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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系统青年干部培养方案范例优秀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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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系统青年干部培养方案【第一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省市县地方税务工作会议为行动指南,通过学习培训、结对帮带、实践锻炼和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努力建设一支“思想上走向成熟、业务上不断创新、能力上全面锻炼、形象上更加优秀”的应用型、复合型青年干部队伍,为地税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二、帮带措施

(一)强化学习培训,提高青年干部综合素质

一是搭建学习平台。以市局三峡税校为平台,按照市局要求落实好“一日一题、一季一抽、一年一考”。二是强化业务学习。坚持以岗位需求为导向、以专业化培训为重点,要求全体青年干部必须报名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考试,督促青年干部加强业务学习。三是抓好选派培训。有计划、有重点地选派青年干部参加省、市局及县委、县政府举办的各类培训,使青年干部获得更多的机会汲取新鲜知识。四是组织集中学习。鉴于青年干部所学专业及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加强青年干部学习联谊,进一步增强青年干部的沟通与交流,互相启发、互相促进、共同提高。五是举办“青年干部讲堂”。由青年干部结合自身岗位实际上台讲解相关税收法规、纳税服务及其它综合知识,引导青年干部勤奋学习,打好理论功底。

(二)落实结对帮带,营造青年干部成长环境

一是实行“一对一”帮带。针对青年干部学历层次高、工作经历少、税收业务知识缺乏的实际情况,在各科室确定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老同志”对青年干部进行“一帮一、一带一”的帮带,以结对方式提升青年干部的业务素质。二是定期谈心谈话。各帮带老师要定期与帮带对象进行谈心谈话,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学习工作情况,在生活上为他们解疑答惑、指点迷津,在学习上为他们指出薄弱环节和努力方向,在工作上为他们详细点拨、传授经验。三是年底集中座谈。每年年底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帮带老师与青年干部进行集中座谈,青年干部汇报一年来的思想工作情况与收获,帮带老师对帮带对象进行点评,局领导班子成员针对其汇报、帮带情况做出评价。

(三)注重实践锻炼,增强青年干部履职能力

一是加任务压担子。结合青年干部的专业特长和工作能力,在安排常规性业务和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加大工作量和工作难度,敢于将一些急、难、险、重任务交给他们,使他们在承担“超能力”的工作中激发挑战意识和自身潜能,养成不怕失败、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意识,从而迅速成长成为能够独当一面的多面手。二是组织青年干部外出与市、县兄弟单位交流学习,学习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与做法。通过实地参观、交流、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让青年干部接受实地锻炼,进一步开阔视野,活跃思维,加深友谊,激发锐意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形成共谋税事,加快发展的意识。三是进行革命传统和意志磨练教育。利用“五四青年节”组织青年干部开展“学习革命传统,弘扬‘五四’精神,加强作风建设”为主题的革命传统教育活动。

(四)开展文体活动,激发青年干部队伍活力

一是由青年干部为主,协助组织开展全局第四届趣味运动会,进一步激发青年干部的活力,树立地税部门朝气蓬勃的良好形象。二是利用县局书法、羽毛球、乒乓球、象棋等各类兴趣小组平台,在“三八”妇女节、“五四”青年节等节日期间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引导青年干部培养高雅文明的兴趣爱好和生活情趣,展现积极向上、充满活力的精神风貌。

通过循序渐进的教育培训,分步骤、分阶段、全方位逐步提高青年干部的思想理论水平和实践工作能力,着眼发挥青年干部的优势,凝聚青年力量,激发青年干部工作热情,努力打造一支信念上诚、工作上勤、作风上实、品行上正、业绩上优的高素质队伍,推动地税实现科学发展。

