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先进事迹范例【优秀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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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先进事迹篇1
山丹县人民法院五级法官助理
杨斐同志先进事迹
杨斐,女,出生于1992年9月,中共党员,法学本科学历,现为山丹县人们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自2016年11月进入山丹县人民法院工作以来,先后在审管办、行政审判庭、执行局、财务室、立案庭等科室进行多岗锻炼,虽岗位不同,但她始终能忠于职守,敬业勤业,圆满完成了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
杨斐同志为人正派,团结同事,作风务实,工作能力强。在审管办、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工作期间,虽事务复杂,业务繁多,但这些工作都与所学主业对口,凭着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严谨、务实的态度,她都能熟练地、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赢得了领导和同事们的好评。
2018年8月,由于单位原会计调离,杨斐被临时调到财务室工作,面对自己完全不熟悉的新工作,她没有胆怯、推托,她坚信“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她愿意做一个干好每一项新工作的有心人,为了迅速由外行成长为内行,正常工作日,节假日加班就成了家常便饭,连门卫都说晚上下班最迟的是杨斐。有一次感冒发高烧,眼睛都充血了,同事们都劝她回家休息,她不肯,硬是坚持做完了当天的工作,同事们为她竖起了大拇指。正是这种对工作执着,磨炼了她坚韧的性格,也正是这种性格,使她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2020年3月杨斐从财务室调至立案庭担任法官助理,回到老专业,正是立功时,一到立案庭她就积极投身于“两个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中,协助庭长办理诉前财产保全案件、司法确认案件,她奋斗的身影永远在路上。
法官先进事迹篇2
周斌被最高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在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法院有一位法官,将自己毕生的精力,放在法治的不懈追求中,他始终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使命,始终牢记司法为民职责,将自己对法律信仰的坚守和对审判事业的热爱,融入到工作中的一言一行,以扎实有力的脚步,踏出一串串闪光的足迹,他先后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先后荣获“全省法院先进个人”、“四川省第七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2019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他就是恩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民一庭庭长周斌。
精业 源自坚定的法治信仰
“个头不高但庭审中气场足。”这是周斌20余年一线审判生涯中留给老百姓最直观的印象。从书记员到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周斌同志就像一块海绵,在法律的海洋中尽情吸取着法律知识的养分。气场足来自于内心的强大,来自于对自身业务的自信,办理案件2400余件,无一件引发信访,庭前的调解疏导、庭中的明辨是非、庭后的释法析理,无处不彰显出他对法律的精通。曹某诉某卫生院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因对是否可以同时主张工伤赔偿及人身损害赔偿双方争议较大,且当时没有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在办理此案的过程中,周斌多次向相关人员了解情况,多次到实地走访调查,多次组织人员分析案情,在当时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的情况下,从法律基本原则的角度出发,推定工伤保险赔偿与因第三人侵权赔偿在法律上并行不悖的,并据此作出判决,最终让双方对判决胜败皆服。
