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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字]健康中国心得体会范文 健康中国心得体会范文优秀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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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健康中国心得体会【第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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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导幼儿明白蚊子给我们的生活带来的危害。

2、引导幼儿要讲卫生,爱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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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小明生病了、挂图《蚊子叮人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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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示图片:小明生病了引导幼儿思考:小明为什么生病了?

二、出示图片《蚊子叮人的过程》,引导幼儿思考被蚊子咬了会怎样?教师介绍小明生病的情景。

三、启发幼儿讨论:蚊子喜欢生活在什么地方?引导幼儿了解蚊子喜欢生活在脏、乱、臭的地方。如:垃圾堆里、地上、脏水中等四、以竞赛的形式,让幼儿懂得怎样才能作健康娃娃?

1.不去脏、乱、臭的地方2.每一天出门要涂驱蚊的药水。

3.出门要穿长袖长裤。

4.家里要清洁,喷洒杀虫剂。

五、请小朋友一齐总结,并回家告诉爸爸妈妈。

主题健康中国心得体会【第二篇】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每天我们都要饮食,补充身体所需营养。饮食要健康,要均衡,不然我们得不到足够的营养补充,是长不大的。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必须重视每天摄入的营养,符合身体需要。

很多同学都比较喜欢吃零食,把零食当饭吃,非常不好。不但影响我们健康,也不利于我们成长。并不是说零食不能吃,只是希望同学们不要把零食当做正餐,该吃饭的时候我们应该多吃饭,而不是把零食当做每天的必须品,我们如果想要健康成长,不想因为营养不良长不高,就应该注意饮食。

或许我们现在感觉不到什么。因为饮食是一个长期过程,每天我们都需要各种营养来让身体健康成长,不能过于依赖零食,不要在吃饭的时候吃零食,也不要天天吃,零食只能作为休闲食品。还有就是有些垃圾食品必须要禁止食用,比如我们经常吃的麻辣等,这些食品不但没有营养,而且也影响我们个人健康,虽然好吃,但是不适合我们吃,我们要拒绝使用这样的垃圾食品,不要为了贪口腹之欲,把这些垃圾食品当饭吃。

为了自己的安全,也为了自己健康成长,我们必须要健康饮食,有些零食能不食用就不要食用,现在我们开心的吃这些零食,垃圾食品。但是未来如果发现我们长不高,营养不良那时候,后悔也改变不了任何东西,所以我们要适当食用零食,拒绝垃圾食品,保护好自己,为了我们自己未来健康成长,不让爸妈但心我们就必须要健康饮食。

在平时,我们吃饭也不能光选择好吃的菜吃。比如喜欢吃瘦肉,不要光吃瘦肉,也要吃一些素菜,每一样营养我们都要适量摄入,如果吃肉太多,容易发胖,还会生病。而且也不利于消化,每天要记住荤素搭配,吃荤菜也要吃素菜,健康饮食就是要保证每天吃饭时除了每天必须的营养外,也要补充一些维生素。

我们如果要吃东西也可以吃一些水果,水果要比零食更健康,而且无污染,没有什么添加剂,很多食品都是有添加剂存在,为了延长保质期,这是必要手段,就比如我们常吃的零食,一些垃圾食品都放有添加剂。添加剂对我们人体有害,不能大量食用,平时我们吃东西时不注意这些,是因为不了解,但当我们了解了之后,我们就必须要约束自己,偶尔吃一次一般来说没关系,但是经常吃,不利于我们健康成长,请同学们记住饮食要均衡,安全健康饮食。

谢谢大家!

