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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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第一篇】
党的力量来自组织。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必须以党的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党组是党的组织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在非党组织中设立的领导机构,是党对非党组织实施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各个党组不同于各级党委。所有党组都不是选举产生的,也不需要换届。在新时代,党组要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提高民主集中制执行力。这要求党组从理论层面上深刻认识民主集中制的制度优势,从实践层面上准确把握民主集中制中民主与集中的动态平衡规律;党组书记要当好班长,不能当家长;党组所有成员要提高个人素质、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党组民主集中制执行力,对于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提高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实现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十分重要和迫切。
党的历史证明,什么时候我们党对民主集中制坚持和运用得好,党的事业就前进就发展;什么时候坚持得不好,党的事业就会受到损失甚至遭到破坏。《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强调,党的政治生活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指出“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是民主集中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始终坚持,任何组织和个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以任何理由违反这项制度”。本研究在中国浦东干部学院的学员中对“各级党委(党组)领导干部坚持和运用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进行了问卷调研,有效问卷来自113名领导干部,其中厅局级42人,县处级71人。
一、现状分析:以上率下,重点在一把手
《准则》抓住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这个重点,从各级党委(党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成员三个层面对民主集中制进行集中阐述,逻辑严密,层次清晰。基于此,问卷对各级党委(党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成员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进行了比较。从调查来看,在党委、一把手和班子成员三个类别的评价上,县处级领导干部均高于厅局级领导干部。而不论在县处级人群还是厅局级人群,一把手的分数均低于党委(党组)和班子成员。一把手评分较低,这说明一把手在贯彻民主集中制方面,表现得不如党委(党组)和班子成员。厅局级评分较低,说明厅局级领导干部在贯彻民主集中制方面,表现得不如县处级领导干部。从结果得出的启示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关键在以上率下,重点要抓住一把手。
“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自上而下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以上率下,以良好的党风带动政风、民风,赢得了群众信任和拥护,开创了党和国家事业新局面。风成于上,俗化于下,上行则下必效。因此,在贯彻落实《准则》的过程中,就要以上率下,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到“最后一公里”,使民主集中制真正贯彻到党内政治生活的方方面面。
以上率下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抓住关键少数。中纪委专题片《永远在路上》中,时任中石油一把手的蒋洁敏为谋私利乱开“绿灯”,他的下属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成了帮凶和同谋;“什么都要抓一把手才行,管住了一把手,就管住了问题的绝大部分。”而在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中,广东省政协原*朱明国因严重违纪落马后,也表示“当一把手35年,我的体会如果你一把手开口了,基本上没有人反对。”蒋洁敏和朱明国的话,既是对自身教训的沉痛反思,也是对一把手问题的警示提醒。
二、问题分析:分类要求,杜绝禁令性行为
《准则》坚持问题导向,对于坚持民主集中制,从正反两个方面明确了边界,划设了禁区。对于应该怎么做,有6处“必须”等指令性要求;对于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应该怎么做,有11处“不允许、不得、不能、不准”、3处“坚决反对和防止”、2处“坚决防止和克服”、1处“坚决反对和纠正”等禁止性规定。针对《准则》中的禁止性规定,本研究进行了调研。
1.各级党委(党组)存在的主要问题:集体领导不到位。受访者普遍认为各级党委(党组)最突出的问题体现在“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实”,占比%;其次是“独断专行或各自为政”,占比%。“以党委具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虽有发生,但比例最低,占比%。这些问题都是各级党委(党组)不能正确坚持集体领导制度的具体表现。
