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民营医院管理制度【参考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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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编民营医院管理制度【第一篇】
为了增加各项规章制度在实际工作中的可操作性,针对建院以来的各项规章制度比较凌乱的情况,进行了系统的汇总,部分内容根据医院具体情况,做了相应的调整和补充,以便加强医院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上班后各科室人员应迅速就位,各司其职,不准聚集聊天或打电话聊天,不准披头散发、化浓妆、涂指甲、穿拖鞋、不准擅自离岗、脱岗、串岗、大声喧哗、谈笑风生、看与医疗或本职工作无关的书刊、看电视、听收音机、打游戏机、打瞌睡、做私事,不得在工作时间会客,更不准在诊室、导诊台、仓库、药房、药库、收费处会客。
二、考勤制度。
1、所有员工上下班实行打卡考勤制度,不得替代打卡,违者当事人双方各罚款50元。因工作原因漏打,需领导签字为证。无故漏打一次罚款10元。
2、病事假两天以内(包括两天)扣发假内工资,3—7天扣发假内工资及奖金。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工资的30%,旷工两天扣发当月工资的50%,两天以上者给与辞退。
3、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每次罚款5元,10分钟以上每次罚款10元,超过半小时按旷工半天计算。
4、因工作需要加班者,在不影响科室正常工作的安排下可以补休,到月底未补休完的按每小时3元的加班费计算。
注:凡加班者必须由当日后勤值班人员签字认可,否则无效。
三、诊疗制度及制度服务标准。
(1)、诊疗制度。
1、要树立法治观念,加强法律意识。
2、严格按照医疗技术规范进行操作,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院内感染制度及无菌操作原则。
3、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逐级上报,及时解决。
4、各科室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5、建立健全医疗文书管理制度。病历、处方书写要规范,完成各种操作后当事人必须签字。及时向有关科室、医生、领导反应患者的意见。
6、加强医疗安全意识及医护法律法规的学习。
(2)、制度服务标准。
1、全程导诊制:为患者进行正确引导,协助患者进行挂号、交费、检查、取药等,指导患者办理各种诊疗手续,提高就诊效率,降低患者的时间和精神成本。
2、首问负责制:患者向医院任意工作人员咨询时,都要耐心解答。自己不能回答的要替患者询问,直至患者得到满意答复。
3、诊疗保密制:医护人员要严格保守患者的诊疗秘密,实行一医一患一室的就诊模式。尊重患者的隐私。
4、知情选择制:患者享有充分的知情权、选择权,医务人员要向患者进行详细的解释,征得同意后方可进行特殊操作。
5、诊后随访制:定期对患者进行回访,了解康复情况,对其进行康复指导。提高治愈率及康复速度。
四、请销假制度。
员工有病有事需休班者,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请病、事假半天,由本人填写假条,经科室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离开。请病、事假一天以上,须经科室负责人及院长签字批准后,方可离开。所有请假条必须统一交办公室备案。不得打电话、带口信请假。(特殊情况除外)。
五、提成制度。
所有医务人员试用期满后,按各科室的收入情况进行提成。
六、科室负责人奖惩制度。
所有科室负责人每季度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随时调整,考评成绩突出者,年终给予一定的奖励。
七、聘用、解聘、辞职制度。
员工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辞退。如需辞职,必须提前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一切责任自负。
为了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1)、奖励部分。
1、对工作中成绩突出,积极开展新业务,在临床实践中受到病人表扬的(收到锦旗或表扬信)给与奖励50~200元。
2、抢救病人积极主动,获得成功的主要成员奖励100~200元。
3、避免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发生的主要成员(上报事情经过),情况属实的奖励50~200元。
4、凡介绍病人来我院治疗,经查实情况属实者,给与奖励50~200元。
5、凡在医院改革创新中提出书面合理建议并采纳实施,确有成效者,奖励100~200元。
7、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并取得良好效益者或对医院建设有突出贡献,年终给予一定金额的红包奖励。
(2)、处罚部分。
1、旷工一天扣发当月奖金,当月旷工累计两天及两天以上者扣除当月奖金外,还要扣发当月工资的30%。
2、凡以医谋私,私自给亲戚和朋友做任何治疗,未经办公室同意者,除照价赔款外,同时给与5~10倍罚款,并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
3、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受患者的红包。经查实除退款外,同时给与5~10倍罚款,并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
4、凡私自收取病人的现金者,除了罚收取现金外,给当事人10倍的罚款,并扣发当月的奖金。
5、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卖药和划价。发现后除没收非法所得外,处于5~10倍罚款,并扣发当月奖金。
6、凡有意来医院看病就诊的病人,介绍其去他处看病或检查并拿提成者,发现一次扣发当月奖金,并在全院大会上做检查,情节严重的辞退。
7、收费人员因工作马虎,缺乏责任心,收费、划价、结算出现严重差错,视不同情节扣罚责任人50—100元。如漏收费用、误收假钞,按损失的金额全额赔偿。
8、无论什么原因与病人发生争吵,扣发当事人当月奖金。
9、不爱护医院公共财产,造成设备、物资、仪器、器械缺少或者损坏者,照价赔偿。
10、各科室、部门的设备、物资、材料不得私自外借,违者发现一次扣发当月奖金。
以下每违反一条罚款10元,在每月的奖金中扣除:
1、工作时间着装不整、化浓妆、披头散发、不戴头花等,未到下班时间提前脱工作服者。
2、工作时间吃零食者,非加班人员或值班人员将饭盒带入诊室吃饭者。
3、操作时不戴口罩、帽子,工作时间大声喧哗、嘻笑、打闹者。
4、值班下班未打扫卫生、空调未关、紫外线灯未关、门未锁好者。
5、未经科室负责人同意私自调班未造成后果者。
6、交接班药品、器械交接不清,未作交接记录者。
以下每违反一条罚款20元,在每月的奖金中扣除:
1、执行医嘱有误、漏执行医嘱,未造成后果者。
2、医疗器械、备用物品丢失,由当班人员按价赔偿后,罚款20元。
3、通知参加院及科室内活动或学习,无故不来、不请假者。
4、治疗、处置时间接听电话,发信息者。
5、工作时间脱岗、串岗、聚岗,看非业务杂志、玩游戏者。
6、出入手术室未换鞋者。手术期间未戴口罩、帽子者。
以下每违反一条罚款50元,在每月的奖金中扣除:
1、责任心不强,解释不到位,未造成后果、病人投诉者。
2、沟通不到位,与病人及家属发生争吵者。
3、巡视不及时,造成药物外渗或针头脱落未及时发现者。
4、无菌包过期,未发现者。
5、术后记录与病情不相符者。
6、因查对制度不严或违反无菌操作规程,未造成后果者。
以下情况的予以解聘:
1、病人投诉,造成后果者。
2、散布谣言,损害医院声誉或影响医院形象者。
3、发生医疗纠纷,给病人提供资料者。
4、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工作中拉帮结伙,造成科室人员不团结者。
5、打架斗殴,甚至卷进来其他社会人员参与,影响、干扰医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和医院正常管理。
6、执行医嘱有误,漏执行医嘱造成后果者。
7、责任心不强,解释不到位,造成后果者。
8、违反无菌操作规程及查对制度,造成后果者。
9、工作中不服从安排、调动和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正常工作者。
精编民营医院管理制度【第二篇】
为实现医院的经营管理目标,规范管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医院全体人员。
2、本医院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录用
1、医院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招聘事宜。
2、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3、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办理试用手续。一般员工试用期一个月,期满合格后,方能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4、试用人员报到时,应送交以下证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5)员工服务承诺书;
(6)其它必要的证件。
5、凡有下列情形者,不予录用。
(1)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2)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3)身体条件不适合所从事的岗位者,经院长特许者不在此列;
