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报告集聚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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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报告1
根据组织部下发的《区管单位选拔任用中层干部行为规范》文件的要求,我局对2018年以来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在中层干部配备选拔任用过程中,所任用干部都具备文件规定的条件与资格,没有破格和越级提拔干部,同时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牢牢把握德才兼备、任人唯贤这个核心,严格程序,按章办事,坚持原则,严格纪律,任用的中层干部都严格按照考察、酝酿、预审、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程序进行,并及时向组织部备案。
二是注重宣传,强化监督。在工作中,我局充分落实机关干部职工对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加强对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有效防止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真正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把人选准用好,选拔任用的中层干部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三是下步工作打算。我局将进一步学习宣传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使全体干部都能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同时进一步规范选拔程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改进用人方法,进一步扩大民主,加强用人监督。进一步完善我单位有关选拔任用工作的各项制度,加大对制度的执行力度,严把民主推荐、竞争上岗、讨论决定等环节,做到选好用好干部。
2021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报告2
公司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遵循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认真落实总公司党组、集团公司党委有关人事组织工作的规定和要求,高度重视选人用人工作,严格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选人用人工作保持了规范有序的良好态势。
一、整章建制,不断夯实管理基础
(一)认真开展选人用人工作的各项制度建设
近年来,公司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总结实践经验,先后制定了《公司人事管理办法》《公司职工奖惩管理办法》《公司专业拔尖人才选拔实施方案》等制度办法。在此基础上,公司积极探索选准用好干部的途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从构建长效机制出发,进一步规范选拔任用干部的工作程序,不断探索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努力建立起适合公司建设发展的、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和干部监督机制。公司相继出台了《公司绩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公司党委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公司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办法》,对公司全体干部员工进行监督和考察,并作为将来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制度建设,充分保证了选人用人的基础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二)认真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
在公司主要领导的亲自带领下,组织人事部门本着高度的责任心,对干部人事档案中缺件、缺项、缺章等问题经查证后进行了补充,对材料中前后冲突、记录不清等问题进行了逐一核实。尤其是对“三龄两历”不详实、入党材料遗失、《干部履历表》缺版、年度考核材料不齐,参加培训无记录,以及任职审批材料、专业技术资格材料、获奖材料和工资材料缺失,部分材料缺章等问题,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检查验收评分表》要求详细核对,针对档案中普遍存在的材料不齐全、填写不规范、前后冲突以及缺章等问题进行了修正和完善,共补充学历证明X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X份、更新照片X张,基本解决了公司干部人事档案遗留问题。
二、切实发挥党委领导和把关作用
(一)全面深入抓好政策学习
坚持把政策教育作为发挥党委在选人用人工作中领导和把关作用的前提和基础,把中央和总公司党组有关选人用人的最新要求和政策规定纳入公司党委中心组学习的内容,重点学习了党的十九大中关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突出政治标准”的有关篇幅、《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央《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同时,以总公司、集团公司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解读为重点,组织人事组织部门相关人员对选人用人基本制度进行了深入学习。引导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加深对党的干部政策的理解,切实增强遵守选人用人纪律规矩的自觉性,切实提高育人才带队伍的责任感。
(二)始终坚持正确导向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坚持注重实绩、崇尚实干、群众公认的选人用人导向,不唯分、不唯票、不唯年龄、不唯学历,不以人划线,不以领导个人好恶划线,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监督制度,坚持公道正派用人,坚决抵制跑官要官。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大力选拔理想信念坚定、实践基础扎实、工作业绩突出和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埋头实干的同志,维护好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三、严谨有序做好选人用人工作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公司党委始终坚持按章办事,严格程序,按照公司“三重一大”有关要求,认真执行党委会研究干部任免事项的规定,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切实把好酝酿动议关、定员编制关、资格审查关、推荐考察关和上会研究关,把党管干部原则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督促组织人事部门细化推荐考察工作X项具体流程和标准,做到了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
