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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心得体会范文【热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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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反思【第一篇】

铁路的定位究竟是完成旅客和货物位移的运输企业,还是全心全意为人民的服务行业?知道基层的铁路职工怕什么吗?怕投诉、怕考试、怕检查。知道基层的铁路干部怕什么吗?怕事故、怕排序、怕活动!

我曾经亲眼见过,在出站检票口前,一个农民工指着铁路站务员的鼻子骂道:“你算什么东西要看我的票,老子说让你下岗你就下岗!”在这里我没有任何贬低农民工的思想,或许在收入面前他可以笑话我。我就是想请问他,是谁给了他让铁路职工下岗的权力?可悲的是,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一个投诉电话、一封投诉信,就可以让铁路职工下岗,先给旅客交代,然后辨明是非。为之奋斗多年的岗位啊,谁能为谁给个说法?

反思之四:谁能理解铁路职工的苦与累,谁能体会铁路基层的艰难?因为每天通勤,每天五点钟起床,六点钟上车,八点钟之前到单位,晚上十七点上车,十八点到家,这还是单位领导体谅通勤职工的情况下,如果正常下班,到家二十点。也是因为每天都在车上,我看到了太多铁路职工的辛酸。

今年的夏天特别热,热的让人难熬。经过一天的暴晒,绿皮车的每一节车厢都成了桑拿浴房,旅客可以谩骂,可铁路的工作人员只能忍受。验票的时候,超级拥挤的车厢内,每向前走几步都是一种煎熬,到站停车的时候,车长不停地擦着汗水笑着说:“不行了,裤头都湿透了!”这样的场景可以说每天都能看到,旅客只是忍受这一天,可这却是铁路职工的正常工作。

还记得20__年的那场大风雪么?哈尔滨至广州旅客列车晚点37个小时,车上基本是弹尽粮绝,在停靠的小站,车长组织职工们排着队以接力的方式用水盆、水桶为列车加水。餐车的工作人员穿着草鞋,一步一滑地到小镇集市花600块钱买了12颗白菜,仅有的粮食全部供应旅客,而那一天,几乎全部铁路职工都是饿着肚子,也在那一天,一个发狂的旅客用剃须刀把一个乘务员打得头破血流。就在这样的条件下,这个班组的职工回到哈尔滨只是洗了一个热水澡,换上干净的内衣,然后再一次奔赴旅途。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只要多接触铁路职工一线,大家就可以知道铁路职工的生活状态有多么艰难。   很多的铁路术语大家可能都不明白,铁路承担社会职能也不被人了解,最简单的供求关系却可以解释其中的道理。看看铁路的运费和票价,再看看我们身边的物价,供不应求中的商机大多人都看得见。

铁路职工已经习惯了加班加点、尽职尽责,每天接受的教育就是无私奉献、爱岗敬业。很多人都是几代人同在铁路,对铁路有着深厚的感情。面对着无尽无休的责难,我很茫然,多年来半军事化的管理已经习惯了服从,可是面对着一个个让人心灵扭曲的现实,我不知道是选择呐喊,还是继续委屈,作为生活在基层的铁路员工,我们一直在想,我们已经尽心尽力了,可为什么总要受伤?  从跨越式发展口号的提出,到京沪、京广、京哈、京九、陇海五大既有干线的提速改造,再到青藏铁路的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营、以及京津高铁、京沪高铁等大工程量项目的陆续开工建设,铁路迎来了大建设大发展的重要机遇。

铁路经过1997年4月1日以来的6次大面积提速,快速便捷的列车更加方便了国民出行,同时也给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注入活力。城际快速列车的投入运营,不仅强化了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三大经济圈的联动效应,更是为带动其周边地区的经济一体化、加强人流、物流、信息流、资源流的充分交流,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捷。青藏铁路的开通,不仅实现了国人自毛泽东时代就已经酝酿的伟大梦想,更是为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有效实施,带来了生生不息的动力。

毋庸置疑,种种辉煌成就的取得,与百万铁路职工“苦干实干拼命干”的工作热情,以及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工作态度牢不可分。然而,与大建设大发展的高投入,及其取得的巨大成就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铁路职工福利待遇的严重滞后。

