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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环境保护(最新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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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环境保护【第一篇】

年xx月xx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班子巡察问题9个,我主动认领6个问题,按照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我个人的思想、工作、作风和实际情况,深刻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剖析问题产生根源,明确了今后努力方向。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查找出的主要问题

(一)党的领导不够坚强有力,作用发挥不充分。能坚决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各级党委决议决定,服从组织安排,严格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二)学用脱节,主题教育开展不到位。理论学习坚持不够。存在以干代学,以忙挤学现象,不能持之以恒,理论联系实践有差距。未结合本职工作实际系统性学习,多限于读读文件,对理论学习浅尝辄止,照本宣科。如:在“两学一做”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完全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学习内容,未体现本职工作系统性、全面性学习,未能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工作。

(三)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视不够,研究部署不多,“四个纳入”、“五个硬性要求”落实不力。缺乏深入调查研究的精神,满足于一知半解,对一些难点问题解决办法不多,缺乏解决实际问题的力度。应用网络新媒体积极正面引导的意识和本领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整治形式主义不彻底。理论学习中搞形式、走过场;抓工作重眼前不顾长远;思想漂浮,只注重工作结果没有注重效果

(五)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力。如:四年仅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专题会,与“党组(党委)每半年至少1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要求差距较大;对自己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没有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六)党风廉政建设主题责任落实不到位。在落实“一岗双责”工作中,虽能严于律己,但对于党员的日常管理,只停留于口头上常提醒常要求,在防微杜渐工作上要求不严。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理论学习有所欠缺。平时在具体分管工作上投入精力较多,不同程度地忽视了政治理论学习,放松了自我修养的提高,没有真正拧紧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政治站位还不够高,没有全面系统地安排政治理论学习,没有做到融会贯通,导致理解不深不透、健忘了初心、弱化了理想信念。随着年龄增长,慢慢放松对主观世界的持续改造,没有挤时间加强学习,即使学习了,往往也是蜻蜓点水。对党的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解认识仍显肤浅,缺乏广度和深度。

(二)宗旨意识有所淡薄。通过扎实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深化了群众观点、强化了宗旨意识,但深入基层做得还不够,群众观点树得还不牢,在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方面存在差距,根源在于没有将新期待放在应有的政治高度,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和思考,放到服务地方发展的大局中去推动和落实。考虑个人荣辱进退多了,考虑群众利益和全局利益少了,导致凡事不讲原则地对上级负责,抓“大事”主要围绕上级下达的责任目标和工作任务。对党性修养锤炼抓得不紧,改造主观世界不够自觉主动。平时把主要精力放在纪检监察的主业主责上,而对如何更好地服务群众、更多地为群众解决问题等方面考虑得不多,尽管想了一些办法、做了一些事情,但与群众的期待相比,还远远不够。

(三)纪律观念有所弱化。严格执行纪律的自觉性主动性还不够,认为作为领导干部,只需要管好身边人身边事就行了,还没有真正形成良好的自律意识,对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认识也还不够深刻,不自觉地产生了一些懈怠和麻痹思想。

(四)党性修养有所松懈。平时在工作、思想和学习上自我要求过宽、自我约束过松,对自觉加强自身党性锻炼的重视程度不够,使得追求个人安逸舒适等享乐主义表现有所抬头,以至于把共产党员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抛在了脑后,归根到底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没有拧紧关牢。对党性修养锤炼抓得不紧,经常以推动工作代替党性锻炼,没有时刻对照党章党规党纪衡量检查言行、审视思想和改进工作,不自觉放松了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我改造的思想意识。

三、今后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一)提升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一是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站稳政治立场,始终保持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错误思潮面前敢于亮剑,做政治上的清醒者和明白人。三是加强党性锻炼,坚持用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四是要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持续转变工作作风,杜绝“四风”问题出现。四是正确处理好工学关系,科学合理制定学习计划,主动参加中心组学习,坚持每周5个小时以上个人自学计划,不断提升理论修养和业务水平。

(二)增强规矩意识,践行严于律己。一是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大胆纠正各种错误行为,切实做到抓早抓小。二是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作为局机关党委书记,要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把以上率下的责任抓紧抓牢,勇挑最重的担子、善啃最硬的骨头,始终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三是不断创新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求真务实精神,协同班子多筹谋,以苦干实干的精神兢兢业业做好各项工作。

(三)强化宗旨意识,全心服务群众。一是从感情上贴近群众,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始终站在群众的立场上去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二是从工作上依靠群众。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落实好“四下基层”、挂钩联系群众等各项制度,想群众所想,解群众所难。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本领,改进和创新联系群众的途径方法,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三是认真听取群众意见。本着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定期开展走访重点对象活动,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做到思想上不断进步,观念上不断更新,工作上不断创新。

(四)完善监督机制,严格落实责任。一是提高工作标准,增强责任意识。立足于党委、政府关注的工作重点进行思考和谋划,当好班子的助手和参谋。二是抓好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维护党章党规党纪,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从严从实开展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按要求开展好党风廉政建设谈话提醒工作。

牢固树立和坚持问题导向,落实“两个责任”,深入查摆违纪违法行为,但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责任意识还需加强,思想认识还需提高。四是在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方面:能够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深刻领会和把握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实质,做到坚定贯彻、全面落实,今后还需进一步坚持。五是在强化作风建设方面: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有时存在对工作安排部署多,督促落实少,坐办公室多,深入基层一线调研少的情况。六是在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方面:严格按要求落实脱贫工作责任,完善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和退出机制,落细落实扶贫政策。但有时对帮扶对象提出的要求不能马上解释清楚,还要同有关部门沟通后给予答复,围绕扶贫方面的知识面还需进一步拓宽。七是在落实整改要求,做好巡视“后半文章”方面。对照巡视整改的要求,发现在学习方面存在不足之处,如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等方面理解的还不够深入,没有更好地做到入心入脑。八是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和监督执纪问责方面:思想认识上还存在少许偏差,对全面从严治党理解把握还不精准,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反腐败,对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认识还需提高。九是在“不担当不作为”方面:有时遇到困难和问题时,存在向组织和上级领导汇报多、请示多,主动研究解决问题较少,思路还不宽,方法还不多。二、产生问题的根源一是党性修养还不够。平时对党内规章学习还不够,开会时谈工作多,沟通思想少,有的问题没有凝聚共识。党内政治纪律会议和组织生活会召开得少,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少,触及不到思想和灵魂深处;有的人认为自己长期接受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人生价值取向没有问题,努力改造主观世界的主动性、自觉性不强。二是学用脱节。对党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解还不深刻,不善于把理论学习的成果转化为工作的思路、办法和措施,学用脱节,没有达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的境界。三是宗旨观念有所淡化。没有真正在思想上、行动上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没有将自己所做的工作与服务群众紧密联系起来,与群众接触交流较少,对群众所思所想了解不够。四是进取精神不强。面对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缺乏紧迫感和危机感,满足已有的成绩,不自觉产生了自满思想,缺乏干劲、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安于现状的想法多,开拓进取、创新意识不强。

