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风险管理股工作计划集聚【精彩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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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风险管理股工作计划【第一篇】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税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税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为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密联系我省国税征管工作实际,全面落实税收管理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要求,省局决定借鉴运用风险管理理念和方法,进一步完善税收管理体制机制,转变税收管理方式,不断提高纳税遵从度。为全面推进这项重点工作,现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加强对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首先,要充分认识实施税收风险管理的必要性。多年来经济高速发展带来的纳税户急剧增长,与税务干部人数持续维持低增长形成鲜明反差,基层税务机关“人少户多”的矛盾日益尖锐。税收管理体制机制不适应新形势下税收征管工作的需要,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持续发展难以推动税收管理方式发生根本转变。落实责任与监督制约难以协调统一。有限征管资源一方面短缺不足,一方面配置效率低下,征纳成本居高不下,等等。这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制约着税收管理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要求的真正落实,制约着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进一步提高。税收风险管理为有效解决上述矛盾和问题,提供了重要启示和有效路径。各地要紧密联系税收征管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影响税收征管工作全局的主要矛盾,统一对推进税收风险管理的思想认识。
其次,要充分认识全面实施税收风险管理的有利条件。2003年,全省国税系统借鉴流程再造等现代管理理论,建立了覆盖纳税服务、税收执法全过程的税收征管业务流程运行机制。2006年以来,以综合征管软件为基础,开发完成了以流程管理系统、监控决策系统、基层管理平台三位一体,外部信息交换顺畅的综合税收管理信息系统——江苏优化版。2007年以来,在各级部门之间,上下层级之间以及税源税基管理的主要环节之间,建立起职责清晰、衔接顺畅、重点突出、良性互动的税源联动管理机制等。这些重要举措不仅表明,风险管理的一些具体要求已经存在于税收征管实践中,同时也为全面实施税收风险管理创造了有利条件。各级税务机关在推进税收风险管理过程中,要充分认识并运用好这些有利条件。
税收风险管理涉及各级各部门和税收征管各主要环节,专业化分工要求高,统一协调性要求高。因此,各级要十分重视加强对实施风险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管理。各级税源管理联动机制建设的领导小组直接承担实施风险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税源联动管理联席会议直接承担各级风险管理的协调管理工作。各级各部门和税源管理的各环节,要在联席会议的框架内,按照风险管理的程序要求,统一规划,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通过调整完善管理职责和运行流程,使联动机制迅速融入到风险管理的新格局中。经过努力,全省国税系统按照风险管理战略规划、风险识别、风险排序、风险应对和风险管理监控评估等程序架构,形成以提高纳税遵从为目标,以风险控管为导向,以信息平台为依托,征管资源优化配置,专业分工清晰明确,上下互动、衔接有序、运行顺畅的税收遵从风险管理体系。
二、转变管理职能、发挥资源优势,细化省市局在风险管理中的职能配置,健全相应的运行机制
