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疫情防控工作方案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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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第一篇】
会议书面传达了《全市农村地区冬季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详细解读了《齐齐哈尔市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流程图》。
会议指出,近期我省两地市已相继报出多起本土病例,且本轮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多链条传播态势,后续发展还有很大不确定性。当前,冬季低温环境利于病毒传播,加之本次降雪降温后易出现感冒及流感导致的呼吸道传染病,与疫情叠加将使排查难度、救援难度、防控压力增大,需要各地把全面动员、全面布置、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时刻织密筑牢疫情防控网,尤其是要统筹抓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和“三农”重点任务落实,筑牢农村地区疫情防控防线,确保农村地区和谐稳定。
会议强调,疫情防控的关键在于“防”,要深入精细排查,夯实疫情防控关系网,通过强化哨点排查、进行定期排查、实行包保排查、强化网格化排查,紧盯风险点,掌握主动权,努力防患于未然。同时各地还要强化工作举措,时刻筑牢疫情防控防线,严控重点人员、重点场所、聚集活动、交通关口和市场环境,按“早、快、准、严、细、实”六字要求,并通过责任落实不断织密疫情防控责任网,坚决守住农村阵地、不发生交叉感染、不发生疫情外溢的底线。
会上,还对黑土地保护、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林草湿资源管护、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以及防范应对暴雪寒潮、秋收扫尾、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年一产指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四个体系”建设、“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河湖长制、田长制、林长制、明年工作谋划等农业农村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农村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第二篇】
为贯彻落实省委书记xx“对农村疫情防控再部署”的批示意见和全省农村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按照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农业农村部门职责任务,现就做好农村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要充分认清抓好疫情防控的极端重要性,认真落实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立足职能,结合实际,按照“一精准三确保”要求,在精准防控上下功夫,确保疫情防控有效,确保经济健康发展,确保社会大局稳定。要按照“三减少、三加强”的要求,千方百计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减少旅途风险,加强个人防护、加强乡村治理、加强定点诊治,坚决阻断农村疫情输入传播,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农村疫情防控宣传力度
要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公众号、微信群、村大喇叭、宣传车、悬挂条幅等多种方式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宣传教育,普及日常保洁、健康卫生等知识,引导群众佩戴口罩、错峰返乡、配合查验、减少聚集流动、勤洗手通风、科学就医、拒传谣言,不网购进口冷链(冷冻)食品。引导农民少聚会、少聚集、少串门,养成戴口罩、勤洗手良好卫生习惯,要控制家庭私人聚会人数,有流感等症状尽量不参加,出现发热症状后要自我隔离和报告,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在农村播散风险。要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室内聚集性文旅活动、宗亲聚会、婚丧嫁娶等各类大规模聚餐活动要求,做到早发现早防控,确保万无一失。
(二)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要以疫情防治为切入点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安排部署,以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污物为重点,教育引导农户定点倾倒垃圾,要将乡村收集的生活垃圾及时转运出去,并无害化处理。着重抓好残存厨余垃圾、农贸市场、卫生室、小卖部、文化广场、养殖场、屠宰场、村部、垃圾收集点等部位的清理整治,以家庭为单位搞好自家房前屋后的卫生,有效铲除病媒生物孳生环境,从源头预防疾病传播。要对各乡镇村屯内垃圾池、村头屯边、林带壕沟内不易发现的小堆垃圾和散落垃圾、畜禽粪便等越冬垃圾污物全面进行清理,确保不留卫生死角。要关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人员的身体健康,加强自身防疫措施,对环卫职工使用的工具、衣物等进行彻底消毒。
(三)严格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
加强风险监测,全面开展棚室果蔬和食用菌、畜禽产品、水产品等违禁药物使用的风险监测和监督检查。持续推进合格证制度,加大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宣传培训力度,指导生产主体落实质量控制要求,在自控自检基础上规范开具合格证,坚决杜绝随意开证行为。强化宣传培训,将《禁限用农药名录》和《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以及停止使用的兽药清单》下发至每一个种植养殖主体,并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养殖、屠宰企业等关键显著位置张贴明示。积极开展技术指导,加大生物(物理)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应用。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电子邮箱,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和反映的问题线索。
(四)全力抓好“菜篮子”稳产保供
指导冬季棚室生产,加强蔬菜的保供稳价工作。各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要加强蔬菜延后、提前等反季节生产技术指导,推广绿色防控技术,确保蔬菜产量和质量。指导菜农抓好刺嫩芽、韭菜和草莓、榆黄蘑延后生产,争取年前上市,努力增加新鲜蔬菜春节供应。抓好小白菜、茼蒿等叶菜类和榆黄蘑等食用菌的提早生产,争取年后尽早上市,不断增加年后新鲜蔬菜供应量。做好蔬菜生产情况统计调度工作,为领导及时了解和掌握棚室蔬菜生产情况、做出正确决策提供依据。要做好棚室生产防风、防雪、防寒等各项防灾减灾工作,确保冬春季设施农业生产安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农业农村局成立农村疫情防控专班,协调推进全县农村疫情防控工作,各乡镇要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确立工作推进机构,配备专职人员,确保农村疫情防控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明确工作职责
农村疫情防控工作责任重大,要深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打赢这次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当成首要任务,对重点工作细化措施,落细落实责任分工,构建农村严防严控工作“防护网”。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制作印发农村疫情防控手册,为农民群众提供疫情防控技术指南。各乡镇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根据实际确定防控的方式、方法和具体细节,要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防控等各项工作,严格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保证防疫、出行安全,加强联防联控,构筑群防群治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
(三)强化督导检查
县农业农村局成立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组,通过日常巡查、随机抽查、联合检查、暗查暗访等形式,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限期整改,对违法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生活生产安全。
农村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第三篇】
为贯彻落实省委书记景俊海“对农村疫情防控再部署”的批示意见和全省农村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按照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农业农村部门职责任务,现就做好农村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要充分认清抓好疫情防控的极端重要性,认真落实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立足职能,结合实际,按照“一精准三确保”要求,在精准防控上下功夫,确保疫情防控有效,确保经济健康发展,确保社会大局稳定。要按照“三减少、三加强”的要求,千方百计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减少旅途风险,加强个人防护、加强乡村治理、加强定点诊治,坚决阻断农村疫情输入传播,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农村疫情防控宣传力度
要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公众号、微信群、村大喇叭、宣传车、悬挂条幅等多种方式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宣传教育,普及日常保洁、健康卫生等知识,引导群众佩戴口罩、错峰返乡、配合查验、减少聚集流动、勤洗手通风、科学就医、拒传谣言,不网购进口冷链(冷冻)食品。引导农民少聚会、少聚集、少串门,养成戴口罩、勤洗手良好卫生习惯,要控制家庭私人聚会人数,有流感等症状尽量不参加,出现发热症状后要自我隔离和报告,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在农村播散风险。要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室内聚集性文旅活动、宗亲聚会、婚丧嫁娶等各类大规模聚餐活动要求,做到早发现早防控,确保万无一失。
