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党章党规党纪心得体会范文范例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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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党章党规党纪心得体会1
唤醒党章党规意识,体现了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规律认识的深化。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强化党章党规意识,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
一、真抓实学,把纪律和规矩意识“立起来”。唤醒党章党规意识,要深刻领会党章党规的实质。一是原原本本学深学透。党章规定了纪委的三项任务,明确了纪委职责定位,只有原原本本学深学透,才能持续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通过学习党章党规,明确党的纪律要求和规矩,自觉用党的纪律规范自己的言行,知道我们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二是统筹结合融会贯通。进一步加深对“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唤醒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章党规意识”等重要论述的理解,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风廉政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上来。要把专题学习活动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对照党章党规党纪的各项规定,找准“不严不实”的突出问题和具体表现,进一步查摆和解决“不严不实”的问题。三是以案促学警示教育。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剖析和警示教育,切实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树立纪律和规矩的“红线”意识。
二、强化监督,把纪律和规矩责任“扛起来”。唤醒党章党规意识,要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一是树牢责任意识。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是一个整体,两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缺一不可。纪委既要协助同级党委抓好主体责任的落实,又要监督好下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两个责任”。二是抓好责任落实。切实贯彻省委《关于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若干意见》,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制,建立覆盖全面的责任网络。今年以来,我们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网上考评系统,实行党委、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网上在线实时申报和审核并确定得分,通过动态监督推动落实“两个责任”。三是强化责任追究。通过实施“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三、一把尺子,把纪律和规矩执行“严起来”。唤醒党章党规意识,要立足于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责主业。一是回归本职。要把握依“纪”进行监督执纪问责这个定位,不能把严格纪律审查简单地等同于办案,搞单打一。二是转变方式。在坚决立案调查有严重问题的党员领导干部同时,更多地运用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开展执纪工作,实现监督执纪常态化、长效化。三是抓早抓小。要坚持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不能把法律当成纪律审查的尺子,只重视查办能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坚决克服以办大案要案论英雄的倾向,发现问题线索及时追踪,有了反映及时提醒,防止小错酿成大祸。今年上半年,县纪委对群众信访举报反映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但够不上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干部,实施信访谈话10人次,发放信访反映通知书1份,对1名有信访问题的干部实行签字背书。
四、规范制度,把纪律和规矩笼子“扎起来”。唤醒党章党规意识,要切实规范权力运行。一是着力构建制度体系。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及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进一步扎紧扎密制度笼子,加大治本力度。二是着力推动制度执行。突出解决利用公款存放进行利益输送、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投资入股等问题;推行“五不直接分管”制度,不断加强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三是着力堵塞制度漏洞。围绕近年来发生腐败案件的领域和单位,健全监督管理制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要通过纪律审查发现问题、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不断规范权力运行,压缩腐败行为发生的空间,努力构筑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围绕党章党规党纪心得体会2
通过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等知识,让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党章的涵义以及对我们共产党员的职责要求。重温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的核心是唤醒党员意识,特别是唤醒对党的最基本知识的认识、唤醒对党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唤醒广大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唤醒党要管党的意识,要求每名党员干部必须牢记党章党规的每个条款,牢记入党誓言,牢记各项制度,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时时自警、自省、自律,自觉践行党章对党员要求的先进性、自觉性和模范性。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全党必须一起严格遵守。《党章》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制度。学习党章、遵守党章,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也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应尽义务和庄严责任,对于强化党章意思和纪律意识、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精准把握党章精神实质。