省市局在实施风险管理工作中要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和信息资源优势。省市局的业务管理部门要从行政管理为主的职能体制,向行政管理加实体管理的职能体制转变;要从政策制度管理为主的职能导向,向政策制度遵从管理的职能导向转变,努力使省市局直接融入到风险管理的大流程格局中,逐步承担起风险管理运行流程中的“风险目标规划管理、风险分析识别、风险等级排序管理、风险应对支持管理和上收管理”等重要职能,发挥其在风险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具体工作任务重点包括:
建立风险分析识别管理工作机制。要筛选、整合监控决策系统中的税源预警监控指标和税源管理联动指标,建立省级风险特征指标库。计统部门牵头管理日常税收风险分析识别工作,主要从事税收风险的宏观分析,包括经济与税收、跨税种、跨部门以及重点税源的综合
税收风险分析;税种管理部门、专业管理部门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针对税种管理、专业管理的特点、难点和热点,深化各税种管理中、各专业管理中的税收风险分析;征管部门主要从事税收程序性风险分析;稽查部门、税种管理部门、专业管理部门还要通过对税务稽查、纳税评估等典型案例解剖,开展微观风险分析。
建立适应风险分析识别要求的风险信息情报管理机制。征管和信息中心牵头,各部门密切配合,基于监控决策系统的信息查询分析模块,建立纳税人情报信息管理库。重点是提高内部信息的共享度,挖掘税收管理过程中税收风险信息情报资源;拓展外部信息的采集渠道,采集地税、上市公司报表、工商、统计、行业管理部门和管理协会等部门信息;提升跨地区信息交换、查询功能,形成跨地区信息情报采集、交换管理机制。
建立协调统一的风险应对管理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做好年度专项检查、行业纳税评估等风险应对的总体规划和分部门风险应对的计划安排。省局本级开展各税种、各专业管理联动纳税评估,由征管处牵头负责。年度专项检查工作,由稽查局牵头负责。深入研究不同时期主要税收风险的应对策略,总结设计应对风险的方法和措施,为基层风险应对提供专业支持;做好数据模型、分析工具的研发工作,研究收集制定业务操作模本、评估审计指南等,提高对基层税务机关风险应对的指导力和支撑力,这项工作,由省局征管处牵头负责。对基层一线遇到的复杂政策和征管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提供专家指导帮助。部分重要复杂应对事项上收到省局直接进行风险应对;联系部分大企业直接实施以风险控制为重点的专业化管理,这项工作主要由大企业和国际税收管理部门负责。
建立风险管理工作目标管理和保障机制。征管和计统部门要发挥联席会议秘书部门作用,做好全系统风险管理的规划管理工作,对规划期风险管理的工作目标、阶段重点、方针策略、主要措施、实施步骤等作出系统性安排。对规划期风险管理工作作出及时的总结评估,为风险管理体系持续改进、持续完善提高提供依据。
省辖市局要按照省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做好本地区风险管理年度规划工作。以省局风险特征库为基础,根据本地区纳税人产业分布结构状况,及遵从风险发生的主要特点,建立本地区的市级风险特征库;参照省局的部门分工,组织好日常风险分析识别工作。建立风险等级排序管理工作机制,根据本地区税收风险发生的特点和人力资源分布状况,做好风险等级排序相关参数的调整维护,做好风险等级排序的日常管理工作。根据省局的统一规划,做好中小企业风险分析应对指南、模板的编制工作。结合省局纳税评估、专项检查等工作安排,制定本地区年度联动纳税评估、整合专项检查等规划部署工作。对部分复杂事项实施上收管理;按照大企业管理的统一要求,开展上收大企业税收分析监控和风险应对工作;对一线一些风险应对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提供及时的支持帮助。做好全年风险管理总结评价和绩效评估工作。
三、创新管理方式、优化资源配置,明确细化县以下税务机关在风险管理中的关键点和着力点
县局以下国税机关在实施风险管理工作中,要以科学组织实施风险应对为主轴,以推进县局实体化和创新税收管理员制度为重点,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税收管理的综合效能。县局机关要从以行政管理职能为主的职能体制,向以直接承担税源税基监控管理等实体职能为主的职能体制转变。县局机关要认真落实“把审核、审批等事务性工作前移至办税服务厅”等规范要求,进一步清理、简化考评考核等行政事务性工作,不断提高直接承担税源税基管理的职能比重。具体职能包括:在纳税人较多的地区,直接承担税收风险的等级排序管理;直接承担本县域范围内纳税人风险信息情报管理和对外交互工作;直接承担本县域范围内的风险分析识别工作;直接承担部分复杂事项的组织应对工作;直接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的行业风险应对管理;按照风险类型直接实施专业化应对工作;直接组织实施全部或部分大企业(或重点税源户)风险分析监控、风险应对等事项;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省市局上收管
