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加快建设农业强县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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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三农”工作的要求更高、任务更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XX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不动摇,聚焦全省乡村振兴先进县创建目标、以全域推进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为引领,突出抓好粮食安全、耕地保护、防止规模性返贫等底线任务,扎实推进乡村产业发展,大力提升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水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强县,为现代化XX建设开好局起好步打下坚实基础。全年力争一产业增加值增速%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以上。
一、大力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
(一)全力抓好粮食生产。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健全农民种粮挣钱得利、地方抓粮担责尽义的机制保障。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深入实施30万亩优质大米工程,持续推进“天府菜油”行动,大力开发冬闲田(土)种植油菜,推广玉米大豆复合种植,发展集中育苗育秧,确保全年粮食、油料播种面积分别达到187万亩、84万亩,高质量完成6200亩大豆扩种、万亩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任务,持续巩固粮食总产全省第三、油料总产全省第一地位。鼓励发展粮食订单生产,落实种粮大户补贴政策。推进耕地种粮情况监测评价。加强旱涝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和农业生产防灾救灾保障。稳定农资市场供应和价格。加快粮食烘干设施建设。增加粮食储备规模,提升粮食应急保障能力。深入开展粮食节约行动,推进全链条节约减损,健全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
(二)保障“菜篮子”产品供给。落实生猪稳产保供主体责任,稳定生猪生产长效性支持政策,抓好非洲猪瘟、红火蚁等重大动植物疫病常态化防控,确保生猪出栏120万头以上,持续巩固生猪出栏全省第一地位。高质量发展牛羊畜禽产业,推进秸秆养畜,发展林下种养。树立大食物观,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植物动物微生物并举的多元食物供给体系。规划建设“鱼米之乡”。抓好水果、肉蛋奶、水产品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持续加强立新、石安等蔬菜基地建设,加快梓滋味酱腌菜标准化一期项目建设,推进蔬菜产业集群发展。健全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加大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健全追溯管理制度。加快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和农产品集散地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
(三)加强耕地保护与农田水利建设。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全面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合理确定带位置、带责任的新一轮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健全县乡村三级“田长制”责任体系。严格规范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确保补充耕地与所占耕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产能不降。加强耕地用途管控,明确利用优先序,严格控制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和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巩固撂荒地整治成果,建立防止耕地撂荒长效机制,坚决杜绝“二次撂荒”。加大耕地执法监督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行为。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补助政策和建设标准,开展高标准农田工程质量责任保险,新建万亩、改造提升万亩。加快推进祠堂湾水库枢纽工程建设,推进永和埝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农村机电提灌站建设“三年行动”。健全农田水利长效管护机制。
(四)提升农业科技和物质装备水平。积极推进省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持续开展科技下乡活动。加强基层农技体系建设。优化完善农业气象灾害信息发布机制。推广应用保护性耕作、精量施肥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秸秆处理等农业机械化技术及装备。发展智慧农业,加快推进生猪智慧养殖一体化平台建设。规范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持续实施“五良融合宜机化改造”行动,加快补齐农作物全程机械化发展短板。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力争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5%以上。
(五)加快种业强县建设。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加快建设打造全国生猪种业第一县和长江中上游油菜制种第一县。引导种业产业集群发展,深化与种业优势企业、种业科研院所合作,支持台沃科技、明兴农业创建全省种业领军企业和成长型企业,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融合、育繁推一体的种业创新体系。全面建成1200头区域性共享种公猪站和国家区域畜禽(生猪)种业创新中心,加快推进明兴科技万头种猪楼、石安5000头天府肉猪扩繁场、沪辰3000头祖代种猪场等项目建设,启动2400头川系黑猪原种场建设,确保能繁母猪存栏量保持在万头以上。加快国家油菜制种大县项目建设,建成油菜科研试验园,油菜制种基地面积达万亩。做好农作物品种展示评价。扎实开展种业市场监管,开展种子质量检测样品70个以上,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
二、高质量发展乡村特色产业
(六)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坚持以“三品”为引领,依托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推动农业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深入实施“一镇一园”培育工程和“一园一策”现代农业园区提升行动,倾力打造产业特色鲜明、加工水平高、产业链条完善、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产业深度融合、要素高度聚集、辐射带动有力的农业现代化标杆。全力推动生猪种业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确保高分通过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考评认定。提升XX种养循环园区质效,健全涪城XX标准体系、经营体系、质量控制体系、市场交易体系和精深加工体系,继续开展药食同源申报工作。新培育县级现代农业园区5个,新增市级星级园区1个,力争优质粮油园区入列省星级园区。
(七)推进全产业链融合发展。按照“全产业链打造、全价值链提升”发展理念,依托“全国农业全产业链典型县”创建优势,深入挖掘农产品附加值、统筹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产销对接等环节,加快培育引进粮油、生猪、XX、蔬菜等领域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加快推进优食谷国际食品产业城建设。聚焦优势主导产业,大力培育“一镇一业、一村一品”专业镇村,积极争创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发挥健康食品产业园示范引领作用,加快发展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深入挖掘具有县域特色的农业产品,持续做靓“梓乡情”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依托“XX品出川”、西部健康食品博览会等品牌推介活动,提升XX农产品品牌知名度、影响力、吸引力。
(八)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坚持农旅融合,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加快西部写生基地建设。发展乡村餐饮购物、文化体育、旅游休闲、养老托幼、信息中介等生活服务。实施“数商兴农”和“互联网+”行动,推动农产品出村进城,发展农产品电商直采、定制生产。完善县乡村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推动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支持农民发展乡村作坊、家庭工场等,鼓励乡村传统技艺人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乡村工匠等发展乡村特色手工业。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九)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压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责任,坚持全覆盖集中排查和常态化动态监测相结合,精准识别监测对象,规范进退程序,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做到轮换前后驻村工作无缝衔接。落实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抓好重点帮扶村工作。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防范化解防止返贫监测、帮扶产业发展、稳岗就业、自然灾害等风险。
