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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警示教育典型案例范例【热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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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警示教育典型案例【第一篇】

师德警示案例篇1

2007年3月19日上午,一名19岁的女教师刘丽娜第一节课便让41名学生全部站着上,不允许写字。第二节课更为离谱,竟让学生依次伸出手,而她则用削铅笔的小刀子划孩子的手心。刚开始,她还是用刀背,但从第二个开始,便改用刀锋,在每个学生的掌心用削铅笔刀划伤出血,全班顿时哭声一片……据刘丽娜称,她之所以有这样的动机,只是为了孩子们“好好学习”。据悉,刘丽娜已被刑事拘留,对该事件负有领导责任的侯村镇总校部校长和东高固村小学校长已被撤职。

师德警示案例篇2

2003年4月12日,按照学校的要求,重庆市一名字叫丁婷(化名)的学生应于上午8时到校补课,但未按时到校,其班主任汪宗惠询问她迟到的原因,用木板打了她,并当着某同学的面对她讲:“你学习不好,长得也不漂亮,连坐台都没有资格。”12时29分左右,丁婷从该校中学部教学楼八楼跳下,经抢救无效,于当天中午12时50分死亡。经过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审理一审宣判,被告人汪宗惠犯侮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师德警示案例篇3

2000年10月20日,云南玉溪市北城镇夏井小学四年级一班数学教师潘光礼因不满学生何卫被打后骂其为“潘狗”,遂提出4个惩罚条件让其选择,第一是让每个学生依次打1000棍子;第二是老师亲自动手打100棍;第三吃下1000只活苍蝇;第四吃树上的绿虫。何卫选了第一项。何卫怕老师又下重手,表示愿让同学打,一女生迫于无奈,边打边哭,一共打了何卫200余棍。何卫当即被打得皮开肉绽,由于受不了如此体罚,他又只得哀求选择吃苍蝇。潘光礼听后,当即就叫几个男生到外面捉来了10只苍蝇,强迫何卫生吞下去。慑于潘的“威严”,何卫一边哭泣一边抓起7只苍蝇放进嘴里,吞下了3只后,由于恶心引起了呕吐,剩下的4只也被吐了出来。潘光礼认为分量不足,又让何卫吃下吐出来的4只苍蝇,后在何卫的苦苦哀求下才作罢。

师德警示案例篇4

2009年3月20日,四川泸州某技校高护14班一名女生,上课时因玩弄头发被外语老师训斥后顶了几句嘴,外语老师遂将此事状告该班班主任,班主任袁老师(该校留校自愿当教师的学生、19岁),一怒之下罚全班同学下跪。63名学生中除4名没跪外,其余59名齐刷刷地在木凳上跪了近20分钟。班主任袁老师认为此举是对学生负责,她称:“我叫他们下跪不是给我跪,是给他们家长跪。只有腿跪痛了,他们才会想起家长赚钱的辛苦。”

师德警示案例篇5

在汶川震后10天,都江堰光亚学校教师范美忠在网上发帖详述自己在地震中弃学生而逃的经历,在这篇名为《那一刻地动山摇——5·12汶川地震亲历记》的帖子中,范美忠记录了自己在地震当时以及震后的经历。他说:“在这生死抉择的瞬间,只有为我女儿我才能考虑牺牲自我,其他人,哪怕是我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会管的.。”范美忠从此得名“范跑跑”,并被众多网友斥责。教育部发言人批“范跑跑”“可以不高尚但不能无耻”。

师德警示案例篇6

2008年6月12日,吴店中学七年级二班上午的最后一堂课是地理。当课上到大概一半的时候,坐在第三排的陈某和杨某不知为什么突然发生了争执,随后两个人在课堂上当着正在上课的老师的面打了起来,而且越打越凶。被同学拉开后,杨某突然头部向后仰起,搭在后排同学的课桌上,同时全身颤抖、口吐白沫。几位同学将杨某抬起来,送到学校附近的长丰县第四人民医院吴店分院。但是晚了,年仅14岁的他永远离开了人世。学生在正在上课的课堂上死了,而且就在老师的眼皮底下,让人难以想象。一位学生说,打架时,杨老师并没有当即制止,其间只说了一句“你们有劲的话,下课后到操场上打”。后来也没有送被打学生前往医院,而是继续上课直至下课。事情发生后,长丰县、乡两级政府和教育部门多次召集双方学生家长、杨老师和吴店中学负责人协商此事,并由长丰县教育局、双墩镇政府出面协调。6月27日,各方就此事达成了协议。根据这份协议,由陈某、授课教师杨某和学校承担赔偿费用共万元。该起事件被媒体曝光后引起极大关注,当事老师杨经贵也因此被网友称为,成为与“范跑跑”相媲美的热点人物。

