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八五普法规划范例(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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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八五普法规划【第一篇】
依据XXX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工作要求,为明确我镇普法工作要求、任务和目的,保证我镇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订孔镇镇2022年普法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深入推进法治孔镇和平安孔镇建设为载体,在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公正执法,提升广大群众法制观念为中心,解放思想,务实创新,奋力拼搏,全面推进我镇法治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通过普法工作的扎实开展,提高乡镇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治镇的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全体乡镇干部的知法守法用法水平。进一步完善法制教育的网络,形成乡镇、村庄和家庭“三位一体的有效机制。
三、普法主要内容
普法学习的主要内容包括:《宪法》、《民法典》、《环境保护法》、《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分条例》、《妇女权益保护法》、《禁毒禁赌条例》以及国家、省、市新公布的法律法规等。
四、具体措施
1、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检查和督促,确保法制宣传教育规划落到实处。
2、进一步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内容。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学习宣传有关经济社会发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联的法律、法规。
3、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养法制观念;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让广大农民通过新农村法制学校,提高学法、守法的自觉性和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性;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培养和增强农民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它社会管理的能力;创新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积极研究探索对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工作方法。
五、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工作班子,严格制定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指导工作,推进依法治乡战略的实施。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分类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全社会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落实经费,保证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依法治乡工作研究,以适应“法治孔镇”、“平安孔镇”、“和谐孔镇”建设的需要。
乡镇八五普法规划【第二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面推进法治仁和建设,努力为全镇“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根据《南江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主要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省、市、县委各项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促进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为推进振兴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组织领导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普法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
四、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促进人民高品质生活,夯实全面依法治县的社会基础。
(三)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普法,促进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南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坚持全民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推进,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辅相成、有机融合,持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全面依法治县全过程。
五、明确普法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镇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做好进课堂、进头脑工作。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融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持久开展学习宪法、国旗法、国歌法、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关于民族法律建设理论、方针和政策,提高广大人民干部群众宪法意识。在乡镇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推动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进一步宣传学习党和国家民主法治建设的政策、方针、重大理论。培养民主法治观念,爱国主义观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
(三)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突出阐释好《民法典》等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组织全镇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推动《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抓好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
(四)突出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大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森林防灭火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切实加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防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食品药品安全、交通安全、扫黑除恶、毒品预防、社区管理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止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动物防疫、安全生产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五)突出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六、普法学习的要求
以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村(居)民为重点,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持续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一)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自觉远离违纪红线,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共同追求和必备素质。
(二)加强校园法治宣传教育。强化对青少年法治教育,培养青少年从小养成遵纪守法好习惯,持续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习宣传。通过校园广播、法治文化墙、主题班会、法治绘画、法治作文、法治演讲、法律知识问答等青少年学生喜闻乐见的普法形式,丰富校园普法活动,促进中小学生与法同行,健康成长。
(三)加大与农业、农村和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主动做好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留守人群等群体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各群体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继续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到2025年每个村(社区)至少培育5名“骨干法律明白人”,每个村民小组和居民小区楼栋至少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的作用,引导群众知法守法用法。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宣传栏等阵地。实施全镇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分步骤、有重点地持续推进,不断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推进全民守法。
(四)各村(社区)、镇级单位要从实际出发,注重分层分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使其掌握与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对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流动人口等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结合企事业单位特点和自身职能,面向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在医院、市场等公共场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持续开展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法治教育,引导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七、工作步骤和部署安排