(二)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要以疫情防治为切入点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安排部署,以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污物为重点,教育引导农户定点倾倒垃圾,要将乡村收集的生活垃圾及时转运出去,并无害化处理。着重抓好残存厨余垃圾、农贸市场、卫生室、小卖部、文化广场、养殖场、屠宰场、村部、垃圾收集点等部位的清理整治,以家庭为单位搞好自家房前屋后的卫生,有效铲除病媒生物孳生环境,从源头预防疾病传播。要对各乡镇村屯内垃圾池、村头屯边、林带壕沟内不易发现的小堆垃圾和散落垃圾、畜禽粪便等越冬垃圾污物全面进行清理,确保不留卫生死角。要关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人员的身体健康,加强自身防疫措施,对环卫职工使用的工具、衣物等进行彻底消毒。
(三)严格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
加强风险监测,全面开展棚室果蔬和食用菌、畜禽产品、水产品等违禁药物使用的风险监测和监督检查。持续推进合格证制度,加大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宣传培训力度,指导生产主体落实质量控制要求,在自控自检基础上规范开具合格证,坚决杜绝随意开证行为。强化宣传培训,将《禁限用农药名录》和《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以及停止使用的兽药清单》下发至每一个种植养殖主体,并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养殖、屠宰企业等关键显著位置张贴明示。积极开展技术指导,加大生物(物理)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应用。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电子邮箱,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和反映的问题线索。
(四)全力抓好“菜篮子”稳产保供
指导冬季棚室生产,加强蔬菜的保供稳价工作。各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要加强蔬菜延后、提前等反季节生产技术指导,推广绿色防控技术,确保蔬菜产量和质量。指导菜农抓好刺嫩芽、韭菜和草莓、榆黄蘑延后生产,争取年前上市,努力增加新鲜蔬菜春节供应。抓好小白菜、茼蒿等叶菜类和榆黄蘑等食用菌的提早生产,争取年后尽早上市,不断增加年后新鲜蔬菜供应量。做好蔬菜生产情况统计调度工作,为领导及时了解和掌握棚室蔬菜生产情况、做出正确决策提供依据。要做好棚室生产防风、防雪、防寒等各项防灾减灾工作,确保冬春季设施农业生产安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农业农村局成立农村疫情防控专班,协调推进全县农村疫情防控工作,各乡镇要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确立工作推进机构,配备专职人员,确保农村疫情防控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明确工作职责
农村疫情防控工作责任重大,要深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打赢这次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当成首要任务,对重点工作细化措施,落细落实责任分工,构建农村严防严控工作“防护网”。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制作印发农村疫情防控手册,为农民群众提供疫情防控技术指南。各乡镇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根据实际确定防控的方式、方法和具体细节,要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防控等各项工作,严格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保证防疫、出行安全,加强联防联控,构筑群防群治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
(三)强化督导检查
县农业农村局成立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组,通过日常巡查、随机抽查、联合检查、暗查暗访等形式,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限期整改,对违法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生活生产安全。
农村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第四篇】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国上下艰苦努力,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当前境外疫情加速蔓延,我国面临境外输入病例导致本地传播的风险增大。为指导农村地区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科学精准做好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强化常态化防控举措
(一)疫情监测。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沙营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报告意识,加强对发热、干咳、咽痛等呼吸道症状病例的监测和报告。沙营镇卫生院要做好发热病人的采样,及时送镇级医院开展核酸检测。检测机构要在6小时内反馈结果,阳性结果第一时间报送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和镇级疫情防控指挥机制。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在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诊断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二)重点人群防控。沙营镇党委、政府及各村村委会要组织人员开展全面摸排,做好农贸市场工作人员、沙营镇卫生院医护人员和村医、春节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和边境地区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督促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强调出现发热等症状后的自我隔离和报告。加强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核实和报告。
(三)重点场所防控。沙营镇党委、政及各村村委会要督促辖区内的企业和学校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做好村内企业、文化室、养老院、学校、幼儿园、农村超市等人员聚集场所的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等工作,并储备必要的防护物资。
(四)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完善公共卫生设施,发动农村群众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保持环境和家庭清洁卫生。提倡村民勤洗手、随身携带口罩并定期更换,保持室内定期开窗通风,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封用场所且与他人距离小于1米时应当佩戴口罩。
(五)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通过有线广播、流动宣传车、微信群、宣传画和上门宣传等多种形式,持续加盟疫情防控宣传,增强村民防护意识和发热后第一时间报告、就诊意识。强化流息够多病共防措施,倡导养成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聚餐使用公筷、合理膳食、适度运动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倡导节庆文明新风,不大办婚丧嫁娶,尽量少摆席、少串门、少走动,避免人群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六)应急准备。沙营镇党委、政府及各村村委会要根据防控工作安排,储备好防控物资,做好应急演练,提升防控能力。对春节期间的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发生疫情后的生产生活保障等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二、及时处置疫情
(一)快速响应。各村村民委会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镇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并积极配合做好应对工作。镇疫情联防联控机制要迅速组织调派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疗教治、环境消杀、村寨防控等工作队伍开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应对工作。
(二)疫点管控。在疫情发生后,镇疫情防控指挥机制要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区域,管控区域范围可精准划至最小单元(如居民小区、楼栋、自然村组等),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采取交通管制、停工停业停学等措施。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并提前做好隔离期间村民的物资供应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各村委会要协助将新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者,转运到新冠肺炎患者定点收治医院规范治疗。
(三)隔离医学观察。根据县级要求,乡镇要将密切接触者集中安置到县级隔离点进行隔离并进行核酸检测。对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体温监测等措施。建立帮扶制度,由乡村、社区分别组建爱心服务队,主动间询、及时协调解决隔高人员困难。
(四)医疗救治。沙营卫生院要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及时发现并转诊可疑病例。对所有前来就诊的发热患者要及时送到县级医院进行核酸检测和血常规检查服务。对于疑似病例和核酸检测阳性者要尽快安排救护车转运至市级及以上定点医院隔离、治疗,重症病例尽可能转运至市级定点医院教治。
(五)环境消杀。镇政府、村委会要对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制定专门的消毒工作方案,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毒和秩序管理工作。对确诊和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金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运往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由相关部门处理。
农村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第五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抓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严防散发病例传播扩散,严防出现聚集性疫情,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75号)要求,结合忠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常态化防控举措
