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范例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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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第一篇】
现将中国共产党万宁市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以来市管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费收支的基本情况
2011年12月底市管党费账面结存元.
2012年1月至2016年10月底,市管党费收入总额为元.其中,各基层党委共上缴党费元,省委组织部拨来元,党费利息元.
五年来,市管党费共支出元.其中,党员教育支出元,党内表彰支出元,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支出元,上缴省部元,下拨下级党组织留存党费元,银行手续费支出元.
截止2016年10月30日,收支相抵后,市管党费共结存元.五年来,党费使用均符合中组部有关规定,党费收支经与银行核对,票据相符,账款相等.
二、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情况
五年来,我们在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主要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严格执行标准,从严收缴党费.根据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市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市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深入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对全市党员党费收缴工作作出明确规定,使广大党员全面准确地了解党费收缴的规定和要求.同时,加强对全市各级党组织党费收缴工作的督促指导,通过制定党费测算表、开展督促检查等方式,确保党费收缴按标准执行到位.
(二)严格审批程序,从严使用党费.严格审批权限,党费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请示汇报,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讨论决定,重大开支报市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每笔支出均有经办人签字,相关人员审核和市领导审批意见,下拨的党费实行专款专用,严格做到开支合理,账目齐全.党费使用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尽可能向农村、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主要用于党员教育、补助生活困难党员和表彰先进等,使有限的党费发挥最大作用.
(三)严格执行制度,从严管理党费.一是严格执行专账管理、专人负责制度.按照规定设立党费专账,如实记录党费收缴使用情况,精心挑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组工干部从事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二是严格执行银行代管、定期对账制度.在工商银行设立党费专户,要求各党(工)委上缴党费时,应将党费存入市委组织部党费专户,市委组织部凭银行缴款回执单确认上缴党费金额,坚持每季度与工商银行对账,做到账款相符,确保党费管理规范有序.三是严格执行定期公示、年终报告制度.坚持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政府专网公示、文件传阅等方式,接受广大党员监督,确保党费管理工作透明、公开.
三、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工作意见
当前,在党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个别基层党组织对党费管理工作不够重视,不能及时根据党员的工资收入变化调整收缴党费的标准,对迟交、少交党费的党员未能及时提出批评教育;有些党员特别是离退休党员组织观念不强,存在着不能自觉、及时、按标准足额缴纳党费的现象.
今后,要继续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进一步提高对党费管理工作的认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文件精神,继续健全党费管理制度,加强检查指导,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好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第二篇】
截至2012年底,我县共有基层党组织1067个,党员22145人。近年来,我们在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党费的缴纳标准,定期检查基层党组织的党费收缴管理情况,并将检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确保了全县各级党组织收缴、上交党费都做到及时、足额。
2012年,全县共收缴党费元,使用元,结存元。其中,使用的具体开支项目有:征订各类党报党刊元;电教片制作6900元;七一主题活动9929元;入党积极分子培训8320元;党员表彰68000元;贫困党员慰问75600元;农村干部培训56466元,等等。
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1、实行专人专项管理,做到责任明晰。年初,我们将党费收缴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县委组织部与各乡镇、各战线党组织负责人签订的《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中,要求各基层党组织的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党费收缴“专人、专账、专项管理”的“三专”制度,严格实行“证、票、薄、帐”配套管理。同时要求各乡镇和各战线要对基层党组织从事党费收缴的工作人员实行备案管理,定期进行培训。工作人员变动时必须搞好帐目清理核查,办好交接手续。