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坚持集体领导制度,这是党实现正确领导、有效治理国家的根本保证。《准则》将各级党委(党组)集体领导摆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首位,从三个方面作了强调:一是对什么问题进行集体领导。《准则》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善于观大势、抓大事、管全局。这就决定了集体领导的内容主要是对重大问题进行决策。一般来说,所谓重大问题,是指对全局有着关键或者比较关键意义的问题,主要特点是全局性、整体性、战略性。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都属于重大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二是按什么程序进行集体领导。要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三是用什么制度规范集体领导。《准则》充分吸收了党在民主集中制发展过程中的创新成果,比如提出要落实党委常委会(或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要健全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制度;要建立上级组织在作出同下级组织有关重要决策前征求下级组织意见的制度。
2.主要负责同志存在的主要问题:发扬民主不到位。受访者普遍认为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在贯彻民主集中制过程中,最为突出的问题是“名为集体领导,实际上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占比57%;其次是“名为集体负责,实际上无人负责”,占比27%;最后是“研究讨论问题时,搞一言堂甚至家长制”,占比24%。对主要负责同志而言,排名第一和第三的问题都是由于一把手不能很好地发扬民主的结果。正如*同志在参加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讲到,有的一把手只讲集中不讲民主,习惯于逢事先定调,重大问题不经班子成员充分酝酿和讨论就拍板,甚至对多数人的意见也置之不理。这是对民主集中制的巨大破坏。排名第二的问题,则是由于主要负责同志不够敢于担责。
如何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准则》指出,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一是发扬民主。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当好“班长”,必须要注意向自己的“一班人”作宣传工作和组织工作,要善于处理自己和委员之间的关系,把这“一班人”指挥好。遇事要明说,要勤说,要慎说,才能更好地发扬民主。明说,是要把问题摆到桌面上来。勤说,是要互通情报。主要负责同志要鼓励各委员之间把彼此知道的情况互相通知、互相交流。慎说,是不要轻易表示赞同或反对。要注意征求和倾听各部门的意见。很多地方实行的一把手末尾表态制,就是一把手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最后综合集体意见并作最后陈述表态的做法,这就从制度上为发扬民主提供了保障。
二是善于集中。“善于集中”的要求高于“正确的集中”。善于集中包含创造性、目的性和大局观三个层面的要求。当前,形势任务和党内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面临着许多复杂的新情况新问题。因此,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必须能够在应对复杂局面时,创造性地运用集中原则。善于集中的第二个要求是目的性。集中的核心是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坚决同以*同志为核心的*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善于集中的第三个要求是大局观。主要负责同志要学会“弹钢琴”。要学会抓中心工作,又要围绕中心工作同时开展其他方面的工作。要善于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部门利益和全局利益之间的关系。
三是敢于担责。责任只有轻重之分,而无有无之别。作为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坚持原则、认真负责,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
3.领导班子成员存在的主要问题:分工负责不到位。受访者普遍认为各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在贯彻民主集中制过程中,最为突出的问题是“研究工作时,不能充分发表意见”,占比%;其次是,“决策形成后,不能一抓到底”,占比%;“违背集体决定,自作主张,自行其是”排名第三,占比20%。
《准则》从三个方面对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负责作了强调:一是要充分发表意见。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在集体决策时充分发表意见。特别是对分工负责的工作,要吃透上情、掌握下情,提出具体意见供集体决策。在集体决策过程中,要秉承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敢于提出不同意见。二是要执行集体决定。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明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守纪律、讲规矩,集体讨论时可以畅所欲言,一旦作出决定,就必须坚决执行,一抓到底。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但在上级或本级党组织改变决定以前,除执行决定会立即引起严重后果等紧急情况外,必须无条件执行已作出的决定,不得违背集体决定自作主张、自行其是。三是要维护班子团结。调研中,71%的受访者认为领导班子成员存在“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错误言行。这就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在对集体负责的同时,必须尊重主要负责同志,积极配合支持工作;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协作,相互补台。当然,维护班子团结绝不是一团和气、相互包庇,而是坚持讲原则、讲规矩,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指出,共同维护坚持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
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第二篇】
近年来,☆市各级党组织始终坚持把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作为领导班子建设的基本任务,着力在加强教育、严格制度、创新机制、强化监督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一、强化学习教育,增强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
