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巡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汇总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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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巡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第一篇】
2011年9月20日-22日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巡察组对我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集中巡察,形成了《关于对九龙镇张坝村进行集中巡察的情况专报》。《专报》对我村近年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了肯定,并指出了不足,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为固强补弱,解决存在的问题,根据巡察组要求,经村两委会研究,特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进一步规范财务制度。对于涉及1998年事故计万元的票据,一个月内我村将由XXX、XXX同志负责申请镇农经、纪检、海陵区农工委等部门派员协调帮助解决。从今以后,我村将加强对支出票据的管理,对不符合财务制度的票据不予接收,完善费用审批手续;加强财务公开,坚持民主理财,接受群众监督。
二、进一步强化防违控违举措。我村首先将由村两委专门组织对村内违建的摸底统计工作,对村内违建重新加以区分——如院墙内多少户,院墙外多少户;具体用途是建车库还是个人办厂等。其次,摸底排查清楚后,将会同镇城管监管中队、海陵区城管分局协调解决,该拆除的坚决拆除。预计此项措施耗时一个月可以落实。我村将对照“防违控违我先行”公开承诺活动的要求,做好政策宣传;将于十天内前
落实违建巡防员,督促按时上报巡防记录,避免违建行为再度发生;一旦发现违建,积极配合镇做好违建的拆除工作。
三、进一步深化“三务公开”措施。我村将及时修订新的《村民自治章程》并进行公开。将完善“公开”目录,规范公开项目、内容、格式,半个月内更新公开栏,对各项规章制度章程的公开栏进行重新布置,一改陈旧的张贴式公开栏为方便更新的插入式公开栏。关于村里的各项重大事项将根据《村委会组织法》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里的每项收支定期向群众公开,接受民主理财小组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督。关于公开招投标以及租赁合同的问题,将咨询司法部门,进行规范,今后避免出现违反《合同法》规定的现象。对于幼儿园北侧、兴龙路西侧一间240平方米的平房的租赁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违反了《村委会组织法》的问题以及合同租期50年违反了《合同法》规定的问题,将由陈国勤同志在司法所的指导下找当事人谈,规范租赁协议,将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将此事处理结果在会上通报,预计此项措施十天内可以落实。
四、进一步规范支部活动。支部三会一课记录分门别类装订成册,避免混乱的问题。支部党课没有学习情况记录的问题,我支部党课主要通过组织党员干部收看远程教育节目进行,学习情况记录簿每年都上交镇组织科进行考核。今后
将及时做好沟通解释,并由XXX同志总抓,XX同志负责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确保今后三会一课记录条理清楚,有图片相佐。
以上措施如有不当之处,还望领导不吝批评指正,使我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长足进步。
对巡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第二篇】
从8月6日至今,我被抽调到区委第四巡察组已一月有余,截至目前,我组已经对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和食药监局等被抽查的11个区直部门完成了专项巡察工作中的计划部分。通过参加巡察,我对全区的营商环境现状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从中我也感受颇深、受益匪浅。根据要求,下面汇报一下近期巡察工作中我个人对巡察谈话工作的心得体会和粗浅认识。
一、巡察谈话工作进展。
截至目前,我组已经完成了对被抽查的11个区直部门专项巡察工作中的计划部分,其中个别谈话108人。我参与的个别谈话33人(市场监管局领导班子4人、中层干部6人;食药监局领导班子3人;投资促进中心领导班子2人、中层干部5人;人社局领导班子5人;编办中层干部4人;金融办领导班子2人、中层以下干部2人)。
二、对巡察谈话工作的心得体会和粗浅认识
个别谈话是巡察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发现问题线索的重要方式,贯穿于巡察工作的全过程。开展个别谈话就是要坚持问题导向,讲求策略技巧,注重谈话质量,确保获取真实信息。在巡察过程中,有的同志对巡察工作不甚了解,缺乏正确的认识;有的同志抱着事不关己的态度,错失反映问题的良机,等等。这也就告诉巡察工作人员,个别谈话的方法和技巧是发现问题线索的重要保障。
(一)创新思维是提升谈话质量的关键所在。创新是提升一切工作的万能钥匙,谈话中创新思维实质上就是敢于突破常规刻板僵化的问答式谈话模式,在原则框架内敢谈敢问,敢说真话和实话,敢真诚交流,敢于担当、正视问题。在以往,有的巡察干部在谈话时中规中矩当然无可厚非,但是照本宣科,思想僵化,“说话留半句”,往往给谈话对象留下不真诚、不踏实的印象,很难达到谈话的预期效果。因此,不论在谈话方式,还是谈话内容上,都要有一定创造性的发挥空间,“心底无私天地宽”,当放下一些不必要的顾虑,敢越所谓的“雷池”时,才能增强谈话魅力,实现谈话目的。
(二)准确站位是谈话顺利进行的有效前提。巡察谈话是同志间平等的交流,准确站位就是站在同志的角度,对“同志”抱有感情,相互尊重,动以真情,消除顾虑。“同德则同心,同心则同志”,相互尊重,平等交流,在双方互信的基础上开诚布公坦诚以待是实现成功谈话的前提。这样,谈话必然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灵活运用多种方法和技巧是实现谈话效果的必要条件。谈话对象千差万别,职务、性别、年龄、性格、阅历知识等等都各不相同,谈话人必须因人而异,适时变化谈话策略。对待冷漠应付、寡言少语的,就要单刀直入,直奔主题;对待顾左右而言他的,要适当逻辑推理,趁其不备,攻其破绽;对待个别情绪激动的,要及时化解调和,控制谈话节奏,保证谈话平稳有序;对待满腹委屈、事无巨细倾诉的,要保持耐心,合理引导,择其要而了解有关情况。谈话是动态的,变化的是谈话的方式方法和技巧,不变的是谈话人的态度,这就要求巡察工作人员要本着对工作负责的精神,认真对待每个谈话对象,始终保持严谨、客观、平和、淡定。态度决定细节,细节决定成败。