2、及时收缴上交党费,做到标准严格。在党费收缴工作中,我们始终强调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党费收缴的标准,充分利用上党课、党内学习、民主生活会等机会对党员加强教育,增强每月按时向党组织缴纳党费的自觉性。对工资来源比较固定的党员,要求各党支部要逐一核查其工资收入,确定应交党费的工资基数、交纳比例和具体数额,分月、分季度狠抓落实;对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外出务工经商党员和个体工商户党员,要确定一个相应的交纳基数。如能核准其收入的,则按每个月实际收入标准交纳党费。任何党组织都不得随意降低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切实保证党费及时、足额入库。
3、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做到定期检查。每年我们都要结合半年和年终党建工作检查,分两次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党费的收缴管理情况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检查中,我们重点掌握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一是查各单位的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二是查党员是否按时足额向党支部缴纳党费,看有无无故不交党费或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向组织缴纳党费的现象;三是查基层党组织是否及时全额地向上级党组织上交党费,党费帐目是否清楚规范,证、薄、帐、据是否齐全,党费收缴统计数据上下是否一致;四是查有无截留、挪用或借用党费等现象。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结合全县半年基层组织建设检查,我们认为全县各级党组织对党费收缴管理工作非常重视,绝大多数党员都能够自觉交纳党费。但在具体工作中,也存在一些比较普遍但又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收缴标准不统一。一些党组织对党员工资调整后的党费不及时变动,仍以原工资交纳党费;少数单位不按规定核定党费基数,收入多少一个样,“眉毛胡子一把抓”;还有少数“口袋党员”、下岗职工党员很少参加组织生活,更谈不上按期交纳党费。
二是收缴程序不规范。一些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图省事、怕麻烦”,直接从工资中“代扣”党费;一些农村党员认为“每月交一次党费,太繁琐”,有的半年交纳一次党费,有的一年交纳一次党费;有的把党费纳入农村征收任务强行收取。
三是组织处置不彻底。一些基层党组织对不按标准及时交纳党费的党员,听之任之,搞好人主义,“宽大处理”;对故意拖延和长期不交党费的党员,不说服教育,不能及时有效处理,致使少数党员游离于组织管理之外,久而久之,淡化了党员的组织观念和党性意识。
根据中组部对党费收缴标准和《党章》作出的规定,明确要求对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作自行脱党处理,但在实际操作中,又有故意和无意之别,应该视具体情况而定。基于上述问题,建议上级党委迅速制定出台统一硬性规定,对不交纳党费或不规范收缴党费的行为,坚持一个标准,从严从快处理。
特此报告。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第三篇】
xx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直工委、农林水系统党委的领导与指导下,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完成了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现将我单位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费收缴与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了做好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我局机关党支部非常重视,制定了相应的措施,指定专人负责,较好地完成了xx、xx、xx度的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无少交、拖交、隐瞒等现象。
(一)xx年度党费收缴情况
xx年,我局共有党员72名,合计收缴党费元,全部登记在册。其中,1名老党员于7月份病逝停止缴纳,8月份新增2名党员开始缴纳。
(二)xx年度党费收缴情况
xx年,我局共有党员71名,合计收缴党费元,全部登记在册。其中,1名老党员于7月份病逝停止缴纳,10月份1名党员调入开始缴纳。
(三)xx年度党费收缴情况
至xx年11月,我局共有党员74名,合计收缴党费元,全部登记在册。其中,一名党员于7月份调入8月份开始缴纳,9月份调出停止缴纳,7月份新增5名党员开始缴纳。
二、主要经验做法
三年来,现将我局收缴与管理党费的主要做法总结如下:
(一)重视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作为一个机关党支部,要认识到党费收缴、管理与使用的重要性。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是党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二)实行专人负责。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1998年1月6日印发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制定相应措施,由专人负责党费的收缴与管理,每月按时收缴、统计、上缴。
(三)做到党费帐簿规范合理。我局机关党支部使用市委组织部统一印制的党员交纳党费登记册,执行严格的交费登记程序,保证账目清晰,同时保存好上交党费的所有票据,以便于随时核对和上级党组织检查。
(四)定期自我检查。我局机关党支部坚持定期进行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自我检查,总结成功经验,发现不足,及时纠正。
三、存在的不足及今后工作设想
xx-xx年,我局机关党支部虽然按照市直工委和农林水系统党委的要求,顺利完成了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但在完成这项工作的过程中还存在以下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不断完善,努力改进工作方式,克服不足。
(一)存在的不足
1、对党员交纳党费的宣传教育不够。个别党员对党费的认识不够深入,忙于工作,不能积极主动按时交纳,有时会出现在提醒和催促下交纳。
2、党费收缴工作做得不够细致,党费收支情况有时不能及时公布,使广大党员干部不能及时了解党费的收缴与管理情况。
(二)今后工作设想
1、在市直工委和农林水系统党委领导和指导下,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继续做好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
