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河长制工作具体实施方案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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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第一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维护河道“生命健康”,2020年,全乡河长制工作以改善水环境、防治水污染、保护水资源、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重点抓好水域、岸线等公共空间的整治和管理,全面落实控源截污、水质改善工作举措,建立健全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道管护长效机制,努力推动河长制由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不断深化。
一、推进水岸整治,切实提升河道管护水平
1.实施拆违清障。对河道管理保护范围内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四乱”问题,进一步深入排查,形成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将整治范围向中沟、庄河拓展,对违法违规占用河坡的建筑物、棚子、堆场等进行拆除整治。2020年,全乡干河、中沟水域岸线基本消除“四乱”问题。对已拆除“两违”项目组织“回头看”,杜绝新增违章搭建。(责任单位:乡河长办,各村)
2.规范中沟养殖。制定并落实规范中沟水产品养殖长效监管文件,规范干河与中沟拦网设置,明确放流密度、放流种类等标准,推进中沟增殖放流。2020年,中沟拦网规范设置完成率100%,中沟放流密度达标率90%以上。定期开展农业农村、公安、水利等单位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养殖行为和电、毒、炸等非法捕捞行为。(责任单位:农服中心、派出所、水利站、各村)
3.清理扒坡种植。按照属地负责原则,切实整治骨干河道扒坡种植“回潮反弹”问题,确保3条干河“退耕还绿”落实到位。明确河坡使用权归属,稳步推进中沟、庄河河坡收回,2020年,全部中沟和50%的庄河扒坡种植整治到位。(责任单位:乡河长办,各村)
4.推进植绿补绿。全面完成中沟植绿补绿,2020年,中沟绿色通道基本建成达标。中沟每侧河坡栽植苗木原则上不少于2行,树种以“三杉”、榉树、栾树等适生树种为主,做到因河而宜、能宽则宽、生态与景观兼顾。组织签订管护责任状,明确管护要求,落实管护报酬。推广四号中沟、严鞠中沟河坡绿化模式,将河坡使用权统一收归集体,统一集中整治,统一组织施工,统一绿化管护,加快解决绿化养护难题。(责任单位:农服中心,各村)
二、强化控源截污,切实提升水污染防治水平
5.农业污染治理。加强河流沿线畜禽养殖长效监管,坚决打击粪污直排偷排行为。2020年,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治理率和综合利用率分别达90%、98%。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2020年农药使用量较2015年实现零增长;化肥使用量(折纯)较2015年削减5%以上。推行农田灌溉用水由田块到排水沟、生产沟“按级”排放,压降农药、化肥直排入河。(责任单位:农服中心、兽医站、村建环保科,各村)
6.工业污染治理。加强内河入河排污口监管,严格审批新增入河排污口,继续按照“三个一批”原则整治违规入河排污口。组织对沿河排污企业进行“双随机”检查,杜绝工业废水违规入河。(责任单位:村建环保科,工业科、各村)
7.生活污染治理。继续实施镇村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加快实施根思集镇和老叶街副中心污水收集工程。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保障机制,提升现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与管理水平。(责任单位:村建环保科,各村)
8.船舶污染治理及码头规范整治。开展船舶污染防治检查,启动本籍400总吨以下船舶生活污水防污设施改造,督促做好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收集送交工作。巩固非法码头整治成果,推进码头规划区规范提升建设,审批新建码头实现船舶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收集设施配备全覆盖。(责任单位:村建环保科,水利站,市场监管分局,工业科,各村)
三、突出项目引领,切实提升水生态建设水平
9.建设重点水利项目。加大农村活水工程推进力度,拆坝建涵建15座以上,疏浚整治中沟2条、村庄河塘15条以上。(责任单位:水利站,有关村)
10.坚持示范带动。继续开展“示范河道、模范河长”创争活动,创新特色亮点,放大标杆效应,以点带面提升全镇河道治理和管护水平。(责任单位:乡河长办,各村)
四、优化水资源配置,切实提升水资源管理水平
11.加强节水供水管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加大非农用水管控力度,2020年万元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15年下降28%,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 2015 年下降20%。(责任单位:水利站,工业科)
五、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提升联动联管水平
12.健全巡河护河机制。严格落实《泰兴市河长巡查制度》,实现乡村两级河长常态化、制度化巡河护河。对照“一河一策”和断面清单,通过河长联系单、督办单等形式,明确河道整治标准,健全问题发现、交办、跟踪、销号机制。实施河长制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管理目标责任,提升河道日常管护水平。落实属地责任,强化桥梁、泵站、涵闸等河道附属设施的巡查监管,做好工程维护,确保安全运行。探索“以鱼养水、以鱼扶贫”生态渔业模式。建立健全水利、生态环境、村建、农业农村、公安等单位的联合巡查、综合执法机制,加强执法信息互通,严厉打击涉水违法行为。(责任单位:乡河长办,有关科室站所,各村)
13.健全宣传引导机制。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渠道,宣传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曝光短板不足和突出问题。推动河长制工作走进企业、社区和学校,真正形成全社会关爱河道、珍惜河道、保护河道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乡河长办,宣传科,各村)