师德师风警示教育典型案例【第二篇】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青少年学生成长的引路人。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中小学德育工作状况和亿万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和民族的未来。所以,夸美纽斯说:“教师的职业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而师德则是其中最为耀眼的光辉。要使师德能发挥的作用,我们就必须做到依法执教,那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

暑假时,网络上出现了不少令人叹惜的新闻,其中就有与教师职业道德有关的,有个别教师因一己私欲而为所欲为,不仅是抹黑教师行业,更是给教师的教育行为实施增加了拦路虎——家长、学生对教师的不信任将使得教育的育人功能难以被接受。恰逢此时,学校为了增强我们的师德观念,把与师德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给我们,让我们认真学习。我把所有文件阅读后,深深地觉得,不管我们在工作中遇到多难的问题,作为教师,首要做到依法执教,才能正常地开展其他工作,才能成为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引路人。

首先,我们的学生年龄都偏小,或许有人会觉得这是为学生找借口,可是,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正处于自我意识成长的关键期,他们貌似独立其实对很多事都是一知半解,对是非判断更是模模糊糊。所以,教师本身要熟悉我国的法律知识,尤其是与教育相关的,与未成年相关的,我们不能信口开河,不懂装懂,起码要让学生明白法律的常识,明确哪些行为是正确的,哪些行为是错误的。这点对小学生的健康成长非常重要。

我记得读小学时,升旗仪式是非常严肃的仪式,国旗每天都会在校园上空飘扬,而学校也管理很严格,要求我们在上学或放学时遇到升旗,一定要肃立。我不记得我有没有因为违反规定被罚过,我只记得,每天早上上学时遇到升旗时,所有在场的同学、老师都会自觉肃立,小声唱着国歌,看着国旗冉冉升起。可是,当我成为老师后,我看到的现象是,学生对国旗的不尊重,对国歌的不尊重,不管国旗是何时升起,不管国歌已经响起,都会有学生做着自己的事,仿佛一切与他无关,甚至有些学生以篡改国歌的歌词为游戏,只为了取得别人的欢笑。遇到这种情况我都会严肃地教育学生,可是,除了爱国两字,教育起来实属软弱无力。幸好,20_年,国歌法、国旗法通过并实施,此时,教育学生就有理可依,也可以明确告知学生,如果不尊重国旗国歌是要受到法律的惩罚,我们还要爱护作为国旗一角的红领巾。于是,依法执教下,仅仅是三年级的学生而已,已经能管理好自己,参加升旗仪式时严肃认真,爱护红领巾的现象也明显好转,很多学生都不再用红领巾来玩游戏。有次我在课室时还听到一个学生在教育另一个学生:“红领巾是国旗的一角,是革命先烈的鲜血象征,不能随便乱放的。”我在惊讶之余也感到欣慰,有法可依的情况下,学生对教师的信任是毫无保留的,大是大非的观念也是正确的。

其次,教书育人是要遵循教育规律的,实施素质教育也是要遵循教育规律的。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是教师的本职。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是教师的目的。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标准是教师应有的公平。而所有的这些要求都是有法可依的,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

在教育过程中,我们总是会遇到一两个非常调皮,非常难教育的学生,此时,总会有人提出“体罚”的说法,网络上还出现了合理体罚的相关新闻。针对这一现象,番禺教育局出了一份文件《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关于坚持正面教育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通知》。在通知里,明确说明,体罚、变相体罚,“以罚代教”、以罚代管的教育方式是违背党的教育方针,是妨碍少年儿童身心发展的行为。

是的,学生不懂事,不懂法,难道我们作为成年人,要和他们一样吗?作为教师,面对学生不学习、不完成作业、不尊重他人、过于调皮等等的行为,有时真的是非常气愤的,然而,体罚后学生一定会变好吗?曾有不少家长和我说:“老师,你太不凶了,都不罚他们,他们不怕你的。”每当此时,我都会想:为什么学生怕的老师才是好老师?为什么老师就一定要凶?为什么老师一定要罚学生,做坏人?不是说亲其师,信其道吗?怕老师还会亲其师吗?还会信其道吗?如果我真的打骂学生,体罚学生,我都违反教师法,违反教师道德了,还能是老师吗?深思熟虑后,我还是坚持做我自己,做一个守法的公民,做一个守法的教师,即使学生很过分,我生气后还是要心平气和地去教育他,不管学生是否能记得,是否有很大的改变,我也只能尽职,我不愿意在他们的成长中留下任何一点与我有关的阴影。