1.疫情监测。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县级医疗机构要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要设置发热诊室,要加强预检分诊,落实发热患者闭环管理。要强化首诊医师负责制,加强流行病学史问诊和可疑病例早期识别。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要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报告意识,加强对发热、干咳、咽痛等呼吸道症状病例的监测和报告。乡镇卫生院要做好发热病人、新入院病人及陪伴的核酸釆样,及时送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核酸检测。检测机构要在6小时内反馈结果,阳性结果第一时间报送县卫生健康委和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县人民医院应当在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诊断后2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
2.重点人群防控。落实农村地区网格化管理,乡镇(街道)、村委会要组织人员开展全面摸排,做好农贸市场工作人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和村医、春节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和边境地区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外省市解除隔离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督促重点人员落实戴口罩、勤洗手、用公筷等措施,返乡14天内做好日常健康监测,减少串门走动,出现发热等症状后的自我隔离和报告。加强巡回检查,要动员群众共同防控,一旦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村委会报告,乡镇(街道)要立即组织核查,异常情况迅速如实详细上报。
3.医疗机构院感防控。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院感防控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院感防控工作。各医疗机构要落实全员标准防护措施,加强手卫生,环境通风和物表消毒管理。所有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均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或其他健康证明。不断优化诊疗流程,做好人流物流管控,减少人员聚集。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的患者,不得与普通患者共用相同医疗区域和医疗设备。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不具备上述条件时,在接诊新冠肺炎可疑患者后,要尽快实施环境和设备消杀,防止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
4.重点场所防控。乡镇(街道)、村委会要督促辖区内的企业和学校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做好村内企业、风景区、民宿、餐馆、商超、药店、文化室、养老院、学校、幼儿园、农贸市场、集市等人员聚集场所的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等工作,并储备必要的防护物资。要全面规范重点场所机构管理,严格做好体温检测、定期消毒、人员限流等措施。要减少庙会集市、文艺巡演等活动,避免人群聚集。
5.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发动农村群众,广泛开展农村地区卫生整治,尤其加强农村地区休闲娱乐室、公共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卫生整治,保持环境和家庭清洁卫生;着力完善公共卫生设施。提倡村民勤洗手、随身携带口罩并定期更换,保持室内定期开窗通风,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封闭场所且与他人距离小于1米时应当佩戴口罩。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清除病媒生物滋生地,降低传染病通过媒介传播风险。
6.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要加强健康知识宣传,通过有线广播、流动宣传车、微信群、宣传画、手机短信提醒和上门宣传等多种形式,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增强村民防护意识和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第一时间报告、就诊意识。强化流感等多病共防措施,倡导养成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聚餐使用公筷、合理膳食、适度运动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倡导节庆文明新风,不大办婚丧嫁娶,尽量少摆席、少串门、少走动,家庭聚餐10人以内,避免人群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7.应急准备。乡镇(街道)、村委会要根据防控工作安排,储备好防控物资,做好应急演练,提升防控能力。尤其要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值班值守,对两节期间的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发生疫情后的生产生活保障等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二、及时科学处置疫情
8.快速响应。一旦发现疫情,乡镇(街道)、村委会要立即上报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卫生健康委,并积极配合做好应对工作。县卫生健康委接到报告后要迅速组织调派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社区防控等工作队伍开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应对工作。县卫生健康委要立即组织县级专家现场指导疫情处置和医疗救治工作。
9.精准管控。疫情发生后,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在市级专家指导下,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区域,管控区域范围可精准划至最小单元(如居民小区、楼栋、自然村组等),依法依规报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采取交通管制、停工停业停学等措施。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ﻪ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并提前做好隔离期间村民的物资供应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乡镇(街道)、村委会要协助做好新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者转运工作。
10.快速流调。快速组建县级现场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在市级流行病学调查队伍指导下开展工作;乡镇(街道)、村委会和村医要积极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要加强部门间联动配合,传统流调与现代信息技术相结合,现场流调与核酸检测相结合,流调分析与临床诊治相结合,查人、查物、查环境相结合,境内与境外相结合,迅速开展流调溯源,争取最短时间摸清可能的感染来源,判定、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将个案流行病学调查表以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进行网络报告。
11.扩大检测。县卫生健康委根据流行病学调查进展,边调查边检测,按照各地制定的大规模采样检测作战图的安排,快速组织开展核酸采样检测工作,根据人群可能感染的风ﻪ险高低,按照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全体村民等顺序依次开展核酸检测筛查,及时发现并管控感染者;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要边研判边检测,及时组织开展风险研判,根据研判结果及时扩大采样范围,尽早排除潜在风险。
12.严格隔离。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等人群要严格实施隔离医学观察。原则上,县乡一级人员在县集中隔离场所隔离医学观察,村一级人员可以实施居家单人单间隔离医学观察。对不满足居家隔离条件的人员,乡镇(街道)、村委会和村医要按照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利用农村地区的闲置房等资源设置村级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要加强集中隔离场所管理,落实严格分区、定期消毒、定期核酸检测和个人防护等管理措施,要加强隔离对象的医疗保障、生活保障和心理疏导等工作。对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体温监测等措施。要建立帮扶制度,由乡村、社区分别组建爱心服务队,主动问询、及时协调解决隔离人员困难。
13.集中救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及时发现并转诊可疑病例。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要在相对独立区域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可通过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合作等方式,对所有前来就诊的发热患者提供核酸检测和血常规检查服务。对于疑似病例和核酸检测阳性者要尽快安排救护车转运至县人民医院隔离、治疗;县卫生健康委应组织县级临床救治专家现场参与患者救治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县域内救护车归口至120急救中心统一调度。
14.环境消杀。乡镇(街道)、村委会要对公厕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制定专门的消毒工作方案,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毒和秩序管理工作。对确诊和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由相关部门处理。
三、强化保障
15.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县级领导分包乡镇、乡镇干部分包村、村级干部分包户的三级网格分片包干机制,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制,强化冬春季、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防控。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发挥村干部、网格员、党员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乡村公共卫生委员会,强化乡村卫生健康治理,组织村民开展卫生防疫工作。
