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林长制述职报告集聚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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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林长制述职报告1
乡镇2020年度林长制工作总结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建设美丽中国的总体部署,按照《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林长制的意见》、《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池州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东至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官港镇2018年在全镇积极组建林长制组织体系,制定工作方案,在林长制统领下,通过这几年一系列卓有成效地工作,全镇林业发展有了十分喜人的变化,森林生态面貌焕然一新。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全面建立林长制组织体系和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我镇自全面推行林长制以来,制定了工作方案,完善了镇、村林长制组织体系,全镇13个村万亩林地、森林及村庄绿化区域全部落实到专人负责,夯实镇村两级林长责任。设置林长公示牌14个,镇级正副林长15人,村级正副林长26人,落实专职护林员17个。2020年党委政府多次召开林长制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各项林业工作,以林长制为抓手督查指导各村林长制执行情况,同时在全镇利用横幅、广播、标语进行了广泛宣传。全镇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林业经济稳步提升,农民林业收入持续增长。
2、加强森林资源、名树古木保护,积极落实天然林商业性禁伐工作。
严格执行森林限额采伐制度,全年设计实施森林采伐蓄积8435m3,未突破上级下达总限额。
实行森林资源管理巡查制度,各村配备一名专职林业主任负责林业各项工作,安排专职护林员常年巡山护林,进行森林防火宣传等。当年全镇共发现采伐林业案件2起并得到了有效的查处,未出现乱挖乱占林地案件。林业案件发生率呈不断下降趋势,明显好于周边。
利用横幅、标语、致林农一封信等形式不断加强森林防火、森林资源管理、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全面禁止电网捕鱼、捕猎野生动物,加大对饭店、商店进行告知和检查次数,杜绝经营贩卖销售野生动物及捕猎工具,全年未发现乱捕乱猎野生动物案件。
严格落实公益林、天然林保护措施,全镇共实施公益林保护面积95125亩,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及时得到发放;万亩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的井井有条,补助资金得到及时顺利发放。
加强名树古木保护,对全镇165株已经挂牌的名树古木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并更换了部分保护牌,境内分流古树群落实了日常维护,苏村古树群进行保护,郑村白泥一级银杏古树进行修复和复壮。
3、针对年初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开展野生动植物管控
我们开展防控宣传,关闭野生动物经营场所,进行野外野生动物巡查,主动参加206国道卡点值班,冲锋在疫情一线。
4、搞好造林绿化为创建森林城市打好基础
全镇完成人工造林亩,封山育林4500亩,退化林修复3000亩,森林培育320亩,森林抚育9900亩(其中中央森林抚育1900亩),完成义务植树万株,建设了两个义务植树基地,按照县创建森林城市指挥部交办单落实好森林城市创建各项创建指标任务。积极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全镇绿化进一步提升。
5、森林火灾预防多措并举,有害生物防治常抓不懈。
在森林火灾预防方面除层层严格落实相关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包保书、树立警示牌、落实火险预警响应机制和应急预案等等外,特色变化是舍得财政资金投入:一是各村有村两委干部专职负责林业及森林防火工作,聘请一名专职护林员常年巡护山林,森林防火期在重点地段守候;二是新增投入一万余元给各村统一配发大功率车载流动广播,配发护林红马甲、红袖章个110套;三是镇森林防火宣传车在不同节点到各村巡回宣传,统一制作的防火宣传标语到各村张贴在醒目位置;四是由成立了80人的应急分队,添加防火机具,随时应战。
加大有害生物防控力度,常年对辖区内的各种苗木、树木进行监测,定期对它们进行实施检疫检查。特别是以后,根据市、县松材线虫病防控专项行动会议精神,镇政府及时成立了松材线虫病防控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牵头,组织林业站、森林派出所、木材检查站、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内所有的木材加工企业经营松树情况进行不定期排查,杜绝松疫木非法加工经营,发现的松疫木立即进行无害化处理。
6、积极开展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探索发展林业经济新思路。
一是在林权制度改革方面一是积极开展集体林权制度“三变”改革工作。
二是严格按照《东至县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搞好“三权”分置工作,全年发放经营权证2本。
三是积极开展集体林权“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规范林权流转交易工作,全年处置集体及股份分成林场规范流转1个,所有集体资产一律经过群众会议讨论、第三方评估、挂牌公开交易方式处置。
