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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具体实施方案(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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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第一篇】

根据《安徽省委组织部 省扶贫办 省财政厅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实施方案》《安庆市民生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度全市33项民生工程项目实施“路线图”及时间表的通知》《安庆市2021年度民生工程考核评价办法》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21年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政策依据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厅〔2016〕57号)、《安徽省选派帮扶干部管理办法》(皖组通字〔2017〕38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八批选派干部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厅〔2021〕11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选派干部轮换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组电明字〔2021〕42号)等文件,为支持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实施,财政专项安排第八批选派干部办公经费,并明确经费标准、工作实施、资金配套等要求。

二、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通过保障选派干部办公经费,提升帮扶实效,以及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提升待遇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筑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斗堡垒。

三、实施内容

1.保障选派帮扶干部工作经费。每名选派干部每年安排1万元办公经费,由县选派协调办统一管理,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置、报刊订阅、公务邮寄,以及统一组织或经批准的会议培训、外出考察差旅费等。

2.提升村级组织建设保障水平。建立完善村干部综合考核工作体系,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

四、资金筹措

潜山市、岳西县、太湖县、望江县、宿松县等5个乡村振兴持续攻坚区选派干部办公经费由省财政承担;桐城市、怀宁县、迎江区、大观区、宜秀区选派干部办公经费按2:2:1的比例,由省、市、县财政分别承担;省直和中央驻皖单位工作队的办公经费由省财政承担。

五、资金拨付

建立健全资金拨付流程机制。省财政通过一般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直接将选派干部办公经费下达到县(市、区)。县(市、区)根据资金使用要求,足额筹措并按规定专款专用,资金由县选派协调办统一管理,据实报销。

六、审核备案

建立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审核备案机制。各县(市、区)也要制定《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实施内容、资金筹措、目标任务、组织保障、工作要求等。《实施方案》需报市委组织部、市民生办备案。

七、工作要求

1.健全实施机制。要建立健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协调推进机制,县级组织部门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县级组织、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对各项重点任务进行项目化管理,建立工作台账,定期分析研判,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2.落实主体责任。县级组织、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要落实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经费监管机制,按照年度目标任务,足额安排保障资金、及时拨付兑现,完善资金预算、审批、审计、监督等工作流程,确保经费来源稳定、使用规范、监管有力。

3.加大监管力度。各县(市、区)要采取调研、调度等形式,注重听取选派干部、乡村干部意见建议,帮助选派干部解决实际问题,对资金拨付慢、程序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的地方,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第二篇】

乡镇党委结合实际在选举实施办法中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村参加选举职工大会在村参选职工中推选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的推选与村管理委员会选举同步进行。

1.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部署要求,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务监督工作,切实保障职工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村和谐稳定,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坚持村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各项工作都要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准确把握定位,村务监督委员会是职工自治机制和村工作运行机制的完善,是职工监督村务的主要形式;严格依法监督,保证和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依法行使职权,促进村事务公开公平公正。

2.人员组成。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由3至5人组成,设主任1名,提倡由非村管理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或党员担任主任,原则上不由村党组织书记兼任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由职工会议或职工代表会议在职工中推选产生,任期与村管理委员会的任期相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要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群众公认,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热心为职工服务。团场党委、村党组织要把好入选关。村管理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会计(报账员)、村经济组织负责人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3.职责权限。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是:对村务、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受理和收集职工有关意见建议。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有以下权利:(1)知情权。列席村管理委员会、职工小组、职工代表会议和村“两委”联席会议等,了解掌握情况。(2)质询权。对职工反映强烈的村务、财务问题进行质询,并请有关方面向职工作出说明。(3)审核权。对民主理财和村务公开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审核。(4)建议权。向连“两委”提出村务管理建议,必要时可向团场党委和政府提出建议。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要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监督,不直接参与具体村务决策和管理,不干预村“两委”日常工作。(5)主持民主评议权。职工会议或职工代表会议对村管理委员会成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持。

4.监督内容。村务监督委员会要紧密结合村实际,重点加强以下方面的监督:(1)村务决策和公开情况。主要是村务决策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村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2)村财产管理情况。主要是村管理委员会、职工小组代行管理的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村其他财务管理情况。(3)村工程项目建设情况。主要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等工程项目立项、招投标、预决算、建设施工、质量验收情况。(4)惠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主要是支农和扶贫资金使用、各项农业补贴资金发放、村社会救助资金申请和发放等情况。(5)村精神文明建设情况。主要是建设文明乡风、创建文明村、推动移风易俗,开展村环境卫生整治,执行职工自治章程和连规民约等情况。(6)其他应当监督的事项。

