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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范例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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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第一篇】

为落实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党组领导班子、党组书记和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有关党内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党组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25项)

(一)加强政治建设

1.完善落实“两个维护”的制度,从组织体系、领导体制、工作机制等方面着力,把“两个维护”体现在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县委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体现在党员干部的日常言行上,坚决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

2.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作为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工作责任,制订责任清单、明确时限要求,党组每年听取各单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3.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新发展理念,以党的建设高质量推动经济发展高质量,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担当作为。

4.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和落实局党组会议决策规则,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议主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5.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加强向县委请示报告工作,履行请示报告的重大政治责任。党组每年向县委报告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6.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规范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每年向县委及时报告班子民主生活会及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

7.厚植党内政治文化,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坚决抵制“圈子文化”“山头主义”。

(二)加强思想建设

8.持之以恒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全国两会河南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视察河南重要讲话以及在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座谈会、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执行县委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和重要指示批示制度。

9.完善运用“五种方式”学习制度,坚持平时抓紧自学、以会代训领学、进党校讲课、沉到基层宣讲、在交流中互学,推进学习走深走心走实。

10.建立和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必修课、常修课,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大别山精神,大力弘扬黄河文化。

11.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特别是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注重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12.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分析研判和预警机制,全面排查、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对错误思想敢于亮剑。

(三)加强组织建设

13.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好干部标准,树牢省委“三个导向”、市委“五讲五不”和县委“以事为前提,凭业绩用干部”用人导向,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14.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把提高治理能力作为新时代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任务,探索建立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识别和评价机制,健全党管干部、选贤任能制度。贯彻落实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机制,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汏的正确导向。深化人オ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坚持“凡提五必”,有效防范“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健全“负面信息库”,加大提醒函询诚勉力度,抓早抓小、抓细抓常。

15.统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工作等方面考核,建立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

(四)加强作风建设

16.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整治“四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17.坚持“三严三实”,倡树“五比五不比”工作导向和“清新简约、务本责实、实干兴孟”作风导向,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落实带头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措施要求。

18.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完善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改进创新联系群众方法,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坚决査处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19.坚持把党员干部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督促党员干部注重家庭、家教、家风,让“好家风”蔚然成风。

20.建立健全专题调研制度,局党组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形成高质量调研成果。

(五)加强纪律建设

21.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

22.加强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监督检查,每半年听取一次各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23.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主动接受县纪委监督,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定期向县纪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六)加强制度建设

24.对标对表中央、省委和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

25.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科学制定党内规范性文件,健全可行性论证、合法合规性审查等机制,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二、党组书记责任(10项)

1.带头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每半年至少主持召开1次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3.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部门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4.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经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局党组其他成员监督。

5.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XX标准,定期组织召开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带头指导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每年为党员干部上党课不少于4次。

6.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干部选任原则、程序、纪律等要求,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7.加强对査办违纪违法案件的领导,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办案,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8.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了解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发现和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

9.带头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县委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决策部署,持续倡树“五比五不比”工作导向和“清新简约、务本责实、实干兴孟”作风导向。

10.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做到正确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联系群众、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

三、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9项)

1.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作的部署和要求,根据工作分工,履行职责范围内全面从治党工作重要领导责任,协助党组书记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将全面从严治党与分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经常研究分析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指导研究制定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3.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对党风廉政等方面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4.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及时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党员干部廉政情况,提出具体要求。

5.对分管部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局党组报告。

6.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査处分管部门违纪违法案件。

7.积极参加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8.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以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办法。

9.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带头培育良好家风。

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第二篇】

2020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也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一年。今年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X区委紧紧围绕X这一目标定位,主动融入“加快推动全市X工作布局、努力实现X奋斗目标”这个发展大局,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X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始终坚持站位全局、统筹谋划,区委班子真履责、勇担当。区委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导向,坚持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督查、同考核,不断加强对落实主体责任的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和科学指导。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并承担第一责任,负责对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统筹指导;

按照区委要求,X个区属党(工)委和X个党组也成立了相应领导小组,由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任第一责任人,实现了领导、机构、人员、职责“四到位”。二是加强科学指导。结合上级精神和×实际,研究制定了区委《中共X市X区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X区党建工作综合考核办法》等文件,对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方面内容予以明确,为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长期和阶段性工作提供了科学遵循和统一指导。三是加强常态管理。坚持把研究部署主体责任落实工作作为常规议事内容,定期列入区委常委会、区党政联席会议、全区领导干部大会等重要会议议程,及时传达上级最新精神,研究解决主体责任落实中的困难和问题,安排部署具体工作。今年以来,先后召开X次常委会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有力地确保了主体责任的推进和落实。

(二)始终坚持标本兼治、以案促改,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处、见实效。把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积极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举措,通过通报典型案例、深入源头剖析、狠抓问题整改等方式,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先后召开“开展案件剖析、做好以案促改工作”警示教育大会、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成立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委副书记任副组长,负责对以案促改工作的统筹谋划和组织协调,确保以案促改工作扎实开展。二是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全区各级党组织是以案促改的责任主体,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负责牵头抓总、靠前指挥,带头研究部署、推进督导以案促改工作;

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以案促改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好监督责任,协助党(工)委(党组)抓好工作落实。宣传部门负责宣传动员,及时宣传以案促改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三是狠抓问题整改。区级领导对照“六对照六查找”深刻查摆问题,撰写自查报告,共查摆问题×条。各单位结合实际,筛查典型案件,通过通报案情、宣读处分决定等形式,剖析案发原因,深挖问题根源,在思想教育、监督制约、体制机制等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措施。对典型案件按照“×+X”模式进行以案促改,即:×个典型案例+专项整治、提醒教育、制度规范等综合治理措施。通过以案促改工作,全区接受警示教育×人,召开生活会×次,查找岗位风险点×个,制定风险防控措施×个,修订新建制度×个。四是搞好统筹结合。结合“五查五改五促”集中督查活动,把以案促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其中,做到“四个决不放过”,即:原因分析不透彻不放过、风险点找不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过硬不放过、成效不显著不放过,实行严格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同时,把以案促改工作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决战四季度等各项年度工作任务相结合,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切实把以案促改的工作成果转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大动力和实际成效。