四是积极当好镇党委政府林业经济发展的参谋,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做好服务,今年我镇林业的中心工作是东至木塔100兆瓦风电项目服务,今年风电企业发电基塔依次安装和发电,我们加紧指导风电企业做好进入风场道路周边的生态恢复和风电检修道路水保措施施工。积极探索发展林业经济思路,金鹏药业组织中园、梓桐村农户成立林下种植黄精专业合作社,发展林下黄精种植;祝山村发展蓝莓30亩。
二、典型经验、做法和成效
在林长制统领下,责任更加明确,目标更加具体,工作更加细致了。全镇紧紧围绕“护、增、管、用、活”(绿)五字做文章,不断规范完善“一林一长、一林一员、一林一技、一林一警、一林一策、一林一档、一林一牌”七个一。
主要经验做法归纳起来一是规范按章办事:在林木采伐审批上,严格控制指标,坚持低产林、人工老化林优先安排计划采伐,天然林禁止设计采伐;在集体林场处置上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先议、再评估、后平台公开招标程序进行;坚持巡护山林责任具体化,对违法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坚决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到位。二是敢于借鉴引进、突破创新:白茶、杨梅和蓝莓采摘园、黄精种植等大胆引进种植。
通过实施林长制以来,全镇山林得到有效保护,森林质量逐步得到有效提升,林业经济得到稳步发展,活力得到有效释放,山林纠纷得到及时化解,林区秩序健康稳定。
三、存在的问题
1、林长制各项制度虽已制定,林长制办公室力量薄弱,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完善。
2、有部分林长对自己职责不清,不能很好履行林长职责。
3、林长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不够细致。
4、林业企业融资困难,现在许多银行不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不利企业持续发展。
四、下年度工作目标
2021年,我镇将紧贴“林”这个主题,紧盯“长”这个目标,紧抓“制”这个保障,紧扣“治”这个落点,聚焦“五绿”,推深做事林长制改革各项工作。
1、聚焦“护绿”抓资源保护。加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实行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增强林业防灾救灾能力。不断推深做实镇、村二级林长责任体系。
2、聚焦“增绿”抓绿化攻坚。实施增绿补绿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完成造林任务1000亩,封山育林2000亩,退化林修复1000亩,森林抚育8000亩。大力推进森林村庄建设,加快推进龙泉河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实施镇村绿化美化工程。
3、聚焦“管绿”抓护林监管。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加大违规采伐管理力度,发挥护林员在日常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围绕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强化日常监测、隐患整治、应急处置,尤其是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
4、聚焦“用绿”抓综合效益,做精新型业态。利用我镇山水文化资源培育生态旅游和生态康养产业。以木塔红军纪念馆为中心,辐射祝山村的生态旅游和大田村、荣兴村、畲狮村、木塔村的红色旅游,不断做大做强木塔红色和绿色旅游品牌。
5、聚焦“活绿”抓改革发展。强力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和“三变”改革;加大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力度;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林业保护和林业产业建设;积极实施好欧洲投资银行贷款安徽省长江经济带珍稀树种保护与发展迅猛;积极争取引进规模高效林业企业入住我镇。
2023年林长制述职报告2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视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建设的系列部署,统筹山水林田湖一体化治理,以严格资源保护、提升资源质量为目标,探索建立林长制,加快构建“省级统筹、市县组织、乡镇运行、村组落实”的森林资源管理新机制。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聚焦生态资源保护和修复,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持只能增绿、不能减绿的路径和方法。
(二)坚持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林业资源保护发展网格化责任体系,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其他领导分区负责,部门及有关单位领导各负其责,层层压实责任。
(三)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充分尊重自然和科学规律,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对症开方,因地制宜、因情施策,科学经营、规范管理。运用辩证思维,建立长期管用的政策制度体系。
四、坚持全面客观、实事求是。用最严格的监督检查全面如实评价林长制推行工作,科学总结、探索路径、补齐短板,探索成功经验做法。
(一)探索确立科学合理的保护发展目标体系。通过建立林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森林资源管护体系,探索科学的推进路径和实现方法,确保森林、林地保有量不减少,确保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稳步增长,确保防范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目标任务落实,促进林业资源节约集约科学合理利用。同时,充分发挥好森林的水源涵养、防风固沙作用,深入推进土地沙化防治,为黑土地保田增产提供保障。