(4)其它经医院认定不适合者。
6、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7、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到所分配的岗位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三、工作
1、本院全体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1
(1)、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了事的行为。
(2)、不得经营与本医院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医院的职务。
(3)、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4)、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医院规定其它不得带入工作场所的物品进入医院工作场所。
(5)、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医院财物携出医院。
(6)、工作时间不得中途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任请准后方可离开。
(7)、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工作地点及医院其它场所的环境卫生。
(8)、员工在工作时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9)、员工应团结协作,同舟共济,不得有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搬弄是非或其它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10)、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收受贿赂,或以医院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11)、员工对外接洽业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本医院名誉的行为。
(12)、各科主任应加强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和满意程度,加强员工安全感和归属感。
(13)、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2、医院实行每日八小时工作制 上午:7:30—11:30 下午:2:30—6:00 ,以后如有调整,以新公布的工作时间为准。
3、全体员工实行指纹打卡考勤。
4、实行弹性工作制的,采取由各部门主任记录工作人员的工作
时间(含加班时间),本人确认,部门备案的考勤方法。
5、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形,依下列规定处理:
迟到、早退。
1、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十五分钟内到班者
为迟到。
2、工作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3、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每三次以旷职(工)半日论。
4、超过十五分钟后,才打卡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任批准或书面说明者除外。
5、无故提前十五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职(工)半日论。因公外出或请假者需经主任签字证明。
6、上、下班而忘打卡者,应由部门在卡上或有效工作时间考核表上签字。
旷职(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职(工)论处。
2、员工旷职(工),不发薪资及奖金。
3、连续旷职三日或全月累计旷职六日或一年累计旷职达十五日者,予以清退,不发给资费。
四、福利待遇
1、医院依照事业的发展和兼顾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2、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按月计发,出勤天数未足月的,按日(实际出勤天数*基本工资/30天)计发。月薪工资在次月15日发放,如遇款未及时到位,工资发放适当顺延。
3、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计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发。
4、试用人员试用期间不享受工资。
5、在医院上班的外地员工,暂不安排宿舍和吃饭。
6、医院依据有关规定,发放员工年终奖金,年终奖金的评定方法及额度由医院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五、休假及请假
1、按国家规定,员工享有以下带薪假日(有基本工资,无绩效工资):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婚假:3天+晚婚7天;丧假:3天;产假:90天+晚育15天。
2、由于业务需要,医院可临时安排员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医院发送适当补贴或安排调休(调休不另计补贴)。
3、春节期间休假或探亲的,按照医院规定的休假天数休假;放假期间在医院值班的,发放值班补贴或安排调休。如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还以旷工论处。
4、春节探亲往来旅途费,可按医院规定报销相应的费用,超支部分由个人承担。具体额度由医院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5、员工请假须提前提出申请,2天以内的须经所属部门主任批准;3天以上的须经院长批准。未经准假离岗者,以旷工论处。
六、培训
1、为提高员工业务、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医院人力资源能适应医院日益发展的需要,医院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岗。新员工培训由医院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在新员工入职的前一个月内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3、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任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4、医院对员工在业余时间(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内,在医院外接受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并视不同情况可给予适当报销培训费。由医院报销培训费的员工,如在此一年内离职(含辞退),须向医院退返该报销的费用。
5、医院所有员工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由院长办公室保存在相应的员工档案内。
七、调职
1、医院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2、医院之间人员的调动,须经双方部门主任、院长办公室的书面批准。
3、医院调动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使其“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4、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1天内办完移交手续,前往新的岗位报到。
八、辞职及辞退
1、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写书面离职申请,一般员工经部门主任、院办主任核准;主任以上员工须经院长批准后,方可办理手续。并视需要,由人事办开具《离职证明》。
2、一般员工辞职,需提前7天提出申请;部门主任辞职,需提前2个月提出申请。
3、违反国家法令、医院制度而被辞退者,在赔偿医院的损失及办理完交接手续后,限当天内撤离。
九、保密
1、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医院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向其它任何人公开或透露。
2、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
3、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4、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医院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任汇报。
十、考核
1、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由试用部门主任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写《试用人员考核表》经批准后正式录用。
2、平时考核:由各部门依照《绩效工资考核管理办法》,具体执行。