(十)加大产业帮扶力度。确保60%以上的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省市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比例高于上年度。围绕农产品加工、乡村休闲旅游等重点特色产业,完善技术服务、人才培育、产品销售等帮扶措施,重点支持技术、设施、营销等补短板。健全财政资金、帮扶资金等支持的经营性帮扶项目联农带农增收机制。摸清资金、项目、资产底数,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产,确保产业帮扶项目持续运行。发挥好驻村干部、科技特派员产业帮扶作用。落实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支持政策,创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优秀村1个。
(十一)激发内生发展动力。注重扶志扶智,聚焦产业就业,缩小收入差距和发展差距。摸清脱贫户、监测户劳力底数,精准施策,开展生产经营、就业技能培训。鼓励有能力、有意愿、有条件的脱贫户、监测户发展庭院经济。深化消费帮扶,持续带动农产品销售。统筹用好保洁员、生态护林员等农村公益岗位,开展好“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确保脱贫人口就业规模只增不减。加强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保障搬迁群众合法权益。
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推进共同富裕
(十二)提高农民工就业质量。完善县乡村三级劳务服务体系,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组织化、规模化和专业化水平。培育县域富民产业,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在政府投资重点工程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推广以工代赈方式,适当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完善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保障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测预警机制,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
(十三)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持续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推广“订单收购+分红”“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方式,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快培育一批农村致富带头人,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带动引导农民扩大农业生产规模、延伸产业链条,推动合作经营,促进共同增收。鼓励农民发展各类乡村生产生活服务业。
(十四)挖掘农民财产性收入。巩固和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规范承包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健全农民土地租金和分红收益增长机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或与各类市场主体开展多种形式联合合作,共同开发集体资产资源。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应农村家庭财富管理需求的理财产品。
(十五)保障农民转移性收入。坚决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稻谷最低收购价、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等涉农政策,保障涉农补贴足额精准发放。落实为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等帮扶政策。稳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推动农村水、电、气、客运、网络等公共服务提质降费。引导慈善公益项目重点投入农村地区。
五、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十六)加强乡村建设规划。完成以片区为单元的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和报批,按需有序推进村级片区规划编制,将村级片区规划纳入镇村级议事协商目录。加快实施乡村振兴产业路旅游路建设和撤并建制村畅通工程,持续巩固“四好农村路”建设和乡村运输“金通工程”样板县创建成果,新改建农村公路103公里。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开展危旧桥梁改造行动,提升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能力。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推进5G和千兆光纤网络向乡村延伸。规范农村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杆管线。
(十七)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持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大力实施村社“五清”、场镇“四定”和城区“四化”行动,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十佳”乡镇评选,推动城乡风貌整体提升。坚持因地制宜、严把质量、建管并重、整村推进,完成40个村10000户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示范建设任务,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6%以上。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宣传,健全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建立常态监管机制,坚持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项目建设,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累计达75%以上。推进厕所粪污、易腐垃圾、有机废物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十八)加强农村生态保护。加强农村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开展森林乡镇(乡村)创建,严格落实森林、湿地、物种保护制度,坚决遏制开山毁林、填塘造地等行为。严格落实河湖长责任制,推动农村河湖水环境改善。健全长江禁捕长效监管机制,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捕。强化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实施农药化肥减量行动,整县推进秸秆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健全农膜回收利用机制,推广使用可降解农膜。探索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加强农业生物安全治理,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和监测预警。常态化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积极争创“省级生态县”“国家绿色发展先行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十九)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健全县乡村三级治理体系。全面落实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乡走村、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村干部经常入户走访制度。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加强乡村法治教育和法律服务,完善社会化矛盾纠纷多元化预防调处化解机制。推广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接诉即办等治理方式,加快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建设,推进智慧广电、应急广播与综治中心等乡村治理信息化平台融合发展,支持西平镇、芦溪镇开展试点建设。推动“雪亮工程”“慧眼工程”建设。常态化开展农村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整治农村赌博、侵害农村妇女儿童权利、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开展“六无”平安村创建活动。加强农村应急管理基础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乡村交通、消防等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治理攻坚行动。