(一)坚持发扬民主,把好推荐关
民主推荐是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和群众公认原则的具体体现。公司党委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干部必须履行的程序。在公司全体员工中进行民主推荐时,要求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干部参加。每次民主推荐前,公司人事部门在总公司、集团公司人事部的指导下,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岗位、数量在充分研究、分析的基础上,认真确定民主推荐的范围、时间、对象和推荐方式,真正做到精心组织,操作规范,保证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严格用人标准,把好考察关
深入了解和正确识别干部是决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成败优劣的关键环节。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公司党委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始终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在正常情况下得不到多数群众拥护的不予提拔,政绩不突出的不予重用。对拟动议考察的领导干部,严格档案审核程序,既要坚持群众路线,又要认真核实辩明真伪,从政治上、廉洁上、工作实绩上严格把关,严防违规和带病提拔。在确定考察对象时,把群众推荐的结果作为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真正使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同时,公司对各个岗位的推荐人选,实行了考察预告制和考察结果反馈制,保证了考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格工作程序,把好决策关
公司党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用之前,都主动征求公司纪委、集团公司纪委的意见。做到“三不上会”,即没有经过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不上党委会,没有考察材料的不上党委会,没有征求纪检部门意见的不上党委会。
在公司主要领导的带领下,人事部门不断努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性、广泛性和深入性不断增强。近年来,公司共任免中层干部XXX人次。其中,新提拔副处职干部XXX人;由副处职干部提拔为正处职干部XX人;正处职干部平职交流XXX人。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公司没有发生违反党的纪律、法律规定和有关章程的问题。
四、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
(一)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
把干部任前公示作为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进一步扩大监督范围,加大监督力度,有效地提高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可。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们认真对待,一一进行细致的调查核实,如实向公司党委汇报。通过实行任前公示,加大了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监督力度,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质量。
(二)签订《任前廉洁承诺书》
每名新提拔的中层干部在任职前,由公司纪委牵头组织人事部门人员围绕敢于担当、干事创业、崇廉尚实、弘扬正气、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廉政谈话,签订《任前廉洁承诺书》向公司做出书面承诺。
(三)完善履职考核信息档案
紧紧围绕安全生产责任制、经营管理责任制、党建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线和有关纪律规矩要求,从严强化履职管理。加强日常分析评价,加大作风督查和纪律检查力度,加强履职过程和结果监督,严格实施安全问责、作风问责和纪律问责,使干部队伍保持风清气正,做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
(四)认真开展年度述职述廉述学和民主测评
在年度职工大会上,班子成员根据一年来的学习情况、工作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以及对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情况,向全体职工进行述职述学述廉,并接受职工们的民主测评。
五、从严从实抓好干部培训管理
严格落实总公司人事部和各专业部门共同组织的各类培训。公司各级干部先后参加了总公司、集团公司组织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内容的培训。同时,公司通过班子成员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请党校老师授课等途径,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教育。通过加强政治理论的培训教育,切实提高了干部的政治思想素养。其次,公司还紧密联系实际,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干部技能水平,公司各专业干部业务能力有较大的提高。
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近年来,公司党委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回顾自查,没发现任人唯亲、干部档案造假、违规提拔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虚假等突出问题,选人用人工作正常有序,但仍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1、干部队伍距高素质专业化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公司的干部队伍建设从管理上,从干部的个人素质上,距离总公司高素质专业化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干部队伍的积极性总体是高的、好的,但也有少数干部信念动摇、状态低迷、作风漂浮,积极性和主动性都很有欠缺,个别干部在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存在慢作为和不作为的情况,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起到了负面影响。