理的协助配合工作等。在纳税人比较多的地区,按照风险类型实施专业化应对、中小企业的行业管理、全部或部分大企业(或重点税源户)的风险监控和风险应对等事项,也可以由县局所属的专门机构承担。
要按照税收风险管理的总体构架创新管理员制度,形成与管理层风险分析识别、风险等级排序相衔接的管理员职能体制。要合理分解户管员管理职责,把税收风险分析、专业纳税评估、大企业的风险监控应对、中小企业的行业性风险监控等专业化程度较高的风险管理职能,从属地管理的税收管理职能中分离出来;把制度性安排的、事务性管理服务职能保留在属地管理的职能中。具体职责分解范围,由省辖市作出统一规定。要把综合业务素质较好的管理员配置到风险等级高、业务复杂程度高、综合技术应用要求高的专业管理岗位。在专业机构或县局等更高层面上,建立具有专业化管理能力的管理团队,不再实行划片分户的管理模式,根据风险等级排序针对不特定纳税户,开展大企业管理、专业评估、行业管理等工作。省局将在全省范围内,选择一些县(区)局,作为全省县局实体化和税收管理员制度创新试点单位;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出台全省县局实体化和税收管理员制度创新指导意见。省辖市局可根据本地区的征管状况实际,有序开展试点工作。
按照风险管理的要求,科学安排好风险应对工作。在风险应对策略选择上,要从偏重税收执法,向综合配套运用税法宣传、咨询辅导、提示提醒、纳税人自我修正、约谈说明、税收核定、税务稽查等递进措施转变。在风险应对对象确定上,要从无差别的平均管理,向基于风险识别、等级排序,开展有针对性的风险应对转变。在风险应对模式选择上,要改变不区别“纳税人规模、风险类别”实施单一应对的模式,对大企业实施个性化的分析、监控,对中小企业按行业、风险类型等实施效能型管理。在风险应对方式上,要从简单地开展实地稽查取证方式,向重点做好申报数据、基础信息与相关涉税信息比对审核和案头分析工作转变。在风险应对技术应用上,要克服用单一税负指标进行简单比对的做法,通过加强培训,提高综合应用风险指标、评估模型等技术工具开展应对处理的能力。
四、加强知识技能培训,推广应用信息平台,做好税收风险管理的支持和保障工作全省上下要全面开展税收风险管理原理及其实践应用知识的培训,省局分次分批完成对各级领导和师资的培训工作。各地要在五月底之前培训到全体国税干部。年内,各地要根据省局的部署要求,做好与风险管理要求相关的以“纳税评估、税收经济分析、财务会计知识、税务稽查、反避税、计算机操作”等为重点的业务培训和技能练兵,为落实税收风险管理要求提供智力保障。
省局按照风险管理的程序要求,成功开发了基层管理平台,近期将完成基层管理平台的上线部署工作。各地要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要求,积极稳妥地做好基层管理平台的推广应用工作。一是要认真组织好基层管理平台的操作培训工作。各地要组织力量系统解读基层管理平台的主要业务功能设置,迅速培养一批熟练操作的业务骨干。上线初期要确保各级各部门都有专人能够熟练操作使用,基层分局的综合管理岗、各税源管理部门均有专人能够熟练操作使用,年底前力争达到从事专业管理的税收管理员人人都能操作应用。二是要按照基层管理平台中风险管理的程序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明确风险特征库的管理岗及相应的责任人员,承担本级风险特征指标的分析解读、采集编写、选择维护等工作。要明确风险等级及应对策略选择的管理岗位及相应的人员,承担纳税人风险等级的解读、干预以及不同等级纳税人风险应对措施选择等工作。各级要明确本级各部门与风险特征库指标体系之间的内在联系,要逐步适应并加强对风险特征库、风险等级排序、高风险纳税人应对策略选择等重要环节的管理工作。设置好风险等级排序、风险应对策略选择分配、风险信息补充采集等专门管理岗位,确保各项功能衔接顺畅,发挥设计效果。三是要做好基层管理平台与监控决策系统中风险特征库、联动管理平台、流程管理系统中相应工作流之间的信息流贯通对接和数据验证工作。
税收风险管理股工作计划【第二篇】
为进一步规避税收风险,对税收管理中“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风险进行科学规范的风险识别、估测、评价,并对确定的风险实施有效控制,结合我县税收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各级国税会议精神为指针,以成熟的风险管理理论为支撑,树立和落实科学的税收发展观,坚持依法治税,推行税收质量管理,促进县域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控制原则