☆市始终突出理论武装,将民主集中制教育贯穿各级领导班子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思想自觉。一是加强经常性学习。将民主集中制学习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必学内容,每年开展一至两次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相关制度的学习,深入学习领会班子工作职责、议事决策规则、工作运行机制等内容,带头遵守制度,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二是深入开展专题培训。将民主集中制学习教育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作为☆讲坛、各级党校、机关干部夜校、局长讲坛等学习重要内容,根据不同类别、不同班次领导干部岗位特点,有针对性地开设民主集中制学习课程,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专题培训。三是抓好主题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基层组织年建设”、“三严三实”、群众路线主题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活动有利契机,加强对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党性观念、民主意识的教育。特别是在民主生活会上,强化学习教育、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使广大党员干部普遍受到了一次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通过学习教育,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民主集中制在认识上进一步深化、思想上进一步统一、行动上进一步坚定,真正纠正了“三个偏见”,即纠正把个人说了算看成是有领导权威的偏见,纠正把大包大揽看成是责任心强的偏见,纠正把在重大问题上搞一锤定音、现场拍板看成是有魄力的偏见;做到了“四个不争”,即不搞权力之争、相互信任,不搞位子之争、相互支持,不搞面子之争、相互谅解,不搞利益之争、相互帮助
二、强化制度建设,增强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规范性
☆市委立足健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把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作为“党委书记一把手工程”来抓。经过反复讨论研究、专家论证审查、广泛征求意见、多种形式公示,先后建立完善了☆多项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的制度。一是健全集体领导和常委分工负责机制。按照常委岗位职责和“授权充分、各负其责”的原则,对市委各项工作科学分工,明确责任。建立常委年度业绩公示、党代表民主评议市委领导等制度,市委决定的年度工作安排和重要工作、重大工程分工,通过会议和新闻媒体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全市人民的监督,让常委在全市人民面前晾“成绩单”,接受群众“评分”。二是完善民主议事、科学决策机制。为了做到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建立健全重大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听证、征求民意、党内公示等制度,对涉及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大事、重要工作的部署、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民生方面的重大问题,以及按规定应由集体讨论决定的其他重大问题,都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形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出台了《市委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市委重大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市委重大决策社会稳定奉献评估制度》等系列制度。三是修订权力运行制约机制。进一步健全了《市委重要人事协调小组会议制度》《市委全委会表决重要干部制度》《市委重大事项通报制度》《市委常委行为规范》《市委常委用权“十不准”》《市委委员履职问责办法》等制度,确保权力在有效监督中规范运行。市委明确提出,制度建设要向县、乡镇、村(社区)和市直部门延伸,做到统一工作部署、统一时间安排,统筹协调抓好各个层级的制度建设工作。我市对重大事项的决策,制定了☆个环节。其中,在方案调研论证环节,又有☆个并列流程:合法性论证,成本效益分析,风险评估,征求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意见,征求代表委员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公开征求意见,为规范行使权力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强化机制创新,增强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有效性
☆市创新思路、创新机制、创新方法,狠抓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协调发展。市委相继建立了“重要人事协调小组会议”等制度,既扩大了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又把人选准、用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市县政府及各部门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健全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凡是各部门和相关单位提请市县政府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都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及合法性论证;涉及相关部门的,进行充分协商;涉及县市区职权和利益的,事先征求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必要时还举行听证会。