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学习心得集聚【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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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学习心得【第一篇】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改革发展稳定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任务十分艰巨,这无疑对纪检监察提出了更高要求。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关键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改革现有的组织设置和领导干部配备办法,认真强化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反腐倡廉中心任务,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政治坚定、勤奋敬业、清廉自守、开拓创新,为纪检监察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纪检监察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形象好、威望高、总体评价良好。但在这一“总体良好”的状态下,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不认真加以解决,势必阻碍纪检监察事业的发展,最终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一、存在问题
(一)机构规格缺少权威性
多年来,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机构建制一直沿用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党的各级纪委内部机构和干部职务设置的若干规定》(中纪发[1988]8号文件),存在较大的滞后性和不合理性,严重影响了纪检监察系统的干部队伍建设。人们往往会产生疑问:纪检监察机关究竟是何级别的单位?与党委各部门有何区别?各个层次该配备什么职级的干部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有很大一部分干部甚至是主要领导都不甚了解。特别是各级党委的组织、宣传等部门由同级党委常委担任负责人以后,大部分人错误地将纪检监察机关等同于组织、宣传等部门。这就直接导致纪委常委政治待遇的享有、纪委各内设机构负责同志的级别设置配备等问题处于一种任意和无序的状态,纪检监察机关低规格对待、纪检监察干部低职数、低规格配备的现象屡屡出现,甚至于将各级纪委设置的纪律检查员职务等同于非领导职务等。这些问题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削减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威信。
(二)队伍管理缺少专业性
纪检监察机关是专司党内监督的执纪执法机关。其职能的特殊性决定了要有特殊的管理,应参照公检法的模式走专业化管理的道路。当前,纪检监察机关既没有权威的执法主体资格,也没有严格的准入制度,更没有过硬的经费保障措施等等。纪检监察干部在同一岗位年限长、年龄大,尤其是派驻部门的纪检组长,几乎成了安置性的职位;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或是部队转业,或是照顾关系从社会上调入,或是组织任命调任,而真正科班毕业的大学生和公开考试录用的反而屈指可数,懂财会、懂法律、懂电脑、懂写作等专业人才更是凤毛麟角。正是因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上的常规化,导致了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难以专业化。
(三)管理体制缺少实效性
《党章》规定对纪委机关实行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而实际情况是,同级党委对纪检监察机关享有绝对支配权。纪检监察机关在组织人事、财物经费以及各种事务上对同级党委政府仍然存在很强的依附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仅局限于业务指导这个层面,没有什么质的突破,且渐呈削弱的趋势。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在人事安排、福利待遇、行政经费等要害问题方面,上级机关难以为下级机关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致使纪检监察系统合力不足。比如派驻纪检组长的提名权,文件规定由纪委机关掌握和行使,可大都是写在纸上,真正落实在行动上的少之又少。甚至于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因为查办案件得罪了同级党委的领导而受到排挤或打击报复时,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也是鞭长莫及、爱莫能助或者彼此顾及情面而不愿伤和气,从而让下级纪检监察干部心寒而有案也不敢大胆查办。
(四)干部专职不专用
乡镇纪委虽然选举配备了纪委委员,但除了纪委书记和纪检员外,其他委员实际上都是挂名的,是由各单位人员“凑合”起来的,一般不参加纪检监察;大多数州直、县直部门的纪委根本就没有专职的纪委委员,除一个纪委书记外,别无他人;州、县两级派驻纪检组,一般也只有一个组长,没有其他人员,即使有也大都兼管着很多其他。乡镇纪委书记虽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却还分管着党务、综治、宣传等,全年绝大部分的时间忙于这些事务,以致自已的.本职反而成了“副业”,无暇顾及,力不从心,往往是“种了人家的田,荒了自家的地”,很难保证专职专用;县级以上纪委书记是同级党委常委,也分管着一些其他,其纪委主要由纪委第一副书记主持,而实际情况是以纪委副书记的身份又难以领导和协调好整个机关的对内对外事务;派驻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也大多分管了其他,真正用于纪检监察的时间、精力十分有限。
(五)干部思想不稳定