(二)探索建立健全系统完备的保护发展制度体系。围绕加强生态保护红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沙化土地综合治理等制度建设,结合试点林长制相关工作制度,全面梳理、修改完善、查缺补漏,探索形成系统完备的保护发展制度体系。
(三)探索落实监管有效的保护发展责任体系。围绕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修复、更新进行监督检查,以建立林长制为抓手,强化各级领导责任意识,明确承担部门职责和责任人,不断增强制度措施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确保林长制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一)建立林长制组织体系
1.分级设立林长。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安排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构建镇、村两级林长制组织体系。我镇林长由镇党委书记和镇长共同担任,副林长由镇政府主管林业副书记担任;林长制成员及包保区域由镇相关负责人担任;林长成员部门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村级林长由村党支部书记及村主任担任;村以下设置若干管护网格长,各村网格长由各村护林员担任。
镇林长、副林长职责:负责组织本级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完成本级资源保护责任目标;组织群众护林,组织建立资源保护源头治理网格化巡护模式,配备专职网格长,指导、监督林长制办公室完成日常工作和村级林长履职情况,组织落实会议、巡查等制度,协调配置“一林一警”,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破坏林业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村级林长职责:负责做好网格长的推荐,组织开展网格化巡护和一线普法宣传;维护林长信息公示标识;参加乡镇级林长组织的会议,落实巡查要求;协助承包经营人解决实际问题等工作。
网格长职责:负责对管辖区域内林业资源的日常巡护,记录好责任区巡护手册,及时发现、制止毁林开垦、盗砍滥伐、森林防火期野外用火、猎捕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并向上级报告。
镇级林长和副林长为我镇第一责任人,村级林长为主要责任人。村级林长要对镇级林长负责,镇级林长对村级林长负有指导、监督、考核责任。
2.设立林长制办公室。为强化组织领导,便于工作开展,林长制贯彻实施过程中各成员部门按照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治林的原则完成好职责工作,设专门的林长制办公室,为本级林长的办事机构,负责林长制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拟订相关制度、组织实施考核、建立保存档案等工作,向林长报告全镇资源保护发展情况,镇级林长制办公室主任由镇林业服务站负责人兼任。
3、设立林长会议。林长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落实上级部署的任务,研究解决林长制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二)执行林长制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镇级林长、副林长负责对全镇村级林长及林长成员部门,林长制相关责任人员在林长制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要严格按县制定的七项制度执行林长制相关工作:1.档案登记制度、2.信息公示制度、3.巡林制度、4.信息通报制度、5.警示督办制度、6.会议制度、7.工作考核制度,镇林长制办公室在镇级林长的领导和指导下对各部门人员执行制度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发现推诿、不作为、慢作为的一律严肃处理。
(三)强化配套措施和公众监督机制
1.配备“一林一警”。镇派出所与林长制责任体系全面衔接,派出所会同镇林长制办公室划分民警执法责任区;民警执法责任区由派出所确定。民警执法责任区配备对应的责任公安民警,“一林一警”配备警员名单由镇、村和派出所共同备案并上报县林长制办公室。名单实行动态调整,如有变动由派出所及时通知备案。
2.因地制宜,按照“一林一策”的原则灵活制定推进措施。镇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分解至各村后,各村要统筹兼顾将任务按照本区域实际,科学制定各项林业发展规划,谋划好林业产业发展。
3.主动接受监督。设立群众监督岗或成立公益组织等参与林长制实践,强化林长履职日常监督。
4.规范经常性工作。梳理镇、村级林长、网格长等岗位,按要求定期分时段梳理归类岗位时段工作任务,按照《林长经常性工作履职手册》要求履职尽责。
5.抓好层级落实。对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进行责任分解,确定村目标责任,压实林长主体责任,确保任务目标明确。
6.运用科技手段。配合县林业部门将林长制与“一张图”相结合,与数字化巡护相结合,与林业资源动态遥感监测相结合,探索建立镇级林长制平台系统,提高林长制现代化水平,在图斑变化、环保督察等涉林保护方面发挥各级林长职能作用。
7.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建立微信群、公众号等途径引导全社会关注,鼓励支持社会团体、学校、群众家庭等认建认养“责任林”“家庭林”“纪念树”等公益活动,提高林业资源管护社会化参与程度。
(一)准备阶段(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1月5日)
由镇林业服务站牵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文件精神落实好调研工作,摸清各村实际情况,科学拟订我镇林长制实施方案和组织架构并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报请镇党委、镇政府审阅通过,完成方案制定和组织架构建立。
(二)实施阶段(2020年11月6日-2021年5月1日)
(1)2020年11月5日前召开镇林长制工作启动大会,正式启动林长制工作。
(2)2020年11月6日前各林长制成员完成和包保村的对接,共同研讨推进措施。
