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完成情况报告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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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整改完成情况报告1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向区审计局党组书记王鹏飞同志的反馈意见》(海党巡办函[2020]4号)相关意见和要求,本人切实履行党组织第一责任人责任,部署我局巡察整改工作,按照整改方案,抓好整改工作的落实。现巡察反馈的六类13项问题中12项已整改完毕,1项正在推进落实中。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夯实主体责任,抓好整改工作部署
一是及时安排部署。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作为党组书记我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高度重视,一是将巡察整改列入党组工作重要议程,召开专题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要求班子成员和相关责任人从自身做起,按照分工,主动认领问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责任担起来,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同时,多次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对整改困难较大的问题,亲自上手协调推动解决;对确实难以彻底整改的问题,现阶段尽可能整改,同时制定长期规划逐步整改。
二是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全面梳理、归纳分类反馈问题,制定了《**区审计局关于巡察区审计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围绕巡察反馈的党的政治建设等6个方面的13个问题,逐条提出了整改措施,建立了整改清单,明确了整改内容、整改时限、责任人,形成了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的整改工作局面。
三是全力推进整改落实。一是加大抓落实的力度,建立有效的督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健全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内部管理和工作,明确责任到人,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扎实抓好制度执行,固化整改成果。二是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继续坚持严要求、高标准推进落实各项重点工作,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整改工作成效,以工作实绩检验整改效果,对问题整改开展“回头看”,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
二、具体问题落实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党建与审计业务融合不够。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局党组、党支部高度重视“精审求真”品牌创建,通过党组会定期听取党建品牌创建推进情况,将创建任务责任到人、明确时间节点,把工作做实。研究制定了《 **区审计局关于“精审求真”党建和文化品牌建设与审计业务融合工作方案》和“精审求真”实施计划安排表,推动党建与审计文化、审计业务融合互促,做到党建与业务、文化建设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
2.推动审计机制转型力度不够。
整改进度:基本完成,正在推进。
完成情况:一是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将推动投资审计机制转型确定为调研课题,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已形成调研报告上报区委。二是充分借助召开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这个平台,积极反映我区政府投资审计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引起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推动了转型工作。目前已草拟了投资审核管理办法,已上报区政府,今年先试行,逐步修正完善,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审计工作。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3.意识形态工作不够细致。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一是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已制定《**区审计局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及责任清单》,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重点及责任人。二是研究制定了“意识形态年度工作计划表”,进一步明确了抓意识形态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三是严格落实政治学习检查考评制度,将政治理论学习纳入党员干部日常和年度考核评优,作为一项重要指标,进一步健全完善抓实意识形态工作的制度机制。
4.对支部谈心谈话重视程度不够。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按照《**区审计局关于巡察区审计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已修订完善了《谈心谈话制度》,并明确了谈话范围、对象、次数等内容。今后将严格按照该制度执行,并由组织委员定期负责监督该项工作的落实。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5.发展党员程序有欠缺。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一是对照发展党员的25个步骤进行了认真梳理,纠正3个问题。二是已将发展党员流程纳入学习计划,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对发展党员的流程、步骤熟练掌握,从自身规范入党流程。三是要求组织委员对发展党员工作负总责,要严格按照25个步骤执行,认真审核相关资料。
6.党员民主评议未按要求完成。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对以前年度的党员民主测评进行了详细自查,纠正问题1个。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投票、计票管理,对于投票结果当场公布,现场核实,集体监督,确保结果准确。同时,明确计票人和监票人责任,评议结果由组织委员负责。
7.“三会一课”制度贯彻执行不严。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按照《**区审计局关于巡察区审计局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已修订完善了《三会一课》制度,今后将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并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2020年党建工作挂图式作战一览表,明确了时间、内容、责任人等。根据计划,定期召开支委会,按时讲党课,并做好党支部活动记录册,记好笔记,每次开会、学习要签到。组织委员要定期负责监督该项工作的落实。