三、整改措施

(一)坚定理想信念。一是加强党的政治理论学习,用理论指导各项工作的开展;着力改进学习形式,解决学习形式单一,改变念文件、读材料的一般性学习;二是坚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研读党的十九大文集及辅导读物,读原著,悟原理,学用结合,在学习中实践,在实践中学习。三是坚持主观世界的改造,克服私心杂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和利益观。

(二)增强党性修养。一要重新学习新《党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二要在实践中增强党性修养,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真心实意为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三要牢记党的宗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身体力行、求真务实、实实在在地为人民群众办事。

(三)转变工作作风。对今年确定的重点工作,深入一线,深入调研,一项工作一项工作地落实,敢于攻坚碰硬、开拓创新,高标准、快节奏地推进工作。同时坚持党的组织生活,班子成员之间加强沟通交流,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巡察环境保护【第二篇】

按照县委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要求,我认真对照巡察反馈的15个问题清单,根据制定的《**关于印发的通知》文件,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整改措施,带头认领并扎实做好问题整改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强化责任担当,主动结合自身情况进行深刻反思,查不足、找差距、立整改,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不妥的地方请领导同事们批评指正。

一、存在主要问题

(一)在党的领导方面。学习贯彻十九大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还不够深入,政治站位还不够高,政治敏感性不强,有时停留在表面的学习和贯彻,在结合实际抓落实上还不够到位,举措不多、力度不够。平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倾向,召开专题党务工作会议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机构改革后还存在“两张皮”问题。对局下属单位和科室没有经常去督促检查,下属单位和科室存在履职还不够到位的问题。

(二)在党的建设方面。由于业务工作繁重,对党建工作还未足够认真重视,关注政治理论少,不能很好的运用新思想新理论指导党建工作,对党建工作抓严抓实抓细还不够,党组讨论“三重一大”事项时,未严格执行主要负责同志末位表态制度;对党员干部队伍管理、思想教育还不到位,导致个别党员干部对主题党日活动不够重视,有时党组织活动只重痕迹、不重实效;干部提拔、人员招聘程序也还不够规范,譬如2018年招聘编外人员,未公开也未向县编办、县人力社保局和财政局书面申报核准。

(三)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一把手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有关财务制度、出差审批制度、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等单位制度落实不到位,对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还不够严格,对下属同志的批评力度有所下降,考虑到平时三农工作都非常辛苦,在个别未准守工作纪律时,虽然进行过谈话,但批评力度不大,没有帮助其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约谈效果不明显。同时,因为大部分时间忙于开会或处理政务,深入基层调研的时间较少,对一些既定的事项、确定的工作,满足于办公室讨论、听取汇报、会议部署,主动到乡镇、项目一线了解情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偏少,导致个别项目监管、督查、推进不力。

二、原因分析

(一)政治站位还不够高。对于很多新思想、新理念,没有深入的学懂弄通做实,学习还是存在片面性,宁心静气伏案学习的时间少,经常学习的恒心和毅力不足,缺乏对理论的系统研究和深刻理解,没能很好的将党的理论精髓运用到具体实践工作当中,抓党建工作还不是很扎实深入。

(二)担当意识还不够强。农业农村工作覆盖面广、任务重,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的精力不足,思想上对抓党建存在一定畏难情绪,工作方式上没有找到有效抓手,导致党员干部的重视程度还不够高、参与意愿还不够强。

(三)纪律要求不够严格。对党委班子能够经常性的进行谈心交心,在党风廉政和纪律要求上能够做到经常性警示,但主动与局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谈心较少,在执行工作纪律方面还不够严格,更多地依赖分管领导和派驻纪检组来抓纪律工作。

三、整改措施

(一)认真学习新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带头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相关论著,坚持不懈地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班子建设的首位,充分发挥班子的政治功能和政治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担当精神,积极主动作为。主动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做到廉洁自律、无私无畏、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的第一追求,深入基层察实情、办好事、解难题;进一步开阔视野、优化思路、创新举措、提高标准,不断增强驾驭全局工作的能力,服务好三农事业。

(三)完善规章制度,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严格落实学习制度,党委中心组每月至少组织1-2次专题学习,支部每月至少组织1次集体学习、党小组每月至少组织1次集体学习,切实加强干部思想政治教育。严格领导干部请销假报告、外出报告、工作请示报告、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制度,全面落实目标责任制、重要事项督办制、干部三色管理等,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廉政提醒和作风督查,把作风建设贯穿到全部工作生活中,打造三农铁军队伍。

巡察环境保护【第三篇】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6月3日至7月5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汉中市开展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8月12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全面履行主体责任

2019年8月12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在汉中市召开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反馈会议后,汉中市委坚决落实省委巡视整改部署要求,坚决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必须完成的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从严从实推进巡视反馈问题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市委书记王建军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积极主动签收向其本人及向市委领导班子的反馈意见,主持省委第八巡视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情况反馈会议,并代表汉中市委作表态发言,反馈会议后立即在反馈材料签收单上作出批示,对巡视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市委以汉字〔2019〕69号文件将《巡视反馈意见》《第八巡视组组长苟润祥讲话》《汉中市委书记王建军表态发言》印发各县区委、市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全市各级、各部门迅速在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部门党委(党组)会、全体干部大会上传达巡视反馈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全面认领问题,精心制定方案。市委全面主动认领问题,市委书记王建军牵头制定整改方案,对巡视反馈的6大类45个具体问题逐一研判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内容。按照3个月集中整改、后续整改持续推进的要求,将整改工作划分3个阶段,有计划有步骤组织推进。同时逐问题细化任务分工,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市级包抓领导,形成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汉中市贯彻落实省委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以市委、市政府文件印发执行。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坚持共性问题全面认领、个性问题主动认领、其他问题举一反三的原则,结合实际细化整改措施,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为扎实整改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市长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及相关4名市委常委、3名副市长任副组长、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区委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联合督查组、责任追究组、舆论宣传组3个小组,为巡视整改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2019年8月23日,市委召开由市级4大班子领导成员、市级各部门、各县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全市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部署会议,市委书记王建军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安排部署。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及时召开部署会议,积极动员,扎实整改,全市上下形成了整体推进、上下联动、齐心协力的良好态势。10月10日,召开全市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对前一阶段整改情况进行点评,通报存在问题,促进全市整改工作持续加压推进。

