使部分干部价值观发生转变,有的一味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把等价交换的原则引进党内生活。在这种利益观趋使下,少数村干部夹在干部与农民双重身份、带头富与带领富双重任务等矛盾中间,自律意识明显下降。另一方面,少数村支部常年不开展组织活动,农村党员中不承担义务、不参加活动、不缴纳党费的“三不”党员已越来越多。一些基层干部宗旨观念淡薄,工作热情衰退以至贪污腐化、违法违纪。

㈢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没有把抓党风廉政建设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工作被动应付,对责任范围内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不敢指出,不敢批评。个别基层干部甚至错误地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与己无关,只注重抓经济工作,忽视党风廉政建设,或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会影响农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把抓经济建设和抓党风廉政建设对立起来。由于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工作中存在求太平,过得去,别出大乱子的思想,因而有意无意弱化党风廉政建设,不能及时将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形成之初、萌芽之时。

㈣制度不健全,工作落实还不够。在村级财务的处置等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上,缺少规范的操作制度和必要的制约手段,从而造成了村内部财、物管理比较混乱,让一部分人钻了空子;在制度建设上,切合实际可供操作的制度不多,对已有的党风廉政工作制度也没有认真落实。形成制度规章订的多,真正执行落实的少,这样既削弱了农村党风廉政工作的实际成效,又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㈤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考核与追究工作有待加强。具体表现在:一是责任不明确。尽管签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但到底要负什么样的责任,在工作机制上得不到体现,因而这种责任只是写在纸上,说在嘴上,往往是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二是目标不具体。有的同志认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是虚的,可高可低,可多可少,把握不准,没法衡量。一些支部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缺乏全面分析,对于诸如班子的战斗力要在哪些方面体现,增强防腐拒变能力要达到什么标准,发挥党员队伍的作用应有什么要求等问题,往往是模糊的概念,因而产生“检查没尺度,好坏凭印象”的思想。三是激励、处罚措施难实施。一些乡镇和部门尚未建立全面、系统、有效的检查考核机制,对村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缺少定期和规范的检查考核。

㈥监督机制不尽完善。有些党员、基层干部怕报复、怕伤和气、怕抓不准、怕被人说出风头、怕招来麻烦,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对于一些应公开的政务、村务以及一些敏感、重大的问题,一般干部了解的少,想监督而又不能监督;一些党员干部汇报思想、报告工作不及时,不全面,只对上,不对下,群众是雾里看花,在民主生活会上也是避重就轻,轻描淡写,不批评别人,也不愿别人批评自己,尤其是在村一级,党员群众的主动监督少,被动监督多,不出问题无人问,出了问题踏破门,以致一些村干部钻了监督不畅的空子,成了无人监督的特殊干部。

三、加强我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对策

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应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构建绿色**融为一体,结合我县实际,笔者认为,应从政治、经济、教育、制度、监督管理等方面入手进行综合治理。

㈠建立责任制是前提。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点抓好责任目标考核与失职行为责任追究,真正把抓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农村基层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标准,对抓党风廉政建设严重失职的,要毫不手软地实行“一票否决”。坚决纠正农村工作难度大,基层干部处理可宽不可严的错误认识,确保农村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

㈡深化宣传教育是基础。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一定要根据农村的特点来进行,切忌大话、空话。应该结合我县山大人稀、农民居住分散、生产季节性强、管理体制相对松散的特点,采取乡镇轮训与“背笼廉政”进农家相结合,党纪政纪专题讲座与集中普法教育相结合等形式,使党风廉政教育从“文件”走向“文化”,从“会场”走向“广场”,从“机关”走向“农村”,从“社会”走向“家庭”,增强教育的效果。

㈢选准配强领导班子是保证。要顺应农村改革的新形势,广辟干部人才渠道,积极推行村书记、主任直选以及驻村第一书记等制度,要重视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创造条件提高他们的政治和经济待遇,畅通提拔用人渠道,使他们政治上有盼头,工作上有劲头。对那些工作责任感退化,群众观念淡化,组织纪律弱化的基层干部,要采取有效的组织措施,实行诫勉谈话,对违法违纪的要坚决予以查处,切实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可靠的组织保证。