“八五”普法规划从20-年开始实施,至2025年结束,共分为3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
各村(社区)、镇级单位要按本方案细化制定本辖区“八五”普法规划并报镇社会治理办备案,召开“八五”普法工作启动会,鼓励群众共同参与普法活动,营造“八五”普法宣传氛围,筑牢筑实普法群众基础。
(二)组织实施阶段
各村(社区)、镇级单位根据本方案确定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分解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组织实施阶段性检查、专项督查,确保“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全镇至少有1个法治文化场所,每个村(社区)、镇级单位至少有1个法治文化宣传栏等阵地。以宪法宣传、法律明白人培训、法律援助等形式推动法律七进深入开展,进一步提升依法治理水平,推动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
(三)总结验收阶段
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镇依法治理办负责对全镇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各村(社区)、镇级单位总结成绩,查找短板,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巩固提升普法成效。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村(社区)、镇级单位要以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不断创新工作举措,推动法治宣传融入法治实践,大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二)突出重点。各村(社区)要因地制宜推进“法律之家”建设,优化乡村振兴法律服务供给。持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深入开展“学法守法示范家庭”创建活动,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建立“法律顾问+村(社区)干部+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综治网格员”的基层依法治理骨干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四议四调四评”工作法,不断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防范校园欺凌、毒品、电信网络诈骗、非法传教、网络霸凌、网络猥亵等方面的法治教育,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
(三)强化督导。建立督导制度,镇社会治理办对各村(社区)、镇级单位普法工作组织情况、宣传情况、推进情况、上报数据真实情况等开展不定期查访,对主观不重视、工作推动不力、造成一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乡镇八五普法规划【第三篇】
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市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0年)顺利实施完成,取得显著成效。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深入开展,“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广泛实行,法治文化日益繁荣,全社会法治观念显著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有力推动了全面依法治市进程。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实现法治建设先行区目标,做好今后五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开创天津普法工作新局面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我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题,强化“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的制度约束,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动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实现法治建设先行区目标奠定坚实基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公民法治素养显著提升,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形成具有天津特色的重要标志性普法成果。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保持普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促进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夯实全面依法治市社会基础;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高质量普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将普法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全面依法治市全过程,实现全民守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推进;坚持守正创新,不断创新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时代性、针对性、实效性。
二、明确重点内容,拓展普法工作新内涵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加大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力度,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重点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强化法治素养、提升法治能力。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专题法治培训和法治工作队伍全战线、全覆盖培训轮训,以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际成效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通过举办系列专题论坛、课题研究等多种形式,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阐释。注重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
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持续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强化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教育,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恪守宪法原则、维护宪法权威。持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精神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进网络。把宪法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青少年成人礼、学生毕业仪式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持续举办全市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晨读”等系列活动,推进宪法文化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建设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基地。
(三)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
深入宣传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及其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推动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民法典,把民法典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学习重要内容,作为法治工作队伍学习培训和法律服务人员教育培训必训内容。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青少年民法典教育。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打造民法典学习宣传品牌,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专栏1“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 1.以5月28日民法典颁布日为契机,每年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2.开展民法典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进网络活动。 3.宣传民法典实施过程中典型案例,开展民法典以案释法活动。 4.发挥民法典宣讲团作用,开展基层宣讲。 5.开展民法典主题原创普法作品征集和展播。 6.加强民法典宣传阵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区建设民法典公园。