(四)强化督查考核,倒逼责任落实。为压实压紧整改责任,市委实行四项制度,保障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见效。一是实行目标考核制度。将巡视整改工作作为2019年秦巴生态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县区、市级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严格考核打分。二是实行督导检查制度。市委成立县区督查组和部门督查组,按照市委常委包联县区分工,由11名市委常委带队对全市11个县区、市委督查办和市秦巴办对25个市级部门进行了两轮次督查检查,督导推动整改工作。三是实行核查确认制度。市委认真履行审核把关职责,在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自查自验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核查检查,核查结果经相关负责人逐一签字确认,确保整改工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四是实行情况通报制度。市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次下发文件,在全市范围通报各县区、市级各部门整改情况和存在问题,确保整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按时完成。

(五)坚持刀刃向内,聚力真抓实改。全市上下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凝心聚力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市委领导班子以上率下带头整改,每名常委深入开展秦巴生态保护专题调研。召开了市委常委班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第六专题学习研讨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位常委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聚焦各类问题,坚持共性问题认真改,个性问题必须改,重点问题彻底改,举一反三、追根溯源、标本兼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省委巡视反馈的45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8个,基本完成整改4个,需要较长时间完成且正在按时间节点整改3个。

二、严格对标对表,高质高效落实整改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落实中办《通报》精神有差距方面

1.关于“2018年市委常委班子‘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民主生活会,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办《通报》精神不够紧密,抽查12篇对照检查材料,仅有2篇查找问题部分结合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进行深层次剖析”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委宣传部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当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学习的通知》,对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行了安排。市委中心组2019年第10次学习会上对《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进行集体学习,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均按照要求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组织了相关学习。二是召开了市委常委班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第六专题学习研讨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原文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第十三部分“建设美丽中国”重要论述,市委书记王建军带头查摆问题,班子成员分别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召开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问题整改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11个县区均按要求召开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

2.关于“2014年5月至今,市委共召开常委会201次,涉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内容共16次,其中2014-2017年每年仅1次”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全面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市政府印发《汉中市秦岭巴山生态环境保护行动方案》、市秦巴生态保护委员会印发《汉中市2019年秦巴生态保护重点工作任务》和《汉中市秦巴生态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要点(2019年度)》,召开全市秦巴生态保护大会,全面部署秦巴生态保护工作,夯实各级工作责任。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秦巴生态保护委员会积极研究秦巴生态保护工作,2019年,市委常委会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内容8次;市政府常务会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内容10次;市秦巴生态保护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4次。

3.关于“有的领导干部对新发展理念、‘两山论’理解把握还不够深刻,推进绿色发展与污染防治结合不够紧密,项目招引、建设开发中考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较多,忽略了生态环境保护,没有完全做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高度统一”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突出绿色循环、生态宜居发展定位,充实“六个三”战略部署、“三个六”重点支撑涉及环保工作的内涵要求,在市委全委会、全市秦巴生态保护大会、全市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表彰大会等会议上多次对秦巴生态保护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三生融合”发展取得新成效。二是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秦岭地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严把秦巴区域企业投资项目产业准入关。三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制度,2019年对城固县和洋县进行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各县区安排1-2个镇办开展了领导干部任期内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4.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投入较少,2016、2017和2018年,环保支出分别为14、10和16亿元,仅占财政支出的5%、3%和5%”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19年全市争取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亿元,比2018年增加亿元,增长%。二是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投入力度,2019年年初预算中,加大市本级环保专项预算,市级财政在大宗专项预算中编列了秦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2019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支出亿元(含各县区),增长%。

5.关于“南郑区益丰国际问题在2011年就有所暴露,2018年11月中办《通报》后,市委市政府还未引起足够重视,直到2019年5月下旬在媒体关注和省委重视后,市委、市政府才对益丰国际项目开发建设情况进行了核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委、市政府就南郑区益丰国际项目问题深刻剖析,认真反思反省。二是依法依规撤销了项目涉及的用地批复、施工许可、商品房销售许可等证照,对项目区内违建别墅全部予以拆除。三是南郑区政府积极开展收回该宗土地再次利用的有关工作。四是省、市纪委监委成立联合核查组,对项目中涉及的单位和人员进行核查调查,对相关责任人按程序、层级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五是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南郑区益丰国际项目违建别墅专项整治情况的通报》,在全市范围内以案说法和警示教育。南郑区委、区政府印发《关于益丰国际项目违建问题的通报》,在全区开展警示教育。

6.关于“巡视初步发现9个疑似别墅项目”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巡视期间巡视组要求核查的所有疑似建别墅的房地产项目作为全市违建别墅清查整治的重点内容,依法依规进行核查、甄别、研判,按照《汉中市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有关政策和工作步骤进行了合法性认定。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参与,聚焦“违建”和“位置”两个要害,积极推进管辖区域内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工作。目前,9个疑似别墅项目已完成核查、甄别工作。

(二)贯彻落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法规制度和省委有关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

7.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没有纳入《汉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问题

整改情况:在开展《汉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中期评估过程中,措施建议里专门提出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汉中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予以吸纳。结合开展的“十四五”前期研究,将秦巴生态保护工作纳入生态文明、环境保护等相关课题,在编制“十四五”规划时将秦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予以纳入。

8.关于“秦岭区域污染防治、矿产资源开发、水资源保护利用、天然林保护、旅游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尚未编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级相关部门在认真学习新修订的《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基础上,积极与省级有关部门衔接,着手修订《汉中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编制秦岭区域污染防治、矿产资源开发、水资源保护利用、水土保持、天然林保护、湿地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旅游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二是积极推进汉江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划调整,用“三生融合”理念解决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

9.关于“县级《实施方案》没有组织专家论证,没有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也未经同级人民政府审议”的问题

