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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族宗教工作自检自评报告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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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工作自检自评报告1

今年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的指导下,乡党委、政府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体,牢固树立“少数民离不开汉族、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以“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为核心,以实施“宣传教育、基础组织、平安创建、基础建设、民生改善、产业发展”六大工程为主线,深入开展民族宗教工作,为推动我乡民族宗教工作稳定好转打下夯实的基础。现将2021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乡共有6个行政村,**个村民小组,共**户**人,居住着景颇、傣、汉、僳僳等民族。下设**个党总支,**个农村党支部,**个机关党支部,**个青年人才党支部,共有**名党员。辖区登记在内的宗教场所**处,以堂带点的活动场所**个。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确保宗教工作的顺利开展。

少数民族群众与汉族群众、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在风俗习惯、信仰等方面的差异,构成了人们生活方式的多元化。**乡在实际工作中充分认识到民族问题将会直接影响我乡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为做好民族宗教工作,4月13日**乡召开民族宗教领导小组会议,经乡党委政府研究,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副组长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备民族宗教工作兼职干部,同时以村为单位,结合**乡实际,按照“党政齐动手,各尽其责,共同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的原则,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多形式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

**乡党委、政府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示范区”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为统领,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主题,一是利用周一学习例会(2月10日、4月13日、8月20日和11月6日)组织少数民族干部、分管和从事民族工作干部开展系统的民族政策理论培训;二是充分利用橱窗、街道宣传和村组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2月、4月、8月和12月共组织宣传4次,受教育群众700人次。主要宣传党在发展民族关系中“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和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宣传依法治国和建设法制中国的理念,为我乡创建平安**、构建和谐**营造优良的氛围。

(三)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排查,强化宗教事务的管理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始终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按“三个决不允许”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一是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排查,谨防境外宗教势力渗透,每月协同各村网格员到宗教场所检查,检查传教知识、消防安全等,一切都是按照党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没有民族宗教矛盾纠纷;二是完善了宗教场所的登记和日常管理工作,对全乡范围内的宗教场所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全乡登记在内的26处宗教场所,经排查取缔后**乡现剩24处宗教场所(取缔**茅草寨教堂和仗刀景颇教堂),其中:佛教场所5处(银河村汉传佛教1处、相帕村南传佛教3处、**村南传佛教1处),基督教场所19处(璋刀村5个、鲁洛村6个、宝石村4个、**村2个、银河村2个)。**乡信教群众2341人,其中汉传佛教15人,南传佛教409人,基督教1917人。

三、存在的不足及问题

(一)基层网格难建立。近年来,中央落实县、乡、村三级工作管理网格,建立“一网两单”切实解决基层宗教无人管、不愿管、不敢管的现象,但工作责任制仍难以建立,一是乡镇民宗干部没有法律法规赋予权力,无法依法管理;二是村级干部在宗教法律法规方面培训少,没有把宗教管理工作纳入村干部考核范围,存在“三不管”现象。

(二)行政执法难实行。虽然国家出台了宗教方面的政策法规,为基层宗教活动健康有序的开展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现行的宗教法规还有很多空白点,加之没有具体执法人员,不少宗教问题存在无法可依,特别是宗教活动场所的取缔和建立,向上级汇报杳无音信,基层民族宗教工作难以开展。

(三)工作合力难形成。由于宗教事务和宗教活动涉及社会方方面面,信教群众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宗教执行需要民宗、统战、公安、国土、综治等部门齐抓共管。基层宗教部门孤军作战,一些问题联合执法解决的事一直得不到妥善解决,导致宗教工作难以顺利开展。

四、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乡宗教工作以新农村建设为出发点,以解决民族矛盾为切入点,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消除民族歧视和伤害民族感情的现象,维护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合法权益,促进民族团结和维护社会稳定。

(一)加强宗教工作网络建设,强化宗教工作责任制。当前,要采取有力措施,为基层宗教网格员培训创造必要的经费,制定乡村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将民族宗教工作纳入村干部考核范围,健全网络,强化责任,形成上下左右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加强宗教法制建设,强化宗教执法工作。要完善宗教的法律法规,根据宗教工作实际调整、充实政策法规内容,增强法律法规的可依法性。同时强化执法监督工作,对不在党的政策范围内开展的宗教活动,各级部门敢于追究,敢于执法,使宗教执法工作做到有法可依。

