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心得体会范文最新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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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心得体会【第一篇】
德是党员干部所应遵守的思想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你知道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心得是怎样的吗?今天第一范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心得,欢迎大家阅读!
一是始终忠诚于党。这是领导干部德的灵魂,是政治要求,决定着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在干部的德中具有统领和定向作用。在这方面,应着重考察军魂意识、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党性原则等情况,重点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坚决、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根本原则和制度是否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否严格、执行上级命令指示是否认真。
二是认真履职敬业。这是领导干部德的要义,是使命要求,主导着事业追求和价值取向,在干部的德中具有驱动和牵引作用。在这方面,应着重考察使命意识、事业追求、精神状态、工作标准等情况,重点看事业心责任感是否强烈、面对急难险重任务是否勇于担当、解决制约科学发展的矛盾问题是否主动作为。
三是做到用权公廉。这是领导干部德的特质,是为官要求,检验着党性原则和是非界限,在干部的德中具有约束和规范作用。在这方面,应着重考察遵守廉洁从政规定、公正用权、廉洁用权等情况,重点看选人用人、经费物资管理使用、处理部队敏感事务等是否公道正派,有无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是保持作风纯正。这是领导干部德的基础,是品行要求,关系着人心向背和党的形象,在干部的德中具有奠基和支撑作用。在这方面,应着重考察求真务实、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艰苦奋斗、品行修养等情况,重点看学用和言行是否一致、对待名利待遇态度是否端正、纠治不良风气是否敢于较真、生活情趣和对外交往是否健康。
学习《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心得体会【第二篇】
网络行为是党员干部言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走好网上群众路线,规范网络行为,促进形成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一、党员干部在网络上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遵守党规党纪,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网络行为中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共筑网上网下同心圆。
二、党员干部不准参与以下网络传播行为:发表违背党的基本路线,否定四项基本原则,歪曲党的政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歪曲党史、国史、军史,抹黑革命先烈和英雄模范;制造、传播各类谣言特别是政治类谣言,散布所谓“内部”消息和小道消息;出版、购买、传播非法出版物;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制作、传播其他有严重问题的文章、言论、音视频等信息内容。
三、党员干部不得参加以下网络活动:组织、参加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网络论坛、群组、直播等活动;通过网络组党结社,参与和动员不法串联、联署、集会等网上非法组织、非法活动;参与网上宗教活动、邪教活动,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极其活动;利用网络泄露党和国家秘密;浏览、访问非法和反动网站等。
四、严格规范党员干部在网络平台以职务身份注册账号行为。党员干部以职务身份在微博、微信、网络直播、论坛社区等境内外网络平台上注册账号、建立群组的,应当向所在党组织报告。
五、党员干部应当履行举报监督的义务。发现网上违法违规信息、活动的,及时主动向有关部门、网络平台等举报,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有关方面处置。
六、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网络行为的教育、引导和管理。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以及《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对在网络活动中以身作则、表现突出的党员干部,要充分肯定、热情鼓励;对坚持正确立场、传播正能量而遭到围攻的党员干部,要旗帜鲜明地给予保护和支持;对党员干部违法本意见规定的,要依据党纪和国家法规进行严肃查处。
学习《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心得体会【第三篇】
按照县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我参加了五寨县县20_年干部在线学习。时间虽然很短,但感觉培训内容非常及时有效,针对性很强,对自己进一步服务科学发展、提升工作能力水平很有帮助。
相对于传统面对面式学习,“党员干部在线学习的平台”依托网络,不受时间、空间限制,这种全新方式和大量新的内容给党员干部教育注入了新的生命力。当前,全省、全市大力推进转型跨越发展,阳曲县作为“太原都市圈”的“核心区”,将进入经济持续快速的增长期、新型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期和发展要素的集聚期。面对发展机遇,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必须具备鲜活的理论知识,才能高瞻远瞩,与时俱进,把握大局,为服务全县科学发展,促进全县转型跨越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充分认识到新时期学习的重要性,增强学习的自觉性
学习是党组织对党员干部提出的基本要求,是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需要,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有力武器,是新的形势下做好基层领导工作的重要法宝。学习可以促进思维创新,思维创新可以促进工作能力的提高和管理水平的发展。在三天的时间里,我认真学习了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领导干部党性教育、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十二五”规划政策与解读、廉政知识教育、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政策等内容,觉得受益匪浅,感受至深。
二、以“改革创新、时不我待、敢于争先”的时代精神
投入到领导岗位之中,推动各项工作科学发展“改革创新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时代特征,最能激励中华儿女锐意进取。”要以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培育昂扬向上的工作精神。彻底改变精神懈怠、思想消沉的工作现状,切实增强危机意识、责任意识、能力意识、效能意识。要树立“要干就干最好、要做就做第一”的思想,明确努力方向,把差距当作潜力,把压力变为动力,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用先进的文化和正确的价值观武装思想,以崭新的精神风貌和昂扬的斗志投入到自己从事的工作中,尽快达到一流水平。
