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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信访维稳工作预案【参考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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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信访维稳工作预案【第一篇】

解决信访突出问题,是当前幼儿园工作的重心所在,做好幼儿园的信访工作,是实现稳定和确保安全的前提,现制定如下排查工作方案:

排查时间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6月25日——6月30日;第二阶段:7月1日——7月底;第三阶段:9月3日——9月6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信访矛盾纠纷大排查。

二,排查重点;

重点排查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问题,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引起的矛盾纠纷,预防和减少新的矛盾纠纷。

三,工作目标;

聚焦事关教师切身利益的突出矛盾纠纷,抓住可能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做到全覆盖,应排就排。

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幼儿园信访工作领导组:

组长:许某某(园长)

成员:郝某某刘某某李某某

建立台账,明确责任。

坚持每天8:30左右由排查组长申报排查结果,零汇报,零登记。

幼儿园明确责任,定期进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活动,员工反映问题都认真对待,采取措施,以事实为依据,按照法律政策的相关规定,认真负责地解决问题,深入细致地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加强沟通

充分发挥信访排查工作的桥梁作用,对教职工反映的难点、热点,及时报告园领导,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妥善解决。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责任制。我园高度重视排查矛盾纠纷工作,要把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对本园的排查工作负责,直接抓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排查工作的开展。

2.加强检查监督力度。落实领导责任制,督办督查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履行好我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检查,及时反馈,定期总结汇报。建立定期征求群众意见制度,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努力使排查化解工作取得实效。

幼儿园信访维稳工作预案【第二篇】

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学校、幼儿园安全维稳工作的精神,做好我校安全与维稳应急工作,特别是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维护校园和社会的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校园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安全、活动安全、网络安全、心理安全等方面的事故及师生集体上访、游行示威、静坐、罢教罢课等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涉稳事件。

二、工作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校园安全事故和涉稳事件、维护校园稳定的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各种突发事件;高效组织应对工作,确保学校及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社会的正常秩序。

三、工作原则

稳定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前提和保障,稳定是压倒一切工作的前提。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力以赴,确保稳定”的原则,按照工作领导机构的部署,实行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努力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和维护校园稳定的各项工作。把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中,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把安全事故和涉稳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下,把矛盾化解在未激化之时;克服麻痹思想,一旦发生突发事件,保证发现、报告、处理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机构、人员、物资三落实,并积极争取各职能部门的支持,保证对安全事故和涉稳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理,最大限度地降低和控制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或危害。

四、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为确保临阵不乱,快速果断地处置各类安全事故和涉稳事件,成立“宝贤中学校园安全事故和涉稳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园长任校园应急处理指挥小组组长、任校园应急处理指挥小组副组长、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现场指挥负责人。“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安全事故与涉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具体实施。

1、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园长)联系电话:副组长:联系电话:现场指挥:联系电话:

2、职责:

(1)领导、组织、协调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和涉稳事件的疏导处理工作;

(2)负责重大事项的应急决策;

(3)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或较大安全事故及影响重大的涉稳事件时,接受上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按照相应的预案组织应急处理工作,并及时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工作情况;

(4)组织落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应急处置反应发生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后,应急处理指挥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反应。

1、应急处理指挥办公室值班制度。重大活动期间,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实行电话值班制度,必须保持24时开机。

2、建立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零报告”制度。维稳领导小组每天在上级指定的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学校的安全或维稳情况。如遇突发事件或察觉将有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要发生,必须第一时间报到上级有关部门。

3、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收到发生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的信息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处置和防控措施,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六、应急处理步骤

(一)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应急准备与预防

(1)加强学生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

(2)全面开展学校安全检查和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重点做好消防、食品卫生、学校从业人员资格、内部管理制度的检查,认真、细致地排查安全隐患,做到检查彻底,不留死角。

(3)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收到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风险信息后,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市教育局,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2、启动预案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教体局报告,报告内容为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情况。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人员对事件进行了解查实,提出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3、涉稳事件的处理方案

