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工作制度管理制度范例【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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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第一篇】
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工作制度(1)
为强化我院司法警察工作职能,理顺工作关系,规范业务管理,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职能作用,根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法细则》的要求,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一、组织情况
队长:xx
副队长:xx
成员:xx
二、日常管理制度
1、严格贯彻落实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队容队貌整洁。队长负责法警队日常管理工作,确定司法警察的分工。
2、健全簿、卡、册,做到簿、卡、册齐全。簿、卡、册由内勤负责管理,队长每季度检查一次。
3、加强警用物质装备、警具和警车的管理,警用物质装备、警具和警车由队长负责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为审判工作服务。
4、司法警察必须做到秉公执法、办事公道、礼貌待人、文明执勤。
5、严格贯彻司法警察仪表形象建设规定,禁止一切有损司法警察形象的行为,工作时间必须按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6、工作期间严禁饮酒,不准着警服在公共场合饮酒。
7、司法警察不得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
三、专业训练制度
1、制定训练进度表。
2、队长负责组织骨干备课示教,具体落实训练计划。
3、掌握和登记训练情况,建立登记统计制度。
4、队长负责组织实施补训、复训工作。
5、建立考核奖惩制度。成绩优秀者队内上报院内给予奖励。
6、对上级部门安排的训练计划要认真组织实施。
四、值庭制度
1、刑事审判庭案件由xx队长带队负责,民事审判一庭管辖的刑事案件由副队长xx带队负责。院各庭室刑事案件需要法警申请单、提押票应在开庭前三日交法警队,法警队负责人根据案件性质、时间等情况合理安排值庭法警,否则不予安排值庭。
2、值庭法警要着装整齐,严格遵守值庭程序,按照值庭的位置区分和姿势动作有关规定正确值庭。
3、值庭法警要服从审判长的领导和指挥。
4、值庭法警要在值庭登记簿上签字,进行备案。
5、制定应对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五、押解、看管人犯制度
1、接到押解任务后,队长要根据情况合理安排警力和囚车、通讯、武器、械具等装备,执行任务法警要检查武器、警具、通讯设备等警用装备性质是否良好。
2、执行押解任务时,法警必须持有合法有效提票,执行任务法警要按规定着装,保持警容、举止端庄,携带相应证件。
3、法警在提押人犯时必须按提票所列内容认真核对,核对无误后对人犯检查身体,在押解过程中为防止人犯行凶、自杀、自残、逃跑,执勤法警要合理使用械具。
4、看管人犯要认真负责,不得擅自离开人犯的羁押场所。
5、密切注视人犯及其旁听人员等动态。
6、严禁打骂、体罚、虐待人犯。
7、制定应对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8、建立押解、看管登记簿,对押解、看管的人犯进行登记,进行备案,执行任务法警要在押解、看管登记簿上签字。
9、法警在押解、看管过程中如果出现问题,确因值勤法警造成的,队长按照有关规定对法警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理,情节严重者由队长上报院内处理。
六、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必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和责任感,认真负责搞好警卫和传达工作,确保审判大楼安全。
2、检查各庭、室、队的门、窗、灯关闭情况,督促关闭门、窗;下班后,除来访群众和应急公务外,不准其他人员进入大楼。
3、值班人员因公、因私不能值班时,应由队长负责调换,并通知办公室。
4、值班人员名单排表由办公室负责。值班室设在xx室。
5、准时接班。上岗后不得擅离职守,擅自调班,下岗时做好值班记录和值班室财物交接手续;在审判大楼区域增设流动值班岗,负责巡查维护大楼区域的秩序;对院内的监控等安全设备保证其正常运作,发现问题立即通知办公室负责维修。
6、对当事人及其他人员来院吵闹的应及时加以劝阻和制止。发现矛盾有激化等异常或紧急、突发事件的情况时,及时向院领导报告,并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
7、对来院联系工作的人员和来访群众接待要热情,态度要和气,主动询问来院事由,分别情况妥善处理和给予指导。对前来本院联系工作和办案人员应核对有关证件后放行。对亲友来访,须有接见人到场陪同并进行登记,而后放行。
8、对携带包等物品进院的当事人进行检查。对携带大件物品或贵重物品出院的要主动询问,须凭签发的出门证放行。
七、武器、械具使用管理制度
1、内勤做好武器、械具的登记和统计工作,根据《人民警察使用械具和武器条例》配备警械和武器。
2、队长负责日常的武器、械具管理工作。使用武器、械具要请示领导,获得批准后方可使用,要有领导签字。
3、严格执行关于对武器、械具的有关规定。及时归还武器、械具,不许外借他人,不允许丢失武器、械具,否则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八、囚车使用管理制度
1、囚车实行专人负责制由队长选派司法警察担任专职驾驶人员,禁止公车私用或外借他人。
2、节假日实行封车管理,因工作需要,需请示队内领导方可派出。
3、司机做好车辆的维护与保养工作,以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4、车辆维修和日常使用由队长负责管理。队长批准签字后方可使用。
5、擅自出车者,队长要对司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要上报院党组处理。
6、司机每次出车后要在登记簿上登记。
九、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
1、制定应对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2、针对我院的突发性事件,法警队成员要在第一时间全部到岗。
3、法警队队长根据事态大小决定处置办法。现场能够解决的,控制事态、尽力解决。其他事态迅速报告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应急预案”规定维护现场秩序,按领导指示开展工作。
十、请销假制度
1、建立请销假制度,制作考勤簿,由内勤负责日常考勤工作(每日考勤)。
2、不准迟到、不准早退。
3、法警队长请假一天以下的,由分管院领导批准;一天以上的,由分管院领导签署初步意见,报院长批准。
4、法警队其他干警请假一天以下的,由队长批准;一天以上的,由分管院领导批准;三天以上七天以下的由分管院领导签署初步意见并报院长批准。请假七天以上的,经院长审核同意后提请组织部门审批。
