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存在问题范例(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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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存在问题【第一篇】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也向全党提出了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明确要求,为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指明了方向。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
一、当前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
1.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有的基层党组织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存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副业”;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抓住经济发展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山、不露水,一时难以看出效果;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大环境影响的多,凭借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扭转,因而对经济工作思考多、管得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二是存在把党内职务当成政治荣誉的现象。有的单位行政领导,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搞业务的”,把履行党建工作职责等同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
2.考责评责体系有待完善。一是考核比重偏“轻”。有的地方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所占权重太小,对抓党建工作的激励作用不明显,甚至产生负面影响。二是考核内容偏“虚”。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抓产业、搞工程等工作,无法物化,难以量化,以致考核内容上把成立了领导小组没有、发文了没有、开展了活动没有、经费解决了没有作为指标,难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甚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主义、形式主义。三是考核方式偏“单”。注重年终集中考核,忽视平时的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组织、纪检、宣传、统战考核各自为政,分别考核,不能综合评定党建工作的成效。四是结果运用偏“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合理使用缺乏与之配套的相关制度条规,因而即使主观上努力运用考核结果,实践中也难免力不从心,由此导致为考核而考核,考核与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两张皮”,没有真挂钩、真兑现,考核结果运用仅体现在精神和物质层面,而对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升降去留相关性不强,对党员干部起不到普遍激励的作用。
3.敢管敢严力度有待加大。一是缺乏敢抓的底气。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党务工作者怕执行规定过严,会束缚干部手脚,落下影响干部积极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罪名”。二是缺乏严抓的党性。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思想,对违规违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三是缺乏常抓的韧劲。对党建工作上级重视基层就重视,开展活动就紧一阵,不开展活动就松一阵,时紧时松,缺乏持之以恒的韧劲。四是缺乏细抓的定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该提醒的不提醒,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二、新形势下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对策探讨
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要从五个方面拧紧责任链条,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在党内营造敬法畏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增强责任意识。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要像抓经济工作、项目建设那样抓党建,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强化第一责任人的唯一性,增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切实把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政绩来抓。
2.健全责任体系。党建工作影响力深、覆盖面广、工作量大,只有明确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才能富有成效、取得实效。要全面落实、全员落实、全程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着力健全完善“三个体系”,即纵向到底的层级责任体系、横向到边的齐抓共管体系、定向到人的推进落实体系,积极构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让人人肩上有任务、个个心中有压力。
3.狠抓责任落实。落实从严治党,要落到实处,而且要落到“点子”上,落到具体的事情上,找准载体向实处使劲,找准切口向细处用力,找准问题从严处较真。要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尤其是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4.完善责任考核。考核是无形的“指挥棒”,考核的导向,直接影响干部努力的方向。要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明确各项指标的数量、时间、标准、要求,化抽象为具体、化无形为有形。要加大考核权重,尤其是对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形成“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导向。要改进考核方式,尊重平时检查考核,尊重群众对党建工作的评价。要整合考核项目,把分散在党委各部门的考核合并起来,以便对各地各单位党建工作状况作出全面的评价。要注重考核结果运用,与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真挂钩、真运用。
5.是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最后一道防线,守不住这个防线,从严治党责任就会流于形式、陷入空谈。要坚持纪律上“从严”、执行上“较真”、效果上“戒示”,加快建立严格的刚性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据《党章》、《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理。
全面从严治党存在问题【第二篇】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冷静分析当前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认真总结党的建设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作为新时期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体现了伟大事业与伟大工程的有机统一,彰显了党的建设和治国理政的高度统一。值得注意的是,在其推进过程中自然会遇到种种困难和重重矛盾,甚至阻力和压力,各地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基层党政机关党员干部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和足够的重视,同时注意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克服并努力防止来自各方面消极因素的干扰困扰和制约影响,以确保在及时解决问题中得到持续深入有效推进。
