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元旦春节期间工作的范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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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元旦春节期间工作的1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各企业单位:
春节将至,各项工作已进入紧张阶段,生产和市场购销以及交通运输十分繁忙,切实做好春节前后及节日期间的.生产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作如下通知: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春节前后及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针对本单位、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及时做好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观念,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已出现的薄弱环节,要加强监控和处理,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止节假日期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到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
二、加强监管,认真督查
“春节期间是生产和需求旺季,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正确处理生产与安全的关系,切实抓好安全工作,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强化安全认识,坚决杜绝不顾安全掠夺性的短期行为,节假日期间停产检修和节后恢复生产,要采取科学严密的安全措施,认真开展“冬防及春运”排隐患事故等活动。各村(社区)要对自己属地范围内的企业进行有效监控。镇安委会在春节前将组织力量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落实责任 ,制止出现死伤事故
节日期间要组织力量对商场、歌舞厅、网吧等公众聚集场所未改造好的的旧棚户区等的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落实以安全为重点的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好应急预案。消防设施,安全条件不完善的,要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必须马上停产停业整顿治理,确保万无一失。开展民俗活动、集会,要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安全。
四、坚持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春节期间,各村(社区)、各单位安排专人值班。并把值班人员名单报一份镇政府,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重大问题要应在第一时间向镇政府报告,及时妥善处理。
2022元旦春节期间工作的2
各县、区粮食局:
20XX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在春节期间吃上放心粮油,过上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XX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昭食安委电〔20XX〕2号)要求,各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协调有关部门集中开展粮食食品安全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粮油市场巡查力度,保障市场粮油质量安全。现将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粮食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协调、强化监管
节日期间,各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协调食药监、工商、质监、卫生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粮食市场监督检查,加强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粮食质量及原粮卫生的监管,严防陈化变质、不符合食用卫生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
二、突出重点,切实做好粮食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加强对国有及民营粮食企业出库粮食质量的监管,检查企业建立完善粮食经营台账、执行粮食质量检验制度等情况;加强对粮食经营者所销售粮食是否符合质量卫生要求,是否执行索证要票制度的检查;加强对粮食集中消费单位的检查,并指导其购买合格的粮食;加强对农村集贸市场粮油的监督检查,尤其要加强大宗粮食购销活动中粮食质量、卫生的监督检查,防止不符合质量、卫生要求的粮食进入农村市场;加强对军粮供应站(点)粮食质量的检查;严厉查处陈化变质、霉烂腐败、有毒有害等不合格粮食,防止在口粮市场上继续流通,严厉打击市场经营者掺杂使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
三、工作要求
各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提高责任意识,主动协调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期间的市场检查,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值班制度,对发生的粮食安全事故做到快速反应、妥善处置、及时上报,确保节日期间的粮食消费安全。请各县、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于2月3日前将工作总结以传真形式上报市粮食局政策法规监督检查科。
2022元旦春节期间工作的3
市、县、市委、市、县、市人民政府、省机关、单位:
2022年是中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进入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北京冬奥会和残奥会将在年初举行。元旦和春节期间做好各项工作非常重要。全省各级各部门要以习近平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届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统筹做好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喜庆健康的节日。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有关事项现通知如下。
1、筑牢疫情防控防线,坚决防止疫情反弹蔓延。各级各部门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防范,果断处置。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战略,落实详细防控措施,夯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扎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坚持规范化、精准化防控与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减少两节期间人员流动和聚集,倡导群众减少不必要的出行,避免大规模聚集,严格限制中高风险地区的出行。加强港口城市疫情防控,严格落实人、物、环境防控和机场港口分流措施,严格落实入境人员和高风险岗位人员闭环管理,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入境、仓储、生产、加工、运输、销售、配送等环节的监督和控制,严格防范境外疫情输入
。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严格发热病人闭环管理要求,强化医疗救治服务。落实医疗机构、药店、教育机构、农贸市场等的监测责任,提高信息研判和预警响应的及时性。落实医疗机构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主体责任,坚决做到医废处置日产日清。引导群众增强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坚持少聚集、勤洗手、戴口罩、用公筷等卫生习惯,做好个人防护。
二、加大兜底保障力度,真心真情关爱困难群众。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和失业保险金,认真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坚决兜住兜牢民生底线。认真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有效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不断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及时落实“煤改气”“煤改电”补贴,加大对困难群体取暖补助力度,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加强对低保、特困、重病重残、流浪乞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困难群众的救助帮扶,加强对脱贫不稳定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的监测帮扶,及时向受灾群众发放救灾资金物资和冬春生活救助,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要按照全国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治理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让被欠薪农民工及时拿到应得的工资。