2、加强党费观念教育,深化广大党员干部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费的认识,从而提高党员缴纳党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加强与兄弟单位关于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方面的经验学习与交流,不断改进与完善我局机关党支部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方式。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第四篇】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及《中共……县委组织部关于严格做好党费收缴和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现将我镇学区总支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
目前,我总支共有党员88人(其中在职党员35人,民办支部3人,退休党员50人)。2020年1月至10月共收缴党费11110元(其中民办支部和退休支部党费按月足额收缴后已自行缴纳到中共……县委组织部指定的账户)
党费主要用于离退休党员活动、新党员培训、购买党员学习材料、奖励优秀党员、慰问党员等。
我总支党费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党费收支经核对,票据相符,帐款相等,无挪用、乱批滥用党费的情况。
二、党费管理情况
我总支高度重视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制度,坚持把党费收缴工作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员教育管理相结合,对加强党的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党费实行独立账户管理。党费以单独立户存放的模式,严格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将党费完全用于党的活动。各基层党支部自觉把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把按时交纳党费作为党员进行组织观念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广大党员交纳党费的自觉性,确保了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党费收缴严格按标准执行。党费收缴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规定,每年年初按规定计算好每个党员的月党费标准。广大党员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各党支部将每个党员缴纳党费的情况详细登记,及时如数上缴党组织,不存在截留党费的现象。
3.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有专人负责。学区总支在党费收缴、管理上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操作,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在党费的使用上,专款专用,账目清楚,手续齐全,开支合理,在党费的收缴、管理等方面做到了及时收缴、及时上缴、账目清楚。
三、存在的不足
1、对党员缴纳党费的教育不够。个别党员对党费的认识不够深入,忙于工作,不能积极、主动按时交纳,有时会出现在提醒和催促下交纳。
2、党费收缴工作做得不够细致,党费的收支情况有时不能及时公布,使党员教师不能及时了解党费的收缴与管理情况。
今后我总支将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进一步完善各种相关制度,加强党费管理,强化检查督促,不断提高我总支的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第五篇】
截至2012年底,我县共有基层党组织1067个,党员22145人。近年来,我们在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党费的缴纳标准,定期检查基层党组织的党费收缴管理情况,并将检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确保了全县各级党组织收缴、上交党费都做到及时、足额。
2012年,全县共收缴党费元,使用元,结存元。其中,使用的具体开支项目有:征订各类党报党刊元;电教片制作6900元;七一主题活动9929元;入党积极分子培训8320元;党员表彰68000元;贫困党员慰问75600元;农村干部培训56466元,等等。
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1、实行专人专项管理,做到责任明晰。年初,我们将党费收缴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县委组织部与各乡镇、各战线党组织负责人签订的《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中,要求各基层党组织的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党费收缴“专人、专账、专项管理”的“三专”制度,严格实行“证、票、薄、帐”配套管理。同时要求各乡镇和各战线要对基层党组织从事党费收缴的工作人员实行备案管理,定期进行培训。工作人员变动时必须搞好帐目清理核查,办好交接手续。
2、及时收缴上交党费,做到标准严格。在党费收缴工作中,我们始终强调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党费收缴的标准,充分利用上党课、党内学习、民主生活会等机会对党员加强教育,增强每月按时向党组织缴纳党费的自觉性。对工资来源比较固定的党员,要求各党支部要逐一核查其工资收入,确定应交党费的工资基数、交纳比例和具体数额,分月、分季度狠抓落实;对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外出务工经商党员和个体工商户党员,要确定一个相应的交纳基数。如能核准其收入的,则按每个月实际收入标准交纳党费。任何党组织都不得随意降低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切实保证党费及时、足额入库。