(1)报告制度实行校长负责制。

(2)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知情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5-10分钟)向园长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组织现场人员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学校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报学校突发事件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园长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在2小时内及时向教育局汇报,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4)园内报告程序:当事人或目击者—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园长—教育局

(5)汇报电话(报警电话):110

(二)涉稳事件报告及处理程序

1、应急准备与预防

(1)要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责任,对教师队伍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排查调处工作,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发现和就地消除不稳定因素。

(2)要在师生中广泛开展师德和思德教育,让广大师生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牢固树立大局意识;高度警惕并自觉抵制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打击利用宗教名义进行的非法活动,维护社会和谐安定。

(3)要实施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提高服务意识,关爱师生,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4)加强网络管理和监控工作,预防有人利用网络散布反动言论,利用网络腐蚀师生的思想,甚至煽动师生参与一些不利于社会稳定的活动。

(5)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收到可能引发涉稳事件的风险信息后,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市教育局,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2、启动预案涉稳事件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地区教体局报告,报告内容为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情况。应急处理指挥部应立即组织人员对事件进行了解查实,提出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3、涉稳事件的处理方案

(1)如发生集体上访、游行示威、静坐、罢教罢课等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涉稳事件时,必须第一时间报到市教育局。

(2)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收到发生上述事件的信息后,立即进入指挥岗位,具体部署防范工作,总指挥要亲临指挥,现场处置工作组人员要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并做好说服教育工作,防止事态的扩大和引发群体性事件。

(3)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要进一步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处于临战状态。要认真落实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应急处理小组要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学校领导要坚守岗位,指挥调度,根据事态发展采取有效的措施,必要时,联合公安、综治等部门做好应急处理工作,同时向有关部门汇报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

(4)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不许散布不负责任的言论。

七、善后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处置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要进行认真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并写出书面报告。在加强正面引导的同时利用事故(件)的经验教训对师生进行教育,迅速恢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认真检查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杜绝类似事件再发生。八、建立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处理完毕后,学校要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市教育局。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幼儿园信访维稳工作预案【第三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按照区工委、区教育局的要求和部署,大力开展创建和-谐校园活动,进一步落实责任,坚持开展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狠抓影响社会稳定的各方面工作,杜绝群体性事件和群死群伤事故,切实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确保我校持续安全稳定。

二、工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充分认识到社会稳定、治安综合治理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也是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障。要增强做好社会稳定综治工作的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把全面推进信访维稳工作,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的开展,统一到是“政治工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是“民心工程”的高度上来。学校成立了信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XXX

组 员:XX、XXX、XX、XX及各年级组长

2、落实责任,健全制度,强化考核

一是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学校一把手是本学校维稳第一责任人,明确学校的主体责任,个人的具体责任。

二是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安全工作制度、责任制

度、情况报告制度、督促检查制度。

三是严格实行领导责任查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坚持把抓维稳和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实绩与教职工本人的评优晋级直接挂钩,奖惩兑现。

三、主要工作及任务

1、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对非正常上访的处置工作。营造更加和-谐和社会氛围,实现全国敏感时期我校做到“零上访”,确保我校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顺利推进。

(1)安全工作。安全和维稳、综治密不可分,发生安全事故,处理不当或不及时,极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通过提高认识,全面落实责任,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巩固管理体制,优化动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消除安全隐患,强化常规管理,狠抓安全教育,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努力开拓创新。把“学校安全,细节决定成败”、“学校安全工作务必精细化管理”的管理理念贯穿工作始终,进一步促进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化、日常化、规范化、精细化。针对薄弱环节,突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2)突出“警校共育”,治理周边环境。以“警校共育”为载体,积极协调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突出抓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和学校安全的人防、技防工作。形成有利于学校安全与稳定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3)信访工作。认真组织学习、落实《信访工作条例》要求。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把师德师风、落实教职工待遇以及特困职工的帮扶工作作为重点,做到件件有落实。