市县政府在作出重大决策前,根据需要并通过多种形式,直接听取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咨询委员会、专家学者、基层群众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县通过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充分听取意见建议,简化了决策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县委常委扩大会议按照常委会规格和要求,保持常委会对象不变,扩展到县四大家领导班子成员、公检法“三长”等在职副县级干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列席,研究讨论除干部工作以外的阶段性、具体性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四、强化监督检查,增强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约束性
☆市委将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硬任务和考核的重点内容,建立促进制度落实的督查机制,通过检查、督办和考核,推动制度落实,并将考核结果同年底的评先评优等表彰相结合,确保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落到实处。☆、☆等县市完善民主集中制的监督体系,确保民主集中制落实在各项具体工作中。☆县全委会直接负责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指示和党代会决议,并主持全县党的日常工作。☆县委书记围绕履行职责、用权行为、作风建设等,主动向社会做出用权“十不”承诺。县委常委也积极作出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县建立上级监督、自我监督、社会监督三级监督网络,监督民主集中制的执行情况,解决有章不循的问题。建立了决策跟踪问效机制,重大问题决策后,由县委办将责任分解,明确负责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对落实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定期修正,发现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坚决果断停止。凡违反民主集中制程序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重大决策失误,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决策者的责任。☆县派员列席下级党委干部任免会议和民主生活会,督促乡科级领导班子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对存在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第三篇】
今年以来,我们公安边防部队深入开展了民主集中制专题教育活动,部队各级党组织和官兵都受到了教育,特别在民主议事、民主决策、“四个服从”以及集体领导等方面,都很好地落实了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动作和基本要求,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有力推动了部队各项工作项建设的发展,但在贯彻民主集中制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需要不断改进的地方,下面就存在的几个问题,笔者谈一些个人的看法:
一、贯彻民主集中制中存在的问题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是指导我们议事决策的最有力武器,在落实和执行民主集中制过程中,由于主观和客观的原因,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与民主集中制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没有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民主集中制,就是在民主基层上的集中,在集中基础上的民主,两者互相依存,缺一不可,然而,由于有些党委班子对民主集中制中“民主”和“集中”认识偏差和理解不深不透等原因,不同程度地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民主不够的问题。党委班子的决策没有充分地发扬民主,集中形成的决议,军政主官可以轻易推翻,集体领导分工不分权等。二是集中不够的问题。有些党委班子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班子成员“一人一把号,各吹各的调”;少数书记优柔寡断,该集中的不集中,不该集中的不集中,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等。
(二)没有正确处理好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的关系。提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水平,首先要加强集体领导,这一点是必须首先应当遵守和坚持的。但是作为党委班子,究竟怎样界定属于集体讨论、研究、决策的事宜,也就是说哪些是属于集体决策的问题,哪些是个人分工的问题,在工作运行中应掌握在什么样的“度”和界线范围内,有些党委班子没有很好的把握,虽然党组织都制定了议事规则,但执行过程中由于受主客观多种因素的影响,有时不稳定、不规范。这种不稳定、不规范既表现在集体领导得不到较好体现的一个方面上,更表现在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落不实、不到位的另一个方面上,造成了集体领导成为无人负责的借口,产生了不负责任的现象,出了问题后,往往因“法不责众”,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互相推诿扯皮,谁也不负责任。
(三)没有正确处好多数与少数的关系。少数服从多数是民主集中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是集体决策和集体领导的重要形式。但在具体实践中,有的党委班子常常片面理解这一原则,存在三个方面的认识误区:一是搞简单的多数。认为只要是大多数人的意见,就是正确的,少数人的意见就是不对的;二是对少数意见视为跟集体、跟党委“不同声音,不同步调”,带有色眼镜看少数人意见,久而久之,哪怕少数人的意见是对的,但“少数人”也越来越少,直到没有。三是把少数服从多数当成是简单的“服从”。有些委员认为,少数服从多数就是委员无论什么时候什么问题都要跟党委书记副书记在“一条线上,在一个步子上”,委员只要跟着书记站在“一个队列里”,就形成了多数,因此,在讨论问题时,委员们总是要揣摩“一把手”的意图,察看其脸色行事;进行决策时,往往按“一把手”的意思进行投票决策,体现出“服从”,但没有真正做到少数服从多数。