主题健康中国心得体会【第三篇】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正文中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登记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文中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登记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聘用中国员工事宜达成本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有关乙方聘用中国员工及相关事宜,适用本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条 甲方向乙方派遣中国员工或乙方聘用中国员工的,双方应按照本合同有关约定另行订立《聘用中国员工合约》,明确乙方聘用中国员工的具体人数、姓名、聘期、聘用费等事宜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条 乙方与被聘用的中国员工之间系聘用与被聘用的劳务关系,双方可以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另行订立《聘用约定》,确定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的权利义务,《聘用约定》副本需送甲方备案。

第四条 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因购房贷款(含担保)等民事事宜,应另行订立相关协议,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所生争议,与甲方及本合同无关,甲方不承担中国员工之连带责任。

第五条 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因出国、培训需约定服务期限、费用、赔偿等事宜,应事前订立相关出国培训协议或者培训协议,确定各自权利义务。所生争议,甲方不承担中国员工之连带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变更而不一致的,分别以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甲方可以根据中国法律和本合同有关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用工,并有权对其违法用工、损害被聘中国员工利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和要求;

、应乙方或中国员工的要求,甲方有权对发生争议的乙方和中国员工进行调解;

、因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变更,致本合同条款与之不一致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执行该项规定;

、对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进行交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

第八条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 甲方应教育被聘中国员工遵守中国法律和乙方的规章制度,保守商业秘密,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 甲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规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标准,为中国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承担约定的福利待遇费用;

、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中国员工的出国(境)手续;

、 对乙方委托甲方管理驾驶关系的中国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 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中国员工评定专业技术职称;

、 甲方因业务需要搬迁办公地址,应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章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 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乙方有权对甲方推荐的人选进行选择,或在甲方推荐人选之外自行选定符合国家规定的应聘人员,须在中国员工第一个工作日前经由甲方办理聘用手续;

、对聘用的中国员工,视聘用期限规定试用期:

---聘用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

---聘用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聘用期限在三年以上不满十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聘用期限在十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 试用期内,如不符合录用条件,乙方可以解聘,但应支付试用期聘用费。试用期满,所聘中国员工自动转为正式聘用员工,其受聘期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 对严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乙方规章制度(此规章制度须事前已向中国员工公开)的中国员工,对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害的中国员工(重大损害的标准应由乙方在乙方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乙方可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但若中国员工对乙方制定的损害标准提出疑义而产生劳动争议的,须事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确认重大损失的标准有效后,乙方才能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 因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变更致本合同相关条款与之不一致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执行该项规定;

、 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进行交涉。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第十条 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 乙方应尊重中国员工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不歧视中国员工的种族和性别;

、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和政府的规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标准,为中国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

、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对被聘中国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并为其提高劳动技能的学习和培训提供便利条件;

、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其政府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遵守法定工时制度,乙方安排中国员工加班的,应支付加班费;

加班费的计算方法为:

——工作日加班=月工资÷天÷8小时×实际加班小时×150%;

——休息日、带薪休假日加班=月工资÷天÷8小时×实际加班小时×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月工资÷天÷8小时×实际加班小时×300%。

、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保证中国员工法定节假日及婚假、产假等带薪假期。为受聘满一年的中国员工安排每年一次不少于连续15天或累计15个工作日的带薪休假。对受聘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受聘月数每月一天计算休假天数。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的,在征得受聘员工同意情况下,视为休息日加班予以经济补偿;

、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医疗期的规定,对因病或非因公负伤的中国员工给予医疗期;

、 乙方应执行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不得剥夺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合法权益;

、 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工资的规定,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甲方或者由乙方直接支付给中国员工本人,不得克扣或拖欠工资。对受聘满一年的中国员工年终加付一个月的聘用费。当年受聘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受聘月数每工作一个月加付月聘用费的十二分之一;

、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向中国员工提供国家规定标准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卫生设施、卫生条件和健康检查;

、乙方必须为从事驾驶员工作或者驾驶机动车的中国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未予投保而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参照当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乙方应当为其派遣境外、国外工作或培训的中国员工投保境外人身意外险和医疗保险。未予投保而中国员工致伤(病)、致残或死亡的,由乙方参照中国员工工作或培训所在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乙方应当为中国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和意外医疗保险。投保额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和2万元。未予投保而中国员工致伤、致残或死亡的,由乙方参照当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乙方应督促中国员工办理受聘期间的有关合法工作证件,教育中国员工遵纪守法;