5.工作方式。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按照以下方式实施监督:(1)收集意见。根据上级党委和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和村决定的重大事项,通过接待来访、上门走访等形式广泛收集意见建议,确定监督事项。(2)提出建议。围绕监督事项,及时向连党组织和职工委员会反映收集到的意见,提出工作建议。(3)监督落实。对监督事项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涉嫌贪腐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等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向村党组织、团场党委和政府及纪检监察机关报告。(4)通报反馈。通过公开栏、召开会议、个别沟通等形式,及时通报反馈监督结果。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应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梳理总结、研究安排村务监督工作;每半年向连党组织汇报一次村务监督情况,村党组织要认真听取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意见;每年向职工会议或职工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由职工会议或职工代表会议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进行民主评议。

6.管理考核。有计划地开展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教育培训,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由团一级负责培训。团场党委和政府及村党组织要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日常教育管理,帮助其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水平,团场每年对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对考核优秀的可给予适当奖励,对不认真履职的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改正。要健全退出机制,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履职不力、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被查处等,经职工会议或职工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免去其职务;严重违纪受到党纪处分、两年内受到两次以上行政拘留处罚、被判处刑罚、连续两次民主评议不称职或丧失行为能力的,其职务自行终止。

7.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团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具体组织实施,抓好工作落实,及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牵头协调,民政、党委村工作综合部门等单位共同参与,加强指导。严明有关纪律,对村务监督工作不配合不支持、设置障碍,甚至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打击报复的,要及时制止、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要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利用监督职权谋私利、泄私愤、搞无原则纠纷、挑起矛盾的,要及时提醒、批评教育,后果严重的要按照有关程序终止其职务,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第三篇】

一、政策依据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厅〔2016〕57号)、《安徽省选派帮扶干部管理办法》(皖组通字〔2017〕38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八批选派干部到村任职工作的通知》(厅〔2021〕11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选派干部轮换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组电明字〔2021〕42号)等文件,为支持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实施,财政专项安排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并明确经费标准、工作实施、资金配套等要求。

二、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关于“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以加强党的建设为引领,通过保障选派干部办公经费,提升帮扶实效,以及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提升待遇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筑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斗堡垒。

三、实施内容

1.保障选派帮扶干部工作经费。每名选派干部每年安排1万元办公经费,由县选派协调办统一管理,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置、报刊订阅、公务邮寄,以及统一组织或经批准的会议培训、外出考察差旅费等。

2.提升村级组织建设保障水平。建立完善村干部综合考核工作体系,探索开展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考核激励试点。

四、资金筹措

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由省财政全额承担。

五、资金拨付

省财政通过一般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直接将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下达到县。县根据资金使用要求,按规定专款专用,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由县选派办统一管理,据实报销。

六、资金监管

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乡村振兴等部门严格落实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强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经费管理。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由县选派办负责监管,并定期向上级选派办报告资金使用情况。

七、工作要求

1.健全实施机制。建立健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程协调推进机制,县委组织部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精心组织,加强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分工。组织、财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对各项重点任务进行项目化管理,建立工作台账,定期分析研判,共同推进工作开展,确保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用得及时、用得精准、用得实效、用得规范。

2.落实主体责任。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根据目标任务,足额及时拨付资金,完善资金预算、审批、审计、监督等工作流程。同时,按照县相关文件要求,确保经费来源稳定、使用规范、监管有力。

3.加强指导力度。采取调研、调度等形式,加大对各地工作指导,注重听取选派帮扶干部、乡村干部意见建议,帮助选派帮扶干部解决实际问题。县委组织部会同县财政局等单位将跟踪各地工作落实情况,确保落实落地。

4.严格报销程序。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每半年受理一次选派帮扶干部办公经费报销;各乡镇、选派单位要督促选派帮扶干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落实报销手续。

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第四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把党管农村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全面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推进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全面提升、全面过硬,根据《海南州“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助推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落实省委“五四战略”和奋力推进“一优两高”部署为主线,以健全完善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助推乡村振兴体制机制为重点,以提升基层综合服务和治理能力、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目标,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文化支撑的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时代乡村社会治理格局,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注重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教育群众、宣传群众、服务群众、凝聚群众和领导基层治理,推动改革发展的堡垒作用,巩固党在农村牧区的执政根基。

