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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社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预案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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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第一篇】

为指导社区科学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处置突发的散发病例和聚集病例,采取及时、有效地防控措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特制定本预案。

一、社区成立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建立保障机制

各社区应成立由社区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社区工作人员为组员的疫情应急工作小组,下设排查组、医疗保障、安全后勤保障、消毒组等职能小组,并明确职责分工。要建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社区干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公安民警为主的联防联控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社区楼栋、家庭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二、社区疫情划分

(一)出现散发病例

社区出现散发病例,是指在社区居民中,出现1例确诊病例,尚未出现续发病例。出现散发病例后,社区应提高监测防控力度,配合市疾控中心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与管理,并做好消毒,在区卫健部门的指导下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疫情

聚集性疫情,是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单位等)发现2例及以上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且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的可能性,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应由区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有确诊或疑似病例的楼栋实施封闭管理,限制人员进出。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楼栋实施硬隔离。视疫情情况确定隔离范围。

三、疫点、疫区的划分

(一)疫点

如果社区出现散发病例,将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确定为疫点。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所到过的场所,病人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疫点一般以一个或若干个住户、同一栋楼等为单位。

(二)疫区

如果出现了聚集性疫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将该社区确定为疫区。

四、应急处置措施

(一)散发病例

1.病例发现与报告。发现可疑病例时,应立即联系市120急救中心,由专人专车进行转送,将病例转送到辖区街道卫生医疗机构初步排查,有需要的送区定点留观医院诊治,诊断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后立即报告市疾控中心。

2.流行病学调查。协助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等工作。

3.接触者追踪管理。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密切接触者筛查及流行病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最新版新冠肺炎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进行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送区定点留观医院排查、诊治。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告知社区,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所有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等。

4.疫点消毒及保洁。做好病例所在家庭、宿舍(公寓)等疫点、公共场所、电梯(扶梯)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每日对社区办公室、会议室、厕所等公共场所及垃圾箱进行消毒。

5.疫点封锁及生活保障。按照区卫健部门的建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启动封闭式管理,因地制宜采取住宅、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适时适当调整工作安排,必要时采取停工停产等措施。

做好安全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应急处置需要的设施、设备和物资供应。做好餐饮、生活饮用水安全等生活保障。加强巡查管控,及时停止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安全突发事件。

6.健康监测。社区工作人员负责社区居民健康监测与登记,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配合卫健部门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每天保持与街道及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沟通,及时上报最新情况。

7.健康宣教与心理疏导。疫情期间要做好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和健康教育等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稳定社区居民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二)1周内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病例

应立即报告街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由街道第一时间上报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由区疫情防控专家会同市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楼宇、院落实施硬隔离。

五、响应终止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区卫健部门评估,可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终止响应。本预案将根据市、区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和政策要求实时调整。

关于社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第二篇】

指导社区科学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处置突发的散发病例和聚集病例,采取及时、有效地防控措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特制定本预案。

一、社区成立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建立保障机制

各社区应成立由社区主任任领导小组组长、社区工作人员为组员的疫情应急工作小组,下设排查组、医疗保障、安全后勤保障、消毒组等职能小组,并明确职责分工。要建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社区干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公安民警为主的联防联控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社区楼栋、家庭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二、社区疫情划分

(一)出现散发病例

社区出现散发病例,是指在社区居民中,出现1例确诊病例,尚未出现续发病例。出现散发病例后,社区应提高监测防控力度,配合市疾控中心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与管理,并做好消毒,在区卫健部门的指导下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疫情

聚集性疫情,是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单位等)发现2例及以上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且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的可能性,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应由区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有确诊或疑似病例的楼栋实施封闭管理,限制人员进出。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楼栋实施硬隔离。视疫情情况确定隔离范围。

三、疫点、疫区的划分

(一)疫点

如果社区出现散发病例,将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确定为疫点。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所到过的场所,病人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疫点一般以一个或若干个住户、同一栋楼等为单位。

(二)疫区

如果出现了聚集性疫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将该社区确定为疫区。

四、应急处置措施

(一)散发病例

1.病例发现与报告。发现可疑病例时,应立即联系市120急救中心,由专人专车进行转送,将病例转送到辖区街道卫生医疗机构初步排查,有需要的送区定点留观医院诊治,诊断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后立即报告市疾控中心。