在方面,纪检监察干部“光栽刺不栽花”,容易得罪人,是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使;在待遇方面,纪检监察干部经济待遇不高,政治发展极为缓慢。有的干部在纪检监察部门一呆就是上十年,可连科级政治待遇都难以解决。有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相对
本单位行政副职总是“此薄彼厚”,在班子内部分工、领导决策方面常常低人一等。相对其他部门就奖金福利而言也是奖金少、福利差、补贴低,差距大;在生活方面,纪检监察干部往往是别人能去的地方不敢去,别人能得的不敢得,有时甚至连一些正常的娱乐活动也不敢参加,总担心别人说三道四,过着一种“苦行僧”式的清苦生活。一些秉公执纪、清廉自律的纪检监察干部还常常被调查对象所埋怨,甚至被亲戚朋友们不理解,承受的社会压力和精神压力可见一斑。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上还存在畏难情绪,主要表现在人与人之间亲戚、朋友、同学等各种关系盘根错节,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有的认为自己不可能一辈子从事纪检监察,现在太认真,就会得罪领导、亲戚、朋友等,会为自己将来的、提拔以及子女就业等方面设置障碍,增加一些麻烦、困难。所以在中缩手缩脚,不敢放手大胆开展。上述种种,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不稳定,不安心本职。
二、对策措施
当前,《国家公务员法》已经实施,各级领导班子换届全面启动,这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利时机,各级党委要本着加大反腐倡廉力度为原则,从组织建设、思想作风方面着手,坚持以“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为标准,切实加强各级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一)提高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机构格局
干部队伍建设的核心是组织建设,组织建设的核心是规范化和权威性。纪检监察机关要更加规范化和更具权威性,首先必须要从加大反腐倡廉力度、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保证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长治久安等角度考虑,提高地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格局,与同级党委的级别相当;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的格局和纪委常委、各室主任等干部的级别待遇。这样随着机构格局的提高,有利于依靠群众巩固和发展全党动手反对和防止腐败的良好局面,就可以更有力地落实党委作出的决策,加大反腐倡廉力度;随着机构格局的提高,各级纪委才更有权威性,可以更有力、更有效地根据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关于反腐败的总体要求和部署,按照有关部门的职责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提出要求,组织落实,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在反腐败中的职能作用,形成反腐败合力,促进反腐败深入开展。
其次必须要有一部类似《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建设条例》这种法规性文件作保障。该文件要涵盖机构规格、职数配备及待遇、人员调整、干部录用、轮岗交流以及派驻机构管理等内容,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根本性法规文件,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只有把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建设上升到法律法规这个层面,才能引起各级党委政府部门的足够重视,才不至于忽视甚至消极对待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建设,从根本上杜绝对纪检监察机关“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有时还不要”的错误认识和做法。
再次必须要改革领导体制和管理机制问题。首先必须改变领导关系和供给关系,把目前的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体制改为由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垂直领导,把供给关系由地方供给改为上级纪委直接供给,让同级纪委与监督对象无利害关系,这样监督起来才会真正有力,从而保证纪检监督权的权威性和有效监督;其次可以在对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改革中,将派驻人员的编制划入纪检监察机关,等同于机关干部编制统一管理。特别要考虑到目前州、县两级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人员少、开展业务不多的实际,对他们的干部编制进行有效整合,推行“大派驻”和“大纪委”的做法,即:改单位派驻为系统派驻,将系统内所有纪检监察干部重新组合成新的派驻机构,称为派驻一组、派驻二组等,这样可避免纪检组受所驻单位在办公条件、福利待遇等方面的制约;将乡镇纪委划分为几个片区,设置相应的机构如督察一组、督察二组分片进行巡回监督检查。唯有这样,才能彻底改变目前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名存实亡、形同虚设的尴尬局面,赋予这两类纪检监察机构新的活力。同时高配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经济待遇。纪检监察性质的特殊性就决定了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有特殊的办案装备和特殊的激励机制,这就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有充足的行政经费作保障。要科学设定纪检监察机关办公设备的达标要件,对“双规”场所、办案车辆、案管室、证据保全设备、行政经费等作出量化要求;要统一设定纪检监察干部的补贴津贴和办案奖励机制,想方设法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福利待遇。
