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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医院欺诈骗保自查自纠整改报告例文【汇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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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医院欺诈骗保自查自纠整改报告例文【第一篇】

一、2021年度基金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一)四月份根据省局《海南省打击欺诈骗保重点治理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和东方局《东方市打击欺诈骗保重点治理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4-8月份的检查活动,检查方式以医疗机构自查和抽查为主。

(二)八月份根据省局《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我省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东方局《东方市医疗保障局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检查工作的方案》对全市有开展业务医疗定点机构全覆盖检查活动,检查方式以医疗机构自查和实地抽查为主。

本次检查违规处理情况:对高排村卫生室、旦场村卫生室、老欧村卫生室等3家村级卫生室决定关停结算处理。对市人民医院等6家违规医疗定点机构拒付回退金额共9907元。

十一月份根据省局《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我省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我局重点针对8月份的检查情况开展对全市97开展业务医疗定点机构村卫生室进行全覆盖检查活动,分4个检查组开展检查工作,检查内容是村级卫生室的是否按服务协议进行服务,同时指导和规范其报销业务。同时对东方市人民医院等5家医院进行回头看检查。

本次检查违规处理情况:对24家村卫生室不按协议要求公示报销情况进行现场指正和现场整改,在回头看检查市人民医院等5家医疗定点机构发现有违规情况,共拒付回退金额共8303元。

2021年度在专项检查和常态监查中发现违规处方共799张,拒付回退金额共57009元。

二、2021年度基金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一)四月份根据省局《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0年“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法律政策和奖励举报活动,印发放海报1000张和举报奖励政策折页30000份,加强医疗定点机构规范服务行为和提高群众维权法律意识。

(二)五月份根据省局基金统收统支工作安排中兴财光会计师事务所进驻我局开展基金使用审计工作,在我局人员的配合下对我市人民医院、东方医院、中医院等多家医疗机构进行实地检查,目前中兴财光会计师事务所还在审计工作中,未向我局反馈检查(审计报告)情况。

(三)六月份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统收统支审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省医保局印发《2020年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持续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审计组的工作安排,对10家定点村级卫生室进行联合检查。

检查情况:东方市感城镇民兴村卫生室等10家,存在乱收费行为、药品加价销售行为、虚假处方等行为。

整改措施:

1.东方市感城镇陀烈村欧阳智勇卫生室:拒付2019年10-12月申报金额共计15023元。(同时关停系统结算服务)

2.对东方市感城镇不磨村李琼琥卫生室:拒付2019年10-12月申报金额共计18998元。

3.东方市感城镇陀头村唐海东卫生室:拒付2019年10-12月申报金额共计10416元。

4.东方市感城镇感北村卫生室:拒付2019年10-12月申报金额共计8453元。

5.东方市感城镇感城村杨勇卫生室:拒付2019年10-12月申报金额共计6545元。

6.东方市感城镇民兴村卫生室:拒付2019年10-12月申报金额共计24994元。

7.东方市大田镇短草村卫生室:拒付2019年10-12月申报金额共计2113元。

8.东方市大田镇报白村邢美琪卫生室:拒付2019年11-12月申报金额共计1720元。

9.东方市大田镇罗旺村吉桂燕卫生室:拒付2019年11-12月申报金额共计3724元。

10.东方市大田镇报白村卫生室:拒付2019年11-12月申报金额共计4945元。

综上十家违规卫生室,已拒付违规金额总数96935元。6月13日我局联合市社保中心、市卫健委召开东方市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向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通报10家卫生室违规情况,要求各机构以此为戒开展自查自纠,规范基金使用行为。

卫生院医院欺诈骗保自查自纠整改报告例文【第二篇】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县医保局关于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紧急会议精神,切实保障医保基金的安全,院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安排部署,立即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小组,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工作,对照检查标准,逐条逐项落实,现将此次自查自纠情况总结如下:

1、根据自查要求自查小组对我单位执业许可证执业范围、科室人员资质进行了自查。未发现超范围执业、无资质执业现象。

2、根据自查要求自查小组对我单位医疗仪器设备许可范围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医疗仪器设备有违反设备批准资质、使用范围的骗保现象,仪器设备与医技人员资质服务能力一致,不存在骗保情况。医疗仪器不存在不合格使用情况。

3、根据自查要求自查小组对我单位医药服务价格标准进行了自查。床位使用在核定范围内,住院出院首、末日不存在重复收费现象、不存在分解收费现象,药品及诊疗费用均按有关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建立药品账目并单独存放,药品统一配送并严格实行“两票”制度,定期盘点药品并保存盘点表。药品严格按进、销、存系统执行,未出现进、销、存不一致现象,不存在骗保情况。

4、根据自查要求自查小组对我单位财务进行了自查。财务账簿齐全,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统一收费标准收费并使用省统一收据,严格执行会记、财务管理等制度。

5、通过自查发现我院医保工作距医保局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如个别医务人员思想上对医保工作不重视,业务上对医保的学习不透彻,认识不够充分,哪些要及时做,还有待进一步夯实提高,同时需加强专业技术学习。

今后我院要更加严格执行医疗保险的各项政策规定,自觉接受医疗保险部门的监督和指导,要求相关人员按照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检查手册对自己的岗位工作进行梳理整改,定期开展自查并且形成长效机制,坚决杜绝欺诈骗保现象的出现,以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同时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专业技能,加强医患沟通,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不断提高患者满意度。使广大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得到充分保障,通过提高我院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增强参保人员、社会各界对医保工作的认同度和支持率。