㈣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是关键。首先,要着力解决农村基层组织“无章办事”的问题,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探索制定《村级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切实增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约束力。其次,要进一步强化农村基层的财务监管。一是加强对“村帐镇管”的再监督。将“村帐镇管”与村级民主理财和村务公开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民主监督和专门机关监督两个积极性,确保“村帐镇管”制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党务村务公开和乡镇政务公开。要规范公开的内容和程序,最大效益发挥好议事恳谈会的作用,切实保证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热点焦点问题,能够及时、全面、公正地解决。三是强化基层纪委实施监督的权力,防止监督流于形式。四是落实村主要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对村主要干部在任期间履行职责过程中所应承担的财务责任、经济责任进行全面审计,并作出真实、客观的评价,预防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五是加大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把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作为办案的一个重点,对典型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公开处理,真正发挥查处一人、教育一片、稳定一方的作用。

㈤大力加强农村法制建设,净化社会风气,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创造良好外部环境。进一步加大农村“五五普法”力度,深入开展“平安村组”、“文明村”创建活动,坚持齐抓共管、上下结合、社会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做到党风、政风、民风一齐抓。要通过农村机构改革,真正使基层干部增强服务意识,强化管理职能,开创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的新风。在端正党风的同时,不断净化社会风气,从根本上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全面深入。

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第三篇】

自我院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以来,本人认真按照党组织的要求,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深入学习反思,按照党章、党风廉政建设和检察机关各项纪律规定,对照检察职业良知的践行要求,认真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认真查摆个人思想、工作、生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剖析存在问题产生的根源,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理想信念方面。加入党组织以来,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坚定理想信念。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社会变革,受一些社会上流传的负面信息的影响,自己思想上也出现了一些弄不清楚的问题,对实现共产主义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

(二)宗旨意识方面。在思想和政治上积极上进不够,工作激情和动力减退。看不到群众的首创精神,工作中主观意志成份多,为群众想的少、做的不够。

(三)党性修养方面。由于自己平常事务性工作较多,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没有深入研究党章的精神实质和“群众路线”的深刻内涵,

在严格党性锻炼上所下的力气不够多,以事务工作代替政治和党性锻炼,对自己要求放松了,考虑群众利益和全局利益还不够。

(四)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方面。长期以来,自己能够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不动摇。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能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水平和政治理论水平,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坚持运用科学发展观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论,坚决维护政治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接受党的政治纪律的约束,坚持科学的政绩观、权力观、地位观。但是,在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党的思想路线方面仍有一定差距。二、存在问题的根源剖析

(一)学习上有松动。理论上清醒才能做到政治上坚定。自己放松了政治理论学习,未坚持用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指导行动,是产生上述问题的重要原因。在政治理论学习方面,积极性有所淡薄,自觉性、迫切性也越来越差。除了组织上安排的学习任务,自觉学习政治理论少。这对一个干部来说是一种非常危险的倾向,必须引起自己的高度重视,认真纠正和克服。

(二)世界观改造上有松动。自己存在的问题,都与自己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有关。宗旨观念有所淡薄,说明自己还没有真正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说明自身还存有患得患失的个人主义思想。思想、工作作风和遵守制度纪律上的问题,也都说明自己放松。

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第四篇】

按照县纪委平纪(xx)6号文件要求,学习中纪委xx届六次会议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严格禁止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使得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等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和要求,围绕遵守“八个严禁”“52个不准”进行自查自纠,增强领导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廉洁从政意识。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做到知法、懂法、用法,依法办事,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通过学习对照整改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报告如下

