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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苗接种应急预案集聚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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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苗接种应急预案1

为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医疗保障,全力做好我县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组,由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分管医疗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全面统筹协调本地区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工作组下设医疗救治专家组,由各地急诊、重症、呼吸、免疫、神经、儿科等学科专家组成,对本地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各接种单位成立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专班,主要领导同志牵头负责,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分头负责,制定完善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医务人员培训和演练。

二、加强医疗资源配置

(一)加强医疗机构准备。按照属地就近方便的原则指定武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xx中心卫生院为接种单位,接种单位要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要求,完善疫苗电子溯源条件和良好的异常反应处置能力。县医院要与两个接种单位加强对接,随时做好发生严重异常反应接种者的转诊和救治。畅通异常反应医疗救治绿色通道,一旦发生严重异常反应及时开展应急救治。接种单位要合理设置疫苗接种工作区和异常反应救治区,随时做好异常反应现场应急处置。若预防接种点工作量过大,由县卫健局适当增加条件的预防接种点。

(二)加强医疗力量配备。接种单位要安排有异常反应救治经验的医护人员现场值守,对出现异常反应的接种者及时进行现场应急处置。负责接种的医护人员先接受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处置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再上岗从事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县医院要派至少1名急救医师到接种单位巡视、驻点。

(三)加强救治设备和药品配置。接种单位必须配足配齐救治设备和药品,医疗机构抢救室应配备呼吸机、供氧和负压吸引装置、除颤仪、气管插管、心电监护仪等。

新冠疫苗接种应急预案2

一、接种对象、时间和经费安排

(一)疫苗准备国家对疫苗实行统一有偿调拨。市里按国家、省计划分配我县新冠肺炎疫苗共2剂,分x批调运,其中,2021年X月初接种第1剂,2021年X月底前接种第2剂。新冠肺炎疫苗接收和储存单位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接种对象疫苗接种适用人群的年龄为3岁以上人群。考虑到不同人群对病毒的易感性、感染后发生并发症的可能性、不同人群接触病毒的概率及传染给其他人员的机会不同,以及疫苗储备的数量有限等因素,根据卫生部接种建议,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X字XX号)要求,优先在疫情风险较大、人口密集、人口流动性大的地区开展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并优先给以下重点人群接种新冠肺炎疫苗。

1、冷链物流人员、海关边检人员、医疗疾控人员2、交通(汽车站候车厅)、公安等岗位公共服务人员;

3、中、小学校学生、教师及托幼机构教职工;

4、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疫情处置时认为有必要应急接种疫苗的人群(如密切接触者和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疾病等基础性疾病的慢性病患者等)。

鉴于目前尚缺乏孕妇使用新冠肺炎疫苗的临床试验数据,暂不将其列入重点接种人群。

(三)接种时间我县新冠肺炎疫苗接种时间视上级下拨疫苗时间而定,共分三批进行接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乡镇卫生院在接到疫苗后15天内按要求完成接种任务。

第一批接种对象为:冷链物流人员、海关边检人员、一线医疗卫生人员(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健康教育所的一线卫生技术人员,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急救中心、妇幼保健院等机构的门诊、急诊、住院部医务人员);

交通(汽车站候车厅)、公安等岗位公共服务人员;

中、小学校教师和托幼机构教职工等重点人群。

第二批接种对象为:重点地区的重点学校中小学生。

第三批接种对象为:其它地区中小学生。

(四)经费安排按照属地原则,由各级财政落实疫苗及接种相关经费,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给予适当补助。疫苗和一次性注射器购置费用在中央补助后的差额部分,以及接种补助经费、接种工作的检测和管理经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安排。

二、接种实施

(一)人员培训为做好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工作,县卫生健康局于12月X日举办了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预防接种人员参加的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技术培训班,重点培训《2020年秋冬季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新冠肺炎疫苗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新冠肺炎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办法》等相关内容,让他们切实掌握相关政策精神和疫苗接种技术要领。