(二)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作风建设
一是要加强党性教育,使纪检监察干部能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认识自己所肩负的神圣职责,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努力达到政治效果、执纪效果、社会效果三者的统一;二是要加强党的基本路线教育,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更加自觉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切服从和服务于发展这个大局;三是要加强廉政教育,使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坚决做到严于律己、清正廉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四是要抓好宗旨教育,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做到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都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拥护不拥护、高兴不高兴为出发点。
(三)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建设
一要加大轮岗交流力度,多岗位锻炼。合理设定轮岗交流年限,要求干部在某个岗位上满期后必须轮岗或交流。可以在同级纪检监察机关之间进行横向交流,还可以在上下级机关之间进行纵向交流;不仅可以交流领导干部,也可以交流一般干部。这样多岗位煅炼,不仅有利于纪检监察干部的成长,还可以避免长期在一个岗位产生的消极因素;二要建立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利用换届、机构改革、干部调整等时机,积极向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推荐干部,提出干部交流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向社会输出合格干部,形成纪检监察机关干部的有序流动,从而达到优化干部队伍的年龄结构,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的目的;三要实行资格准入制,抬高纪检监察机关“门槛”。要参照法官、检察官的管理模式,对纪检监察干部实行资格准入制。凡进入纪检监察机关的,无论是担任领导干部还是一般干部,都必须具备纪检监察干部资格,这种资格只能是通过考试获取,不能通过组织任命、聘请聘用等途径获得。而且,这种资格准入制是法定的,是必须执行的。以此抬高纪检监察机关的准入门槛,彻底解决安置性进人和照顾性进人问题,彻底杜绝乱开口子随便安排人员进入纪检监察机关的现象,为建设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打下基础;三要探索挂职锻炼新途径,开阔干部视野。挂职锻炼包括系统内挂职锻炼和系统外挂职锻炼。要在抓好系统内挂职锻炼的基础上,积极创造条件,合理安排优秀年青干部到系统外进行挂职锻炼,既可以到经济发达地区锻炼管理能力,也可以到贫穷落后地区锻炼作风。不管采取何种形式,最终目的要让纪检监察干部取长补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让干部学习经济管理、宏观调控、组织人事、金融证券等知识,丰富知识面,使作风得到有效转变;四要拓宽学习培训渠道,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整体素质。要对现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进行资源整合,加大培训投入,提高培训质量。要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常规业务轮训,保证每个在职干部1-2年就能有一次业务培训的机会,提高干部的专业水平;要积极筹建纪检监察干部学院或者在综合性大学设立纪检监察专业,加大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化培训力度,还可以此为平台,对在职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专业系统培训,既学业务,也学管理、金融、法律等综合知识,以此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
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面临着“四个新变化”:纪检监察任务不是减轻了,而是更加繁重了;领域不是缩小了,而是大大拓宽了;标准不是简单了,而是更加复杂了;履行职责对干部的要求不是降低了,而是大大提高了。这就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自身应不负重托,牢记使命,从大局出发,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和完善自己,不断提高能力和水平,认真履行好党章赋予的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职责。同时坚持“正人先正己”,把“严”字始终贯穿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每一个过程、每一个细节之中,严格落实中央的各项规定,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干事,始终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可亲、可敬、可信”的良好形象,真正建设成为一支党和人民信赖的革命化、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学习心得【第二篇】
