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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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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第一篇】

近年来,河头店镇纪委严格贯彻各级纪委精神,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为镇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细化责任分解。按照纪委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要求,镇纪委牵头研究了《党政领导班子成员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分解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将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镇党政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与各部门单位签订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形成了党委政府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局面。

二是深入推进“三转”,聚焦聚力主业。镇纪委严格执行上级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明确职责定位,把纪委该管的工作真正管好,把不该由纪委管的工作交给主责部门,坚持“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方式,突出组织协调职能,做到牵头不包办、监督不替代、协调不越位。镇纪委书记不再分管其他业务部门,纪委副书记、纪检专干也没有兼任站办所负责人。在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承诺、践诺、查诺、述诺、评诺”活动中,全镇纪检监察干部100%签订了公开承诺书。严把村两委换届选举纪律关,成立了换届选举纪检监督组,对换届选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公布了举报电话、设立了举报信箱,对各村开展任期经济审计,组织候选人集体廉政谈话、签订廉洁承诺书。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同时设立村纪检委员,加强村级工程和资金管理。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科学预防腐败。镇纪委牵头制订了《关于党政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方案》,凡属涉及到“三重一大”问题,由党政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确保了决策的民主、科学、正确。在征地拆迁、土地整理、社会抚养费征收、土地流转四个领域认真组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重点把握“明确岗位职权、查找廉政风险点、评估风险等级”三个环节,采取“权对岗、岗找人”的办法,全部对应到行使行政职权的岗位责任人,积极探索建立廉政风险预警防控体系以实现“反腐败关口前移”,形成了岗位风险防控流程图、岗位风险防控表。不断深化“三资四统”制度落实,加强村级工程和资金管理,严把款项拨付审核关,基层经济运行更加规范高效。

五是强化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十二个”严禁,监督党员干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规定公务接待一律在食堂就餐,迎接上级检查不摆果盘、不摆鲜花、不配香烟。加强公务用车监管,从严控制“四项”费用支出。督促机关部门和基层各单位认真对照办公用房面积执行标准,对所有超标办公室进行了集中整治。严格执行《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未发生利用婚丧嫁娶寿庆借机敛财和违规等现象。结合镇实际,制订了河头店镇《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实施办法》,狠抓工作纪律,重点对迟到、早退、旷工、上网聊天、炒股、购物、玩游戏等问题进行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当面批评指正、下发督查通报等方式督促限期整改。通过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全镇党员干部自律、自警意识加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得到提高,党群、干群关系日益融洽。

六是严格纪律审查,维护党纪权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推动“四风”整治,严格纪律监督。在执纪过程中,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要求,提高了办案的质量和效率。今年来,全镇共开展暗访督查50多次,提醒谈话10人次。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领域,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今年来镇纪委受理涉诉信访案件5起,立案查处泥湾头支部书记赵仁等2起违纪案件。加强以案释纪、以案说法,通过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达到了惩处一个、警示一片的作用,严肃了党纪政纪,纯洁了党的组织。

今年以来,在市纪委和镇党委的领导下,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但纪委监督检查及时性、有效性、针对性不足,越位、缺位、错位等现象仍然存在。下一步,镇纪委将按照“三转”要求和监督职责,进一步聚焦主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

纪委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第二篇】

昨天,县委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今天接着召XX县纪委全会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在今天的会上,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林梅同志代表县纪委会作了工作报告,并安排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县委副书记、县长张渭同志安排了政府系统廉政工作,讲得很好,我完全同意。各镇区、各中心、各部门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全面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这次会议是县委决定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借此机会,我和大家探讨一些问题。

一、清醒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

xx大以来,新一届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路和新举措,出台了“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从解决“四风”问题入手,严格公车管理,严查公款消费,严格清理办公用房,严禁公款购买月饼、贺卡、年礼,一个节日接着一个节日持之以恒地抓,打出了一系列“组合拳”,形成了从严治党、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去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强化执纪监督,狠抓作风建设,特别是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相关规定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以上率下,带头改文风、变会风、转作风、肃“四风”,全县党风政风有了新变化,社会风气和民风有了新气象。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清醒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形势,认真学习贯彻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以更加鲜明的态度,更加自觉的行动,更加严厉的措施,更加严格的制度,创新务实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三强一名”县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二、突出重点,抓好落实