整改情况:各县区积极做好县级《实施方案》修订前的准备工作,待省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修订后及时修订本县区《实施方案》,认真组织专家论证,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10.关于“2011年以来,南郑区政府先后5次通过‘整改’和‘变性’等办法,为益丰国际违规建别墅搞变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与“问题5”中相关整改情况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南郑区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加大房地产领域的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各类项目建设依法依规。

11.关于“违法占用林地,超标准修建通组道路,略阳县村组联网道路建设项目193个,建设里程881公里,设计路面路基宽度米,仅此计算占用土地(林草地)7275亩。佛坪县一些农村公路,在中省督察中发现占用林地手续没有办理,整改时都以修建森林防火通道变通办理了手续”的问题

整改情况:略阳县对修建通组道路占用林地问题认真进行排查调查,全县193个村组联网道路建设项目涉及17个镇办132个重点贫困村和深度贫困村,已实施道路188条,未实施道路5条。略阳县对违规占用林地修建4条道路的违法主体依法进行了处罚,对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并补办了用地手续。佛坪县印发了《在全县开展变通办理防火通道项目排查的紧急通知》,对1条未批先建和违规办理审批手续问题的违法主体依法进行了处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市林业局印发《关于开展项目建设违法占用林地问题排查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各类项目建设占用林地情况排查检查,依法严查各类违法违规问题,规范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审批。

12.关于“巡视巡察联动发现,洋县交通局2017、2018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总结雷同,桑溪镇2016、2017年保护森林资源执法检查工作总结雷同,发改局2016、2017年工作总结雷同”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洋县认真开展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加强思想建设、政治建设,坚守政治属性和职责定位,树牢“四个意识”,确保中省决策部署落实落细的教育活动。二是洋县纪委监委认真调查有关问题,对洋县交通局、发改局、桑溪镇等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同时要求全县干部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和日常管理,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三是拟定印发《关于严明政治纪律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决定》,切实解决工作不实、弄虚作假和不担当、不作为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全县各级党员干部作风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治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重点对巡视巡察组反馈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督查,发现问题要求限期整改。

13.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整改检查工作泛化,同一个整改问题点多部门多频次检查现象严重”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政府印发了《汉中市秦巴生态保护联合执法工作实施办法》,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明确了联合执法的启动、处置程序,实行检查方案备案制度,有效避免了检查工作泛化、同一问题多部门多频次检查的现象。

14.关于“6月13日,巡视巡察联动组拨打略阳县‘12369’投诉电话对‘灵岩寺村向河道倒垃圾问题’进行投诉,现场拨打第5次时才接通,接通后部门间反复推诿,投诉电话形同虚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生态环境局对反馈的“12369”值班情况进行了调查,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二是略阳县相关责任单位认真开展学习教育,从思想根源上整治“慵、懒、散、慢、虚”问题。三是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纪律作风整训、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专项检查工作纪律执行情况,不定期抽查各县区分局热线值班情况。印发了《汉中市生态环境系统“12369”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开展“12369”投诉接听办理业务专项培训,规范了投诉电话值班值守工作流程。四是市生态环境局与中国电信公司汉中分公司协作安装视频监控,对各县区热线值班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

(三)市委、市政府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系统研究、统筹兼顾不够方面

15.关于“2014年5月至今,汉中市13名市委常委共撰写各类调研报告127篇,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无专题调研成果”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委办印发了《关于开展秦巴生态保护专题调研的通知》,要求每名市委常委围绕分管领域工作开展秦巴生态保护专题调研,形成至少1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每年进行一次秦巴生态环境保护专题调研交流会。

16.关于“2018年省秦岭办反馈‘五乱’234个问题整改未全面完成”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秦巴办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秦巴区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对未完成整改的5个问题建立清单台账,落实整改单位和责任人,明确整改措施和要求,严格实行销号管理。认真开展督导检查,实行整改进度周报制度,强化动态管理,持续跟踪进展情况。截至2019年12月底,已全部完成整改。市纪委监委对5个问题进行了核查。

17.关于“2019年汉中市排查时又发现166个新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秦巴办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秦巴区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对新排查的166个“五乱”问题建立清单台账,落实整改单位和责任人,明确整改措施和要求,严格实行销号管理。认真开展督导检查,实行整改进度周报制度,强化动态管理,持续跟踪进展情况。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五乱”问题整治市级牵头部门按照工作职责积极开展督查检查,加强业务指导,严格按程序组织验收销号。截至目前,16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64个,剩余2个问题整改正在推进中。

18.关于“巡视还发现一些新的‘五乱’问题,违法采砂问题特别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市政府有关汉江干流汉中部分河段禁止采砂的规定,全面落实河道采砂属地管理责任。印发《集中整治汉江河道偷采砂石工作方案》,规范村民自建房取砂行为,严肃查处河道防洪工程施工单位借施工之名盗采砂石行为,约谈企业法人代表3次,关停汉江湿地自然保护区采砂场40个。二是启动“携手清四乱·修复母亲河”主题行动,认真落实河湖长制,多次召开河长制会议,及时交办突出问题,推进整改落实,累计完成河道“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整改433个。定期组织开展河道巡查执法,2019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000余人次,现场执法检查约2000次。三是市水利局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整治河道非法采砂协作工作制度》,市自然资源局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联合执法长效机制的通知》,市自然资源局印发《加强基层自然资源执法检查巡察规范化工作的意见》,市公安局组织开展2019年全市非法采砂集中严打整治行动,打击非法采砂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非法采砂刑事案件9起,违法采砂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19.关于“‘十二五’以来,全市还有232万亩宜林荒山和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需要绿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依据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制定绿化规划,将宜林荒山逐步绿化,将25度以上坡耕地全部退耕还林。积极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及时分解下达年度造林绿化、退耕还林、长江防护林建设等计划任务,认真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持续抓好天然林保护,积极开展森林抚育,不断提高森林覆盖率。市发改、林业部门对各县区生态建设类资金进行专项检查,对挤占、挪用生态建设类资金行为进行了纠正。

20.关于“林业机构改革后,应对突发的火灾事故,在体制机制上还没有实现有效衔接和贯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深入调研,市委编办提出了市县两级林草火灾预警监测防御机构设置意见,经2019年市委编委第四次会议研究审定,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以“汉编发〔2019〕36号”文件明确市级机构设置。二是市应急管理局草拟了与林业等部门监测信息共享、灾害分析研判等日常运行机制和应对突发灾情险情及时应急处置机制。三是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火预警机制,形成了红黄蓝三级森林火险分布图,制定了四级响应流程,夯实了森林火灾“防”与“灭”的责任。