14.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强化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注重巡河记录等软件资料规范整理,严防弄虚作假问题发生。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严肃追责问责。(责任单位:乡河长办、纪委、党政办公室,各村)
2021年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第二篇】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的通知》(共办发〔2018〕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坚持以维护森林生态安全为主攻方向,以保护修复林业生态、提升森林质量为重点,构建“增绿、护绿、用绿”的林业发展新思路,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着力提高林业治理能力和森林自身防治能力,全面增强生态产品和林产品供给能力。
二、主要目标
(一)到2018年7月底前,乡、村二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建立,划分责任片区,落实责任人。
(二)到2018年10月底,制定林长制考核办法、林长制责任追究办法、专职护林员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到2018年12月底前,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发展模式。
(三)到2020年,实现金湖乡森林覆盖率达到25%以上。
三、组织体系
(一)分级设立林长
建立乡、村二级林长的林长制组织机构。设立乡级正副林长,分别由乡党委书记、乡长担任;设立村级正副林长,分别由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担任。同时乡里通过政府购买方式,组建生态保护管理员队伍。
(二)设立林长制办公室
设立金湖乡林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森林防火办,办公室主任由郭石发担任。
(三)工作职责
1、林长职责:各级林长对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负总责,下级林长对上级林长负责,上级林长对下级林长管辖范围内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负有指导、督查、考核责任。
乡级林长负责制定辖区内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对涉林开发项目进行初审,协调推进“增绿、护绿、用绿”三大工程,落实上级部署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对村级林长和生态保护管理员履职情况进行管理考核。
村级林长负责本村行政范围内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落实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各项措施,定期上报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进展情况,落实上级部署交办的各项工作。
2、林长制办公室职责:负责拟制林长制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监督、协调各项任务落实,掌握森林资源消长变化和林政资源的动态管理,组织实施考核等工作。
四、主要任务
(一)大力实施“增绿工程”,切实推进国土绿化
1、加强封山育林管理。一是对农民自用材实行计划限额管理;二是严格执行凭证采伐制度,严禁异地采伐和超证采伐;三是加快推进“天保”工程建设,落实各项管护措施,及时发放补助资金,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四是强化生态公益林管护,落实全面封育政策,禁止生产性经营活动。
2、加强推进造林绿化。一是大力实施造林绿化,完成年度造林工作任务;二是切实推进退耕还林、长防林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三是积极开展乡村风景林、生态文化村、森林村庄建设;四是及时对受灾迹地进行更新造林和补植补造;五是积极开展领导干部义务植树活动,以上率下推进造林绿化工作。
3、加强森林质量提升。一是着力抓好重点区域森林美化、彩化、珍贵化建设;二是积极开展低产低效林改造,提高林分质量,增加林地产出;三是着力加强中幼林抚育,改善林木生长环境,增强森林抗灾能力;四是对林区枯死松树及时处理,改善林区质量。
(二)大力实施“护绿工程”,切实加强资源保护
1、强化林地湿地保护管理。一是坚守林地红线,严格林地用途管制,积极引导建设项目节约集约使用林地;二是严格执行征占用林地审核报批制度,做到先报批后占用;三是落实林地巡查制度,强化项目跟踪管理,防止出现未批先占、少批多占和异地占用的行为;四是加快裸露地复绿,防止水土流失。
2、强化森林防火管理。一是严格落实防火责任制,实行乡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包山头,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不发生森林火灾导致的人员伤亡事故;二是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做到防火宣传进林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村入户,做到家喻户晓;三是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突出抓好“五个禁止”的落实,防火重点期护林员要加强巡逻,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四是加大森林防火基础设施投入,每年根据实际需要更新必要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所需防火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及时完善防火应急预案,加强半专业扑火队伍建设,提高森林火灾扑救能力;无是科学组织扑救,一旦发现森林火灾,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果断处置,严禁老人、小孩和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火灾扑救。