一、领导干部秉公用权,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

身为领导干部,分管纪检监察、武装、办公室等工作,在工作中,秉公执法、不滥用职权,不以权谋私,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紧跟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在强化服务意识上下功夫,为领导决策出谋划策,献智献力;加强与同事间的思想交流,做到相互帮助、相互尊重、相互信任、以诚相待。正确对待权力、金钱、名利,时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从思想上筑起抵御腐朽思想侵蚀的牢固防线,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在思想作风上坚持以民为本,常怀爱民之心,常思为民之策,常谋为民之事;在工作作风上坚持从实际出发,真抓实干,以满腔的热情帮助农民和职工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在领导作风上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在功名得禄方面坚持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动,增强奉献意识,不计得失,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生活上严格要求自己,克服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敢于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努力做到勤政廉洁。

二、领导干部在违规收受礼金,多占住房、利用职务谋取不当利益的问题

我家现在依然居住在农村,现在还没能买房,不存在多占和违规买房问题,在工作中坚持艰苦朴素的原则,我没有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当利益。也不习惯打麻将,很难利用业余时间搞玩扑克、打麻将等娱乐活动。

三、领导干部下基层,吃喝玩乐问题

领导干部下基层。带着问题带着感情下基层,解决和处理问题,为群众办实事。在基层能吃饱吃好,和干部群众在一起工作。在基层工作,艰苦朴素是根本,干好工作是本分从不吃喝玩,从不接受工作以外群众的宴请,更不从事进歌厅及洗浴等娱乐活动。

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打算

今年各项工作在摸索中不断发展,因此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中继续坚持组织原则,不断探索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思路,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建立科学的廉政建设体制,将廉政建设贯穿到各项工作中去,为各项的发展提高有力的保障。通过这次自查自纠活动,本人更深刻地认识到廉政建设中自身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中,将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执法为民为根基,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牢固树立廉政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加强自身自律能力,做好本质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第五篇】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1、领导思想上认识不到位,“主体责任”需加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关键。目前,乡镇部分领导干部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正确的认识。有的不想抓,认为经济和业务工作是务实,党风廉政建设是务虚,是乡镇纪委的事,没有站到整个党委这一高度和全局来看待问题,并简单地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同于个人廉洁自律工作;有的不真抓,出于自己小集团利益或觉得出力不讨好,只喊口号或没有下文,被动应付了事;有的不会抓,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学习、不了解,对如何抓、怎么抓不去思考,将落实责任制与部门单位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割裂开来,没有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中去。

2、党风廉政建设停留在表面,执行和落实不够。按照责任制要求,能将责任层层分解,制定出了一系列岗位职责、制度、目标和实施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具体到分管领导、站所负责人、村社区负责人,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然而,当前依旧存在将制度停留在纸上的现象,制度制定完成了,责任状签过了,但是责任内容只停留在“明确”上,没有行动的具体化,在制度制定和执行上一手硬一手软,重制度轻执行,执行不严,落实不实。

3、缺乏日常监督。落实责任制主要是靠年初分解、年中督查、年终考核三个时段,没有建立经常性的督导、检查、提醒制度。平常的督查也只是对干部的遵守上下班时间、工作在岗在位情况等作风方面进行督查,督查内容单一;党务、政务透明度不足,公开的程度和范围不够,造成群众有监督意愿却不了解情况。致使一些地方、部门及其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淡薄,只是上面布置的动手抓一下,检查的临时应付一次,考核的重视一会儿,对分管部门及其下属长期失察、失监。

4、乡镇纪委职能不专,作用发挥不够。目前,乡镇纪委书记大部分是兼职的职务,在其所分管的各项工作中,纪检监察工作只占小部分,自然纪检工作就会被忽视。虽然现在乡镇纪委名义上是一套班子,有纪委书记、纪委委员,日常纪检工作主要由,而实际上也同时肩负着其他的工作,而作为兼职的纪委委员在工作上更是有其名无其实,只在紧急时临时调度,好一点的可以参与搞一些调查,差一点的可能从来不参与纪检工作。这都致使乡镇纪检力量不足、工作被动、琐碎,无系统性,缺乏创新。同时办案时顾虑较多,存在“三怕”:一怕得罪人,认为自己分管的很多工作还要落实,要协调,如果得罪人太多,给自己添麻烦。二怕影响本单位在上级中的考评成绩,当前上级部门在对下级进行考核中,往往将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纳入到单位的考核指标中,针对领导干部的违纪情况,按照职级进行扣分。因此,乡镇纪委若查出本单位干部有违纪行为,上级部门在考评乡镇时就会扣分,从而影响到乡镇的社会形象及考评成绩。长久下来,自然会产生“不查反而更好”的想法。三是怕影响仕途。当前对乡镇干部考核,主要有班子评议、个人述职、本单位干部群众测评几种方式,而没有上级相关部门的评议。由于纪检工作职能的特殊性,如果不是好好先生,纪检干部的综合得分一般不会很高。如果工作认真,履职尽责,监督到位,个别纪检干部的得分反而更低,甚至不合格。