(三)始终坚持狠抓基层、夯实基础,基层党建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坚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抓基层、打基础,通过持续落实“河洛党建计划”,用好党建引领下的“三社联动”、开放式组织生活基地、国企党建联席会等平台载体,统筹推进社区、国企、学校、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以及互联网业党建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提升基层党建整体水平。一是积极打造党建引领下的“三社联动”。全省首创了以党的建设为引领、公共服务为支撑、“三社联动”为依托、志愿者服务为载体的“四位一体”社区服务体系,建成了集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会管理和服务为一体的社区公共服务中心,持续推进以社区为平台、以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的“三社联动”工作模式,为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务。今年以来,共受理服务事项×项,办结×项,群众满意率达×%。二是不断丰富基层组织生活的形式内容。通过整合辖区各类党建资源,着力打造基础型、红色型、公益型、科技型等不同类型的开放式组织生活基地,为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有力支撑,使支部组织生活从封闭的“会议”到开放的“基地”,使红色“党味”更符合时代“风味”,增强了党组织生活的活力。目前,已建成×个开放式组织生活基地,实现了基层街道办事处开放式组织生活基地全覆盖。自去年×月份以来,先后有×批×余名党员到基地开展组织生活,该做法先后被《光明日报》《×日报》采访报道。三是创新地企党建共建联席会议。按照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建的要求,立足×国有企业多、离退休党员多、党建资源共享不充分等实际,在全市率先建立国有企业党建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了《议事规则》《成员单位职责》等,以“十联十共”为抓手,进一步深化驻×国有企业与区委、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街道社区党组织的工作联系,为国企和地方在党建共建上搭建平台,×等优秀党建资源得到充分共享;

“三供一业”有序推进,×家省属企业×名退休党员移交社区党组织管理,×月×日,全市国有企业党建联席会第一次会议在×召开。

(四)始终坚持明确责任、传导压力,全面从严治党全覆盖、无死角。在认真落实好区委自身主体责任基础上,督促各级党组织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成效。重点是强化了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分级承诺责任。全区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签订《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个重点单位负责人与区委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各办事处与区属各单位向区委书记签订承诺书;

×名领导干部和×名机关干部向部门主管领导签订承诺书,各办事处与社区、区属各单位与二级机构均签订承诺书。由此,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推进、责任全覆盖、落实无死角的工作格局。二是层层压实责任。区委带头制定《区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区委常委会职责清单》,×个区属党工委、×个区直机关和×个社区党组织层层签订党建责任书,×个区直单位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项、监督责任清单×项,有力推动了党建责任在全区的分解细化。三是全面落实责任。区委主要领导积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亲自研究、亲自安排、亲自协调党建工作。全区各级分四个层面落实责任:即落实党委(党组)、党工委及职能部门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负总责,落实党政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落实牵头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四是严格考核责任。在全区建立了目标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了《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目标管理实施细则》,将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配以较大分值,通过季度自查、半年考核、年终考评等方式,倒逼各级主体责任落实,并将考核结果与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提拔使用挂钩,确保抓主体责任“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

(五)始终坚持建章立制、严肃问责,主体责任落实常态化、长效化。坚持把建立长效机制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根本途径,积极探索,锐意创新,建立健全了一系列有效机制,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一是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把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作为提高区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能力的核心环节来抓,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区委主要领导带头维护班子团结,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尽责,自觉维护集体领导的权威,确保政令畅通。二是认真落实科学决策制度。研究制定了区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区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等,对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三是认真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坚持通过召开专题***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增进团结、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在区委专题***中,各个班子认真落实谈心交心制度,通过区委书记带头谈、班子成员相互谈、分管部门诚恳谈五个层面,认真落实“四必谈”要求,达到了前所未有的良好效果。四是认真落实干部管理制度。建立了领导干部请销假、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工作日和执行任务期间严禁饮酒等制度,切实加强了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内和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和管理。五是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先后出台《×区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试行)》《×区纪检监察机关“一案双查”工作暂行办法》《×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等文件,对重大决策责任实行终身追究制和责任倒查制,对各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每年开展不少于×次的约谈,对履责不到位、本地区本单位发生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在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切实以强有力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回顾一年来,×区委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上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与中央和省委、市委的要求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还不够深刻。虽然能够认识到从严治党的极端重要性,但个别同志对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认识还比较滞后,总认为党建工作是常规的基础工作,常规工作常规抓,没有摆在极端重要的位置。还有的认为一俊遮百丑,只要把经济建设搞好就行了,对党建工作的标准满足于一般化。二是责任落实还不够有力。党委主体责任主要包括各级党(工)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工)委(党组)成员的领导责任、各级党的工作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党建责任。一方面分解过于原则,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分解笼统,不明确,如“党政正职负主要责任”“负直接领导责任”等;

其二存在责任交叉,看似多个部门负责,但又多个部门不负责。在实际工作中缺乏针对性,硬性要求有的很难具体,落实起来有一定困难。三是制度执行还不够严格。虽然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了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但仍是定性考量,缺乏量化考核,导致有的单位标准不高、仅仅满足于不出事。