最后,通知上还提出,作为教师,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既要管教管导,严格要求,又要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对于极个别屡教不改、错误性质严重的学生,也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以理服人,不能采用简单粗暴和压服的办法,更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这也是我最坚持的。不管熊学生还是乖学生,他们都只是十来岁的孩子,正面引导他们总比留下可以以暴制暴的教育要好吧?

我遇到过很多熊学生,从教初中到教小学,有些学生的名字到现在我都无法忘记,而这些宝贵的教育经历也在不断地提醒我,作为教师,心平气和有多重要,依法执教有多重要。学生正因为不懂不会才成为学生,作为成年人的我们,是不应该与他们同一水平去做些不理智的事情,而是应该引导学生去理解自己的职责,去学会承担自己行为的结果,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成长。

综上所述,我认为,教师的师德很重要,教师的正能量很重要,而最重要的是教师要依法执教,在教育过程中还要有颗好学之心,不管是学习新的法律知识还是学习新的科技知识,做学生的好榜样,这样,应该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教师,引导自己所喜爱的学生健康而快乐的成长吧!

师德师风警示教育典型案例【第三篇】

螇 马国君曾是河北省井陉矿务局第一小学学生,尽管学习起来有点吃力,但一至三年级,他一直快乐活泼。从四年级开始,马国君变了,他的父母发现,他回家后常躲在屋里哭泣,问他为什么,他却始终不肯说出原因。

1998 年 3 月 23 日下午的第三节班会课上,因为没有按要求带校服, 班主任焦燕

君让马国君站到讲台前,摘掉眼镜,当着全班同学的面,马国君被连打几个耳光,打完后,马国君流着泪一直站到放学。

蚂 马国君的父母得知此事后十分震惊,要求学校调查处理。学校就此事开展了调查,当着家长的面,询问马国君被打的经过。

“四五年级被打过四十次,六年级上学期被打过十七八次” ,焦老师“打脸、打背、打手、踢腿” ,上四年级时,焦老师把马国君叫到办公室,打他的脸,把眼镜打掉,镜框裂了。

“还有一次,我没有完成作业,老师打完我后,让我回家补作业,我跑到焦化厂地下室补完作业。

1998 年 6 月 26 日,校方对焦燕君的行为作出处理,让其退出教师岗位, 向学生家长赔礼道歉, 并赔偿四年级时打坏的学生眼镜, 取消参评先进资格, 扣发相应奖金,通报全校教职工引以为戒。马国君并没有因此走出被焦老师体罚的阴影,班上同学开

始疏远他,精神处于恐慌之中, 常常独自发呆,害怕见人,夜间睡眠差, 经常做恶梦,幻觉性地把“老师”看成“怪兽” ,形成恐惧、自卑、厌学等异常心理。

袈 小学毕业会考后不久,马国君被父母带到医院检查,石家庄白求恩国际和平医

院诊断为反应性精神病, 河北省精神病院会诊是延迟性心因反应,属精神病。这一年,马国君被井陉矿中学录取,据马国君的父母说,因为病情一直没有上学,他们曾经多

次劝说孩子环境变了,老师变了,但他认为所有的老师都打人。 1999 年 10 月 13 日,

河北医科大学第五医院精神病司法鉴定委员会受井陉矿区法院委托,对马国君病情做

出司法鉴定,鉴定为延迟性心因反应,与被打体罚有关。

师德师风警示教育典型案例【第四篇】

一、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

案例一:某小学教师那某某违规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问题。

某省对中小学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有偿补课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其中某小学教师那某某违规收受某学生家长6次微信转账共计2200元。那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九项规定。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给予那某某记过处分,扣发当年绩效工资和奖金,取消当年评先评优晋级资格,全额退返违纪所得;学校教学负责人被批评教育。

案例二:某中学教师贾某长期违规有偿补课问题。

某市教育局在专项整治中查明,某中学教师贾某长期违规有偿补课,情节较为严重,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十项规定。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给予贾某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调离工作岗位。对其所在学校负责人进行约谈,取消学校年终考评评优资格。