3、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一是因地制宜建立保护小区和保护点,保护好珍稀动植物栖息地和分布地;二是加大对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禁止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三是加强对集贸市场、餐饮场所、杂货店等经营场所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的日常监管,严禁野生动物非法交易,严禁非法制售天网、铁夹等捕猎工具;四是落实古树名木保护责任制,实行挂牌保护。
4、强化有害生物防治。一是认真落实防控责任制,层层下发责任书,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二是严格落实疫情监测和报告制度,做到监测全覆盖;三是做到死树清理全覆盖、山场除治不留死角,从严打击偷盗疫木行为,防止疫情扩散;四是积极开展病虫害和农业面源、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维护自然生态平衡。
5、强化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一是适时开展打击乱占湿地、乱征滥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森林生态资源安全;二是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中因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导致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组建生态保护管理员队伍。通过政府购买方式,整合巡山护林、养路护路、乡村保洁、河流巡查、湿地监管、病虫害防控、农民建房管控、农村环境整治、社会事务管理等职能,组建一支生态保护管理员队伍,确保生态保护力量遍布社会各个“神经末梢”。
2021年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第三篇】
一、治理目标
到20xx年底,全面消除水面、河岸脏乱差现象,清除河道违建和清理河道违占,河道看不到水中漂浮物和河岸垃圾,看不到浑浊污水,河道水面变洁,出境水质达到Ⅲ类水体标准。
到20xx年底,河道水体感观变清、变净,松阳溪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出境水质优于Ⅲ类水体标准。
到20xx年底,基本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呈现人水和谐的情景。
二、整治工作内容
采取“水岸同治,建治并举、监管结合、全民参与”的方针,从“工程治水、管理治水、社会治水”三大方面着手,全面加强松阴溪水系环境保护和污染整治。建的重点是:加强松阴溪沿线村庄污水收集设施建设;治的重点是:养殖场的污水排放行为;对沿岸经营生产、违章建(构)筑物等违章行为进行全面整治;监的重点是: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加强涉水环境污染执法监督管理;管的重点是:加强水体环境卫生管护,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产生,完善“五水共治”的长效机制;参的重点是:通过媒体、各类活动加大水环境整治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引发群众和各界团体关注,形成社会监督全民参与的强劲态势,引导单位、团体、个人履行社会责任。工程治水、管理治水、社会治水具体措施如下:
(一)工程治水
工程是治水的手段。为实现松阴溪治水目标,按照“统一计划、先近后远、突出重点、分类分步”的思路实施工程治水。近期开展沿岸养殖场污水整治工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措施,使河水水质进一步提升。远期通过养殖场关停拆除,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工程措施,达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治水效果。
堰头行政村672户生活污水整治,6户农家乐的污水整治,包括堰后至大溪汇合咱和金坑溪(内寮村至松阴溪汇合口处)流域内生活污水治理任务。20xx年年底完成。
(二)管理治水
管理是长效治水的关键,实行重拳治水、铁腕治水、机制治水。强化水环境整治力度,整合执法力量,严格执行“四个一律”:河道违建一律拆除、沿河100米内无证养殖场一律关停、沿河乱排放污水行为一律严处、污染水体行为一律重罚。从日常巡查、执法管理等方面,建立各职能部门既各司其职、又联合联动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落实管理治水的工作责任。
1.加强规划审批管理,源头控制排污行为。区建设分局在确定区块规划设计条件时应将排污方案,纳入审核范围,源头控制排水设施建设。
2.加强排水设施建设管理,防止雨污水混接混排。
3.加强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转。
4.加强排水行为管理,防止污水乱接乱排。
5.加强水系日常管理,及时发现损坏和违章问题。区水利局要牵头抓好“清除河道违建和清除河道违占”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河道管理执法力度。根据职能强化河道及沿岸日常管理和维护,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健全日常巡查机制,查处违法占用河道行为,及时发现并处理设施损坏和违章违建行为。加强淤泥治理,完善日常清淤制度。
6.加强松阴溪沿岸环境卫生管理,打造洁净水系环境。区国土分局要牵头抓好“洁净村居”创建工作,健全完善督查考核方案,加强沿岸环境卫生督查考核。碧湖镇要深入开展“洁净村居”创建,进一步健全农村长效保洁机制。
(三)社会治水
社会是长效治水的保障,加强媒体宣传,开展各类团体活动,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发挥公众监督作用。