青藏铁路总投资330亿,其中国债75%,铁路建设基金25%;京沪高铁全部预算2200多亿,现阶段总投资1150多亿,其中铁路建设基金400亿,占投入资本金的35%。

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大建设大发展中,动辄数百亿、乃至上千亿的资金投入,铁路自筹自资的建设基金占其很大比重,殊不知其中凝聚着百万铁路职工的“剩余劳动价值”。与此同时,伴随着铁路六次大面积提速,现有一线人员不足与企业快速发展的供求矛盾日益突出,一线职工的劳动强度骤然加大。但是工资水平低下(有的地区甚至低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福利待遇滞后,生活品质得不到保障这一不争事实,如同一根锐利的尖针,深深刺痛着每一位铁路职工的心。

如果说工资收入低是构成广大职工工作热情不高的“心结”,那么多年来铁路落后的企业分配制度,所滋生出来的“苦脏累”的一线却得不到应有的公平合理的薪酬,以及“大锅饭”问题沉渣泛起等等分配垢病,同时缺乏人性化的企业管理体制,一味寻求在职工劳动强度上“挖潜扩能”,一线职工经常“超劳”工作,身心疲惫,这些都是直接导致铁路各工种牢骚满腹,怨声载道的重要因素,更是造成了干群关系紧张,工作积极性差,思想懈怠,安全意识不到位的不堪现状。这无疑为铁路大事故的发生,埋下重磅的思想隐患。

“马儿跑得快”,是因为“吃得饱”有干劲,然而就是这样浅显易懂的道理,却被铁路高层长期忽视。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正是百万铁路职工的共同努力,造就了当代铁路的辉煌业绩。然而,也正是这些辉煌业绩的缔造者们,他们的失落,他们的懈怠最终扬起汹浪巨潮,造成了可怕的重大交通灾难,带给国家、自己以及他人永远的难以弥补的伤痛。

按照惯例,铁路内部的“大反思”,“强考核”即将如预期般的到来,这些流于形式的管理弊病,根本解决不了最深层次的问题,更解不了广大铁路职工们的“心结”。如果说对待管理者需要“高薪养廉”,那么对于身处“苦脏累”一线的,甚至长期经历白班、夜班每次14个工作小时折磨的广大铁路职工们,是不是更应该高薪养“勤”?此刻,读懂他们的想法,关心他们的民生,是不是比强化管理,严肃考核更能打动人心,重塑热情,心系安全呢?

给公众一个最大的“意外”,是一直保持极高的安全系数的铁路,近期为何不断发生伤亡事故。

如果说,雪灾中铁路不能从容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尚情有可原的话,那么,一系列人为因素造成的铁路交通事故,实在让人揪心。今年1月,铁路曾发生了两起震惊全国的事故。1月17日安徽芜湖大学女生冷静被火车轧死,而不到一周之后的1月23日,18名铁路工人在胶济铁路施工过程中被动车组撞死。至于20__年“新疆列车带伤前行三千公里进京”,虽然没有造成重大伤亡,但也足以让人心惊胆战。

这些铁路伤亡事故虽看似原因各异,其实都指向同一个问题———铁路安全管理的疏漏。在冷静之死一案中,倘若站台人流能有所控制,或是现场指挥得当,冷静可能也不会掉下站台。在18名工人被撞死一案中,倘若施工方没有野蛮地砸开封闭门的铁锁,提前施工,18个生命的代价也许可以避免。而这次的火车相撞事故,倘若文件传递及调度命令传递没陷入混乱,临时限速命令及时发至火车司机,大概也不会酿成如此惨剧。

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组长、安监总局局长王君强烈批评了铁路运营企业安全生产认识不到位、领导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和监督管理不到位的严重问题(据新华社报道)。这个结论其实不仅适用于此次撞车事故。

因此,我们不能以孤立眼光看待一个个事故,这些低级的疏漏,暴露出一些铁路工作人员专业素养的严重不足,暴露出一些地方铁路安全管理的低效乃至“失灵”。为此,不能仅就个案谈个案,需要对铁路安全来一次全面、整体的反思。