8.换届选举不严谨。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认真自查了换届选举资料,对发现的问题已经纠正。今后将严格按照支部换届要求执行,加强监督,确保结果准确。同时,明确责任,组织委员要做好监督。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9.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形式不符合规定。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已完善修订《**区审计局谈心谈话制度》,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记录要求和格式。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0.“三重一大”记录不规范。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已完善修订《**区审计局“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拓宽监督渠道,规范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增强决策和管理的透明度,进一步落实班子主要领导在会议议事决策中末位发言的制度,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三重一大”会议,进一步规范了“三重一大”会议记录,明确了参会人员对记录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并签字确认,由办公室专人负责“三重一大”记录保管和保存,由纪检委员负责监管。
11.审计职责履行不到位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2017、2018两年共计审计了4个单位,2019年审计8个单位,同时对3个单位正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执行率较两年总和增长了200%。同时为加强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管理,进一步突出重点,细化审计对象分类,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区科级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分类管理办法》。
(六)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存在问题
12.扫黑除恶相关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通过召开会议进一步要求各党员在思想上高度重视问题整改的落实,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同时对整改落实资料进行严格审核和把关,分别由支部书记和副书记对支委成员、支委成员对普通党员对整改情况及形成的材料进行监督和审核。已将整改期限进行完善。
13.反腐倡廉工作汇报审核不严。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完成情况:已将2017年反腐倡廉工作汇报重新进行归档。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区审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明确了在形成反腐倡廉工作汇报材料时,明确拟稿人和审稿人的责任,由支部书记和副书记对汇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同时在归档时由党务工作者再进行认真检查,并由专人负责保管和保存,由纪检委员对材料质量和完整负责。
巡察整改完成情况报告2
一:针对问题,深入剖析
祥和社区党支部及时召开班子会议,在广泛讨论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逐条梳理、深入剖析,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的责任,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每条整改措施都能落实到位,每个人问题都能得到尽快解决,截至目前,指定的12项整改措施,已经落实完成3项;
反馈的12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个、基本完成整改个、未完成整改个。
二:明责任,抓关键,严督促,实落实
(一) 关于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社区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不强,对党建 工作责任制执行不力。
整改情况:召开班子会议研究制订整改措施。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支委成员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重大政治责任,牢固树立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健全完善从严治党问责,追责机制,建立完善廉政谈话制度,强化对党员 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
制度判定:基本完成
2、建档“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针对此次巡察反馈结果,社区党委高度重视,多次召开班子会议,通过交流、思考、总结,对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增强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则仍和自觉性。同时根据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并结合工作实际,逐一进行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形成整改方案。此外,为加强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社区党委组织开展有关党风廉政风险防控和重点领域监管,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有效结合,认真履责,强化问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加强整改力度;增强责任感。
进度判定:已完成
(二)关于围绕党的思想建设方面问题。
1、社区党委党的建设不够规范、力度抓的不够,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重形式、轻内容,重数量、轻质量现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创建共产党员服务城活动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要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坚持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必须强化组织观念,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积极参加支部活动。要加强学习,充分利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增强基层党建设工作。
进度判定:已完成
巡察整改完成情况报告3
2014年7月,高邮市创新建立实施市委巡察工作制度,旨在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有效遏制腐败、构建良好政治生态。
巡察工作组织架构。一是严密组织。建立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向市委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担任,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和推进。承担工作任务的巡察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一般由市纪委常委或市纪委其他委员担任。二是健全队伍。市委巡察工作组按照“一次一委派”、“一次一授权”、“一次一目标”的原则组建,每组配备科级干部和财务审计人员2至3名,既考虑专业化程度,又注重人员结构合理性。巡察工作实行定期培训和岗前培训相结合,加强巡察干部专业技能和业务知识学习,提升工作能力。三是严明纪律。巡察人员不过问巡察内容以外事项,不干预被巡察单位正常工作,不查办案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妥善保管相关资料,杜绝跑风漏气;严格廉政纪律,不接受被巡察单位及相关人员赠予的任何物品,严禁借巡察之名徇私情、办私事。