1.加强媒体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充分发挥新闻舆论导向作用,积极向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主流新闻媒体投稿,广泛持久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先进典型的总结和推广,形成推进共建共享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2.开展各类团体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共青团、妇联、老年协会、学校等部门和社会各界团体应围绕松阴溪整治工作目标内容,开展多形式主体活动,引导单位、学校、企业、村民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控制污染、推行清洁生产生活。充分发挥民间环保组织和环保志愿者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投身水环境治理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水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
3.建立监督平台,充分发挥公众监督作用。通过通讯、网络等快捷方式联合建立社会监督平台,进一步完善问题督办机制,充分发挥公众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有效处理问题。
4.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建立健全日常管理机制。碧湖镇要落实村两委等基层的治水工作责任,明确松阴溪水系各段面河长,并督促落实治水具体方案和日常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治水中的作用。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松阴溪“河长制”三级河长体系.相关村明确村级河长。碧湖镇和区国土分局建立松阴溪整治工作组织,制定实施方案,倒排工作计划,保证项目实施进度和成效。
(二)强化工作机制。强化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每季度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及时交流先进经验,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每月通报整治情况,实施整治工作督查考核。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三)强化督查考核。在各责任单位自查基础上,镇治水办联合开展督查。同时,将责任单位治水完成情况纳入各责任单位年度综合考核。
(四)强化资金保障。各责任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项目资金预算,纳入年度计划予以申报。
(五)强化宣传推动。要把推动“河长制”工作作为宣传工作重点,宣传推动“河长制”工作实施,积极向区级主要媒体投稿,及时报道开展“河长制”行动的工作进展、措施成效和经验做法,营造良好的工作推进氛围,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和监督作用,引导单位、学校、企业、群众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控制污染、推行清洁生产生活。
2021年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第四篇】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健全高效科学的林业治理体系,强化森林资源保护,提升森林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吉厅字[2020]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扛起维护国家粮食安全重要政治责任,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建设的系列部署,统筹山水林田湖一体化治理,以严格资源保护、提升资源质量、集约资源利用为目标,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属地管理责任为核心,探索建立林长制,加快构建“省级统筹、市县组织、乡镇运行、村组落实”的森林资源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健全符合梨树实际、具有梨树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守护好梨树的绿水青山,全面推动梨树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聚焦生态资源保护和修复,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努力探索“只能增绿、不能减绿,树标立靶、狠抓治理,节约集约、绿色发展”的推进路径和实现方法。
(二)坚持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林业资源保护发展网格化责任体系,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其他领导分区负责,部门及有关单位领导各负其责,层层压实责任。
(三)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充分尊重自然和科学规律,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对症开方,因地制宜、因情施策,科学经营、规范管理,强化指标体系、评价评估、经常性工作落实等措施方法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四)坚持尊重实践、鼓励创新。运用辩证思维,科学借鉴既有经验,坚持实践检验标准,破除现行机制障碍,创新政策制度设计,加快形成前瞻性强、务实高效、长期管用的政策制度体系。
(五)坚持全面客观、实事求是。用最严格的监督检查全面如实评价林长制推行工作,科学总结、探索路径、补齐短板,为我省全面推开林长制探索成功经验做法。
三、实施目标
(一)探索确立科学合理的保护发展目标体系。通过建立林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森林资源管护体系,探索科学的推进路径和实现方法,推动我县向绿色经济社会转型。要综合考虑保护绿色资源本底、维护生态安全、提升绿美形象、促进可持续发展需要,确定“两保、两增、两防、一促进”的发展目标,即确保森林、林地保有量不减少,确保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稳步增长,确保防范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目标任务落实,促进林业资源节约集约科学合理利用。同时,充分发挥好森林的水源涵养、防风固沙作用,深入推进土地沙化防治,为黑土地保田增产提供保障。