下一步,×区委将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牢把握新时代×现代化建设的总体要求、目标方向、路径举措和党建根本,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更加强烈的责任担当,更加有效的工作举措,不断树牢理想信念、夯实为民宗旨、提升能力水平、转变工作作风,切实为首创之区建设提供最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是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要把党的政治建设作为党的根本性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坚决服从党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的领袖和核心地位,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充分发挥政治建设纲举目张的作用,把讲政治贯穿于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和各方面,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二是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推向深入。按照宣传部门制定的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工作方案,做到领导干部带头、区委宣讲团巡回、街道办事处和机关各部门宣讲全覆盖。积极筹备学习宣传“十三五”期间文艺汇演,用歌舞、合唱、小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表演形式,大力宣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歌颂党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的幸福生活,将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持续推向深入。

三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突出政治标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持把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选拔到重要岗位,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

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增强干部队伍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

注重在河渠同治、信访稳定、环境污染防治等急难险重工作中培养锻炼年轻干部,形成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梯次配备的干部队伍。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完善干部考评体系,落实和完善激励机制、容错纠错机制、能上能下机制,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

四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作风建设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必须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决心和韧劲抓下去。坚持正风肃纪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让党的作风全面好起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持续弘扬×精神,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进一步推动党员干部坚持道德高线、守住纪律底线。

五是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以反腐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以坚定的决心、鲜明的态度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化标本兼治,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保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以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支持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廉洁自律教育,不断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抵御风险的思想道德防线。

区委2020-2021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报告一、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本人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结合支部组织委员的工作职责,无论是在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的学习,还是在参加各种政治活动,都能站在党员群众的前列,以身作则做表率,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能时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扎实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支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建设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在正定》、《县委书记》等加深对党的十九大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与领悟。

二、树党员先锋模范,激发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严守发展党员的“入口关”,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2020年将发展对象接收为预备党员1名、继续培养发展对象1名。了解发展对象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组织参加入党前的集中培训,坚定理想信念;

持续开展与非党员员工结对开展互帮、互带、互助活动,切实增强党员意识、先锋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系列主题,通过采用主题党课、红色教育基地现场教学、学习强国知识竞赛、一线攻坚、志愿服务等多形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带领党员志愿者们积极参加各种公益活动,尽责社会,奉献爱心。组织党员深入农村做好扶贫工作,对结对共建村东游镇溪尾村进行扶贫慰问,为母亲“健康1+1”捐款、交通劝导、植树造林、扶贫助农,爱心助残、无偿献血、社区大扫除等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党员意识,发挥先锋引领作用,强化企业责任意识,到处都展现出党员无私的精神风貌。

本人一直严格要求自己,本着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每一项日常工作。强化服务意识,用心做好每一个细节。能够较好理解领导意图,做好上传下达;

加强内部协调,发扬团队精神,形成工作合力。就立标杆,树典型,学榜样,注重上下结合,深入挖掘一线创造的新做法、新经验,选树坚守初心使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典型人物,立起标杆,营造了赶学比超、争做先进的浓厚氛围。

三、坚持党业融合,助推经营发展在班组成员内推行“一线工作法”,把“心”放在一线,通过召开座谈会、牢骚会等形式,倾听员工心声,改进工作作风;

紧抓管理环节,支撑做好行销保障、生产车辆保障深入一线采集信息,进行宣传采编报道等与后端部门紧密合作。带领党员同志延伸到基层,服务到一线,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做到服务无遗漏、支撑无缝隙。以“党建+创新”、“党建+服务”、“党建+公益”联动机制,致力打造特色党建业务融合品牌,充分发挥了基层党小组的延伸、协同作用,开辟党建与通信信息的“融合式”发展。

四、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抓落实主题教育期间,本人把高质量高标准开展好主题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四个对照”“四个找一找”和“四个到位”的要求,深入思想发动,精心组织实施,一体推进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等各项工作,坚持时间服从质量、进度服从效果的原则,规定动作一个不少,标准要求一切从严,走实主题教育全过程,确保支部的主题教育规定的学习教育、专题研讨、专题调研、主题党日、专题党课、检视整改、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专题会议和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各项规定动作基本落实到位,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第三篇】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性的认识。今年以来,公安局党委把十九大关于加强党的建设论述作为理论中心组学习、党委会首学、蹲点调研的重要内容,对照中央和各级党委要求,认真查找不足,深刻剖析原因,认清危害,不断增强各级班子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落实主体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党委书记、班子成员、支部书记登台讲党课,结合本部门、警种实际,阐述公安机关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性,使全体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通过学习、调研、讲党课等活动,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思想和组织保障。

精心谋划,制定方案,周密部署全年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各项工作。年初,局党委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党委会,研究制定了《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2018年党建工作责任考核目标》,明确重点,突出难点,明确党委及主要负责同志、班子成员、纪委及书记、纪委委员和职能部门的责任,会上,层层签订落实主体责任承诺书,确立了实行季考核、每半年一报告制度,确保事事有人管,人人肩上有担子,任务目标明确。

加强支部建设和党员管理,从严治党延伸到基层支部。针对人员调整,及时改选了支部,配齐配强13个改选后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十九大、全国两会保卫期间,临时建制机构成立临时党支部,划分党小组,开展党员先锋岗和工作竞赛,有力地促进重大安保活动开展。京哈高速卢龙出口警务站,党建工作受到省公安厅、市公安局领导高度评价,经验做法被省、市公安机关转发推广。坚持一切公安工作到支部,党建带队建促工作,落实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综合绩效考评、港城立利剑严打整治行动、车辆两信息采集会战等工作,各级党组织认真研究,推进落实,各项工作始终在全市名列前茅。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落实省、市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领导讲话精神,开展纪律作风教育和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基层“微腐败”和“一问责八清理”专项清理工作“回头看”,开展队伍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剔除各种安全风险隐患。在经常开展警示教育的同时,对3起案件进行了严肃查处,辞退人员1名,给予警告处分1人。对全体党员起到了教育警示作用。