21.关于“全市松材线虫松林疫情面积达30万亩,今年春天枯死松树万株”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9年,市委常委会两次研究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市政府召开全市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会议专门进行了安排部署,各级抓住冬春除治有利时节,认真进行防控。一是进一步优化和调整市松材线虫病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将松材线虫病防控列入秦巴生态保护目标责任书,纳入对县区、市级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市级财政安排专项工作经费300万元,用于森林病虫害防控工作。二是持续加大检疫封锁力度,在省际间高速公路、国省道和市内县乡道出入口,建立道路临时检疫检查站点49个,全年共查验车辆9300车次,发现违规车辆830多辆,劝返200多辆,办理林业检疫行政案件259起。三是认真组织开展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严格按照技术规程进行疫木除治,疫木伐除后全部就地予以焚烧,全年累计除治疫木59万株。积极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控业务培训,培训人员700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和技术手册万余份。

22.关于“近两年市县森林公安查获收缴国家一级保护动物1只(马麝)、二级保护动物25只”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野生动物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开展打击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林业、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配合,全面抓好线索摸排,认真开展专项清查,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有效保护秦巴地区野生动物。二是强化源头管理,严格行政审批,规范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加工和流通领域监管。三是强化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积极开展“野生动物宣传月”“爱鸟周”“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等宣传活动,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保护野生动物活动中来,使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四)纪委监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方面

23.关于“2018年市纪委查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案件7起22人,全部为上级交办”的问题

整改情况: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问题直查直办力度,2019年,市县纪委监委直查直办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问题157件,党纪政务处分140人。

24.关于“汉台区纪委2016年以来,查处生态环保领域违纪违规案件196件,仅有7件是自行发现查处的”的问题

整改情况:汉台区委区政府持续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日常监督,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区委巡察工作重点内容,在区委第六轮巡察中发现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力、监管不严等问题15个,提出整改意见建议13条。印发了《关于排查上报秦岭生态环境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和查处情况的通知》,重点排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问题线索,运用“四种形态”分类处理存在问题的单位及责任人。

25.关于“2014年至今派驻市级14个主要职能部门纪检组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工作中问题线索零发现、零立案、零查处”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纪委监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问题线索移送机制,要求派驻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就未按规定移送问题线索作出书面说明,并对2019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履行监督职责及问题线索发现、查处、立案情况进行书面报告。

26.关于“2014年以来,全市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干部考察内容,但只有1人取消副县提正县资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委组织部提出对相关干部考察从严把关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对承担有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考察对象就履职情况认真考察,由所在单位出具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书面鉴定。此项要求将在今后工作中长期坚持。二是严格按要求处理反映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信访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直接核查或转办,督促审计部门做好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按规定运用好审计结果。三是建立了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档案,落实好汉中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联席会议协作机制工作相关要求。

27.关于“涉及环保领域案件党政纪处分多为党内警告、行政记过等。2018年查处生态环保领域问题469件,处理711人,其中县处级仅12人,移交司法为零。全市党纪处分第四种形态运用占比%”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对相关职能部门及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依法依纪严肃查处。2019年,全市共查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问题451件,处理564人,其中县处级干部8人、移送司法1人。

28.关于“汉台区河东店镇花果山村违规占用果园修建农家乐14家,被问责的全是村干部”的问题

整改情况:汉台区纪委监委成立了调查组,与相关职能部门对接,调阅了相关工作资料,对涉及河东店镇河东店村、花果村违法用地14户占用果园修建农家乐的问题进行了核查,查清了违纪事实,理清了责任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

29.关于“谈话反映环保、国土部门大量干部被问责,如市环保系统已问责32人,年终考核评不出先进集体和优秀科级干部”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干部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全面提升干部依法行政、廉洁行政、依法依规履职能力。市生态环境局专门印发《进一步深化“三个助力、五个专项、三个专项整治”实施意见》,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巡回廉政宣讲、警示教育、廉政党课等活动,使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尽可能减少被问责的风险。

(五)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方面

30.关于“巡视组进驻汉中市前省委环保督察反馈的40个问题,有4个未完成”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全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会,就中省环保督察反馈、省市专项巡视巡察发现未完成整改问题书面向11个县区进行了交办。二是市环保督察办会同有关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指导。三是市环保督察办实行周通报制度,每周对整改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倒逼责任落实。市纪委监委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核查。截至目前,4个未完成整改问题中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剩余1个问题正在整改。

31.关于“国家自然资源督察西安局实地核查反馈秦岭的5个方面问题整改均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秦巴办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国家自然资源督察西安局反馈秦岭有关问题整改及配合省级专项督察的通知》,对整改工作和配合省级专项督察进行了安排,持续跟踪整改动态,推动工作落实。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生态环境、水利、林业、文化旅游、秦巴办等部门配合,组织开展了国家自然资源督察西安局实地核查反馈秦岭5个方面问题整改情况的“回头看”,认真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对涉及我市的5大类8个具体问题整改情况全面梳理,对尚未整改完成的建立清单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单位,督促进行整改提高。目前,这5个方面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4个,正在整改1个。

32.关于“全市各类执法检查排查的475个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有6个未完成”的问题

整改情况:市秦巴办制定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秦巴区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对未完成问题建立了清单台账,落实了整改单位和责任人,明确了整改措施和要求,严格实行销号管理。认真开展督导检查,实行整改进度周报制度,强化动态管理,持续跟踪进展情况。截至目前,剩余1个问题正在按时间节点整改中,其余问题已完成整改任务。

33.关于“汉台、略阳、洋县三县区巡视巡察联动组对29个中省环保督查反馈已整改问题进行抽查,发现虚假整改5个,占抽查的17%”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汉台区对宝巴高速15标段项目办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开展了水保治理和生态恢复治理,存在问题已整改到位。市纪委监委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二是略阳县政府委托汉中地质大队分别编制了略阳县梁家湾采石场治理提升方案、略阳县同达矿业有限公司黄家营铁矿矿山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方案、略阳县森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森达采石场提升方案及治理方案,并按照方案开展了后续恢复治理,存在问题均已整改到位。市纪委监委对有关问题进行了核查。三是洋县制定了槐树关镇北梁村中水十四局高铁施工弃渣场问题整改方案,变更了复垦方案,停止弃渣外运,在既有弃渣场旁补征地8亩,就地消化多余弃渣,完成了排水渠、混凝土拦渣坝建设和覆土复绿工作,恢复为耕地。洋县纪委监委对涉及虚假整改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34.关于“略阳县同达、森达、梁家湾等矿山以种植小麦和油菜来代替修复治理面复绿,目前已经枯死”的问题