李某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用人单位对仲裁不服提起诉讼,劳动者却未提起诉讼,按仲裁裁决所认定的巴中市2013年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6825元计算标准,还是按实际查明的工资标准计算工伤保险待遇,有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由于李某未提起诉讼,根据“不告不理”原则,应按仲裁裁决所认定的年平均工资标准36825元计算。第二种意见认为,由于用人单位对仲裁裁决不服,向法院起诉,仲裁裁决失效,应按实际查明的标准计算工伤保险待遇。对数额计算不当,可以予以变更,包括减少,同时也包括增加。周斌本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为保护弱势群体,坚持按第二种意见处理此案,该案的判决对于督促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作出了引领示范作用。同时,用人单位起诉反而得到比履行仲裁裁决更为不利的法律后果,是司法追求实质公平的典型案例。该案例入例《中国法院2018年度案例》。
“他很谦虚也很好学,善于在实践中发现问题。”这是法院同事对周斌的评价,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到法院参加工作,周斌勤钻书记员业务,在短时间内成为院内书记员中的佼佼者;担任审判员后,他经常思考法律适用在司法实践中的一些空白和障碍,先后撰写了《新婚姻法在司法实践中的困惑》、《车辆受损后是否应当计算贬值费》等多篇实务类的调研文章,所撰写的《恩阳区征地拆迁工作的司法对策及建议》一文获得四川省“治蜀兴川”杯论文大赛优秀奖、市科协第七届学术论坛二等奖。拟定的《关于“三区同建”的法律思考》得到区委主要领导的肯定批示。他喜欢钻研新类型案例和疑难案件,无论是承办法官向他咨询,还是审委会、合议庭讨论案件,他总是毫无保留地贡献自己所理解的、所掌握的知识,并在案件审理后归纳总结,形成指导性意见。2018年,其办理的一件涉及食品安全的案件,案件办结后,周斌担心涉案食品过期,向相关管理部门提出《确保食品管理,让人民吃得放心》的司法建议,该司法建议被《人民法院报》采编。
“有的老百姓可能一辈子只打一次官司,如果没有让他们感受到公平正义,那不仅仅是对我个人的失望,更可怕是可能会对法治失望。”这既是周斌的座佑铭,也是他多年来精业求真的源泉动力。
敬业 源自良好的法官素养
“不是自己的东西不拿,是自己的事一定做好。”这是最近一部电影中的一句话,也是周斌20余年法官生涯的真实写照。将本职工作干好决不是单纯的就案办案,在工作中,秉承这样理念的周斌,将自己审判工作干好的同时,主动与党委中心工作有效对接,不断创新理念,不断总结审判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担任回风社区巡回法庭负责人期间,他创造性地推行社区巡回法庭工作模式,在社区公开开庭审理案件,协助社区化解矛盾纠纷,到社区以案说法开展法制宣传,将司法的职能和触角真正下沉到一线。这样的做法得到时任省委书记王东明和时任省高院院长王海萍的肯定。王东明书记指出:把法律服务延伸到社区,这是一个很好的工作方式,是社会管理的一个创新,是转变干部作风的具体体现,能有效的帮助和引导群众依法解决各种合理诉求。
针对恩阳辖区民事案件中家事纠纷居多的情形,他又总结出家事调查、家事调解、财产申报、判后回访等举措,探索家事审判改革,“以小家安保大家安”。蒋某与董某均系再婚,时常为家庭琐事发生纠纷,董某为此向法院两次提出离婚,法院均判决不准离婚,董某遂离家出走。后蒋某患冠心病、高血压、肺结核等多种疾病,无力支付医疗费用,向法院提起扶养纠纷,要求董某支付生活费、医药费数十万元。周斌办理此案后,采取委托调查、实地走访等方式,查明了双方感情分歧,并有针对性地邀请双方亲属、村社干部参与调解,从感情基础、夫妻扶养义务等角度进行调解,往来奔波数十次,最终在尊重双方感情已破裂的基础事实上,蒋某愿意放手,而董某也自愿承担数万元的扶养费,双方均从情感上得以解脱,该案后被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以《离婚拉锯战》播出。
为民 源自深沉的基层情结