(二)接种单位的指定县卫生健康局要指定有资质的预防接种单位作为本次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单位,现场接种时接种人员应佩戴培训合格证。可在医疗机构或学校等单位设置临时接种点,并安排足够数量的合格接种人员和至少两名经验丰富的临床医生负责现场的医疗救治。县卫生健康局公布指定的预防接种单位名单,并上报到市卫生健康局备案。

(三)疫苗、注射器供应和储运疫苗和一次性注射器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发至各乡镇卫生院。疫苗运输储存的全过程要保证冷链储运,新冠肺炎疫苗要求于2-8℃避光保存和运输,严防冻结。县疾控中心和接种单位要严格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的要求,在新冠肺炎疫苗储存、运输、使用的各个环节做到冷链储运,并做好温度监测工作。

(四)现场实施接种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免费接种”的原则,接种前要告知详情,并严格掌握接种禁忌,做好接种登记。接种时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认真做好接种对象核实工作,使用一次性自毁型注射器,严格实施安全注射,并确保接种后留观30分钟。接种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和设施。合理安排对学校等单位的群体性接种工作,确保接种安全。学校、托幼机构、交通、公安等受接种单位要积极给予配合。

(五)收集接种相关信息,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处置按照《新冠肺炎疫苗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新冠肺炎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办法》的要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乡镇卫生院要利用全国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个案信息、疫苗和注射器出入库信息的登记和报告。县卫生健康局应建立接种工作紧急叫停机制,及时有效应对出现的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确保接种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顺利、稳妥地推进我县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特成立XX县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XXX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副组长XXX县卫生健康局局长成员XXX县委宣传部副部长XXX县发改委主任XXX县财政局局长XXX县教育局局长XXX县交通局局长X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XXX县公安局副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主任由XXX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县卫生健康局XXX、XXX担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县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明确工作职责。县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我县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的组织实施,拟定疫苗接种的具体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制订接种实施方案,并根据辖区实际情况,严格按照《2020年秋冬季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的要求,安排本次新冠肺炎疫苗的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同时适时向社会公布接种单位的相关信息。

县发改委负责疫苗接种信息的管理、报告和公开,并对疫苗接种工作进行监督评价等。

县财政局负责活动项目的经费,包括接种培训、督导、印制工作表格和宣传材料等工作经费,并对经费的使用进行指导和评价,确保接种人群享受到免费接种政策。

县委宣传部负责做好疫苗接种政策的宣传,争取接种人群的参与和理解,提高社会各界对疫苗接种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县教育局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学校老师和学生摸底调查、登记、报告、通知发放及接种组织工作。

县食品药品监督局要严格疫苗流通监管、召回和监督销毁等工作的实施。要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异常反应鉴定管理办法》及《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规定,及时妥善处置接种后可能出现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成立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实施工作组,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各工作组及人员的职责和任务。

(三)认真做好疫苗接种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公开、透明、科学、客观的原则,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电台、网络等多种途径,认真做好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宣传部门要负责疫苗接种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舆论引导,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宣传报道方案,根据工作进展和群众关注的问题及时开展舆论宣传引导。电台、报纸等新闻单位要做好疫苗接种的政策解读和新冠肺炎防控知识的宣传普及,及时报道疫苗接种工作情况和相关部门采取的措施。卫生、教育、交通、公安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精心组织、落实本单位重点人群的接种宣传动员工作。各有关部门在宣传动员工作中要注意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为疫苗接种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严明工作纪律。开展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工作是在当前新冠肺炎蔓延流行的特殊情况下开展的一项新冠肺炎预防控制工作,具有一定的政治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受接种对象涉及的相关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加以重视,严格按照县里的统一部署,认真负责地组织好本部门、本单位有关人员及时开展接种工作,并严格把好接种人员关。县疾控中心在接种疫苗时,相关单位要派员配合检查核定接种人群身份,真正让规定的重点人群预防接种。凡因组织不力或因把关不严导致人员接种引起信访纠纷的,要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督导与评价