2.流行病学调查。协助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等工作。

3.接触者追踪管理。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密切接触者筛查及流行病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最新版肺炎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进行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肺炎症状时要及时送区定点留观医院排查、诊治。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肺炎症状时要及时告知社区,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所有配合市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等。

4.疫点消毒及保洁。做好病例所在家庭、宿舍(公寓)等疫点、公共场所、电梯(扶梯)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每日对社区办公室、会议室、厕所等公共场所及垃圾箱进行消毒。

5.疫点封锁及生活保障。按照区卫健部门的建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启动封闭式管理,因地制宜采取住宅、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适时适当调整工作安排,必要时采取停工停产等措施。

做好安全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保障应急处置需要的设施、设备和物资供应。做好餐饮、生活饮用水安全等生活保障。加强巡查管控,及时停止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安全突发事件。

6.健康监测。社区工作人员负责社区居民健康监测与登记,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配合卫健部门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每天保持与街道及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沟通,及时上报最新情况。

7.健康宣教与心理疏导。疫情期间要做好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和健康教育等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稳定社区居民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二)1周内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病例

应立即报告街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由街道第一时间上报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由区疫情防控专家会同市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楼宇、院落实施硬隔离。

五、响应终止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区卫健部门评估,可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终止响应。本预案将根据市、区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和政策要求实时调整。

关于社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第三篇】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平顶山市、汝州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提高街道预防和控制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能力和水平,广泛动员组织广大干部群众,落实联防联控措施,做好群防群治工作,筑牢社区第一道防线,确保辖区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钟楼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指挥

钟楼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由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王似阳任总指挥,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范新、主任科员秦尉翔、副主任科员杜磊磊任常务副总指挥,其他班子成员任副总指挥,各站所长、各社区党支部书记、各包村干部、各社区网格员任成员。

在坚持现有框架基础上,下设综合协调组、应急处置组、社会防控组、医疗卫生组、数据信息组、后勤保障组、文字材料组、社会稳定组、督查督导组。各应对境内外疫情防控新情况、新问题,突出重点做好精准防控,认真查找加固防控薄弱环节,及时提出疫情防控建议,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督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统一领导、联防联控;群专结合,以专为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精准施策,有序防控。

、响应措施

按照“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的疫情防控要求,以社区为单位,实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严格落实“四早”措施,坚决扑灭潜在火星火苗,精准防控、快速处置,落实常态化防控工作各项措施,确保疫情不发生不蔓延。

(一)精准做好重点人群管控。

1.高度关注国内外疫情信息动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中高风险地区来汝返汝人员的管控。要按照分区分级标准,依据本地疫情形势,动态调整风险等级和应急响应级别(风险地区划分: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全国各地疫情风险等级以街道、乡镇为单位进行划分,可以分为低、中、高三级。低风险:无确诊病例或连续14天无新增确诊病例。中风险:14天内有新增确诊病例,累计确诊病例不超过5例;或累计确诊病例超过5例,14天内未发生聚集性疫情。高风险:累计确诊病例超过5例,14天内有聚集性疫情发生)。

2.精准管控中、高风险地区来汝返汝人员。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落实首站负责制,有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合法证明的,入汝后到辖区社区报备,自行居家隔离14天(隔离第五天及第十一天自费进行两次核酸检测),隔离期满两次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解除隔离;无健康绿码或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合法证明的,一律实行集中隔离14天,并进行2次核酸检测。

3.精准落实境外来汝返汝人员管控措施。境外来汝返汝人员入境后一律实施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健康监测。已在省外或机场(海关)隔离14天的,入汝后须到辖区乡镇(街道)或社区报备,自行居家隔离14天(隔离第五天及第十一天自费进行两次核酸检测),两次阴性后方可解除隔离。

4.强化治愈后的确诊病例管控。治愈后的确诊病例和转阴后的无症状感染者达到出院条件的,出院后继续在汝州市胸科医院隔离康复观察2周;外地入汝的治愈后的确诊病例和转阴后的无症状感染者,没有进行隔离康复满14天的,须到胸科医院隔离补足14天,完成2周隔离康复且两次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解除隔离。