恩阳地处山区,这里无论是交通还是辖区群众的法制意识,与大城市相比均有较大差异,尽管法官所处理的案件很大一部分都是群众家长里短的小纠纷,但法官在办理每一个案件中所花费的时间、精力都更大,送达,车子去不了,走路一去便是两、三个小时;调解,受农村家族观念影响,往往当事人亲属便达几十人;判决,受经济因素影响,胜诉后经常无财产可供执行。很多人不愿意在基层久呆,而周斌从1996年开始,辗转曾口法庭、渔溪法庭、恩阳法庭、雪山法庭,一干就是12年,多年的基层工作经历烙印上了深沉的基层情结和民生情结。“很接地气”,经常有老百姓这样评价周斌,但凡周斌办理的案件,他总要深入一线,深入农家院户,到一线调查走访,到一线开庭审理,最大化地减少老百姓诉累;他十分注重运用调解来化解矛盾,从最初的个案调解逐步总结出“五阶十法”调解技巧,再逐步升华到“全程、全员、全域”的调解模式,他的调解率达到77%;原告魏某、杨某与巴中市恩阳区民生职业技能培训学校、陈某、冯某、杨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原告之子魏某某和被告陈某、冯某、杨某四人相约到提河水库钓鱼,过程中,魏某某下水库游泳,不幸死亡。后魏某某的父母认为是学校、事故发生地提河水库管理方存在管理不善,陈某等人应当承担推定过错责任,魏某某的亲属起诉至法院要求五被告连带赔偿。虽然从法律的角度,因魏某某已年满18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五被告与魏某某的死亡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但从司法为民的角度,原告家庭困难,周斌同志主动邀请人民陪审员、司法联络员在庭前庭中参与调解,主动协调学校、相关部门给付原告魏某、杨某4万元经济帮助费,解决了原告家庭的具体困难。
周斌的父亲也是一名法官,也曾在基层工作过多年,他经常告诫周斌:“我们是农村出来的,也是农民的儿子,办案一定不要有私心,要理解群众的困难,做实事、做好事。”良好的家风让周斌用朴实无华的行动赢得了老百姓的口碑。
求索之路不悔,向道之心不移。凭着对法治信仰的坚守和对审判事业的热爱,凭着对法官职业的尊崇和对人民群众的无限忠诚,周斌的求索之路永远在路上。
法官先进事迹篇3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院干警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任务,全面打响疫情防控狙击战。在这场战“疫”中,不仅党员干部们牢记***总书记“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的指示精神,非党员干警们在各党支部的的带领下,也充分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奋勇争先,冲锋在前,认真履职,担当作为。沈洋同志是我院民二庭的一名法官助理,他主动对民事审判庭党支部书记赵泽生同志说:“虽然我还不是一名党员,但是我会和党员做得一样好,请让我加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去”。
沈洋同志是2019年刚刚加入法院队伍的新生力量。家在外省的他,本就很少有机会回家探望双亲。这个春节,他本可以回到安徽老家和父母团聚,但是在疫情狙击战面前,他主动选择留在法院坚守防疫执勤岗位,服从组织命令,听从指挥,随叫随到。在小区防疫工作中,沈洋同志总是主动请缨,冲在最前面,目前他已经参与旭苑小区两次全面摸排工作。不仅如此,他还细心得体谅其他不方便的同事,主动替换他们防疫执勤。在“与家人团圆”和“坚守防疫岗位”两者中,他选择了坚守岗位,奋战在疫情防控第一线。大年三十至大年初二这几天,本是节日气氛最浓厚的时候,但是面对突如起来的疫情,沈洋同志连续坚守值班岗位,用自己和党员同志一样的初心和使命,毫不犹豫加入到疫情防控的战斗中去,不是党员,却胜似党员!
优秀是一种习惯。不仅在防疫工作中沈洋同志积极主动,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他也一直要求上进。沈洋同志由于家在外地,自工作以来一直住在单位。沈洋同志抓住这个便利条件,经常在下班后还钻到办公室整理卷宗、研究案情,主动利用业余时间来提升自己。赵泽生同志说:“我晚上值夜班的时候,经常能看到民二庭的灯亮着,我知道那是沈洋同志还在办公室学习”。
沈洋同志这种时刻保持学习、努力提升自我的状态,扎实工作的决心和意志,闻令而动、不怕牺牲的战斗精神,值得全院年轻干警学习!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仅在平日做得好,在疫情面前更能反应果断迅速、运转高效有序、执行坚决有力!现在疫情防控正处在胶着对垒状态,希望全院干警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同心同德,共克时艰!