(四)深入宣传与服务全市大局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将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和本市重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规章宣传教育。学习宣传依法行政领域法律法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学习宣传有关“放管服”改革、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自贸试验区建设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推动构筑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快建设改革开放先行区。适应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需要,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智能装备制造、北方国际航运枢纽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为打造自主创新的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的主要策源地营造法治环境。加强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相关的新业态新模式法律法规规章宣传,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五)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强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的学习宣传,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筑牢首都政治“护城河”。适应更高水平的平安天津建设需要,继续加强刑事、信访、调解、社会治安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做好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扫黑除恶、毒品预防、社区管理服务、教育就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治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退役军人保障、民族宗教、英雄烈士保护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围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加强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六)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学习培训制度,将党内法规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和党员日常考核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突出重点对象,实现公民法治素养新提升
(一)持续推进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
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等制度。重点抓好“关键少数”,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按分管业务领域分级分类明确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重要内容,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法制度,强化任前与任中相结合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开展基层法治工作队伍能力测评,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二)着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
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建立完备的法治课学科体系,统一编制法治课教材,有针对性地开展与青少年认知能力相适应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法治教育师资培养和培训,探索设立“法学+教育学”双学士学位人才培养等项目,2025年年底前对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1次轮训。将法治教育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在中考、高考中增加法治内容比重。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推广法治实践教育和案例教学。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加强留守儿童、闲散青少年、刑释未成年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青少年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用法治精神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专栏2天津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1.按照国家级示范基地建设标准,建设天津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2.运用教育实践基地,经常性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活动。 3.加强宣传推广,打造在全国有影响力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品牌。
(三)广泛开展基层干部群众法治宣传教育
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加强基层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提升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村(居)民法治宣传教育,采取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方式,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基层群众法治观念。有效发挥属地、职能部门及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力量,根据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专栏3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1.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分批分步骤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2.培育选拔“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带头人”。 3.加强培训、考核和动态管理。 4.建立健全激励制约机制,做好典型推广。
(四)精准实施分业、分类、分众法治宣传教育
将法治教育纳入社会教育体系,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向新领域、新业态、新阶层、新群体延伸覆盖。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将法治素养作为从业资格考评的重要内容,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关注新兴社会群体需求,抓好职业法治教育,推进从事各类职业的公民提高依法履职、依法办事能力。加强对来津、在津外国人的法治宣传,以讲好“法治中国”的天津故事为着力点,积极宣传法治建设成果,引导其遵守我国法律,保障其合法权益。
(五)推动在法治实践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紧密结合法治实践,分步骤、有重点地持续推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示范创建等活动。从遵守交通规则、培养垃圾分类习惯、制止餐饮浪费等日常生活行为抓起,使守法成为公民日常行为习惯。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事)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依法维护权利与依法履行义务的能力。把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建立健全守法激励和违法惩戒制度,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
四、弘扬法治精神,开拓法治文化建设新境界
(一)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法治文化建设,坚持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相结合,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发挥市法学会法律史学研究会和各类法治文化研究机构作用,鼓励专家学者加强法律史学和法律文化研究阐释,传承中华法系的优秀思想和理念。深入挖掘天津600年古城、大运河文化、戏剧曲艺等传统文化蕴含的法律文化精神,推动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弘扬善良风俗、家规家训等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内涵,把不违反法律、不违背公序良俗作为家风家教的重要内容,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家庭中生根。
(二)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融入重大文化建设项目,在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文化馆、艺术馆、图书馆、旅游景区、交通枢纽、商业场所等公共设施和公共空间中体现法治元素。推动法治文化与津门传统文化、红色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注重传承红色基因,推进建设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积极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场所,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加强基层单位法治文化形象塑造,完善法治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法治“微景观”,推进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建设、命名和管理,发挥其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推动条件成熟的市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参与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评选。依托各类法治宣传教育阵地、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打造特色法治文化体验线路。
专栏4覆盖全面的法治文化阵地体系 1.建立覆盖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的法治宣传教育阵地体系,到2025年,力争实现每个区建成一个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广场、长廊),实现每个社区(村)、每个单位至少有1个能够切实发挥教育作用的法治文化阵地。 2.加强各级各类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阵地的建设、命名、管理。 3.提高各级各类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阵地的利用率,推动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