5.加强无症状感染者治疗管控。通过社区、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密切接触者及密切接触者的流调、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四道防线,及时发现无症状感染者,做到“两个立即”,一是立即报告,发现无症状感染者,应当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二是立即隔离,无症状感染者一经发现,立即转运至指定医院进行隔离医学观察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满14天后且两次核酸检测为阴性的可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为阳性且无临床症状需继续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6.加强到药店购买退烧药品的人员管理。做好药店退烧药的管理,所有药店无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生处方不得出售退烧药品。对购买退烧药人员需做好信息登记,并引导发热患者到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药店须及时向市市场监管局报告相关信息。

7.加强个人健康申报。境外、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来汝返汝人员必须主动到社区申报旅居史、接触史。要主动上门逐一核实情况,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个人出现发热、乏力、咽痛、干咳等症状必须立即就医并报备,重点做好体温和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监测。

8.加强社会群防群控。对外来人员进行全面摸排,全面掌握人员来源地和健康情况,特别要加强对城乡结合部、民宿宾馆等重点部位的排查,实现对各类外来人员情况早掌握、全掌握。境外、中高风险地区来汝返汝人员要主动向街道社区提前报备,对隐瞒不报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畅通监督反馈渠道,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群防群控。

(二)强化重点场所管控。

1. 医疗卫生机构管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分区管理要求,强化感染防控,及时排查风险并采取处置措施,筑牢感染防线。规范设置门诊预检分诊点和发热门诊,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制定完善探视和陪护管理规范和制度,落实医务人员、陪护人员防护措施,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健康管理和监测。定点发热门诊要按照有关标准进行设置,加强发热门诊管理;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发现发热病人后要立即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不得留置发热病人。

2. 校园管控。科学精准研判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各学校、托幼机构要进一步细化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加强日常防控管理,实行教职员工和学生健康情况“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学生排查、重点地区学生的核酸检测,做好健康提示、健康管理和教室通风、消毒等工作,落实入学入托晨午(晚)检、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和登记等防控措施。做好师生手卫生等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低风险地区校园内学生不需佩戴口罩,教师授课时不需佩戴口罩,不建议托幼机构婴幼儿佩戴口罩。

3. 特殊场所管控。做好养老机构、福利院、等风险防范,落实人员进出管理、人员防护、健康监测、消毒等防控措施。

4. 其他重点场所防控。商场、超市、餐馆、食堂、酒吧、咖啡馆、茶楼、农家乐、宾馆、民宿等生活服务场所,要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指南落实好防控措施,增加通风量及限制人流量;所有场所应免费提供速干手消毒剂,服务人员应佩戴口罩。城区内活禽市场继续关闭,按照《汝州市禽类交易管理办法》执行。其他公共场所防控要求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及时调整。

5. 小区(村)管控。加强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发挥社区志愿者作用。做好健康教育、环境卫生治理、出租房屋和集体宿舍管理、外来人员管理等工作。出现疫情的社区要加强密切接触者排查和隔离管理、终末消毒等工作,必要时采取限制人员聚集性活动、封闭式管理等措施。

6. 冷链食品管控。加强冷链食品全过程(运输、储存、加工、销售)监控,冷链食品做到件件有源可查、流向可查,冷链人员、操作人员、搬运人员、垃圾清运人员全部登记造册,及时开展冷链食品风险评估和抽样核酸检测工作。

7.物流业管控。加强快件物品和物流从业人员监控,做到快件件件有源可查、去向可查;从业人员要登记造册,随时监测健康状况,必要时进行核酸检测;特别要加强国外、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快件的管理,必要时开展快件和外环境核酸检测。

(三)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1.科学佩戴口罩。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与他人小于1米距离接触时佩戴口罩。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在密闭公共场所工作的营业员、保安员、保洁员、司乘人员、客运场站服务人员、警察等人员以及就医人员等要佩戴口罩。