3、部门主任以下人员的考核结果由各部门保存,作为确定薪酬、培养晋升的重要依据。部门主任以上人员的考核结果由院长室保存,作为确定部门业绩、奖励的依据。
十一、奖惩
1、每月奖励:员工的奖励参照《绩效工资考核管理办法》执行,对于在当月工作突出、表现优异的员工在下月的绩效工资中给予适当奖励。
2、年终奖励:每年年终评定优秀员工奖,由部门主任书面提出备选优先员工名单,经医院相关部门主任评议后,院长批准。奖予员工一定的奖金及颁发由医院院长签署的表彰证书。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罚款或批评:
(1)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
(2)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3)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4)不服从主任管理,情节轻微者;
(5)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降级(薪):
(1)擅离职守,致使医院受较大损失者;
(2)损毁医院财物,造成较大损失者;
(3)因工作失职、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使医院蒙受较大损失者;赔偿比例不低于总额的30%。
(4)一个月内受到批评超过三次者;一个月内旷工累计达二日者;
(5)道德行为不合社会规范,影响医院声誉者;
(6)散播不利于医院谣言或挑拨医院与员工的感情,实际影响较轻者;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辞退:
(1)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殴打同仁,或相互斗殴者;
(2)偷窃医院或同事财物经查属实者;受法院判决的刑事处分者;
(4)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参加非法组织者;
(5)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6)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累计15天的;
(7)故意泄露医院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医院蒙受重大损失者。
(8)利用医院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医院名誉受损害者。
(9)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医院声誉或在医院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10)其它违反法令、制度情节严重者。
十二、附则
1、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医院办公室,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015年08月09日
一、人事调动制度
条一条人员调动必须坚持岗位工作需要,专业对口,按正常程序办理。
第二条院内各科室调动按下列程序办理:
1、医师调动,由医务科提出,会同人事与有关科室协商后,报主管院长,院部讨论批准。
2、护理人员调动,由护理部提出,会同人事与有关科室协调后,报主管院长,院部讨论批准。
3、后勤人员调动,由后勤有关科室提出,经人事与有关科室商定后,报主管院长,院部讨论批准。
4、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院部可以随时调动任何工作人员。上述院内调动,都必须由人事管理处填写科室调动表,任何人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到新岗位报到。
第三条外单位人员要求调入我院,必须是岗位专业急需人员,调入对象需由相关职能部门考核、评定后递交院办公会议讨论通过。
条四条外单位调入人员自调入之日起,工资参照正式职工发放,奖金等福利参照同类(同年工作)人员执行。
第五条对要求调出人员,在科室工作允许的前提下,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所在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相关职能,经院部同意,由人事科办理调出手续。
二、毕业生入院制度
第一条我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接收相关专业应届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
第二条人事管理处负责拟定本年度用人计划、具体条件及招录方案,提交院办公会议讨论。
第三条人事管理处根据院办公会议的讨论结果,对外发布招聘信息,进行按规定要求的招考。
第四条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招考工作,并将考试成绩报院部,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录取名单。
第五条毕业生的人事关系逐步由区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三、引进外地专业技术人员制度
第一条对专业技术人中的培养应立足于本院,对一些本院紧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采用引进的办法予以解决。
第二条相关职能部门和人事科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考核资格审定,递交院长办公会议讨论确定试聘期限、岗位职责、经济待遇等。
第三条试聘期一般不得低于三个月,试聘期过后,相关职能部门应对试聘人员的业务能力做出书面的评定,由分管院长递交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正式聘用事宜。
第四条同意正式聘用后,由人事与应聘人员签订相应的聘用合同。
第五条外地专业技术人员的人事关系应由区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四、卫生技术人员准入制度
第一条人事处审核资格(身份证、毕业证书、执业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
第二条通过院部初步考核,填写招聘人员报名表。
第三条医务处(护理部)或所在科室对其业务考核并复核其资格。
第四条考核合格者,各职能科室交院部签署意见同意录用。
第五条体检。
第六条按专业进行岗前培训。
第七条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执业医师》等有关规定,报当地卫生局审批或备案。
五、医院协议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协议用工管理工作,经院部研究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招收各类协议工,首先由人事管理处根据医院人员编制情况,按照劳动法及有关劳动法规制定用工计划和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报院部批准后负责办理招收录用、签订合同,核定工资等手续,并负责办理调配、奖惩、福利待遇、辞退等事项,录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执业准入规定办理。
第三条医院招收协议工,由人事管理处签署劳动合同后统一调配给所属各职能科室,由用工科室直接管理,用人科室负责考勤、考绩,提出奖惩或辞退意见,由财务科编报工资表,经人事管理处审核后执行。
第四条招用的协议工须持本人的身份证及相应的学历证书和资格证书,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体检合格方可录用。
第五条协议工录用期控制在一年以内但不超过三年,合同期满继续留用须续签合同,新录用协议工试用期为3~6个月,如发现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和不符合录用条件者不再留用。
第六条协议工违反国家政策法令和医院规章制度,工作不负责的、发生重大差错、服务态度差、不服从分配、不能完成本职工作者医院有权随时辞退或酌情予以处罚。
第七条录用外单位离退休人员和待业人员,涉及原单位争议时,医院不负责合同以外事宜,对争议之外由协议工本人出面和原单位协商,协调无效时和医院终止劳动合同。
第八条协议工工资待遇按照劳动法规,参加社会标准实行男女同工同酬、按劳分配原则,以双方协议达成的工资标准执行。
第九条协议工工资福利待遇参照院内相关执行。
六、考勤制度
第一条全院实行考勤制,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全体科员考勤工作,每月如实填写考勤表,并于次月5日前报人事管理处。
第二条各科考勤必须专人负责,每日的考勤情况要真实地记录在考勤表上,符号要准确,有差错改动时,须经科室领导批准后,由考勤员更改,个人不准随便改动。
第三条全院职工要严格遵守考勤请假制度,各科领导应严格按请假制度把关,按规定批假。对于因无组织纪律擅离岗位的职工按旷工论处,严重旷工累计满一个月或连续旷工15天者,医院报上级部门予以除名。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
1、无故不参加应到会议的;
2、科室负责人未知下属人员去向的;
3、病假当日不交病假证明书(急诊除外)或未与科主任、护士长请假者;
4、假期已满而未办理续假手续者;
5、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院者。
第四条建立销假制度。各类人员请假期满回院必须向人事科销假,除不可抗拒原因未按时销假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七、请假制度
第一条假期的种类、名称及时间