法官先进事迹篇4
李自平,男,1961年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卫东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分管刑事审判庭、东高皇法庭、办公室、司法行政科、机关服务中心工作。在多年的法院工作中,李自平同志积累了娴熟的法律知识和高超的工作技巧,已成为一名倍受领导肯定、同事敬仰、当事人认可和社会各界称赞的优秀人民法官。在他的带领下,XX年东高皇法庭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单位”,2011年刑事审判庭被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授予“全国核查纠正脱管漏管专项行动先进集体”;他本人也多次受到上级机关的表扬,于XX年、XX年分别被市委、市政府和卫东区委、区政府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2011年被授予全省“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一、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全力做好刑事审判工作 (一)严厉打击“两抢一盗”,推进平安建设 自去年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李自平同志扑下身子,与刑事审判人员一起,针对专项活动中出现的新问题不断采取新的举措,出色完成了打击“两抢一盗”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去年以来,卫东区法院共受理“两抢一盗”114起195人,全部审结,结案率为100%。共报送专题工作信息31条,其中上级机关采用12条;向新闻媒体投递稿件30篇,其中市级新闻媒体采用11条,省级新闻媒体采用9条。 在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的具体过程中,李自平同志身体力行,以饱满的激情、昂扬的斗志投入到专项斗争中,推进打击、教育、防范、管理、建设、改造等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有效遏制“两抢一盗”犯罪多发势头,促进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好转,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努力保持平安建设工作在全市的先进位次。2011年8月29日上午,在李自平同志的亲自组织和周密部署下,该院刑事审判庭在平煤集团十二矿圆满召开宣判大会,对马金平等14名被告人团伙盗窃原煤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平顶山市电视台、平顶山市日报社对宣判大会进行了报道。此案发生在我市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期间,犯罪分子迎风作案,且系团伙作案,人数众多,影响较坏。为了扩大打击力度,李自平同志经过认真思考和分析,决定针对犯罪分子多次盗窃十二矿原煤的特点,在该矿家属区对犯罪分子进行公开宣判。当日,该矿约1000多名职工、家属及附近群众到宣判会现场接受了教育,起到了“宣判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良好统一。 (二)认真搞好“打黑除恶”,维护社会稳定 自“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卫东区法院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政策,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惩处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特别是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自平同志带领广大干警恪尽职守、勤奋工作,使专项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辖区人民群众的认可,受到了上级领导的表扬。在他的带领下,刑事审判庭被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授予“全国核查脱管漏管专项行动先进集体”。 由李自平副院长主抓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负责落实上级法院“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省、市、区政法委的工作部署;指导我院“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审判工作;同时加强与检察院、公安局等政法部门的沟通与联系;收集、研究、报送我院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情况信息;做好专项斗争开展的宣传报送等。同时,李自平同志与刑事审判人员一道密切同公安、检察机关的联系,对涉黑恶势力及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暴力犯罪、侵财犯罪案件,坚持快立、快送、快审、快判,所有案件都在法定审限内结案。对重大案件和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提前介入,提前掌握案情;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当天立案、当天送达;开庭审理后,合议庭当即合议,审判委员会及时讨论研究;定案后及时宣判。