(3)2020年11月15日前将我镇制定的方案、组织架构、正式文件及会议相关资料报县林长制办公室备案,各村按照镇林长制方案做好林长制启动各项工作,镇林长制办公室启动林长制建档工作。
(4)2020年12月15日前将镇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分解至各村,村级林长因地制宜按照一林一策原则对本村林业资源进行产业发展规划。
(5)2020年12月31日前镇林长制办公室指导各村完成同公安机关的对接,划分民警责任区,落实“一林一警”并登记备案。
(6)2021年2月28日前镇林长制办公室完成林长制基础档案建立工作,登记林长责任区域及职责,各种相关文件资料归类存档,并报县林长制办公室备案。设立林长信息公示牌。
(7)2021年5月1日前镇级林长组织群众家庭和学校、社会团体认养“家庭林”、“纪念树”,镇级林长组织开展义务植树,认建“责任林”。
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完成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11月30日-2021年5月1日)2020年11月开始,镇林长制办公室将对各村林长的任务完成情况陆续展开检查,检查前将进行工作提示。检查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把检查结果进行全镇通报,对落实工作不力的,将由林长或副林长对责任人员进行约谈。各村林长每季度向镇林长制办公室报告季度工作进展情况,由镇林长制办公室进行汇总上报县林长制办公室,2021年4月10日形成林长制工作总结报告报县林长制办公室。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级林长是林长制的主要责任主体,要提高站位、亲自部署,抓紧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落实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共同推进林长制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大资金投入。将林长制工作经费纳入镇级政府预算,加大林业建设资金投入,完善公共财政支持生态保护与修复的政策措施,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林业生态建设,为林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三)严格督查考核。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常态化督导检查,适时通报责任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落实奖惩机制,并将林长制工作纳入全方位考核评价体系,对工作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落实不利、进展迟缓的通报批评,涉嫌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村及相关单位要在责任区域、领域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林长制工作的浓厚氛围,引导全社会关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形成强大合力。
2023年林长制述职报告3
今年以来,我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林长制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增绿、护绿、管绿、用绿、活绿”目标任务,持续加快国土绿化步伐,加强生态保护修复,优化林业发展环境,不断推动林长制改革向纵深发展。
一、2020年主要工作
(一)健全和完善林长制改革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各级林长责任。
不断健全和完善林长制改革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林长制“五个一”服务平台功能,积极发挥各级林长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察指导、跟踪调度等作用。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深化林长制改革工作,多次听取林长制改革情况汇报,定期召开全区林长会议,研究制定繁昌区2020年林长制改革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各级林长职责,推动各级林长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今年以来,全区各级林长深入林区开展巡林共计500余次,重点检查森林资源的管护情况及林区防火队伍应急能力、森林火情处置措施和人员物资储备情况,林长巡林履职步入常态化。
(二)推动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示范引领取得实效
制定创建林长制改革示范区行动方案,充分发挥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创建森林旅游和青梅产业发展示范区,以点带面,推动示范区建设取得实效。一是以马仁奇峰森林旅游为依托,结合中分村红色教育基地、八分村美丽乡村、途居马仁山房车露营地等一批优质旅游项目,按照“慢调生活、健身休闲、农耕体验、美食养生”的理念,沿淮九线精心打造省级“江南慢谷”旅游度假区,大力发展全区森林旅游事业。二是加快推进全区特色经济林建设,发挥林产品加工基地优势,突出主导产业发展。出台《繁昌区加快青梅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创建500亩的青梅种植标准化示范园,同时,积极探索“产业+金融+科技”新模式,进一步做大做强休闲食品产业板块,发挥青梅的生态、观赏等功能,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举办青梅种植技术培训班,扩大种植基地规模,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到12月底,全区青梅种植达5000亩。预计全年林业产值超15亿元,增长10%以上。
(三)深化“五绿并进”体制机制,林长制改革再上新台阶