(三)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活动
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创作和推广法治文化作品特别是具有天津特色的法治文化精品,开展法治宣传原创作品征集评选,积极参加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等活动。推动法治文化数字化建设,支持引导网络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和传播,建设法治文化新业态。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工程实施力度,充分利用“三下乡”活动,组织丰富多样的法治文化下基层。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利用重大节庆日、法律法规实施日等时间节点进行法治宣传,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等法治宣传活动。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成果宣传和典型推广,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繁荣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专栏5法治宣传原创作品征集评选 1.每年度开展法治宣传原创作品征集、评选。 2.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资源和平台,对评选出的优秀作品进行广泛宣传。 3.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
五、夯实基层基础,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新融合
(一)加强和创新基层依法治理
深入推进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加大乡村(社区)普法力度,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强化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将法治元素融入文明村镇、文明家庭、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等各类创建活动,以法治建设成果推动基层依法治理。健全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到2022年村(居)法律顾问配备全覆盖。因地制宜推广村民评理说事点、社区法律工作室等做法,打造基层普法和依法治理有效阵地。针对涉农多发性、规律性矛盾纠纷,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和案例指导力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和谐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深化依法治校。深化“法律进学校”,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持续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和平安校园建设。加强学校法治文化建设,切实提升依法办学、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丰富创新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工作内容。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毒品、诈骗、非法传教、网络沉迷等方面法治教育,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
专栏6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 1.按照《天津市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标准》,推荐符合条件的中小学参加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 2.组织专家对申报学校进行综合考核评估。 3.示范校应当建立科学的治理结构、完善的章程及制度体系、规范的办学机制,开展针对性、实效性强的法治宣传教育。
深化依法治企。深化“法律进企业”,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丰富完善学法内容。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推动企业合规建设,发挥公司律师作用,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建立健全企业社会责任工作推进机制,引导和推动企业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加强法治民企建设,引导企业增强法治意识,作诚信守法的表率。
专栏7企业合规建设 1.将法治作为企业学习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治培训,增强依法诚信经营意识与合规理念。 2.完善合规管理体系,推动企业将合规管理融入业务工作全流程各环节。 3.引导企业加强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4.加强企业合规人才队伍建设。
(二)加强行业依法治理
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深化依法治网,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网络企业自觉履行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完善网络管理制度规范,持续推进“清朗”、“净网”等网络生态治理专项行动,深入实施中国好网民工程。建立网络素养教育实践基地,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提升网民法治意识。
(三)加强专项依法治理
加强经济社会发展新领域新业态的依法治理,针对互联网金融等领域,配合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网络电信诈骗以及防范金融风险等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法治宣传。加强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行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
(四)加强依法治理能力建设
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加强对区、街道(乡镇)、社区(村)等区域治理中法治状况的研究评估工作,提高依法治理水平。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加强市、区、街道(乡镇)三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全力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加强京津冀法治宣传教育协同发展,主动服务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雄安新区建设,协同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促进区域普法效能和社会治理水平提升。
六、强化精准实施,推动普法工作针对性实效性新实践
(一)在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
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建立健全立法工作宣传报道常态化机制,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修改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对于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广泛听取公众意见。通过立法机关新闻发言人等机制解读法律问题,回应社会关切。法规规章正式公布时,一般应当同步解读,并开展多种形式的集中宣传活动,使社会公众理解掌握。
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过程。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工作指引,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办案程序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利用受理、审理、决定等各环节实时普法,引导教育申请人依法维权、表达诉求。制定司法过程中精准普法工作指引,充分运用公开开庭、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宣讲法律、释法说理。
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过程。制定公共法律服务过程中精准普法工作指引,强化对律师、公证员、仲裁员、人民调解员等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教育培训,使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提供咨询服务、办理具体案件、代理法律事务、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和有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过程中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加大以案普法和以案释法力度。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公证员等以案释法制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培育以案普法品牌,针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遇到的具体法律问题及时开展普法。落实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充分利用典型案(事)件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使典型案(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公开课。
(二)创新普法内容和传播方式
适应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转变,提高普法质量,形成法治需求与普法供给之间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资源平台,建立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增强受众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使普法更接地气,更为群众喜闻乐见。鼓励公众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加强对优秀自媒体制作普法作品的引导。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注重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加强海河传媒中心法治宣传主阵地建设,用好“学习强国”天津学习平台,持续打造“津门普法”基层普法平台,加强普法产品供给和推送,形成多级互动传播。