(二十)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实施乡村文化振兴“百千万工程”,持续开展新时代乡风文明建设行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继续在乡村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支持乡村自办群众性文化活动。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建好用好县乡两级志愿服务队伍。加强县融媒体中心建设。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加强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因地制宜深入推动移风易俗,强化村规民约约束作用,扎实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农村宗教活动常态化管理,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的综合治理和依法打击力度。推进农村丧葬习俗改革。
(二十一)增强农村公共服务。推进学区制治理、集团化办学,优化乡村中小学、幼儿园结构布局,提升农村学校办学水平,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待遇保障政策。推进医疗卫生资源县域统筹,加强乡村两级医疗卫生、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解决乡村医生薪酬分配和待遇保障问题。加强农村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理能力建设,做好以新冠疫情为主的农村疫情防控,加强农村老幼病残孕等重点人群的医疗保障工作。优化低保审核确认流程,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应保尽保。推进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健全乡村社工服务体系。推进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推广日间照料、村级互助养老、探访关爱、老年食堂等养老服务。持续实施“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法律援助”“春蕾计划”等公益项目,提升农村妇女素质。加强农村未成年保护阵地建设,探索建立农村困境儿童主动发现机制,开展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健全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关心关爱精神障碍人员。
六、全面激发农业农村内生动力活力
(二十二)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坚持双轮驱动,城乡协同发展,破除县域内城乡二元结构。坚持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统筹布局,把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农村,加快发展城乡学校共同体、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养老服务联合体等,推动城乡要素合理化、公共服务均等化、产业发展融合化。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同常住人口挂钩、由常住地供给机制。加快县域副中心建设,纵深推进乡镇抓经济激励试点。积极争创全国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县。
(二十三)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前谋划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各项工作,确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权利保持稳定、顺利延包。探索解决农村土地细碎化问题。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加强工商资本租用农地审核监管。加强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严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保障乡村振兴用地,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和闲置资产。推进西平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国家试点。
(二十四)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体系。深入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加快推进“一组一场”,支持有条件的小农户发展家庭农场,培育县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合作社)100家、高素质农民300人以上。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建强供销合作社流通服务网络,加强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融合。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等成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联盟,开展以农业生产托管为重点的社会化服务。坚持党建引领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出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激励办法,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或与各类市场主体开展多种形式联合合作,共同开发集体资产资源,确保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收入达5万元以上。
(二十五)创新乡村振兴投入机制。坚持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农业农村发展,持续增加公共财政对乡村振兴的投入。推进全省乡村振兴金融创新示范区建设,聚焦现代农业园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色优势产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依托县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增信效能,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保持涉农贷款合理增长。持续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改善提升农村支付结算环境。推动三大主粮保险提标扩面、生猪保险优质发展。鼓励保险机构创新开发农机、大棚、农房、仓库等农业生产设施保险产品。鼓励国有企业、集体经济组织等参与乡村振兴。
七、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二十六)严格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构建职责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乡村振兴责任体系和执行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严格逗硬开展年度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将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情况作为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持续开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分类考评和省市先进镇、示范村创建,全力争创全省乡村振兴先进县。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大力践行“一线工作法”,坚决做到“说了就算、定了就干、干就干好”。
(二十七)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建设。有序引导大学毕业生到乡、能人回乡、农民工返乡、企业家入乡干事创业,推动人才人力流向农村、留在农村。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入乡兼职兼薪和离岗创业,完善专业人才定期服务乡村激励约束机制。深入实施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入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加大涉农干部的培训,提升农业从业人员学历和技能。强化涉农领域本土人才培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养高技能人才和乡村工匠。
(二十八)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正职,充实加强乡镇工作力量。提升镇村干部能力素质,实行县乡分级培训。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党支部标准工作法”,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持续优化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队伍,落实好各项待遇保障。加大在青年农民特别是致富能手、农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发展党员力度。分期分批开展农村党员集中培训。通过设岗定责等方式,充分发挥好农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持续开展巡察,推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加强对村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将贯彻落实“三农”重大政策措施情况纳入审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