、因本合同第四章争议事宜引起的劳动争议仲裁或法律诉讼,并使甲方成为争议当事人的,乙方应该接受委托,作为甲方代理人之一与甲方共同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

、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有关税收的规定,依法代扣代缴中国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未代扣代缴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乙方因业务需要搬迁办公地址,应提前15日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章 解除或终止聘用的条件、程序和补偿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用中国员工:

、 被聘用的中国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的用人标准或条件的,但乙方应于试用期满前十天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中国员工和甲方;

、 中国员工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

、 中国员工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失的;

、 中国员工因卖淫嫖娼被收容教育的;

、 中国员工因吸毒被强制戒毒的;

、 中国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或终止聘用中国员工(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条情形的除外):

、 中国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乙方未另行安排过其他工作的;

、 中国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 中国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乙方未对其进行培训或者调整过工作岗位的;

、 被聘中国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 中国员工因公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

第十三条 乙方解除或终止聘用符合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的中国员工,须支付自解聘之日起至第十二条所属情况消失期间的工资。

第十四条 除符合本合同上述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约定的情形以外,乙方解除聘用中国员工,应以书面形式分别提前三十天通知中国员工和甲方,否则另行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管理费及中国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同时支付该员工聘用时间每满一年,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聘用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医疗期满后被解聘,除按上述标准支付补偿金外,还须支付中国员工不少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或患绝症的,还应当按国家规定标准加发医疗补助费。

第十五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必须解除聘用中国员工,但甲乙双方应按下列约定的条件和标准执行:

、 被聘中国员工在试用期内书面提出辞职的,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 被聘中国员工提前三十天书面提出辞职的,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 被聘中国员工未提前三十天提出辞职的,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

第十六条 中国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不按本合同第十五条解除聘用中国员工:

、 中国员工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未处理完毕的;

、 中国员工被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审查尚未结案的;

、 中国员工与乙方就出资培训、分配住房等事宜约定的服务期限未满的;

、 国家或青岛市有特别规定的。

第五章 费用及其结算

第十七条 乙方聘用中国员工,应根据本合同约定按聘用人数每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十九条构成的聘用费。

第十八条 聘用费经甲乙双方协商,由《聘用中国员工合约》确定,并以每月三十日前甲方的《付款通知书》为当月聘用费的结算依据。聘用费可以人民币或者等值于人民币的外币报价结算。

第十九条 每年四月一日前,乙方应根据中国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所在地政府公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物价上涨指数、聘用员工社会保险基数的调整、社会保险福利制度规定的各种费用调整幅度,以及中国员工工作业绩和岗位变动,相应调整聘用费,具体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二十条 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从聘用费中扣除工资部分直接支付给中国员工,具体由《聘用中国员工合约》确定。

第二十一条 乙方须于每月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并结清当月的聘用费。

第二十二条 甲方或乙方自解除聘用中国员工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对方支付并结清本合同第三章、第四章约定的有关费用。

第二十三条 中国员工在聘用期间发生因公致残、死亡事故时,应按国家及当地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甲方为主、乙方协助,做好善后工作,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对已按约定为中国员工支付相关保险费的,则先由保险赔款支付。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经订立,对双方即具有约束力,甲方和乙方均应自觉履行,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结清聘用费或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费用而延迟付款,并且无甲方认可的正当理由的,乙方每延迟一日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青岛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所称“中国员工”,系指乙方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合同及《聘用中国员工合约》所聘用的中国公民;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所称“聘用费”,系指乙方每月付给甲方的聘用中国员工的各种费用的总和;其中包括:

、中国员工的工资;

、为中国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医疗与保险等员工的福利费;