通过科学规范的风险管理体系及保证风险管理程序严格执行来尽量消除、规避和化解税收执法的各种风险,从广度上广泛采集各种风险信息,从深度上准确衡量风险信息,在过程中严格执行风险管理程序,正确控制和处置各种已经确定的风险信息。
三、总体目标
以科学规范的风险管理手段,加强税源监控,防止税款流失,建立一个具有稳健的保障机制、高效的决策机制、快速的反应机制、灵敏的预警机制、科学的评估机制、严密的奖惩机制、快捷的纠偏机制的税收风险管理体系。
三、措施要求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三月十日前,县局成立税收风险控制领导小组,杨爱红副局长任组长,彭家松任副组长,成员为刘仁吉、彭明玲、阮亦旭、周健法、刘崇澜、张远明、刘永平、刘坚、郭明华、王才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彭家松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局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宣传动员,统一认识。风险管理简单的说就是对事情发生的确定性作出决定,包括某件事是否发生,如果发生怎么办。建立税收风险管理体系是落实省、市局有关推行税收质量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保护干部,规避风险,预防职务犯罪的一件大事,因此要加大宣传力度,三月十五日县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动员大会,教育全局干部充分认识到建立税收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意义,统一全体干部的思想认识,培养干部“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风险意识、危机意识。
(三)、组织培训,熟悉业务。四月份,组织全局干部学习风险管理理论和岗位职责,对税收风险管理开展大讨论,通过学习讨论使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熟悉本岗位的工作职责、业务流程及质量风险控制要点,树立税收风险管理理念,让大家知道什么可以为,什么不可以为及要承担的责任风险。
(四)、制定制度,抓好落实。五月份,由税收风险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制定一个科学规范的、合乎国税工作实际的税收风险管理制度。税收风险主要分为三个层面,一个是决策层面,一个是执行层面,还有一个是评价(考核)层面,税收风险管理主要分为四个步骤,第一步是风险的识别,第二步是风险的衡量,第三步是风险的确认,第四步是风险的控制和处置。办公室、人教股负责制定决策层面的风险控制办法,征管股、计征股负责制定执行层面的风险控制办法,税政、监察室负责制定评价(考核)层面的风险控制办法。
(五)、组织实施,落实到位。六月份,风险管理领导小组讨论完善三个管理办法,七月份,全面组织实施,并由领导小组主抓全局的税收风险管理制度的落实工作,务必工作要落到实处,要在具体的税收工作中见成效,要使税收工作在县局现有基础上上一个台阶。在工作中落实,在落实中创新,不断完善和实践税收风险管理体系。
税收风险管理股工作计划【第三篇】
一、优化涉税数据管理
(一)改进数据质量管理方式。建立数据质量服务提醒机制,重点开展对财务报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土地增值税项目清算申报等涉税数据质量的校验提醒工作;梳理、整合、完善大集中系统前端逻辑校验规则,制定前端逻辑校验审核清单并适时发布。
(二)优化第三方数据采集。大力推动政府和相关部门构建涉税信息交换机制,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风险管理需求为导向,遵循必要、有效的原则,积极获取“为我所用”的第三方数据;努力探索基于互联网等网络平台采集涉税数据,充分满足税收风险管理的需要;全面应用第三方数据管理平台,修订和完善第三方数据采集目录和相关标准,规范数据采集和处理。
(三)完善风险管理数据支撑。依托大集中系统数据仓库和全省第三方数据管理平台,完善税收风险管理主题数据库,规范风险指标数据来源,提高识别效率;根据风险管理工作的需要,有针对性地补充采集部分涉税数据,为提高风险识别能力提供数据支撑。