县卫生健康局要及时开展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实施工作的督导,安排责任心强和业务精通的人员,到接种现场进行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预防接种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及时组织开展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安全性、免疫学效果、流行病学和卫生经济学效果评价工作。

新冠疫苗接种应急预案3

一、目的

为更好的开展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工作,减少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造成的影响,维护接种对象的合法权益,保证人民的身体健康。

二、定义

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反应:是指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规范接种后造成受体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相关各方面无过错的药品不良反应。

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反应事故:指由于新冠肺炎疫苗质量不合格,或者由于在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实施过程中违反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接种方案等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其发生的原因包括新冠肺炎疫苗质量不合格和预防接种实施差错2个方面,既可能直接造成受种者的健康损害,又可能增加发生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一般反应和异常反应的危险性。

三、发生的原因

1.疫苗自身因素(疫苗的毒株、疫苗的纯度与均匀度、疫苗的生产工艺、疫苗中的附加物、疫苗污染外源性因子、疫苗制造中的差错)

2.疫苗使用方面的因素(接种对象不当、禁忌证掌握不严、接种部位、途径不正确、接种剂量和接种次数过多、误用与剂型不符的疫苗或稀释液、疫苗运输或储存不当,使用时未检查或使用中未摇匀、不安全注射)

3.个体方面的因素(健康状况、过敏性体质、免疫功能不全、精神因素)

4.其他因素(接种时间、药物影响、其他,如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后进行剧烈运动和重度体力劳动会加重反应等)

四、处理

1.局部化脓:分有菌性化脓感染与无菌性脓肿,前者在疫苗分装时胺致病菌污染,或因注射器、接种局部消毒不严所致,后者多因接种含有吸附剂疫苗,或注射部位选择不正确,注射过浅,剂量过大等。

处理方法:早期均可用热敷,每日3~5次,每次20分钟。化脓性脓肿可用抗生素治疗。无菌性脓肿切忌切开排脓,可用注射器抽脓。

2.晕厥(晕针):接种者由于精神过度紧张和恐惧心理而造成暂时性脑贫血,引起短时间失去知觉和行动能力的现象。在空腹、过度疲劳、接种场所空气污浊等情况下易发生,多数在接种时或接种后数分钟发生,轻者有心慌、恶心、手足发冷、发麻等,经短时间即可恢复正常。严重者面色苍白、恶心、呕吐、心跳缓慢、脉搏无力、血压下降伴失去知觉,数十秒至数分钟清醒。

处理方法:患者平卧、头部放低,注意保暖,口服糖水,亦可针刺人中等穴位。如仍未见好转者应送急诊科抢救治疗。

3.过敏性休克:在接种时或接种后数秒钟至数分钟内发生,也有少数延至30分钟或1~2小时发作。突然感到全身发痒、胸闷、气急、烦躁、面色苍白、出冷汗、四肢发凉、血压下降、心律减慢、脉细或无。如不及时抢救,死亡常发生于抗原进入机体后15~20分钟。死亡原因多为窒息和末梢循环衰竭。

处理方法:让病人平卧、头部放低,注意保暖,立即皮下注射1:1000肾上腺素~,同时肌肉内注射苯海拉明25~50mg.呼吸衰竭者可肌肉注射尼可刹米250mg,并吸入氧气。

4.过敏性皮疹:各种疫苗接种后均可使一些过敏体质的人发生过敏性皮疹,常在接种后数小时或数天发生,多少不一,大小不等,色淡或深红,周围呈苍白色。

处理方法:给抗过敏药物,如苯海拉明,每次25~50mg,每日2~3次。

5.急性精神反应:为精神或心理因素所致,轻少见,最常见表现为急性休克性反应和癔病性发作,这类病人最大特点是临床表现与主观症状和客观体征不符,而且意识不丧失。各种症状常在患者注意力转移或进入睡眠后明显减轻,预后一般良好。