16.落实应急保障。县人民政府负责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经费支持和物资保障,按照县城(农村)疫情防控应对实操指南要求,查漏补缺,加强能力储备,确保常态化条件下流调人员不少于30人,日核酸检测量不少于1000人份,防控物资满足30天运转需要,配齐足够的社区排查力量;尤其要提高县域内核酸检测能力,切实做到应检尽检,愿检尽检,并在规定时间内反馈检测结果。
17.强化救治保障。加强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务人员新冠肺炎防控技术与院感防控培训。落实对口帮扶,建立二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的对口帮扶关系,通过开展线上培训,派出专家现场指导,派出医疗力量到乡镇卫生院驻点工作等方式,提升乡镇卫生院能力。乡镇卫生院要加强对村卫生室的指导和巡查,不断提高其疫情防控工作水平。要落实村医培训,确保能及时识别疑似症状患者,及时送医排查。
18.完善预案方案。要结合农村地区特点,研判不同情形下农村地区的检测、隔离、流调、救治等能力需求,细化应急预案,拓展前期制定的疫情防控作战图,明确对口支援农村地区人员和设备安排,确保一旦发生疫情,支援力量能及时到位。
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和政策衔接,按照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综合办公室已出台的《关于认真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忠县2020年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关于做好境外疫情输入精准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政策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的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各乡镇(街道)要在2021年1月10日18:00前将附件3和本地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报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综合办公室备案,统筹做好农村地区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尤其是元旦春节期间,农村地区人流物流加大,加上防控力量薄弱,人员防护意识相对较差,群体性活动增多,传播风险加大,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务必提高认识,做好准备,严防死守,抓实抓细防控措施,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输入和反弹。
农村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第六篇】
当前境外疫情加速蔓延,多国发现传播力更强的变异病毒,近期国内多地相继发生本土疫情,加之大规模人员流动带来的输入性、聚集性风险明显增加。为指导我县农村地区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常态化防控举措
(一)全面开展疫情监测。强化多点触发监测,在人群聚集公共场所开展体温监测,在学校、民政服务机构等重点场所开展发热、干咳等症状监测,在各类药店开展退烧、止咳等药品销售情况变化监测,在互联网等开展大数据智慧化监测。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报告意识,加强对发热、干咳、咽痛等呼吸道症状病例的监测和报告。乡镇卫生院要做好发热病人的采样,及时送检测机构开展核酸检测。检测机构要在6小时内反馈结果,阳性结果第一时间报送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县中医院应当在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诊断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二)加强重点人群防控。加快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社区网格化管理制度,密切关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调整信息,乡镇(开发区)、社区要组织人员开展全面摸排,做好农贸市场工作人员、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和村医、春节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和边境地区返乡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督促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强调出现发热等症状后的自我隔离和报告。加强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核实和报告。一是对境外来泗人员一律实行“14+7”集中隔离和健康管理等措施,即在外省市集中隔离14天结束返回后,再严格落实7天集中隔离管控措施,隔离的第1天、第6天必须进行2次核酸检测,确保全过程闭环管理。二是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应在抵泗后尽快且不得超过6小时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其中,对来自或途经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和健康观察,实行2次核酸检测;发生本土病例的设区市(直辖市为区)内其它低风险地区来(返)泗人员,一律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备,接受社区健康监测管理,同时提交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有序流动。三是春节外出务工返乡人员,要在返乡前7日内到务工地疾控中心或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返乡后持检测阴性结果到所在村(社区)报备登记,也可在返乡后第一时间在村(社区)报备登记,在村(社区)的安排下24小时内开展核酸检测。各乡镇(开发区)要建立返乡人员日报告制度。四是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进口冷链食品、快递行业、境外购物、交通卡口值勤、集中隔离点(综合服务点)等重点行业直接暴露岗位的从业人员,实行新冠疫苗应种尽种,其中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要自觉接受每周核酸检测筛查。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养老机构在住人员及其陪护人员应按规定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三)加强重点场所防控。乡镇(开发区)、村(社区)要督促辖区内的企业和学校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做好村(社区)内企业、景区、民宿、餐馆、文化室、养老院、学校、幼儿园、农贸市场等人员聚集场所的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等工作,并储备必要的防护物资。要加强对农村集贸市场的管理,重新划行规市,摊位分区经营,避免出现人员聚集现象;坚持“日清洗、日消毒、日巡查”,保持市场卫生整洁;禁止贩卖野生动物,并做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宣传工作;提倡顾客优先采用扫码付费方式结账,尽量减少人员接触和排队时间。要加强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地区小诊所、小药店的监管,做好患者和顾客信息登记。发热患者在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需100%检测核酸。未设置发热门诊、发热哨点诊室的医疗机构,特别是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不得接诊发热患者。所有药房一律凭处方出售退烧、止咳、止泻等药物,并进行实名登记、及时上传信息。医疗机构住院病区、养老机构等场所一律实行封闭管理,落实非必要不探视制度,确需探视的,必须凭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行探视。
(四)加强聚集性活动管控。春节前后禁止举办群众性庆祝庆典、聚集性展销促销、庙会、灯会等活动,确需举办的应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对于农村红白喜事,实行提前备案审核制度,坚持“白事简办、红事缓办、宴请不办”的原则,确需办理的,村(社区)要安排人员督促指导落实防控措施。所有农村地区演艺活动未经批准一律不得举办。提倡家庭私人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并做好个人防护,有流感等症状的尽量不参加。加强对农村宗教场所日常管理,做到非必要不出入宗教活动场所,指导宗教团体通过张贴告示、微信群发布消息等方式,把疫情防控措施及时告知信教群众。严格规范各类宗教活动,对农村地区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全面检查评估,达不到防控要求的实施“两暂停”(暂停对外开放、暂停举办集体宗教活动)措施。对农村地区非法宗教活动开展专项排查,坚决遏制违法违规宗教活动,坚决防止聚集性疫情风险。
(五)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农村地区爱国卫生运动,完善公共卫生设施,发动农村群众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保持环境和家庭清洁卫生。提倡村民勤洗手、随身携带口罩并定期更换,保持室内定期开窗通风,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封闭场所应当佩戴口罩。开展病媒生物防治,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降低传染病通过媒介传播风险。
(六)加强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通过广播、农村大喇叭、流动宣传车、微信群、宣传画和上门宣传等多种形式,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增强村民防护意识,做到发热后第一时间报告、就诊。强化流感等多病共防措施,倡导养成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聚餐使用公勺、公筷、合理膳食、适度运动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少串门、少走动,避免人群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七)做好应急准备。乡镇(开发区)、村(社区)要根据防控工作安排,储备好防控物资,适时举行应急演练,提升防控能力。对春节期间的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发生疫情后的生产生活保障等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二、及时应急处置疫情
我县发现新冠肺炎疫情病例后,各乡镇(开发区)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做好本地区的疫情防控工作。
(一)做好快速响应。乡镇(开发区)、村(社区)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并积极配合做好应对工作。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立即组织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环境消杀、社区防控、心理干预等专业人员组成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队伍,指导和参与疫情处置工作,做好集中隔离应对工作,加强与中医院联系。提前准备充足、符合标准的隔离场所,足额配备医务人员、乡镇(开发区)及村(社区)工作人员、公安干警、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等。