专栏8海河传媒中心法治宣传主阵地建设 1.加强天津日报、今晚报、天津广播电视台和“津云”新媒体平台普法专题专栏建设,打造法治宣传矩阵。 2.加强优秀法治类栏目、节目培育和评选,打造知名媒体普法品牌。 3.把法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内容。 4.加强法治事件、法治新闻的刊播报道力度,提升社会关注度。 专栏9“津门普法”基层普法平台 1.持续打造覆盖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的“津门普法”基层普法平台网络体系。 2.加强普法产品的供给遴选。 3.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逐级组织推送,直达基层群众。
(三)加强普法资源整合运用
党政机关在官方网站、公众号开设普法专栏专题,经常性刊播公益普法信息,发挥权威、正向引导作用。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加强“八五”普法讲师团、志愿者队伍建设,引导法律实务工作者、律师、法学专家、法学院学生、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投入普法工作。发挥社工、网格员等一线力量作用,深入开展基层普法。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公交地铁移动电视屏、短信、微信等方式,传播法治公益广告。
(四)运用大数据促进智慧普法
探索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推进智慧普法建设。加强普法大数据研判机制建设,深化民生服务、社会管理等领域普法需求的研判分析,掌握普法工作的重点、热点,形成以问题为导向、以需求定主题,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推送的普法模式。建立完善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发展测评数据库”,持续开展重要人群、重大事件、重要节点普法工作动态评估,提高普法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专栏10普法大数据研判机制建设 1.建立完善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发展测评数据库”。 2.探索建立普法工作社会评价机制,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群众满意度测评。 3.依托“政民零距离”动态研判区域法治需求。
七、完善保障体系建设,确保普法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组织实施保障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推进全民普法和守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认真研究、组织实施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五年普法规划。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
(二)加强工作机制保障
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全面依法治市(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级宣传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和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要具体负责规划实施的指导、协调、检查和考核工作。支持各级人大加强对全民普法工作的监督和专项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修订《天津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为全民普法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和制度支撑。
(三)突出普法责任保障
进一步发挥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普法责任清单等制度作用,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制定落实普法责任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推动党群组织、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加大对执法对象、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
(四)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
各级宣传部门、新闻出版广电、网信等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推动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各级各类媒体要自觉承担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点时段刊播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公益广告和法治节目,宣传法律法规政策,普及相关知识,打造有影响力的法治品牌栏目、节目。积极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节点,策划开展互动性强、参与度高、效果好的媒体宣传活动,促进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
(五)健全考核评估保障
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客观设置评估参数,创新评估机制,探索第三方评估与专业评估、社会评价相结合的评估方法,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以及公民法治素养提升效果开展综合评估。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对工作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开展终期总结验收,加强评估结果运用。完善普法工作激励机制,按规定表彰和奖励市级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强化日常指导和监督,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普法主管部门应当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规依法处理。
(六)注重能力建设保障
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的工作导向,强化政策、制度、机制保障,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倾斜,确保法治队伍结构布局与承担的职责任务相匹配、相适应。加强各级普法主管部门人员的系统培训和专业化建设,5年内对各级普法办人员轮训1次。将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或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普法工作一线。建立普法工作调研机制,推动全民普法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加大对基层司法所普法工作指导、支持力度,提升司法所普法工作水平。强化各级财政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普法工作任务安排相应普法专项经费,确保专款专用。按规定把普法项目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
乡镇八五普法规划【第四篇】
规划提出,到2025年,全民普法渗透到社会生活各方面各环节,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全体公民自觉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各级党政机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八五”普法包括4方面重点内容: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干部教育总体规划,融入学校教育,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加强宪法的学习宣传,在全社会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制度化,在现有基础上建设省、市、县、乡镇宪法教育场馆;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成立民法典宣讲团,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民法典公园,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区域重大战略,紧扣“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等,加强长三角区域性普法与依法治理合作,组织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
规划提出,落实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全民普法知晓率和满意率逐年提升,均达到90%以上。探索推行家庭道德“积分制”,设立善行义举榜等平台。为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我省将创新打造主题鲜明、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带,高质量建设法治文化特色园,形成一批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区域性法治文化集群,市、县、乡镇、村普遍建成法治文化阵地。
乡镇八五普法规划【第五篇】
全民普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先导性工作,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具有重要地位。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和省人大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全省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得到全面实施,全民普法在服务中心工作、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法治文化不断繁荣发展,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全民法治素养明显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