处理方法:一般不需特殊治疗,大多数用针灸、暗示疗法即可恢复,严重者可给些镇静剂。

五、报告

1.报告内容:姓名、性别、年龄、监护人姓名和住址、接种疫苗名称、剂次、接种时间、发生反应时间和人数、主要临床特征、初步诊断和诊断单位、报告人和报告时间等。

2.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在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过程中,凡遇到与新冠疫苗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有关的病例,如认为可能是异常反应和事故,应进行登记,并向院感科报告,同时向惠州市疾控中心报告。

3.报告时限:发现异常反应时,应在6小时内报告,如为严重事故,应在2小时内报告,与此同时,不得延误调查和抢救治疗。

4. 填写报告表格

六、流程

询问接种疫苗史和疾病史→有无禁忌症→如有暂缓接种或禁止接种→发生反应→分析反应类型→如为一般反应→给予对症治疗→一旦发生休克→立即平卧、汇报现场保障医生(同时汇报接种医院专家组成员)就地抢救→遵医嘱皮下注射肾上腺素→吸氧→解除支气管痉挛→送入抢救室进一步抢救→报告接种医院负责人→报告惠州市疾控中心→填写报告表。

新冠疫苗接种应急预案4

为全面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医疗保障,全力做好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切实做好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组织领导

区卫生健康局成立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组(附件1),统筹协调全区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医政股、公卫股、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股、中医药股等股室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相关工作。工作组下设区医疗救治专家组(附件2),由急诊、重症、呼吸、免疫、神经、儿科等学科专家组成,为全区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参与医疗救治、接种和救治人员岗前培训工作。各接种单位要成立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专班。

三、医疗资源配置

(一)加强医疗机构救治准备工作

一是确定全区接种点位。目前现有全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位10个,根据全区接种需要,可在区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在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及区妇幼保健院设置临时接种点。接种点(含留观区)要尽可能安排在靠近医院抢救室的区域,并设置应急处置室,随时做好异常反应现场应急处置。(全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位详见附件3)

二是指定定点救治医院。指定区人民医院作为新冠病毒疫苗异常反应定点救治医院。区人民医院要与辖区内负责新冠肺炎疫苗接种的单位(含临时接种点)做好对接,建立联系机制,加强业务指导,提供专家支持,畅通异常反应医疗救治绿色通道,随时做好发生严重异常反应接种者的转诊和救治。

(二)加强医疗力量配备

一是加强接种现场保障医护人员配备。各接种点都要安排本单位有异常反应救治经验的急诊急救医护人员现场值守保障。对出现异常反应的接种者及时进行现场应急处置,并加强与定点救治医院(区人民医院)对接,及时规范转运至区人民医院。

二是做好接种和救治医护人员培训工作。区卫健局12月20日对参与疫苗接种的医护、医技等人员进行全员培训,确保相关医务人员熟练掌握疫苗接种操作技术规范,准确了解疫苗接种禁忌症和可能出现的异常反应,对神经系统反应、过敏性休克、血管性水肿和局部过敏坏死反应等常见严重异常反应能够及时识别,快速处置。各单位要制定完善本单位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方案,于2020年12月23日前将本单位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方案报区卫健局医政股,并组织开展医务人员培训工作和演练。

三是加强救治设备和药品配置。各接种现场必须配足配齐救治设备和药品等,医疗机构抢救室应配备呼吸机、供氧和负压吸引装置、除颤仪、气管插管、心电监护仪等。

四、规范开展救治工作

(一)规范接种工作流程

相关医护人员应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要求,规范开展预防接种工作,严格执行健康询问、接种禁忌核查、知情告知、信息登记、“三查七对一验证”、接种后留观等程序,告知受种者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常见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后续健康状况观察、处置建议以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二)妥善处置异常反应

参与异常反应救治的医护人员要熟悉疫苗异常反应或损害症状、体征,掌握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救治技术,对于疫苗接种部位发生的红肿(直径)、硬结(直径)等及时对症处置;对于接种者发生的过敏性休克,伴休克的过敏反应(如荨麻疹、斑丘疹、喉头水肿等)、血管性水肿、过敏性紫癜,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局部过敏坏死反应(Arthus反应)等严重异常反应,医护人员要及时识别,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维持接种者生命体征稳定。不具备进一步救治条件的接种单位要尽快将患者就近转至区人民医院进一步治疗。任何接种点出现急性严重异常反应时,应立即暂停接种工作,待完成应急处置,急救人员补充到位后,再继续开展预防接种工作。