2011年11月26日,卫东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毛文东等20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持有枪支等九项罪名一案。由于该案涉及被告人人数众多,且属重点打击的涉黑案件,社会各界又比较关注,引起了卫东区法院领导班子和干警的高度重视,主管刑事审判工作的李自平副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进行审理。由于涉案人员众多,复杂性强,难度大。他们针对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周密部署和应急方案。由于案情错综复杂,仅公诉机关移送的卷宗就有近两尺厚,李自平带领合议庭成员加班加点阅卷,细抠证据材料,梳理其间的关系,制订出了缜密的庭审方案,成立了三个具体工作小组,分别负责庭审、安全保卫及后勤保障工作。庭审当日共抽调了60名警力、6台囚车,全力保障值庭、押解、安检等安全保卫工作。庭审达14个小时,整个庭审过程秩序井然。法官先进事迹篇5
我于2007年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阳曲县人民法院工作,当时被分配到行政庭担任书记员,一直到2013年年底调入执行局开始办理执行案件,我虽然是行政庭的书记员,但是张锁成庭长除了审理行政及行政非诉案件外,也审理民商事案件,耳濡目染,我对审判业务还是比较熟悉的,但“隔庭如隔山”,审判与执行完全是两个概念,如果说审判是“线上最后一公里”,那么执行就是“线下最后一公里”。
初入法院,我怀着对法律的敬畏和热爱踏入了这神圣的殿堂,从一开始听不懂当地方言而无法顺利记录庭审情况到可以熟练记录并归纳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七年来,有过委屈有过感动也有过喜悦和荣誉感。2013年年底我被调到执行局工作,刚到执行局,就接手了孙保成队长移交的旧案100多件,并办理全额的执行案件,对于一个刚从书记员岗位上下来的女干警来说,真的压力山大,怕自己做不好,辜负了领导的信任,多亏当时有执行局秀宝局长和刘伟副局长对我不遗余力的支持和帮助,他们是我职业道路上的不可或缺的导师,正是他们的热心和担当带领我一步步适应了执行工作。
在执行案件的过程中,有的当事人能够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解决问题,记得有一起交通事故,被执行人是清徐的个体司机,当时家里除了一辆肇事车辆外再无其他财产,而申请人则是10来岁的小姑娘,小小年纪就失去了一条腿,两边都让人不得不同情,法院判决被执行人给付申请人各项赔偿90余万元,作为被执行人当时听到这个数字就没有履行的勇气了,而申请人需要安装假肢,家庭贫困,只能等赔偿款,我多次传双方当事人过来调解,做被执行人亲属的工作,做申请人父母的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以赔偿27万元达成和解协议并分三年履行完毕,现该案已全部履行完毕。
也有些当事人情绪激动,南白村的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因申请人在收割玉米时被机器搅到了手,失去了劳动能力,被执行人认为是申请人自己要过去帮忙而不愿赔偿,且被执行人家庭困难,有脑摊的儿子和年迈的母亲,我也曾为了执行该案被申请人扣留在其家中,申请人也有到法院闹事儿,在将被执行人玉米收割机抵顶给申请人后再无财产可供执行,依法终结了该案的本次执行程序,后来又恢复执行也无法实际执结,经屈晋康法官多次进行调解,好歹现在申请人也能认可法院的工作并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还有一些当事人死钻牛角尖,认为自己有理法院不公,比如“半块砖”案,当时因为工作中的矛盾被执行人拍了申请人一砖,法院判决被执行人给付申请人赔偿款15余万元,被执行人未履行我院依法对其采取了拘留措施,申请人从刚立案就无理取闹,到现在也在上访告状。
这只是我执行案件中一部分比较特别的,期间也有和解的,履行完毕的,撤回申请的,也有当事人不理解不配合法院工作的,我都在一一进行着化解工作。去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决胜年,执行局的每一位干警都开启了“白加黑”、“五加二”的工作模式,大家交心协力,执行工作各项指标都圆满达标,去年我院执行结案率位居全市法院第一,这都离不开执行局每一位干警的辛苦付出,也感谢院领导和各位同事的支持与帮助。在执行局,我学到了很多很多,做人的道理,工作的技巧等等,这么多年的执行工作把我的急躁的脾气磨没了,我会坐下来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的声音,让当事人把内心的话说出来,气理顺了,然后将法律法规认真细致地解释给当事人,他们中大部分人也能够理解法院的工作并进行配合,即便是对于有时打错电话的询问者,我也会问清情况后给予意见。如果连法官都不耐烦回答这些问题,法院的权威性如何体现。法院是守住法律的一条防线,而执行法官就是守住法院这条防线的最后一道屏障。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更加努力学习,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以“全心合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守好法律最后一道屏障。法官先进事迹篇6