未来五年,是江苏深入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新要求的重要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现代化篇章的关键阶段,迫切要求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构建社会主义法治秩序,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中发〔2021〕26号)及《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科学指南,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长期坚持的根本遵循,必须一以贯之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全民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积极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不断提高全民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社会文明,增强社会活力,助力社会善治,使高水平法治成为江苏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为履行好“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现代化篇章奠定坚实法治基础、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加强全民普法工作,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守稳守牢意识形态工作重要阵地,始终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针对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人群的法治需求,积极探索大众化与分众化、均衡化与精准化、经常性与集中性相结合的普法路径,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要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十四五”时期我省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把全民普法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各领域,促进提升法治江苏建设水平,助力实现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做到全民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推进,坚持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引导群众在法治实践、基层治理和日常生活中感受法治力量、领会法治精神、树立法治信仰,夯实全面依法治省的社会基础。
到2025年,全民普法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和完善,完备的工作制度体系、精准的工作实施体系、科学的工作评价体系和严格的工作责任体系基本形成。全民普法渗透到社会生活各方面各环节,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全民普法的教育、熏陶、示范、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全体公民自觉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各级党政机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突出全民普法重点内容
(一)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
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干部教育总体规划,融入学校教育,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在各类普法阵地广泛建立专区专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打牢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思想理论根基。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全面依法治省全过程和各方面的生动实践,引导人民群众不断增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加强宪法的学习宣传
在全社会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宪法及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在新市民仪式、青少年成人仪式、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推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制度化,在现有基础上建设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宪法教育场馆,推动宪法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
以“美好生活·法典相伴”为主题,以“民法典宣传月”为契机,组织编写民法典通俗读物,创作民法典公益广告、短视频,成立民法典宣讲团,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民法典公园,大力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鲜明特色和主要内容,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引导群众充分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规范;推动各级党和国家机关深刻认识到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
(四)加强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继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做好地方性法规的宣传教育。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区域重大战略,紧扣“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等,加强长三角区域性普法与依法治理合作,组织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组织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聚焦高质量发展,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责任制度,大力宣传我国涉外法律法规;聚焦高品质生活,围绕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扫黑除恶、毒品预防、社区管理服务、社会保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治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的法治宣传教育,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聚焦高效能治理,适应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疫病防治、野生动物保护、安全生产、公共卫生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继续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学习宣传党章,建立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责任制,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列入党员干部日常考核,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有效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一)强化教育引导
落实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全民普法知晓率和满意率逐年提升,均达到90%以上。
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广泛开展“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引导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重点抓好“关键少数”,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旁听庭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任命前考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崇德向善、尊法守法。
加强学校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建立完备的法治教育课程体系,落实中小学校法治课课时要求,增加法治知识在中考、高考中的内容占比。加强法治教育师资培养,探索设立“法学+教育学”双学士学位人才培养等项目,实施法治课教师网上培训计划,5年内对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普遍进行1次法治教育培训。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推广法治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健全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机制。持续深化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青少年“法治公开课”、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等方面法治教育,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加强社会法治教育。完善村(社区)“两委”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高其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引导其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加强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将法治素养作为从业资格考评的重要内容,提升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积极服务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其掌握日常生产生活必需的法律常识和获得法律帮助的途径。
(二)强化实践养成