(二)强化疫点管控。疫情发生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及时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区域,管控区域范围可精准划至最小单元(如居民小区、楼栋、自然村组等),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采取交通管制停工停业停学等应对措施,规范设置进村(社区)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并提前做好隔离期间村民的物资供应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乡镇(开发区)、村(社区)要协助将新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者,转运到县中医院规范治疗,配合县疾控中心做好核酸采样、环境采样的组织、服务、保障等工作。市场监管、卫健部门要暂停村卫生室、小诊所、零售药店等基层医疗机构销售退烧和止咳药。
(三)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组建县级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在市级流行病学调查队伍指导下开展工作。乡镇(开发区)、村(社区)和村医要积极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争取最短时间内摸清可能的感染来源,判定、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县疾控中心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将个案流行病学调查表及调查报告进行网络报告。
(四)开展核酸检测筛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快速组织开展核酸检测工作,依托医疗卫生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在坚持“应检尽检”的基础上,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时对疫情可能波及的人群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视人群可能感染的风险高低,按照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全体村民的顺序依次开展核酸检测筛查,及时发现并管控感染者),对其他人群落实“愿检尽检”的要求。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排除潜在风险。样本实验室检测结果应在12小时内反馈。
(五)实施隔离医学观察。原则上,县乡两级人员在县城集中隔离场所隔离医学观察,村级人员实施居家单人单间隔离医学观察。乡镇(开发区)、村(社区)和村医要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利用闲置房等资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等。对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问询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体温监测等措施。建立帮扶制度,由村(社区)组建爱心服务队,主动问询、及时协调解决隔离人员困难。村级确实不具备隔离条件的,应统一在县城集中隔离。
(六)及时提供医疗救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及时发现并转诊可疑病例。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要在相对独立区域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可通过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合作等方式,为所有前来就诊的发热患者提供核酸检测和血常规检查服务。对确诊病例要迅速安排救护车转运至市级及以上定点医院隔离、治疗,重症危重症病例转运至省级基地医院救治。疫情防控期间,县域内救护车归口至120急救中心统一调度。丨
(七)加强对口帮扶。县中医院要积极与对口帮扶医院加强联系,着重提升呼吸、感染、重症、儿科、护理、院感防控、临床检验等重点科室技术能力。同时也要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指导,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水平。
(八)全面消杀处置。乡镇(开发区)、村(社区)要对公厕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制定专门的消毒工作方案,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毒和秩序管理工作。对确诊和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由相关部门处理。
三、加强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县级领导包乡镇(开发区)、乡镇干分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户的三级网格包保体系,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强化冬春季、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防控。发挥村(社区)干部、网格员、党员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健全乡村公共卫生委员会,强化乡村卫生健康治理,组织村民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对各乡镇(开发区)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高频督查指导。县直各职能主管单位要强化本行业的防控督导,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实行停业整顿等措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要带头在泗过节,不得参加规模性聚会、聚餐等活动。
(二)保障人员物资。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经费支持和物资保障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并加强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务人员新冠肺炎防控技术与院感防控培训。乡镇(开发区)、村(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完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并开展演练。
(三)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各乡镇(开发区)要加强工作统筹和政策衔接,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农村地区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的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于2021年1月20日前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统筹做好农村地区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
农村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第七篇】
为指导我镇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科学精准做好全镇范围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XX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印发的《XX省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XX区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强化常态化防控举措
(一)坚持“三加强、三减少”。
我镇疫情防控工作重点是加强个人防护、加强乡村管理、加强定点诊治,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减少旅途风险。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严防农村地区聚集性疫情发生。
(二)强化疫情监测报告。
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要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报告意识。不具备接诊发热患者的医疗机构,发现发热病人要落实报告、转诊制度,由镇卫生院向区卫健局报告,由区指定的转运机构负责安排专人、专车及时将发热患者安全转运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定点医院,不得让其自行离开或任由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
(三)强化重点人群防控。
镇直各相关单位、各村居要组织人员开展全面摸排,做好农贸市场工作人员、医护人员和村医、春节返乡人员(特别是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工作和边境地区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和日常健康监测工作。按照重点人群防范到位、过往人员检查到位、一般人员管控到位的原则,实施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做到底数清、信息通、措施明、可追溯。指导居家医学观察对象严格落实通风消毒、“一人一间”、不外出、分餐制等防控控施,督促重点人群加强返乡14天内日常健康监测,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串门走动,强调出现发热等症状后的自我隔离和报告。加强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核实和报告。
(四)强化重点场所防控。
镇直各单位、各村居要以企业、风景区、民宿、餐馆、文化室、幸福院、学校、幼儿园、农贸市场、商超、药店等为重点,督促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规范重点场所管理,严格做好体温检测、定期消毒、人员限流等措施,储备必要防护物资。不举办与经济发展无关的文艺巡演、庙会集市、宗亲祭祖等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加强农村聚餐管理,提倡“红事”“白事”简办,减少人群聚集。发动群众群防群控,严厉打击走私、偷渡等犯罪活动。
(五)强化爱国卫生运动。
镇直各单位、各村居要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整治,突出治理卫生死角盲区,由室内环境卫生清洁向屋内庭院、周边环境拓展。严格落实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和通风,把环境卫生治理措施落实到每个单位和家庭,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清除病媒生物滋生地,消除“四害”危害,控制病媒生物密度。