——坚持依靠群众。充分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引导群众增强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使乡村治理和乡村振兴的理念、方法、途径扎根于群众心中,依靠群众推动治理。

——坚持继承创新。积极顺应时代要求,坚持目标引领,下大力气推动治理理念、治理方法和治理机制的创新,不断探索完善乡村治理助推乡村振兴的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和理论成果。

——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检视和梳理乡村治理中的弱项与短板,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推动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在解决实际问题中回应民意、赢得民心。

——坚持示范引领。按照全面实施,突出重点的要求,将整体推进与打造示范点相结合,以示范点取得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带动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稳步实施。

三、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突出政治引领,筑牢乡村治理和乡村振兴思想根基。强化学习教育。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把党的建设作为永恒课题和终身课题,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发挥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理论学习示范作用,推动县级领导带头学、党员干部研讨学、专题党课辅导学、廉政教育警示学等学习机制建设,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好理论宣传。充分用好歌舞曲艺宣讲队、三老人员宣讲团等各类宣讲力量,持续打造“巡回喇叭宣传车”“车轮党课”“寺院微课堂”“歌舞曲艺宣讲团”等宣讲品牌,以开展传统节庆、重要节日、重大纪念日、民族团结宣传月、全国扶贫日等活动为契机,利用广播、宣传栏、新媒体等有效宣传方式,广泛开展感恩教育,大力宣传党的惠民政策。营造浓厚氛围。在电视台、报刊开设“乡风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光荣榜”等专栏,分批分期报道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助推乡村振兴的典型事迹和有效做法。在商场、市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立“乡风文明榜”“诚信榜”“敬业榜”“善行义举榜”等,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得到群众广泛认可和践行。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级党组织

(二)突出产业富民,激活乡村治理和乡村振兴内生动力。压实脱贫攻坚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不摘”重大要求,压紧压实脱贫攻坚评估验收、后续巩固和常态推进阶段责任,加快推进产业扶贫、就业培训、住房保障、教育保障、医疗保障、环境整治、低保救助、基础设施、精神脱贫、防贫保险等方面的脱贫巩固提升建设任务,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推动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在产业发展、政策扶持等方面采取更加务实管用的有效措施,引企业、建基地,促进实体型产业项目在村级落地,着力破解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中存在的动力不足、结构不优、质量不高等突出问题,使全县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大幅提升,筑牢党在农村牧区的执政基础。加强党组织引领。积极推行“企企联动”“村企联动”,鼓励和支持涉农企业之间、企业与村级股份制合作经济组织共同成立联合党支部,进一步发挥各级党组织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帮助企业和村级经济组织开拓网上市场,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推进旅游业提档升级。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将党建工作渗透到服务旅游经济当中,依托县域特色旅游资源和禀赋,促进党建工作与旅游文化、旅游产业和旅游服务有效融合,努力实现“党建引领县域旅游发展、旅游成果惠及人民群众”的最终目标。加快产业品牌建设。依托省州牦牛、藏羊产业联盟,在扎实推进都秀村牦牛、拉德村藏羊两个高效养殖州级示范点建设的同时,扶持发展切扎等村牦牛、藏羊高效养殖县级示范点建设,提升生态畜牧业发展水平。立足绿色、富硒、有机等自然优势,突出冬小麦、长把梨、牦牛、冷水鱼等优质农畜产品生产,打造一批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落实一批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提升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水平。全面实施“一村一品”“一乡多标”品牌培育工程,加快具有地域特色的品牌建设。重视教育引导。继续发挥单位联村、干部联户作用,坚持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使“勤劳致富奔小康”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教育和引导贫困群众用自己的双手光荣脱贫、勤劳致富。

牵头单位:县扶贫开发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旅游管委会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县委组织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医疗保障局、县供电公司