(三)抓好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为了宗教活动顺利开展,一是要加强宗教教职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宗教学识修养,使他们顾大局、懂政策、讲法律;二是要加强宗教教职人员的管理工作。宣传形势发展变化,不断完善教内规章制度,促进宗教内部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减少和避免民族宗教矛盾和纠纷。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乡将继续加强民族宗教管理,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切实做好民族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构建平安**和谐**而努力。

民族宗教工作自检自评报告2

2019年以来,我镇的民族宗教工作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区委统战部精心指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在新时期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安全生产、乡村治理等等中心任务和工作重点,广泛团结民族宗教的力量,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作用,为**民族团结,脱贫攻坚,社会和谐,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现将今年的民族宗教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了确保我镇的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顺利推进,我镇先后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周斌为组长,党委副书记陈力为副组长,其他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各村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制度,组长负责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全面领导,副组长具体负责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组织协调,成员负责各村、各单位的民族宗教工作的具体落实工作。落实民族宗教工作镇、村两级责任制,确保了层层有人抓、时时有人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处处全覆盖。

(二)精心组织,稳步推进

镇党委、政府将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综合考核工作目标。将民族宗教工作与脱贫攻坚工作紧密结合,对标脱贫出列户5条、村7条要求,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对我镇少数民族重点关注,确保全镇少数民族贫困户如期脱贫摘帽。通过连席会议、村民大会等途径,加强同党外人士、知识分子、创业带头人等的联系,建立联系清单,及时了解情况,协调关系,听取他们对镇域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积极引导他们为全镇的脱贫攻坚、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献计献策。促进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宣传教育,创新拓展

扎实开展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主题教育,充分利用各类线上线下宣传阵地,扩大民族宗教工作及民族团结信息宣传,在民族重大节日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宣传与节日庆祝相结合的活动,促进镇内民族团结良好发展。加大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信息更新采集、上报力度,推动兴业镇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宣传工作上新水平。不断探索和深化对新时期、新形势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研究,拓展民族宗教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四)强化督查,严格治理

按照《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昭通市清真食品管理办法(实行)》等政策文件要求,加强了对各村民族宗教工作的指导、督查和专项检查,确保了该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我镇地处西凉山区,民族以汉族为主,无清真寺,少数民族户较少,对此,工作小组建立相关少数民族台账清单及流动人口清单,及时更新数据,确保镇内宗教民族情况稳定。定期对镇内食品销售个体户进行走访排查,确保清真食品安全销售、相关标识符合国家政策规定。认真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健全群众举报监督渠道,压实各村监督上报责任,杜绝违法聚会,私造雕像等情况发生,避免重大宗教问题出现。

二、工作成效

(一)加强了政治引导,通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引导全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自觉地向党中央和习总书记看齐,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以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群众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思想和中央、省、市、区委重要会议精神,指导推动了全镇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

(二)镇内人民齐心协力,为我镇发展振兴、脱贫攻坚凝聚了力量。组织、引导镇内统一战线各界人士围绕实现区委脱贫攻坚“133”工作思路,凝聚力量,打通民族壁垒,引导非公有制经济,齐心协力,为我镇2019年脱贫出列贡献力量。结合脱贫攻坚小额信贷项目,为我镇非公经济注入活力,同时引导少数民族贫困户加入各村合作社项目,帮助扶持其经济发展,顺利脱贫。

(三)维护了团结稳定,抓好了民族宗教领域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按要求做好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各项工作。切实做好了我镇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我镇境内少数民族主要是彝族)。继续开展纠正针对少数民族群众歧视性做法的工作,推动建立长效机制,把自主移民和生活困难的彝族同胞纳入了脱贫攻坚管理。