3、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做到定期检查。每年我们都要结合半年和年终党建工作检查,分两次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党费的收缴管理情况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检查中,我们重点掌握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一是查各单位的党费收缴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二是查党员是否按时足额向党支部缴纳党费,看有无无故不交党费或连续六个月以上不向组织缴纳党费的现象;三是查基层党组织是否及时全额地向上级党组织上交党费,党费帐目是否清楚规范,证、薄、帐、据是否齐全,党费收缴统计数据上下是否一致;四是查有无截留、挪用或借用党费等现象。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结合全县半年基层组织建设检查,我们认为全县各级党组织对党费收缴管理工作非常重视,绝大多数党员都能够自觉交纳党费。但在具体工作中,也存在一些比较普遍但又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收缴标准不统一。一些党组织对党员工资调整后的党费不及时变动,仍以原工资交纳党费;少数单位不按规定核定党费基数,收入多少一个样,“眉毛胡子一把抓”;还有少数“口袋党员”、下岗职工党员很少参加组织生活,更谈不上按期交纳党费。
二是收缴程序不规范。一些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图省事、怕麻烦”,直接从工资中“代扣”党费;一些农村党员认为“每月交一次党费,太繁琐”,有的半年交纳一次党费,有的一年交纳一次党费;有的把党费纳入农村征收任务强行收取。
三是组织处置不彻底。一些基层党组织对不按标准及时交纳党费的党员,听之任之,搞好人主义,“宽大处理”;对故意拖延和长期不交党费的党员,不说服教育,不能及时有效处理,致使少数党员游离于组织管理之外,久而久之,淡化了党员的组织观念和党性意识。
根据中组部对党费收缴标准和《党章》作出的规定,明确要求对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作自行脱党处理,但在实际操作中,又有故意和无意之别,应该视具体情况而定。基于上述问题,建议上级党委迅速制定出台统一硬性规定,对不交纳党费或不规范收缴党费的行为,坚持一个标准,从严从快处理。
特此报告。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第六篇】
根据评委组通﹝20××﹞102号《中共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严格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镇党费收缴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目前党费收缴工作开展情况
1.认真学习相关文件规定,充分认识党费收缴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全镇党员的思想认识。
2.规范建账,准确登记。镇党委严格按照上级组织部门规定建账,将党费收缴情况形成台账,收缴信息准确完整,收缴单据规范齐全。
3.严格执行党费收缴标准,坚决杜绝乱收、滥收、多收现象。
二、存在的问题
1.党费收缴政策,宣传工作有待提升。一是由于大部分党员都是农村老党员,很多党员对国家党费收缴标准等相关政策不熟悉,对党费收缴的标准和用途均不了解。二是一些干部职工对党费基数规定不熟悉,对缴费金额有疑问。
2.个别党支部书记认识不到位,收缴工作软弱涣散,个别支部党员同志抱着“可交可不交、交点点意思意思”的态度,没有严格遵照党费收缴标准执行党费收缴工作。
3.极少数支部党费收缴工作拖拉滞后,虽经镇党委党务工作者多次催促,仍然存在党费收缴不齐全的情况。
三、整改措施
1.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各支部党员思想政治站位和对国家党费收缴等相关工作的了解和关注。
2.更加完善党费收缴相关制度建设,增强各支部党员党费缴纳的主观意识。
3.严格党费收缴程序,公开党费收缴金额和用途,让全体党员参与到党费收缴情况的监督之下。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第七篇】
第十八条学校党费由党委组织部代学校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坚持先收缴再返拨的原则,由党委组织部按返拨比例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告知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第十九条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不享有党费留存权,其收缴的党费必须全额如数上缴。
第二十条党员应按月向党支部交纳党费;党支部原则上应按月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按季度向学校党委上缴党费,每年第四季度的党费应在 12 月 15 日前上缴。
第二十一条建立党费专账,严格管理,实行帐、钱分开,管、用分离,党费利息要计入党费收入。党费账簿管理、接转、归档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每一年度集中归档一次。各级党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的管理,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办好交接手续。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第八篇】
根据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开展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浙高发〔2019〕44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我校对2019年以来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深入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注重建章立制,进一步完善了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相关制度,现将自查和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深入开展全面自查整改(一)领会精神,及时布置。根据省委高校工委统一部署,我校党委高度重视此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自查工作。校党委副书记同志就自查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校党委组织部对文件进行了专题学习,并按照省委高校工委文件精神,制定了学校自查整改工作方案。随后,党委组织部协调各党总支、财务处等相关部门按照学校工作方案进行了对2019年以来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开展了全面自查。