2、人事管理制度还需进一步建立健全和改革创新
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办法,基本是依据总公司和集团公司已经出台的制度办法进行修订的。但是从结合公司自身单位的实际情况来说,还不能够完全套用。尤其是公司的人员录用和解聘的相关办法、人员辞职、离职的相关工作程序和管理办法,还需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在一些制度的执行过程中,有些落实还不够到位,同时也存在执行不规范的情况。
3、极少数干部员工对选拔任用工作的认识还不够到位,不能做到客观公正的评价干部
有的同志存在“老好人”思想,谈话只谈被考察人的优点,不说缺点。还有的同志认为,干部选拔是组织的事,和自己无关,自己只需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行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在干部的测评中,也存在一些干部员工,不站在工作的实际,打出的测评结果不能真实反映干部情况。
七、下一步工作
公司党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稳步抓好组织人事管理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始终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突出政治标准,进一步发挥好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从严从实履行好选人用人和育人管人的责任,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干部队伍。
1、进一步加强选人用人工作的制度建设。按照总公司党组的有关要求,修订完善《公司员工责任追究办法》等,进一步落实好《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和选人用人监督检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任前公开承诺、选人用人工作评议等制度,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确保公司选人用人工作责任明确、严谨科学、管理完善、监督有力、风清气正。
2、进一步改进创新人才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完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精神和总公司党组有关部署,适应公司快速发展对人才队伍结构优化的需要,党政工齐抓共管。全面实施人才队伍梯队建设工程,继续探索“专业牵头人”岗位模式,充实专业拔尖人才库。
3、进一步抓好干部日常管理工作。坚持把抓班子、带队伍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对领导干部进行定期考核,及时掌握履职情况;坚持开展各层级干部的专题培训和综合轮训;持续加强对干部平时的提醒教育、管理监督和关心关爱,建立干部“能上能下”的良好机制,实现干部教育管理和能上能下的常态化。
2021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报告3
初始提名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第一道关口,是拓宽民主渠道、扩大选人视野、强化责任监督的重要举措,是实现人选与职位优化配置、减少和避免选人用人失察失误现象的基础环节。我县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为目标,围绕建立健全主体清晰、程序科学、责任明确的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进行了积极探索,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主要做法和初步成效
我县按照《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总体要求和中组部办公厅邓声明主任在**调研时的明确指示,在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环节上进行了大胆实践、积极探索。
1、规范初始提名机制,提升选人用人公信度
本着既体现公开、民主要求,又贯彻落实党管干部原则,既从全县干部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又考虑作为试点县其主要做法应适宜普遍推广的精神和原则,制定了《**县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开提名工作暂行规定》,规范了科级干部提名程序和操作方法,干部选拔任用的公信度进一步提高。
一是明确提名主体,解决“由谁提名”的问题。把个人推荐、组织推荐、会议推荐等多种提名主体公开地明确出来,赋予他们广泛而直接的选任干部提名权,打破了少数人提名的做法。一方面,坚持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县委组织部根据全县科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及职位空缺情况,结合年度考核考察、干部群众意见、干部现实表现及其他提名主体提名情况,经部务会研究提出初步提名人选。同时鼓励干部“毛遂自荐”,干部本人可根据本单位或其它单位职位空缺情况和个人特长、需求,向县委自我推荐。另一方面,坚持领导举荐与群众推荐相结合。县级领导干部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可以个人名义向县委推荐初始提名人选。同时,其他党员、干部、群众可本着对事业发展和干部本人负责的精神,填写由县委统一印制的个人提名登记表,对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人选向县委提名。
二是强调提名原则,解决“如何提名”的问题。不仅规定了公开提名要遵循《干部任用条例》中“党管干部”、“德才兼备”、“民主集中制”等原则,还特别提出了“以德为先”、“人岗相适、优化配置、改善结构”及提名主体“权责统一”等原则,解决了“如何提名”的问题。
三是规范提名步骤,解决“怎样提名”的问题。为了便于操作,采取提名主体公开提名、县委组织部统一审核把关、多方沟通酝酿差额表决的“同一工序”提名方法。县委组织部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初始提名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根据公示情况按每个职位1:3的比例差额确定初步提名人选,县委书记、副书记、组织部长、纪委书记对初步提名人选共同酝酿后,按每个职位1:2的比例确定提名人选,提交常委会实行差额票决。
四是统一提名标准,解决“提名什么人”的问题。明确提出了公开提名的被提人选不仅要符合《干部任用条例》和《**省乡(镇、街道)选任工作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还应符合提名职位所需的个性的、特殊的资格条件,如:专业、经历、年龄、性别、党派及班子整体优势互补等要求,解决了“提名什么人”的问题。