三、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新时代人民公仆形象
领导干部必须加强自身修养,做道德品行和人格操守的示范者。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社会责任感,弘扬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发扬严谨笃学、潜心钻研、淡泊名利、自尊自律的风尚,加强党性锻炼,提高政治理论水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到严以律已,宽以待人,防微杜渐,见微知著;要增强群众观念,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为民造福,勤政为民;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真实情况,反映客观实际,科学决策,努力促进我县党风、政风的根本好转和经济建设等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总之,我认为“党员干部在线学习的平台”以生动的形式、丰富的内容和灵活的方式,进一步拓展了党员干部的学习内容和学习途径,调动了党员干部的学习积极性,让学习渗透到了每个人工作和生活之中,为我们每名党员干部搭建起了一个“学得快、记得牢、用得好”的现代化学习的平台。
学习《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心得体会【第四篇】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需要全体党员干部凝聚力量,为改革发展大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这就需要我们继续深入开展学习教育,进一步严密党的组织体系、严肃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明党建工作责任制,提高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
在学习中明确基本标准,首先要坚决维护党的章程。党章是管党治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党的基本原理和政治主张,集中体现党的集体意志和原则要求。对于每一个党员来说,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都是最基本的要求。只有把党章作为全党遵循的根本行为规范,从严治党才能落到实处。我们学习党章要逐条逐句通读,全面理解党的纲领,牢记入党誓词,牢记党的宗旨,牢记党员义务和权利,从而树立起尊崇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的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
在学习中明确基本标准,要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党规党纪是对党章的延伸和具体化,是规范党员日常行为的具体遵循。我们每个党员都要牢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崇高的道德追求,还要养成良好的纪律自觉,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这需要我们通过认真学习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更加明确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从而守住共产党员为人做事的底线。
指出,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都要讲政治、讲原则、讲规矩,不能搞假大空,不能随意化、平淡化,更不能娱乐化、庸俗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就是让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在每一个党员的认识和实践中得到强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是一次活动,而是一次影响深远的教育。只要我们把学习与实践结合起来,在学习中不断自我净化、自我提高,把工作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做到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守规矩,就一定能在全党营造出积极有为的精神状态,为推进改革发展事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学习《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心得体会【第五篇】
网络行为是党员干部言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走好网上群众路线,规范网络行为,促进形成健康向上、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一、党员干部在网络上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遵守党规党纪,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网络行为中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共筑网上网下同心圆。
二、党员干部不准参与以下网络传播行为:发表违背党的基本路线,否定四项基本原则,歪曲党的政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歪曲党史、国史、军史,抹黑革命先烈和英雄模范;制造、传播各类谣言特别是政治类谣言,散布所谓“内部”消息和小道消息;出版、购买、传播非法出版物;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制作、传播其他有严重问题的文章、言论、音视频等信息内容。
三、党员干部不得参加以下网络活动:组织、参加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网络论坛、群组、直播等活动;通过网络组党结社,参与和动员不法串联、联署、集会等网上非法组织、非法活动;参与网上宗教活动、邪教活动,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利用网络泄露党和国家秘密;浏览、访问非法和反动网站等。
四、严格规范党员干部在网络平台以职务身份注册账号行为。党员干部以职务身份在微博、微信、网络直播、论坛社区等境内外网络平台上注册账号、建立群组的,应当向所在党组织报告。
五、党员干部应当履行举报监督的义务。发现网上违法违规违纪信息、活动的,及时主动向有关部门、网络平台等举报,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有关方面处置。
六、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教育、引导和管理。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以及《党委(党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对在网络活动中以身作则、表现突出的党员干部,要充分肯定、热情鼓励;对坚持正确立场、传播正能量而遭到围攻的党员干部,要旗帜鲜明地给予保护和支持;对党员干部违反本意见规定的,要依据党纪和国家法规进行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