巡察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使我接触到以往不能接触的新事物,受益颇多。但也发现自身存在很多不足之处。巡察工作的越来越深入,我愈发现对巡察工作相关知识掌握不够、理解不深,愈发现对巡察工作中涉及的专业性知识,学习不够、知识面狭窄,全面综合能力不高。对巡察工作方式方法掌握不多,使我被动接受安排,欠缺主观能动性。在巡察工作个别谈话过程中,透过现象,提炼分析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还很欠缺,和别的同志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我唯有不断提升自身综合能力与素质,强化自身不足方面的学习,才能迎头赶上,不拖巡察工作的后腿。
对巡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第三篇】
区委第二巡察组2020年11月14日至12月3日,对XX街道党工委开展了巡察。2020年1月11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在我街道的巡察情况进行了反馈。对区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建议,XX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现将落实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直面问题明责任,把整改落实作为工作核心任务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街道党工委极度重视、态度鲜明,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
一是压实领导责任。成立了由街道党工委书记邹新宇同志为组长,办事处主任王琨同志、人大工委主任魏春同志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宣委员杨雪梅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科室站所负责人任办公室成员。整改以来,共召开党工委会议2次,干部职工大会2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
二是抓实责任分解。经多次完善,形成了以《XX街道党工委落实区委巡察组问题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为总揽,以落实党建工作制度不到位、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不健全、财务管理不规范为重点的整改框架。根据巡察“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挑实责任,科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街道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采用定期抽查、随机评价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干部绩效、科室目标3项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二、对照问题补短板,将反馈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一)落实党建工作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全面落实主体责任。街道党工委自觉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全面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责任。进一步树立“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切实负起责任,亲力亲为抓党建,聚精会神抓党建。把加强党的建设摆上重要日程,坚持每月一次召开党工委会专题研究街道工作。
二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
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思想精髓和核心要义,用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武装头脑。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理想信念学习教育。及时传达学习省、市、区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确保工作安排及时落实。
三是夯实基层党建基础。创新党建工作。进一步摸清党建工作基础数据,按区委要工作要求落实了统计上报。树立抓基层打基础的鲜明导向,坚持向社区选派第一书记,推进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提升,建立了创文网格化责任,有效推进了街道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到社区抓工作落实,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
(二)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一是加强了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充分发挥街道党工委在思想引领、组织推动、制度制约、作风保证等方面的领导核心作用,为XX街道各项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党工委成员严格遵循领导班子组织生活制度,增强班子成员的党性观念、服务意识、团结意识。对重大问题要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不临时动议重大问题。集体作出的决定,班子成员要自觉维护并坚决执行,不拆台、不推诿,树立“一盘棋”思想。