一、探亲假。请假条件:工作满一年后从第二年起,已婚职工与配偶或未婚职工与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团聚的,即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的可享受探亲假。
其假期规定如下:
1、探望配偶,假期30天(不含路程)。
2、未婚职工探父母,假期20天(不含路程)。
3、已婚职工探父母,假期20天(不含路程)。
3)、当年六个月(累计)以上长期病假者;
4)、产假和哺乳假期间与家属团聚一个月的;
5)、女职工请哺乳假者(享受探亲假待遇的,其探亲假时间工资可以照发,路费按规定报销)。
6)、外来人员;
7)、配偶或父母不论用什么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团聚过的。
二、婚假,假期3天(不含路程)。符合晚婚规定的加12天。婚假和未婚职工探父母的当年只能享受一种,晚婚假可以另加。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三、丧假,假期3天(不含路程)。
四、产假:
1、正常分娩假期90天,难产或多产的加1
5天,(包括产前按排15天以内的产前假)。
2、符合晚育条件的男方享受5~7天的护理假。
3、哺乳假:凡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在领取独生子女证后,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方可请哺乳假,哺乳假原则上不执行。
五、放射(疗)假,每年给假一次,假期30天。
六、年休假:
1、休假对象:
凡本院职工(正式在编),只要符合文件规定休假条件的均能享受休假。退休返聘人员和借用期满一年以上借用人员也参照执行。
2、假期标准:
参加工作满5年不满10年,休假7天(其中后半年参加工作者天)
参加工作满10年至20年者,休假10天;
参加工作满21年至30年者,休假15天;
参加工作31年以上休假20天。
3、下列情况之一的当年或下年度不享受年休假:
1)、当年病假、疗养假累计超过45天的;
2)、当年请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
3)、当年病假、事假相加超过45天的;
4)、当年产假90天的。
4、符合享受年休假条件的工作人员,如当年已享受探亲假或六年一次探望父母假期的,其年休假时间减半。
5、当年享受年休假后再请事假,其事假天数累计超过上述规定时间的,则下一年度不再享受年休假。
6、假期审批手续仍按医院请假制度,逐级批准,报人事科备查。
七、病假:员工就诊应经保健科同意后去相关科室就诊(急诊例外)。员工住院经保健科同意后,由业务院长审批。出院后办理请假手续(所有员工不得挂家庭病床)。
八、事假:请事假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本人申请:事假三天以内由科主任或护士长审批,三天以上由科主任或护士长签署意见后报所属职能部门审批。
第二条请假的程序、手续及审批权限
一、除七天节假日和星期天以外的各类假期都必须到人事科办理请假手续,病假凭医师诊断证明,其它假期必须书写请假条,并需通过逐级按规定审批权限批准后,方为有效。
二、病假经本院保健科出具证明,报科主任、护士长批准有效,外单位病假条医院不予承认(特殊情况例外)。年休假由科室主任护士长审批。一周以上的病事假均须经分管院长最后审批(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做旷工处理)。探亲假、婚丧假等需经科室、职能、分管院领导批准方可,请假条一律交人事管理处备案。
三、科主任、护士长的各类假期需所属职能科室批准,分管院长签字尚可,职能科室负责人请假需经院长批准。
四、职工放射(疗)假、年休假,由本人申请,科室安排,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报系统主管部门审批(医疗系统由医务科、护理系统由护理部,院办等由所在科室审批),报人事科备案。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外出,均需报院部批准(由相应分管领导签字方可),人事管理处备案。
五、婚假:须提前提出申请,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报系统主管部门批准,送人事管理处备案。
六、丧假:先填申请单,经科室负责人签名,职能科室签署意见后报人事管理处备案。
七、产假:凭准生证和产科医疗证明,科室领导签署意见,月末报考勤时附考勤月报表上,报人事管理处登记。
八、哺乳假: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所属职能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院部批准,报人事管理处登记。原则上不执行。
第三条假期的使用
一、探望配偶,假期一次用完,不得分开和跨年度。确因工作需要,当年无法安排,由科室提出书面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院部批准,可跨年度使用。
二、未婚职工探父母,假期须一次用完,不跨年度。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不得延期下一轮使用。
四、放射(疗)假,可分开使用,跨年度作废。
五、年休假:经批准后可分开使用,跨年度作废。
六、婚假(以结婚登记时间为准),当年使用,跨年度作废。
七、此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院部。
八、新职工上岗前教育制度
第一条为了使新职工上岗前了解医院的基本情况,尽快转换角色,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特制订本教育制度。
第二条对新职工进行上岗前教育,使其了解医院的工作性质、目的任务和有关的政策法令、规章制度、本人的岗位职责及应遵守的`职业道德等。树立以病人为中心观念。
第三条教育内容:
1、医德医风教育;
2、员工手册学习:有关文件与政策法令;
3、医疗相关知识:医疗安全与管理;
4、岗位职责;
5、规章制度。
第四条教育时间:3~4天。
第五条教育形式:
学习有关文件材料,请院部领导作报告,介绍医院概况,提出要求。请院办人事、医务、护理、保卫、物业管理等有关科室介绍医院的规章制度,并提出要求。
第六条新职工上岗前教育结束后需填写《干部履历表》、个人信息表。
第七条上岗前教育具体由人事处组织实施。
第一章 招聘管理
第一条 我院实行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招聘录用员工。
第二条 各科室各部门因业务发展需要须增加人员时,须提交用人计划报人力资源部,经院长办公会研究核准确定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招聘事宜。
第三条 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聘用:
一)因品性恶劣,被原单位开除者;
二)有司法案件在身,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毒品者;
四)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或健康状况较差经医院体格检查认定不适合在医院工作者;
第四条 应聘者必须交纳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各一份,如提供不真实的个人资料,取消应聘资格。符合应聘条件者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招聘考试,择优录取,进入试用程序。
第五条 新进员工由各职能部门部安排试用期工作岗位。
第六条 新进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具有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如试用期内工作表现达不到医院用人要求,考试考核不合格者,医院可视情况延长一个月试用期或终止试用期。
第七条 员工在试用期内,由所属科室或部门的负责人对其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个人品质、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理论和技能考试,考试合格者进行体检,并将科室考核、部门考试及体检结果报院长办公会审批,确定录用人员名单,符合医院用人条件的签订聘用制合同,进入人事代理程序。
第二章 新进人员的待遇
第八条 新进的全日制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500元/月的试用期工资,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600元/月的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未满一个月,不享受试用期工资。
第九条 新进专业技术人员签订聘用制合同后工资按湖南省事业单位同级别的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标准发放,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可同时享受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其他新进人员须满一年并且获得相关执业证后方能享受奖金待遇;新进护士未取得执业证之前按600元/月标准发放工资;新调入的具有初级或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无需交纳合同保证金。
工作时间
第十条 医院是一个特殊的服务行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里工作是本行业特点所定的。为了保证医疗业务的正常运转,员工工作时间不固定在某一个时间段里,要根据季节变化及医院工作需要来安排确定。