(三)不断完善救治策略

各接种单位对一般异常反应要及时处置,防止病情进一步发展,对于严重异常反应要按照一人一案原则全力救治,尽最大努力减少死亡,区人民医院要优化完善救治方案,不断提高救治效果,保障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有序进行。

五、及时进行信息报送

区人民医院、各接种单位确定专人作为疫苗接种异常反应信息报送联络员(附件4),12月21日前把联络员信息报局医政股,每日9时前,将辖区内前一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和医疗救治情况收集汇总,填写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和医疗救治情况日报表(附件5),经单位主管领导审定盖章后,报区卫健局医政股。如遇聚集性异常反应、相关人员出现需抢救的严重异常反应,要随时报告局医政股,并对严重异常反应做个案报告。信息报送要落实“零报告”制度,报送工作原则上从2020年12月17日开始。

六、强化责任落实和工作督导

区卫健局将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督导,对接种单位应对疫苗接种异常反应医疗救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因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迟缓,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新冠疫苗接种应急预案5

一、接种对象、时间和经费安排(一)疫苗准备国家对疫苗实行统一有偿调拨。市里按国家、省计划分配我县新冠肺炎疫苗共2剂,分x批调运,其中,2021年X月初接种第1剂,2021年X月底前接种第2剂。新冠肺炎疫苗接收和储存单位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接种对象疫苗接种适用人群的年龄为3岁以上人群。考虑到不同人群对病毒的易感性、感染后发生并发症的可能性、不同人群接触病毒的概率及传染给其他人员的机会不同,以及疫苗储备的数量有限等因素,根据卫生部接种建议,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X字XX号)要求,优先在疫情风险较大、人口密集、人口流动性大的地区开展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并优先给以下重点人群接种新冠肺炎疫苗。

1、冷链物流人员、海关边检人员、医疗疾控人员2、交通(汽车站候车厅)、公安等岗位公共服务人员;3、中、小学校学生、教师及托幼机构教职工;4、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疫情处置时认为有必要应急接种疫苗的人群(如密切接触者和有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疾病等基础性疾病的慢性病患者等)。

鉴于目前尚缺乏孕妇使用新冠肺炎疫苗的临床试验数据,暂不将其列入重点接种人群。

(三)接种时间我县新冠肺炎疫苗接种时间视上级下拨疫苗时间而定,共分三批进行接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乡镇卫生院在接到疫苗后15天内按要求完成接种任务。

第一批接种对象为:冷链物流人员、海关边检人员、一线医疗卫生人员(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健康教育所的一线卫生技术人员,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急救中心、妇幼保健院等机构的门诊、急诊、住院部医务人员);交通(汽车站候车厅)、公安等岗位公共服务人员;中、小学校教师和托幼机构教职工等重点人群。

第二批接种对象为:重点地区的重点学校中小学生。

第三批接种对象为:其它地区中小学生。

(四)经费安排按照属地原则,由各级财政落实疫苗及接种相关经费,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给予适当补助。疫苗和一次性注射器购置费用在中央补助后的差额部分,以及接种补助经费、接种工作的检测和管理经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安排。

二、接种实施(一)人员培训为做好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工作,县卫生健康局于12月X日举办了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预防接种人员参加的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技术培训班,重点培训《2020年秋冬季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新冠肺炎疫苗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新冠肺炎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办法》等相关内容,让他们切实掌握相关政策精神和疫苗接种技术要领。

(二)接种单位的指定县卫生健康局要指定有资质的预防接种单位作为本次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单位,现场接种时接种人员应佩戴培训合格证。可在医疗机构或学校等单位设置临时接种点,并安排足够数量的合格接种人员和至少两名经验丰富的临床医生负责现场的医疗救治。县卫生健康局公布指定的预防接种单位名单,并上报到市卫生健康局备案。