(三)突出乡风文明,构建乡村治理和乡村振兴和谐环境。推动自治。建立完善村党组织领导下的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组织群众开展“立家规、守村规、践民约”承诺践诺活动。突出抓好农村牧区移风易俗、乡风民风、人居环境和文化生活建设,将承包土地“三权”分置、生态保护、勤俭节约、诚信守诺、健康卫生、定立家规等纳入村规民约,建立简便、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破除铺张浪费、炫富攀比、天价彩礼、大操大办、薄养厚葬、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倡导德治。深入开展“贵德好人”“中华美德少年”“好媳妇好婆婆”“五星级文明户”等先进典型评选表彰活动,实现“五星级文明户”创建比例达到家庭总数的40%目标。扎实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试点建设工作,成立志愿服务队伍,组织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持续推进“文明餐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网络”四大工程,持之以恒开展先进人物学习实践活动,大力弘扬优秀党员、时代楷模、道德模范典型事迹,积极营造学有榜样、赶有目标的良好氛围。强化监管。建立健全组织部门牵头,民政、农牧等部门共同发力、加强指导的村务监督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议事决策制度,强化对村务决策、村务公开、村级“三资”管理、工程项目建设、惠农政策措施落实等方面的监督。推广村级事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依法合规支持和建立“村民微信群”“乡村公众号”等,推进村级事务及时公开,加强群众有效监督。大力开展农村基层微腐败整治,推进农村巡察工作,严肃查处侵害农牧民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县纪委监委、县农牧和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妇联、团县委、县文明办

(四)突出法治建设,强化乡村治理和乡村振兴法治保障。加强普法教育。以党组织为单位建立普法目录清单,结合中央1号文件宣讲和法律“十进”工作,利用农闲、节庆、外出务工、春节集中返乡等时机,通过表演法治文艺节目、上法治课、发放普法读物和普法宣传用品等形式广泛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不断优化法治宣传队伍,从全县普法成员单位中抽调精通藏汉双语的精干力量,组建法治宣讲团,赴机关、乡镇、村社、学校、企业开展法治主题巡回宣讲活动。加强法治保障。继续加快县人民调解中心建设,发挥其在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稳定人心方面重要作用,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形成“一站式法律服务”工作模式,完善运转机制,提高法律服务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标准化建设,充实基层司法所工作力量。加强综合防治。积极推动“雪亮工程”建设,逐步完善单位楼院、企事业单位等重点场所技防体系,完善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建设。加快全社会监控装置与公安指挥系统联网联通步伐,充分发挥现代科技和基层民警、辅警、村警、网格员在打击犯罪、治安防范、社会治理、民生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乡村平安稳定;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网格员作用,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基层综治维稳长效机制落地见效。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紧盯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时段,开展安全、消防、食药、非法运营等专项行动,加大规范整治力度。加强宗教治理。严格落实传统宗教活动报备制度,加大对非法宗教活动的依法治理力度,对参与或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有关人员依法严惩。大力开展农牧区宗教活动场所违规改扩建和滥塑宗教造像整治工作,年内完成2座露天造像规范治理和补办手续工作。深入推进“八乱”治理,全面完成家庭、个人、经营户私设经幡点、山刻经文、石刻嘛呢等宗教设施清理整治工作。加强宗教法规宣传教育,年内举办4期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规范参与社会事务,防止宗教势力干扰基层政权。持续深化“活佛高僧发挥作用,与党同行服务社会”主题活动,减轻信教群众负担。严格落实控辍保学“联控联保”工作机制,持续巩固末成年人入寺学经现象治理成效。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统战部、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县委组织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五)突出组织建设,夯实乡村治理和乡村振兴组织基础。抓好组织建设。以省委组织体系建设“三年行动”为统领,州委“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党组织生活规范化”为抓手,推进各领域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农村基层党建“整乡推进、整县提升”示范县乡创建行动,争取把我县和各乡镇创建成为全省农村基层党建示范县、示范乡(镇)。建立基层党委(党组)书记党支部工作联系点,促进党组织书记带头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分析研判和协调解决支部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建强基层队伍。稳步推进“一肩挑”,按照“调弱留强、好中选优、积极推进”的原则,在条件成熟的村全面实行“两委”主要负责人“一肩挑”,确保年底前村“一肩挑”比例达到60%,社区“一肩挑”比例达到100%。实施村(社区)干部学历素质提升工程,分批次对符合报读青海广播电视大学大专学历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村级后备干部进行学历提升和工作能力培养,形成长效机制,有效解决全县村(社区)“两委”干部学历层次偏低、综合素质不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和基层治理能力较弱的问题。对排查出的软弱涣散村党支部整顿情况进行“回头看”,配齐配强村“两委”班子,健全完善村级事务管理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巩固提升整顿成果。强化组织保障。将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年度报酬提高到当地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落实省委关于考核聘用特别优秀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乡镇事业编制人员的政策保障,让村(社区)干部在岗有报酬、干好有发展、离任有保障。根据省委《青海省村集体经济收益经费补贴暂行办法》《关于开展规范村集体经济收益资金管理使用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健全完善《贵德县村集体经济“四必须”“五严禁”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落实村集体经济收益经费用于补贴村干部的规定,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高质量发展村集体经济的积极性。强化人才支撑。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加强农牧区人才服务建设,引导和鼓励各类社会人才积极投身乡村振兴,持续改善农牧区人才发展环境,促进人才要素向农牧区聚集。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委党校