近期启动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大会后,我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对开展教育整顿的必要性、及时性有了新的认识,对纪检铁军政治忠诚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纪检监察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我们要做到政治上真自觉、思想上真认账、行动上真落实。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果断的行动进行自我革命、自我监督、自我建设。只有对党绝对忠诚,才能坚定政治本色,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做到讲政治、顾大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展队伍教育整顿,首要任务就是筑牢政治忠诚,纯洁思想、纯洁队伍,打造对党忠诚的纪检监察铁军,才能真正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神圣使命,维护国家的长治久安。
一是内化于心。对党绝对忠诚,是政治原则、政治品质,也是党员干部的生命线,是首要的政治本色。对党忠诚绝不是一句空话、大话,要根植于思想深处和精神血脉,做到虔诚而执着、至信而深厚。不断加强学习,不断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时刻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对党、对法律、对人民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恪己修身;不断树立为人民服务,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思想,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我们党的根基和力量源自人民,党和人民的关系是鱼水关系,为人民掌好权、服好务,也是我们党的初心和使命。
二是外践于行。对党忠诚必须踏踏实实,始于足下,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体现在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上,努力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和时间检验的铁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体会到公平正义。首先要提高业务素能,打铁首先自身硬,只有增强纪法知识和专业知识,才能为办好案打下基础;其次,要有一颗公平公正之心,执纪办案,办的就是别人的人生。而不能就案办案,一留了之,还要追求办案的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相统一。
三是。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对党忠诚更多地是体现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和细微之处。首先,做到令行禁止,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其次,养成立说立行、高效快捷的工作作风,经常性地开展自查,是否存在着办案措施使用不规范、超期办案的问题,是否存在有部署无落实,执行力度不够的问题,这些都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最后,养成廉洁从检、干干净净的意识,廉洁办案是红线、也是高压线,要通过教育整顿,时时以正面典型教育自己,以反面教材警醒自己,自觉地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时刻把握住自己,经常约束自己,不为世俗所扰,不为物欲所动,只有这样,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教育整顿正当时,纪检监察事业再谱新篇。用忠诚之心,践行铁军誓言,我们一往无前;持手中利剑,坚守初心信仰,前路霞光满天。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学习心得【第三篇】
近年来,广大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保持了较好的工作状态,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不容我们忽视。
一、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有待提高。当前不少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认识上存在“三不”问题,影响工作开展。一是不稳定。由于纪检监察工作易得罪人,甚至不被亲朋好友理解,且经济待遇不高,政治进步不快,生活方面更是“压力大”,经常是别人能去的地方不能去,别人能得的不能得,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不稳定,不安心本职工作。二是不适应。思想认识与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相当一部分的纪检干部对当前纪检监察工作新形势研究不够深入,导致工作创新力不够,工作针对性不强;三是不上进。有些同志面对日益复杂的工作环境和新的形势,缺乏更新知识的积极性,不能主动地补充吸收各类新知识;有的上进心衰退,工作被动应付成效差;有的因职位提升没有解决,消极颓废,从事工作精力不到位。
(二)综合素质有待增强。一是理论功底不扎实。不少干部主动学习理论知识的欲望不强,平时学习存在一定的形式主义。学习不动笔、不动脑,为学习而学习,学习领悟不深,学习指导工作力不强,导致工作水平难以提高。二是业务素质不全面。随着经济社会建设的快速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域进一步拓宽,对纪检干部掌握各方面专业知识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如,体现在查办案件上,违纪案件广泛涉及金融、证券、房地产等经济领域,违纪人员作案手段越来越隐蔽,反调查能力不断增强,呈现出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趋势。与之不相适应的是,当前纪检监察干部知识培训不多,业务知识得不到有效补充;很多干部长期在同一部门甚至在同一岗位工作,知识结构单一,接触面狭窄,协调能力不强,直接影响工作开展。三是表达能力不够强。当前相当一部分纪检干部平时重干事,文字表达和口头表达能力均不强,对更好开展纪检监察工作造成一定制约。