(六)强化健康宣教促进。
镇直各单位、各村居要利用多种途径,持续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将健康知识传播到每个家庭和个人,使群众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控要点,养成开窗通风、清洁消毒、佩戴口罩、勤于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少聚集不扎堆等健康生活行为方式。増强村民防护意识和发热后第一时间报告、就诊意识。强化流感等多病共防措施,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七)强化应急处置准备。
镇直各单位,各村居要根据防控工作安排,储备好防控物资,做好应急演练,提升防控能力。对春节期间的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发生疫情后的生产生活保障等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二、及时规范有效处置疫情
(八)快速启动响应。
镇直各相关单位、村委会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并积极配合做好应对工作。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要迅速组织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社区防控等工作队伍开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应对工作。
(九)严格疫点管控。
在疫情发生后,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根据上级要求,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区域,将防控区域范围精准划至最小单元(如楼栋、病区、自然村组等)。防控区域划定后,高中风险地区人员原则不出行,低风险地区人员坚持“非必要不出村”,确需离开的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出行。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果断采取限制人员流动管理和聚集性活动封锁等措施,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加强村居、学校和托幼机构、企事业单位、特殊机构、公共场所、公共交通管理,视情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采取交通管制、停工停业停学等措施,并提前做好隔离期间村民的物资供应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迅速开展流调。
根据疾控机构等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集合镇直各单位、村委会和村医等基层力量根据病例的旅居史、接触史和暴露史等信息,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争取最短时间査明可能的感染来源,判定、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将个案流行病学调査表以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进行网络报告。
(十一)强化医疗救治。
发生疫情后要严格落实“四集中”要求,将所有病例安排到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疑似病例单人单间隔离治疗。定点医院要落实“早治疗”“四集中”措施,最大限度提高治愈率、降低病亡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及时发现并转诊可疑病例。对于疑似病例和核酸检阳性者要尽快安排救护车转运至区级及以上定点医院隔离、治疗,重症病例尽可能转运至市级定点医院救治。包村干部、各村居要协助将新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者,转运到新冠肺炎患者定点收治医院规范治疗。
(十二)隔离医学观察。
对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严格落实集中医学观察,对14岁及以下儿童、孕产妇以及半自理或无自理能力等特殊人群可采取居家医学观察。各村居和村医要按照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利用闲置房等资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等。对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体温监测等措施。
(十三)开展核酸筛查。
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在流行病学调查的基础上,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科学精准地快速组织开展核酸检测工作,根据人群可能感染的风险高低,按照密切接触者、重点人群、全体村民等顺序依次开展核酸检测筛查,及时发现并管控感染者。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排除潜在风险。镇直各单位,各村居要协同配合,科学划分网格化的核酸检测片区,按照“1+8”标准配备工作人员即1名包村领导负责,包括医疗卫生人员在内的8人专门小组负责网格内人员动员、组织、公告、样本采样送检等工作,组织做好现场采样工作。
(十四)落实环境消杀。
各村居要对公厕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制定专门的消毒工作方案,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毒和秩序管理工作。对确诊和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的垃圾集中消毒、封存,由相关部门处理。
农村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第八篇】
近期,我国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地区聚集性疫情明显增加,暴露出农村地区防控意识松懈、防控能力薄弱、防控难度大等问题,特别是春节期间农村地区返乡人员增多,聚集性活动频繁,将加大疫情传播的风险。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指导农村地区科学精准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要求,结合近期农村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早预防
1.减少人员流动。提倡春节假期非必要不流动,鼓励大中专院校与企业错峰放假和开学开工,从事进口物品搬运、运输、存储和销售环节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在工作地休假或工作。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严格控制人员进出。
2.减少人员聚集。各地春节期间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庙会、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落实好宗教活动及场所管控要求,从严从紧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居民家庭不举办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宣传和倡导移风易俗,劝导农民群众不串门、不聚集、少外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活动,规模控制在50人以下并有防控方案,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批,并由村委会负责监督登记参加人员基本信息并严格执行防控措施。
3.加强返乡人员管理。返乡人员需持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返乡,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各乡镇(街道)、行政村(居委会)落实责任制,对返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
4.强化宣传教育。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和措施宣传,引导返乡人员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如实报告个人行程,积极配合健康监测,增强村民勤洗手、保持室内通风、封闭场所戴口罩等卫生习惯,增强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后就诊和第一时间报告意识。
二、早发现
1.扩大“应检尽检”范围。将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包括县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工作人员、农村需排查和协查人员等纳入“应检尽检”范围,每周开展核酸检测。
2.及时开展样本采集和核酸检测。实行“乡采样、县检测”,乡镇卫生院负责核酸检测样本采集和送检,不具备条件的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安排机构收集样本和送检,县医院、疾控中心或第三方检测机构负责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纳入当地应检尽检范围。
3.加强环境与药品监测。每周对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农贸市场、村民活动室、棋牌室、休闲娱乐室、公共卫生间、养老院、附近机场等公共场所环境开展核酸检测,定期入户开展抽样检测。农村药店建立退烧药、抗感染等药物销售实名登记台账。
三、早报告
1.可疑患者报告。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发现可疑患者后要在留观患者的同时,2小时内报告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负责采集样本和送检,并协助做好转诊等工作。农村药店发现购买退烧药、抗感染等药物的患者后2小时内报告乡镇卫生院。
2.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检测机构接到样本后在12小时内反馈检测结果,阳性结果要立即反馈送样机构和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3.感染者网络直报。医疗机构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无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立即电话报告疾控机构进行网络直报。
四、早隔离
1.快速响应。乡镇政府、村委会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县(区)疫情联防联控机制,2小时内转运感染者。县(区)疫情联防联控机制要迅速组织调派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社区防控等工作队伍开展疫情防控,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工作。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村医要积极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感染来源追踪、涉疫人员管控等工作。