卫生院医院欺诈骗保自查自纠整改报告例文【第三篇】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根据州县医保局的安排部署,按照基金监管督查全覆盖要求,我院医保工作进行了自查工作,对照检查内容认真排查,积极整改,现将梳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对医保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首先,我院全面加强对医疗保险工作的领导,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从制度上确保医保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其次,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讲述身边的欺诈骗保的典型案例,并按照文件的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治疗项目及不该使用的药品严格把关,从各职工思想上筑牢“医保的基金绝不能骗,政策的红线绝不能踩”的意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恶意套取医保基金违规现象的发生,打造诚信医保品牌,加强自律管理,树立医保定点单位的良好形象。

二、存在问题

1.串换药品收费:存在部分不在医保支付范围内的药物替代为医保支付药物;

2.住院病人存在开出无适应症的药物;

3.住院病人开具口服药时超出7日的药量,与住院天数不匹配的情况;

4.门诊购药存在使用他人医保卡的现象,并有一家开多种药品的情况;

三、整改措施

规范经办流程,加强医患沟通,严格自查自纠杜绝串换收费,执行医保目录内药品名称和价格标准结算。

卫生院医院欺诈骗保自查自纠整改报告例文【第四篇】

2020年,在医保局的指导下,在各级领导、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支持下,严格按照国家、市、区有关城镇员工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城镇员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经以院长晓李为刀为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和本院医务人员的共同努力,2020年的医保工作总体运行正常,未出现借卡看病、挂床看病、超范围检查等欺诈骗保等情况的发生,在一定程度上配合了医保中心的工作,维护了基金的安全运行。现我院对医疗单位是否存在欺诈骗保等违规事件进行全面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现将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医保相关政策文件传达学习。

根据医院要求,结合6月份医保工作我院医保办组织医疗科室、外宣科室、行政科室集中深刻学习,针对有关其诈骗报的问题深度解读,讲解相关医保政策,为避免医院出现医保基金盗刷的问题、医保基金的安全使用的问题提供有效保障。

二、结合欺诈骗保的有关规定自查情况

1、针对住院患者可能存在的欺诈骗保、骗保等问题自查。

我院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内部自查,根据入院指征、医院诊疗范围等对新入院病人及在院病人进行审核,检查病人在院期间的用药、检查、治疗是否符合合理性的要求,检查病人的在院情况以及对病人身份进行审核,通过此次内部检查,我院内部在接诊治疗患者过程中未发现:

1)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2)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的欺骗诈骗医保行为;

3)非法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的行为;

2、关于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欺诈骗保行为自查。

我院组织财务科、药房、医保等科室,根据入库单、发票等对院内的所有医保相关的财务、药剂等进行了核对检查,未发现如下欺诈骗保行为存在:

1)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保基金的;

2)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的;

3)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

卫生院医院欺诈骗保自查自纠整改报告例文【第五篇】

为了横好的贯彻落实市医保局关于打击欺诈骗保的专项治理会议精神,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我院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安排部署,加强行业自律,保障医疗安全,营造公平、和谐、稳定的医疗服务环境,合理使用医保资金,规范诊疗活动,严厉杜绝欺诈骗保行为,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省、同时立即召开专题会议,深入解读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营造全民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现就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完善医疗保险基金管理责任体系

自接到通知后,我院立即成立以杨明辉院长为组长,以肖丽娜副院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领导小组,对照有关标准,积极宣传。

二、规范管理,实现医保服务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在市医保局及市卫健委的正确领导及指导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设立医保患者结算、贫困户一站式服务等专用窗口简化流程,提供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如“两病”认定、门诊统筹实施、住院流程、收费票据管理制度、门诊管理制度等。

住院病人严格进行身份识别,杜绝冒名就诊和冒名住院现象,制止挂名住院、分解住院。严格掌握病人收治、出入院及监护病房收治标准,贯彻因病施治原则,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无伪造、更改病历现象。积极配合医保经办机构对诊疗过程及医疗费用进行监督、审核并及时提供需要查阅的医疗档案及有关资料。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无自立项目收费或抬高收费标准。

三、强化管理,为参保人员就医提供质量保证

严格执行诊疗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落实首诊医师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交接班制度、疑难、危重、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术前讨论制度、病历书写制度、会诊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技术准入制度等医疗核心制度。强化核心制度落实的基础上,注重医疗质量的提高和持续改进,同时强化安全意识,医患关系日趋和谐。采取多种方式加强与病人的交流,耐心细致地向病人交待或解释病情。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方便病人就医。简化就医环节,缩短病人等候时间。我院为病人配备了开水、老花镜、轮椅等服务设施。

四、加强住院管理,规范了住院程序及收费结算

为了加强医疗保险工作规范化管理,使医疗保险各项政策规定得到全面落实,根据市医保部门的要求,强化病历质量管理,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规范临床用药,经治医师要根据临床需要和医保政策规定,自觉使用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因病情确需使用《药品目录》外的自费药品,经治医师要向参保人讲明理由,并填写了“知情同意书”,经患者或其家属同意签字后附在住院病历上。我院坚持费用清单制度,每日费用清单发给病人,让参保人明明白白。

今后我院严格按照医保局相关规定实行,加强管理认真审核杜绝各种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诚恳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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