5、请休假原则上要有书面请假条,批准人在请假条上签字有效,口头请假无效。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出具书面假条,应在请假事由完毕后第一个工作日内完善书面请休假手续。
6、对无故旷工、不请假者队长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队内上报院内主管领导进行处理。
十一、请示报告制度
1、建立日常工作请示报告制度,队长负责日常的请示报告工作。
2、遇有突发事件要向主管领导请示报告。
3、遇有重大问题要请示报告。
4、每年年终向上级司法警察管理部门报告工作情况。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第二篇】
为了加强我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警察为审判工作服务的职能作用,坚持依法治警、从严治警,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纪律严明,有坚强战斗力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依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和上级的有关规定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1、司法警察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纪律严明,服从命令,严格执法,警容严整。
2、司法警察的任务:
1、维护开庭审判秩序;
2、押解、看管人犯;
3执行经院长签发的拘传、搜查、拘留等任务;
4对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依法强制执行;
5制止诉讼参与人影响审判和妨碍正常工作的行为;
6本机关保卫工作和处置突发事件;
7送达法律文书;
8国家法律规定的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法警大队受本院院长领导,接受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的管理。
4、法警大队由大队长、政委、副大队长各一人,法警若干人组成。
5、法警大队长的工作职责
1带领本队干警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上级法院及本院的有关文件精神,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抓好本队的业务工作,确定工作重点和力量配置。
3主持召开法警队务会议,布置检查本队工作、警械警具的使用保管情况和总结工作,及时向领导报告工作。
4指派警员配合有关庭室执行公务。对多人化、单位化公然聚众阻挠人民法院执行公务的应及时报告院领导,并及时赶赴现场排除妨碍。
5组织本队的业务训练和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法警队伍的业务技能和政治素质,逐步向准军事化管理过渡。
6接受和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副大队长应积极配合协助大队长履行 4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7、法警的工作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服从领导,听从指挥,积极做好本职工作,保障审判工作的正常进行;
2熟悉审判业务,精通本职工作,认真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保持良好的警容风纪;
3按照规定严格执行押解、看管、值庭、拘传、拘留、警卫等任务,参与对判决、裁定的财产查封、扣押、冻结或没收活动;
4对采取措施的人犯、诉讼参与人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警惕性贯穿于工作的始终,监视制止被告人、诉讼参与人的违章、不法行为;
5维持好法庭秩序,确保审判活动的顺利进行;
6在执行强制执行时,维持好执行现场秩序,保障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7主动做好机关和镜泉公寓的保卫工作,对少数无理取闹干扰办公的当事人要予以劝阻或采取必要措施;
8妥善保管和依法正确使用警械警具,不得将警械擅自借出和交私人使用,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9严格遵守本院的工作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10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第三篇】
一、办理诉讼当事人、旁听群众、来访人员的身份查验和登记手续:
二、对持有法院传票、通知的诉
讼当事人和持有有效证件的旁听群众,办理登记手续后,指引进入审判区;
三、对持有身份证件、证明材料的公务、来访人员,应与相关部门联系,同意接待的,办理登记手续后,指引进入办公区域由有关部门来人带入办公区域;
四、要求会见院领导的公务、来访人员,应与办公室联系预约,经院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办公区域;
五、对告状、催办、申诉、上访人员,指引其到信访接待室接洽联系或向有关部门告知情况,要求有关部门解决;
六、本院干警亲友来访,值班法警应当与被访干警电话联系核实无误后,来访人员应当履行登记手续,并为干警亲友指引道路:
七、检验和指挥出入法院的车辆;
八、维护审判、办公区的安全秩序;
九、对来访人员无理取闹,扰乱审判、办公秩序的,在劝阻无效后,应当采取防止事态扩大的控制措施,对危及法警或其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人,可以采取足以制止危害行为的正当防卫措施。
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第四篇】
据悉,该队首先在管理制度上大做文章,下大气力深挖细查尚存在的安全隐患、漏洞和瑕疵,对司法警察守则、职业道德、法警纪律规定、廉洁自律规定、保密规定、学习与训练规定、出勤与执行警务规定、着装规定等进行充实完善,力争达到事事有章可循,可操作性强。
二是对各项工作分工明确,职责责任清楚。不断完善了警务带班值班、装备管理、枪支使用、警械使用规则等,以保证装备时时处于实战应急准备状态,避免因责任不清,相互扯皮,遇有紧急情况冲不上去,打不响情形发生。
三是加强日常生活管理,培养司法警察(辅警)作风养成。建立完善了内务管理规定、各种登记簿册建设。保证送达、提押、执行拘传、执行看管、执行搜查、执行传唤、执行逮捕等任务登记程序详细清楚。对以上工作按时开展督导检查和周讲评,对表现差的予以纠正批评,及时堵塞有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通过进行这些行之有效的管理和不断深化与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全院每位司法警察(辅警)在自身要求,遵守规章制度,安全警卫、完成各项勤务等方面有章可循,规范有序,安检文明操作,监督有力,大家依法履行职的积极性得到了充分发挥,没有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违法违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