5、责任追究不严。一是由于新形势下案件的复杂,而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有待细化,对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界定也比较模糊,导致责任追究难以操作。二是农村基层职能职位缺失严重,许多站所属垂直管理,人、财、物由上级统管,存在“管得住的看不到,看得到的管不住”,条条管理鞭长莫及,乡镇党委政府的管理又视为耳边风。三是责任追究往往取决于主要领导的态度和决心,受人的因素影响较大,乡镇党委有时明知有人存在违纪行为,但为稳定全局,出现遮盖捂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现象,致使该违纪人员逃脱或减轻追究。

二、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落实的建议

乡镇党委作为基层党委,直面广大群众,工作千头万绪,乡镇纪委要真正实现“三转”,关键在于突出乡镇党委的主体责任。

1、强化乡镇党委主体责任意识。一是思想认识上要扭转过来,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总体部署。二是定期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向县级纪委汇报。三是乡镇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种好自己“责任田”,党委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四是要强化责任追究。不讲责任,不追究责任,再好的制度也会成为纸老虎、稻草人。

2、改革乡镇纪委履行监督措施。一是改革乡镇纪委体制机制。乡镇纪委受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领导,以上级纪委垂直领导为主,工资与人事在上级纪委,乡镇纪委工作经费单独核算,乡镇纪检干部专门从事纪检工作,不得借用或抽去搞中心工作,提高其政治或经济待遇。二是着重解决专岗不专职的问题。明确乡镇纪委书记只分管乡镇纪检工作,专职纪检干部不得兼任与纪检无关的工作,确保乡镇纪检干部专职专用、主抓主业。三是支持乡镇纪委独立行使办案职权,确保纪检干部对权力敢监督、善监督,对腐败问题敢“亮剑”,善查处。四是对乡镇纪检干部的考核重点由上级纪委评议,参考乡镇班子成员的评议及个人述职。

3、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全面推行村干部勤廉档案工作,切实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党委书记提醒谈话制度,发现村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和诫勉谈话。二是全面推进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重点公开国家惠农政策、新农村建设的各项资金及其使用情况、集体资产处置、移民搬迁、危房改造、低保评定等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督,在规范运作上下功夫。随着全面深化改革和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各种惠农资金逐渐增多,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不健全,使涉农项目领域成为腐败现象滋生的“高发区”和“温床”。今后,凡是涉农资金,包括粮补、低保五保、危房改造等,均要在乡镇纪委备案并向乡镇纪委写出每笔款项使用情况说明,乡镇纪委对每笔资金的落实、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写出专项检查报告,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做到运行规范,管理规范。

4、党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行动上要成为落实的主体、担当的主体。作为基层,乡镇党委处在党风廉政建设的前沿“窗口”,离老百姓最近的距离,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更应该落实主体职责。一是要抓大抓急。中央的八项规定、省委的九项规定和市委的十个严禁及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其他事项,对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等严管资金的监管,要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大事急事落实到位,不能有丝毫的懈怠,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并且乡镇党委书记要率先垂范,做到更严更快。二是要抓小抓早。对一些苗头性的问题,要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把抓小抓早提前预警和预防做为常态性工作一以贯之。三是抓关键人和关键事。对乡镇党委班子成员,村级“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村级党组织书记作为主体责任落实中的关键人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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