优化完善“订立规矩、重塑习惯、涵养法治”的普法工作模式,促进人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提高,引导各类社会主体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正确行使法律权利、理性表达诉求,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
着力深化“美好生活·德法相伴”活动,从细节抓起、从小事抓起,持续推进文明餐饮、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观赛观演等系列活动,引导人民群众养成自觉排队、厉行节约、拒食野味、使用公筷公勺、绿色出行、垃圾分类、防止高空抛物坠物、遵守公共场所行为规范的好习惯,提高规则意识、公共意识、责任意识,推动遵法守规。
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依法严厉打击惩治暴力伤害医务人员、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暴力恐怖、黄赌毒黑拐骗、高科技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强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影响生产安全、破坏交通安全等重点问题治理,依法打击处理非法闹访缠访行为,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义可期待、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纠正法不责众、滥用权利、讲“蛮”不讲法、遇事找关系等轻视法律、漠视法治的观念行为。
(三)强化制度保障
更好发挥社会规范在教育、评价、引导人民群众言行举止中的作用,把提升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及道德规范、风俗习惯等,全面推进和规范基层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评议机制,探索推行家庭道德“积分制”,设立善行义举榜等平台,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等评选,依法依规建立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约束制度,加大对崇法向善模范人物的关爱礼遇,形成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正向效应,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
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促进法治文化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实现法治信仰培育与文化启迪、道德升华的深度融合。
(一)优化法治文化阵地布局
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体现法治元素,紧扣长江经济带发展、大运河文化带江苏段建设和沿海地区发展,利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场所,创新打造主题鲜明、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带(长廊),高质量建设法治文化特色园,形成一批深受人民群众喜爱的区域性法治文化集群,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普遍建成法治文化阵地,争取再创建10个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方便群众学习理解法律、开展法治实践活动。加强对“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的动态管理,保持总量稳定、动态平衡,省级阵地复评考核优秀率不低于30%,更新率不低于10%。
(二)积极推出更多法治文化精品
建立健全法治文化精品创作联席会议制度,建设法治文化作品创作专家库,构建法治题材创作规划体系,加强法治题材资源的挖掘整理、创作孵化、推介发布,推出一批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法治文化精品力作,建立“江苏省法治文化文艺精品库”,逐步实现共建共享。
(三)加强法治文化活动品牌建设
做大做强“法润江苏”品牌,增加法治类节目在舞台艺术精品剧目惠民巡演、文化民生基层行等文化惠民基层演出活动中的比例,加强重点活动省、市、县(市、区)三级联动,鼓励跨区域、跨领域合作,利用重大纪念日、传统节日等契机,广泛开展法治文艺汇演、法治书画展览、法治图书阅读、法治微电影联播等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实施“一市一品牌”计划,推动各设区市着力打造特色鲜明,融思想性、教育性、实用性于一体,立得住、叫得响的活动品牌。
(四)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法律文化
传承中华法系的优秀思想和理念,梳理法治名人故事、法治格言警句,整理善良风俗、家规家训中的优秀法治内容,保护法治典籍、文物,赋予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新的时代内涵。将法治元素植入手工技艺、传统美术、戏剧曲艺、民间舞蹈等特色民间文化元素,融入历史街巷、名人故居、历史遗存和活动场所等,嵌入传统节日和民风民俗活动,赋予江苏传统文化符号新的时代色彩。组织开展省域内红色法治文化研究阐发、展示利用、宣传普及、传播交流等活动,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激发人民群众投身法治江苏建设的时代激情。
(五)推进法治文化国际传播和国际交流
充分发挥江苏国际频道、金陵之声电台境外落地范围广的优势,充分利用江苏法律服务国际合作论坛等平台作用,依托我省海外社交平台传播矩阵,加强涉外法治交流,生动讲好江苏法治故事,展示江苏法治形象。围绕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法律政策和纠纷解决规则,广泛开展政策法律宣讲活动,不断提高市场主体合规经营和风险管控的意识和能力。大力实施海外法律服务中心平台建设工程、涉外律师人才培养工程、涉外法律业务交流合作工程等,编写涉外案例资料,译审法规规章,加快涉外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对我省境外机构(企业)和人员加强当地法律宣传。积极做好来苏、在苏外国人法治宣传工作,引导其遵守我国法律法规,保障其合法权益。
五、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加强对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区域治理中法治状况的研究评估工作,大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深化基层依法治理
全面推进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加大村(社区)普法力度,完善和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确保100%全覆盖。强化“五民主三公开”,推行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推广“援法议事”,推广圆桌会议、民情恳谈会、百姓议事堂等村(居)民议事协商模式,推广“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楼道自治”“院落自治”等微自治形式,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争取再创建50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各项措施在城乡基层落地生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加强矛盾纠纷全周期管理,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全面推进基层单位依法治理。深化依法治校,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完善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制度,强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切实提升依法办学、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深化依法治企,持续开展“法企同行”主题活动,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完善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制度,健全企业合规运营管理体系,完善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切实提升企业依法经营管理水平。
(二)健全行业依法治理
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
推进“法治新时代·清朗e空间”系列主题行动,组织编写《e法三章》互联网管理法律法规系列知识读本,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深化网民网络素养教育,强化网上行为主体和行业的自律意识、法治意识。深入实施网德建设工程,评选推介“中国好网民·江苏榜样”,着力打造“情暖江苏e起来”“i江苏e同行”等网络公益品牌,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引导网民文明上网、理性表达,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深入开展“清朗”“净网”行动,加大对网上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依法打击整治网络违法犯罪,建设清朗网络空间。
(三)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专项依法治理
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
(四)深入推进“法治入家”
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将法治宣传与家庭美德建设、良好家风宣传相结合,持续开展“寻找最美家庭”、“三八”维权周、“家庭学法竞赛”等主题活动,传承优良家风,建设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的模范守法家庭,提升家庭成员法治意识。将法治宣传与婚姻家庭关系指导、法治服务相结合,线上线下提供法律咨询、心理辅导、家事纠纷调解等服务,促进家庭关系和睦,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家庭中生根。
六、着力提高普法工作质量效果
(一)把普法工作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全过程
完善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把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社会治理的过程变成全民普法的过程。
在地方性法规、规章起草制定过程中开展普法。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及时向社会通报征求意见的有关情况,增强社会公众对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理解和认知。地方性法规、规章出台后,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公布或在公共场所展示等多种方式,公开宣传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救济方式等主要内容。