五是界定提名责任,解决“提名责任谁来承担”的问题。结合中央最近出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按照权责统一原则,界定了主要领导、提名人及被提名人在干部提名中的责任,解决了“提名责任谁来承担”的问题。
2、积极推行公开选拔制度,拓宽选人用人视野
将公开选拔领导干部作为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的一种有效途径,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搭建平台。今年6月份,我县正式启动了2010年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根据现有空缺职位和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需要,拟定了10个规模适中的科级职位纳入公选范围。这些职位涉及了政府工作部门、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及乡镇、园区等领域,为年轻干部、女干部、非党干部、有专业特长干部脱颖而出创造了机遇和条件。在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的基础上,通过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择优确定拟任用干部人选。此次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我们采用了“三公开、三差额”的办法,即:程序公开、成绩公开、考察公开;差额确定职位选拔、差额考察、差额票决。目前,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已进入考试阶段。同时,建立公开选拔延伸机制,对参加公开选拔表现优秀未被任用的人才建立档案进行重点培养,跟踪考察,扩大选人用人视野。
二、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
我县对规范干部初始提名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难点和问题需要研究和解决。
一是初始提名氛围不够浓,党员群众参与意识不强。组织上考虑对空缺职位进行配备时,对外公开一般都是到民主推荐阶段时在目标推荐单位进行小范围公开,其它主体很难获取相关信息,导致一些条件好、有优势的干部无法参与自己理想岗位的竞争。同时,部分党员群众由于受传统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的束缚,存在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上级组织和领导干部的事,与一般党员群众无关的认识,对参与干部选拔民主提名工作的积极性不高。
二是初始提名标准不统一,确定人选的“度”难把握。在综合分析干部的表现和岗位匹配性时,还没有形成科学的衡量标准和尺度,没有规定排名位次和得票数的差距在多大幅度内才算合理,没有明确多数群众的意见在提名环节的决定作用,使初始提名工作有过大的伸缩余地和弹性空间,往往带来提名的随意性。
三是初始提名主体责任不明确,监督机制待完善。提名的多样化和复杂性导致了提名责任主体的不确定性,这是制约落实提名责任的一个重要因素。难以明确干部推荐提名环节的责任主体,使得推荐者只行使提名权力,却不承担提名责任,出现用人失误也无法追究、无人负责。
四是初始提名配套制度不健全,后续工作需加强。提名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初始环节,目前还没有专门的制度对其进行规范,如:怎样提名、提名范围如何界定,在操作层面上还没有制度可循,在操作过程中不好掌握。没有建立比较完善的民主推荐反馈机制,群众只参与测评、推荐过程,而不知道推荐结果,对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结果缺欠认真的研究分析。
三、规范初始提名工作的思路和建议
规范干部任用初始提名,必须深入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扩大民主,完善程序,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开透明度。
一是充分发挥舆论导向的作用,广泛营造氛围。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初始提名方法、程序及其重要意义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了解初始提名,增强广大党员群众的民主意识和责任感,提高参与初始提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干部选任中,更广泛地运用民意,把群众意愿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主要标准之一,真正在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加大公开力度,切实营造干部选任群众参与、群众监督的良好氛围。通过宣传引导,扭转一些干部群众认为干部工作是领导的事,与己无关的错误看法,提高普通干部群众主动参与干部任免、积极推荐领导干部的主动性。
二是建立科学的初始提名机制,完善制度体系。探索推行空缺职位预告机制。在民主推荐之前,应把空缺职位、任职资格和条件、选拔方式和程序等提前向群众公开,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掌握必要的信息。探索试行差额提名制度。县委组织部根据公示情况及班子建设需要,对各提名主体提名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差额确定初步提名人选,书记办公会进行差额酝酿,常委会实行差额票决。目前,我县制定的《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开提名工作暂行规定》即采用此种方式。完善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制度。将竞争机制引入干部初始提名工作,拿出一部分专业性强的领导岗位开展竞争上岗,变“伯乐相马”为“赛场选马”。完善公开选拔制度,拓宽选拔岗位,规范选拔程序,定期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拓宽选人视野,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搭建平台。
三是实行推荐实名制,强化责任追究。要严格执行推荐提名责任制,坚持“谁提名谁负责”原则,明确责任主体。领导干部个人提名必须署名填写提名推荐表,对推荐的人选负责。单位党组织提名的,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写出书面推荐材料,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提名全过程负责。同时,要严肃组织纪律,在民主推荐提名过程中,一旦发现有拉票行为发生,立即组织调查核实,一经核实,取消提名资格,严肃处理。
2021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报告4
一、基本情况