税务系统青年干部培养方案【第二篇】

一、基层国税部门中青年干部队伍的结构现状

(一)干部年龄结构日趋老化,创新意识需加强。莘县国税局现有在职人员138人,其中40岁以下的干部38人,40至50岁的干部74人,50岁以上的干部26人,平均年龄44岁,全局74名中青年干部(40至50岁)占总人数的%。从政治面貌分析,全局共有党员115人,40岁以下的人员中有党员30人,40至50岁的人员中有党员53人,50岁以上的人员中有党员32人,全局53名“40、50”岁党员占全体党员的46%。从上述数据中可以看出,40、50岁的干部是当前莘县国税工作的主体力量,是税收工作的主要承担者。他们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工作大都能独当一面。由于年龄偏大,相当一部分人员容易满足现状,接受新事物比较慢,对新问题、新情况认识不透,创新意识不强。

(二)干部总体知识水平欠缺,系统学习需加强。就莘县国税干部队伍而言,2000年以前从学校分配的人员占比不足20%,考进和选调的人员占比30%多,税务子弟内招的比10%,部队转业安置的占比5%,其它来源的人员占比35%,来源的复杂性导致干部素质参差不齐,给干部的教育培养和管理增加了难度。从学历上分析,中青年干部(40至50岁)中拥有大专以上学历的44人,占全局大专以上学历人员的63%,以上学历中绝大部分不是第一学历,而是毕业后通过各种途径取得的,其实际理论水平、实践能力与工作需要并不相符。这部分干部中学习税收、会计和计算机的专业人员又相对较少,需要进行系统的学习,才能提高他们的整体业务水平。

(三)干部诚信度下降,风险意识需加强。目前莘县国税局6名班子成员平均年龄46岁,年纪最大的50岁,最年青的45岁。12名中层正职,平均年龄岁,年纪最大的49岁,最年青的41岁。中青年干部成为当前国税干部队伍的主力军,在工作中无疑发挥了中流砥柱的作用。但是,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上级检查糊弄应付,朋友托付就会送人情,为纳税人服务敷衍塞责,工作消极懈怠的现象却普遍存在。在诚信度下降的同时,个别税务人员还表现为风险意识弱,无论是应付工作还是弄虚作假,无论是消极懈怠还是谋求利益,都或多或少的伴随一定的执法风险,小的将影响自己一生的发展,大的将随时会受到法律法规的惩处而葬送前程,同时也给国税机关给国家利益造成损失。

(四)干部事业目标缺失,工作责任心需加强。目前,国税工作的关键在基层,国税工作相对散漫的情况大多也发生在基层。很多基层干部抱有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思想,缺乏主人翁意识和工作热情。随着征管改革的深入和信息化建设的推广,所需岗位和领导职数大量减少,干部正常晋职晋级的机会日益渺茫,工作积极性受挫,施展个人才能平台和空间也相对缩小,造成思想松懈,工作的荣誉感和使命感下降。大部分中青年干部工作所在地也是自己的家乡,日常处理家中的事情多一些,处理工作的事情会少一些,税收征管中遇见的熟人多一些,“开绿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时候也会有一些。分析上述原因,就是工作责任心不强,没有把干好工作当作自己的本分,没有把税收工作当作自己的事业。

二、激发中青年干部队伍活力的思考

(一)抓好理想信念教育,提升干部职工的向心力。目前,中青年干部干事业的雄心仍在,希望在工作中大显身手,干出一番业绩。但他们上有老,下有小,思想波动大,一旦受到挫折,往往会产生“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想法,甚至抱怨牢骚不断。我们要通过日常政治理论学习的机会教育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树立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定期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干部大会,广泛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增强机关向心力。我们要将思想政治工作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采取适合中青年干部口味的具有较强针对性的教育方法,把工作做实、做好、做活。“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要树立中青年干部自己的榜样,促使干部在榜样的激励下自觉学先进、赶先进,从而成为先进。将他们的各种需求加以正面引导,通过解决他们的合理需求,从而激发其情感,鼓励其斗志,让他们在政治上有奔头,在工作上有劲头,在正确的舆论导向中潜移默化,完善提高,增强正能量。