第十一条 医院执行每周休息一天半的作息制度,行政、后勤人员休息时间一般安排在周六上午、周日。医务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执行轮休制度。
第三章 员工培训
第十二条 员工培训是为了提高员工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使员工具备与医院发展相适应的素质和业务能力,为员工的个人成长和医院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第十三条 为了让试用期员工尽快熟悉医院环境和工作程序等,医院根据工作需要组织试用期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医院概况:医院简介,组织结构,医院的发展方向、管理模式等;
二)员工基本素质: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礼仪行为规范,医德医风、服务理念、团队精神、卫生法律法规等,培养员工树立良好的思想观价值观。
三)专业技能:原则上到具体岗位安排专人带教,以所在科室、部门工作需要为基础,熟悉工作环境、工作职责、业务范围、仪器设备、工作程序、诊疗操作规范等。
第十四条 医院根据具体情况,组织在岗员工参加院内学术研讨会和业务培训,或输送员工到院外机构组织进修学习。
第十五条 员工因违反医院相关制度或业务能力不能胜任工作的,给予待岗培训,培训期间发300元生活补贴。待岗培训后试用一个月,试用合格后方能恢复原岗位。
第四章 晋升晋级考试管理
为了改变我院职称结构不合理的现状,鼓励我院医务人员积极参加晋升晋级考试,对参加职称考试的医务人员作出如下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 凡已聘为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期未满5年调出或办理停薪留职手续的,须向医院缴纳人才培训费5万元。
第五章 人事调动和离职管理
第二十一条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及员工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医院调整员工职位或工作岗位及地点,员工应积极给予配合。
第二十二条 员工调动,需要调出或调入的员工,须提交调动申请报告交人力资源部,按人事调动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第二十三条 员工辞职或提出解除合同的须提前30天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书面材料,经上级领导签批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二十四条 员工擅自离职的,或离职时未按医院规定办理工作、物品移交工作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其赔偿损失,造成医疗事故的,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办理。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花垣县人民医院
2011年1月1日
精编民营医院管理制度【第三篇】
20xx年,我曾经在深圳一家民营医院工作两年,担任手术室护士长。这家医院有员工200多人,是一所设备先进、科室齐全、技术雄厚,集医疗、保健、康复为一体的现在化综合性医院。院有中高技术人才近八十多人;设备比较先进,有螺旋ct、彩超、纤维胃镜等大型医疗器械,手术室有万能手术床、德国进口的腹腔镜、法国进口麻醉机等;住院部有病床近二百张,从设备、人员、床位规模来看,相当于国营县级二甲医院。他的管理特点:
应该说,任何一个单位都有其内部管理制度,但我体会到民营医院有着更为严谨的管理制度。一是制度制订多。这家民营医院的制度很多,有基本制度如《院长负责制》、《科主任负责制》、《科主任竞争上岗岗制度》;管理制度如《会议制度》、《请示报告制度》;责任制度如《各级行政领导人员的责任制》、《考核和奖惩制度》;技术规范如《各种疾病的诊疗、护理常规》;个人行为规范。在这些制度中,基本制度是医院制度的基础,没有基本制度,医院就不能存在。管理制度是医院的灵魂,医院靠管理制度来指挥、协调医院的正常运转。责任制度是医院制度的重要内容,只有责任明确,分工具体,工作任务才能落实。技术规范是医院制度的核心,医院不同于一般企业,医院的工作对象是人的生命和健康,这种工作的性质,不允许医院出废品和次品。医护人员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直接关系到病人的生死存亡来不得半点马虎,必须有一套科学严密的技术规范来保证工作不出现失误。二是制度执行严,如上班接打手机,在这家民营医院是不允许的,如果谁有违反,扣你20元一次事小,还要在周一例会上通报批评。
首先,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在民营医院表现得淋漓尽致,“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岗位与工资待遇挂钩”,充分用运激励机制,体现不同的岗位,不同的业绩,不同的报酬,其次是经营理念,“服务营销”、“文化营销”、“市场运作”等等理念将深深地烙在我的脑子里,那种“酒好不怕巷子深”、“皇帝的女儿不愁嫁”的经营理念将成为历史。
尽管医院制度严谨,人们处于比较紧张的状态,但人的精神面貌还是焕发向上的。
这也是国营医院一直都在强调的,但还是做得不够好的问题。在民营医院科室与科室之间,人与人之间都协调得很好,各科室之间的工作衔接得很好,比如:患者进门是导医迎接、分诊,亲自带到医生诊室(初诊病人均是),看完病导医把病人带到交费处,交完费后,该做检查带去做检查,该去输液的帮忙拿药。带到输液室,输液室接到病人,输上液体,如果还有其它治疗,会马上打个电话跟治疗室联系,如果治疗室有位,治疗室的护士会马上下来接病人,没有的话她们会告诉患者大概还要等多长时间,先在下面输液。一整套工作、程序象一条流水线,安排得滴水不漏,工作顺民利完成了,病人也很少有意见,整个过程给人的感觉是很有条理、很规范。还有一点是他们个人与个人之间相处得也很融洽,很少出现互相指责的现象。其实在工作中某个人或某个科室出现上一些工作不到位或失误是在所难免的,相互指责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最好办法是怎样去共同协商,去协调好,去解决实际问题,这需要每个人多一点宽容、多一点理解、多一点沟通,收款有收款工作难处;导医有导医的辛苦;护士有护士的价值;医生有医生的功劳。大家只是分工不同,没有贵贱高低之分。并且也深深地感受到团队背后的竞争,一种不服输的精神,每天记录自己的业绩,每人总结自己的病人,认真做好每天的工作,认真经营每个病人,使各自科室经济效益迅速提高。
我没有做过营销,至于营销上的很多条条框框的概念、规则、方法我不懂,但做为民营医院中的一员,要求营销意识非常强,病人在做治疗时护士会问:你的输液打完了吗?如果病人说:我没有用药,只做治疗。护士会说:“为什么不用点药,其实你的病如果用药再加上做治疗效果一定会更好的”,或者在病人做治疗当中,她们会向病人讲解所做的治疗仪器的原理、功能、作用,劝病人应坚持多做几个疗程,配合医生把病治好。手术室护士在术前、术后对病人进行访视,跟病人沟通,去推销优良的服务;优秀的人才;先进的`设备;甚至是优美的环境。
(五)民营医还有很强的品牌意识。
打个比方,如果花100元在一家餐厅吃同样的薯条、可乐、炸鸡你可能觉得不值,但是在肯德基你会觉得这100元花得一点都不可惜,这就是品牌效应。民营医院注重打造医院品牌、培育知名度和美誉度。以前我一直认为品牌是靠广告打造出来的,但是现在我认为广告只不过是在提高医院知名度,增加公众知晓、了解,也就是外界对你的名气的了解,认识多少,侧重于“量”,至于好的名气,还是坏的名气又是另外一回事。而美誉度侧是公众欢迎、接纳、信任的程度,也即公众对医院的评价的好坏,侧重于“质”,但高的知名度不等于有高的美誉度,有高的知名度也有高的美誉度,才是他们所要追求的,他们如何打造医院品牌呢?提高医疗质量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涉及到医院各个部门,体现在每一个工作环节,依赖于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所以,要求人人从自身开始,从岗位做起,形成后勤保临床、临床保病人、全院保质量的全方位保障体系。不定期工作质量抽查与定期质量检查相结合,控制事故,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加强重点科室的建设要求科有特色,人有专长。注重科室投入,用人制度和分配上给予倾斜。
民营医院是在近十来年出现的新的医疗机构群体,是新时期不同经济结构形式的组成部分,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发挥了一定的作用。笔者在民营医院工作两年多的时间里,认为民营医院和国营医院有着不同的管理制度、企业文化和价值取向等。如果能进行借鉴和利用,将对国营医院的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
精编民营医院管理制度【第四篇】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与监督,确保基建施工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基建财务制度和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基建财务管理与领导机构。
基建财务业务的执行由财务科负责,由财务科科长、基建会计和出纳组成基建财务小组,隶属于主管院长领导,同时接受上级相关部门指导。
第三条:基建财务小组职责。
1、管理基建工程款项的拨入、支付和结算;
2、编制基建财务收支计划;
3、参与基建项目预算、审核、验收、合同签订、决算;
5、监督基建工程合同的执行;
6、其他有关基建财务事项。
第四条:基建支出审批权限。