、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服务费。

第三十条 本合同所称“管理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支付给甲方的除中国员工的工资以外的其他各种费用的总和。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所称“社会保险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需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规定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费用。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所称“员工福利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需按月支付给甲方的用于中国员工医疗、保险、活动、慰问等事宜的费用。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所称“服务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需按月支付给甲方的用于为中国员工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而产生的经营成本及有关税费。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所称“工资”,系指乙方因实际使用中国员工而根据中国法律及其政府规定必须由乙方承担的支付给中国员工的劳动报酬总称。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合同期满前30天内,如任何一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本合同,则本合同有效期自行延长。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分别以中文和 文书就,具有同等效力。当两种文本存有不同解释时,应以中文文本为准。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附件一:《中国员工聘用合约》

附件二:《甲方承担中国员工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的说明》

主题健康中国心得体会【第四篇】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当今世界,粮食安全挑战依然严峻,不稳定因素增加,全球粮食安全治理已成为全球经济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在端牢自己饭碗的同时,将以具体切实的行动与世界各国携手奋进,在全球粮食安全治理舞台上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为促进世界粮食安全,共同创造一个无饥饿、无贫困、可持续发展的世界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10月16日是第40个世界粮食日。自1981年起,有关国际机构、世界各国政府每年在这一天都要围绕发展粮食和农业生产举行纪念活动,今年世界粮食日的活动主题是“齐成长、同繁荣、共持续,行动造就未来”,我国的系列宣传活动主题是“端牢中国饭碗、共筑全球粮安”,旨在进一步唤醒全民的粮食安全意识,用实际行动端牢中国饭碗。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一米一饭关系国家安危、人民幸福。自古以来,粮食安全都是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事关国运民生,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回顾“十三五”以来,我国粮食生产稳定发展。2019年全国粮食总产量达13277亿斤,创历史新高。人均粮食占有量超过470公斤,高于世界平均水平,也高于国际公认的400公斤安全线。中国人的饭碗牢牢地端在自己手里,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压舱石”作用。

解决好十几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_高度重视粮食生产和安全,强调“十几亿人口要吃饭,这是我国最大的国情”“要坚决扛稳粮食安全责任”“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提出新时期国家粮食安全的新战略,带领全国人民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粮食安全之路。今年以来,全国各地经受住防疫、防汛等多道关口考验,稳住了三农基本盘,一幅幅农业丰收、农民增收图景,折射出农业高质量发展带来的新气质,也让粮食安全防线越筑越牢。

手中有粮,心中不慌,这在任何时候都是真理。特()殊时期,粮食安全的重要性更加凸显。我们持续抓好粮食生产,稳住“三农”基本盘,依靠自身力量端牢自己的饭碗,就能为应对各种风险挑战赢得主动,为保持经济持续复苏、社会大局稳定奠定基础。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一个永恒课题,任何时候这根弦都不能松。尽管我国粮食生产连年丰收,但对粮食安全始终要有危机意识,今年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所带来的影响,更是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应该清醒地看到,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国粮食供需紧平衡的基本态势不会改变。受制于农业资源禀赋短缺、农业人力资本投资不足、农业经营规模不够经济等因素,我国粮食安全的基础仍有待进一步巩固增强,保障粮食安全的任务还十分艰巨。

越是农业生产形势好的时候,越不能麻痹松懈,越要坚持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要强化政策保障,压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地见效,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让农民真正享受到丰产又增收的实惠,才能有效保护种粮积极性。

端牢中国饭碗,需要进一步推动完善全球粮食安全治理。粮食事关国运民生,一国公民的粮食权得到保障,是他们享有其他方面人权的基础。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人口最多的国家,中国坚定地承担起维护世界粮食安全的责任,既立足自身,将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又放眼世界,积极与世界各国携手应对全球饥饿问题,共同推进全球粮食事业健康发展。

当今世界,粮食安全挑战依然严峻,全球仍有8亿多饥饿人口,国际粮食贸易面临着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的干扰,不稳定因素增加,全球粮食安全治理已成为全球经济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在端牢自己饭碗的同时,将以具体切实的行动与世界各国携手奋进,在全球粮食安全治理舞台上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为促进世界粮食安全,共同创造一个无饥饿、无贫困、可持续发展的世界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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