根据“十四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预计到2025年,我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将实现森林覆盖率%以上、森林蓄积量万立方米、林地保有量公顷、湿地保有量2647公顷,林业经济总产值1亿元。
(二)探索建立健全系统完备的保护发展制度体系。围绕加强生态保护红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沙化土地综合治理等制度建设,结合试点林长制相关工作制度,全面梳理、修改完善、查缺补漏,探索形成系统完备的保护发展制度体系。既要狠抓制度执行、增强制度约束,又要坚持从梨树县情出发、从实际出发,在总结、继承既有经验的基础上,加强探索创新、勇于打破桎梏,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为全省推开提供借鉴。
(三)探索落实监管有效的保护发展责任体系。围绕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修复、更新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等责任的落实,以建立林长制为抓手,强化各级领导责任意识,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履职尽责,探索建立齐抓共管的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以及相关制度措施和考核办法,明确承担部门职责和责任人员,强化组织领导、检查监督和考核考评,不断增强制度措施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做到林长责任与地块逐一对应,确保林长制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四、组织体系与工作机制
(一)建立林长制组织体系
1.分级设立林长。我县为第一批林长制的试点县,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安排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构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全县总林长由县委书记和县长共同担任;副总林长由县委、县政府分管林业领导担任;区域林长由县委、县政府及其他有关领导担任;乡镇(街道)林长由乡镇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主要领导担任,副林长由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分管林业领导担任;村(社区)级林长由村(社区)支部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担任;村(社区)以下划分若干管护网格,设置网格长,各村网格长由生态护林员担任,有条件的村可以设立网格员,可以由社长担任。
总林长、副总林长职责:负责组织本级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统筹谋划和部署本级生态保护修复、推进城乡绿化、实现资源保护发展目标和提升资源质量效益等工作;协调解决本级林业建设发展遇到的重大问题;带头落实会议、巡查、调研等制度;调度、督导本级林长履行职责;指导县林长制办公室监督考核下一级林长和县林长制办公室成员部门履职情况。
区域林长职责:负责联系所包保单位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督促包保单位落实林长制,协助解决疑难问题。
乡镇(街道)林长、副林长职责:负责组织本级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完成本级资源保护责任目标;组织群众护林,组织建立资源保护源头治理网格化巡护模式,配备专职或兼职网格长,可以配备网格员;组织本级林长、网格长进行必要的学习培训;指导、监督乡镇(街道)林长制办公室完成日常工作和对村级林长、乡镇(街道)林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履职情况的考核;建立、更新林长档案信息;设置林长信息公示牌;组织落实会议、巡查等制度;协调配置“一林一警”,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破坏林业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调解职权范围内的林权争议,维护承包经营人合法权益等工作。
村(社区)级林长职责:负责做好网格长的推荐,根据情况可以向乡镇级林长推荐设立网格员;组织开展网格化巡护和一线普法宣传;维护林长信息公示标识;参加乡镇级林长组织的会议,落实巡查要求;协助承包经营人解决实际问题等工作。
网格长(网格员)职责:负责对管辖区域内林业资源的日常巡护,记录好责任区巡护手册,及时发现、制止毁林开垦、盗砍滥伐、森林防火期野外用火、猎捕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并向上级报告。
总林长和副总林长为我县林长制第一责任人,林长为主要责任人。下级林长对上级林长负责,上级林长对下级林长负有指导、监督、考核责任。
国有林场、国有农场参照本方案施行林长制。
2.成立组织,分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为强化组织领导,便于工作开展,林长制贯彻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各个职能领域的行政部门为县级林长成员部门。各成员部门按照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治林的原则完成好职责工作。县一级设专门的林长制办公室,为本级林长的办事机构,负责林长制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拟订相关制度、组织实施考核、建立保存档案等工作,向总林长报告全县资源保护发展情况;乡镇(街道)参照设立本级林长制办公室,负责向乡镇级林长报告本地资源保护发展情况,协调、落实各项工作开展。县级林长制办公室主任由县林业局局长兼任,乡镇级林长制办公室主任由林业工作负责人兼任。