经审核的基建投资工程项目的进度预付款、结算款、设计费及零星支出,应以单个项目为单位,按医院资金审批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基建财务人员应严格执行基建财务制度,对不符合制度规定,违反合同条款和审批手续不全的基建款项,有权拒付,并应及时向院领导阐述理由。
第五条:基建项目预算审核与确认。
1、经批准的基建项目,由基建主管部门做出概算(预算),并附该项目的设计图纸等有关资料交基建财务小组复核签章后,报基建领导小组审定,必要时由基建财务小组再送上级主管部门复审后确认。
2、不经过基建财务小组审核及签字的基建预算无效。
3、经确认的工程预算合同和招标文件应留存基建财务一份,以备查验,并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的重要依据。
4、需公开招标的基建项目,应严格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有关招、投标的文件精神进行,特别是要做好预算(标底)的保密工作。
第六条:基建项目合同的签定。
当施工队伍确定后,通常以乙方命名,则甲、乙双方签定合同前,双方应就工程施工等事项充分酝酿。经甲、乙双方签定的合同,应存留一份给财务以备查验,这是支付工程款项的依据。
第七条:基建工程款项的支付与结算。
1、应按上级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基建资金应在银行开立专户进行管理,定期对账、核算,并应与医院其他账户资金分开实行专户专账管理。
2、基建工程款的支付数额,最多只能以当时账面基建项目资金为限,不能挪用医院其他资金垫支,特殊情况需动用医院其他账户的资金,须由基建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并凭医院领导批示,通知财务执行。
3、基建工程款一般以支票支付;确需现金支付,须由施工单位出具说明书,经财务科长审核,医院领导签字同意。
4、乙方收取甲方的工程款项,不论多少,一律应出具正式发票交财务入账。无正式发票者不予结算(预付款、进度款在工程结账时必须补正式发票)。
5、基建工程进度预付款及结算款,按国家规定的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规定以及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合同等有关条款的约定,须经基建财务小组审核签字,由医院领导批准后方可支付。
6、乙方如有违反合同行为,应由基建主管部门及时通知财务,冻结乙方应得工程款,待正确履行合同后才解冻。
7、基建结算结束后,基建财务小组应在一星期内组织核算,列出财务报表,提交医院领导审核、批准,然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无正当理由,财务人员必须保证基建款按时足额支付。
8、基建财务小组应在施工期间定期或不定期核对账目,分析工程用款情况。财务人员发现支付有超支或未按合同条款支付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以便采取措施。
第八条:基建工程的验收与移交。
1、基建工程完工后,甲方须按规定组织验收。除有关单位人员外,甲方应报有关部门组织验收工作。如发现工程未按设计施工,质量达不到技术要求等问题时,应及时向基建领导小组报告,以便采取弥补或处罚措施。
2、有返工的工程,应在返工后重新组织验收。但因乙方质量等责任问题造成甲方损失,应按合同及甲、乙双方补充协议执行,基建财务人员对不履行合同及补充协议条款的行为有权拒付工程款。
3、从工程竣工后到正式结算前,甲方停止支付该项目工程款余额(含结算款),特殊情况需付款时,凭院长签字批准,由基建财务执行。
4、乙方将工程建设项目移交给甲方后,应造册登记整个工程建设项目财产明细表,根据医院管理与使用需要,再移交给具体管理、使用部门,明确经济责任。同时,在基建账户中结转到行政账户中增加固定资产。
第九条:对基建项目筹建、施工、验收舞弊行为的处罚。
凡在医院各级项目建设中有下列舞弊行为者,医院将作出相应的处罚或上报纪检部门,构成刑事犯罪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1、泄露有关基建项目的标底、预算等秘密者;
2、借工作职务之便收取施工单位的好处费者;
3、故意制造施工方面的困难等事端而追加预算者;
4、协同施工队伍(乙方)偷工减料者;
5、在验收过程中隐瞒质量问题者;
6、与乙方串通骗取甲方资金,造成甲方损失者;
7、有其他舞弊行为者。
精编民营医院管理制度【第五篇】
文件的收发、阅批、执行、催办工作是医院实施有效行政管理的重要途径,各级领导和部门必须执行如下规定:
1、由上级机关下发的各类行政、政工、医疗科研教学和后勤等方面的下行文件,都应由医院办公室签收登记,各职能部门和个人不能私自签收保存文件。
2、医院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各类收文的审阅,并按文件性质送有关主管领导或部门传阅和执行。院级领导批阅一般文件不超过三天,重要文件立即批阅。
3、各职能部门对院领导批示文件应在规定时间抓好落实,落实后应将执行情况与原文件一并返回院办。
4、院办文秘人员负责对文件批转及执行过程中的督促、检查,有权对延误工作的部门提出批评。
5、执行文件批转过程中的签收、注销规定,对丢失文件、延误工作者应予批评,严重影响工作造成损失者向院领导提出处理意见。
6、各类文件在批转过程中必须使用规定的纸张和笔(钢笔、毛笔)书写,字迹要工整。
精编民营医院管理制度【第六篇】
二、采购消毒产品要索取与每批(种)产品标识(标签)的生产经营者名称、品名、生产日期、批号或代号等相符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
三、应索取规定的产品批准证书。
四、进口产品应当索取口岸进口监督检验机构的进口检验合格证书。
五、提供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所代表的产品批号、品种,必须与实际经销的'该产品批号、品种相符,不得重复使用。
六、对供货商不出具有关卫生部门的检查合格证或化报告验单,取消供货资格。
七、库房内定型包装必须贴有标签。
八、票证与实物的规格、型号、质量不相符应拒绝入库,由采购员退库、索赔。
精编民营医院管理制度【第七篇】
为了给就餐者提供一个清洁、卫生、舒适的就餐环境,本餐厅特制定以下规定:
1、餐厅内卫生:
1)空气清新、无异味;
2)无蝇、无鼠、无污水沉积、泔水桶洁净并加盖;
3)污水排放畅通,地面无积水、无杂物、无残渣;
4)桌椅、物品、设备洁净、无污垢、无油腻、定位放置;
5)门窗、墙面、排风扇、照明灯具、吊扇保持干净、无尘土及蜘蛛网。
6)抹布、墩布洗净,定位悬挂,无异味,
2、售餐前,对售餐区和操作区紫外线消毒40分钟。
3、上岗前用用肥皂流水洗手并消毒。如离开操作区,或接触不洁物品后,继续进行操作前,必须再次洗手消毒。
4、分发餐具时,不得用手接触餐具内面,发现不洁餐具立即更换,掉落的餐具不得接着使用。
5、售饭时:
1)收起食品盖被,接触食品面对叠放在指定位置:
2)食品盖被内外面标志明显,保洁清洁,每周消毒2次:
3)不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并且要带口罩;
4)不得用手直接接触熟食品;
5)售饭用具放在洁净盛具内,不得随意乱放:
6)掉落的食品及用具不许继续售卖或使用。
以上规定各负责人不能认真执行,由经理给予相应负激励处罚
为了切实使餐厅卫生安全落实到位,医院特做以下规定:
(—)日常检查
1、每天食堂经理、食堂主管对食堂重点环节(入库验收肉食加工、原材料存放、烹调过程、熟食加工等)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检查和指导。
2、班组长每餐对本班组操作及加工过程全程参与并实施监督检查。
3、质检员每天对食堂所有加工操作过程进行全方位跟踪监督检查。
(二)周检
1、从食堂后厨到前厅,以及食堂周围的环境,每周彻底打扫一次,检查一次,由食堂经理组织。
2、参检人员:经理、厨师长、服务主管、质检员。
3、凡不合格项及时整改,个别严重的要予以处罚。如发现有重复性问题,该班组长暂停工作,进行卫生安全培训。
4、处罚结果由经理书面通知受罚人、核算员,并在食堂看板上公布。
为使餐具经常保持洁净,真正让员工使用放心,对餐、用具清洗消毒特做如下规定:
1、刮去残渣;
2、泡入碱水或洗洁精水内;
3、刷洗;
4、用1:250的84消毒液浸泡10分钟;
5、对每件餐具流水过清;
6、过清后,在蒸气内消毒40分钟,消毒后的餐具,不得检出致病菌;
7、进入未用段,一定要逐个检查
1.食堂安全保卫工作由食堂经理实施监督,由各岗位班组长负责,要定员定岗,责任落实到人。
2.使用各种炊事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专人使用保养。工作中要精神集中,不准说话聊天,必须戴套袖和工作帽,穿围裙,杜绝人身事故的发生。
3.注意用电安全,机器使用后必须关闭总电源:人人注意节电、节水;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避免责任事故的发生。
4.使用煤气时要做到“火等气”,发现漏气及时修理。开着火人不准离开,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每个人都要学会灭火器的使用方法,记住火警电话119。
5.下班后,班组长要检查煤气、水、电、门窗是否关闭好,做好防盗、防寒等安全工作。
6.对于外来人员一律严格审查登记。
7.严格执行蔬菜农药检测制度。
8、保证48小时留样制度。
为保障餐厅正常运行,对食堂工作人员进入食堂工作必须做到以下要求:
2、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当地派出所户口证明;
3、进入食堂的工作人员一律通过证审,确认无任何问题:
4、进入食堂后首先要进行体检,否则不予录用;
5、对有传病者(肝炎、肺炎、肺气肿、呼吸道传染病等)不予录用;
后勤保障理应让员工、患者吃的合理、吃的健康、吃的科学对食堂作出如下规定:
1、制定合理科学的食谱,完善饮食结构
a、根据就餐人员口味,结合营养需求制定标准食谱;
b、根据患者来源的不同制定适合各地区域的特色菜谱;
c、根据医务人员工作、病员的特殊需要制定相应的周期性食谱;
2、丰富经营品种,提高饭菜质量