(三)工作能力有待提高。一是服务大局能力不够强。很多纪检干部只会孤立、静止的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不能把纪检监察工作与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很好地结合起来,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二是创新工作能力不够强。一些干部习惯于以简单的号令和应付性的传达来落实工作,习惯于靠经验办事,不善于研究,不能创新开展工作,工作缺少亮点、新意,影响工作效果。三是宣传教育能力不够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受传统的思想观念束缚,无论是在进人还是干部自身学习上,都存在重经济、法律、办案业务人才引进和学习培训,导致从事宣传教育的专业人才缺乏,影响从源头预防腐败工作成效。
(四)管理体制有待理顺。当前纪检工作实行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体制,同级党委政府对乡镇纪委享有绝对支配权,乡镇纪委在组织人事、财物经费以及各种事务上对同级党委政府存在很强的依附性,而上级纪委更多地侧重于业务上的领导这个层面。上级机关在人事安排、福利待遇、行政经费等要害问题方面,难以为下级机关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同级纪检监察组织依附同级党委政府,监督同级党委、政府十分困难,上述情况的存在严重影响了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积极性和打击腐败的坚定性,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推进。
(五)基层纪委有待强化。一是专职不专用。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虽明确专职专用,但实际上有很多中心工作要配合,加之大部分没有配备专职纪检干部,纪检监察工作精力大打折扣,以至应付多,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二是人员流动快。当前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尤其是乡镇纪委人员变动快,不但造成工作脱节,而且易使干部懒于钻研纪检业务。在实际工作中,不少乡镇、县属部门纪检干部业务知识薄弱,工作思路、方法举措等滞后,极大地影响了基层纪委职能的发挥。三是工作时效低。由于工作精力牵制、业务知识薄弱等因素,基层纪委职能弱化,工作被动应付,工作效率普遍较低。
(六)作风有待深化。一是满足现状,缺少开拓精神。一些干部满足于当前取得的成绩,甚至产生“求稳怕乱”心理,一项工作还未开展,自己首先就没了底气,怕得罪领导,怕影响人际关系,怕社会形象,致使一些工作停滞不前,力度缺失。二是调研不深,工作指导不足。很多纪检干部开展联系基层工作不够,深入基层调研少,指导基层工作少,导致工作第一手资料掌握少,工作起来与现实脱节,抓不住关键,找不准工作方向。三是自我要求放松,损害队伍形象。少数纪检监察干部纪律观念不强,嘴巴不严,说话随意;有的存在不注意身份,不分场合,参与吃喝游玩;有的甚至违纪违法受到查处。这种现象如不采取措施,加以纠改,势必影响到整个纪检队伍的长远发展。
二、一些对策建议
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存在的种种问题,有干部自身内在的原因,也有体制机制等客观因素影响,因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强化干部教育学习,做到长效化。一要抓好教育内容。要加强党性教育,促进干部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加强艰苦奋斗教育,引导干部经住诱惑,耐住寂寞,守住清贫;加强宗旨教育,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促进干部深入践行一线工作方式,依靠群众办事,服务群众办事。二要创新教育形式。要在拓广教育内容基础上,进一步落实挂职锻炼等制度,让干部更多接触业务和其他经济、科技知识。同时要善于寓教于乐,把枯燥乏味的理论灌输转化为生动活泼的学习形式,提高教育效果。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要持之以恒,经常化、常态化,不能因工作属疏于学习,再忙再累,也要坚持执行既定的学习制度。
(二)拓宽干部流通渠道,把好“进出口”。一是完善准入制度。切实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能力,作风上过得硬”标准,把能干好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吸收到纪检监察队伍中来,严格杜绝安置性进人和照顾性进人。二是畅通出口渠道。积极争取党委重视支持,通盘考虑干部交流问题,适当考虑纪检干部在非本系统内流向问题。对不能很好胜任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也要畅通出口,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三是强化内部轮岗。长期在一个岗位任职不利于干部成长,应加快机关内部干部轮岗步伐,使纪检监察干部得到全面发展。
(三)严格日常监督管理,实现全面化。一要加大内部监督力度。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找,全面掌握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订措施,促进整改。二是要加大外部监督力度。上级纪委监委的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到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听取群众意见,及时掌握干部活动动态。要多与纪检干部办过案的单位和当事人直接接触,听取他们对干部工作的反映。三是要加大社会监督力度。要公布专门举报电话、邮箱,同时经常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收集情况,把纪检监察干部的作风情况,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的活动置于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学习心得【第四篇】
尊敬的各位领导:大家下午好!