一要认真落实中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规划。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必须建好笼子、扎紧笼子。这非常重要。中央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去年12月,制定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17年工作规划》,既有原则要求,也有硬性措施,更有时限标准,是我们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完善反腐制度的总纲领、总依据和总抓手。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规划》精神,把握总体要求,明确目标任务,搞明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什么、怎么抓,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县纪委监察局要立足全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实际,认真调查研究,把握基本规律,针对我们工作的薄弱环节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领域,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构筑惩治腐败防火墙,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腐败。坚决反对腐败,惩治腐败,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普遍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要不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触犯党纪国法、损害群众利益、影响淳化对外形象的人和事,必须一查到底,严惩不贷,绝不姑息迁就,绝不养痈遗患。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认清形势,自觉适应形势,强化政治意识,转变领导理念,转变领导方式,转变工作作风,转变言行举止,通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洗心革面”,清除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三要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讲,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抓一抓就会好转,松一松就会反弹,而且有的会变本加厉。作风建设不可能一劳永逸,不可能一蹴而就,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如果“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一阵风式的改作风,“雨过地皮湿”本身就是坏作风。各镇区、各中心、各部门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相关规定,按照坚持、巩固、深化、拓展的“八字”要求,不断深化作风建设,加大正风肃纪力度,驰而不息、久久为功,形成抓作风、改作风长效机制,努力以良好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要带头遵守社会道德,带头净化社交圈、生活圈,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带头清理超标准办公用房和车辆,带头执行财经纪律,带头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带头摸实情、讲实话、办实事,始终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为全县党员干部作好表率带好头。

三、严格遵守党的纪律

国有国法,党有党纪。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着重强调了政治纪律,在三次全会上着重强调了组织纪律。讲党的纪律是带电的高压线,要求全党要切实增强党性,切实遵守组织制度,切实加强组织管理,切实执行组织纪律。全县各级党政组织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务必要牢固树立执纪意识,强化纪律观念,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政令畅通,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搞各自为政、阳奉阴违。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就是要严格按程序办事、按规矩办事、按制度办事,该请示的要请示,该报告的要报告,尤其要正确处理组织意图与个人意图、局部与全局、自由与纪律的关系,明确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哪些事可以简化程序,哪些事只能按程序按规矩办,不能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要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不良现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必须严肃查处,防止执行纪律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坚决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违纪必纠没有例外,真正使党的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四、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xx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各党委(党组)要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意识和领导责任,坚持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常研究、常部署,常督促、常检查。有权必有责,权责相对等,用权受监督。各党委(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用好干部,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增强监督意识,发挥监督作用,负起监督责任,要把关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工作和重点工程作为监督重点,把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重点,把为民服务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作为监督重点,把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作为监督重点,敢于负责,敢于碰硬,敢于担当,敢于向一切不正之风和腐败分子作斗争,努力为人民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县纪委要进一步创新监督渠道和手段,加强对县委和会班子成员特别是对我本人的监督,要按规定及时向市纪委XX县委报告监督和查办案件情况。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增强党的意识、责任意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忠诚可靠,刚正不阿,秉公执纪。

同志们,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聚焦中心任务,创新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加快“三强一名”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纪委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第三篇】

中共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中,作为县区纪委书记,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明思路,抓“三转”,聚主业,严执纪,重问责,强队伍,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一要协助党委履职。向县委出主意、当参谋,及时建议县委强化纪检监察组织,充实办案力量,定期召开纪委全委会,下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解通知》,协助县委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制、廉政教育、考核机制,落实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会议,开展领导干部定期约谈机制,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签字背书,以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惩、选拔任用的依据,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在向上级纪委汇报案件查办工作的同时,向县委报告违纪违法行为,赢得县委对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支持。

二要狠抓干部作风。出台《干部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工作暂行办法》、《党风政风特邀监督员聘请办法》。建立干部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实行县级联点领导包抓巡查、职能部门严抓细管、新闻媒体监督曝光、监督机构跟踪问效、作风建设常态检查“五位一体”干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持每月由县纪委各室牵头,抽调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对各单位干部作风进行交叉检查。完善《领导干部报告重大事项》“五个一”要求、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管理、机关干部“去向公示”、人脸成像签到、岗位公示等制度。建立干部作风曝光机制,对违纪人员及时进行处理,分管领导进行责任问责。

三要完善惩治体制。出台《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办法》、《加强岗位廉政教育工作实施办法》,巩固提升已有15项制度执行效果,积极实施“3+3”制度,实施重点岗位廉政教育。按照“增力量、提数量、重质量”的办案工作思路,完善《纪检监察组织查办案件工作年度考评暂行办法》,开展优质案件评选活动,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加大惩治腐败力度。

四要实现“三个转变”。转职能,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进行整合,建立党风政风监督室,从相关议事机构中退出,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规定专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在党委、党组中一律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转方式,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建立效能督查工作机制,建起《重点项目管理系统》网络平台,开展重点项目监督检查,减少对监督对象工作过程的常规性检查,变过程监督为事后监督,切实种好自己的“责任田”。转作风,坚持常规检查与定期暗访相结合、日常教育与专项治理相结合、教育提醒与坚决查处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中、省、市纪委“四个不准、六个严禁”要求,在纪检监察系统开展 “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实践活动”和“学习贯彻三中全会精神我们怎么办”大讨论活动,举办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会,实行委局机关“一人一课、一周一讲”和镇纪委书记“跟班轮训”制度,组织机关干部开展“接地气、讲政策、问民情”活动,进一步转变纪检监察干部工作作风。