案例三:某中学校教师李某某寒暑假期间组织有偿补课,在管理教育学生过程中简单粗暴等问题。

2020年,李某某于寒暑假期间组织所带班级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在学生管理教育过程中简单粗暴,言语失当。李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十项规定。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李某某解聘处理,并责令其退还所收补课费;给予学校常务副校长停职检查、扣罚一年岗位工资和职务津贴的处理。

案例四:某中学教师刘某开办校外培训班、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问题。

2018年,刘某开办某艺术培训中心,利用晚上和周末为本校及校外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刘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十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刘某做出行政警告处分,扣除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取消其两年内评优评先资格、全校范围内作出检查的处理。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

案例五:某中学教师肖某某在课堂上歧视、侮辱学生问题。

2021年2月,肖某某在课堂上发表通过家长收入水平质疑家长素质以及歧视、侮辱学生等言论。肖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师资格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给予肖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岗位等级处理并调离岗位;撤销其教师资格,收缴教师资格证书,将其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六:某学校教师许某某体罚学生问题。

2019年3月29日,许某某用笤帚木把对未达到英语月考目标分数的25名学生进行体罚,造成部分学生腿部、臀部、背部等部位淤血、红肿。许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对许某某予以辞退,按程序撤销其教师资格,同时追究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负责人及学校校长等的责任。

案例七:某学校教师徐某某体罚学生问题。

2020年9月,徐某某在管教学生过程中,采取不当方式,造成学生身体损伤。徐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项规定。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徐某某警告处分,认定其当年师德考核不合格,扣除其一年绩效工资,三年内不得评优评先;对学校时任校长、分管副校长和年级主任进行约谈提醒。

案例八:某中学教师耿某带领学生应援娱乐明星问题。

2020年5月,耿某在上课时间带领学生为娱乐明星应援,并录制视频在网络传播,造成不良影响。耿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三项规定。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耿某停职检查处理;对学校校长进行诫勉谈话。

案例九:某小学教师胡某某学术不端问题。

2015年以来,胡某某多次抄袭他人作品用于自己出版书籍、发布微信公众号推文以及主编教材等,并获得多项荣誉称号。胡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八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撤销胡某某副校长职务、调离教学岗位,撤销所获荣誉称号。

案例十:某小学教师肖某猥亵学生问题。

2018年至2019年期间,肖某利用教导主任和教师身份便利,猥亵多名未成年女学生,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肖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七项规定。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肖某开除公职处分,其教师资格依法丧失,注销并收缴其教师资格证书,终身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案例十一:某中学教师吴某某性骚扰学生问题。

吴某某隐瞒真实身份和年龄,通过微信与在校女学生进行低俗聊天,用淫秽语言挑逗,向女学生传播色情视频、图片等。以上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七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给予吴某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

案例十二:某学校教师许某某性侵学生问题。

2020年1月,许某某在辅导学生课业过程中,性侵多名女学生,被当地法院判处无期徒刑。许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七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许某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教师资格依法丧失,注销并收缴其教师资格证书,终身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对学校领导班子进行通报批评、集体约谈;对学校党总支书记进行通报批评,撤销其党内职务,免去其学校董事会董事、校长、法人代表职务;对学校党总支副书记、小学部支部书记进行通报批评,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免去其学校董事会董事、副校长职务,并降低岗位等级。

二、违反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

案例十三:某幼儿园教师陈某某体罚幼儿问题。

2019年11月,陈某某在幼儿园午休期间责令4名嬉戏打闹、影响他人休息的幼儿自己打自己嘴巴。陈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陈某某予以解聘处理,同时给予该幼儿园园长问责处分,并对该幼儿园予以通报批评。

案例十四:某幼儿园教师许某某、潘某某体罚幼儿问题。

2019年12月,许某某、潘某某在保教过程中,拉扯幼儿、让幼儿自己打自己嘴巴。许某某、潘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许某某、潘某某以及该幼儿园执行园长予以解聘处理;将许某某(无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依法撤销潘某某的教师资格,并收缴其教师资格证书,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师德师风警示教育典型案例【第五篇】

一、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

案例一:某小学教师那某某违规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问题。

某省对中小学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有偿补课典型问题进行通报。其中某小学教师那某某违规收受某学生家长6次微信转账共计2200元。那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九项规定。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给予那某某记过处分,扣发当年绩效工资和奖金,取消当年评先评优晋级资格,全额退返违纪所得;学校教学负责人被批评教育。