四、组织保障

(一)落实主体责任。实行县委统一领导,县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协调指导,全县各级党组织具体实施的工作机制。建立由组织、宣传、政法、民政、司法、农牧等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和定期研判机制。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抓紧研究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工作措施,完善配套政策,履行好主体责任,确保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督促检查。各级党组织要把实施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助推乡村振兴示范工程作为基层党组织书记的重要政治任务,采取日常督查、平时考核、年终考评等方式,强化跟踪问效,对工作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敷衍塞责的及时提醒。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要将此项工作作为督查、巡察、考核的一项重点内容,随机督导检查,督促工作有效落实。

(三)强化保障措施。各级党组织要加强乡村治理人才队伍建设,注重指导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等力量围绕乡村治理助推乡村振兴开展工作,引导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生力军作用。要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担当。

(四)注重舆论宣传。把宣传工作贯穿于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助推乡村振兴全过程,紧盯各环节工作特色亮点,深入宣传实施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助推乡村振兴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大力宣传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好故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共同推进、共享成果的良好局面。

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第五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把党管农村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全面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推动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全面提升、全面过硬,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现就推进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制定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围绕脱贫攻坚、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助力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空壳村等重点,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市县乡“三级抓村”机制为抓手,以政策、资金扶持为支撑,以“三支队伍”为保障,积极整合各级各类资源,推动形成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投、政策往基层倾斜的工作局面。积极引导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乡村振兴中当好组织者、推动者、先行者,在深入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中提升组织力、强化政治功能,在不断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中提高威信、提升影响,引导群众自觉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打造新时代美丽乡村、创造新时代美好生活,不断开创新时代农业农村发展新局面,为全面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具体举措

1、实施“三级抓村”履职担当行动。强化政治担当,把党建引领乡村振兴纳入市县乡“三级抓村”责任清单,纳入年度党建考核内容,作为县乡两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任期考核重要内容,切实发挥好市级抓村的领导责任、县级党委的“一线指挥部”和乡镇党委的龙头作用,推动各级党组织书记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带头主动研究乡村振兴政策、带头制定乡村振兴“路线图”、带头领办乡村振兴党建项目。牢固树立“党建+”思维,结合推进产业转型、环境提升、协调发展、集体增收、和美乡风、乡村治理、改革创新、人才建设等乡村振兴举措,探索党建工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融合的新思路、新模式、新机制,引导各级党组织把加强政治引领作为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首位要求,切实把工作重心沉到村里、力量压在村里、资源用到村里,着力提升农村党组织组织力,不断将党的基层组织优势、群众工作优势转化为农村发展优势。

2、实施农村集体经济清零行动。实施村级集体经济清零三年行动计划,到20XX年,一方面确保所有集体经济空壳村清零,实现每个村都有集体经济收入;另一方面提高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水平,集体经济收入X万元以上的村达到X%左右,其中经营性收入X万元以上的村达到X%,推动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整体上一个新台阶。坚持典型引路、全面推进,市财政每年安排X亿元专项资金,扶持X个村发展集体经济,其中,X个示范引领村、X个贫困村或空壳村,通过试点先行,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金融、发改、国土、旅游和水利、林业、扶贫等涉农部门,要结合实际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综合运用财政资金、信贷优惠、土地指标、税收优惠等办法,整合产业扶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美丽乡村建设、田园综合体试点等政策措施,形成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政策合力,建立健全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长效机制。各地要制定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每年拿出一定的财政资金,扶持贫困村和空壳村发展集体经济,要列出具体计划,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原则上20XX年要完成X%的空壳村清零任务,20XX年要完成60%的空壳村清零任务,20XX年要完成100%的空壳村清零任务,在此基础上,带动集体经济薄弱村实现整体提升。