1.聚焦“增绿”优生态。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开展“四旁四边四创”国土绿化行动,全年完成造林亩,退化林修复3000亩,森林抚育30000亩,创建省级森林村庄5个,义务植树近30万株。全面启动长江岸线绿化“建新绿”工作,完成补绿、植绿800亩,基本做到岸线1公里范围内应绿尽绿。
2.聚焦“护绿”守红线。进一步提升自然保护地保护力度。积极开展勘界立标和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按照国家批复的森林公园和地质公园的坐标,重新进行了自然保护地的勘界立标工作。同时,对全区的自然保护地进行了整合优化,将安徽马仁山国家森林公园和安徽繁昌马仁山省级地质公园整合优化为1个国家级森林自然公园,保护面积公顷。进一步加强湿地管理,新设立繁昌区孙村镇五连圩和荻港镇板子矶湿地保护小区,新增湿地保护面积公顷,湿地保护率达%。
加强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对全区115株古树名木进行挂牌保护。持续加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力度,组织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专项行动,防治面积共1200亩。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不断加大巡护力度,护林员队伍增至100人;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的管控工作,严格开展监督检查,严控野外火源;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投入50万元新建森林消防器材室,购买森林消防器材10万元,建设19公里森林防火道路,变被动防火为主动防火,充分发挥森林火灾阻隔能力,全年实现零火情。
认真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妥善处置禁食野生动物工作的部署要求,完成了所有在养野生动物的处置工作,发放野生动物养殖企业退出补偿金6830696元,出台区禁食野生动物人工养殖企业退出转产工作方案,大力支持野生动物养殖企业转型转产。
3.聚焦“管绿”严监管。全面推进森林资源管护。完成13万亩国家和省级公益林区划落界工作。加强林业行政执法,严格林地定额管理,严守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制度,严格执行林木限采伐制度,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全年办理林木采伐49宗,采伐面积亩,采伐蓄积立方米。办理林地征占用12宗亩。持续开展森林督查,构建最严格的督查工作机制,全年完成240个森林督查及长江经济带遥感即时监测判读图斑核实,对10个非正常图斑进行查处,按照“边查边改”原则,落实整改措施,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改到位一起。
4.聚焦“用绿”兴产业。继续加大对林药、林菌、森林旅游等特色林下经济扶持力度,打造了一批高效林下经济示范点。全区拥有全国森林休闲康养基地1家、省级林业龙头企业4家,省级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家,省级森林旅游人家17个,市级林下经济示范点8家。
5.聚焦“活绿”增动能。开展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林业经营主体规范林权流转。积极开展“五绿兴林·劝耕贷”业务,已实现林权抵押贷款280万元。确定意向贷款企业6家,融资金额近240万元。
二、2021年工作安排
一是继续完善“五个一”平台建设。进一步落实全区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和森林经营规划,强化示范带动作用,做到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积极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实践路径。
二是科学开展生态修复。持续巩固长江岸线整治成果,全力推进生态复绿向长江支流延伸,大力开展植绿补绿护绿,巩固拓展整治成果,确保生态优先一寸不让、绿色发展半分不减。坚持集约节约、合理高效发展森林资源,围绕乡村振兴,圆满完成林业增绿增效行动,通过四旁四边造林绿化方式,探索开展“百村千树”工程,解决造林绿化与空间供给的突出矛盾,将生态修复、生态保护、村庄绿化美化融入林业发展全过程。
三是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全面建立古树名木保护修复制度,对全区古树名木重新进行鉴定、挂牌保护。严格执行采伐限额管理和凭证采伐制度,限制天然公益林更新采伐,强化松材线虫病除治等重大灾害采伐限额保障力度,推进森林科学经营,实现森林资源“越采越多、越采越好”。
四是探索自然保护地动态监测。整合先进监测手段,尝试自然保护地环境、生态、资源等各类数据的高密度、多要素、全自动采集。进一步加大湿地保护力度。
五是推进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落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责任制,压实各级林长特别是镇村两级林长的责任,实行防控网格化管理。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三个体系建设,推进联防联治、社会化防治和无公害防治,强化美国白蛾等食叶害虫防控工作,坚决遏制松材线虫病扩散蔓延。
六是加快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森林防火重点区域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和林火阻隔系统建设。在充分利用自然阻隔带和现有工程阻隔带的基础上,推进重点区域林区道路建设,形成阻隔功能较强的林火阻隔体系,降低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几率。
七是推动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发挥龙头企业、合作社带动效应,大力发展青梅等特色产业,积极培育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新业态新模式,推进生态保护修复与林业产业协调发展,努力实现生态效应、经济效应、社会效应相统一。