3.分级设立林长会议。县级林长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由本级总林长负责召集,成员包括本级总林长、副总林长、区域林长、乡镇级林长和县林长制各成员单位,也可以邀请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参加。主要是研究确定县林长制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审定相关制度和措施办法,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乡镇级林长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落实上级部署的任务,研究解决林长制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二)建立林长制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1.档案登记制度。对照“森林资源一张图”建立林长责任区信息档案,登记林长职责、责任区范围、边界、面积等信息,记录其工作的开展情况,做到履职情况可查,渎职责任可溯。
2.信息公示制度。各乡镇(街道)、农场、林场在重点生态区位、重要交通卡口、破坏资源案件高发区域等位置设立永久性林长信息公示牌,公布林长信息、责任区域、职责内容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3.巡林制度。县级总林长、副总林长每半年,乡镇级林长每季度,村(社区)林长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巡林活动,掌握责任区域林业资源保护发展情况。网格长(网格员)每天对责任区进行常态化巡护,及时发现、制止、报告损害林业资源的行为。其中县级总林长、副总林长要结合巡林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资源保护工作专题调研,巡林和调研情况记入信息档案,由县林长制办公室留存。
4.信息通报制度。县林长制办公室要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完善信息传送办法,采取会议、公文或工作简报等方式通报信息;需要向公众告知的,采取网络专栏、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主动公开。明确联络员职责、督促其发挥作用。
5.警示督办制度。县林长制办公室要采取“三单一函”方式,即在重点工作时段,向林长印发工作提示单;对重点工作任务,印发工作交办单;对存在问题的,印发工作督办单,必要时送达警示函,督促林长履职尽责。
6.会议制度。规范林长会议职能和组织形式,及时召开并推动落实好会议决议。
7.工作考核制度。县林长制办公室要依据试点主要任务和内容,制定林长制考核办法,对下一级的林长制实施情况组织考核,并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使用的重要参考。
(三)强化配套措施和公众监督机制
1.配备“一林一警”。县公安机关与林长制责任体系全面衔接,各派出所以辖区为范围,会同乡镇林长制办公室、国有农场、林场划分民警执法责任区;街道的民警执法责任区由街道会同辖区内派出所确定。各民警执法责任区配备对应的责任公安民警,“一林一警”配备警员名单由乡镇、街道、林场、农场和派出警员单位共同备案。名单实行动态调整,如有变动由派出警员单位及时通知备案。
2.因地制宜,按照“一林一策”的原则灵活制定推进措施。县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分解至各乡镇、街道、农场、林场后,各单位要统筹兼顾将任务分配到下级林长。下级林长要按照本区域实际,按照“一林一策”原则科学制定各项林业发展规划,同时突出林业经济前瞻性,谋划好林业产业发展。
3.主动接受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官及群众性公益组织等参与林长制实践,在各级各类保护地等重点区位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官工作室,群众监督岗等,强化林长履职日常监督。
4.规范经常性工作。区分总林长和副总林长区域林长、林长、网格长(网格员)等岗位和每年、每半年、每季度、每月、每周、每日等时段,梳理归类岗位时段工作任务,制定《林长经常性工作履职手册》,确保各岗位人员职责一目了然。
5.抓好层级落实。对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进行责任分解,确定乡镇、街道和国有农场、林场目标责任,再由各乡镇、街道、农场、林场林长制办公室根据本区域总体目标任务分解到村级林长,压实林长主体责任,确保任务目标明确。
6.运用科技手段。将林长制与“一张图”相结合,与数字化巡护相结合,与林业资源动态遥感监测相结合,探索建立县级林长制平台系统,提高林长制现代化水平,在图斑变化、环保督察等涉林保护方面发挥各级林长职能作用。
7.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建立微信群、公众号、官方微博、公布二维码、动员老党员、老模范、老干部、志愿者担任名誉林长。鼓励支持社会团体、学校、群众家庭等认建认养“责任林”“家庭林”“纪念树”等公益活动,提高林业资源管护社会化参与程度。
五、工作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0年8月4日-2020年9月15日)
县林业局牵头,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文件精神落实好调研工作,摸清各地实际情况,科学拟订我县林长制实施方案和组织架构并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报请县委、县政府审阅通过,完成方案制定。
(二)实施阶段(2020年9月16日-2021年5月1日)
12020年9月30日前召开梨树县林长制试点工作启动大会,正式启动林长制试点工作。
22020年10月20日前各区域林长完成和包保单位的对接,共同研讨推进措施。
32020年11月10日前各乡镇、街道、农场、林场按照方案要求抓紧成立组织,科学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措施,并召开部署动员会议,启动林长制工作,留存相关资料。
42020年11月15日前将梨树县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分解至各乡镇、街道、林场、农场。
52020年12月15日前各乡镇、街道、农场、林场按照“一林一策”的原则将本区域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分解至下级林长,下级林长可以因地制宜对各自管理区域内的林业资源进行林业产业经济规划。
62020年12月31日前各乡镇、街道、农场、林场完成同公安机关的对接,划分民警责任区,落实“一林一警”并登记备案。
72021年2月28日前各单位完成林长制基础档案建立工作,登记林长责任区域及职责,各种相关文件资料归类存档。设立林长信息公示牌,原则上至少发动3名志愿者担任名誉林长。
82021年5月1日前各乡镇级林长组织群众家庭和学校、社会团体认养“家庭林”、“纪念树”,县级林长组织各相关部门开展义务植树,认建“责任林”。