结合履行执法司法职能开展普法。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结合案情进行充分释法说理,并将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依据、救济途径等告知行政相对人和案件当事人,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法官、检察官要利用办案各个环节宣讲法律,及时释疑解惑。判决书、裁定书、起诉书、公益诉讼起诉书、抗诉书、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应当围绕争议焦点充分说理,深入解读法律。要通过公开开庭、巡回法庭、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开展以案释法。
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过程。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全面充分告知当事人相关的法律权利、义务和有关程序等,及时解答有关法律问题,切实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办事,力争全省信访量、万人成讼率、万人失信率实现逐年下降。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保证人民群众获得及时有效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
加大以案普法力度。依托行政复议、诉讼、调解、信访等社会纠纷解决平台,借助各类司法、执法服务窗口,多层次、全方位摸清管理和服务对象的法律需求及守法用法情况,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加强对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建立以案释法长效机制。充分利用典型案事件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使典型案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
(二)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
充分发挥法律服务队伍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法律实务工作者和法治新闻传媒工作者、高校法学专业师生等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发动支持退休法官检察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
大力培育公益性普法社会组织,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明确人民调解员、村(社区)法律顾问法治宣传教育职责,形成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普法活动的生动实践。
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运作模式,推动普法工作社会化、项目化。制定普法志愿服务工作指引,健全评价和激励嘉许制度,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依托基层法庭、调解中心、信访接待、“一委一居一站一办”社区管理服务体系、心理健康辅导站、劳动就业介绍指导站等平台,借助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以及司法执法服务窗口等社会资源,利用“12348”等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为各类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提供基本平台。
(三)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
适应现代科技的快速发展和互联网已成为信息传播主渠道的新趋势,坚持“导向为魂、移动为先、内容为王、创新为要”原则,建设融“报、台、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进一步巩固“江苏网络普法联盟”,进一步提升“法润江苏”普法平台的聚合能力,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注重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提升普法内容的到达量、阅读量、点赞量。
持续加大人工智能技术手段运用,分析各类人群不同的法治需求,探索运用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持续研发线上普法产品,加大普法机器人、普法一体机等终端设备的更新升级和部署应用力度,推进普法信息在各类终端设备上的“智慧分发”,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增强受众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使普法更接地气,更为群众喜闻乐见。
对接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建设,依托法律服务大数据,加大分析模型研发应用力度,构建“需求—研判—反馈—供给”的普法服务新模式,主动研发服务产品,改进服务方法,推送服务资讯,提供个性化、精准化服务,形成法治需求与普法供给之间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
七、加强组织实施
(一)强化体制机制建设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科学制定本地区五年规划,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地区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全面依法治省(市、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整体推进。各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本地区本部门全民普法工作组织推动、协调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及时修订《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为全民普法工作提供法律遵循和制度支撑。
(二)强化普法责任制落实
健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发挥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的作用,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评议工作,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年度工作报告制度,探索完善立法、执法、司法等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重要工作提示单、重点任务督办单、履行普法责任评价书制度,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责任。
实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制定本系统本行业普法责任清单,加强本系统本行业人员法治学习培训,加强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工作。
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宣传和广电部门要制定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和手机媒体等大众传媒承担公益普法责任,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件开展及时权威的法律解读。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刊播责任,法治类公益广告数量不低于媒体刊播公益广告总量的20%。适时建立法治类公益广告刊播的监测、抽查、公布机制,促进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
(三)强化基层基础工作
推进重心下移。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的工作导向,为基层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创造更好条件。加强基层建设,激发基层活力,强化政策、制度、机制保障,从人员配备数量、待遇、经费、装备等方面,切实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
加强能力建设。加强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构建运行顺畅、精干高效的工作体系,县级专职人员应当不少于3人。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普法工作一线,开展对各级普法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大培训,5年内对县级以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轮训1次。加大对基层司法所开展普法工作的指导、支持力度,全面提升司法所普法工作水平。加强作风建设,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鼓励、支持对法治传播和全民守法的基础理论研究,重点加强对新时代普法工作的应用性、对策性研究,深化对普法工作规律性的认识。完善法治宣传教育专家咨询制度,建设一批理论研究平台,加强法治传播、法治文化、法治外宣等学科建设。
落实经费保障。强化各级财政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并根据财力和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强化资金绩效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能。把法治宣传教育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
(四)强化评估监督
坚持定量评估与定性评估相配套、政府自我评估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完善规划动态评估、跟踪、预警机制,健全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终期总结的全过程动态规划评估体系,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并对工作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全省普法工作表彰活动。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确保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开展。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法治宣传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规依法处理。加强规划执行监督,自觉接受各级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