二是严格了街道党政决策程序。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工委议事规则》、《办事处政务工作规则》和《“三重一大”具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严格按制度执行,加强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三是规范了党工委会会务组织。原则上每月召开不少于1次党工委会议,会议前由党办负责收集议题,报书记办公会议同意后,确定议程,并下发通知。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
四是明确了行政决策会务制度。建立、健全符合民主集中制和快速决策机制的行政制度,实行主任办公会、工作例会、行政专题会等会议制度,严格会风。
五是梳理了街道现有制度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相关制度规定进行修订、调整。
(三)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从机制、制度和基础入手。结合国务院关于基层财政所规范建设要求,建立相关制度,并上墙公开、公示;落实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制作前置《经费开支报告审批单》、事前《现金支出审批单》和事后《经费开支报销单》,进一步强化财务支出规范管理;有效落实办事处主任办公会制度、办事处基建领导小组会、街道党工委会,强化三重一大事项开支的事前审核,实现用制度管理事、用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行为。
二是建立了有效的监督制度机制。进一步建立完善监管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内部开支公开、透明;全面落实经费管理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社会的监督;引入市场化管理监督机制,积极配合区审计局、区财政局通过社会专业机构进行第三方审计和支出效益平估,进一步强化财务支出科学化管理。
三是全面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建立街道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全覆盖;建立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将街道机关和社区资产建立完善专人专管责任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对社区三产进行统一规范管理。对社区三产自收资金依据区财政局的相关规定,按收支两条线的要求上交区财政局。
四是进一步规范财务审批制度。3万元以上(含3万元)的经费开支,必须事前上报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同意后,才能使用。1万元以上(含1万元)、3万元以下的经费开支,必须事前上报街道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才能使用。特殊情况事前征得党政主要领导同意的,方可适用先支付,事后必须会议通报的方式。所有经费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审批。事先,必须由经办科室站所(中队)填写经费使用审批单,经办人、科室站所(中队)主要负责人分别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审核并签署意见,然后报办事处主任审批。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经费,办事处主任同意后,上报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处理。
(四)其它方面的整改情况
街道重大物资采购、重大工程项目、聘请法律顾问等重大事项依法遵规履程,涉及办事处重大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的按程序完善审批流程:
一是抓责任。根据办事处领导班子成员任职调整,街道党工委及时调整了人员分工和充实办事处基建领导小组,同时对照工作职能对街道41个常设性临时机制进行了补充调整,对照编制人员对街道内设科室人员进行了轮岗调整,按照各自职能遵规履程,发挥自我控制、自我监督职能;
二是建流程。涉及重大项目实施、重要政府采购的,严格按照程序依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完善行政审批流程;
三是重环节。涉及重大资金使用环节的,严格遵循办事处主任办公会、党工委会议事规则,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
四是强监管。充分发挥办事处纪工委的作用,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按程序进行处理。
三、巩固整改促发展,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一步工作
一是巩固整改落实成果。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街道党工委将继续按照区委巡察组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建立台账,逐个销号,加强跟踪问效,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街道党工委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对巡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第四篇】
建立市县级党委巡察制度,是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向基层延伸、向深度开掘的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出台和施行,填补了对县以下的巡视监督空白。发挥好巡察利剑作用,是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在基层落地生根的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