(二)加大税收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国税事业发展的好坏关键在于国税干部对政治业务技能的掌握和运用程度。谈到学习,少数干部没有兴趣,谈到娱乐,就满脸放光,虽然对新的税收业务不太熟练,对新征管模式不太适应,但要他们去学习,总是没有激情。特别在推行税收信息化建设中,能在第一时间熟练掌握相关操作技能的中青年干部不多。丰富学习内容,采取缺什么就学什么,干什么就钻什么的培训思路,强化岗位技能教育。提高他们的政策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写作调研能力、查帐审理、税收分析能力,让更多的中青年干部成为“张口讲得,提笔写得,查帐查得,上机操作得”的优秀税务干部。

(三)完善各项激励机制,增强干部职工工作活力。中青年干部觉得自己人到四五十岁,提拔的希望不大,不干工作领导也奈何不了,工作上比较涣散,得过且过。个别人员甚至不情愿上班、也不情愿干工作,遇到困难和问题时,不是千方百计想办法解决问题,而是能拖则拖,能放就放,缺乏解决问题的进取心和耐心。譬如:受领导职数的限制,基层干部如果到了45岁还没有进入中层骨干或局领导班子行列,那么他今后提拔的希望就显得很渺茫,这也是导致他们工作积极性不高和缺乏热情的重要原因。因此,建议建立一个科学的非领导职务的晋升制度,对部分没有进入更高级别的领导及税务干部,要定期拿出一些指标,来表彰部分爱岗敬业,成绩突出的同志,让他们享受更高级别的工资待遇。通过树立典型,激励先进,惩处违纪,批评落后,来强化干部思想道德教育,增强干部职工的工作活力。

(四)营造健康和谐环境,提供广泛的干事创业平台。要开展岗位技能比武,举办摄影、征文、羽毛球等各种文体竞赛,通过晚会、爬山、出游、红歌会、团队庆功会等,培养树立团队精神,使中青年干部在活动中锻炼身体,增强集体的荣誉感。同时,为中青年干部提供更多的外出考察、学习、培训的机会。正所谓“行万里路,破万卷书”,多组织他们到外面走一走,看一看,无形之中会对干部的工作能力、业务水平、整体意识有很大的帮助。要强化法治意识和德治意识,善于运用细致入微、春风化雨的情感管理法,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团结友爱,和衷共济,锐意进取,让干部由被动工作变为主动快乐工作,达到“快乐工作”的理想状态。要时刻了解和掌握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要尽可能的想办法帮助解决困难和化解矛盾,让干部时刻感到组织、领导的关怀和温暖,起到凝聚人心的作用。

税务系统青年干部培养方案【第三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升全系统整体依法行政水平及执法质量,根据《扬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干部培养工作实施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法制人才是指能熟练运用财经、税收、会计、审计及其他涉税相关法律法规,准确处理本系统内复杂行政法制事务的专家型、复合型的专门技术人员。

第三条法制人才选拔是指对系统内拥有财经、税收、会计、法律等一般知识的人员,经过个人申请、组织筛选等程序,将其确定为法制人才培养对象(法制学员)的活动。

第四条法制人才培养是指对系统内拥有财经、税收、会计等一般知识的人员通过专门的法律知识培训或对拥有法律类一般知识的人员通过专门的财经、税收、会计知识培训,使其成为专家型、复合型专业人才的培训活动。

第五条法制人才培养旨在利用高校优质理论资源、本地区社会实践资源及本系统内优质实务资源,努力培养一支具有宏观视野、综合执法能力、应对复杂法务事项和创新法制管理能力的复合型专业人才队伍。

第二章法制学员选拔条件及名额分配

第六条法制学员选拔面向扬州市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及市直各单位,各地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条件,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市局人事处、教育处、法规处联合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第七条法制学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及业务综合素质与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在税务系统工作满3年且近三年内公务员考核在称职以上;

2专业类型或学习经历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原则上应具有学士学位),所学专业为法学、会计、财经、税收或相近专业;

已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注册税务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

非法学、会计、财经、税收类专业本科学历,已取得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专业等级考试征管类或稽查类中级以上证书;

3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经单位特别推荐的优秀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

第八条法制学员名额计划为50名左右,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各6名,市直单位各2名,机关处(室)3名。

第三章课程设计及学制安排

第九条课程设计按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以适应税收法制工作实际为统领,分为专业理论及实务两方面。