**,他的心和名字一样透亮闪光。他用高效优质的办案实绩守护着公平正义,诠释着人民法官的为民情怀。 2013年,他在法院执行局工作,无论盛夏酷暑还是冰天雪地,他经常夜以继日,加班加点,不知牺牲了多少个节假日,不知受到妻子孩子多少次责怪,但他无怨无悔。这一年 ,他承办执行案件251件,执行结案159件。同志们称他是“拼命三郎”。2014年,他承办执行及审理案件285件,结案287件,其中执行结案191件,案结96件;2015年承办195件,审结273件。他所执行及审理的案件中调、撤率达到%,一审服判息诉率%。 2014年8月,他来到**法庭任**法庭副庭长,2015年8月主持工作,2016年初被任命为庭长。上任伊始,他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审判工作的新思路,按照省高院的总体部署,他大胆运行审判权机制改革,成立了以庭长为主审法官的“1审判员+法官助理+1书记员”团队。在此基础上,将全庭人员编入审判团队,在原有一个审判团队的基础上,再行组建两个团队。创新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审判团队人员信心明显增强,裁判文书质量明显提高,团队之间裁判尺度逐渐统一,审判人员办案能力明显提升,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协助水平逐渐提升,法官助理对组织庭前交换证据、组织调解,起草法律文书等工作日益得心应手。2015年,**法庭结案1022件,比上年增加260件;人均结案率达%,比上年提高了个百分点,在全市人民法院系统位于前列。他们的经验被《**晚报》、《**晚报》、《**日报》、**法院网等广为宣传报道。 为了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从繁忙的审判工作中挤时间,带领法庭人员到**幼儿园、**小学,开展“送法进校”活动,为教师、学生、家长作法制讲座;他和同志们开展法制赶大集活动,在集市开展普法宣传、法制咨询;他亲自给基层调解员举办培训班,以案说法,讲授法律知识和调解工作业务知识。他和同志们选择典型案例,在所辖的六个乡镇开展巡回审理,既方便了诉讼当事人,更吸引了众多群众前来旁听,接受现场教育,起得了事半功倍、举一反三的功效。2015年以来,他们开展巡回审理就达8次之多。 **和他的同事对农民群众抱有深厚情感,对于涉农案件开辟了绿色通道。2013年以来,先后受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47件,排除妨害29件,结案排除妨害26件,结案土地案件25件。他们还特别关注农民工这一弱势群体,高度关注涉及农民工的案件,利用春节务工人员在家的有利契机,对涉农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并加强案群体回访。2016年初以来,他们就为31名农民工追回工资万元。 为了保证办案质量,**经常深入一线调查走访。 2014年7月,**承办了一件诉求赔偿的案件。原告丁某某帮助被告潘某推拉陷入泥坑的车辆时,不慎将左手压伤,构成8级伤残。潘某某的车辆在被告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但事故发生时未报警,也未保护现场,事后向公安机关报案,交警部门未作事故认定。保险公司认为本案系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并非交通事故,不是保险合同纠纷,不在保险理赔范围之内。 **亲自到事故现场向当地村民了解事故经过情况,最终通过法庭调查认定,被告潘某投保了交强险,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2万元,还原了事实真相,保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2014年到2015年底,**法庭共结案1784件,**承办执行及审理案件480件,结案560件,均没有一件发改案件,没发生一件涉诉信访案,受到人民群众的热情赞扬和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2013年,**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办案标兵”称号。2004年,**在全市法院系统荣立三等功,荣获全市“优秀法官”称号。2015年,**被县委组织部、宣传部联合表彰为“**县十佳青年服务之星”。法官先进事迹篇7
孟宪玲,女,1972年7月5日生,中共党员,现任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一级法官),负责诉讼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工作。该同志以其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勇于担当的工作态度、精湛的业务能力,得到了当事人及领导、同事们的普遍赞誉。2015年,她被评为吉林市“三八红旗手”标兵、市直机关“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16年,被评为江城法治建设“十佳法官”,市直机关明星女政法干部,庆祝建党95周年市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孟宪玲同志还两次荣获个人三等功,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16年被省高院荣记个人二等功。2017年被评为吉林市劳动模范及吉林省人民满意公务员。具体事迹如下:
一、坚定的理想信念,较高的政治素质
孟宪玲政治觉悟较高。虽然审判业务及窗口接待任务繁重,但她从没有放松过对政治理论的学习。她经常利用业余时间,学习并深刻领会***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十九大报告,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精髓。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司法工作中,她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坚守公正司法的底线。