案例二:某中学教师贾某长期违规有偿补课问题。

某市教育局在专项整治中查明,某中学教师贾某长期违规有偿补课,情节较为严重,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十项规定。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给予贾某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调离工作岗位。对其所在学校负责人进行约谈,取消学校年终考评评优资格。

案例三:某中学校教师李某某寒暑假期间组织有偿补课,在管理教育学生过程中简单粗暴等问题。

2020年,李某某于寒暑假期间组织所带班级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在学生管理教育过程中简单粗暴,言语失当。李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十项规定。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李某某解聘处理,并责令其退还所收补课费;给予学校常务副校长停职检查、扣罚一年岗位工资和职务津贴的处理。

案例四:某中学教师刘某开办校外培训班、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问题。

2018年,刘某开办某艺术培训中心,利用晚上和周末为本校及校外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刘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十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刘某做出行政警告处分,扣除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取消其两年内评优评先资格、全校范围内作出检查的处理。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

案例五:某中学教师肖某某在课堂上歧视、侮辱学生问题。

2021年2月,肖某某在课堂上发表通过家长收入水平质疑家长素质以及歧视、侮辱学生等言论。肖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师资格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给予肖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岗位等级处理并调离岗位;撤销其教师资格,收缴教师资格证书,将其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六:某学校教师许某某体罚学生问题。

2019年3月29日,许某某用笤帚木把对未达到英语月考目标分数的25名学生进行体罚,造成部分学生腿部、臀部、背部等部位淤血、红肿。许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对许某某予以辞退,按程序撤销其教师资格,同时追究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负责人及学校校长等的责任。

案例七:某学校教师徐某某体罚学生问题。

2020年9月,徐某某在管教学生过程中,采取不当方式,造成学生身体损伤。徐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项规定。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徐某某警告处分,认定其当年师德考核不合格,扣除其一年绩效工资,三年内不得评优评先;对学校时任校长、分管副校长和年级主任进行约谈提醒。

案例八:某中学教师耿某带领学生应援娱乐明星问题。

2020年5月,耿某在上课时间带领学生为娱乐明星应援,并录制视频在网络传播,造成不良影响。耿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三项规定。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耿某停职检查处理;对学校校长进行诫勉谈话。

案例九:某小学教师胡某某学术不端问题。

2015年以来,胡某某多次抄袭他人作品用于自己出版书籍、发布微信公众号推文以及主编教材等,并获得多项荣誉称号。胡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八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撤销胡某某副校长职务、调离教学岗位,撤销所获荣誉称号。

案例十:某小学教师肖某猥亵学生问题。

2018年至2019年期间,肖某利用教导主任和教师身份便利,猥亵多名未成年女学生,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肖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七项规定。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肖某开除公职处分,其教师资格依法丧失,注销并收缴其教师资格证书,终身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案例十一:某中学教师吴某某性骚扰学生问题。

吴某某隐瞒真实身份和年龄,通过微信与在校女学生进行低俗聊天,用淫秽语言挑逗,向女学生传播色情视频、图片等。以上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七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给予吴某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

案例十二:某学校教师许某某性侵学生问题。

2020年1月,许某某在辅导学生课业过程中,性侵多名女学生,被当地法院判处无期徒刑。许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七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许某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教师资格依法丧失,注销并收缴其教师资格证书,终身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对学校领导班子进行通报批评、集体约谈;对学校党总支书记进行通报批评,撤销其党内职务,免去其学校董事会董事、校长、法人代表职务;对学校党总支副书记、小学部支部书记进行通报批评,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免去其学校董事会董事、副校长职务,并降低岗位等级。

二、违反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

案例十三:某幼儿园教师陈某某体罚幼儿问题。

2019年11月,陈某某在幼儿园午休期间责令4名嬉戏打闹、影响他人休息的幼儿自己打自己嘴巴。陈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陈某某予以解聘处理,同时给予该幼儿园园长问责处分,并对该幼儿园予以通报批评。

案例十四:某幼儿园教师许某某、潘某某体罚幼儿问题。

2019年12月,许某某、潘某某在保教过程中,拉扯幼儿、让幼儿自己打自己嘴巴。许某某、潘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许某某、潘某某以及该幼儿园执行园长予以解聘处理;将许某某(无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依法撤销潘某某的教师资格,并收缴其教师资格证书,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案例十五:某幼儿园教师苏某某体罚幼儿问题。