一、必须充分认识当前持续深入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极端重要性。总的来说,从严治党,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更是我们党无往不胜的一大法宝。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已经证明,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特别是在新的环境和历史条件之下,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三大战略举措之一,持续深入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更是显得迫在眉睫,势在必行。可以说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其极端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党性所使。也就是说,我们党要顺应时代发展要求,重申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保持发展我们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必须下大力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进而使我们的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二是形势所逼。也就是说,目前我们党和国家要真正经受住执政、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和外部环境“四大考验”,战胜精神懈怠、能力不足、脱离群众和消极腐败“四种危险”,关键在于我们党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始终保持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进而实现我们党的长期执政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三是发展所需。也就是说,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党和国家要统筹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顺利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以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关键在于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持续深入改进作风,使我们党真正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进而赢得广大干部群众的拥护支持和爱戴信任,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四是群众所盼。也就是说,目前我们广大干部群众企盼我们党继续坚持和践行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继续保持和发扬我们党的“三大优良传统和作风”,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决心不移、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真正把从严治党常态化、制度化,做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进而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简而言之,各级党政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务必站在政治的、全局的、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当前持续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思想上高度重视、十分明确、充分理解,行动上积极参与、热情支持、密切配合,落实上真抓真管、抓细抓常、从严从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持续深入有效推进作风建设,从而把我们党真正建设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二、必须坚决摒弃当前持续深入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误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打出了一系列“组合拳”,各地各级党组织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着想,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越来越多的干部群众切身感受到整风肃纪的成效。毋容讳言,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中,目前也有少数机关党员干部或多或少存在不太理解、不太适应,甚至抵触情绪,在思想认识上存有偏差甚至误区。概括归纳起来,主要存有四大误区:一是与己无关。为数不少的机关党员干部认为,当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要是机关党组织的事,不是党员干部个人的事;针对的主要是上级党政机关的党员领导干部,不是普通机关的一般党员干部。二是小题大做。相当数量的机关党员干部认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目前只是抓了一些鸡毛蒜皮、凡人琐事,甚至不痛不痒、无关紧要的人和事,没有抓住关键环节、重点领域,要害部门、特殊岗位,重大事情、焦点问题。三是矫枉过正。个别机关党员干部认为,当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有的时候、有的问题上,对于有关的人和事的要求与处理,有点过火过度、近乎苛刻,甚至不近人情、不切实际。四是一晃而过。少数机关党员干部认为,全面从严治党只是“一阵风”,紧一阵子之后,又会“外甥打灯笼——照旧”,因此心存侥幸心理的不在少数,对持续推进作风建设、严管狠治消极腐败,往往横不下心、较不了真、落不到底。很明显,目前我们确有少数机关党员干部甚至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认识与深入推进此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之间还存在差距,甚至不太适应、抵触情绪。突出表现在: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执行落实相关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的过程中,存在敷衍应付、蒙混过关,打折走样、变相变通,甚至明知故犯、顶风违纪,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等问题,对此,我们各级党政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务必引起高度警惕,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坚决摒弃。
三、必须深刻分析当前持续深入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偏差。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当前我们确有少数机关党员干部甚至党员领导干部,对持续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存在认识偏差,甚至患有“不适症”。究其原因,主要是我们有的地方单位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工作中,确实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偏差,集中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政出多门、政策模糊。突出表现在:在很多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的制定执行上,存在多个职能部门重复、交叉发文,而且界限界定、标准范围不明确、不统一、不具体。二是主观随意、可塑可变。突出表现在:在很多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的监督落实上,缺少刚性要求和硬性规定,存在边搞边样、变改边变,甚至主观随意性和可塑可变性。三是抓小放大、走样变味。突出表现在: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中,顶层设计和战略谋划不够,不是一个声音喊下去、一把尺子量到底,而是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甚至层层调音、级级变调。四是脱离实际,方法不当。突出表现在:有的地方单位,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中,纠风反腐的重点不突出、要求不明确,群众热情不高、参与面不广,甚至搞党内循环;结合实际不够,甚至与实际脱节。同时没有把纠风反腐、惩贪治标与制度治本、思想治根有机统一起来,没有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统一、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尤为重要的是,没有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搞成了“两张皮”,甚至存在“为党建而搞党建”的现象。
