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范文范例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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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第一篇】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在2018年1月发出的通知,目的就是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市扫黑除恶办的有力指导下,我街道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结合辖区实际,本着“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工作目标,强化领导、突出重点、明确举措,全力营造扫黑除恶的强大声势,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舆论宣传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简介
1、强化领导、压实责任
街道对此项工作任务高度重视,首先成立了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各村居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在宣传上做到多形式、全覆盖,传统和创新相结合,利用固定宣传栏、宣传标语、横幅、电子屏、宣传车、手机短信、微信朋友圈等各种方法方式大力宣传,让群众家喻户晓,充分了解扫黑除恶工作内容、意义,主动排查上报有关涉黑涉恶线索。
3、加强排查、突出管理
对重点人群进行突击检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社区民警、包村干部、相关负责村居干部对所包村居、分管领域、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截至目前,共召开扫黑除恶专题会议14次,出动宣传车30辆1150次,张贴宣传标语1011幅,悬挂宣传横幅460条,广播宣传220次,发放宣传单34160张,电子屏宣传30块1400次,摸排上报涉黑涉恶线索15条,开设赌场案件2起,其中2018年3月1日的开设赌场案件共计抓获抓获26人,刑事拘留8人,治安拘留18人,作为黑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移送起诉6人,判决6人;2018年12月27日开设赌场案件共计抓获8人,刑事拘留1人,取保候审1人,治安拘留6人;寻衅滋事案件9起,治安拘留13人;刑事案件2起,批捕1人;敲诈勒索案件1起,刑拘2人,批捕1人。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不够,领导重视不够
在办村两级部分干部思想认识上,存在一种误区:认为扫黑除恶工作应该是高层、上层的事,自己处在街道社区最基层,身边无黑无恶,黑恶势力离自己较远,不存在黑恶势力,只是落实上级的工作要求,没有在思想深处把扫黑除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主观思想上的不重视造成对工作落实上的应付,缺乏主动意识,没能全党动员、全民发动,深挖扫黑打恶线索。
2、投入力量不够,工作措施不强
在街道这一层面,由于对扫黑除恶工作重视不够,致使工作不能形成全民动员的高压态势,落实到具体工作上,只有派出所、街道扫黑除恶办单打独斗,人员力量单薄,村居主抓此项工作力量也不强,线索排查力度不大,在线索摸排上投入力量不够,在黑恶行为上认识不足,缺少扫黑除恶工作合力。另外,基层派出所工作任务繁重,警力严重不足,难以抽出专人开展工作,致使扫黑除恶工作显得苍白无力,没有“扫”出声威,“打”出震慑。
3、源头防控不力,舆论引导不强
扫黑除恶工作重在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其终极目的是给群众创造一个稳定的治安环境,在无恶治乱上力度不强,措施不严,思路不明,易于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因此要对社会治安混乱地区采取严打措施,本着露头就打,冒尖就打,除恶务尽的高压原则认真开展工作,找准工作切入点,对焦街道农村存在的宗族势力,村匪街霸及重点行业领域中的车霸、路霸等黑恶势力,切实开展工作。
4、部门协调不力,拳头力量不强
黑恶势力现象涉及到社会各方面、各层次、各领域,开展此项工作需要各部门统筹协作,紧密配合,特别是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整合资源,形成拳头力量,重拳出击,方可有效,但是在实际工作中,部门之间各唱各调,山头主义凸现,甚至出现互相推诿,不作为现象,这样就使工作在开展起来不能做到无缝对接,不能形成联动机制,
5、摸排线索不细,精准打击不强
部分职能部门在线索摸排核查等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短板和盲区,未及时建立摸排台账。摸排重点不够突出,对十类打击重点未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在征地拆迁、环保、打非治违、扶贫、重点工程行业等易产生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的关键领域摸排不够深入。
三、下步工作举措:
1、强化领导意识,把扫黑除恶工作作为单位一把手工程,列入日常工作考核,严格考核,严肃问责。
2、强化宣传力度,切实做到零死角,全覆盖,提升全民积极参与意识,发挥群众力量,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开展一场全民参与的扫黑除恶战役。
3、强化调查摸底,深挖涉黑涉恶线索。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所辖地区、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4、强化打击力度,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充分调动部门联动意识,形成合力、强化措施、纪委介入、定期通报、严厉追责。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案件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第二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示精神和有关要求,民政局党组思想高度重视,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其中,现将前期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小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工作在民政局得到坚决贯彻落实和落地生根,我局成立了以局长彭金强为组长,副局长刘铁林为第一副组长,副局长林海武、贺仁斌,社会救助局局长谢钧为副组长,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下发了《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二、大造声势,营造氛围
1、我局多次召开党组会,全体干部职工会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并结合民政工作特点分析本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形势,并制定出有针对性地工作措施,确保了每个干部职工都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来。
2、为进一步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氛围,我局在办公楼醒目位置悬挂了“扫黑除恶,净化环境,共建平安”的横幅,并利用电子显示屏不间断播出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最新动态和宣传口号。
三、尽责履职,狠抓落实
1、建立健全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台账,指定专人负责,严守保密纪律,严格按照《江西省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处置问题线索,确保线索件件有登记确保不出现泄露、私存、扣压、隐藏或遗失线索等现象。
2、受理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线索,严格按照《江西省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及时移送本级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确保线索“快速移送、快速反馈”确保不发生拖延、推诿、敷衍等行为。
下一步,对摸排中发现的涉及相关部门、行业、领域监管问题和漏洞,及时通报本地相关部门,协调推动加强日常监管,堵塞管理漏洞,铲除扫黑除恶势力在行业、领域的滋生土壤。查找缺漏,加强措施,突出重点,全力推进“扫黑除恶“工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第三篇】
木城镇党委、政府项斗争会议后,木城镇党委、政府迅速召开会议,认真部署,迅速行动,严格安排,形成势头,扎实开展打黑除恶正义行动。
1、高度重视,认真安排。根据县委、政府的要求,2月1日,组织村干部、第一书记、全体机关干部参加夹江县打黑除恶专项运动部署视频会议,庚立即召开党委专项研究部署。2月5日,组织机关干部、村(社区)四职干部、第一书记召开木城镇打黑除恶部署会,部署落实全镇打黑除恶工作。
2、加强领导,夯实责任。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团队成员为副组长、相关干部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的日常工作和部门协调;各村成立了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组,确保有人掌握和管理扫黑除恶的日常工作。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宣传口号、横幅、村喇叭、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保障氛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知》和《夹江市人民发现这十种黑恶势力请立即举报》8000多份宣传材料,15幅横幅悬挂在全镇主要道路和行政村的显著位置LED一个宣传屏幕宣传了黑除恶专项行动的意义和重点。设置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信息渠道。
四、加强触底排