巡察工作运行规则。一是精准选定对象。根据下列6种情形确定对象进行巡察:乡镇(街道、园区),面向企业、具有行政执法检查等涉权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期较长的;涉及民生工程领域,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信访反映集中或类似问题重复出现信访的;影响经济发展环境,受到本市或上级批评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出现“四风”等问题,且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力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或下属单位负责人出现严重违纪违规问题受到问责追究或查处的。二是科学安排时间。分为专项巡察和常规性巡察两种方式,每年实施2至3轮,每轮巡察2个乡镇、部门单位或专项领域。专项巡察期限一般不少于10天,常规性巡察不少于15天,特殊情况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适当延长。三是合理确定内容。常规性巡察主要内容为:党政领导班子贯彻落实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主体责任、纪检监察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以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情况;“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办理情况和其他需要巡察的事项等。专项巡察主要针对具体事项进行,也可对“三公”经费使用和“三重一大”事项进行专项检查。四是灵活采取方法。巡察对象确定后,市委巡察办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被巡察单位,同时在本地新闻媒体、门户网站上巡察公告和有关信息。市委巡察工作组进驻后,通过会议形式向被巡察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通报巡察工作安排和要求,说明巡察目的和任务。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需要就有关情况做出专题汇报,并就配合完成巡察工作任务进行表态。同时,巡察工作组将巡察重点内容、时间安排以及联系方式在所在单位予以公布。根据工作需要,巡察工作组主要采取听取专题汇报、开展民主评议、查阅文件资料、座谈察访走访、财务检查审计、信访举报受理等方式进行。
巡察工作结果运用。主要采取四项机制,对巡察发现的有关情况采取分类处置:一是巡察建议机制。对被巡察单位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一般性违反有关规定、可以及时解决的问题,由市委巡察工作组报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向被巡察单位提出巡察建议,由被巡察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报告整改方案,实施整改。二是情况通报机制。巡察结束后一周内形成专项工作报告,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可适当扩大范围)进行反馈。三是问题督办机制。市委巡察工作组负责对巡察建议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对被巡察部门单位的“四风”问题、“两个责任”落实方面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四是线索移送机制。对在巡察过程中发现的党员干部一般违纪线索,按程序移送市纪委监察局处置;涉及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报告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形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检察院、公安局移送。重大问题线索直接向市委主要负责同志报告。市委常委会可直接听取巡察工作组情况汇报。
巡察工作初步成效。2014年以来,高邮市已经开展两轮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共分类处置、移送相关单位干部任用、内控机制、财务管理等方面问题线索44个,立案4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巡察办先后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决策建议6条,向8个部门提出落实整改要求,发出巡察建议书6份。在首轮巡察中,1起涉嫌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被责成迅速收回,1起拟举办的庆典类活动被立即叫停。在第二轮巡察中,先后就有关事项对14家单位进行了延伸检查,较好地摸清了底数,掌握了实情,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县级党委开展巡察工作的实践,给了我们许多有益的思考与启示。
县级党委巡察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创新党内监督方式的有益探索。党委巡视(巡察)的核心是各级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县级党委巡察也不例外。建立县级党委巡察工作制度,为落实主体责任提供了一个有力的抓手,能够主动发现和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倒逼基层党风廉政规范化建设。目前,中央和省一级巡视的范围主要是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县级党委建立巡察制度,对乡科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及其下属单位、涉权岗位负责人进行巡察监督,是巡视工作在县级以下层面的延伸,是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实现巡视监督全覆盖题中应有之义。
需要注意的是,党委巡察是党委的事,是党风建设方面的事,必须与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区分开来,或者说各有侧重,互为补充。县级党委巡察主要是发现问题、分类处置、利剑高悬、发挥震慑作用。纪检监察机关则是根据巡察结果,对发现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依据党纪条规进行调查处理。
县级党委巡察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按照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开展工作。县级党委巡察的重点是前移监督关口,主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因此,要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变被动查处为主动帮助整改,掌握党内监督的主动权。要拓宽线索受理渠道,通过听、测、谈、访、查、看等手段,采取信访受理、民意测评、座谈了解、财务审计等方式,广泛收集被巡察部位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作风建设方面情况,着力发现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以及“四风”方面问题。
同时,要注重发现苗头,坚持抓早抓小,防于未然,治在初始,防止小病酿成大病。要紧盯土地管理、工程建设、产权转让、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以及行政审批、资源配置、行政执法、选人用人等关键岗位,及时发现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及时建议整改;坚持零容忍态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移交,由纪检、组织等部门依纪依法进行核查,并实施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决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涉嫌严重违纪的,坚决一查到底,既做到纪在法前,动辄则咎,又彰显纪严于法,违纪必究的态度。
县级党委巡察须提高组织程度,规范有序实施。要提升权威性,坚持县级党委统一部署,统筹纪检、组织、审计等各方力量,高标准设立巡察工作机构,给予必要的经费和人员保障。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巡察工作,既要强化被巡察单位纪律意识,督促自觉接受巡察组监督,也要严明巡察组自身工作纪律,规范监督履职行为。要提升有效性,实行常专结合,合理部署常规巡察,创新开展专项巡察,把工作着力点放在发现问题上,拿望远镜查找问题、用放大镜搜寻问题、以显微镜分析问题,通过深挖细查,及时发现被巡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真正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
做好县级党委巡察工作,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工作机制和具体做法,提高巡察前综合研判、巡察中发现问题、巡察后跟踪督查和督促整改落实的能力,切实发挥巡察制度“体检”和“治未病”的重要作用。要建立绩效评估和跟踪研究机制,定期研判工作中的成效和不足,总结既有的做法和经验,按照科学配套、衔接有序的要求,适时建章立制,逐步形成科学有效的巡察工作制度体系,促使县级党委巡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