据报道,昨日凌晨,铁道部召开全路运输安全紧急电视电话会议,提出将“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举一反三”,开展“安全生产大反思、大检查”。显然,这种紧急补救非常必要。不过,需要谨防的是,反思蜕变为“一阵风”,而没有形成长效治理,推进铁道部门安全运营的制度建设。

事实上,如果对铁路安全的反思仅仅局限在铁道部门内部,远远不够。我们需要一种“开放式的反思”,通过推动铁路管理的信息透明,让社会大众积极参与,进行评判。我们更需要“权力制衡下的反思”———在许多国家,今天火车发生伤亡事故,也许明天该国铁路部门最高行政长官就得走上代议机构的质询台,紧接着,代议机构还可能组成真相调查委员会,进行独立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公之于众———同样,依照《监督法》,全国人大会也可以介入火车相撞事故的问责,这种外部监督的介入,显然有利于使得“我要反思”的自觉,变成“要我反思”的压力,从而让反思和改革真正“到位”。

安全事故通报【第二篇】

各企业:

9月20日、23日我区两家企业连续发生两起安全生产事故,造成2人死亡,社会影响较大,教训十分深刻。两起事故给我区当前的安全生产敲响了警钟,说明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事故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情况

9月20日上午8时40分左右,上海清俊车队刘艳伟驾驶集装箱货柜车(豫PD7365)来海宁蒙努集团下属海宁蒙努家私有限公司成品仓库装货,当车子进入装货车位等待时,随车跟随的小孩进入升降机基坑,造成严重的挤压受伤,经海宁市人民医院全力抢救,终因伤势过重,不幸于当日下午2:20左右死亡。9月23日早上5时40左右海宁东山热电有限公司公司员工在未配戴安全带的情况下到煤斗内平台进行作业,不慎跌入煤斗,引起煤粉下泄,将其整个身体埋进煤斗内,造成一人死亡事故。

二、主要原因

上述事故的发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部分企业对安全生产认识不到位、安全教育不到位、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的存在。具体而言就是企业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够重视,安全生产三级教育流于形式;督促从业人员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够严格,没有真正落实从企业负责人、分管领导、职能部门、专职安全员到每个班、每个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下一步措施

各企业要引以为戒,居安思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从认识上提高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严峻性。

各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规定,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内部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制度,落实安全培训资金,增加安全投入,合理安排各岗位的操作(作业)人员,分期分批抓好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员工上岗前的“三级”教育和转(轮、换)岗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二)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制度的完善和落实。

各企业要对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完善和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针对薄弱环节,严密制订防范措施,特别要狠抓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是要检查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三违”特别是习惯性违章现象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切实做到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措施落实。对安全生产思想不重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疏于管理等不作为和失职行为,要严肃查处。

(三)各企业要立即行动起来,按照《海宁经济开发区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对企业进行全面的自查,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力求一步到位。自查情况于9月30日、隐患整改方案于10月15日报开发区安监站。

(四)加强各级监管督改力度。

开发区管委会根据本次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将加强对企业安全隐患的督改力度,对企业已经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依法督促整改,坚决消除隐患。凡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拒不按时整改到位的,提请市有关部门,采取必要手段。

浙江省海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九月二十五日

安全事故报告【第三篇】

小关卫生院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

为保证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减免各类医疗纠纷,根据卫生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规定如下:

一、报告要求

(一)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发现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时,应立即报告科主任。科主任调查、核实后立即报告卫生院医政科。

(二)医政科将有关情况如实汇报院长和分管院长,经院长批示后医政科在规定时限内向有关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报告时限如下:

1、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自事件发现之日起15日内,上报有关信息。

2、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自事件发现之时起12小时内,上报有关信息。

3、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自事件发现之时起2小时内,上报有关信息。

(三)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实行逢疑必报的原则,通过以下途径获知可能为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时,应当按照本制度报告:

1、日常管理中发现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

2、患者以医疗损害为由直接向法院起诉的;

3、患者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其他法定鉴定的;

4、患者以医疗损害为由申请人民调解或其他第三方调解的;

5、患者投诉医疗损害或其他提示存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情况。

(四)医政科完成初次报告、核对后,应当根据事件处置和发展情况,及时补充、修正相关内容。

二、事件调查处理

(一)发生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或者疑似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时,医政科应积极配合科主任组织力量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封存有关病历资料及相关物品,并向病人及其家属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工作,避免、减少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可能引起的不良后果。

