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住建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具体实施方案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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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1
为推进科学跨越,建设生态桃江,努力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目标,根据有关创建工作文件精神,结合上级部门下达给我局的创建工作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3-5年的努力,将桃江建设成为具有“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合理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的全国文明城市和“基础设施完善、社会管理有序、环境整洁优美、生活舒适健康”的国家卫生县城。
二、工作任务
按照工作职能和县创建指挥部工作安排,我局重点创建工作任务为:
(一)单位内部文明、卫生管理;
(二)落实责任路段“门前三包”管理责任;
(三)基建秩序管理;
(四)县城基础设施建设;
(五)饮用水卫生管理;
(六)创建资料整理归档。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双创”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茂武任组长,其他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机关股室、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公室,负责有关具体工作。
2、分解落实任务。将全年创建工作目标任务按责任落实到局属各部门单位和责任人,确保事事有人做,事事有人管。(详见附件)
3、强化督查考核。强化创建工作督查考核,每周至少安排二次日常检查,每半月进行一次综合督查,每月进行一次工作调度,及时总结好的经验,查摆问题,研究部署下阶段的创建工作。
4、兑现目标奖罚。建立创卫工作奖罚制度,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及时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动作迟缓、工作不力、影响创建工作进程的严格问责,奖惩到位。
县住建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2
为贯彻落实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明确任务,强化责任,确保圆满完成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承担的工作任务,打造文明和谐、整洁有序、干净卫生的城乡环境,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发展高质量、迈上新台阶”的目标要求,紧扣测评体系要求及创建标准,积极融入“热爱灌南奉献家乡”主题行动,动员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投身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去,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提升居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建设为主线,增强建筑领域文明卫生意识,努力建设社会文明程度高、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好的“强富美高”新灌南。
二、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发展高质量、迈上新台阶”的目标要求,紧扣测评体系要求及创建标准,全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确保各项创建指标在文明城市测评中不失分、不丢分,为2020年创成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基本原则
在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承担的工作任务中,坚持五大基本原则:
(一)坚持目标导向
围绕全县紧盯2020年进入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行列的目标,全面落实创建各项任务,进一步补齐短板、破解难题、引导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创建,推进各物业小区、建筑工地规范化创建,确保城市功能和市民素质大幅提升。
(二)坚持问题导向
按照《江苏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9年县级城市版)》标准,梳理出省年度测评中反馈的问题,一条一条抓落实、抓整改,通过解决一个个问题,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三)坚持效果导向
从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抓起,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改起,在物业小区、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市政项目环境卫生、大厅窗口服务、燃气诚信经营、雨污管网建设等生态保护工作上下功夫、出实招,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创建活动带来的实惠。
(四)坚持长效管理
在创建实践中积累经验、完善机制,围绕提高创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水平,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巩固成果,狠抓整改,弱项做强,强项做优,努力实现标本兼治、长效管理。
(五)坚持行业特色
在努力实现创建工作全面达标升级的同时,突出住建特色,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文精神、生态环境、城市面貌、文明创建等方面打造亮点,形成品牌。
四、领导机构
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县住建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日常运转,成员名单如下:
五、主要工作任务
按照《关于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县住建局主要承担营造浓厚创文氛围,深化文明窗口服务行动,补齐物业小区设施短板,推进背街小巷提升改造,强化老旧小区管理,推进市政设施便民化,推进垃圾治理精细化,全县域推进镇村环境整治等8大环境。根据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了《县住建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详见附件),细化量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单位。
(一)实地考察部分
1.建筑围挡运用多种形式广泛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个字。(责任单位:建管处、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
2.窗口单位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责任单位:行政服务科、燃气办)
3.建筑围挡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和“图说我们的价值观”。(责任单位:建管处、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