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第四篇】

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举办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民主生活会是一项重要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在长期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作风,是增强党的生机与活力的一大法宝。对个人来讲,是重要的反思自我,提高自我的机会。通过自我省视、自我调整,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完善。使我们的工作思路更清晰了,目标更明确了。下面,我就一年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结合本职工作,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脚踏实地地工作。

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以来,我能认真学习上级文件和精神,积极撰写读书笔记和学习心得,做到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以一名优秀的党员干部标准要求自己,主动做好各项工作。无论是教学本职工作还是后勤副校长工作都是尽职尽责任劳任怨。

2、提高思想认识,树立为学校教育发展服务的意识。

在思想上,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坚持以马列主义为指导,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自觉保持政治上的坚定和思想道德上的纯洁。按照教师职业道德要求,始终自觉地维护学校集体的良好形象,恪尽职守,努力工作,自觉当好科学发展观的实践者,自觉加强对世界观的改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和荣辱观,尤其是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3、改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在工作作风上,我能够始终保持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做好本职工作,不拖拉、不推诿、不扯皮、不误事。时刻严格要求自己,树立爱岗敬业,勤奋务实,埋头苦干的精神,增强对分管工作的指导和创新思维,各项工作高标准、严要求,狠抓落实,尤其是面对十四中当前的新形势,能紧紧围绕学校的整体工作思路,不断更新观念、改进工作方法,与时俱进,主动为学校分忧解难,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向前迈进。

4、廉洁自律,牢记优良传统。

廉洁自律是对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我在工作和生活中,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组织纪律和法律法规,经常用《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要求》来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加强个人党性修养,勤俭朴素,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思想解放程度不够。存在着理想信念方面,存在党员意识、宗旨意识、忧患意识淡薄问题。思想思维方式方面受条条框框束缚太多,按部就班,遇到实际问题时不敢闯,不敢试,_发展难题的办法不多;在困难和矛盾面前,缺乏开放性、发散性思维,思想解放仍停留在口头上,真正在用解放思想的思维方法解决问题、切实促进学生的有效学习实践活动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入。

(二)是把握机遇能力不强。突出表现在思维层次低,运用现代理论知识分析和处理问题能力差,更缺乏战略性思维眼光,反应不敏锐,来到新的工作环境面对新的工作要求,未能有足够迅速的应变能力。

(三)是改革创新意识不浓,主动性工作能力不强。存在了解学校整体思想不够,工作不够细致深入,解决问题不及时等问题。对新的工作任务中所遇到的困难尽力克服的积极性不高。

三、改进措施

(一)、夯实理论基础

理论的模糊,必然导致行动上的盲目,政治上的先进,源于理论上的坚定,而理论上的坚定要靠系统地刻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要学好邓小平理论,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认真掌握其理论精髓,科学地运用实际。在掌握其基本理论及精神实质上下功夫,从而树立坚定的政治信念,不断提高思想情操和道德品质,努力培养与人民群众的良好感情,建立与群众建立血肉联系,认真学习胡总书记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用心想事,用心干事,用心谋事”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

(二)、加强党性锻炼

第一:作为一名党员我们首先应准确定位自己。自己的言谈举止应与党员教师这一职务相称,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大事讲原则,小节要检点,不虚张声势,不故作姿态,不哗众取宠,以朴实的作风,出色的成绩,塑造自己的党员形象。二是:作为一名党员教师在名、权、利方面要把握住自己,要把师生拥护不拥护,师生赞成不赞成,师生答应不答应作为自己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思想上尊重师生,感情上贴近师生,工作上依靠师生,要情为民系、职为民用、利为民谋,做群众的知心人、贴心人。时时刻刻做到职务变了,艰苦奋斗的政治本色不变,地位变了,密切联系群众的作用不变;条件变了,勤俭纯朴的传统美德不变;只有这样,才能与群众打成一片,才能得到群众支持与拥护。

第二,正确对待苦与乐。树立以苦为乐,以干为荣的崇高思想境界,勇于开拓,苦干实干,自觉接受艰苦环境,复杂环境的磨练,实现自己辉煌的人生价值,做问心无愧的人民公仆。

第三,正确对待义和利。用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处理个人利益与党的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的关系,正确对待工作艰辛,生活清苦的问题,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坚决摒弃那种只讲利,不讲义,唯利是图,金钱至上,损人利已,坑蒙拐骗的行为。认真摆正自己的人生坐标,不为私利所动,不为金钱所诱,不为享乐所惑,视个人名利淡如水,视党和人民利益重如山,位为民正,权为民用,利为民谋,情为民系,踏踏实实办事,默默无闻奉献。

(三)、自觉接受监督。

作为一名党员自身学习和修养是必要的,但必须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按照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按照党员教师的有关规定加强自身修养,不断净化自己的心灵,排除各种思想杂念和干扰,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名誉,从而达到增强党性,完善自我,提高素质,让自己真正做一个高尚纯洁的有益于人民的人。

让我们在各自查找不足的过程中交流碰撞、达成共识、共同提高,促进个人和学校的稳步发展,不断进步。

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第五篇】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好司法厅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关要求,制定司法厅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

一、司法厅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抓好思想建设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为主要形式,不断提升理论学习能力、理论认知水平和理论实践能力。

2.树牢总目标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有关新疆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和陈全国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打牢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新疆工作总目标的思想基础,紧紧围绕总目标谋划、开展和推进司法行政各项工作。

3.增强管党治党意识。深入学习党规党纪,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科学内涵,深刻领会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精神实质。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观念,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党委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的共同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

4.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落实自治区《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以党委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双重组织生活会为抓手,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长期坚持、形成常态。

(二)严明纪律规矩

5.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如一地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向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在思想上行动上政治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

6.严守反分裂斗争纪律。在反分裂斗争这一重大原则立场上,始终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认识统一、表里如一、态度坚决、步调一致。健全司法行政系统意识形态领域风险评估研判机制、教育引导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坚决捍卫国家安全、维护新疆稳定。