,重点人员,突出管理。对辖区内的重点人群进行突击检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木城镇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派出所人员驻村干部、相关负责干部对所驻村、分管领域、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五、目前存在问题
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二是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报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2、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3、加强信息报送,严格执行“周报告”。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及时向县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摸排线索“周报告”制度,各村、社区每周四上午12点前对辖区内摸排的情况进行上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年终目标考核,对不报、瞒报、谎报的村进行责任追究。
4、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力度、坚决打击对农村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横行乡里以及在农村组织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5、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第四篇】
一、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景德镇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部署要求,我局结合水务工作实际,科学部署,统筹安排,多措并举,迅速推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我局制定并印发了《市水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斗争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打击重点、整治方向、工作措施和相关要求,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全市水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序开展。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市水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水政与安监科、市水政监察支队分别牵头成立综合协调组、检查督办组、线索管理组。
(二)提高认识,深入学习
自专项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专项斗争工作,召集相关负责人以及全局干部职工传达学习中央、省、市扫黑除恶斗争相关会议精神和要求,广泛动员发动,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对专项斗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我局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要求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担负起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对非法采砂等涉黑涉恶突出问题态度坚决,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 ,依法依规查办查处,毫不含糊。
(三)营造氛围,搞好宣传
通过在局办公大楼醒目位置设置扫黑除恶斗争举报箱、LED大屏幕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在水务网站开设专栏公布举报电话、利用微信群发布信息等宣传形式,做到全方位、多角度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全局上下积极参与、支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舆论氛围。同时将专项斗争有关精神在管理服务对象、广大公众中广泛宣传,提高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努力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更加有力地推动水利改革发展。
(四)全面排查,梳理线索
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召开全市水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工作会议,对线索摸排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要求从涉及水利行业的违法排污污染水体、违法涉河建设、恶意偷采河砂、恶意阻碍水利工程施工等4个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摸排;并通过畅通举报途径,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等多种途径,对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领域进行排查;全面动员群众积极捡举揭发非法涉水行为,一经查实,从重从快从严加以查处。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集中行动的通知》,全面收集整理各县(市、区、园区)水务(农林水)局、局属各单位对所管辖的水利行业涉黑涉恶线索。
(五)加强监督,严格执法
按照省水利厅的统一部署,今年4月份以来,我市各级水务部门开展了河湖卫士监督执法工作,不断加大河湖监督执法力度,切实维护河湖生态健康。我局成立了河湖卫士监督执法工作组织机构,认真制定监督执法工作实施计划,细化工作任务,落实了河湖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园区)水务(农林水)局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对境内河流、湖泊、水库以及水土保持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违法违规项目或活动严格依法查处。我局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涉及河道清障、水利工程和水文设施保护、水资源及入河排污口、河道采砂、水土保持、河湖岸线利用、涉河建筑项目及活动等内容的违法案件查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重大违法案件、拒不停止或拒不落实整改要求的违法案件实施挂牌督办,强化水行政监督和水事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坚决遏制涉水违法案件多发频发势头,维护河湖正常水事秩序和良好的水生态环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广度、深度和宣传效果还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是线索摸排力度还有待加强。督促指导县(市、区、园区)水务部门在线索摸排核查等制度建设方面还存在短板和一些盲区,线索相对较少,台账建立不够精细。
三是与其他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与其他成员单位之间协作不够紧密,协调、联动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存在脱节、滞后等问题,未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要充分利用舆论宣传的重要作用,把中央和省、市关于扫黑除恶的文件精神、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进展情况和实际成效作为宣传工作的重点,精心谋划,认真组织,把舆论宣传贯穿于扫黑除恶全过程。发动全局干部职工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参与扫黑除恶宣传。局扫黑办要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等工作,及时发现、封堵、删除有害信息,避免和消除社会误解,加强正面宣传,充分展现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是要进一步明确摸排范围、内容和方式,采取集中摸排和动态摸排相结合的方法,对2017年以来我市水利行业行政执法案件和信访件等进行梳理,对重点领域、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全面排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加强排查线索管理制度,要求各县(市、区、园区)水务部门对排查出的疑似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按规范格式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并由专人及时把案件线索报告给市水务局扫黑办。严肃责任倒查制度,对未遵守保密纪律、重视不够、摸排不主动,导致应发现的问题线索没有发现或者发现问题不移交的,将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是要坚持联合办公、融合执法原则,创新执法工作机制。以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为主体,深度融合“城市执法+公安+N”的执法机制,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专业水平,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坚持联动,互通信息。采取主动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联系交通、农业等涉水各单位,开展工作座谈,沟通了解涉水领域扫黑除恶线索排查的有关问题,在今后工作中通力合作、相互配合、进一步加强违法行为的信息沟通,形成打击合力,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