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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后安全生产复工培训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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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后安全生产复工培训1

为抓好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等工作,北塔区商务局组织商贸流通领域企业负责人开展节后安全生产复工复产安全防范第一课的学习和培训。

会上,该区商务局分管负责人传达了省、市级关于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有关文件通知精神,组织观看了《不可逾越的红线》《生命重于泰山》两部警示片,并就充分开展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部署和要求。

会议指出,节后外贸企业陆续开工,员工陆续返岗,生产经营活动增多,人员流动增加,疫情防控工作面临新情况,辖区内外贸企业要做好复工复产前的准备工作,明确疫情防控责任领导、责任人,建立复工人员花名册和职工体温日检测制度。各复工复产企业要强化开工前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好抓细,确保商贸流通领域持续稳定向好发展。

节后安全生产复工培训2

各区、市人民政府、保税港区、高新区管委会安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央、省属驻青企业,市直企业:

春节过后,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将陆续复工。为切实加强节后安全生产工作,增强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的良好开局,从源头上消除各种隐患,维护社会稳定,现就春节后复工的安全培训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抓好节后复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春节后各生产经营单位逐步恢复生产经营活动,是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由于节后人员普遍存在松懈情绪,安全生产意识弱化,注意力不集中,容易发生意外。一些设施、设备停产后重新启动,容易出现机械故障。新职工安全培训不到位或未经培训就上岗作业,极易发生生产事故。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企业复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抓好节后从业人员的岗前安全培训,通过教育培训使新职工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切实加强节后复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领导

各区、市政府按照属地监管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培训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节后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监督、指导、检查。

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组织本系统、本行业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对本系统、本行业企事业单位的节后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加强各区市相关行业领域重点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组织的指导和协调。

生产经营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培训不到位就是重大安全隐患"意识,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减少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所有新上岗、调岗职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重点围绕安全生产知识、岗位操作规程、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施工现场紧急避险逃生与急救常识、事故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做好教育培训记录,健全培训档案,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切实加强对企业复工安全教育培训的监督检查

(一)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节后复工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加强企业安全培训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全员培训和持证上岗规定,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防范意识。对不同层次从业人员制定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内容,严禁教育培训不切实际和"走过场"。

(二)要加强领导,督促指导企业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把新职工上岗前安全培训工作作为近期安全生产的重点和基础来抓。在抓好宣传、发动、组织的同时,要强化对所辖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的监督指导,督促企业做到招收一个培训一个,招收一批培训一批,确保新职工安全培训率达到100%。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三)要依法加强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对未按规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企业及其负责人,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对未组织开展辖区内、系统内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和部门予以通报。对未按规定开展新职工安全培训而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相应的责任。

青岛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xx年2月3日

节后安全生产复工培训3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安委会办公室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安委办明电〔2018〕9号)及嘉兴市《关于加强生产经营单位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嘉安委办〔2019〕6号)文件精神,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节后复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强化检维修作业、危险作业及外协作业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相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抓好节后复工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春节后生产经营单位复工期间,是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生产经营单位恢复生产经营,设施、设备需要重新检验检测,从业人员松懈情绪需要克服,安全生产意识和现场管理需要强化,尤其是新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或未经教育培训就上岗作业,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复工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及安全管理的重要性,一方面认真抓好从业人员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使员工迅速恢复工作状态,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另一方面加强复工安全管理,尤其是机器开机及检维修中涉及特种作业及外协作业的必须严格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制度方可进行。

二、突出重点,扎实做好节后复工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主体责任,对不同层次从业人员制定针对性的教育培训计划,落实人员、落实内容、确保时间,严禁教育培训不切实际和“走过场”。

(一)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规定。重点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内容,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要结合自身生产特点,用生产安全事故案例教育员工从中吸取教训,掌握隐患排查和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技能,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防范意识。

(二)突出抓好新员工的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所有新上岗、调岗员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重点围绕安全生产知识、岗位操作规程、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施工现场紧急避险逃生与急救常识、事故应急处置等方面进行,做好教育培训记录,健全档案,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全面强化高危岗位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对高危行业员工,特别是现场操作工,节后要组织进行一次岗位操作基础知识、安全操作基本要求以及复工装置安全要点等方面知识的安全教育,做到人人过关。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全面检查本单位特种作业岗位以及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并登记造册,确保本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率达到100%。

三、加大力度,深入开展节后复工安全教育培训的宣传及执法检查

各镇(街道)、有关部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把生产经营单位节后复工安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务必将节后复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传达到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同时,要加大力度,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对未按规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予以查处。

海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xx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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