(四)没有正确处理好制度与人的关系。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在建党初期就确立了的组织制度,与之相配套的具体制度也陆续建立了不少。但在实践中,有些单位执行得好、有些单位执行得不好,有些单位落实得好、有些单位落实得不好。这里的关键在于人,在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在一个党组织内部,如果其成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差,民主集中制意识淡薄,或者对民主集中制的认识有偏差,或者思想动机不端正,那就既不可能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更不可能去积极探索和建立健全体现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即使有了比较健全完善的具体制度,也会使之流于形式、受到破坏。
二、贯彻民主集中制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上述存在的一些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也很复杂,个人认为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对民主集中制学习理解不够深透。对于民主集中制的教育,部分党组织教育力度不够,重形式,轻内容,重理论灌输,轻具体实践,重表面学习,轻深入研讨,对民主集中制原则的真谛不了解,对它的科学性、实质内涵理解不深,对在新形势下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在实际工作中没有按照规定动作、规定要领、规定内容、规定方法实施,习惯于按照老办法、老想法、老套路开展工作,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时必然出现种种偏差。
(二)对民主集中制决策原则认识上有误区。在实际工作中,有的领导同志把民主集中制的决策原则和方式理解为民主加集中。民主就是让大家发表看法,集中就是“一把手”选择“正确”的意见拍板决策;发表意见是委员们的义务,拍板决策是“一把手”的权利;只要经过会议讨论就是会议决策,凡是会议决定的就是领导集中的决定。这种认识的错误在于,它把民主与集中割裂开来看待,把多数决策原则同集中“正确”的意见即决策的内容混为一谈。这样,决策便是反映和集中多数人的意愿变成了“一把手”个人的选择判断。显然,思想认识上的混乱和混淆,是导致民主集中制中决策形式化的重要原因。
(三)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法规不完备。民主集中制中的集体领导,权限不明,责任不清,奖惩不严,致使决策权与决策责任相脱离,造成部分领导不顾后果,轻率决策,或滥用权力专断决策,一旦决策失误,又容易使部分领导推卸和逃脱责任。在这种不健全的责任制下,决策错误,名为集体负责,实际上谁也不负责任;或者堂而皇之地归结为:交一点“学费”,而不触动到决策者的切身利益,不损害决策者个人的任何利益。
三、确保民主集中制正确贯彻执行的几点对策
(一)加强对民主集中制的学习贯彻。要针对新形势对党委成员的要求,加强民主集中制的学习,尽快掌握其科学内涵,懂得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要求、基本动作、基本要领,做到对民主集中制的有关内容,能够记得住、说得清、会运用、能具体操作,学以致用,具体要做好几个方面:一是落实学习制度。各级党委认真落实在职党员干部的各项理论学习制度,采取中心组学习、党内民主生活会、干部轮训和党员轮训等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接受民主集中制教育。二是加强民主集中制学习培训。在各种晋升培训中,把民主集中制教育列为主课,强化教育,使民主集中制教育形成日常教育、持续教育,使晋升职务的官兵都较好地掌握民主集中制的相关要求,从而更好地加以贯彻落实。三是结合活动,深化教育。各级党委开展民主生活会、专题教育学习活动等有利时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深人剖析整改,对民主集中制建设中的薄弱环节认真加以纠正,使学习效果充分体现在工作中。
(二)完善制度正确处理好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的问题。为了解决党委班子中存在的民主集中不够、专制主义、不负责任等问题,应该从制度上加以解决,具体来说,要抓好几个方面的制度:第一,坚持会议决策制度。党委班子就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必须召开党委会议,充分讨论,集思广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作出决策。没有通过会议的决策为无效决策。班子成员个人或少数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级组织报告,同时建立必要的备案制度。第二,坚持规范集体决策程序。在决策前、决策中、决策后的整个决策过程中,都要建立一套比较规范的决策程序,体现科学化、民主化的精神。首先,提出议题。党委在集体决策之前,要提出议题,使得班子成员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其次,调查研究。班子成员应围绕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收集信息,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准备论证材料。再次,会议决策。召开党委会议,就议题展开充分讨论,在认识基本一致的情况下,进行表决,作出决策。第三,坚持责任追究制度。党委班子对集体领导中的失职、渎职负责,班子成员对各自分管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负责。根据责任大小,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理。