a、保证饭菜品种:早餐副食 种以上;午、晚餐:每餐 种以上;
b、不断对外界的技术进行借鉴,定期进行菜品考察,对新的适宜病员餐厅推广的菜品进行转换,丰富菜品的品种。
c、对所售产品进行内部质量评比,增加内部质量的提升;
d、对所出售产品按is09000质量标准执行,没有达到标准的不进行出售。
3、按季节适时调节,充分保障病员的特殊营养需求
a、按照秋、冬季节多补充含糖量高的食品,以增加身体所需热量:
b、按照春天由冷变暖的季节多补充维生素a、c、d的食品:
1、对半成品、调料进行严格的质检;
2、果菜类半成品必须用清水浸泡20分钟,除去表皮中的农药残留;
3、超过两个小时食用的冷菜必须放入冷藏冰柜中保存;
4、液体调料用瓶装酱油、醋或香醋;
5、剩余食品或半成品必须加保鲜膜遮盖后冷藏或冷冻,隔餐食用时回锅热透;
6、工作结束后对凉菜间及用具、盛具、水池、设备进行清洗,保持洁净;
7、按规定留样,冷藏48小时
一、操作标准
1、操作前做好台板、刀、棍棒等工具的清洗、消毒;
2、操作时生熟原料和刀、砧板、容器、盛器必须生熟分开,有明显标记;
3、加工时检查原料质量,发霉变质的不用,原料须先进先出;
4、岗前手用肥皂流水洗净并消毒;
5、成品入专用冰箱或食品橱;
6、废弃物放放有盖的垃圾桶内,当天废物当天清除;
7、每天定时紫外线灯消毒40分钟;
8、个人卫生、冰箱使用、烹调尝味、循环油的处理按制度规定执行;
9、无关人员不准在加工区域逗留;
10、掉落的原料及熟食弃之不用:
11、运送食品时工具必须清洁,有必要的保洁、防尘、防蝇设备;
12、剩余原料妥善保管;
13、按规定留样,冷藏(或冷冻)48小时:
14、正确贮存酵母、原料及辅料;
15、工作结束后将操作区及用具、设备、盛具清洗干净并定位放置;
在对菜肴加工以前,应对所有的原料、调副料必须进行质量检验。肉类、冷藏冷冻原料、剩余原料、调料、酱制卤制品作为重点的检查对象。
1、颜色不正常的原料不加工;
2、有异味的原料不加工;
3、标识不清楚的调料不加工;
4、没有彻底解冻的肉类不加工;
5、不熟悉的鱼类和菌类不加工:
6、上岗前必须严格洗手;
7、身体有切口或其他化脓性病灶的,一律不许上岗;
8、拿放干净餐具、烹饪用具时,手不许与其内缘直接接触;
9、持烹饪用具、餐具时,只可接触其柄、底部、边缘;
11、防止老化,盛装合理。烹制好的菜倒入洁净熟食盆内离地放置;
12、加工第二道菜时一定要将锅清洗干净;
13、掉落的原料及熟食弃之不用;
14、工作结束后对操作区、用具、炊具、灶具、盛具、水池清洗打扫干净,按规定放置
(一)初加工的分类
初加工分为:蔬菜类、禽肉类、鱼类、冻制品、泡发原料、脏腹类。
(二)初加工的管理
1、用具、盛具洁净,毛净、荤素等用具、盛具标识明显;
2、加工前,对加工用具进行检查,确保清洁并按照标识使用;
3、待加工原料必须盛放在专用盛具中,不允许倒在操作台上加工;
4、根据烹制需要,利用各种刀工方法,去除不可食部分;
5、对下脚料及时收集清扫,放入专用的容器内:
6、加工后的原料放入专用的净筐或净盆中,不允许落地:
7、剩余肉类,放入平盘中及时冷冻存放;
8、加工完毕后,及时对工作场所进行清扫,切配间不许有隔餐垃圾存放;
9、加工结束后对操作区、用具、盛具按要求清洗消毒、保洁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有其必要性,但必须注意其使用标准,为有效的控制使特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管理做以下规定:
1、任何使用单位未经质检部门批准、总经理审核、采购中心不得采购;
2、凡法定外的不硼砂、硝未经特别审批不得购买:
3、各项添加剂的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控制管理使用,不可超量领取;
4、要求食品添加物的厂商提供食品添加物许可证正本并印留存, 供卫生机关检查验用
为加强库房物资管理、提高库管员业务水平,制定本规定:
主食库:
1、原料入库前必须抽样验收,检查质量、数量、重要是否与票单一致,是否达到验收标准,不合乎标准的不许入库。
2、原料入库后存放于防鼠台上,做到隔墙离地。
3、各种原料必须分类存放,整码齐放,配挂标志牌,标明品名及进货日期。
4、经常检查,以防漏雨、生虫、霉变、鼠爬。
5、做好安全防范、防火、防盗、防投毒、门窗牢固,电器安全。
6、遵守先进先出原则,所有原料必须在保质期内领用。
7、库房内保持通风干燥、无污物、无异味、无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
8、出入库完毕后对库房进行彻底清扫并保洁。
9、闲杂人员不准进入库房,不得存放个人物品。
10、离开库房时,关闭所有电源及门窗。
副食库:
1、入库前必须进行检验,检验内容:质量、数量、标准、保质期及包装是否完整,破损泄漏不许入库。
2、验收入库后的原料,按类别存放,并配挂标志牌,标明品名、进货日期和保质期,遵守先进先出原则。
3、调味品包装干净、摆放整齐、无破损遗漏,干料要防潮,防霉、防虫蛀、防污染。
4、库房内保持通风,防蝇、防鼠、防盗设施完善,保持库内干爽清洁,无异味。散装原料要装桶,桶装料要加盖,易潮湿霉变的原料要及时晾晒。
5、每次出入库后要对库房进行和彻底清扫并保洁。
6、闲杂人员不准进入库房,库房不能准存放个人物品。
7、离开库房时,关闭所有的电源及门窗
(一)应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为人民健康负责,做社会主义两个文明的建设者。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习食品卫生知识,严格执行卫生管理制度,保护食品不受污染。
(三)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在工作岗位上,戴好工作帽,穿好工作服,保持衣帽整洁,双手干净。
(四)一切行动按照医院指示执行,服从餐厅经理领导。
(五)餐厅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工作衣服必须整洁,佩戴胸牌、健康证。
(六)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现金,上班带包不准进入餐厅,各组所用的餐具、用具、原料以及剩饭不准带出餐厅,若发现,按偷盗论处。
(七)组与组之间搞好团结,但不经他人允许,不能擅自乱抓用别组的用具及原料食物。
(八)严防污染,冰箱、冰柜生熟分开摆放,菜子、菜、货架、洗菜池、灶台、墙壁经常保持清洁、干净,无杂物。
九) 注意自身安全,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经常检修所用的电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修,安全操作,严防热油锅、热汤锅、开水锅烫伤,以及电器击伤。
十) 餐具、茶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不消毒的不使用。
十一) 做好环境卫生及防尘、防蝇、防鼠、防腐等四防工作,防止食品污染。
十二) 食品存放要做到“四隔离”,防止交叉污染。
精编民营医院管理制度【第八篇】
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医院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及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医院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
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第三条医院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
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持医院的公益性。
第五条医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真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经济管理,实行成本核算,强化成本控制,实施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加强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六条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财务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人员,会计人员须持证上岗。
三级医院须设置总会计师,其他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设置。
第七条医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医院的财务活动在医院负责人及总会计师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集中管理。
第八条预算是指医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目标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医院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第九条国家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地方可结合本地实际,对有条件的医院开展“核定收支、以收抵支、超收上缴、差额补助、奖惩分明”等多种管理办法的试点。定项补助的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同级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十条医院要实行全面预算管理。
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分析和考核等制度。
第十一条医院应按照国家有关预算编制的规定。