4.主次干道、商业大街主干道装灯率100%,亮灯率≥90%;县城区背街小巷装灯率100%,亮灯率≥90%。(责任单位:路灯所)
5.道路、公共设施、新建小区设有无障碍设施,管理和使用情况良好。(责任单位:公用事业科、城投公司、物业管理科、房产处)
6.小区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现象。(责任单位:房产处、物业管理科)
7.小区内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无露天排水沟渠。(责任单位:房产处、物业管理科)
8.县城区没有黑臭水体。(责任单位:公用事业科)
(二)材料申报部分
1.提供在建筑围挡张贴核心价值观的实景图片。(责任单位:建管处、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
2.说明运用道德讲堂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3.说明在党员干部中开展规范守则教育实践活动的情况(说明报告,实景图片)。(责任单位:局党建办)
4.提供招募志愿者的情况(说明报告);培训志愿者的方案、培训教材、培训现场实景图片;记录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信息的情况(说明报告);组织志愿者星级认定或评选表彰优秀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的情况(说明报告);对志愿者给予回馈的情况(说明报告)。(责任单位:工会)
5.说明县住建领域推动自身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开展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征集的情况(说明报告)。(责任单位:行政服务科、建管处、房产处)
6.出台公益广告的财政扶持、税收优惠和相关激励政策。提供反映本县建立健全文明委统筹指导,住建部门各负其责运行机制的规范文件。(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财务科)
7.提供城市建筑围挡刊播公益广告的情况(实景图片)。(责任单位:建管处、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
8.对接省住建厅,确保建成区绿地率>33%的评价意见(省级文明办征求省级主管部门意见、作出评价的规范文件)。(责任单位:园林所)
9.对接省住建厅,确保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9平方米的评价意见(省级文明办征求省级主管部门意见、作出评价的规范文件)。(责任单位:园林所)
10.对接省住建厅,确保县城区未出现黑臭水体评价意见(规范文件)。(责任单位:公用事业科)
11.说明本县推动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城乡联网、共建共享的具体举措和实际成效(说明报告)。(责任单位:城乡建设科〈牵头〉、公用事业科、燃气办)
12.分别说明本县在农村分期分批推进旧村改造的具体措施和投入资金情况(说明报告)。(责任单位:城乡建设科〈牵头〉、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
(三)问卷调查部分
1.建筑围挡宣传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效果评价。(责任单位:建管处、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
2.建设领域诚信建设的评价。(责任单位:行政服务科、建管处)
3.建筑围挡刊播展示公益广告的评价。(责任单位:建管处、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
4.制定社区居民公约,倡导邻里和睦、守望相助。对社区邻里守望相助、社会道德风尚的评价。(责任单位:物业管理科)
(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宣传
1.会议室、接待室悬挂规格不低于60*90CM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宣传板块不少于1块。(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2.电梯间安装规格60*90CM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宣传板块1块。(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3.走廊安装规格不低于80*120CM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宣传板块不少于2块。(责任单位:局办公室)
4.所有建筑围挡的三分之一部分刊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宣传标语。(责任单位:建管处、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
5.所有路灯杆上的三分之一部分刊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宣传标语。(责任单位:路灯所、城投公司)
六、实施步骤
认真落实《灌南县关于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意见》部署,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力争实现目标”的思路,拼搏三年,为我县力争2020年进入“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行列做贡献。
(一)2018年为全面启动年,打好工作基础
要切实做好五项工作。一是成立机构,完善机制;二是制定方案,明确任务;三是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四是突出重点,逐步推进;五是组织自测,实施整改。
(二)2019年为攻坚提升年,全面推进整改
要切实做好三项工作。一是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二是模拟测评,集中整改;三是加强督查,整改提高。
(三)2020年为冲刺迎检年,巩固扩大成果
要切实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强势宣传,全民动员;二是查漏补缺,巩固提高;三是全力以赴,冲刺迎检。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我县工作的重中之重。为确保我局圆满完成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承担的各项任务,成立灌南县住建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局在完成创建工作任务中的规划部署、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定工作。局属各相关单位、机关各相关科室必须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要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建立工作台帐,落实目标责任,确保按时圆满完成我局各项创建工作任务。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公益广告、建筑围挡、电子屏、宣传栏等各类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达到的指标要求、创建活动涌现的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参与到创建工作中来。充分发挥住建部门职能作用,切实扩大公益广告在建筑工地等部位的密度,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和教育大家增强社会公德意识、文明行为意识和环保意识,形成浓厚舆论氛围。
(三)密切配合,整体推进