7.保障和维护政令畅通。经常对中央、自治区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确保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8.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组织原则。坚持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向上级报备,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党政主要领导做到“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

9.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坚持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强化组织观念,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必须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

10.坚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严于自我解剖,对各种不同意见都必须听取,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认真整改。

(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1.严格选人用人标准。坚持党章规定的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习近平总书记“20个字”好干部标准和民族地区干部“三个特别”政治标准,坚持政治上强、能力上强、作风上强的新疆干部要求,坚持重党性、重品行、重实绩、重基层、重公认,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的用人导向。

12.树好用人导向。大力选拔对党忠诚,有较强群众工作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驾驭复杂局面能力的干部,注重在复杂环境和反分裂斗争一线培养、考验和选拔干部,大胆提拔贯彻总目标认识到位、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干部,大胆提拔关键时刻能够站出来、冲的上、顶得住、打得赢,不爱惜自己的“羽毛”,不留所谓“后路”、不左顾右盼、不身在曹营心在汉、敢于发声、敢于亮剑、敢于牺牲的干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13.严格监督管理。加强对全系统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管理,规范职责权限,明晰权力边界,强化监督,督促领导干部为民用权、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和岗位锻炼,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落实选人用人失察失误倒查追究机制,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坚决纠正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五)切实转变作风

14.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项规定,深入查找司法行政系统存在的“四风”“四气”问题,坚决整改,推进作风建设的持续进步。

15.健全联系服务群众机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制度,经常开展走基层、访民生、解民忧以及基层体验活动,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以“访惠聚”驻村工作、民族团结“一家亲”、民族团结联谊等活动为载体,推动全系统党员干部深入基层、联系基层、服务基层,促进团结、促进稳定、促进发展。

16.建立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成果,发挥正反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落实好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推进作风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建立推进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六)扎实推进制度建设

17.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制定的各项党内法规,定期组织开展党内法规落实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对落实不力的,依照相关规定,严厉问责。

18.建立司法厅党委党建工作制度清理机制,定期(每五年)对司法厅党委制定的党建工作相关制度进行集中清理,依照规定程序,废止、修改有关党建工作制度。

19.依照职责权限,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制定完善有关党建工作制度,并报备上级党组织。建立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制度备案审查机制,提高制度制定质量。

(七)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20.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坚持与司法行政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落实主体责任,明确责任分工,层层签订责任书,构建全覆盖的责任体系。

21.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制度、措施和成效的宣传力度,开展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优秀传统廉政文化。

22.加强党内监督。加大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明确党委全面监督、纪检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监督职责,形成监督合力。

23.强化执纪问责。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开展执纪问责。加强对关键岗位、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八)落实党建工作责任

24.落实工作责任。把党的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突出位置,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党委会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建工作,每年至少向党委扩大会议报告1次党建工作,每年至少向上级党组织报告1次党建工作。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至少每季度召开1次党建工作例会,每月召开1次党建工作协调推进会。每年组织开展1次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

25.加强分类指导。司法厅党委根据司法行政系统不同领域的党建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相关的党建课题研究,研究制定不同领域开展党建工作的具体措施。形成党建理论研究和党建实践的具体成果。

26.严格考核问责。实现全系统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全覆盖,把党建工作实效作为年度考核、日常考核、个别调整考察、换届考察、后备干部调研考察的重要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依照相关规定,严格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落实。

二、司法厅党委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

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观念,对党建重要工作亲力亲为、重大课题亲自研究、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项亲自督办。

2.督促领导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共同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每半年听取1次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领域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帮助分析和解决党建方面存在的问题。

3.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回避等制度。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定期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主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带头为全体党员干部上党课,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坚持和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决纠正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5.转变作风,当好表率。带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十项规定,主动查找和切实整改“四风”“四气”问题,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组织开展好“访惠聚”驻村工作和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

6.坚持亲力亲为,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落实“六个一”工作机制,每半年主持召开1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每年及时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汇报1次党建工作,每年向党委扩大会汇报1次党建工作。

7.经常开展党风党纪教育。重点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反腐倡廉、党内法规等方面的教育。每年为党员干部上1次廉政党课。

8.及时报告重大问题。对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本人的有关事项,主动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不搞特殊化,正确对待组织和群众监督。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9.主动接受和支持同级纪检组对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支持纪检组对发生问题的班子成员进行纪律审查,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

10.每年向上级党委报告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其他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共同责任及“一岗双责”等情况,接受监督和评议。

三、司法厅党委其他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共同责任

1.认真学习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司法厅党委主要负责人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分管领域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一起抓,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每半年听取1次分管领域部门负责人落实党建情况汇报,每半年向党委主要负责人汇报1次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情况。

3.加强教育引导。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特别是部门负责人的教育,把思想统一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上来。

4.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特别是部门负责人的监督管理,及时掌握思想和工作情况以及群众意见,提出推进党建工作的具体要求。对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5.强化工作指导。带领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研究制定加强党建的具体措施,每年开展1次专题调研,认真排查问题漏洞,完善制度规定。

6.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按时参加民主生活会,主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结合工作分工,带头为联系点党员干部上党课。严格对照检查,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7.自觉接受监督。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十项规定,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管好配偶、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8.主动接受同级纪检组的监督,支持驻厅纪检组、机关纪委对发生问题的分管领域进行纪律审查,协调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帮助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第六篇】

一、党委(党组、总支、支部)领导班子责任

(一)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

1、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领导签发文件等相关资料;支部文件印发的任务分解、职责分工等领导签发的文件资料。

2、支部会议安排、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总结(每年年初对上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总结)。

(二)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唐山市委、滦州市委决定。

1、传达上级关于重大决策部署的会议记录、会议安排、印发相关文件等资料(及时学习传达和研究部署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带头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