2021年是市、县、乡党委、人大、政府XX县政协换届年,市委高度重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结合换届,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不断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全年共选拔任用县处级干部305名,其中,提拔干部109名(正县25名,副县84名),采取常规方式的99名,占%,公开选拔10名,占%;交流干部58名(提拔交流20名,平级交流38名)。各级领导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1、深入学习宣传,提高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
市委结合换届有针对性地抓好《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的深入学习宣传工作,通过召开常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等形式,加强对《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的学习,坚持把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作为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点对照检查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以及年度述学、考学、评学的重要内容。一年来,市委组织部培训办班6期,培训人数达264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86人,县处级领导班子党政正职10人,部领导结合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实践,专题讲座。组织部门始终把熟练掌握《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作为基本功,采取反复组织学习、观看录像片、召开座谈会、组织专题培训和参观学习、办研讨班等形式,结合工作实际深刻领会,在精通上下功夫。注重广泛和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进一步促进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的了解,提高了广大干部按章办事的自觉性。
2、坚持标准程序,认真抓好《干部任用条例》的贯彻执行
重点把好推荐、考察、决定三关,一是在把好推荐关上,注重对民主推荐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和运用,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二是在严把考察关上,除认真履行考察必经程序外,积极改进考察方法,如: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社区、服务对象进行考察和公示,广泛听取意见,全面掌握拟提拔人选的综合表现情况。三是在把好决定关上,注意把握三点:1、确定考察对象时,事先书面听取市纪委的意见,坚持组织部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确定;2、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前,做好酝酿、征求意见工作。认真听取部门分管领导意见,对属人大、政协任免的干部均注意听取人大、政协党组的意见,充分酝酿,为常委会决策打牢基础;3、决定任免干部时,坚持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委到会,每位同志充分发表意见,全部采取票决的方式,按少数服从多数形成决议。对个别人选分歧较大的暂缓决定。杜绝临时动议讨论干部,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的不提名,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上会,没有经过集体讨论的不上报,从根本上有效防止用人上不正之风现象的发生。
3、把握工作重点,切实抓好县乡党委、人大、政府XX县政协换届工作
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我市乡镇党委换届于3月底前、区县党委换届于6月底前、县乡人大、政府XX县政协换届于今年1月14日前全部完成,并取得圆满成功。全市7个区县党委和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工作均一次性成功,组织提名的各项候选人均以满票或高票当选,组织意图圆满实现。通过充分发扬民主,即全额定向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和民意调查,对新提名任用人选全面实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好中选优,最后形成的换届人事安排方案既体现了民意,又符合省、市委有关要求:体现了注重实绩、面向基层的用人导向;体现了我市良好的政治生态建设成果。切实加强了严肃换届纪律工作,严把换届人选质量关,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从统计情况看,市、县、乡“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调查问卷”知晓率均达到100%;对乡镇党委换届风气测评中,全市总评好的达%;对区县党委换届风气测评中,全市总评“很好”和“好”两项比率之和达100%;对市委换届风气测评中,总评“很好“和“好”两项比率之和也达到了100%,得分,全省平均为分,我市高出全省平均值个百分点。
换届后,7个区县委领导班子平均年龄为44岁,较换届前下降岁,其中:40岁以下的11名,35岁左右年轻干部6名,均比换届前增加5名;大专以上74名,占l00%,大学以上69名(其中研究生8名),占93%,比换届前增加%;女干部7名;提拔县处级干部27名,其中20名有基层和乡镇一线工作经验。7个区县政府领导班子平均年龄岁,较换届前下降岁,其中:45岁以下33名,占%,35岁左右7名,占%;大专以下11名,占%;大学以上38名(其中研究生7名,博士1名),占%;女干部9名;29名有3年以上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等领导工作经历。通过换届,区县各领导班子的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得到了优化,班子的整体功能得到了加强。
4、积极改革创新,不断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