理论课程从国家规定的税务硕士课程、法律硕士课程、国家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课程、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课程、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课程中选取;实践课程按本系统征管、稽查、评估、案件审理、执法督察、行政复议(应诉)等业务需求设置。

第十条学制为三年,学习形式采用集中授课、实践课程老师指导实践与法制学员自学相结合,学员提前完成相应学分且符合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毕(结)业条件的可申请提前毕(结业)。

第四章导师组成及人才培养

第十一条聘请江苏省内高校及国家税务总局党校内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且所授课程与本办法第九条规定课程相同或相近的人员担任理论课程导师;

聘请人民法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大中型企业和本系统内乐于从教、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及在业务上被社会(群众)公认的人员担任实践课程导师。

法制学员应按自己的研究旨趣从理论导师库中自主选取论文指导老师,被选导师应认真指导学员完成相关学业,一名导师原则上不得指导超过三名法制学员,市局可根据情况进行适当调剂。

实践类导师由市局统一分配。

第十二条人才培养按照“缺什么、学什么”的原则,结合学员录取时所适用的录取条件,采取分类、分级管理。市局人事处、教育处、法规处将分别与学员协商制定适合其自身发展的“三年培养方案”。

第十三条分类管理按下列方法进行:

对已经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注册税务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学员,重点指导其学习跨专业的尚未取得的执业资格考试课程,以获取相应资格证书,同时指导其撰写税收科研论文,以提升全系统税收科研站位。

对已经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或注册税务师资格的学员,重点指导其学习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考试课程,以获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参加法律硕士入学考试,获取法律硕士学位,以提升其科研能力。

对已经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的学员,重点指导其学习注册会计师资格或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课程,以获取相应资格证书,或参加法律硕士入学考试,获取法律硕士学位,以提升其科研能力。

对未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注册税务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的学员,重点指导其学习相关资格考试课程,以获取相应资格证书。

第十四条分级管理按下列方法进行:

已经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注册税务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的学员,如报考法律硕士研究生的,需定向报考扬州大学,以便于学员通过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后集中办学及与扬州大学联合办学。

上述未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学员,仍与其他学员一起按本法第十二条制定的“三年培养方案”进行实施。

第十五条学员取得研究生毕业证书、法律硕士学位或考取注册会计师资格、注册税务师资格、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的,按市局有关奖励规定申请奖励。

第十六条所有分类、分级培养的学员均需完成实践类导师所制定的实习计划方可毕(结)业。

第五章培训经费及场所

第十七条培训经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及本局相关规定支出并纳入本局教育经费预算。

第十八条理论课程培训场所以本市系统内场所为主,必要时可按课程要求到省内高校或江苏省税务干部培训学校集中培训。

实践课程一般安排在实践导师所在单位进行。

第六章法制学员毕(结)业条件及后续管理

第十九条法制学员毕(结)业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完成理论、实践课程相应的学时及导师布置的作业并获得相应的学分;

2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

3完成1篇不少于两万字的毕(结)业论文并通过导师组答辩;

4其他考核。

第二十条法制学员所在单位应积极支持学员参加国家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市局将组织报考学员进行适当的考前集中培训。

已经取得注册税务师资格试、注册会计师资格、法律职业资格的学员,鼓励其对税收、会计、法律前沿问题进行研究并撰写科研论文。

第二十一条法制学员毕(结)业后,由扬州市国家税务局颁发《扬州市国家税务局法制专业人才》证书并编入市局《法制人才库》或《执法督察人才库》,学员所在单位应发挥其所学之长,优先安排适当工作岗位。

第二十二条市局在学员毕(结)业后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的后续集中学习或各种形式的理论与实务研讨,学习内容为涉税理论与实务前沿问题,并鼓励其撰写相关涉税科研论文,学习形式为聘请涉税领域知名学者、实务精英或本系统内优秀人才进行专题讲座。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法制学员参加培训前,应与所在单位签订《法制专业人才培养协议书》。第二十四条扬州市国税局政策人事处、教育处、法规处共同负责全市系统法制人才的选拔、培养与管理工作,班级日常管理由本局政策法规处牵头负责,人事处、教育处协助管理。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税务系统青年干部培养方案【第四篇】