(三)正确处理少数与多数的关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是为了集中正确意见,也只有实行少数服从多数才有利于集中正确意见。因此,要正确理解以下以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正确认识真理和正确的意见的方向问题。有些时候,少数人的意见是真理,是正确的,但大多数情况下真理和正确的意见还是掌握在多数人手里,因为多数人观察和思考问题往往比少数人更全面,更具广泛性,多数人的意见有时也可能发生错误,但实行多数决定比实行少数决定形成正确决策的概率要高得多,因此,在决策上,必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这个原则。二是正确处理好不同意见的问题。把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与尊重少数不同意见有机统一起来。在一个班子里,委员们因所处的成长环境不同,所站的角度不同,经验水平不同,思考问题方式不同,讨论分析某个问题时,有不同的声音和意见,这并非坏事,相反,更有利于促进民主议事决策,因此,要尊重少数委员充分表达自己意愿的民主权利,并将其意见记录在案,以备查考;尊重少数委员发表和保留不同意见的民主权利,鼓励不同意见发表,有了不同意见,可以给书记和处于多数的委员比较,在比较中促使正确意见得以坚持,使不正确的意见迅速加以纠正;有了不同意见,可使书记头脑清醒,避免家长制和“一言堂”作风,看到存在问题,倾听不同意见发表和申述理由,并积极理解其意见形成的依据和思路,尽可能地捕捉和汲取其中的合理因素,用以补充和调整多数委员意见中的缺陷和不足。这有利于集思广益,避免党委决策的片面性;也有利于少数委员接受多数委员的意见,即便达不成共识,也有益于使被否定意见的少数同志尊重和服从多数委员做出的决定。
(四)书记副书记要真正作好表率,正确处理好权与责的问题。在基层部队中,军政主官是部队的领头羊,是党委班子的班长和副班长,因此,书记、副书记必须立足部队建设的全局,以十分清醒的头脑理清哪些问题需要党委研究决定,哪些事项应由行政领导和业务部门具体实施,始终把握住重大问题的决策权,正确地处理好各种关系:一是处理好太事与小事的关系。古人云:“善弈者,谋势;不善弈者,谋子”。善谋势者,抓大事不包揽小事,做到统而不包,以适度的统与放驾驭好全局。二是处理好揽权和放权的关系。大权要揽,小权要放。对大事,对原则性问题,党委书记副书记要敢于“揽”,敢于负责,敢于决策,同时,要千方百计调动党委成员和下级的积极性,使他们适其位,竭其力,展其才,独当一面,从而落实自己“抓好全面”的责任。三是要区分责任,明确分工。对党委作出的决议,书记、副书记要按照分工将任务分配到具体人,并把完成任务的标准、时限、措施、要求讲清楚,进行定人,定位,定责,真正使责任明确,奖惩得当。四是要以身作则,表率示范。对党委的决议,书记、副书记不仅要抓好督查检查,更要模范地带头执行,特别是对难度大、要求高的问题,书记、副书记要亲自去抓,无论遇到什么情况,都必须知难而进,而决不能轻易或擅自改变党委的决定,要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一班人”,保证把党委的决议得以全面的贯彻落实
(五)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使民主制中制得以有效落实。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是保证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的重要措施。实践证明,富有实效的、可操作的制度,是有效地执行民主集中制的重要保证。因此,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监督机制:一是积极推行党务公开。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接受官兵广泛监督,保障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党委决策有效贯彻执行,防止权力无为、滥用和私用;二是加强领导组织监督。按照《党员权利保障条列》、《中国共产党军队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的一系列制度,不断把党管干部体制、普通党员监督领导干部、领导干部内部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为部队建设的各项工作把好方向、明确任务、提出要求,抓好监督落实。三加强检查指导监督。对党委做出的各项决定决议,要加强检查监督,跟踪问效,防止出现打折扣、打“白条”或者落实不到位的现象,保证各项决策按照党委的意图抓好落实
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第四篇】
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处理好党内关系,强化党的正确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作用,领导全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同时对党内执行民主集中制过程中的不足进行认真分析,采取相应的对策,使之不断健全完善。
一、执行民主集中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
中国共产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起来,并在这个原则的指导下进行活动。长期以来,我们党在建立和发展中,对主民集中制进行了深刻的理论概括和广泛的社会实践。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进行革命和建设的实践证明,民主集中制这一原则是科学的、正确的,也证明了我们党坚持和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是好的,是富有成效的。改革开放以来,民主集中制在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又得到进一步发扬,为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正确的有力的保证。但也应当看到,在党内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有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影响着党的建设。当前执行民主集中制存在的问题,总的来讲,既有民主不够的一面,又有集中不够的一面,但主要是民主发扬的不够。具体突出表现以下四个方面。
1、存在决策过程中强调领导个人的意志,忽视走群众意见的倾向。有些领导在党内生活方面,特别是选拔干部问题上,不充分征求别人的意见;在领导经济工作方面,对一些重大决策,有时不经过民主充分讨论和科学论证就拍板定案,个人说了算。有的则强调自己是领导班子的核心领导,不注意发挥领导班子全体成员的作用。这些做法,使党内民主不能充分发扬,集中也无法做到真正准确
2、存在有些党员不善于提出自己的见解,不敢发表意见的倾向。有些党员在党内生活中不讲意见,只讲服从,不提出自己的见解和建议。有些时候对正确的东西不坚持,对错误的东西不批评、不反对,特别是在关系到利益调整和领导切身问题时,不闻不问,只等领导最后做决定,使党内民主流于形式。
3、存在对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少数人不执行的倾向。有些党员不能正确处理个人与党组织的关系,不服从党的决定。甚至有的党员无视党的原则,在集体决定的重大问题与个人意见不一致时,不执行集体决定或在执行中阳奉阴违。以致党的集体决定无法落实,民主集中制也无法贯彻。