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完成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11月30日-2021年5月1日)
2020年11月开始,县林长制办公室将对各乡镇街道、林场、农场林长的任务完成情况陆续展开检查,检查前将通过“三单一函”等形式进行工作提示。检查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把检查结果进行全县通报,对落实工作不力的,将由总林长或副总林长对责任人员进行约谈。各乡镇级林长每季度向县林长制办公室报告季度工作进展情况,由县林长制办公室进行汇总上报省林草局;2021年4月10日形成工作总结报告报县林长制办公室,由县林长制办公室向省林草局报告林长制试点完成情况。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级林长是林长制的主要责任主体,要提高站位、亲自部署,抓紧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落实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共同推进林长制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大资金投入。将林长制工作经费纳入各级政府预算,加大林业建设资金投入,完善公共财政支持生态保护与修复的政策措施,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林业生态建设,为林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三)严格督查考核。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常态化督导检查,适时通报责任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落实奖惩机制,并将林长制工作纳入全方位考核评价体系,作为干部选用的重要评判依据。对工作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落实不利、进展迟缓的通报批评,涉嫌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及相关单位要在责任区域、领域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林长制工作的浓厚氛围,引导全社会关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形成强大合力。
2021年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第五篇】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建立林长制的决策部署,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加快造林绿化步伐,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管理保护机制,加强森林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建设生态文明孙村,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严格保护、综合治理、惠民富民,以推进城乡造林绿化、森林质量效益提升、森林和湿地资源保护、森林灾害防控、执法监督管理为主要任务,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推进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打造现代化五大发展先行区提供生态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政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共治原则,构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机制。
坚持遵循森林林木生长自然规律,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原则,保障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因林施策、系统保护原则,注重长远效果。
坚持提高城乡森林覆盖率,做到见缝插绿、应绿尽绿,统筹推进增绿、增效、护绿、用绿、活绿等工作,努力实现生态受保护、林业增效益、百姓得实惠。
三、主要目标
建立党政同责、一把手负总责的林长制目标责任体系,健全森林建设、保护与发展管理体系,实现森林永续经营。
到2018年5月,建成镇、村两级林长制工作体制,涵盖全镇森林及建成区绿化区域。
到2020年,实现以改善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加快森林资源培育,实现森林资源增绿、增效、增收等“三增”目标。到2030年,生态文明和林业发展相关政策制度进一步健全,森林生态功能日益完善,实现可持续经营。
大力发展林业经济,推进木材加工、白茶种植观光、种苗花卉、经果林、中药材及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壮大林业经济,构建健康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
四、重点任务
通过实施增绿、增效、增收等三增工程,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狠抓森林质量提升、生态保护修复和林业转型升级,提升森林综合效益。
(一)开展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各级林长要带头参与,以上率下推进造林绿化工作。通过招商引资、培育龙头企业、鼓励全民参与、完善激励机制等方法,扎实推进废弃矿山、厂区内、已征荒废地、四旁隙地等植树造林,推进农田林网更新改造、未成林造林地补植补造等绿化提升;积极开展森林村庄、森林长廊建设,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以幼林培育、低效林为重点,开展森林抚育提质行动。
(二)发展特色高效林业产业。创新林业发展模式,因地制宜发展高效林业,大力发展林下种养殖、特色经果林采摘、白茶种植观光、苗木花卉种植观光、森林旅游康养等林业特色产业。加快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培育,创建林产品特色品牌,推动规模化、专业化生产经营。引导“互联网+”经营模式,推进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宽依林农民增收渠道。实现森林保险全覆盖,全力维护林农权益。