二、提升税收风险监控能力
(四)完善风险管理相关制度。在认真研究论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税收风险识别、等级排序及推送管理机制,规范风险任务管理。
(五)加强风险计划管理。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充分发挥各业务处室的专业特长,从各处室职能角度,结合政策落实和年度工作重点,利用归集加工的内外部数据,科学分析全省税收风险分布的重点地区、行业、税种、事项等,提高风险管理计划与组织税收收入的契合度。
(六)优化风险识别模型和风险指标。依托各业务处室开展对税收政策的梳理分析,逐步形成分行业、分税种和分特定事项的风险特征库;配合各业务处室对全省风险识别指标体系的应用情况开展周期性的评估、清理、优化和补充,做好指标分类分级管理与反馈结果分析,形成风险指标动态管理;组织开展全省重点模型和指标建设,扩充第三方数据风险指标,为风险管理工作提供支撑。
(七)突出人机结合的风险分析。强化对系统自动识别风险的人工分析与验证,努力提高风险识别的准确性;研究制定税源信息反馈管理规范,将基层分局掌握的税源信息有效地转化为税收风险点信息。
(八)强化税收风险任务管理。依据省局出台的税收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兼顾纳税人税法遵从状况,合理推送应对任务,满足基层税源管理和组织收入的需要;完善风险应对策略,做好风险点和应对策略的解释与辅导;加强对风险应对效能的分析,及时发现数据质量和风险指标上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加以改进。
三、深化大企业税收管理与服务
(九)完善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运行机制。全面落实《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总局和省局定点联系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
(十)深化大企业分集团和分事项税收风险管理。做好总局20xx年相关企业集团的风险管理专项工作,同时对股权转让、跨境投资、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风险监控;继续完成总局20xx年8户企业集团的风险应对和总结反馈阶段工作,督促企业做好整改,适时将8户企业集团的风险管理工作成果推广到行业的其他企业集团;做好20xx年省局2户定点联系企业风险管理后续工作。
(十一)建立健全大企业
税务风险内控机制。研究建立定点联系企业税务风险内控机制,制定分行业、分集团的大企业税务风险指引;研究建立大企业税务风险内控测试指标体系,引导帮助大企业健全内控机制,防范税务风险。
(十二)妥善处理大企业的'涉税诉求。收集了解大企业涉税诉求,做好与相关部门和主管税务机关的沟通协调,做到规范受理、认真处理、及时回复;对纳税人普遍反映的涉税问题,要统筹协调并努力实现税法适用的确定性和执行的统一性。
(十三)加快推进大企业税收管理平台建设。针对大企业的特点,建立大企业财务帐套等信息采集机制,完善大企业涉税数据常态化报送管理,强化大企业第三方数据与涉税情报采集,形成完整、规范、统一的集团一户式基础信息库;完善现有系统和软件功能,满足集团名册管理、个性化服务、遵从评价和业务协作等管理需要。
四、进一步做好涉税举报管理工作
(十四)加强涉税举报日常管理。按照《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加强对检举信息的研究、分析与运用,推进涉税举报业务与风险管理的融合,规范税收违法行为检举受理、处理、告知等各环节管理。
(十五)提升涉税举bao信息化管理水平。编写涉税举bao信息化管理需求,开发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工作平台,实现不同部门、不同层级间检举案件转办、交办、督办的流程化处理,推进涉税举报资料电子化档案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税收风险管理股工作计划【第四篇】
一、优化涉税数据管理
(一)改进数据质量管理方式。建立数据质量服务提醒机制,重点开展对财务报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土地增值税项目清算申报等涉税数据质量的校验提醒工作;梳理、整合、完善大集中系统前端逻辑校验规则,制定前端逻辑校验审核清单并适时发布。