四、关于切实加大力度持续深入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对策思考。如何将全面从严治党真正落到实处,必须多策并举、稳步推进。为此,笔者特提出如下五点建议:一要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思想引领”。通过大力宣传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及全面从严治党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取得的丰硕成果和带来的正能量,积极引导机关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时代感、危机感,更加坚定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信心和决心,尽快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进而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好。二要抓好“顶层设计”,加强战略谋划。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地各级党组织既要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制度机制,又要创新工作举措,强化实践探索,还要聚焦治理重点、区分轻重缓急,及时研究解决事关全面从严治党全局、基础、长远的有关重大问题,努力做到初步治标与制度治本相结合,标本兼治,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的系统性和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三要强化“两个责任”,做到真管真严。各地各级党组织、党的纪检机构及其负责同志,一定要牢固树立责任理念、压实责任担子,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中,不当“甩手掌柜”,切实抓住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这个“牛鼻子”,真正把担子担起来,种好自己的“政治责任田”,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新成效。四要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全面从严治党,每一个党组织、每一名党员都在其中、不能例外,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融入到广大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之中。同时,又要牢牢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重点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伟大实践中的组织领导作用和引领示范作用。五要明确“检验标准”,注重实际效果。持续深入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说到底就是为了进一步拉近党和群众的距离,乐群众之乐,忧群众之忧,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所以,要坚决克服并努力消除走过场、搞形式、一阵风,甚至蒙混过关的思想,始终坚持把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期待和感受,作为检验全面从严治党效果的唯一标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检查督导,明确考核标准、严格责任追究,在不断求效问效中持续提效增效。
全面从严治党存在问题【第三篇】
县局党委:
从2021年月日至日,我股室(分局)就年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情况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我局对上级下发的重要文件以及重要指示批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党委构建新纵合横通强党建工作机制要求,进一步厘清责任边界,层层压实责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完善构建新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体系,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委员履行“一岗双责”,推动我省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研究贯彻落实具体举措,把“两个维护”体现到税收工作中。紧盯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问题,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坚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季度集中研讨不少于1次,全年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不少于2次。
(三)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情况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按原则开展党的工作和活动,按原则解决党内矛盾和问题,着力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建立健全民主生活会列席指导、及时叫停、责令重开、整改通报等制度,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健全议事决策规则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完善并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情况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强化纪律教育,以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使铁的纪律成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准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使咬耳扯袖和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二、存在的问题
(一)学习意识不够,缺乏理论联系实际。
当前开展学习存在小部分年纪大的党员参与积极度不高,学习意识薄弱,对于党建工作不够上心,其他部分党员还是能够积极地参与到党建工作当中来,完成支部所要求的学习任务,但也缺乏将理论联系到实际工作和生活当中,不能够彻底贯彻会议精神。
(二)组织活动缺乏创新,没有很好地提高党员参与的兴趣度,活动效果不理想
在组织各项党建工作活动时缺乏创新意识,存在走老路的思想,照搬以往的活动方案,方式陈旧老套,无法提起党员参加兴趣,即使参加了也是按部就班地跟着走,活动的效果大打折扣。在学习期间,集中学习的内容不够有深度,部分党员有时候也仅仅是停留在会议的集中学习层面,未能够结合自身的工作创新方式方法,缺乏自主学习意识。
(三)党建工作未能贯彻落实到党员及干部职工的工作与生活中
党建学习固然重要,但更加关键的是要将学习到的思想精神贯彻落实到生活工作当,这样,党建开展的学习才是具有意义的。在会议之外,未能够严格要求以及抓实党员干部的工作纪律以及生活作风,忽略偶尔出现的小问题小毛病,不能够以小见大,从小事抓起,真正做到知行合一,言行一致。
整改的措施
将继续在县局党委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研究贯彻落实具体举措,把“两个维护”体现到税收工作中。紧盯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问题,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理论学习,每季度集中研讨不少于1次,全年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不少于2次,进一步全面落实党中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把税务工作抓细、抓实、抓好。
一是在政治意识上,把讲政治、讲忠诚,坚决维护党的领导深入贯穿税收工作全过程,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准政治方向、提升政治站位、历练政治能力,树立危机意识和本领恐慌,牢固树立为党组织、为纳税人民服务宗旨。
二建立并落实好日常教育管理制度,加强对党员及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管理。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党员目标管理、“创先争优”、党员思想汇报等制度和做法,在此基础上,针对部分党员学习意识、党性观念淡化的倾向,在重点抓好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教育的同时,组织广大党员及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大讨论,坚定政治立场,加强党性锻炼。丰富教育培训方式,提高学习兴趣
三是持续做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通过学习做到在理论上融会贯通,行动上落到实处而推动工作的能力,树牢宗旨意识、党员身份。
四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杜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公款旅游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活动安排、违规使用公车等问题。落实综合一体化监督格局要求,消除“老好人”思想,监督并抵制防范违法违纪行为。
五是全面从严治党要更加彻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加大执行力。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民主集中制落实到位,民主生活会及组织生活会的开展形式、内容、程序要更加规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确保到位,敢于斗争对于违规违纪言行要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进行批评和纠正违规违纪言行。
三、对县局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希望县局领导提高对基层的征管力量安排,加大党建活动的多样化,如与工会活动与廉政工作相结合,走出去,学先擀、学品牌!