八是继续跟踪林业改革与发展、科技推广、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等项目。开展林业贷款贴息、森林保险等一系列惠民项目,新建一批林业产业示范基地。
2023年林长制述职报告4
志仁书记、巨培市长,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林长制工作进展及相关配套制度有关情况向大会汇报。
一、前段工作开展情况
中央《意见》、省委《实施意见》出台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就林长制工作作出指示批示。志仁书记先后主持召开全市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部署会和市委常委会,要求从发挥我市独特生态优势的实践角度,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重大意义,切实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巨培代市长主持召开政府常务会,再次组织学习了全省推进林长制工作动员会议精神,并对我市推进林长制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五一副市长多次组织专题研究和召开全市林长制推进工作调度会、实施方案征求意见会,审改有关方案文件,为林长制全面推行把关定向,在市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市市县两级全部按照省里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了林长制各项工作,市县两级全部由党委书记担任林长,政府负责人担任第一副林长。目前我市共设立市级林长4人,县级林长150人,乡村级巡护网格“一长四员”设立工作进入扫尾阶段,林长制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基本建立。
二、林长制八项配套制度
(
为落实方案的要求,安排部署重点工作,规范市级林长会议,强化林长责任落实,协调解决林长制工作有关问题,提高信息资源利用效率和林长制工作透明度,督促各级林长履职尽责,提高林长制工作成效,压实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目标责任,促进我市林长制工作落实落地,市林长办组织起草了《郴州市市级林长令制度》等八项配套制度。
(二)主要内容
包括《郴州市市级林长令制度》《郴州市市级林长会议制度》《郴州市林长巡林制度》《郴州市林长制部门协作制度》《郴州市林长制信息公开制度》《郴州市林长制工作市级督查制度》《郴州市林长制工作通报制度》《郴州市林长制工作考核制度》等八项制度。
1、《郴州市市级林长令制度》主要规范林长令的内容,和发布林长令的程序,各级林长及成员单位贯彻落实林长令情况纳入林长制督查计划。
2、《郴州市市级林长会议制度》主要对市级林长会议和市级副林长会议的召集人、参加人员、职责、召开程序和议定事项的落实进行规定。市林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对市级林长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并严格考核评估后书面报告市级林长。
3、《郴州市林长巡林制度》主要对各级林长巡林内容、范围、频次及责任等进行规范。
4、《郴州市林长制部门协作制度》主要对市级部门协作的主要内容、工作职责和协作机制等进行了规定,旨在加强市级林长制协作单位间信息沟通、联系会商、协调服务、督查问效,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运行高效的林长制部门协作机制。市级林长制成员单位包括16个单位和部门。
5、《郴州市林长制信息公开制度》主要明确林长制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和工作要求。信息公开情况纳入林长制工作考核内容。
6、《郴州市林长制工作市级督查制度》主要规定林长制市级督查的主体与对象、内容、方式、程序和结果应用。督查对象为全市各级林长、林长制工作办公室和林长制成员单位。市级林长督查根据全省督查检查考核计划安排,督查结果纳入林长制工作考核内容。
7、《郴州市林长制工作通报制度》主要是规定了林长制工作的通报内容、方式、频次和程序。
8、《郴州市林长制工作考核制度》对林长制工作考核的对象、内容、原则、时间与程序、等次和结果应用进行规定。考核对象为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各县市区林长和第一副林长及市级林长制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省级林长制保护发展考核指标为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湿地保护率四项,为充分发挥林长制考核指挥棒、风向标的作用,我市在上述四项指标的基础上,增设了森林火灾受害率、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等两项保护发展指标考核,具体考核重点工作为生态保护修复,监督执法体系和基层基础建设,支撑保障政策,涉林草重大案件、重大火灾、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发生处置,督查检查问题整改等5类任务。考核结果纳入县市区年度重点工作绩效评估范畴,考核结果由市林长办按程序报市林长审定后予以通报。 今年主要是考核林长制工作推进情况。
以上林长制八项配套制度已经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
三、下步工作建议
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生态优先、保护为主,绿色发展、生态惠民”的总要求,全面落实林长制工作任务,要充分发挥林长办职能,统筹开展林长制工作,突出抓好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林草资源监管、国土绿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林业防灾减灾、林业产业发展、林业改革创新等重点工作,特别是针对国家森林督查下发的疑似变化图斑、“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下发的问题(线索),各县市区必须在省里规定的时限内认真抓好核查和整改销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