(二)围绕重点,开展自查。各基层党组织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围绕自查整改的重点,结合各自实际,对2019年以来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进行全方位的自查自纠,并根据自查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形成自查整改报告。在各基层党组织自查基础上,党委组织部对全校自查情况进行了汇总和梳理,坚持问题导向,高标准、严要求,直面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中存在实际问题,加以整改落实。
二、客观求实,全面分析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现状(一)严守制度,严格要求。学校党委始终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严格落实《中组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20〕5号),逐步健全完善专人管、足额收、及时缴、定期查的工作机制,使广大党员增强组织观念、履行党员义务、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使基层党组织增强依规管党治党意识,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党支部、每名党员。各级党组织坚持对广大党员进行自觉交纳党费的教育,不断增强党员自觉交纳党费的意识;
党费收缴、管理、使用等各项工作严格按制度办理。
(二)规范管理,形成机制。 我校实行党费收支公开,自觉接受各党总支、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对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的监督。党委要求组织部每年将上年党费的收缴、使用的详细情况向各党总支、党支部及广大党员进行公布,自觉接受群众检查和监督,从而保证党费收缴、使用的公正合理;
党委要求党总支、党支部坚持党费收缴、使用情况等及时向本单位党员通报公布,以接受广大党员的监督。为规范党费收缴使用,进一步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我校财务管理制度,自年月,我校办理党费专用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准号Z,开始实行党费收缴账款分开管理办法。校党委组织部设专人收缴党费,负责核查各总支党费缴纳情况,并出具收据。
1.党费收缴标准及执行情况。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我校党委组织部每年初按照财务处提供的工资明细,以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等项目重新核定教工党员的党费基数,做出党费收缴明细表,保证及时足额收缴党费。2019年以来全校党员交纳党费元。其中上交省委高校工委50%,数额为元。
2.党费使用情况。我校党费使用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批,使用范围符合规定;
党费开支的所有票据和单据,按照审批权限经集体讨论、分管领导和经手人签字,具体用途明确,专款专用。2019年以来党费使用情况:按上年收缴总额的25%给各总支下拨党费元,其中离退休党总支按照上年收缴总额的70%下拨。
(三)直面问题,扎实整改。从本次自查情况看,我校在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中还存在的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配套制度需要完善。学校在党费和党建工作经费的管理上能够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加强各项管理,但是制度上还没有专门的配套制度,需要进一步结合实际,出台符合实际的管理制度。
二是党员关于党费收缴的自觉主动意识还需提升。个别基层党组织需要加强党员的自觉交纳党费的意识,提升政治站位;
三是党费使用和管理的机制需要进一步理顺。个别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记录保存不完善,早年的记录有遗失的情况。今后要整合组织、财务和各基层党组织的力量,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联动科学合理的工作机制,形成权责明确、管理规范、科学合理的工作机制。
三、严格要求,着力提升加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水平(一)完善规章制度。为使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校党委目前正在讨论制定《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办法》和党建工作经费管理办法,将实践中形成的成熟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加以规定。
(二)严格工作标准。我校计划统一印制了党费收缴报表,要求各党总支在每季度缴纳党费时填写,及时了解各党总支党费收缴情况。与此同时,要求各党总支按照财务制度建立帐簿,填好党费收缴登记表,做到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基层党组织缴纳党费有收据,原始单据保存完好。认真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归档工作。在日常工作中,我校坚持把党费收缴的原始收据、党费收支使用票据等作为文书立卷的重要内容,归档整理,妥善保管。
特此报告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第九篇】
xx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直工委、农林水系统党委的领导与指导下,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完成了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现将我单位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费收缴与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了做好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我局机关党支部非常重视,制定了相应的措施,指定专人负责,较好地完成了xx、xx、xx度的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无少交、拖交、隐瞒等现象。