整改情况:同达、森达、梁家湾3个矿山问题与“问题33”中整改措施相同。

35.关于“巡视巡察联动发现,洋县谢村镇、黄安镇、磨子桥等镇办多个乱采、偷采砂石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洋县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的治理偷采砂石长效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治砂巡查队,分3组24小时不间断开展巡查整治。每月召开1次联席会议,落实镇办属地管理责任,从源头上杜绝偷采现象。二是组织开展了全县采砂采石情况全面排查,对各镇办违法占地堆放砂石进行摸排,对发现的问题分别向堆砂场、镇办、村委会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关于加强土地保护的函》《关于加强集体土地管理的通知》,坚决杜绝乱采、偷采砂石等行为。三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查处禁采砂石专项治理工作履职不力问题4件。

36.关于“略阳县村级委员会研究同意当事人河道内非法采砂问题突出,其中2017年1起,2018年5起,2019年截至5月底4起,有愈演愈烈之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略阳县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员,2018年以来,对5起河道采砂有关线索进行调查,查处5案。对两个村委会河长履职不到位的情况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起到了警示作用。二是进一步完善巡河制度,加强日常监管,加大节假日巡查与夜间巡查力度,实现主要河流全时段全范围覆盖,最大限度遏制河道乱象。

37.关于“2018年底前应完成省委督察指出汉江沿岸37个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截至目前只建成投运17个”的问题

整改情况:汉江沿岸37个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问题是“问题30”中省委环保督察反馈未完成整改的4个问题之一,整改情况与前述一致。沿江37个重点镇38个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已全部完成。

38.关于“2019年6月底前应完成省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全市191座小水电的生态流量下泄整治任务,截至目前尚有48座未完成生态泄流设施改造,154座未安装监控设施”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全市河湖长制工作会议上,将小水电生态整治问题整改任务向各县区政府进行交办,市委督查办、市河长办将其列入《汉江河长湖长制问题清单》进行挂牌督办,实行一旬一督办一通报。截至2019年12月底,48座小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设施改造、154座小水电站监控设施安装均已全部完成。二是积极开展自然保护区内小水电有序退出,及时向洋县、佛坪县交办退出整改任务,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市3座小水电退出任务已全部完成。

39.关于“2018年2月至今年5月,陕西南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假借修建防火通道名义,违法在南郑区黄官镇张湾村开山采石,造成林地严重破坏,水土流失,群众财产损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南郑区责令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对陕西南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主要责任人进行了约谈,生态环境部门和林业部门对张家湾采石场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积极开展恢复治理,组织召开了“张家湾矿山植被复绿方案评审会”,清理了采石场废料,对裸露开采平台进行覆土复绿。区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六)秦巴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不完善方面

40.关于“市县两级秦巴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简称秦巴办)设置不够合理。巡视谈话集中反映,秦巴办设在林业部门不利于工作开展,汉台、南郑、略阳、城固、西乡、宁强、镇巴等县区秦巴办人员编制没有落实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2019年10月25日市委编委会议研究,市、县两级秦巴生态保护机构下设秦巴生态保护中心,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以“汉编发〔2019〕36号”文件明确市级机构设置。各县区按照市委编办的统一要求,优化机构设置,落实人员编制。

41.关于“市县两级信息共享、联防联控,生态环保一盘棋的格局尚未形成”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秦巴生态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汉中市秦巴生态保护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2019年召开秦巴生态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4次、征求意见会5次,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二是结合汉中实际全面推行“山长制”,印发《汉中市全面推行山长制实施方案》,夯实各级各部门秦巴生态保护职责。将秦巴生态保护工作纳入对县区、市级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设定考核分值,严格考核评价。三是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汉中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市县镇村四级网格监管体系。全面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平台运用,及时发现、核查、处置有关问题。四是整合各方力量,优化人员配置,先后组织开展了违建别墅专项整治、秦巴生态保护“回头看”、“青山”专项检查等多次联合督查检查,实现联防联控。

42.关于“秦岭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和督察整改落实及考核机制还未落到实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政府印发《汉中市秦巴生态保护联合执法工作实施办法》,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二是将秦巴生态保护工作纳入对县区、市级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及负面清单考核指标,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秦巴生态保护工作落实落细。

43.关于“巡视巡察联动期间未见部门、镇办会商生态环保工作或开展联合执法监督检查的资料”的问题

整改情况:各县区积极建立秦巴生态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召开会议,会商研究秦巴生态保护工作,形成党政齐抓、上下联动、协同发力的保护格局。各县区认真制定《秦巴生态保护联合执法工作实施方案》,聚焦秦巴区域及各类生态敏感区,重点整治违建别墅、“五乱”等破坏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确保每年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不少于2次,推动秦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44.关于“生态补偿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特别是在处理被关停企业的经济补偿问题上,还需要做大量的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了《汉中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适用范围、县区人民政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辖权限及市级相关部门生态环境损害索赔工作职责分工、损害赔偿解决途径等。

三、持续深化整改,坚决守护绿水青山

下一步,汉中市委、市政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书记胡和平在听取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情况综合汇报后的讲话要求,坚决落实巡视整改工作总体部署,保持定力不动摇、保持干劲不放松,强力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全面完成巡视整改任务,持之以恒保护好秦巴秀美山川。

(一)加强后续整改,深化巩固整改成效。一是全面彻底整改。严格按照既定的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精准严实推进整改落实,完成一个验收一个,确保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一个不落、见底清零。二是严格督导检查。不定期开展后续整改工作督导检查和跟踪问效,发现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倒逼责任落实,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全面完成整改任务。三是认真自查自纠。适时开展已整改问题“回头看”,查漏补缺,防止问题反弹、死灰复燃,切实巩固和提升整改成效。