全面从严治党存在问题【第四篇】
一、存在的问题
(一)在理想信念方面。政治理论学习抓得不牢,打造学习型班子还做得不够,个别同志对理想信念的深层次思想理论问题还认识不清,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新事物,缺乏正确的理性把握。也有个别同志自认为理想信念够坚定了,就放松了一以贯之的理论武装,不能很好地以实际行动让党员和群众更加深切地感受到理想信念的强大力量。
(二)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有的同志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理解地不深不透,缺乏对其内涵和外延的准确把握,有时对于哪些是纪律、哪些是规矩还分辨不清,有时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混同于一般纪律和规矩,存在侥幸心理,对其严肃性认识不足,对于纪在法前还理解不深。
(三)在作风建设方面。在办公室听汇报、调度工作的时间多,深入基层调研不够;对民生尤其对困难群众关心关注程度远小于对经济发展的关心关注,对解决基层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和棘手问题倾注的力量还不够;在解决群众诉求方面,对信访问题多是把功夫下在劝返和“灭火”上,缺乏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对一些重点信访案件,还存在包而不办、办而不实的问题。
(四)在担当作为方面。干部队伍中依然存在着工作标准不高,满足于差不多、一般化、过得去,缺乏精益求精的精神和“团体争第一、单项创一流”的气魄等问题。个别干部不敢担当、不愿担当、不会担当,没有一种迎着困难上、奔着问题去的拼劲和闯劲。有的同志在亲力亲为、一线工作方面还不到位,尤其是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方面做得不够好,有的工作在落实上还是存在着为了落不到实处而找理由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执行力不强、攻坚克难的闯劲不足、一抓到底的韧劲不够等问题。
(五)在组织生活方面。有的领导干部借口业务工作繁忙,对过双重组织生活思想上还欠自觉、欠主动,致使行动上参加支部组织生活时常请假。有的基层组织制度挂在墙上、写在纸上,执行的不够到位,做不到常态化、持久化。有的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干部间交心谈话活动开展少,听取党员干部群众意见和建议不够充分,对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关心不够。
(六)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有的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有的领导干部对“一岗双责”有关规定不甚了解,在抓落实方面存在缺位现象。存在“以文件落实责任”的问题,考核工作缺乏具体量化标准和指标体系,定性多定量少,不能全面准确反映责任制落实情况。对“一案三查”执行得不够严格,责任追究还是偏轻偏软,通过强化问责来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作用发挥不好。
二、解决问题的办法
(一)进一步强化政治理论武装。打造学习型班子,把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学精学透,融入到指导和推进工作中。认真领会和正确把握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切实增强“四个自信”。一如既往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毫不放松地加强党性教育,教育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
(二)坚决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坚决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始终做政治上的坚定者。始终把对党忠诚牢记到脑海里、落实到工作上、体现到行动中,切实做到全心全意、言行一致、始终如一、无怨无悔,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经得起考验。发挥好常委班子“关键少数”的表率作用,带头维护党纪党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以担当进取实干精神狠抓落实。从每位成员做起,以上率下,引导全市上下深入持久开展好争先创优竞赛活动,实现增比进位、事争一流。
(四)全力维护群众利益。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从解决好群众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入手,深入实施好民生工程和惠民实事。落实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多到条件艰苦、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村、企业现场办公,真心实意帮助群众解决历史遗留和实实在在的困难和问题,不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政绩工程”,让群众享受到更多创新改革发展的成果。
(五)严守党内生活制度。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准则》《条例》,并纳入考核内容,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带头落实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对基层加大培训力度,严格实行对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办法,完善引进人才和发展机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各类议事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工作碰头会、决策前征求意见等制度,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水平。
(六)夯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深入学习党章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时时处处维护党章、遵守党规、执行党纪,坚定共产党人的基准和底线。紧紧抓住基层组织建设、干部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重点工作,把主体责任担起来,把从严要求抓到位。每位班子成员认真抓好分管领域和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规范属地管理和问责机制,进一步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意见,细化责任清单,签订目标责任书。强化责任追究,落实《问责条例》、省委“两个责任”追究办法,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形成问责常态,以严格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继续延伸监督触角,以“三重一大”事项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立项监督机制。以县级党委设立巡察机构为契机,强化巡察监督。锲而不舍狠刹“四风”,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加大纪律审查力度,脚踏实地把“查处一个、震慑一片”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全面从严治党存在问题【第五篇】
一、当前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十八大以来,中央把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即便如此,我们在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