(一)xx年度党费收缴情况
xx年,我局共有党员72名,合计收缴党费元,全部登记在册。其中,1名老党员于7月份病逝停止缴纳,8月份新增2名党员开始缴纳。
(二)xx年度党费收缴情况
xx年,我局共有党员71名,合计收缴党费元,全部登记在册。其中,1名老党员于7月份病逝停止缴纳,10月份1名党员调入开始缴纳。
(三)xx年度党费收缴情况
至xx年11月,我局共有党员74名,合计收缴党费元,全部登记在册。其中,一名党员于7月份调入8月份开始缴纳,9月份调出停止缴纳,7月份新增5名党员开始缴纳。
二、主要经验做法
三年来,现将我局收缴与管理党费的主要做法总结如下:
(一)重视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作为一个机关党支部,要认识到党费收缴、管理与使用的重要性。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是党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
(二)实行专人负责。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1998年1月6日印发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制定相应措施,由专人负责党费的收缴与管理,每月按时收缴、统计、上缴。
(三)做到党费帐簿规范合理。我局机关党支部使用市委组织部统一印制的党员交纳党费登记册,执行严格的交费登记程序,保证账目清晰,同时保存好上交党费的所有票据,以便于随时核对和上级党组织检查。
(四)定期自我检查。我局机关党支部坚持定期进行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自我检查,总结成功经验,发现不足,及时纠正。
三、存在的不足及今后工作设想
xx-xx年,我局机关党支部虽然按照市直工委和农林水系统党委的要求,顺利完成了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但在完成这项工作的过程中还存在以下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不断完善,努力改进工作方式,克服不足。
(一)存在的不足
1、对党员交纳党费的宣传教育不够。个别党员对党费的认识不够深入,忙于工作,不能积极主动按时交纳,有时会出现在提醒和催促下交纳。
2、党费收缴工作做得不够细致,党费收支情况有时不能及时公布,使广大党员干部不能及时了解党费的收缴与管理情况。
(二)今后工作设想
1、在市直工委和农林水系统党委领导和指导下,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继续做好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
2、加强党费观念教育,深化广大党员干部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费的认识,从而提高党员缴纳党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加强与兄弟单位关于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方面的经验学习与交流,不断改进与完善我局机关党支部党费收缴与管理工作方式。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第十篇】
在职教职工党员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一)按月领取工资的在职教职工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二)实行年薪制的在职教职工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党费计算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四条在职教职工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每月交纳党费计算基数,在 3000 元以下(含 3000 元)者,按基数的 %交纳党费;3000 元以上至 5000 元(含 5000 元)者,按基数的 1%交纳党费; 5000元以上至 10000 元(含 10000 元)者,按基数的 %交纳党费; 10000元以上者,按基数的 2%交纳党费。
第五条离退休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基本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交纳党费(可不包括其他津补贴)。 5000 元以下(含 5000 元)者按基数的 %交纳党费, 5000 元以上者按基数的1%交纳党费。
第六条学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 元。
第七条其他党员:毕业未就业学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 元;每月有固定收入的,参照第三条、第四条规定交纳党费;不按月取得收入的,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按第四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八条生活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在职教职工党员少交或免交情况须报上一级党组织审批,离退休党员少交或免交情况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第九条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十条基层党组织年初核定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年内一般不变动。每名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一般不超过 1000 元,根据自愿可以多交,自愿一次多交 1000 元以上的,比照交纳大额党费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收缴党费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各级党组织都必须使用《党费缴纳登记簿》。
第十二条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 6 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经支部大会讨论,对其按自动脱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