2.实施自然村封闭管控。对于发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自然村和每户家庭立即实施封闭管控,所有居民居家医学观察,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发生疫情持续传播时,以新发现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为中心,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活动轨迹科学划定疫区。
3.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县级疾控机构要在市级疾控机构指导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卫生健康、公安、工信部门共同配合,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村医要积极配合,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判定。依据通讯大数据,及时排查疫区流出人员并发出协查通告。同时在省市专家指导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合县级疾控机构开展疫情溯源调查工作。
4.密切接触者隔离管理。县政府统一设立集中隔离场所,对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原则上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特殊情况除外。要在12小时内完成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转运。不具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可采取居家医学观察,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核酸检测、体温监测等措施。居家隔离的自然村按照集中隔离场所要求规范管理。
5.实施全员核酸筛查。要对发生疫情的自然村或者疫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明确样本采集地点和核酸检测点,有效配置队伍,分区域、分时段有序开展。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排除潜在风险。
6.建立信息平台。县政府建立检测机构、急救中心、疾控机构、公安机关、定点医院、集中隔离场所等组成的信息共享平台,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明确部门和机构的职责和工作流程,实时共享核酸检测阳性者信息、活动轨迹大数据信息、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信息和管理状况等信息,统筹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
7.开展环境消杀。乡镇政府、村委会要对城乡结合部、附近机场、公厕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杀工作。对确诊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并由相关部门处理。
五、早救治
1.尽早发现可疑患者。制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个体诊所发热病人接诊指引,强化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重点关注近期外地返乡人员中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临床症状的患者,加强流行病学史问诊、核酸检测和可疑病例早期识别。
2.可疑患者转诊。县医院要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要设置发热门诊(或诊室),不具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诊所等要备有专门房间,对可疑患者进行隔离。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诊所发现可疑患者后要立即报告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2小时内安排负压救护车将患者转运到县医院就诊。如没有负压救护车使用普通救护车时,要注意做好司机和医务人员防护。乡镇政府、村委会要协助做好转运服务。
3.规范治疗。县医院具备收治条件的,要将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集中收治,按照诊疗方案实施同质化、规范化救治。县医院不具备收治条件,以及可以转运的重症病例,要集中收治到地市级定点医院。
4.严格院感防控。县医院主要负责人是院感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医院及医共体内所有医疗机构的院感防控工作,开展全员培训,落实标准防护措施。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均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或其他健康证明。要优化诊疗流程,做好人流、物流管控,减少人员聚集。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不具备上述条件时,在接诊新冠肺炎可疑患者后,要尽快实施环境和设备消杀,防止交叉感染。省市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院感防控专家,组建若干巡查组,分区包片定期到县域内医疗机构开展巡查和指导,要覆盖到县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和诊所等。县疾控机构要指导医疗机构做好疫情发生后的密切接触者隔离和环境消杀工作。
六、强保障
1.组织领导。县级疫情防控指挥体系要保持应急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预防网作用,建立“县级领导分包乡镇、乡镇干部分包村、村级干部分包户”的三级分包机制,落实乡镇干部、村干部、公安干警、村乡医务工作者和网格员的“五包一”责任制。发挥医共体、医联体作用,县乡一体落实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的区域防治任务,乡镇一体落实乡镇卫生院的包村任务。健全乡村公共卫生委员会,组织村民做好冬春季和春节疫情防控工作。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工作领导责任,强化督促检查,发挥好村“两委”、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和广大农村党员的作用,组织动员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道德理事会、红白理事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广大群众开展群防群控,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2.能力保障。加强县乡村三级专业人员样本采集、核酸检测、流行病学调查、环境消杀等技术培训。加强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采样和核酸检测能力建设,通过调派移动检测力量或购买第三方检测机构服务等方式,确保县域内至少有1家机构具备核酸检测能力。县级人民政府要按照一个感染者备用100间隔离房间,地(市、州)级人民政府要统筹区域内集中隔离房间,应对大规模人员隔离的需要。集中隔离场所要满足相关标准要求,配备好工作人员和车辆、消毒剂、隔离服等防疫物资。
3.对口帮扶。城市三级医院已经与县医院组建医联体的,省市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监督城市三级医院加强对县医院的综合支持,要派出管理、医疗、护理、检测、院感等人员驻点指导,特别是春节期间要加强驻点值班值守。县医院没有与城市三级医院建立医联体的,省市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指定三级医院分县包片,按照划定的责任范围,加强对县医院的驻点指导。通过城市三级医院对口帮扶,提高县域内医疗机构院感防控、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等能力和水平。
4.物资保障。各省级和地市级人民政府要细化应急预案,逐级开展多部门参与的培训演练,做好增援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的准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的经费支持和物资保障,落实疫情发生后区域管控的生产生活保障的准备工作。乡镇政府、村委会要以行政村为单位提前准备防护物资。各地要切实做好农产品供应,满足农村居民生活需求,把粮油、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农产品纳入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必需品保障范围。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督促各地维护正常市场流通秩序,确保农产品产销顺畅。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科学合理安排蔬菜、肉蛋奶、水产品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强化农作物田间管理,保障农业生产资料物流畅通,不得随意以防疫为借口拦截农资运输车辆。
5.督导检查。各地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提前部署,责任到人,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考核内容。党委农办要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指导农村地区抓好疫情防控、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供给保障工作。要组织开展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督查工作,将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作为督查的重点内容,督促指导各地排查风险漏洞,补齐短板弱项,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对于工作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严肃问责。
各省级联防联控机制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冬春季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备案。
农村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第九篇】
为贯彻落实省委书记xx“对农村疫情防控再部署”的批示意见和全省农村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按照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农业农村部门职责任务,现就做好农村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要充分认清抓好疫情防控的极端重要性,认真落实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立足职能,结合实际,按照“一精准三确保”要求,在精准防控上下功夫,确保疫情防控有效,确保经济健康发展,确保社会大局稳定。要按照“三减少、三加强”的要求,千方百计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减少旅途风险,加强个人防护、加强乡村治理、加强定点诊治,坚决阻断农村疫情输入传播,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农村疫情防控宣传力度