2、贯彻落实“三个努力建成”重要指示十周年系列活动开展情况。

(三)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作用。

1.贯彻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各种制度文件、会议、批示;

2.推动各党组织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文件、会议、批示及有关情况;

(四)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1.贯彻落实上级政治建设文件、会议、批示及有关情况;

2.贯彻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文件、会议、批示及有关情况;

(五)把党的思想建设作为基础性建设来抓,坚定理想信念,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1、部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文件、会议、批示及有关情况;

2、贯彻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情况;

3、加大党员干部培训部署及落实情况;

4、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文件、会议、批示情况(开展经常性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特别是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注重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营造全面从严治党的良好氛围。);

(六)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民主集中制,树立和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做好人才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

1、贯彻落实党的组织制度文件、会议、批示及有关情况(落实党的组织制度,以提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为重点,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党员教育管理。);

(七)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1.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相关文件、会议、批示及有关情况;

2.深化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相关文件、会议、批示及有关情况;

3.贯彻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文件、会议、批示及有关情况;

(八)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

1.贯彻落实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文件、会议及有关情况;

2.贯彻落实纪律教育文件、会议、批示情况;

3.贯彻落实巩固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常态化效果有关文件、会议、批示情况。

(九)落实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要求,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确保党内法规制度落地见效。

1、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文件、会议、批示有关情况。

(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1.部署运用“四种形态”,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情况;

2.贯彻落实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文件及有关情况;

3.严厉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持续做好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文件、会议、批示及有关情况;

4.贯彻落实以严格的执纪执法增强制度刚性,形成不断完备的制度体系、严格有效的监督体系文件、会议、批示及有关情况;

二、党委(党组、总支、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

(一)带头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1.相关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及相关批示(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党委(党组)、总支、支部会议纪要或会议记录(每半年至少主持召开1次党委(党组)、总支、支部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制约和短板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

3.对全面从严治党调研活动安排、会议、批示及有关情况;

4.带头参加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相关材料。

(二)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党委(党组)、总支、支部书记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相关资料。

(三)带头加强党内监督

1.对班子其他成员、纪委以及直接领导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醒谈话记录及有关情况;

2.对有关人员约谈记录、批示及有关情况(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应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3.部署、推动、落实市委巡察工作批示、会议及情况;

(四)带头廉洁自律

个人受到追责问责情况。

(五)带头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1.向党代会(党组会、总支会、支部会)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2.报告重大事项情况;

(六)推动班子成员落实责任

1.与受到“第一种形态”处理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相关资料;

2.听取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相关资料;

三、党委(党组、总支、支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责任

(一)自觉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1.对分管领域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情况;

2.积极参加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情况;

(二)自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1、参加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发言材料等资料。

(三)自觉加强分管领域党内监督

提醒谈话、约谈函询等相关资料。

(四)自觉推动分管领域责任落实

定期听取分管部门汇报、谈话等情况。

(五)自觉廉洁自律

个人受到追责问责情况。

(六)自觉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报告重大事项情况。

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第七篇】

为强化单位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向标本兼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清单。

一、单位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

单位领导班子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1.坚决维护核心地位。把坚定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作为最重要的政治责任和政治纪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2.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加强对维护党章、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

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按照规定要求,研究涉及中心的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要及时向市局(公司)党组请示报告,突发事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及其他明确要求请示报告的事项,要按时请示报告。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4.抓好支委学习。坚持和创新党内学习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

5.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情况通报、分析研判、督促检查等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强化意识形态领域领导权话语权主动权。

6.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把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到学习、教育培训工作总体部署,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业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7.持之以恒加强道德教育。定期开展专题教育和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严肃党的政治生活

8.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重大问题。

9.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

10.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认真听取各种不同意见,鼓励下级反映真实情况,中心班子成员必须发挥表率作用,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

(四)狠抓党的作风建设

11.强化宗旨意识。把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作风建设的根本,持续弘扬“红船精神”、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教育领导干部自觉传承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革命先辈崇高精神和政治品质。

12.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来抓,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解决一些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等问题,坚决纠正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

13.坚决反对特权。把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为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的着力点,带头转变作风,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义与利、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亲与清的关系,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五)严格选人用人

14.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好干部五条标准,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的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

15.提高选人用人质量。严格落实市局(公司)选人用人工作制度规定,强化中心班子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规范操作。

16.加强选人用人监督。坚决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觉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六)夯实党支部基础建设

17.加强支部组织生活。严格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费收缴使用,严格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抓好党员教育培训,引导党员亮身份、树形象、当先锋。

18.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深化“双报到双服务”活动。

(七)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19.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思想,把对党员的关爱体现在日常的纪律监督上,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言行,有苗头有倾向就“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医,防止小问题变成大毛病。

20.推进廉洁风险防控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重点业务环节廉洁风险防控,突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强关键节点管理,推进办事公开民主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八)抓好责任落实

21.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和行业工作安排,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分析研究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每年制定工作要求,明确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遇到重大问题或上级安排的重要工作,及时研究部署。

22.定期听取汇报。中心班子定期听取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每年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从严治党工作。

(一)加强研究部署

1.带头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好学习传达、研究谋划、动员部署、责任分解、督办落实、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组织领导工作。

2.定期主持召开班子会议,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听取下级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3.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资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4.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协调,确保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要求不走偏、不走样。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5.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杜绝出现“一言堂”“家长制”。

6.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7.认真落实支部书记上党课制度,每年为党员上党课不少于1次。

(三)落实督促监管责任

8.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其履行好“一岗双责”。

9.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谈心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10.切实履行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责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程序、纪律等要求。

(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1.发现班子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按照规定向市局(公司)党组、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1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听取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巡察工作,抓好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