一.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一是存在把主业当副业的现象。有的基层党组织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存在片面理解,认为经济工作是中心,其它工作包括党的建设都是“副业”;有的基层党委书记认为捉住经济发展看得见、摸得着,短时间内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不显山、不露水,一时难以看出效果;有的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大环境影响的多,凭仗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改变,因此对经济工作思考多、管很多、出场多,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露面少。二是存在把党内职务当做政治荣誉的现象。有的单位行政领导,忘记了自己的党内职务和职责,只看重行政职务,一说就是“我是弄业务的”,把实行党建工作职责同等于开会讲个话、发文签个字、活动露个脸,“一岗双责”没有落到实处。三是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一些基层党组织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甚么就完成甚么,展开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出现了
“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
二.考责评责体系有待完善。一是考核比重偏“轻”。
有的地方虽然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了地方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但所占权重太小,对抓党建工作的鼓励作用不明显,乃至产生负面影响。二是考核内容偏“虚”。基层党建工作不同于上项目、抓产业、弄工程等工作,没法物化,难以量化,以致考核内容上把成立了领导小组没有、发文了没有、展开了活动没有、经费解决了没有作为指标,难以客观公正地反应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乃至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文牍主义、情势主义。三是考核方式偏“单”。重视年终集中考核,忽视平时的监督检查和民意调查。组织、纪检、宣扬、统战考核各自为政,分别考核,不能综合评定党建工作的成效。四是结果应用偏“空”。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尚不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结果公道使用缺少与之配套的相干制度条规,因此即便主观上努力应用考核结果,实践中也难免力不从心,由此致使为考核而考核,考核与考核结果的应用构成“两张皮”,没有真挂钩、真兑现,考核结果应用仅体现在精神和物资层面,而对党员干部最关心的政治待遇、升降去留相干性不强,对党员干部起不到普遍鼓励的作用。
三.敢管敢严力度有待加大。一是缺少敢抓的底气。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本身不干净,对作奸犯科行动管起来腰杆不硬、底气不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有的党务工作者怕履行规定过严,会束缚干部手脚,落下影响干部积极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罪名”。二是缺少严抓的党性。有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思想,对背规背纪的一些现象和人员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三是缺少常抓的韧劲。对党建工作上级重视基层就重视,展开活动就紧一阵,不展开活动就松一阵,时紧时松,缺少锲而不舍的韧劲。四是缺少细抓的定力。对苗头性、偏向性问题重视不够,该提示的不提示,该批评的不批评,该约谈的不约谈,“从严治党”的思想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
二、新情势下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对策探讨
加强和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要从五个方面拧紧责任链条,强化责任担当,努力在党内营建敬法畏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增强责任意识。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什么时候候都更加沉重、更加紧急。要像抓经济工作、项目建设那样抓党建,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牢固建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强化第一责任人的唯一性,增强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切实把党的建设作为最大政绩来抓。
二.健全责任体系。党建工作影响力深、覆盖面广、工作量大,只有明确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才能富有成效、获得实效。要全面落实、全员落实、全程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着力健全完善“三个体系”,即纵向到底的层级责任体系、横向到边的齐抓共管体系、定向到人的推动落实体系,积极构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让人人肩上有任务、个个心中有压力。
三.狠抓责任落实。落实从严治党,要落到实处,而且要落到“点子”上,落到具体的事情上,找准载体向实处用力,找准切口向细处用力,找准问题从严处叫真。要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动,把每条阵线、每一个领域、每一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特别是各级党组织书纪要切实实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动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身部署、重大问题亲身过问、重点环节亲身调和、重要案件亲身督办,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从严治党责任落地生根。
四.完善责任考核。考核是无形的“指挥棒”,考核的导向,直接影响干部努力的方向。要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明确各项指标的数量、时间、标准、要求,化抽象为具体、化无形为有形。要加大考核权重,特别是对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构成“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导向。要改进考核方式,尊重平时检查考核,尊重大众对党建工作的评价。要整合考核项目,把分散在党委各部门的考核合并起来,以便对各地各单位党建工作状态作出全面的评价。要重视考核结果应用,与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真挂钩、真应用。
五.是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最后一道防线,守不住这个防线,从严治党责任就会流于情势、堕入空谈。要坚持纪律上“从严”、履行上“叫真”、效果上“戒示”,加快建立严格的刚性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根据《党章》、《党内纪律处罚条例》等相干规定严肃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