要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公众号、微信群、村大喇叭、宣传车、悬挂条幅等多种方式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宣传教育,普及日常保洁、健康卫生等知识,引导群众佩戴口罩、错峰返乡、配合查验、减少聚集流动、勤洗手通风、科学就医、拒传谣言,不网购进口冷链(冷冻)食品。引导农民少聚会、少聚集、少串门,养成戴口罩、勤洗手良好卫生习惯,要控制家庭私人聚会人数,有流感等症状尽量不参加,出现发热症状后要自我隔离和报告,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在农村播散风险。要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室内聚集性文旅活动、宗亲聚会、婚丧嫁娶等各类大规模聚餐活动要求,做到早发现早防控,确保万无一失。
(二)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要以疫情防治为切入点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安排部署,以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污物为重点,教育引导农户定点倾倒垃圾,要将乡村收集的生活垃圾及时转运出去,并无害化处理。着重抓好残存厨余垃圾、农贸市场、卫生室、小卖部、文化广场、养殖场、屠宰场、村部、垃圾收集点等部位的清理整治,以家庭为单位搞好自家房前屋后的卫生,有效铲除病媒生物孳生环境,从源头预防疾病传播。要对各乡镇村屯内垃圾池、村头屯边、林带壕沟内不易发现的小堆垃圾和散落垃圾、畜禽粪便等越冬垃圾污物全面进行清理,确保不留卫生死角。要关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人员的身体健康,加强自身防疫措施,对环卫职工使用的工具、衣物等进行彻底消毒。
(三)严格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验
加强风险监测,全面开展棚室果蔬和食用菌、畜禽产品、水产品等违禁药物使用的风险监测和监督检查。持续推进合格证制度,加大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宣传培训力度,指导生产主体落实质量控制要求,在自控自检基础上规范开具合格证,坚决杜绝随意开证行为。强化宣传培训,将《禁限用农药名录》和《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以及停止使用的兽药清单》下发至每一个种植养殖主体,并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养殖、屠宰企业等关键显著位置张贴明示。积极开展技术指导,加大生物(物理)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应用。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电子邮箱,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和反映的问题线索。
(四)全力抓好“菜篮子”稳产保供
指导冬季棚室生产,加强蔬菜的保供稳价工作。各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要加强蔬菜延后、提前等反季节生产技术指导,推广绿色防控技术,确保蔬菜产量和质量。指导菜农抓好刺嫩芽、韭菜和草莓、榆黄蘑延后生产,争取年前上市,努力增加新鲜蔬菜春节供应。抓好小白菜、茼蒿等叶菜类和榆黄蘑等食用菌的提早生产,争取年后尽早上市,不断增加年后新鲜蔬菜供应量。做好蔬菜生产情况统计调度工作,为领导及时了解和掌握棚室蔬菜生产情况、做出正确决策提供依据。要做好棚室生产防风、防雪、防寒等各项防灾减灾工作,确保冬春季设施农业生产安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农业农村局成立农村疫情防控专班,协调推进全县农村疫情防控工作,各乡镇要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确立工作推进机构,配备专职人员,确保农村疫情防控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明确工作职责
农村疫情防控工作责任重大,要深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打赢这次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当成首要任务,对重点工作细化措施,落细落实责任分工,构建农村严防严控工作“防护网”。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制作印发农村疫情防控手册,为农民群众提供疫情防控技术指南。各乡镇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根据实际确定防控的方式、方法和具体细节,要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防控等各项工作,严格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保证防疫、出行安全,加强联防联控,构筑群防群治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
(三)强化督导检查
县农业农村局成立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组,通过日常巡查、随机抽查、联合检查、暗查暗访等形式,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限期整改,对违法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生活生产安全。
农村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第十篇】
根据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从严从实加强农村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以赴推动村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实,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结合我村实际,现就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力量组织
(一)成立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二)实行辖区包片责任制,班子成员包村(班子成员不在的由驻村负责人负责)、村支两委班子成员负包户,各村组建由村组干部、党员、群众志愿者等至少10人以上的工作服务队。
(三)各工作服务队下辖3个小组(1、人员排查监测组,2、卡口值守劝导组,3、消杀服务保障组)开展人员排查、检测值守、宣传劝导、防疫消杀、服务保障工作,每个小组由党员带队,在保障工作力量的同时,适当控制人数。
(四)工作服务队成员要按照统筹安排、职责分工、纪律规范开展工作,佩戴口罩和统一标识,做好自身防护。
二、人员调查摸排
(一)对各村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各村、社负责对所辖区域从湖北、重庆、安康等重点疫区返乡人员(以下简称可疑人员),对照户口簿或身份证逐户逐人调查摸排并登记造册,每天上午前上报村委会,由所在村落实专人负责进行全程监管。
(二)对非重点疫区返回的其他村(居)民,要居家隔离14天,并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如有发热、干咳、胸闷等症状的,要落实专人引导其到指定的医疗发热门诊就诊。
(三)群众到村卫生站购买退烧、咳类药品实行实名登记,并由卫生站村、上级单位实时报告,由村、上级单位安排医疗人员对其进行体温检测和诊断并及时上报南山镇人民政府。
(四)如本村有与确诊、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都,则要全力配合当地政府和医疗主管部门做好转移隔离工作。
三、检测点设置
原则上只设1个进村路口,安排专人对进出人员进行劝导,确因特殊事宜进出村的,按《进乡村入村管理流程》分类处置。其余路口设置安全隔离栏,隔离设施前设置“禁止通行”“掉头”等标识,标明进村路线,并加强巡查维护。
四、居家隔离观察
(一)对“特殊类(A类)”“一类”“密切接触类”“新回白沙类”和武汉市返(来)白的重点人员要做好居家隔离管控,及时发放告知书、张贴居家隔离观察告示,并进行“一对一”实时动态监控,不准外出,不准外来探视,由村医生负责每天早晚测量体温各1次,并建立登记台账,询问其有无其它呼吸道症状,每天上报党政办。
(二)其他返(来)白人员,由其自行测量体温,自觉按照居家隔离观察要求,做好居家隔离和个人防护,村医负责抽查测量,并建立台账。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对有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的,村医及村委负责联系沟通将其送到指定的医疗发热门诊进行诊疗。
(三)各村应做好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健康宣教、法律宣教、心理疏导以及邻里关系调解,特别是对转移隔离人员的家庭要落实专人关心帮助。
(四)居家隔离观察期限为14天。期满后,由村上报,由镇提供居家隔离观察的期满证明,经体检无异常后,报南山镇应对疫情应急指挥部同意,方可解除居家隔离观察。
(五)在保护公民隐私的前提下,将本村可疑人员的姓名、性别、家庭住址、务工地点、返乡时间、监测责任人姓名及号码等基本信息,按组别在村内和居住相对集中的醒目位置公布,每日动态更新,发动群众互相监督、主动报告。
五、强化宣传劝导
(一)各村要利用村村响、移动“小喇叭”、微信(QQ)群等媒介,循环播放疫情防控公告、应急管控措施以及相关防疫知识,时间段为每天早上8点至晚上6点。
(二)在村人员原则上在家留守,出门必须佩戴口罩。人与人交流保持米以上距离。
(三)宣传劝导小分队对聚集聊天、走亲访友、集会娱乐等行为要及时劝导制止,如有不配合的,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措施。辖区内所有工程建设一律停工,“红事”一律停办、“白事”必须从简,并报村备案,村干部全程参与管理。对确需从事务农活动的村民,务必佩戴口罩,且禁止聚集性务农,不请帮工。同时,按照“三不走三缓走”原则和“有计划、有安排、不盲目”等要求,加强农民工从离家到务工地的全过程管理服务。
六、环境卫生整治
(一)由村组织群众自行对房前屋后环境卫生进行清理整治,由村统一组织对粪口、圈舍、垃圾池等重点部分进行彻底清扫和消毒消杀。
(二)每个村民小组至少设立一处废弃口罩固定投放点,督促村民集中丢放口罩,统一集中消毒并定点焚烧深埋。
七、强化市场监管和物资保障
(一)要引导广大生产生活物资经营业主以诚信为本,依法依规开展经营,规范管理和服务,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坚决从严打击趁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发布虚假误导信息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二)要多渠道筹集口罩、消毒液等医疗防疫物资。
八、强化纪律保障
(一)坚持属地管理、层层压制; 严肃工作纪律,对疫情防控中出现的不落实行为要快查快处。
(二)严肃查处对决策部署要求贯彻落实不力的行为,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严肃查处责任落实不力、不服从指挥和调度、本位主义严重的行为;严肃查处不敢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作风漂浮、推诿扯皮的行为; 严肃查处不服从统一管理的行为,对不配合商情防控的群众,要依法依规坚决处理坚决处理,真正让工作层面、社会层面都紧张起来,打一场人同防疫战争;严肃查处缓报、瞒报、漏报、谎报疫情防控信息的行为,以及散布不实信息、造谣传谣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