2.减少人员聚集。注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尤其是密闭式场所。

3.加强通风消毒。室内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公共场所、车站码头、公共交通工具要落实日常清洁、消毒等卫生措施。

4.提高健康素养。养成“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公筷

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

5.改善环境卫生。将常态化疫情防控与爱国卫生运动常态化相结合,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把环境治理措施落实到社区、单位、家庭和个人。

(四)落实“四早”措施。

严格落实“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坚决防止疫情反弹扩散。

1. 加强健康扫码和体温检测。持续强化健康码问题反馈核查机制,继续做好数据核验、投诉处理工作。在宾馆、酒店等外来人员密集的重点场所继续执行扫码通行和体温监测工作,鼓励使用固定式红外线体温检测仪。其他场所的健康扫码和体温检测根据防控需要进行调整。

2. 全面做好核酸检测工作。围绕“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按照“应检尽检、适时抽检、愿检尽检”的原则,以核酸检测大排查为核心,扩大检测范围,大规模开展核酸检测,坚决阻断传播链,堵住所有可能导致疫情反弹的漏洞。

3. 落实发热门诊预检分诊制度。严格落实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制度,规范发热门诊设置,规范疫情应急处置流程,做好相关病例监测和传染病网络直报,发现有发热、呼吸道症状的,立即安排到定点医院就医,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保持目前的防控指挥机制不散、防控队伍不减、防控机构不撤,确保能够第一时间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第一时间追踪密切接触者,将重点人群全部排查并进行集中隔离管控。

5.做好疫情信息报送工作。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立即向市指挥部和市疾控中心报告。

6.精准实施应急管控。一旦发生疫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医疗、公安等力量,根据病例行动轨迹、活动区域,对涉疫的村居、小区、单位,依法依规实施精准管控,科学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元(如楼栋、病区、居民小区、自然村组等),严格落实隔离、消杀、卫生检疫等有效措施,果断采取限制人员聚集性活动、封锁等措施,切断传播途径,尽最大可能降低感染风险。

四、应急保障

(一)队伍保障。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队伍主要包括疫情监测、管控、救治、社会防控(公安、应急、民政)等队伍。各成员单位、各社区要组建和完善疫情防控处置队伍,加强队伍装备建设,不断提高疫情处置综合能力。

(二)物资保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各成员单位、各社区做好疫情应对物资和生产力储备。应根据疫情处置工作需要调用储备物资,物资储备种类主要包括救治药品、消杀药械和防护、救治、检测设备及应急设施、生活必需品等,应急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

(三)资金保障。要按规定将疫情处置应急经费保障到位,保障疫情处置队伍培训、装备补充及维护、疫情应对物资储备等需要。

(四)科普宣教。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普及教育,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戴口罩、远距离、勤洗手、不扎堆”等健康生活习惯,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疫情。

(五)社会监督。广泛宣传疫情防控政策措施,畅通监督反馈渠道,健全举报处理机制,鼓励群众对失管漏控重点人员及违反疫情防控措施情况进行举报,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作用,筑牢群防群控网络。

关于社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第四篇】

为预防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证干部职工的生命安全,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处置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负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当疫情发生时,负责下达预案的启动和终止指令;

全力保证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举措

(一)按照市卫健委要求,做好有关配合工作,接到上级指示后,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迅速开展工作;

(二)积极主动做好流动人口,特别是疫区返程人员的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工作;

(三)积极主动配合市卫健委人口家庭处做好计生特殊家庭维稳工作;

(四)做好单位干部职工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工作;

(五)按时向市卫健委安管处报送维稳情况,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三、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市计生保障中心接到上级指令后,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做出反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四、应急结束

按照“谁启动、谁解除”的原则,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疫情决定是否结束应急响应。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站位。

各科室及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政治站位按照成都市委、市政府及市卫健委工作要求,采取有力举措,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强化宣传,做好防控。

充分利用单位qq工作群、工作微信群、宣传展板、宣传资料等宣传途径,全方位、多渠道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干部职工和流动人口对疫情防控知识的知晓率。

(三)认真排查,联防联控。

积极主动配合辖区做好做实联防联控工作,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实施群防群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坚决防输入、防扩散、确保联防联控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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