围绕((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努力在重点改革项目上取得新突破。一是不断改进和完善干部考核工作。在区县换届期间,按照科学发展观考核评价体系,对考察工作进一步细化分解,对区县党政班子开展了民意调查,并通过统计部门对相关区县进行了实绩分析,加强其成果运用的改革创新。二是不断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权。适时召开市委全委会推荐干部,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工作。三是探索建立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制度。按照省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探索建立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制度的'调研工作,不断扩大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度,进一步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四是积极探索和加快推进竞争性选拔任用干部工作。采取市、县联动方式,公选一批县处级和乡科级领导干部。研究制定了《XX市20XX年面向全市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公选10名县处级领导干部,严格按照公选规定和《工作方案》要求,并全部采取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票决方式,形成任职人选,目前公选工作已圆满完成,所产生的人选已正式任用到位。扎实推进市直机关科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工作,研究制定了市直单位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双十计划”(即选择10个市直综合部门开展中层干部跨部门横向交流,选择10个市直重要部门开展中层干部内部轮岗交流),力争取得实效。五是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的培养使用力度。转发省新进公务员到基层挂职锻炼实施办法,扎实推进市直机关新进公务员到基层挂职锻炼工作。坚持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一线培养锻炼,继续选派了5名年轻干部到高铁新区挂职项目专员;选派21名建设干部到乡镇担任村镇规划建设指导员,目前,市直共有78名干部在重点项目和基层一线挂职锻炼。六是扎实推进有关人事制度改革问题的解决。统筹推进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将省委巡视组对我市市、区县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巡视检查反馈情况列入市、区县委组织部巡视整改方案,在三区四县全面深化拓展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区县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工作,探索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监督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5、拓宽监督渠道,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工作
严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十不准”纪律,做到将监督检查融入干部选拔任用日常工作中,实施全过程监督,使监督检查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一是认真落实“四项监督制度”,认真组织开展2010年度市委和各区县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市及各区县的各项满意度分值较上年度均有提升,并全部超过全省平均值;完成对XX县、XX县县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的离任检查;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全年受理区县委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8人次,有3人被暂缓任用。二是认真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杳。从工作实际出发,适时、有针对性地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自查和重点抽查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督促各地各单位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办事,确保《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落到实处。三是拓宽渠道,发挥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作用。为确保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选择权,充分发挥好群众的监督作用,认真执行干部任前公示和试用期满公示制度。进一步畅通12380专用举报电话,努力构建来信、来电和网上三位一体的举报网络,及时认真受理和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四是深入开展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切实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和《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对严重违规用人问题实行立项督查的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针对《干部任用条例》检查中发现和群众举报反映的有关干部任用方面的问题,高度重视,认真查核,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和违规用人问题的发生,选人用人的满意度和公信度进一步提升,超过全国和全省平均值。
三、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2021年,我市全面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认真扎实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地方和单位对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的自觉性还不够,缺乏经常性学习的长效机制。二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需进一步深化,《干部任用条例》的配套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三是干部监督制度的执行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今后,我们将着重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的力度,健全学习宣传干部政策法规的长效机制,重点强化新提拔任用干部的学习培训和对外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工作的知晓度和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自觉性。二是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和完善《干部任用条例》的配套制度和监督机制,进一步提升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工作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大干部监督的执行力度,坚决纠正违反《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