2020年9月,苏某某在协助班主任组织幼儿活动过程中,将一幼儿带至教室外掌掴。苏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给予苏某某解聘处理;责成该幼儿园园长作深刻检查,对该幼儿园进行通报批评。

案例十六:某幼儿园某外籍教师猥亵幼儿问题。

2019年1月25日,该名外籍教师在学生午休期间,趁机对一女童进行猥亵,检察院依法对其批准逮捕,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待其刑满后将被驱逐出境。当地教育部门约谈相关负责人,责令整改,要求该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严把教师尤其是外籍教师聘用程序,为幼儿健康成长提供根本保障。同时,对该幼儿园园长予以辞退处理,撤销该幼儿园省级和市级示范幼儿园资格。

案例十七:某少儿服务中心教师潘某某伤害幼儿问题。

2020年11月,潘某某在制止幼儿追逐过程中将幼儿拎起落地,致其左手大拇指受伤,后受伤幼儿两名家长对潘某某实施了殴打。潘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潘某某解除聘任合同的处理;撤销其教师资格,收缴教师资格证书,将其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对于殴打潘某某的两名幼儿家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5日以下行政拘留。

三、近期各地有偿补课典型案例

案例十八:山西省3名教师因在校外组织学生有偿补课问题。

2021年8月,山西省3名教师因在校外组织学生有偿补课、为校外机构提供培训服务等被解聘。根据网络舆情反映,经核查,山西省原平市育才学校教师陈某某、魏某某于近期在校外组织部分学生有偿补课。原平市教育科技局已责令育才学校对两名涉事教师做解聘处理,并对学校法人代表进行约谈;根据12345便民服务热线举报,经核查,太原市师苑中学校教师赵某某为校外机构提供培训服务。太原市师苑中学校已给予赵某某解聘处理。

案例十九:河北省沙河市四名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

近日,河北沙河市教育局查处了四名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其中一人获得的河北省“特级教师”、邢台市“首届名师”荣誉称号也因此被取消。经查,第一中学在职教师郝某金、郝某红、赵某兴在一处民房内组织、参与有偿补课;第十中学在职教师宗某民在自家开办补习班。郝某金、郝某红、赵某兴、宗某民身为在职教师,不顾学校、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违规参与有偿补课,其行为违反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影响了学生的健康快乐成长,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8月5日,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处理指导意见(试行)》规定,给予郝某金、郝某红、赵某兴、宗某民四人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还全部违规所得(已分别于8月4日、5日全部退还费用),扣除四人2021年50%奖励性绩效工资,2021年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两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两年内不得参与岗位晋级、评优评先,暂缓教师资格注册。郝某金作为主要参与者,调离一中,并取消其河北省“特级教师”、邢台市“首届名师”等荣誉称号;取消郝某红沙河市“模范教师”“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取消宗某民沙河市“模范教师”等荣誉称号,调离十中。

案例二十:丹东市个别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问题。

1、王某有偿补课问题:2021年7月23日,丹东市第五中学数学教师王某在振兴区桃北新路进行有偿补课,被市教育局纠风办工作人员现场查实。现场发现,该教师为8名学生进行违规补课。王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专业技术职务由高级教师(七级)降到一级教师(十级),因其违规情节较重,被调离原学校。

2、郝某有偿补课问题:2021年7月24日,丹东市第八中学化学教师郝某在优山美地小区二期进行有偿补课,被市教育局纠风办工作人员现场查实。现场发现,该教师为4名学生进行违规补课。郝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专业技术职务由高级教师(七级)降到一级教师(十级)。

3、索某某有偿补课问题:2021年7月24日,丹东市第八中学英语教师索某某在优山美地小区二期进行有偿补课,被市教育局纠风办工作人员现场查实。现场发现,该教师为4名学生进行违规补课。索某某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专业技术职务由高级教师(七级)降到一级教师(十级)。

4、姜某某有偿补课问题:2021年7月27日,丹东市第十三中学数学教师姜某某在元宝区江城大街169号进行有偿补课,被市教育局纠风办工作人员现场查实。现场发现,该教师为14名学生违规补课。姜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专业技术职务由高级教师(五级)降到一级教师(十级),因其违规情节较重,被调离原学校。

5、段某有偿补课问题:2021年7月29日,丹东市第十八中学物理教师段某在振兴区振六北街进行有偿补课,被市教育局纠风办工作人员现场查实。现场发现,该教师为7名学生违规补课。段某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专业技术职务由一级教师(九级)降到二级教师(十二级),因其违规情节较重,被调离原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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