3、实施农村党组织“十百千”创建行动。强化示范引领,按照党建工作强、经济发展快、生态建设美、乡风文明好的要求,利用X年时间,全市集中培育选树X个左右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省级示范村,X个左右市级示范村,X个左右县级示范村,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示范点,加强面上总结宣传推广,扩大先进支部增量,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坚持底线思维,探索推行基层党组织负面清单管理,把集体经济薄弱村、空壳村和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作为整顿转化重点,因地制宜实施“一村一策”,加强后进支部整顿,规定时限倒逼“摘帽晋位”。持续深化逐村观摩、整乡推进、整县提升工作,市级统一安排部署,县级组织乡镇具体推动实施,各乡镇党委每季度对所辖村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作集中观摩一次,推动面上整体提升。创新基层党组织指数考评,以打造

“支部班子强、运行机制强、组织生活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的乡村振兴“五强党支部”为目标,规范党支部工作运行体系,聚焦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全面落实“支部建设十条”。找准党支部作用发挥的有效切入点,加快推进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农创客集聚地、农业电商平台等新领域新业态党建工作,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与农村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党支部的组织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4、实施“领头雁”工程培育行动。坚持“三有三带”标准,大力加强农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发挥正向激励作用,以乡村振兴实绩为主要标准,集中培育一批无私奉献、实干担当、敢为人先、廉洁奉公的农村党支部书记先进群体,扩大优秀农村党支部书记在各级“两代表一委员”推荐人选中的比例,市级层面将适时选树一批优秀典型开展集中宣传。强化履职能力建设,加强带头人队伍的教育培训,市级层面每年举办农村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班,探索成立优秀农村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组建优秀农村党支部书记讲师团,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增强农村党支部书记的先进群体效应;县乡两级要根据乡村发展实际和基层干部需求,加大对农村“两委”干部的培训力度,常态化开展产业发展、增收致富、基层治理、服务群众等主题培训,每年对农村党支部书记开展一次集中轮训。推行村党支部书记目标考核和县级备案管理制度,实行量化考评,建立不胜任村党支部书记动态调整机制。抓好干部梯队培养,深入开展农村后备干部“雏雁成长”工程,加大引贤回村力度,每村建立3-5人的后备干部人才库,深化教育培养、考核管理、分析研判等机制,为乡村振兴引入“源头活水”。

5、实施乡村振兴党员先锋行动。强化党员身份意识,把助力乡村振兴情况作为党员先锋考评的重要内容,推行农村党员“一编三定”,健全落实干部驻村联户、结对帮扶、农村党员“四必到、四必访”等服务群众机制,深入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提升党员能力素质,围绕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助推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结合“万名党员进党校”活动抓好集中教育培训,为乡村振兴提供“智力”支撑。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注重从农村现有优秀人员、青年农民、在外农民工优秀分子等群体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全面建立党内关爱基金,加强对农村困难党员、老党员等的关怀帮扶,定期走访慰问,帮助解决困难。

6、实施村企联建互助行动。探索村企结对共建,围绕“补齐低收入农户增收短板、助力消除集体经济空壳村”等重点,积极发动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参与农村发展。20XX年底前,在全市号召X家左右有明显资金、信息、技术、人才优势的企业,与集体经济空壳村、贫困村结成帮扶对子,以企业联村、专员联络为抓手,以促进就业、发展产业为载体,引导各类产业发展资金和优势资源向农村流动。从企业中层以上党员管理人员中抽调一名优秀党员作为联络专员,与结对村党组织开展“专员联络”,具体负责帮扶工作。各企业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围绕壮大村集体经济、培育富民产业、加工销售特色农产品、引导贫困人口就业和帮扶贫困人口脱贫等,按照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游则游的原则,为所联系村制定产业发展方案,提供创业项目、信息技术等扶持,帮助所联系村大力发展产业,确保有稳定的村集体经济收入。市级层面将对帮扶成效突出的企业党组织进行命名表彰。

7、实施强村弱村结对帮带行动。坚持以强扶弱、结对帮扶,由县级层面统筹安排,选取X%左右“两委”班子战斗力强、集体经济发展好的强村,“一对一”联系帮带邻近弱村,鼓励和支持结对村双方从实际出发,开展“四联四促”活动,探索走出一条以强带弱、携手共建的新路子。组织联建促提升。强村要总结运用班子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帮助弱村在班子建设、党建载体设计、软件资料规范等方面提升,带动弱村班子成员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理清发展思路。党员联手促增收。强村要切实发挥党员干部的“双带”作用,积极传授先进的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和信息资源,为弱村培育一批党员创业骨干和致富能手,带动群众增收致富。活动联合促争优。强村与弱村采取联合过组织生活、“三会一课”、集中学习等形式,加强党组织之间、党员之间的沟通交流,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产业联兴促发展。强村要帮助弱村制定产业发展规划、集体经济发展规划,把优势产业向弱村延伸,在资金、技术、销路、劳动力等方面共用共享,带动弱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发展内生动力。