13.模范遵守和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做到正确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管好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联系群众、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规定。

三、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一)落实分管责任

1.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国家局党组、省局(公司)党组、市局(公司)党组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和要求,立足自身职责,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自觉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3.经常研究分析分管部门、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按照规定参与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检查考核。

4.定期向主要负责人报告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二)强化工作指导

5.指导分管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洁风险防控。

6.实行签字背书制度,对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安排部署、责任分工、推进落实及专项工作的请示或报告、述责述廉报告等文件材料及时批示审签,提出明确意见。

7.指导督促分管部门对巡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等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三)加强日常监管

8.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特别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定期至少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廉政谈话1次,及时掌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廉洁情况,提出具体要求。

9.对分管部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其负责人,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及时向中心班子报告。

10.支持执纪执法机关(部门)依纪依法查处分管部门违纪违法案件。

(四)坚持以身作则

11.加强自律,慎独慎微,经常对照党章检查自己的言行,以勇于自我革命精神打造和锻炼自己。

12.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行业规章制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3.严格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14.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15.从严教育监督管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带头培育良好家风。

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第八篇】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压实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根据区委、区纪委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求,结合区经济发展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组领导班子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承担领导、组织、推动、落实的重要职责,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年初召开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会议,总结工作,分析形势,部署任务。

2、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全局目标管理任务,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我局承担的重大项目建设、产业园区发展、全区综合考核、能源节能降耗等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

3、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廉政责任分解。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体系。

4、每半年召开1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会议,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全面了解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对存在问题组织整改。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査考核工作,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每半年向区纪委专题报告1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6、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始终做到“五个必须”。

6、旗帜鲜明讲政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始终做到“五个必须”。

8、尊崇党章,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三)加强党的思想建设

9、完善和落实每月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党员学习制度持续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

10、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每半年分析形势,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话语权和主动权。

11、开展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坚定政治立场。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及中央、省、市、区一系列关于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树立共产主义信念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12、开展党纪党风警示教育。每年开展2次警示教育,通过因经济、财务等犯罪入刑人员现身说法来保持警钟长鸣,防微杜渐;组织学习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报,使广大党员干部从反面教材中汲取教训,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

(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3、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若干规定》,认真执行干部任职民主推荐、考察、谈话、公示、报批等程序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规范。

14、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实绩考核机制,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

15、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和查处“为官不为、不廉、不勤”等问题。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认真贯彻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

16、严格执行拟任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制度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抓好新任干部任前廉政教育,确保用人权的正确行使。

(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17、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制庋化建设。组织开展新《章程》的学习,自觉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强化党的意识。

18、按照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年内按期完成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19、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工作。

20、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推进党务公开。

(六)加强作风建设

21、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区委加强作风建设实施细则,坚决纠正“四风”,完善公务接待、财务管理、考勤等作风建设等相关制度,把改进作风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22、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深入推进局机关反对“四风”的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同志进行廉政约谈,坚决杜绝“四风”问题回潮。

23、加强对局党组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定期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和通报,杜绝在项目审批、综合考核、园区建设中出现违规违法行为,以严明的纪律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24、完善并落实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坚决刹住公款请吃、公款娱乐、公款送礼、奢侈浪费及“慵懒散”等不正之风。

25、继续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活动,局党组要根据前期排查出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和制定的整改方案,推进落实整改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整改方案,做到以上率下,主动整改纠正,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以适当方式内部通报。

(七)加强纪律建设

26、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更加严格。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和服务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督查干部职工的遵纪守制情况,杜绝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上聊天、玩游戏等现象。

27、做好廉政风险点防控排查工作,全面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明确风险等级,落实防控责任和措施。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开展廉政提醒、谈心谈话,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八)加强制度建设

28、每半年召开一次局党组会,总结半年或全年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部署任务,并听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

29、党自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同志,每年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

30、年底前局党组向区委、区纪委书面报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班子成员向局党组书面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31、严格落实述职述廉述德制度,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组织党组班子成员开展述职述廉述德工作。

32、健全完善党委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工作机制,自觉接受指导和监督,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3、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议事决策规则,凡重大事项、干部任用等重要问题经集体讨论决定,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提高决策水平。

34、建立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通报制度,对单位或个人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在一定的范围内及时通报。

(九)深化政治巡察

35、持续巩固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成果,不断深化整改落实,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36、切实抓好省委巡视市委反馈相关意见整改,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有效整改落实。

37、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履行全面从严洽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实施问究。

二、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清单

党组书记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1、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列入日常重要工作议程,主持召开党组会,分析研究、部署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批办督办。

2、研究制定党组、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和局、局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抓好任务分解,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工作落实。

3、组织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廉政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自觉筑牢廉政自律思想防线。

4、继续推进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根据前期排查出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和制定的整改方案,推进落实整改。要带头落实整改方案,做到以上率下,主动整改纠正。

5、学习贯彻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每半年主持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重大事项,部署安排风险点排查等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

6、严管班子、严带队伍,每年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其他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督促整改。

7、加强对局机关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洽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检查指导,对落实不力的,进行廉政谈话,督促整改;对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严肃问责、严肃查处。

8、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指导局机关支部召开民主(组织)生活会,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年内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

9、持续抓好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举反三整改问题。

10、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及时研究部署作风建设工作,对全局重大节日期间作风建设及时提醒,每半年听取作风建设情况汇报1次。

11、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走访调研活动对疑难信访和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问题,采取现场办公现场督办等方式协调解决。

12、认真接待重要的来信来访,落实群众来信阅批制度,对重点信访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积案,及时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13、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落实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制度,科加强民主决策,主动接受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14、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千部选拔任用的原则、程序、纪律等要求。

15、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等,当好“领头雁”。

16、带头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作风建设规定,带头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自觉接受监督,保持良好形象。