切实强化宗教工作。建立完善宗教工作镇村两级工作网络,落实领导机构和工作人员,制定落实处置宗教问题工作预案,狠抓工作落实。没有乱建寺庙、乱塑神像、私设聚会点等宗教违法行为,维护正常宗教秩序。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委统战部的正确指导下,在区级联系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我镇的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新时期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要求和服务镇域经济发展方面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学习不够深入,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大多数镇统战干部很难静下心来学习统战理论、统战方针政策、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技知识和法律、法规,学习氛围不够浓厚。

二是工作效率不够高,特色亮点工作不显著,工作创新意识有待加强,方法点子不多,缺乏工作特色。

四、下一步的打算

针对以上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了进一步顺利推进兴业镇的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下一步我镇将从一下几方面努力:

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解决对我镇的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强化领导的问题;

二是进一步加强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队伍建设,解决更好的有人开展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问题;

三是加强对开展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理论知识的宣传,进一步解决为什么要和怎样开展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的思想问题。

民族宗教工作自检自评报告3

今年以来,乡民族宗教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为保持全乡的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现结合乡民族宗教领域实际,全面回顾今年以来民族宗教领域的主要工作,并对2018年的重点工作进行规划梳理。

现将2018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入学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

2017年8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原《条例》共7章48条,新修订《条例》新增加2章,新增了29条,共9章77条,修改幅度较大。新修订《条例》全面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重点对宗教界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工作中亟须解决的问题做出明确规定。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要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和准确把握其主要内容。

二、狠抓宗教事务,完善长效机制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听取民族宗教工作汇报,专题研究民族宗教工作,并形成了专题会议纪要。始终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按“三个不允许”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

在工作中,力求达到“三个不能”、突出“三个重点”,做到了“三个更加”,把全乡的宗教工作做得更好。“三个不能”即:对宗教工作一是不能削弱,二是不能放松,三是不能放任;突出“三个重点”即:一是认真贯彻宗教政策,二是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三是密切信教群众关系。“三个更加”即:一是机制更加完善,二是队伍要求更加整齐,三是保障更加有力。

三、直过民族脱贫攻坚

“直过民族”,是指从原始社会末期或奴隶社会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人口较少民族。云南省内有独龙、德昂、基诺、怒、布朗、景颇、傈僳、拉祜、佤等9个“直过民族”。

XX乡人民政府根据云南省委、省政府于2016年3月出台的《云南全省全面打赢“直过民族”脱贫攻坚战行动计划(2016-2020年)》提出,编制XX乡直过民族脱贫攻坚2016-2020年实施方案。针对XX乡内3个“直过民族”(景颇、德昂、傈僳族)实施精准扶贫,到2019年实现XX乡3210人直过民族人口全部奔小康。截止2018年底,直过民族村组已经完全通硬化路面。

经过多年发展,XX乡“直过民族”的生产生活条件有了明显改善,但由于特殊的历史、地理、社会发育程度等原因,XX乡“直过区”总体发展仍然滞后,XX乡“直过民族”整体贫困程度仍然较深、贫困面大。

四、主要完成和开展的工作

1.召开民宗工作座谈会

月份完成与辖乡内村委会签订民族宗教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工作。

月份联合综治办开展反邪教和宗教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4.做好上级部门布置的任务

5.全年做好境外邪教渗透监督工作。

6.直过民族脱贫攻坚工作

7.做好信息调研工作

8.认真督促XX乡基督教、天主教、南传佛教

9.十月开展民族团结月活动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民族宗教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较好的完成了上级交办的任务,但是还存在不足之处,还需要把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我们要认真贯彻上级的指示精神,从实际出发,为维护社会稳定而努力,为经济发展铺平道路。

四、今后工作打算

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上下功夫,打牢抵御邪教渗透的基础,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在着力解决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上下功夫。具体主要抓好以下几点工作:

1.进一步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

2.继续抓好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工作,关注动态,保护合法,打击非法。

3.继续开展创建和谐宗教活动场所示范窗口创建活动。

4.继续抓好机关自身建设、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和宗教团体班子建设,进一步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5.认真督促XX乡基督教、天主教、南传佛教。

6.做好信息调研工作。

7.加强对宗教负责人的培训,提高宗教界自我管理能力和民主办教水平。

8.组织好“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活动,提高宗教教职人员的法律水平。

XX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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