4、存在强调地方和局部和利益,忽视全局利益的倾向。有的领导摆不正地方利益和全局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总是把眼睛盯在自己的地方利益上在工作上,安排部署和决定本地本部门的多,考虑全局的较少。有的在执行上级决定中,对地方有利的就执行,对地方不利的就消极对待。这样,集中制也得不到落实,影响了工作的全局。
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的原因,既有现时因素,也有历史因素,概括起来讲主要有三点:一是受封建主义和资产阶级思想的影响。我国封建社会历史漫长,封建主义思想残余根深蒂固,加上改革开放以来一些资产阶级思想乘机而入,对许多党员干部的思想影响很大。在党员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受封建主义残余思想的影响,个人主义、主观主义、等级观念比较严重,对“家长制”、“一言堂”的作风习以为常。二是党内制度不够健全、执行不严。虽然我党内各项制度日趋完善,但在党的许多制度和规定中还有不足之处,对党员的民主权力保障不够。同时,这些制度在执行中也存在执行不严、监督不力的一面,使民主集中制没有充分的制度保证。三是有些党员的参与意识不强。一方面表现在有些党员自身的科学文化程度较低,对事物的认识分析能力、组织解决问题的能力比较差,参与决策能力比较低,以致想参与也参与不了。另一方面,有些党员政治素质较差,不能正确执行党的各项原则和制度。有的把发表个人意见与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的原则混淆起来,认为自己只有服从,不能提意见。有的私心杂念较重,担心提意见给领导找麻烦,情面上过不去,不愿提意见。还有担心遭打击报复,不敢提意见,特别是不敢提批评意见。
二、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的几点对策
民主集中制贯彻的好不好,关系到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建立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必须锲而不舍坚持抓下去。对目前党内执行民主集中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必须研究,采取得力措施及早加以解决,若是放任下去,必将产生严重的后果。健全和完善党内民主集中制要坚持六项原则,多种措施并举,当前应着重在思想上、组织上、制度上和党员自身素质等方面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加强思想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提高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的贯彻落实,要依靠全体党员的党性来保证。要加强党的思想建设教育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按照无产阶级的世界观来改造自己,纠正和克服个人主义、官僚主义、主观主义等错误思想和行为,彻底摒弃非无产阶级的思想,在自己的思想言行中,体现和实践党的性质和党的基本特征,自觉遵守党内生活制度和原则。
(二)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党的纪律,形成严格有效的监督机制和约束机制,从制度上保证民主集中制的执行。坚持党的各项制度,最主要的就是坚持党的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领导制度。集体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是实行正确领导的可靠保证。各级党的组织对党的重大问题必须要集体讨论集中决定,按照分工负责制搞好贯彻落实。必须严格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防止和反对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必须处理好领导者与组织原则之间的关系,集中决定问题时,主要领导只能拥有一票的权力,党组织必须要加强对党内生活制度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出现的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各种问题。
(三)在党的领导工作中认真转变工作作风、改变工作方法。工作作风、工作方法的优劣,直接影响着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正确程度。当前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进入一个新的时期,我们面临的新情况、新矛盾和问题不断增多。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传统的工作方式影响着民主集中制的执行,因此只有认真转变工作作风,改变工作方法才能使民主集中制真正贯彻落实。一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个方面的不同意见,把领导决策建立在客观实际的基础上。二要在工作中虚心向群众请教,自觉学习自己不会不懂的东西,提高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三要学会“弹钢琴”,抓住工作重点,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四要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决策程序,使党内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五要善于总结经验教训,探索事物发展的规律,不断克服工作中的不足。六要提高工作的公开性,增强决策的透明度,接受广大党员的监督。
(四)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调动全体党员的积极性。党内民主是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基础,实现党内民主必须要调动全体党员的积极性,使广大党员主动参与党内生活。因而必须要保障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民主权利,才有可能保护和鼓励他们参与党的建设、党的领导的主动性,调动全党管理党内事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也要疏通和拓宽党内民主渠道,使党员对党内事物有更多的了解。这样才能为党员参与党内民主提供必要的条件,也才能可能将党员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准确地反映给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