目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正在全国如火如荼的开展,作为一名监狱人民警察,我有幸参与到这次队伍教育整顿当中,感触颇深。这次队伍教育整顿无疑是一场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在我看来,监狱人民警察一直是一支勇于担责,对党忠诚的队伍,是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的队伍。但也有少数民警不注重加强自身学习,理想信念发生了动摇,之前的“孙小果案”“郭文思案”更是为我们敲响了警钟。这些问题的存在,对监狱队伍建设危害极大,必须采取措施坚决予以清除。这次队伍教育整顿就是要解决这些问题,全面正风肃纪,纯洁政法队伍。现在通过第一阶段的学习教育,不仅坚定了我的理想信念,更让我深刻体会到政法机关敢动真碰硬、触及要害的决心和勇气。作为一名监狱人民警察,我必将以此次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提高政治素养,树立积极的工作心态,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能力,不断完善自我,踏踏实实做好每一项工作,努力成为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中的一员。
为做好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这个首要环节,十二监区一分监区扎实开展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引导民警增强政治自觉,筑牢政治忠诚。
分监区组织民警个人自学、监区集体学,通过成立民警学习小组、定期召开交流汇报会等方式,引导民警学深悟透《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同志《论中国共产党史》、习近平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等9项必学内容,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牢忠诚底色。同时,每日由当天值班领导带学1篇党史文章或由经历丰富的老民警带领年轻民警阅读《江西省南昌监狱志》,引导监区民警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切实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
运用以案释法的方式,组织民警学习《江西省政法民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江西监狱人民警察“六不准”典型案例汇编》,用鲜活的案例教育监区民警以案为鉴、引以为戒,引导监区民警守住法纪底线,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支部书记结合《100条党规党纪》开展民警谈心谈话活动,给出现松懈的同志“扯扯袖子”、“咬咬耳朵”。促使民警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成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监狱铁军。
积极发挥英雄模范的正向激励作用,以省委政法委印发的《江西省优秀政法干警先进事迹选编》为教材,召开英模学习会,重点学习了监狱系统中涌现的“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晏玉红、援鄂工作队领队温向红等同志的事迹。通过学习,监区民警受到了极大的激励,纷纷表示要将英模精神贯彻到工作中,展示监狱人民警察甘于奉献、能拼善赢的精神面貌。
在新时期分监区的任务,应体现出其特点,即跟紧时代发展,适应当今社会的形式。
依法文明管理是进行分监区管理,达到改造罪犯目的的有效方法,同时也具备较强的操作性。除了监狱组织的业务培训,分监区长自己应针对实际情况进行学习,提高自身司法修养,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严格执法。另外在分监区实行文明管理,对罪犯不歧视,不侮辱,保障其合法权益,在改造活动中体现出监狱文明的进步。分监区长要把自己树立罪犯学习的榜样,用自己的言行指引罪犯改造的方向。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学习心得【第五篇】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这是习在第xx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一项明确要求。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严的决心和严的举措,管党治党就会失去严肃性、没有约束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就是要以党的纪律作为刚性约束,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我认为,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必须高度负责、雷厉风行,坚决贯彻落实,决不能打折扣、搞变通。战斗力强不强,关键在人心。要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宣传教育,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形成思想上的强烈共识和工作上的强大合力,推动开放招商、服务企业、优化环境等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二是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为民意识,决不允许拉帮结派、结党营私。多次强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尖锐指出:“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了自己的所谓仕途,为了自己的所谓影响力,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票贿选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有之。”每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对照检查、自我反思,要严格遵守党内生活准则,正确处理同志关系,正确处理人际交往,对党纪国法始终保持敬畏之心,决不允许搞团团伙伙、帮帮派派。