4防邪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政府关于防邪工作的意见和决定,强化防邪责任,加强反邪教教育,使师生员工都受到教育,全面形成“校园拒绝邪教”的良好氛围。

6、常规工作。认真落实的各项要求,坚持对不稳定因素的调处和校园周边环境隐患排查的整治,及时解决各类矛盾纠纷,把影响稳定的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持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幼儿园信访维稳工作预案【第四篇】

为了更好地加强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对我园突发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处理,确保幼儿园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相关文件精神为指导,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做好幼儿园稳定工作。要以预防为主,加强正面引导,开展宣传教育,做好幼儿园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加强对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处理,确保工作、学习、生活和社会的安全与稳定。

二、工作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校园安全事故和涉稳事件、维护校园稳定的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各种突发事件;高效组织应对工作,确保学校及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社会的正常秩序。

三、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为确保临阵不乱,快速果断地处置各类安全事故和涉稳事件,成立“小灵通幼儿园安全事故和涉稳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称“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汤启贵(园长)联系电话:13099665873副组长:罗可秀(副园长)联系电话:成员:宋明婷李娜秀波雷自先李秀兰刘丽媛饶佳佳王青白应春马春花何明芬职责:

1领导、组织、协调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和涉稳事件的疏导处理工作;

2负责重大事项的应急决策;

3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或较大安全事故及影响重大的涉稳事件时,接受上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按照相应的预案组织应急处理工作,并及时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报告工作情况;

4组织落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应急处置反应

发生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根据实际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反应。

1、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值班制度。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成员实行电话值班制度,必须保持24时开机。

2、建立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报告制度。如遇突发事件或察觉将有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要发生,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幼儿园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人,由负责人上报到上级有关部门。领导小组成员准确掌握安全事故及涉稳事件的最新动态,随时报告区教育局。

3、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收到发生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的信息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处置和防控措施,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应急处理步骤

(一)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

1、应急准备与预防

(1)加强幼儿安全及家长健康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2)全面开展幼儿园安全检查和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重点做好消防、交通、食品卫生、学校从业人员资格、内部管理制度的检查,认真、细致地排查安全隐患,做到检查彻底,不留死角。

3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收到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风险信息后,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区教体局,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2、启动预案

安全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领导小组负责人,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区教育局报告,报告内容为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情况。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人员对事件进行了解查实,提出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3、涉稳事件的处理方案

(1)报告制度实行园长负责制。

(2)幼儿园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知情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5-10分钟)向书记、园长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幼儿园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组织现场人员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幼儿园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报幼儿园突发事件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3)园长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情况在2小时内及时向区教育局汇报,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4)校内报告程序:当事人或目击者―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成员―书记、园长―区教育局

(二)涉稳事件报告及处理程序

1、应急准备与预防

1要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责任,对教师队伍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排查调处工作,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发现和就地消除不稳定因素。

2要在教职工中广泛开展师德和思德教育,让广大师生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牢固树立大局意识;高度警惕并自觉抵制各种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打击利用宗教名义进行的非法活动,维护社会和谐安定。

3要实施依法治园、依法治教,提高服务意识,关爱师生,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4加强网络管理和监控工作,预防有人利用网络散布反动言论,利用网络腐蚀教职工的思想,甚至煽动教师参与一些不利于社会稳定的活动。

5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收到可能引发涉稳事件的风险信息后,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区教育局,并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2、启动预案

涉稳事件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地区教体局报告,报告内容为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具体情况。应急处理指挥部应立即组织人员对事件进行了解查实,提出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3、涉稳事件的处理方案

1如发生集体上访、静坐等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的涉稳事件时,必须第一时间报到区教育局。

2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收到发生上述事件的`信息后,立即进入指挥岗位,具体部署防范工作,总指挥要亲临指挥,现场处置工作组人员要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并做好说服教育工作,防止事态的扩大和引发团体性事件。