纪委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第四篇】

中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两个责任”,是新形势下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有力保障。纪检监察组织作为执纪监督的专门机关,要根据党章和党内法规的规定,aa认真落实“三转”要求,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切实把监督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今年以来,我县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了一些积极探索。

一、明确主责,集中精力抓监督。把协助县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首要职责。只有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纪委的工作才有航向标,才不迷失方向,才明白监督什么、怎样监督、为什么监督的问题。一是更新观念。认真学习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纪委三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等,认真做好三大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做到到位不越位、牵头不包办、督促不代替。通过印发《关于落实纪检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举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专题培训会、召开落实监督责任工作交流会等形式,深刻查找在工作理念、目标、路径、措施等方面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加快推进理念转变、目标转换、工作转轨。二是厘清职责。县委及时调整了县纪委书记的分工,不再分管与纪检业务无关的工作;县纪委积极清理和退出议事协调机构,保留或继续参与14个;各镇区、各部门纪检组织负责人已全部退出分管的其它工作,把主要职能转到监督执纪问责上。三是落实责任。县纪委积极协助县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了县委的六项重点工作和纪委的五项监督责任,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县级党政班子成员和相关职能部门,提出了“创新五项制度、开展五项活动、突出五项重点”的“三个五”工作思路,列清了责任清单,实行了清单式作业、台账式管理、节点式推进。

二、突出主业,凝聚合力抓监督。围绕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这个核心,县纪委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抓好“一把手”,推动自觉履责。抓好责任考核,督促严格履责。一是内部整合。参照上级纪委调整内设机构的做法,将原有的纪检监察室更名为第一纪检监察室,增设了第二纪检监察室,建立了办案协作区和人才库,实行统一线索管理、统一组织指挥、统一力量调配的“三统一”办案模式,构建起了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协作紧密、运转有序的办案机制。二是外部协作。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制定了案件协调工作办法,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从发现案件线索到加大深挖力度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实现案件线索资源共享,形成整体合力。三是上下联动。在履行好自身监督责任的同时,着力抓好镇区部门“两个责任”落实,建立了委局领导包抓制度,定期进行业务指导和任务督办;完善了“两个责任”报告制度,先后通过约谈等形式听取了12个镇区和36个部门的情况汇报;制定了《“一案双查”实施办法》,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严格追究单位党政领导班子、纪检组织和相关领导的失职渎职责任。

三、固本强基,提升功力抓监督。“打铁还需自身硬”。切实履行好纪委的监督责任,就必须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敢担当、作风正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县纪委在调整内设机构的基础上,认真落实“两个全覆盖”和“两个为主”,向全县所有党政机关派出(驻)了纪检机构,实行干部统一管理、工作统一安排、经费统一保障的“三统一”管理模式,强化了上级纪委的领导。二是加强能力建设。继续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力度,通过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及案件查办工作流程,促进纪检干部业务水平的提升,提高执纪工作实战能力。今年以来,通过定期培训、以案代训、以老带新、专家辅导等方式,对全县所有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培训和轮训。三是加强纪律建设。重申了《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和《机关干部“十不准”规定》,严明了机关干部外出检查、办案等工作纪律;防范和解决“灯下黑”的问题,对泄露秘密、失职渎职、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不护短,不遮掩,坚决查处,决不姑息,并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问责、调离和党政纪处分。

四、主动作为,精准发力抓监督。切实担负起纪委的监督责任,把协助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作为落实监督责任的根本。加大惩治腐败力度,不仅要多打“老虎”,更要勤拍“苍蝇”,以零容忍态度向腐败分子“亮剑”。一是狠抓作风建设。先后开展了一系列明查暗访、突击检查、交叉检查活动,重点查处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问题,通报批评单位20个,下发效能监察告诫书12份,实施约谈21人,警示训诫6人。二是狠抓预防腐败。开通了“清风永寿”手机微信公众平台,在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的同时,受理群众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举报;建立了党风政风监督平台,通过聘请党风政风志愿者、成立居民监督委员会等措施,形成了多角度、全方位监督党风政风的浓厚氛围;建立了“四风”月报制度,要求各单位对公务接待、精文简会、“三公”经费、廉洁自律等8大类47小项内容逐月报送,县纪委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查核实,摸排案件线索,严肃处理发现的问题,共查处违纪行为21起,给予党内严重警告1人、警示训诫43人。三是狠抓查办案件。以“民情直通车”为载体,积极开展上门家访、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定期回访的“四访”活动,倾听群众呼声,摸排案件线索。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信访举报65件(次),初核59件,立结案4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7人,挽回经济损失3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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