(二)完善治理体系,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一是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坚决打好“青山、蓝天、碧水、净土”四场保卫战,持续开展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和秦巴区域“五乱”问题整治,推动秦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二是加强常态执法监管。积极组织秦巴生态保护督查检查、专题视察和专项巡察,加强秦巴生态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协调联动,形成“共抓大保护”的新格局。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按照新要求抓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修订,启动《巴山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编制调研。深入推行“山长制”,完善网格监管体系,夯实各级工作责任。四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通过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宣传《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营造秦巴生态保护的浓厚氛围。

(三)扛牢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领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刻认识秦巴生态保护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全面夯实责任。严格落实各级党委(党组)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和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执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的工作格局。三是加强作风建设。持续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增强各级干部秦巴生态保护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四是强化执纪问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执纪监督问责力度。五是推动绿色发展。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着力推进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深化“三生融合”,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循环、创新驱动、开放融合、民生普惠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坚决守护好汉中的绿水青山。

巡察环境保护【第四篇】

按照市委、区委关于认真开好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特别是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自治区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精神,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政治高度,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提出整改措施,确保巡视整改工作落细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党的领导弱化、“四个意识”不强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不到位。对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存在学习不系统、不深入、不全面的现象,对自治区、***市提出的战略任务和决策部署存在把握不全面、理解不深刻,落实不到位。对如何科学开展***河流域综合治理工作缺乏深度研究,尚未开成深层治理对策。

二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不全面。依靠改革创新和结构调整增强发展内生动力的举措不多,在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做得还不够,尤其是在破解我们***区奶业困境方面还没有找到有效的路子,农牧业靠天吃饭的局面没有根本转变。落实生态安全屏障发展定位力度不够,西山自然保护区企业搬迁工作责任落实还不到位,工作进度和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在涉及群众利益的焦点、难点问题解决不力方面。在保障群众切身利益方面做的还不够好,例如绿色节能保暖房项目进展缓慢,还有22户没有开工。脱贫攻坚工作做的还不够扎实,缺乏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措施办法,产业帮扶、政策帮扶等方面的长效帮扶机制不够完善,围绕脱贫攻坚工作,整体考虑“三农”工作和第一产业规划发展问题的意识还不强。

(二)党的观念淡薄、党的建设缺失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党的建设重要性的领悟还存在不足之处。研究具体工作的时候多,讲党性理论、强化党性观念的时候少。对经济工作研究部署的多,对党建工作谋划部署的少,很少过问分管战线党建工作。

二是密切联系群众、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不够。对分管领域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抓的不实、指导不充分,真正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的力度还不大,发展壮大嘎查村集体经济、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等各项工作进展不快。对于基层经费保障、基层工作人员短缺、基层办公活动服务场所达标等问题下功夫研究解决得还不够。

三是在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方面。在民主生活会上,存在“老好人”思想,没有做到抹开面子、直言不讳、一针见血,达到“红脸出汗”、“洗澡治病”的效果。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上,以工作繁忙为借口,不能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尤其是双重组织生活,存在缺席、补学、漏学的情况。

(三)管党治党不严,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加强党性修养的自觉性不够,缺少争先创优的劲头缺少改革创新的勇气,精神状态不够振奋,奋斗意识有所弱化。

二是管党治党担当意识不强。缺乏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斗争的勇气和担当。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导致分管部门的一些党员干部工作作风不扎实,搞实用主义和变通主义,甚至个别部门出现了一些问题。

三是在结合自身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上有所欠缺。对重大资产投向、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还不强。对政府党组管理的干部在政治忠诚方面的情况了解不够,对一些基层干部的思想动态掌握不及时,平时管理和监督力度不强。

(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的一些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不够深入,未能采取有效举措对学习成果进行检验,没有认识到自己在意识形态工作中承担的责任。

二是侧重于抓分管领域的具体工作,存在意识形态工作是“软工作”的错误思想,认为意识形态可有可无、无关紧要,没有形成意识形态领域长效工作机制。

(五)权利监督制约不够有力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权力运行缺乏清晰、严密、具体的规范程序。行使决策、执行、监督权过程中,普遍缺乏可操作性的程序规定,习惯于以部门文件形式来约束和监督权力运行,刚性规定少,容易出现随意性,而造成错误决策。

二是对重要权力部门、关键环节和敏感岗位监督制约不够有力。有的部门和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滞后;执纪问责的力度不够大,开展责任追究和警示教育较少;防范廉政风险不到位,防止利益冲突机制不健全,个别单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存在滋生不廉洁的隐患。

(六)作风建设不够扎实,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不自觉、不严格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学习还不够深入。主要精力放在分管工作上,忽略了政治理论的学习,抓得时紧时松,深入系统学习的精力投入不够,对“八项规定”的精神理解的不够透彻,未深入领会和掌握其精髓,同时学以致用的能力欠缺。

二是主动服务意识不够,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针对性不强。由于工作性质的原因,虽然经常深入哈克镇、奋斗镇、建设办等乡镇调研,但在调研过程中也存在盆景式调研、参观式调研的现象,工作指导和督促还不够深入,致使工作有时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三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方面的具体要求不彻底,工作部署、协调方面的会议并没有明显下降,文山会海问题依然没有很好解决。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剖析

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虽然存在一定的客观原因,但主要是主观原因造成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党的领导弱化、“四个意识”理解不深刻

一是敬业精神不强,满足于完成工作。日常工作中,满足于一般性地工作任务。工作上满足于一般化,交一件事办一件事,工作没有创新,工作缺少新思路。遇到困难,思想上有畏难情绪,工作有些缩手缩脚。

二是对组织纪律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党章》理解不深,掌握不牢。没有精准理解、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的精神。

(二)党的观念淡薄、党的建设缺失

一是服务群众的意识不够牢固,与俱时进的思想不够扎实。缺乏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淡忘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作风及理论联系实际等我们党优良的党风、学风和工作作风。

二是缺乏党性修养的自觉性,工作中创新意识不强,其思想根源是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强忽视了党性修养,也说明自己进取意识弱化,没有跟上时代的步伐,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与组织的要求党员的标准还有差距。

(三)管党治党不严,全面从严治党不够到位

管党、治学认识不到位,没有认识到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存在“重发展、轻党建”的思想误区。片面地认为从严治党是“软任务”、经济建设才是“硬指标”,从严治党是务虚工作,不能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对如何落实从严治党主动思考不多,投入精力不足,导致党组织凝聚力减弱、组织生活不够正常、干部管理不严、党员作用发挥不明显现象。