3应急处理指挥领导小组要进一步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处于临战状态。要认真落实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应急处理小组要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幼儿园领导要坚守岗位,指挥调度,根据事态发展采取有效的措施,必要时,联合公安、综治等部门做好应急处理工作,同时向有关部门汇报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

4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不许散布不负责任的言论。

六、善后工作

发生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处置后,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要进行认真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并写出书面报告。在加强正面引导的同时利用事故(件)的经验教训对师生进行教育,迅速恢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认真检查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工作,杜绝类似事件再发生。

七、建立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处理完毕后,学校要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区教育局。

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关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隐瞒、缓报、谎报或阻碍他人报告的;

2、未按规定及时采取控制措施的;

3、不服从应急指挥部指挥的;

4、在处理安全事故或涉稳事件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幼儿园信访维稳工作预案【第五篇】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上访事件,做好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根据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上级关于综治信访维稳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根据事件的性质、起因、规模、危害程度和事态发展,决定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把其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的原则。处置各级各类学校的各类上访事件,必须坚持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具体分工和要求,协调一致,密切配合,坚决执行党委、政府的处置方针和措施。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属于哪个乡镇、哪个学校、哪个科室、哪个单位的问题,就由哪个乡镇、哪个学校、哪个科室、哪个单位负责解决。要明确责任人(单位),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决不能互相推诿、扯皮,切实解决好群众赴京赴省到市来县上访反映的问题,把上访群众稳定在当地。

(三)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的原则。处理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越级赴京赴省到市来县上访事件,不能采取敷衍和压服的办法,必须把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作为大事,高度重视,带着深厚的感情认真负责地把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解决好。

(四)坚持快速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按照上访事件的性质、参与人数、事发地点等情况,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迅速启动快速反应机制予以处置。同时,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五)教育多数、处理少数的原则。处置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上访事件,必须坚持团结教育大多数群众的原则,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对利用人民内部矛盾煽动闹事、蓄意制造事端及打砸抢分子要依法按照《信访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严肃处理。

三、工作机构和职责

(一)县教体局成立处置全县教育系统群众各类上访事件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订教育系统群众各类上访事件处置工作的政策、措施,研究决定工作机构设置和工作人员安排。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XXX

办公室成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以下工作机构:

1、信息和保障组。由办公室负责。主要职责是:负责上访事件信息的上报工作;处置上访事件后勤保障工作,调度交通工具和其它物资设备。

2、处置组。由各责任科室牵头,相关科室和学校、单位配合。主要职责是:处置各种上访事件;向处置全县教育系统群众上访事件人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提供事件真相报告、处理结果报告、事件分析报告和工作建议报告。

3、责任追究组。由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人事科等有关科室组成,负责对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处理。

(二)工作职责。按照“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科室和各学校、各单位任务明确如下:

1、机关支部及办公室工作业务范围内发生的各级各类学校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办公室为主进行处理,相关科室配合,办公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因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工资、职称评聘、奖惩、教师资格认证、教师人事制度改革、核编定岗、招教就业、原民师及退养计划内民师、离退休人员、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培训、师风师德等人事师训股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人事师训股为主进行处理,人事师训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3、因各级各类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布局调整、学校建设、中小学危房改造、“两免一补”等计审科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计审股为主进行处理,计审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4、因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高中、幼儿园、特殊教育阶段学校管理、学生就学特别是智障儿童就学及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等基础教育股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基础教育股为主进行处理,基础教育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5、因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教师、学生、教学管理等职成教科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职成教股为主进行处理,职成教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6、因各级各类学校体育活动、饮食卫生、艺术赛事及中招体育考试等体卫艺股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体卫艺股为主进行处理,体卫艺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7、因教育普法、教育执法、教育督导等督导室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督导室为主进行处理,督导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8、各级各类学校由于安全问题等安全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安全办为主进行处理,安全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9、因各级各类学校乱收费、干部作风及违法违纪、干部职工对党政纪处理处分不服等监察室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监察室为主进行处理,监察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0、因社会力量办学方面等民管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民管办为主进行处理,民管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1、因普通高招、中招、成人高招、自学考试、研究生考试等招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招办为主进行处理,招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2、基础教研室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基础教研室为主进行处理,基础教研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3、职成教研室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职成教研室为主进行处理,职成教研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4、因教育装备、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等装备站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装备站为主进行处理,装备站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5、因勤工俭学、校方责任险等勤俭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勤俭办站为主进行处理,勤俭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6、电教馆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电教馆为主进行处理,电教馆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7、教科所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教科所为主进行处理,教科所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8、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语委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语委办为主进行处理,语委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19、因网管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网管办为主进行处理,网管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0、因助学贷款、贫困生资助等学生资助中心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学生资助中心为主进行处理,学生资助中心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1、因老干部管理中心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老干部管理中心为主进行处理,老干部管理中心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2、因计生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计生办为主进行处理,计生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3、因工会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工会为主进行处理,工会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4、县委督察中心、县政府督查室的督查件、重大不稳定信访案件及重点稳控人员案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群工站为主进行处理,群工站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5、因招商办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招商办为主进行处理,招商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6、因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上访事件,由该分管的局领导为包案责任领导,以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为主进行处理,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以上分工如有冲突或对其它未涉及事件的处理,原则上按照职责范围,谁主管、谁负责。

四、处置程序

(一)接到群众上访事件,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

(二)通知有关科室,迅速赶到现场。

(三)需要协调外局委办的,应上报主管局长,由局长出面协调。

(四)将上访人员迅速带离现场,安置到不影响办公的地方,同时通知当地有关部门或学校,及时做劝返工作。

五、处置预案

(一)发现群众上访特别是集体赴京赴省到市来县上访的苗头,乡镇学校要立即会同当地党委、政府全力劝阻,尽量把上访群众稳定在当地,真正做到控制住、疏导好、处理好。

(二)对已经赴京赴省到市来县上访的特别是重点上访人员,事发学校要尽快派人接回妥善处理,要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研究,一个人一个人地解决,不能激化矛盾。

(三)对重复上访,特别是重复集体上访和重点上访人员反映的问题,要下大力气进行调查研究,摸清情况。要依照有关政策,向上访群众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

(四)对坚持过高和无理要求的,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劝其息诉罢访;对于无理取闹、寻衅滋事的,要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五)对个别以上访为名进行串联并鼓动闹事的挑头人、尤其是个别混在上访群众中的不法分子,要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六)对上访群众有煽动性的言论、集会事件,要立即强行制止。要将有关人员强行带离现场,查明身份和背景,并及时疏散集会人群。

(七)对来县教体局上访事件,上访人数在5人以下的非集体上访由办公室通知相关股室负责人到现场做工作。集体上访的,由办公室报局领导签署意见,局领导出面做工作。在做上述安排处理的同时通知当地学校和及有关单位,当地学校和及有关单位的主要领导必须及时来现场做劝返工作(下同)。

(八)对围堵县委、县政府大门10人以下的上访事件,办公室上报局领导,局领导安排以有关业务股室为主、办公室配合,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配合县委、县政府积极稳妥地做好上访群众的工作,无条件地将上访人带离;对10人以上的集体上访,由局领导到现场接待协调处理。同时,县委、政府有特殊要求的按县委、政府的有关要求办理。

(九)对围堵市委、市政府以上机关大门的上访事件,办公室上报局领导,由局领导带领有关业务股室负责人,在最短的时间内(原则上到京接访最长不超过12小时、到省接访最长不超过6小时、到市接访最长不超过3小时)按上级要求赶到指定地点,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县区积极稳妥地做好上访群众的工作,无条件地将上访人带离。

六、责任追究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规定,每起上访事件发生后,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由责任追究组按照《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信访问责暂行规定〉的通知》(豫办[2007]20号)和市纪委等六局委《关于印发〈南阳市信访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宛信发[2007]11号)的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提出责任追究的意见,报县教体局处置全县教育系统群众各类上访事件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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