为认真落实省局提出的“人才强税”战略,促进青年干部健康成长,提高青年干部适应地税发展需要的能力,进一步推进青年干部培养和日常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营造有利于青年干部健康成长和优秀青年干部脱颖而出的机制和环境,结合我局青年干部现状和工作实际,特制定青年干部帮带培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省市县地方税务工作会议为行动指南,通过学习培训、结对帮带、实践锻炼和开展各种文体活动,努力建设一支“思想上走向成熟、业务上不断创新、能力上全面锻炼、形象上更加优秀”的应用型、复合型青年干部队伍,为地税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二、帮带措施

(一)强化学习培训,提高青年干部综合素质

一是搭建学习平台。以市局三峡税校为平台,按照市局要求落实好“一日一题、一季一抽、一年一考”。二是强化业务学习。坚持以岗位需求为导向、以专业化培训为重点,要求全体青年干部必须报名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考试,督促青年干部加强业务学习。三是抓好选派培训。有计划、有重点地选派青年干部参加省、市局及县委、县政府举办的各类培训,使青年干部获得更多的机会汲取新鲜知识。四是组织集中学习。鉴于青年干部所学专业及工作岗位的实际情况,加强青年干部学习联谊,进一步增强青年干部的沟通与交流,互相启发、互相促进、共同提高。五是举办“青年干部讲堂”。由青年干部结合自身岗位实际上台讲解相关税收法规、纳税服务及其它综合知识,引导青年干部勤奋学习,打好理论功底。

(二)落实结对帮带,营造青年干部成长环境

一是实行“一对一”帮带。针对青年干部学历层次高、工作经历少、税收业务知识缺乏的实际情况,在各科室确定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老同志”对青年干部进行“一帮一、一带一”的帮带,以结对方式提升青年干部的业务素质。二是定期谈心谈话。各帮带老师要定期与帮带对象进行谈心谈话,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学习工作情况,在生活上为他们解疑答惑、指点迷津,在学习上为他们指出薄弱环节和努力方向,在工作上为他们详细点拨、传授经验。三是年底集中座谈。每年年底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帮带老师与青年干部进行集中座谈,青年干部汇报一年来的思想工作情况与收获,帮带老师对帮带对象进行点评,局领导班子成员针对其汇报、帮带情况做出评价。

(三)注重实践锻炼,增强青年干部履职能力

一是加任务压担子。结合青年干部的专业特长和工作能力,在安排常规性业务和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加大工作量和工作难度,敢于将一些急、难、险、重任务交给他们,使他们在承担“超能力”的工作中激发挑战意识和自身潜能,养成不怕失败、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意识,从而迅速成长成为能够独当一面的多面手。二是组织青年干部外出与市、县兄弟单位交流学习,学习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与做法。通过实地参观、交流、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让青年干部接受实地锻炼,进一步开阔视野,活跃思维,加深友谊,激发锐意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形成共谋税事,加快发展的意识。三是进行革命传统和意志磨练教育。利用“五四青年节”组织青年干部开展“学习革命传统,弘扬‘五四’精神,加强作风建设”为主题的革命传统教育活动。

(四)开展文体活动,激发青年干部队伍活力

一是由青年干部为主,协助组织开展全局第四届趣味运动会,进一步激发青年干部的活力,树立地税部门朝气蓬勃的良好形象。二是利用县局书法、羽毛球、乒乓球、象棋等各类兴趣小组平台,在“三八”妇女节、“五四”青年节等节日期间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引导青年干部培养高雅文明的兴趣爱好和生活情趣,展现积极向上、充满活力的精神风貌。

通过循序渐进的教育培训,分步骤、分阶段、全方位逐步提高青年干部的思想理论水平和实践工作能力,着眼发挥青年干部的优势,凝聚青年力量,激发青年干部工作热情,努力打造一支信念上诚、工作上勤、作风上实、品行上正、业绩上优的高素质队伍,推动地税实现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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