17、督促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

18、加强督促指导,对一些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重点工作实行点题汇报。不定期开展对领导班子成员及下级领导班子正职廉情约谈,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加强提醒告诫和监督约束。

19、年底向区委、区纪委报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三、班子其他成员主体责任清单

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全面从严洽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1、组织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局党组全面从严洽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协助党组主要领导履行主体责任。

2、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我局承担的重大项目建设、产业园区发展全区综合考核、能源节能降耗等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每半年向局党组报告1次分管范围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3、督促分管科室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全年听取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不少于1次,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重大事项,部署安排工作。

4、加强经常性廉政教育,组织推进分管范围内的廉政文化建设,与分管科室负责人提醒谈话不少于2次,对分管科室人员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对发生的不正之风或不廉洁行为,要进行批评教育,及时纠正。

5、结合工作实际,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落实防控措施,健全长效机制。

6、组织分管科室经常性开展党风党纪、廉政警示等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筑牢廉政自律思想防线。

7、继续推进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分管科室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活动中排查出的问题清单和制定的整改方案,督促落实整改。

8、积极参加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并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9、密切联系群众,每年深入基层调研指导不少于4次;主动接待涉及分管范围内的群众来信来访,对举报、诉求及时批办、跟踪督办。

10、自觉贯彻民主集中制,客观公正研究决策“三重大”事项,涉及分管事项规范抓好落实。

11、组织分管科室认真抓好巡视巡察相关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并举一反三、全面整改问题。

12、持续加强分管科室作风建设,及时研究部署、督促推进,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对分管科室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和服务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督查干部职工的遵纪守制情况,杜绝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上聊天、玩游戏等现象。

13、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及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等,当好表率。

14、带头执行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带头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自觉接受监督,保持良好的形象。

15、年底向局党组报告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第九篇】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根据《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平委办〔2019〕63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局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组对我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组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组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每年1月底前分别向县委及县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我局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组织开展对各科室(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重点检查。

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党组书记责任清单

局党组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责任如下:

1.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参加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定期与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及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科室(单位)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10.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1.推进本地本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支持机关纪委按照党章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2.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责任如下:

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局党组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向局党组报告。

3.加强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4.受局党组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5.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科室(单位)负责人责任清单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落实。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及局党组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

3.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5.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实际,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6.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单位)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7.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

8.局党组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第十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以及上级党委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根据市委办《关于进一步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总体要求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全面理清管党治党责任清单,细化量化工作责任,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层层传导工作压力,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全面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强化党组织书记主责主业意识,坚定理想信念,驰而不息改进作风,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乡风民风;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以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的要求严管严治,使广大党员干部经受“四大考验”,克服“四种危险”,强化“四个意识”,坚持用“四种形态”力刹“四风”,做到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核心权威,净化政治生态;以真管真严,长管长严,促进真担当真落实,不忘初心,继续前进。

二、党委领导班子责任

乡党委是全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主体,党委领导班子对本乡全面从严治党负责,要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确保任务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加强统筹协调、督查落实。坚持和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乡党委抓党建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党委成员分管责任。

2.落实政府党组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夯实干部廉洁从政、竞进担当的思想基础,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推进为民、务实、清廉政府建设。

3.健全承诺、述职、评议、考核、问责“五位一体”工作机制,建立以问题、问责、问效为导向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考评机制,落实党委书记“三个走遍”制度,重点抓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转化和薄弱领域党建工作。在绩效考核中,加大党建工作的权重,把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绩评定、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4.实行党建与业务“一岗双责”,加强对各级党委(党组)管党治党建党责任的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对在抓党建工作相对落后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实行问责。

5.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委和市委以及XX市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明确班子成员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责分工,实现清单管理和台账考核,推动责任落实。

6.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听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报告,分析研判形势,制定有效措施,推动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7.每年至少组织对本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情况以及乡直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检查1次,运用好考核结果,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作用。

8.及时落实中央、省市委和XX市委巡视(巡察)机构提出的整改要求,扎实抓好整改工作,对巡视(巡察)机构转交的问题线索认真进行核查,重要问题及时请示报告,及时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9.每年召开一次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主体责任述职评议会。

10.年底向市委和纪委报告履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11.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履职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问责追责,层层传导压力。

(二)选好用好干部

12.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好干部”标准,选好用好干部。

13.着力构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增强工作透明度,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4.落实从严管理监督干部要求,把选人用人与管思想、管作风、管纪律有机结合起来,健全干部监督管理机制。

15.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履职容误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干部精神状态不佳,不作为、不担当、不干事等问题,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三)深化作风建设

16.年初部署开展一次纪律作风整顿,坚决整治庸懒散拖、吃拿卡要等机关作风顽疾。

17.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以及省委市委《实施办法》等精神,开展集中整治和自查自纠;紧盯重大节假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四风”。

18.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9.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弘扬新风正气,倡导崇尚廉洁的价值理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加强对党的纪律和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20.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政治生态。

(四)强化源头治理

21.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22.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委会议事规则、党政正职“六个不直接分管”和重大事项“一把手”末位表态、“四议两公开”等制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23.加强党纪法规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及时组织学习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法规,把纪律教育、廉政教育列入党员干部培训重要内容,督促党员干部增强党纪党规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24.每年组织对反腐倡廉制度落实情况检查一次,及时纠正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制度执行力。

(五)强化支持保障

25.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强化协作配合,增加反腐败整体合力。

26.每年听取乡纪委工作情况汇报不少于2次,协调解决重要问题。

27.支持乡纪委深化“三转”,配齐配强专职纪委干部。

28.支持乡纪委开展监督执纪问责,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纠正“四风”,认真开展问责和巡察等,为乡纪委协助乡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六)做好示范表率

29.党委要及时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约谈,推动工作不断深入。

30.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效、民主测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新提任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廉政谈话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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