(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追本溯源,根子在于思想认识上有偏差,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不够,政治立场没站稳。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往往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软任务,存在“重业务轻思想工作”的倾向,没有真正认识到意识形态工作是基层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片面认为只要把各项业务工作完成了就是尽职尽责了。

(五)权利监督制约不够有力

一是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内容理解、贯彻不够全面、过于单一,偏重于对被监督者的事后监督,忽略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

二是对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的思想建设不到位,干部群众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问题突出。

(六)作风建设不够扎实,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不自觉、不严格

一是学习上有所放松。随着工作时间的增长,有时在思想上也会时不时地产生麻痹、放松思想,觉得自己在工作岗位上干了这么多年,已经轻车熟路了,不自觉地就放松了对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的学习。这种情绪虽然没有发展到影响工作的地步,但毕竟奋斗的冲劲不如过去足了。

二是谋事方面不够深入。有时对上级精神领会不到位、思考不全面,特别对不是自己分管的工作,有时存在着应付以求过关的想法,影响了工作效果。对大局考虑不周到,不全面;在工作中,特别是对不是自己分管的工作,有时会局限于主要领导布置什么做什么,没有把自己放在全局的角度去考虑,对全局性的工作深入思考比较少,好的建议也不多,总认为只要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即可,有时产生的新想法也只是停留于心动而无行动的状态。

三、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我要切实把自己摆进去,与思想和工作实际紧密结合,深入分析,深挖根源,精准发力,综合施策,集中整治,以巡视成果运用和整改实际成效,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强化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抓在日常、严在经常,不断增强党组成员的“四个意识”和政治敏锐性、政治鉴别力,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在政治上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明晰农牧业发展方向,做好产业规划。加大水利、设施农业等方面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田灌溉力度。加大农牧业科技应用和推广力度,通过实施免耕、深松、黑土地保护等耕作手段提升土壤抗旱能力,通过选育、引进、推广抗旱、避旱农作物品种,确保粮食产量稳定增长。加大耕地、草牧场流转力度、引导向规模化、集约化、企业化方向发展,提高农牧业抗灾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进一步加强对西山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工作,加快不符合环保规定企业的搬迁及管理。

三是强化责任担当,加大脱贫攻坚工作力度。按照“五个一批”帮扶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分类帮扶工作,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成果。严格驻村干部日常管理,认真落实脱产驻村要求。帮扶责任人每周入贫困户不少于1次,做好帮扶工作记录。围绕与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直接相关的增收产业和教育、医疗、住房等重点问题,落实各项扶持政策,达到四个全部:区政府全部建立“三项基金”(产业扶贫基金、贫困生救助基金、大病医疗基金)、贫困人口全部覆盖“两个保险”(医疗补充保险、大病保险)、全部实现免费体检、贫困嘎查村全部解决集体经济空白。加快绿色节能集成房屋的建设,力保今年完工。完善资金监督和绩效考核机制,进一步加大扶贫资金联合检查力度,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深入开展扶贫系统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不廉洁问题工作,严肃查处扶贫开发领域弄虚作假、截留私分、挤占挪用、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行为。

(二)坚定政治立场,强化党的建设

一是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全面落实教育实践活动“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严格遵守党的各项规定,自觉地加强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是抓好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工作。把抓党建工作同抓经济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不断发挥农村牧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三是强化党的建设。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意识,正确处理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积极推进政府党组政治生活方式方法创新,认真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坚决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

(三)坚持从严治党,勇担管党治党责任

一是要善于从政治、全局的高度认识事物,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通过实现学习方式、工作理论、工作手段和工作机制的创新,不断总结和完善工作经验,改进工作方法。围绕区委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和落实各项决策和部署,尽职尽责地做好各项工作。

二是在加强工作监督上下功夫,注重倾听各个方面的监督意见。强化与干部的沟通交流,通过与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及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警示,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四)注重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建立意识形态领域定期分析研判机制。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引导好思想观念、社会风尚,善抓善管、把好方向,不断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驾驭能力。

(五)加强对权利监督和制约

一是采取科学的权力制约和监督方式,形成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以及平行监督统一的多向运行机制。

二是要有效地对权力运行进行制约与监督,借助制度的威力来达到约束和规范权力运行目的。重点围绕资产投向和专项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强化廉政风险防控。

(六)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

一是强化党性教育,激发内生动力。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宗旨意识和纪律观念,加深对党的性质、宗旨和群众路线、群众观点的理解,增强严守纪律规矩的自觉性、坚定性。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强化宗旨意识,树立无私奉献和艰苦奋斗的精神。增加与基层单位和群众当面沟通的次数,做到提前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处理,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提高服务的前置性和措施的前瞻性。

三是转作风要和正文风、改会风结合起来,严格控制文件数量,努力提高文稿质量,大力提高办文效率,精简会议数量,提高会议实效。切实改进文风会风,增强工作实效,降低行政成本,推进了机关效能建设。

巡察环境保护【第五篇】

6月11日上午,我县在县会议中心第二会议厅召开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查工作汇报会。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查组组长周虎民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书记李建忠出席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王锦山主持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艾长征、县政府副县长刘永宏等县领导出席会议。

李建忠汇报了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今年以来,我县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唐山建设总体部署,聚焦市委“高质量发展突破年”主题,围绕打好“生态”优势牌,全面打响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战,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着力实施了压减产能、重点企业深度治理、燃煤污染整治、环保问题清仓归零、点源面源综合整治、造林绿化、应急错峰七大攻坚战役。强力推进水污染综合治理。扎实开展全域治水清水润城;深入开展“十大”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加快推进县城集中饮用水源地建设;全面落实河长制。强力推进上级交办问题整改。空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下步,我县将始终秉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生态环境治理的各项工作部署,以此次市巡查组专项巡查为契机,认真梳理并深刻反思我县环境监管和整治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以铁的决心、铁的手腕和铁的措施,继续全力打好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战。一是强力推进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二是强力推进上级发现问题整改;三是全面加强环境执法检查;四是全面加强环保网格化管理。

就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查工作,周虎民要求,各部门要配合巡查,成立专门组织,实行专人对接,高质量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要边查边改,及时发现问题、反馈信息。要建立应急处置预案,做到信息公开。要严格巡查程序,对标对表进行实地巡查。

就贯彻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王锦山要求,各地各单位针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巡查出的问题要建立台账,立行立改。重视程度要再提高;迎查工作要再细化;问题整改要再提标;工作责任要再压实。

会上,听取了市环保局迁西分局、三屯营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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