一、优化配置巡察队伍方能夯实基础。巡察工作是“政治体检”,突出问题导向。巡察干部就是要瞪着眼睛看,竖起耳朵听,盯着线索查,才能让问题无处藏身。锻造一支素质过硬、纪律严明的政治铁军,是让巡察这把“达摩克利斯之剑”充分发挥震慑效应的重要人力资源基础。一是要重视巡察人才库建设。优先从纪检、组织、人事、审计、财税、政法等行业挑“尖兵”,选骨干。同时,注重在领导干部队伍里点政治素质好、熟悉党务工作、敢于动真碰硬的“老将”,着力打造巡察人才库“职业+专业”阵容,把巡察岗位当作培养和锻炼干部的“检阅台”。实行巡察人才库动态管理制度,综合年龄结构、工作经历、业务素质等因素,对巡察干部进行合理调配。探索建立巡察回避制度,防止巡察干部因个人利益或亲属关系等因素对巡察工作形成掣肘。二是要强化业务能力储备。巡察干部如果不具备“啄木鸟”的本领和水准,就很难发现隐藏在党组织或干部身上的“蛀虫”,发挥不了“护林员”的修复保护作用。因此,每轮巡察进驻前,都要组织专题培训,帮助巡察干部“备好课”“充足电”,明确巡察重点、掌握巡察方法,让巡察工作出师有力,招招制敌。每轮巡察结束后,应当组织召开巡察工作分析会,共享经验,剖析不足,全面提升巡察队伍的战斗力。三是要筑牢纪律规矩防线。巡察工作是站位管党治党政治高度的正义之举,讲政治、守规矩、重程序、敢担当,是每一名巡察干部的“必修课”和“基本功”。在纪律规矩面前,巡察干部要树标杆、做表率,牢牢系紧风纪扣,时时拂拭自律弦。如果把巡察当作是简单的下乡出差,麻痹大意,最终不仅会贻误了巡察工作,还会损害了自己。
二、科学选择巡察对象方可有的放矢。巡察工作只有紧扣“六大纪律”,牢牢盯住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以党章党规党纪之“矢”,射巡察对象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之“的”,才能有效推进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一是要遵循巡察初衷“望闻问切”。“六大纪律”是抽象的戒尺,“三个重点”是外在的表现形式,“三大问题”是内在的原因和本质。巡察如果不能透过现象看本质,遇着问题绕道走,那么巡察组就沦为了“形式组”,决不可能拿出一份高质量的“政治体检”报告。只有紧盯巡察重点,严格巡察程序,巡察工作才能有备而来,满载而归。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剑指关键人、关键事、关键问题,剑效才能凸显。巡察前,要注重收集分析纪检信访部门、组织部干部监督部门的信访举报,与对口联系的纪检监察室沟通交流,调阅财政、审计部门相关资料,科学选择巡察对象,做到“哪里问题集中就巡察哪里,谁问题突出就巡察谁”,将宝贵的巡察资源用在“刀刃上”,让巡察精准发力,形成震慑。
三、综合运用巡察方式才能百战不殆。巡察对象中,具体的人、具体的事、具体的问题是动态的,发展变化的。这就要求我们与时俱进地改进巡察方法,持续释放其导向活力。一是要常专结合力求实效。在开展常规巡察的基础上,机动灵活地安排专项巡察,紧紧围绕一件事、一个项目、一笔资金、一个机构,循着问题线索而去,精准打击,力求实效。对同一领域、行业、性质的单位,可同时开展巡察,便于一类问题一类问题地梳理归纳,客观全面地掌握巡察对象管党治党的实际状况,以期群防群治,扩大战果。二是要善于“回头”看紧看实。对已经巡察过的单位或部门,要善于开展“回头看”,持续释放“党风廉政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的强烈信号,压紧压实巡察责任链条,坚决纠正部分干部认为巡察结束就万事大吉的错误认识,大力狠刹巡察结束“病灶”就反弹的歪风,进一步巩固巡察成果。
四、严格细化巡察责任才可凝聚合力。“纪委的来巡察了”这样一句看似简单的话语,实则反映出部分干部对巡察工作定位不准,认识不清。目前,市县党委巡察工作正处于边学习边实践边总结的过程。细化巡察责任,明确工作程序,是健全和完善巡察制度的客观需要,也是保障和规范巡察工作的必然要求。一是要细分巡察责任清单。巡察工作是市县党委的一项重要工作,市县党委负主体责任,巡察机构负监督责任,巡察组负直接责任。只有将巡察责任清单化、具体化,才能督促各责任主体不缺位、不越位,才能形成各责任主体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良好局面,以责任担当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二是要规范巡察工作程序。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进一步明确市县党委组织领导和研究部署巡察工作、听取巡察汇报、决定巡察成果运用的具体方式、程序和标准。牢牢握住履行监督责任这根“牛鞭子”,进一步明确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办的职能职责、工作规则和议事程序,以及组织、协调、监督巡察工作的具体方式、程序和标准。时时盯紧肩负直接责任的巡察组这头“拓荒牛”,进一步明确巡察工作的方法程序、纪律规矩,以及巡察发现问题分类处置的具体标准、程序,确保巡察工作始终在制度的轨道上规范运行。
五、规范运用巡察成果方能形成震慑。强化巡察成果转化运用,才能真正发挥巡察震慑作用,实现以惩促治、以惩促防、标本兼治功效。如果巡察成果只停留于报告文本,缺少转化运用,巡察工作难免会招致“雷声大雨点小”的负面评价,严重减损巡察效果。一是要压细压实整改责任。巡察反馈意见研究确定后,要原汁原味向巡察对象反馈,切实把发现的问题点到痛处,把整改的责任压到实处,逐步形成巡察发现问题、处置问题、解决问题的完整责任链条,让巡察真正起到震慑、遏制、治本的“政治体检”作用。二是要规范处置问题线索。正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现政治巡察与纪律审查无缝对接,依纪依规分类处置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让利剑高悬、震慑常在,为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提供有力支撑。三是要注重推进制度建设。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巡察成果,并将巡察成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综合考核。同时,注重与干部考核和选任工作的有效衔接,将巡察成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根本性问题,要综合研判、分策治理。着力规范权力运行,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巡察工作不断深化拓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基层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