三、强化市场保供稳价,满足群众节日消费需求。各级各部门要统筹安排好煤电油气运保障供应,切实增加煤炭特别是电煤供应,有效提升电力供应保障能力,稳定增加成品油生产供应,统筹能源保供与经济发展、增供稳供与精准调度、省内挖潜与外电入湘、安全生产与安全运行,扎实做好迎峰度冬能源保供工作,确保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发现苗头性问题迅速提示预警,切实做好粮油肉蛋奶果蔬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守住重要民生商品供应不断档脱销、价格不大幅上涨的底线。丰富节日市场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消费需求。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突出重点场所、重点品种、重点环节,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加强节日重点消费品质量监管和价格监管,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四、大力唱响时代主旋律,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围绕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突出湖湘文化特色的文化文艺活动,激发广大群众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热情,凝聚团结进取、奋发图强的精神力量。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我们的新时代”主题作品创作展播、“文化进万家—视频直播家乡年”、“送戏曲进万村、送书画进万家”、公益电影入社区、“湖南公共文化进村入户—戏曲进乡村”等文化惠民活动,开展“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去”文旅志愿服务。唱响主旋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加强执法,维护文化和旅游节日市场秩序。
五、统筹部署春运工作,保障群众平安有序出行。严格交通运输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引导错峰出行、降低旅途风险、加强人员防护的原则,组织做好春运工作。细化落实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消毒通风、信息登记、设置隔离区等措施;加强客流监测和信息发布,根据客流需求及时增加开放进站和安检通道,严格按规定做好旅客体温检测、健康码等扫码或查验通行;强化站内客流组织,有序引导乘客分散乘车;加强客运一线服务人员日常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重点时段、热点路线运力保障,优化运输方式衔接、客运枢纽服务、防疫检查站点设置,减少车辆拥堵、人员聚集。落实健康码全国“一码通行”,保障老年人等特殊群众在智能化条件下的出行。针对极端天气做好应急准备,防止发生大范围旅客、车辆滞留。紧盯高风险路段、超限超载、重点车辆、重点违法、重点人员“五大整治重点”,纵深推进全省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行动,强化水上客运、道路运输、铁路运输等安全监管,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六、树牢安全底线思维,抓紧抓实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始终把安全生产抓在手上、挂在心上,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突出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狠抓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加强煤矿与非煤矿山、危化品和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认真落实全省煤矿“四关闭一到位”断然措施。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督促要相关单位加强隐患自查自改,全力预防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严格大型活动审批,深入推进商住混合体、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多合一场所、物流仓储场所、沉浸式体验场所等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深入开展安全取暖工程和消防安全“敲门行动”,扎实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力度。突出抓好能源保供安全,对高风险矿井落实专人盯守,严厉打击违法开采行为,加强油气存储运输等危险源巡查。加强极寒天气和雨雪冰冻等灾害、森林草原火险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有效防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严守环境安全底线。
七、防范处置矛盾问题,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围绕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时段、重点案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源头治理措施。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推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努力实现社会矛盾纠纷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难事不出县市区,企业事业单位矛盾纠纷本单位内部化解,行业、专业矛盾纠纷本领域内解决,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解决在县域,把矛盾隐患化解在当地、解决在基层。把握岁末年初社会治安规律特点,结合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和“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违法犯罪,确保节日期间社会治安平稳有序。加强社会面巡防巡控,强化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防控、重要部位守护、重大活动保卫、危险物品管理、道路交通巡逻,最大限度消除治安隐患和盲点。
八、坚持勤俭文明过节,大力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带头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倡导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自觉反对餐饮浪费、铺张奢侈,严格家教家风。推动移风易俗,倡导勤俭节约,坚决抵制大操大办、高额彩礼、厚葬薄养、封建迷信、不文明祭扫等不良习俗。关心关爱基层干部特别是工作在困难艰苦地区和急难险重任务一线的同志,做好对因公去世基层干部家属的走访慰问、照顾救助和长期帮扶工作,做好“共和国勋章”、国家荣誉称号和“七一勋章”获得者有关待遇落实和家属走访慰问工作。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开展好年终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干部、退役军人、烈士军属等活动,使党员干部群众等深切感受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关怀和温暖。
九、持续推进正风肃纪,严防元旦春节“节日腐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实施意见,持续整治“四风”突出问题,筑牢廉洁屏障。抓住关键少数和重点环节,严查快处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公车、公款旅游等问题,严肃惩治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者福利,注意纠治快递送礼、收送电子红包、“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隐形变异行为,持续释放从严信号,营造务实节俭文明清廉的节日氛围。聚焦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灾害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民生保障、乡村振兴、政务服务等,坚决纠治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整治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思想麻痹、履职不力和防控措施形同虚设、打折扣等问题。对以总结部署工作等名义随意向基层派任务要材料、同一内容视频会议层层套开、“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切实为基层减负。严格执行“十严禁”换届纪律要求,加大对拉票贿选、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等行为的监督查处力度,确保换届工作清明清朗。
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按照三级带班值班制度要求,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外出请示报告等制度,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运转。应急值守任务较重、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单位要健全应急值守联动机制。提前做好应急保障准备,加强应急演练和执勤备战。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重特大突发事件或者其他重要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置。医院、银行、供水、供电、供气等直接服务群众的单位要安排好节日期间值班执勤并保证服务质量。
全省各级各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忠于职守、尽职尽责,认真研究部署节日期间有关工作,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