2013年孟宪玲通过竞争上岗,被任命为立案第一庭副庭长,主管立案窗口工作。在这个岗位上,她一干五年多。她每天都坚持在窗口第一线,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在工作中,她始终踏踏实实,任劳任怨。作为立案窗口的负责人,孟宪玲把司法为民的宗旨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细节中,经常换位思考,用自己的耐心、热心、细心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公正。对当事人反映的问题,区分情况,妥善处理,不让当事人求告无门,跑冤枉路。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孟宪玲除依法为其报请办理诉讼费用减缓免手续外,还多次自掏腰包,为当事人提供车费及伙食费,当事人被感动的痛哭流涕。一些多年上访的当事人,对孟宪玲都赞不绝口,有的还给她送来了表扬信和锦旗。担任副庭长以来,她在窗口接待当事人达20000余人次。
二、过硬的业务素质,良好的职业操守
孟宪玲非常重视业务学习,遇到疑难、复杂的案件类型,她善于钻研,总能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2015年,她曾受省法官学院邀请,在全省立案庭长培训会上讲座。按照院党组的要求,立案窗口工作职能的定位主要是服务。对内服务审判法官,对外服务人民群众。她带领立案窗口的干警,把对内服务与对外服务很好的结合在一起。2014年市里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院党组的支持下,立案大厅设计开展了“创为民服务示范窗口,做群众满意五心法官”活动。为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孟宪玲率先垂范,带领立案大厅全体人员群策群力,加班加点,使立案大厅的软硬件建设全面升级。窗口建设的做法得到了有关领导机关的肯定。时任市委主要领导在我院呈报的窗口建设工作情况专报上做了重要批示,在全市会议上介绍经验,事迹入选全市教育实践活动典型事迹汇编,省市总结大会上,市委督导组对我院加强窗口建设的做法予以了充分肯定。2015年孟宪玲以全院综合排名第二的成绩成为第一批入员额的法官。这一年也是立案窗口迎接挑战的一年。年初,最高院提出要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随后,党中央又提出了要改革立案审查制度,由审查立案制变为登记立案制。这两大任务时间紧,任务重。为了落实好这两大便民利民的举措,孟宪玲作为立案窗口的直接负责人与庭长多次探讨,献言献策,对立案大厅软硬件的升级改造全程参与,高效落实。6月份,省院时任院长王常松在吉林中院调研时对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给予了充分肯定。吉林中院的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稳步推进,运行有序,得到了省院主管领导及省院立案一庭的充分肯定。2016年以来,最高院提出要大力加强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案号标准化建设及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建设。在这几项工作中,孟宪玲在主管院长、庭长领导下,带领窗口人员群策群力,建章建制,抓好落实,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孟宪玲同志的工作受到省院立案庭领导的高度肯定。她带领的立案窗口于2016年被吉林市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百佳效能处室”。2017年为打造全国一流诉讼服务中心,吉林中院对诉讼服务大厅进行了进一步升级改造,诉讼服务水平全面提档升级。省人大副主任陈伟根、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刘伟、市委政法委书记徐莉、省高院院长徐家新先后视察了改造升级后的诉讼服务中心并给予了高度评价。2017年被吉林市文明办评为“全市窗口行业文明优质服务竞赛标兵窗口”。外地法院来参观的也络绎不绝。登记立案制度改革后,立案一庭办理的案件数量大幅度上升。在主抓窗口工作同时,2015年至2017年,孟宪玲个人办理案件数量每年均超过100件,各项审判指标均居前列。
三、热爱司法审判事业,工作勇于革新创新
在工作实践中,孟宪玲不拘泥于传统的工作模式,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在庭长的带领下,她健全、完善了诉讼服务各项制度,其中绝大多数制度已经审委会或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并已经实施。其中《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及工作流程还得到省院立案一庭的充分肯定,下发全省法院立案部门予以参考借鉴。在省院部署开展的电子法院建设中,孟宪玲积极抓好落实,创新实践,在庭长带领下,全省率先建立电子法院功能体验区,率先制定起草了电子诉讼、电子送达等制度规范。她还创新诉讼服务模式,开通了“微诉讼”平台服务,最高院检查组对我院诉讼服务中心检查时对这一做法予以肯定,并在全国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综述中予以专门肯定。在省法院定期对全省各级法院网上立案工作的通报中,吉林中院的网上立案数量始终位居全省前列,并在全省网上立案工作推进会上介绍了工作经验。
四、公正廉洁的典范,遵章守纪的榜样
从到法院以来,孟宪玲遵章守纪,从不旷工、迟到早退,从未因个人的私事耽误工作。她始终坚守做一名公正廉洁好法官的初心。无论在哪个岗位上工作,无论有权无权,她都始终做到严于律己,坚守底线。不仅自己坚决不办“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也时常提醒窗口的工作人员不要触碰底线。她有很多当律师的同学、朋友,但她从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们办过一件违反法纪的事。2015年,孟宪玲同志被我院评为廉政工作先进个人。
法官先进事迹篇8