(三)保护利用森林资源。严格落实森林防火“林长”负责制,完善森林防火综合治理体系,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全面加强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杨小舟蛾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到2020年成灾率控制在5‰以内。进一步强化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保护林地林木资源,全面推进依法治林,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和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五、组织体系和工作职责
(一)组织体系
1.分级设立林长。建立镇、村两级林长制体系。镇设立林长、副林长。林长由镇党委书记、镇长担任,副林长由镇党委副书记,镇分管副镇长担任。全镇划分为马仁山生态功能区、红花山生态功能区、三梁山生态功能区、狮子山生态功能区等四个生态功能区,分别设镇级林长和副林长,镇级林长分别由镇党委书记、镇长、党委副书记、分管领导担任,镇级副林长分别由所在村(居)党政联系村领导担任。各村(居)设立村级林长和副林长,林长由村书记担任,副林长由村主任或分管同志担任,同时健全由村民组长、党小组长、护林员组成的村级林业网络组织。
2.分级建立林长会议制度。各级林长会议由本级林长、副林长、相关负责同志和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镇级林长会议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各级林长要定期召开会议,每年不少于一次,调度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林长制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
3.镇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镇级林长制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口,镇农业口主任任办公室主任。镇级林长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为林长制办公室成员。各村(居)应根据本村实际,成立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林长制工作方案。
(二)工作职责
1.林长职责。林长负责领导、组织区域内国土绿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发展林业经济工作,承担推行林长制的总督导、总调度。
2.副林长职责。督查指导按照林长制要求开展工作,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履行林长制相关职责。
3.林长会议职责。研究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决定林长制工作的相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协调有关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的制定、衔接和实施。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工作。协调处理涉及部门、跨村域之间的重大林权纠纷和争议。
4.林长制办公室职责。承担林长制的日常工作,落实林长、副林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5.林长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责。林长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推行林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的内在要求,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生态需求的有效举措,是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创新。党委和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各级林长要全面落实管理责任、管理人员和经费保障。林长会议要定期研究解决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二)细化任务。明确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对照林长制实施情况一览表,落实林长制督查、信息及考核制度,明确具体措施,突出项目化、责任化、具体化。
(三)严格考核。建立林长制考核评价体系,将各村及各部门推行林长制情况纳入干部综合考核和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建立工作督查制度,对林长制实施情况和林长履职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督查结果及时通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四)增加投入。强化政策支持和投入保障,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林业生态建设的政策体系,争取各级财政支持,加大镇财政对林业生态建设的资金投入。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积极参与林业建设。通过招商、租赁、承包、转让等方式,多渠道吸纳民间资本,形成多层次、多元化投资格局。
(五)广泛宣传。要将推行林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及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宣传活动,弘扬生态文明理念,提高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自觉性。竖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职责,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