8、实施党建引领乡村治理提升行动。巩固村党组织的领导地位,旗帜鲜明加强农村党组织对各类组织、各项事务的领导,健全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村级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重要工作讨论决定机制。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积极化解村债务。加强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大力推行农村小微权力清单,规范加强村务监督工作,探索构_组织领导下的多层面立体化全覆盖的民主协商议事机制。发挥村民群众主体作用,指导各地修订完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把优化生态环境、发展集体经济、推进乡风文明等重点任务纳入其中。深化政治巡察、农村基层作风巡察工作,加强“村霸”“蝇贪”整治,全面清查村干部涉黑涉恶违纪违法行为,组织发动党员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乡村振兴营造清朗环境。

9、实施“三支队伍”驻点帮扶行动。充分发挥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尖兵作用,围绕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把助力乡村振兴作为“核心职责”,提高思想站位,以抓好党建为引领,建强班子、带好队伍,强化宣传、善于引导,依法办事、规范治理,整合资源、借力发展,推动信息、资本、人才等要素资源向农村流动。要结合所在村的实际,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上发挥引导作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经营模式,进一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派驻单位要加大支持帮扶力度,调动单位资源,发挥职能优势,助推农村全面发展。在此基础上,以县为单位,选派热爱“三农”、专业对口、经验丰富的党员干部,组建乡村振兴工作队和科技人才服务队,扎实开展驻点帮扶、科技帮扶。乡村振兴工作队每个乡镇(含有农村的街道、办事处)下派一支,队长由联系乡镇(街道)的县级领导干部兼任,队员一般从县管后备干部、第一书记、涉农部门人员和优秀年轻干部中选拔,主要职责是督促乡村两级党组织落实乡村振兴主体责任、推动党建工作落实、指导规范村级运行、助力集体经济发展、加强基层民主自治、推进乡风文明建设、服务农村制度改革、助推中心任务落实。科技人才服务队采取分类组建、灵活服务的形式,由相关职能部门科技人才组成,通过定期服务与不定期服务、精准服务与一般服务、经常性服务和组团式帮扶相结合等方式,围绕农业工作重点、特色优势产业以及当地农民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服务。市级层面组建科技专家库和专家服务团,主动对接县乡和区域发展需求,组织专家服务团每季度到各地开展巡回服务不少于1次。

10、实施百乡千村人才集聚行动。推进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加大对农村高端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力度,以家庭农场主、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骨干和农业社会化服务能手等为重点,培育一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聚焦产业发展,完善人才政策激励机制,支持乡村建立特色孵化器、创业园、众创空间等,推动项目、资金、人才等各类资源要素向乡村集聚,鼓励引导工商企业主、创投人才、乡贤、高校毕业生、返乡青年等下乡创业创新,鼓励引导人才以资金参股、贸易合作等形式,发展现代农业和乡村旅游、乡村服务业、乡土特色产业。鼓励市属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向县乡基层一线流动,深入开展专家服务基层活动,积极帮助乡村开展项目合作、技术指导和人才培养等工作,提升乡村人才竞争力。

三、有关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推进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完善组织协调和责任落实机制。组织部门要履行牵头抓总职责,会同农业农村工作相关部门,加强整体谋划,加强工作指导,研究制定具体意见并深入抓好落实;财政部门要发挥好财政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为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保障;其他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乡村振兴工作。各开发区、县(市)区党(工)委要切实加强统筹领导,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具体问题。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履行直接责任,加强定期分析研判,全面落实各项举措。

2、加强督促检查。各地要及时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定期督查掌握工作推进情况,经常性开展督促指导和检查通报,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比较突出的,要进行严肃问责。探索建立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制度,完善集体经济发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等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3、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各级新闻媒体作用,多形式开展基层体验、乡村采风等活动,广泛宣传党建引领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情况,加强对先进典型、经验做法和基层实践的宣传报道,在全市上下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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