(二)优化第三方数据采集。大力推动政府和相关部门构建涉税信息交换机制,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风险管理需求为导向,遵循必要、有效的原则,积极获取“为我所用”的第三方数据;努力探索基于互联网等网络平台采集涉税数据,充分满足税收风险管理的需要;全面应用第三方数据管理平台,修订和完善第三方数据采集目录和相关标准,规范数据采集和处理。
(三)完善风险管理数据支撑。依托大集中系统数据仓库和全省第三方数据管理平台,完善税收风险管理主题数据库,规范风险指标数据来源,提高识别效率;根据风险管理工作的需要,有针对性地补充采集部分涉税数据,为提高风险识别能力提供数据支撑。
二、提升税收风险监控能力
(四)完善风险管理相关制度。在认真研究论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税收风险识别、等级排序及推送管理机制,规范风险任务管理。
(五)加强风险计划管理。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充分发挥各业务处室的专业特长,从各处室职能角度,结合政策落实和年度工作重点,利用归集加工的内外部数据,科学分析全省税收风险分布的重点地区、行业、税种、事项等,提高风险管理计划与组织税收收入的契合度。
(六)优化风险识别模型和风险指标。依托各业务处室开展对税收政策的梳理分析,逐步形成分行业、分税种和分特定事项的风险特征库;配合各业务处室对全省风险识别指标体系的应用情况开展周期性的评估、清理、优化和补充,做好指标分类分级管理与反馈结果分析,形成风险指标动态管理;组织开展全省重点模型和指标建设,扩充第三方数据风险指标,为风险管理工作提供支撑。
(七)突出人机结合的风险分析。强化对系统自动识别风险的人工分析与验证,努力提高风险识别的准确性;研究制定税源信息反馈管理规范,将基层分局掌握的税源信息有效地转化为税收风险点信息。
(八)强化税收风险任务管理。依据省局出台的税收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兼顾纳税人税法遵从状况,合理推送应对任务,满足基层税源管理和组织收入的第一文库网需要;完善风险应对策略,做好风险点和应对策略的解释与辅导;加强对风险应对效能的`分析,及时发现数据质量和风险指标上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加以改进。
三、深化大企业税收管理与服务
(九)完善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运行机制。全面落实《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总局和省局定点联系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开展。
(十)深化大企业分集团和分事项税收风险管理。做好总局20xx年相关企业集团的风险管理专项工作,同时对股权转让、跨境投资、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风险监控;继续完成总局20xx年8户企业集团的风险应对和总结反馈阶段工作,督促企业做好整改,适时将8户企业集团的风险管理工作成果推广到行业的其他企业集团;做好20xx年省局2户定点联系企业风险管理后续工作。
(十一)建立健全大企业税务风险内控机制。研究建立定点联系企业税务风险内控机制,制定分行业、分集团的大企业税务风险指引;研究建立大企业税务风险内控测试指标体系,引导帮助大企业健全内控机制,防范税务风险。
(十二)妥善处理大企业的涉税诉求。收集了解大企业涉税诉求,做好与相关部门和主管税务机关的沟通协调,做到规范受理、认真处理、及时回复;对纳税人普遍反映的涉税问题,要统筹协调并努力实现税法适用的确定性和执行的统一性。
(十三)加快推进大企业税收管理平台建设。针对大企业的特点,建立大企业财务帐套等信息采集机制,完善大企业涉税数据常态化报送管理,强化大企业第三方数据与涉税情报采集,形成完整、规范、统一的集团一户式基础信息库;完善现有系统和软件功能,满足集团名册管理、个性化服务、遵从评价和业务协作等管理需要。
四、进一步做好涉税举报管理工作
(十四)加强涉税举报日常管理。按照《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加强对检举信息的研究、分析与运用,推进涉税举报业务与风险管理的融合,规范税收违法行为检举受理、处理、告知等各环节管理。
(十五)提升涉税举报信息化管理水平。编写涉税举报信息化管理需求,开发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工作平台,实现不同部门、不同层级间检举案件转办、交办、督办的流程化处理,推进涉税举报资料电子化档案管理,提高管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