(二)医政科积极配合科主任做好事件调查处理工作,认真查找事件的性质、原因,制定并落实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

三、监督管理

(一)医务人员瞒报、漏报、谎报、缓报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或对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处置不力,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经卫生院质量管理领导组讨论后予以相应处罚。

(二)质量管理领导组针对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查找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切实加以改进,并按照规定向有关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改进情况。

四、附则

(一)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由于诊疗过错、医药产品缺陷等原因,造成患者死亡、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明显人身损害的事件。

(二)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及损害人数,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分为三级:

1、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2人以下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

2、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

(1)造成2人以下死亡或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

(2)造成3人以上中度以下残疾、器官组织损伤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

3、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重度残疾。

(三)对于涉及医疗事故争议的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应当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

(四)本制度所称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不包括药品不良反应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有关药品不良反应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报告,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安全事故通报【第四篇】

20xx年11月03日---11月09日,我区共发生火灾3起,无人员伤亡,现将3起火灾予以通报:

20xx年11月5日0时34分,消防指挥中心接警称位于白马山井家沟村南头有一废品收购站着火,中队立即出动两车16人赶赴现场,到场后发现火势较大,根据废品收购站负责人了解,起火原因不明,向指挥中心汇报需要增援后中队立即出水,由于该废品收购站多为彩钢板建筑,给战斗员救火造成了一定得阻碍,增援中队到场后立即供水,扑灭火情后中队组织返回。

20xx年11月5日17时34分,消防指挥中心接警称位于经二纬六路交汇处东山湖小区25号楼3单元2楼发生火灾,中队立即出动3车18人赶赴现场,到场了解到是因为户主长时间没有看护微波炉所致起火,指挥员立即下达出水命令,中队查无明火和安全隐患后组织返回。

20xx年11月7日 20时23分,消防指挥中心接警称位于党家庄街道办事处罗尔庄村有一处民房着火,中队接到命令后立即出动1车8人赶赴现场,到场后发现是一超市仓库着火,经了解发现可能是电路接触不良发生火情,中队立即出水,检查无明火和安全隐患后中队组织返回。

安全事故反思【第五篇】

20xx年5月12日晚11时20分,我厂四车间职工违反操作规程,值班副主任擅离职守,有关人员处置失当,造成一起重大火灾事故,烧毁厂房六间、原料及其他设备,初步核定直接经济损失达四十七万余元。这是一起严重的责任事故。尽管事故发生时,不是我当班,不在事故现场,但是,我作为四车间支部书记兼主任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教训是深刻的。现检查如下:

一、长期以来,特别是实行班组效益承包以来,我作为车间负责人,对“生产第一、安全第一”强调不够,车间上下逐步形成了“重效益、轻制度;重生产、轻安全”的风气,规定每周一次的劳动安全教育抓得不好,有时流于形式。对此,应由我负领导责任。

二、局和厂里规定,夜间生产必须安排一名车间领导位班。车间对此执行不严,有的职工也向我反映过这个问题,由于怕影响与其他同志之间的关系,没有引起我的重视。事故发生的当晚,当班副主任因家中来客未能到厂,亦未向其他主任交班。火灾发生时四车间3个班组的二十多名职工中只有一名副班长负责,因无人指挥,处置失当,致使火势艾延,最终造成重大火灾事故。

三、安全操作规程不落实,少数人劳动纪律松弛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火灾事故发生是偶然的,但从深层次上分析又是必然的:去年底我厂经济效益一度较差,职工工资不能保底,车间劳动纪律一度松弛,类似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职工违反规程操作习以为常,没有得到及时制止。因此,对这起重大火灾事故,我有着不可推却的直接责任。

四、车间消防设备配置不足,虽多次向厂部反映,未能得到解决,加之失于检查,常年失修,影响应急使用,终使“”火灾造成重大事故。对此,我亦应负一定责任。

"”火灾事故损失严重,教训深刻,有关方面将对直接责任者作出处理。我作为四车间支部书记兼主任负有不可推却的领导责任。我愿从中汲取教训,现恳请厂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时我作出合情合理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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