三是严格执行“四个服从”原则,决不允许滥用权力、独断专行。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是我们党最基本的纪律。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对待权力,依法行使权力,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按程序、按规矩、按集体意志办事,决不能搞“一言堂”或少数人说了算,决不能把个人意志凌驾于集体之上。
四是在党信党、在党爱党、自觉忠诚于党,决不允许信谣传谣、诋毁组织。立场坚定、是非分明、不信谣、不传谣,是党员干部的基本素养。在大是大非面前要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对诋毁党的形象、损害党的利益的言行,要擦亮眼睛、明辨是非,理直气壮进行斗争。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学习心得【第六篇】
“铁军担当”从来不是嘴上说说,“制度要求”也不能只在墙上挂挂,此次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规格之高、范围之广、要求之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锻造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一次对党“纪律部队”的综合研判,更是一次对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在政治站位、工作作风、履职本领、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全面检视。市纪委监委驻xx城投集团纪检监察组将围绕教育整顿,做到“三个突出”,切实让集团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在教育整顿中接受刻骨铭心的革命性锻造和深入灵魂的精神洗礼。
“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教育整顿要突出学思想悟原理。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及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等系列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以领导干部促学为关键,坚持并完善“第一议题”制度,结合包含“理论研讨、讲话精神、普规普纪”三部分构成的“每日一学”读书活动,把个人自学与召开专题学习会议、撰写心得交流、开展读书班等相互衔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同时,通过开展专题党课、观看主题教育片、参观红色教育点位、组织演讲比赛等活动,赓续对党绝对忠诚的红色基因,坚守纪检监察队伍的政治底色;做到以“廉心匠造筑梦城投”廉洁文化品牌为引领,综合运用“音视图文”一体模式,不断展现新时代城投纪检监察干部走前列、作表率的良好形象。
“悟已往之不谏,知来者之可追”,教育整顿要突出纠问题振衣冠。深刻体悟“更高”“更严”所包含的信任和期待,以系统内的反面典型为镜鉴,在对镜观己中带头作廉洁报告,再次发出“灵魂四问”;在“六个一”专题活动中强化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警醒;在对照“六个是否”,结合“十三小”问题进行全面自查自纠中排查纠治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做到敢于“革自己的命”,绝不搞“门内人”特殊对待,绝不对“自己人”网开一面;在深化廉洁谈话,制发负面清单中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思想状况的分析评估,坚决做到防源头、治苗头、打露头;还要通过深化“四大行动”,引导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自觉净化“三圈”,在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中涵养浩然正气。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教育整顿要突出抓统筹促提升。以教育整顿为抓手,做到以点带面、积少成多做好统筹文章。运用“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工作机制和方法,聚焦集团纪检监察实践中最需要关注、最需要破解的难点焦点问题,通过构建工作专班强化以案带训,用好“廉洁小讲堂”强化“规纪法”普及、参加“濯锦”系列培训拓宽纪检监察工作视野、探索检企共建提升监督质效等形式不断强化队伍建设,推进集团纪检监察工作朝着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迈进。把教育整顿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大运会专项监督、典型案件以案促改、国企从业人员“五小”行为专项整治等具体工作结合起来,与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围绕集团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国企混改、东部新区产业整合、数智化转型等具体实际,努力把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推动集团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转化为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成效。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学习心得【第七篇】
2月27日,经党中央批准,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召开。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我们要深刻认清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打造新时代政法铁军的必然要求,是建设高水平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的必然要求,是加强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国家建设的必然要求,切实增强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通过前期的学习教育,我谈谈对学习教育要突出警示性的认识:
一、强化政策规定的感召力。深刻认识惩戒是极少数,更多的是照镜正冠,受到警示,保持清醒,从而卸下包袱,轻装上阵,思想的“结”解开了,查纠整改的行动才会坚定,才能有效解决思想根子问题。