蒋陆军,男,1982年3月生,汉族,重庆云阳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2007年9月参加法院工作,历任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民三庭副庭长、民四庭庭长,现任该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白市驿法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蒋陆军同志先后获评“办案标兵”“先进个人”“优秀团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公务员”“最美执法者”、十一五期间“先进政法干警”、首届“重庆市十佳青年法官”等称号。获各级各类嘉奖多次,荣立三等功1次,并入选“重庆法院先进典型后备库”。近年来,连续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优秀法官”。2020年,参与重庆市高法院研究小组调研的涉疫情法律问题成果获最高人民法院院领导批示肯定。
一挑重担,攻坚克难有担当
扎根基层司法十三载,面对繁重的审判任务,他迎难而上,冲锋在前。2009年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4200余件,调撤率%,案件审结率%,其承办案件无一因错误而被改判发回重审。
多年来,同事一直称他为民事案件“重案组组长”,先后妥善处理了在全市、全区有重大影响的“聚金万佳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系列案、重庆桃花溪危改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等多起重大疑难案件,有效化解了一批重大矛盾纠纷,案件办理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多次获得市级领导批示肯定,被予以专项嘉奖表彰,得到当事群众的高度认可和赞誉。2013年5月,其被九龙坡区人民法院聘为首批“青年法官导师”。
二强能力,务实创新当标兵
担任民四庭庭长期间,他开创性地建立“劳动争议纠纷立体治理机制”,率先在高新区留创园驻点设立“社区暨劳动争议巡回法庭”,深入探索劳动争议案件繁简分流与“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建设的新思路,相关事迹先后被中国法院网、重庆日报、重庆法制报等媒体予以专题报道。2017年,二郎劳动争议巡回法庭被列为全市法院考察点,在全市“七五”普法检查工作被列为法治宣传教育平台考察点。期间,他带领部门成功创建全市法院系统“青年文明号”集体。
担任白市驿法庭庭长期间,他积极主动把法庭工作融入重庆高新区发展中去,着手推进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创新,针对升级后的高新区辖区六镇实施针对性诉调对接机制和开展诉源治理,助推“老杨群工”一体化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焕发活力、发挥实效,为高新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2019年,白市驿法庭被上级法院推荐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成绩突出人民法庭,并成功创建为全市法院系统“青年文明号”集体。
三重理论,学术研究出成果
作为一线法官,他十分注重审判实践与理论调研相融合,工作期间获得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学博士学位。学术论文多次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中国法学青年论坛、最高人民法院主题征文中获奖,在《人民法院报》、《司法改革论评》等刊物发表理论调研论文多篇,参研国家社科基金及中国法学会、教育部等科研项目多项。被最高人民法院西南政法大学人民法庭研究中心聘为兼职研究员,现兼任西南政法大学兼职研究生导师、西南大学法学院本科实务导师、重庆邮电大学校外法学实务指导专家。
2020年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他受邀参加重庆市高法院涉疫情法律问题研究小组调研,作为小组负责人积极参加《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依法防控疫情与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和《人民法院保障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平稳发展调研报告》起草工作,小组的成果获最高人民法院院领导批示肯定。
四法官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产生,在司法机关(一般指法院)中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是司法权的执行者。在不同法系的国家中法官的角色不尽相同,但要求都是不偏不倚、不受他人影响或掣肘、刚正无私地根据法律判案。守纪律,清正廉洁做表率
他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具有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名利观,严格遵守“五个严禁”、“四个一律”等廉政规定,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忠于职守,秉公司法,杜绝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从无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他为人正、为学勤、为业精,时刻牢记在首届“重庆市十佳青年法官”表彰大会上向全市广大青年法官发出的倡议,努力做一名“有理想、有品行、有知识、有作为、有创新”的“五有”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