十八大通过了党章修正案、这次修改,使党章这个党的总章程更加完善,必将在推进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中发挥根本性规范和指导作用。《纪律处分条例》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的保障。党的纪律是党内规矩,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是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二是坚定党的理想信念。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各级干部必须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习近平总书记也多次强调: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就可能导致政治上变质、精神上贪婪、道德上堕落。要通过学习新党章,更加自觉地坚定理想信念,更加自觉地投身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更加自觉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工作实践和现实生活中,保持旗帜鲜明的政治态度,办事讲原则、做事讲规则。培养见微知著的政治敏锐性,胸怀大局,把握重点,聚焦难点。
三是严明党的纪律。我们党是一个政治坚定、组织严密、有铁的纪律的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毛泽东同志说过,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没有“霸道”的威慑力,“王道”就得不到顺畅执行。“世不患无法,而患无必行之法”,党的纪律是党团结有力的重要保障,是党员干部抵抗不良风气侵袭的“抗体”、维护政治生命健康的“疫苗”。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严明党的纪律首先要严明政治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严明政治纪律就是要从遵守和维护党章入手,党章是治党管党的根本大法,党内法规是党的组织和党员的行为规范。
围绕党章党规党纪心得体会3
党章是党的总章程,是党的根本*,是全党务必遵循的总规矩。王岐山同志在浙江调研时强调,要唤醒党章党规意识、推进制度创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前沿。这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指明了方向,也为新时期加强自身建设提出了新要求。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就要自觉模范地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纪律挺在前面,践行“三严三实”,做到忠诚、干净、尽责。
一、坚定理想信念,守纪律,讲规矩,始终持续对党忠诚是学好党章的基本要求。一要坚定理想信念。重点解决好是一阵子坚持还是一辈子坚守,在面临各种困难、矛盾、诱惑和价值观挑战面前是动摇还是坚定这两个方面问题。使自己透过深刻理解党章内涵,做到始终坚持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做到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一辈子持续理想信念不动摇。二要守纪律,讲规矩。习总书记指出,党的规矩包括四个方面:第一,党章是全党务必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第二,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务必遵守的刚性约束;第三,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务必遵守的规矩;第四,党在长期实践中构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我们务必认真学习这四方面的规矩,对照“七个有之”和“五个务必”,认真查找问题,解决问题,始终做到守纪律,讲规矩,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的领导,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持续高度一致,对党忠诚老实,表里如一。
二、践行“三严三实”,心存敬畏,严格自律,始终做到干净干事是模范遵守党章的基本前提。一要以党章为镜,自觉做到严于修身。党章明确了党的纪律规范和党员的权利义务,对党的干部提出了六方面基本要求。要透过学习、对照、实践,持续进行自我教育、自我锻炼、自我改造和自我完善,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升党性修养和道德境界,做明白人,干明白事。二要以党规为尺,自觉做到严于用权。党章党规党纪对如何行使权力有明确的规范要求,务必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始终坚持用权为民、用权为公,自觉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防止擅权专权、以权谋私,实现权力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的应有价值。三要以党纪为戒,自觉做到严于律己。党章第七章第三十七条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务必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务必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务必自觉理解党的纪律的约束”。要始终做到心存敬畏和戒惧,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微慎独,确保守住底线、不碰红线。
三、敢于担当,提升素质,善抓善管,始终做到尽心尽责是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关键所在。作为一名派驻纪检组的纪检监察干部,关键是尽好“监督执纪问责”之责。一要敢监督。维护好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和约束力,纪检监察干部就要有应对*现象敢于亮剑、应对矛盾问题敢于迎难而上、应对急难险重敢于挺身而出的勇气和担当精神,这来源于自己坚定的理想信念、强烈的职责意识和“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二要能监督。纪检监察干部不仅仅要有敢于担当的决心和热情,还要有敢于担当的真本事、硬功夫。要加强学习,首先是政治理论的学习,理论上的清醒和成熟是做好党的工作和纪检工作的前提;再是要强化纪检监察业务的学习和其他方方面面知识的学习,使自己有潜力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最后是自己要过硬,抵制得住诱惑,经得起各方面的监督监察。三要善监督。要注重方式方法,深刻理解“三转”的具体要求,在监督主体职责落实过程中,既要当好助手更要当好推手,切实推动“两个职责”落到位。要转变工作理念,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做到全面执纪,执纪必严,管住大多数,注重抓早抓小。要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辩证关系。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外科大夫”,只对严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动手术”,而是预防党员干部得病、得重病的“保健医生”,透过治病树、正歪树、种新树,限度减少“烂树”的发生几率,保护好干部队伍这片“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