二、强化党纪法规的约束力。深切感受到党纪法规既是“紧箍咒”,又是“护身符”。在当前社会形形色色的价值观充斥着思想,越是在这种形势下,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越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越要从方方面面严格要求自己。
三、强化以案说法的警示力。坚持以案为鉴、以案明纪,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自己,从思想上知敬畏,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
通过聆听动员会上的讲话,参加集中学习讨论和自学,进一步加深了开展教育整顿重要性的认识,对公安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非常必要,正当其时。公安工作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的一道防线,也是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一个重要途径。作为一名公安敏捷,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我将进一步增强对群众的服务意识、工作的责任意识,坚定政治立场,一手抓教育整顿,一手抓执行工作,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忠诚使命的坚定决心、转化为推动执行工作的科学途径、转化为惠及群众的实践成果。
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我每天按照安排参加集体学习,重温党的历史,学习党的理论政策。每天晚上,不再用手机打发时间,打开书本和同事们一起学习,简单而充实,仿佛又回到了大学课堂,回到那个充满理想和朝气的时代。我将以此次教育整顿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党的政策理论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宗旨意识、大局意识、为民意识,以新作为、新担当,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学习心得【第八篇】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纪律执行规则(试行)》是中国共产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工作实践制定的规则,为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纪律、规范纪律检查机关监督纪律执行工作而制定的规则。目的是促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发展,要求纪检监察机关以身作则,把监督纪律执行的权力放在制度笼子里。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纪检干部队伍建设,要求监督他人的人首先要监督自己,把监督执纪的权力放在制度笼子里。党员干部要切实把监督执纪工作内化在心,外化在行,把监督执纪权关在制度笼子里,正确行使党章宪法赋予党员干部的监督权,把党的建设和人民的幸福放在第一位,不贪功进取,不知法违法,不以权谋私,努力让党放心,让人民信任。
一、深入学习,让规则进入大脑
规则是加强内部监控,严格监督执纪权力。也真正回答了一个社会声音——谁来监督纪委的问题。实现了使监督员不应游离监督,而应摆正自己的位置,主动接受监督,筑牢纪检防火墙。要树立程序比实体更重要的理念,在纪律执行审查过程中,一旦出现程序错误,案件质量就无法得到保证。因此,我们应该认真学习原文,了解其本质,深入学习规则,应用所学知识,坚持法律和纪律的严格分离,结合党内其他法律法规和监督纪律工作规则,准确掌握线索处置、对话查询、初步验证、备案审查、审判、监督管理等环节。
作为纪检干部,要进一步深入学习和理解规则的意义和内涵,了解规则的制定和实施与当前背景和形势密切相关,把握规则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通过认真落实规则,认真比较,认真自检,深入调查,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和“弱点”,有效纠正和改进,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和纪律执行能力。只有熟练掌握和运用规则,成为纪律执行监督和纪律执行审查的专家,才能成为党内政治生态的“护林员”。
二、对党忠诚,做清正廉洁干部
《规则》的出台,体现了党中央规范权利制度、严防灯下黑的决心,也表明了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我们既要主动接受党内监督,也要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让我们的作风、监督执纪在阳光下运行,让纪检监察工作公开透明。真正带头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作出表率,才能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立正身、讲原则、守纪律、拒腐蚀。做出正人先正己的实际行动,进一步严肃工作、转变工作作风,克服慵懒散,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为广大党员干部作表率,做一名“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的纪检干部。打铁先做铁打的人,以更加严和实的标准要求自己,严格执行《规则》以及各项工作纪律,坚决做好党内政治生态“护林员”。
三、认真履职,严格监督执纪审查
在监督执纪工作中,切实做好“三要”:一要监督更准更狠。对照党章标准,对照工作职责,按照“三转”要求,抓住监督执纪工作重点,围绕深化“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治理和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精准发力,做到监督执纪问责到位、监督调查处置到位。二要举措更锐更活。把握好原则性和灵活性的关系,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举措更加有力、更加灵活,坚持问题导向,勇于创新,把各项工作做好,学会借力、借势,注重整合资源,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三要实现成效更好更亮。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争创工作一流,在日常工作中发挥出水平,在重点工作中体现出水平,在交办工作中展示出水平。坚持以点带面,以日常工作中暴露出的具体问题作为突破口和抓手,举一反三,及时发现区域性、领域性等问题,以实实在在的监督执纪工作成效无愧于党内政治生态“护林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