(三)疫苗、注射器供应和储运疫苗和一次性注射器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发至各乡镇卫生院。疫苗运输储存的全过程要保证冷链储运,新冠肺炎疫苗要求于2-8℃避光保存和运输,严防冻结。县疾控中心和接种单位要严格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的要求,在新冠肺炎疫苗储存、运输、使用的各个环节做到冷链储运,并做好温度监测工作。

(四)现场实施接种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免费接种”的原则,接种前要告知详情,并严格掌握接种禁忌,做好接种登记。接种时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认真做好接种对象核实工作,使用一次性自毁型注射器,严格实施安全注射,并确保接种后留观30分钟。接种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和设施。合理安排对学校等单位的群体性接种工作,确保接种安全。学校、托幼机构、交通、公安等受接种单位要积极给予配合。

(五)收集接种相关信息,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处置按照《新冠肺炎疫苗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新冠肺炎疫苗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办法》的要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乡镇卫生院要利用全国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个案信息、疫苗和注射器出入库信息的登记和报告。县卫生健康局应建立接种工作紧急叫停机制,及时有效应对出现的严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确保接种安全。

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为顺利、稳妥地推进我县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特成立XX县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XXX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副组长XXX县卫生健康局局长成员XXX县委宣传部副部长XXX县发改委主任XXX县财政局局长XXX县教育局局长XXX县交通局局长X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XXX县公安局副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主任由XXX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县卫生健康局XXX、XXX担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县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明确工作职责。县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我县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工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的组织实施,拟定疫苗接种的具体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制订接种实施方案,并根据辖区实际情况,严格按照《2020年秋冬季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的要求,安排本次新冠肺炎疫苗的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同时适时向社会公布接种单位的相关信息。

县发改委负责疫苗接种信息的管理、报告和公开,并对疫苗接种工作进行监督评价等。

县财政局负责活动项目的经费,包括接种培训、督导、印制工作表格和宣传材料等工作经费,并对经费的使用进行指导和评价,确保接种人群享受到免费接种政策。

县委宣传部负责做好疫苗接种政策的宣传,争取接种人群的参与和理解,提高社会各界对疫苗接种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县教育局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学校老师和学生摸底调查、登记、报告、通知发放及接种组织工作。

县食品药品监督局要严格疫苗流通监管、召回和监督销毁等工作的实施。要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异常反应鉴定管理办法》及《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规定,及时妥善处置接种后可能出现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工作的具体实施,要成立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实施工作组,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各工作组及人员的职责和任务。

(三)认真做好疫苗接种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公开、透明、科学、客观的原则,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电台、网络等多种途径,认真做好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宣传部门要负责疫苗接种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舆论引导,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宣传报道方案,根据工作进展和群众关注的问题及时开展舆论宣传引导。电台、报纸等新闻单位要做好疫苗接种的政策解读和新冠肺炎防控知识的宣传普及,及时报道疫苗接种工作情况和相关部门采取的措施。卫生、教育、交通、公安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精心组织、落实本单位重点人群的接种宣传动员工作。各有关部门在宣传动员工作中要注意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为疫苗接种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严明工作纪律。开展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工作是在当前新冠肺炎蔓延流行的特殊情况下开展的一项新冠肺炎预防控制工作,具有一定的政治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受接种对象涉及的相关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加以重视,严格按照县里的统一部署,认真负责地组织好本部门、本单位有关人员及时开展接种工作,并严格把好接种人员关。县疾控中心在接种疫苗时,相关单位要派员配合检查核定接种人群身份,真正让规定的重点人群预防接种。凡因组织不力或因把关不严导致人员接种引起信访纠纷的,要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督导与评价县卫生健康局要及时开展新冠肺炎疫苗预防接种实施工作的督导,安排责任心强和业务精通的人员,到接种现场进行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预防接种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及时组织开展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安全性、免疫学效果、流行病学和卫生经济学效果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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