对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根据年度事业发展计划以及预算年度收入的增减因素,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业务活动需要和可能,编制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二条医院预算应经医院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上报主管部。
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行业发展规划,对医院预算的合性、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稳妥性等进行认真审核,汇总并综合平衡。财政部门根据宏观经济政策和预算管理的有关要求,对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申报的医院预算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批复。第十三条医院要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经批复的医院预算是控制医院日常业务、经济活动的依据和衡量其合理性的标准,医院要严格执行,并将预算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医院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定期将执行情况与预算进行对比分析,及时发现偏差、查找原因,采取必要措施,保证预算整体目标的顺利完成。
第十四条医院应按照规定调整预算。
财政部门核定的财政补助等资金预算及其他项目预算执行中一般不予调整。当事业发展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需要增加或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医院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提出调整预算建议,经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调整预算。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调减支出预算。
第十五条年度终了,医院应按照财政部门决算编制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编制决算。
医院年度决算由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对财政部门批复调整的事项,医院应及时调整相关数据。
第十六条医院要加强预算执行结果的分析和考核。
并将预算执行结果、成本控制目标实现情况和业务工作效率等一并作为内部业务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逐步建立与年终评比、内部收入分配挂钩机制。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应会同财政部门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对医院预算执行、成本控制以及业务工作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并将结果作为对医院决策和管理层进行综合考核、实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七条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八条收入包括。
医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科教项目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医疗收入,即医院开展医疗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门诊收入和住院收入。
1.门诊收入是指为门诊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挂号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卫生收入是指医院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药事服务费收入、其他门诊收入等。
2.住院收入是指为住院病人提供医疗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床位收入、诊察收入、检查收入、化验收入、治疗收入、手术收入、护理收入、卫生材料收入、药品收入、药事服务费收入、其他住院收入等。
(二)财政补助收入,即医院按部门预算隶属关系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补助收入,包括基本支出补助收入和项目支出补助收入。基本支出补助收入是指由财政部门拨入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经费、政策性亏损补贴等经常性补助收入,项目支出补助收入是指由财政部门拨入的主要用于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承担政府指定公共卫生任务等的专项补助收入。
(三)科教项目收入,即医院取得的除财政补助收入外专门用于科研、教学项目的补助收入。
(四)其他收入,即医院开展医疗业务、科教项目之外的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培训收入、租金收入、食堂收入、投资收益、财产物资盘盈收入、捐赠收入、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
第十九条医疗收入在医疗服务发生时依据政府确定的付费方式和付费标准确认第二十条医院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建立健全各项收费管理制度医院门诊、住院收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并切实加强管理,严禁使用虚假票据。医疗收入原则上当日发生当日入账,并及时结算。严禁隐瞒、截留、挤占和挪用。现金收入不得坐支。
第二十一条支出是指医院在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过程中发生的资产、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二十二条支出包括医疗支出、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科教项目支出、管理费用和其他支出。
(一)医疗支出,即医院在开展医疗服务及其辅助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耗用的药品及卫生材料支出、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提取医疗风险基金和其他费用,不包括财政补助收入和科教项目收入形成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其他费用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二)财政项目补助支出,即医院利用财政补助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实际发生额全部计入当期支出。其中,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发生的支出,应同时计入净资产,按规定分期结转。
(三)科教项目支出,即医院利用科教项目收入开展科研、教学活动发生的支出。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发生的支出,应同时计入净资产,按规定分期结转。
(四)管理费用,即医院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门为组织、管理医疗和科研、教学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医院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门发生的人员经费、耗用的材料成本、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费用,以及医院统一管理的离退休经费、坏账损失、印花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利息支出和其他公用经费,不包括计入科教项目、基本建设项目支出的管理费用。
(五)其他支出,即医院上述项目以外的支出,包括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及维修费、食堂支出、罚没支出、捐赠支出、财产物资盘亏和毁损损失等。基本建设项目支出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取得的有指定用途的项目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定期向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报送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报送项目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的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