创建工作涉及上下左右、条条块块、方方面面,局属各相关单位、机关各相关科室要站在全局“一盘棋”的高度,按照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真正做到思想认识、领导力量、工作班子、具体措施和保障机制“五个到位”。特别是对难度大、交叉单位多的问题,要注重沟通联系,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支持,积极主动,促进问题有效解决。
(四)严格督查,力求实效
局属各相关单位、机关各相关科室要发挥工作主动性、创造性,不等、不拖、不靠,从严、从细、从优,高标准做好各项工作。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开展督促检查,全面掌握、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对于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工作无起色的单位和科室进行通报批评,并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
县住建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3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县住建系统各项创建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提升芦溪城市品位和对外形象,根据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严格落实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全面提升人民幸福感和获得感,为我县实现“五个芦溪”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我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领导,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贺长国
第一副组长:黄今朝
副 组 长:梁秋明、李显亮、杜建林、蓝宇、贺双、毛艳萍
成 员:肖 翔、周开元、练富国、潘桂明、陈永丹、何玲、曾 亮、彭 毅、叶海波、罗忠华、宋愉琴、谢 红、黄丽娟、刘丽霞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创建办,办公室主任由肖翔兼任,负责我局创建工作的整体协调和资料的汇总上报。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
(一)资料部分
1、建筑工地围挡、景观灯杆等构筑物刊播公益广告的情况(图片资料)
注:1)公益广告有统一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2)有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受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3)有设计精美、耐久性强的公益广告景观小品。
责任股室:质(安)监站
责 任 人:潘桂明、李顺
2、说明监管执法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的具体举措和实际成效(说明报告,800字左右)
责任股室:质(安)监站、建管股、燃气办
责 任 人:潘桂明、练富国、康招彪
3、说明推进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的情况(图片资料)
责任股室:局办公室
责 任 人:宋愉琴
4、说明重点领域推动自身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开展本行业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征集的情况(说明报告,800字左右)
1)另,说明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不少于10项)的具体举措和实际成效(说明报告,500字左右)
责任股室:局办公室、物业办、建管股、质(安)监站
责 任 人:宋愉琴、周开元、练富国、潘桂明
5、开展诚信行业、诚信单位等主题实践活动(如推进会、培训会等)图片资料
责任股室:局办公室、物业办、建管股、质(安)监站
责 任 人:宋愉琴、周开元、练富国、潘桂明
6、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实施城市道路畅通提升行动计划的主要举措及实际成效(说明报告,800字左右)
责任股室:城建股、白改黑项目组
责 任 人:彭 毅、李志波、练富国
7、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主要举措和实际成效(说明报告,800字左右)
责任股室:项目办、白改黑项目组
责 任 人:何 玲、练富国
8、在城市新区新建道路以及老城区逐步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情况(说明报告,800字左右)
责任股室:城建股
责 任 人:彭 毅、李志波
9、完善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的具体举措和实际成效(说明报告,800字左右)
责任股室:城建股
责 任 人:彭 毅、李志波、
10、统计近两年的县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数据表格);统计近两年的县建成区道路面积率(数据表格)
责任股室:城建股
责 任 人:彭 毅、李志波
11、不断改善水、气等公共服务的具体举措和实际成效(说明报告,800字左右)
责任股室:燃气办、县供水公司
责 任 人:康招彪、刘慈华
12、建成区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工作、作出评价的情况说明
责任股室:已对接的责任股室
责 任 人:责任股室长
13、本单位、窗口开展文明行业创建的图片资料
责任股室:创建办
责 任 人:肖 翔
14、推动水、天然气等基础设施城乡共建共享的具体举措和实际成效(说明报告,600字左右)
责任股室:燃气办、县供水公司
责 任 人:康招彪、刘慈华
15、“文明健康、有你有我”公益广告(图片资料)及疫情防控情况报告
责任股室:办公室、物业办、各项目组
责 任 人:宋愉琴、周开元、各项目组长
(二)实地考察任务
1、县城区主次干道
机动车道、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连续、平稳、无损坏现象;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
责任领导:蓝 宇
责任股室:建管股
2、新天地商业街
每500米5条以上公益宣传广告(每100米至少一处),内容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未成年人教育及健康成长、文明健康有你有我等宣传内容
责任领导:贺 双
责任股室:物业办
3、物业小区
物业小区内在显著位置展示公益广告不少于2处;在显著位置展示市民公约;晨晚设施良好;小区内绿化美化、基础设施、秩序良好;无饲养家禽现象;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有序;每个小区至少设置一个宣传橱窗,且每季更新;垃圾桶定点摆放,垃圾分类收集,垃圾桶外表干净无破损,有垃圾分类公益宣传。
责任领导:贺 双
责任股室:房产综合股、物业办
4、物业公司
物业公司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从业人员使用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室内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脏乱差现象;落实门前三包,卫生及秩序整洁;设置意见箱、意见簿、公布投诉电话,处理投诉及时并有记录;垃圾桶外表干净无破损,有垃圾分类公益广告。
责任领导:贺 双
责任股室:物业办
5、农贸市场
在显著位置展示讲文明树新风广告不少于2处,诚信主题公益广告不少于1条;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环境卫生整洁,无脏乱差现象;出入口秩序井然;垃圾桶定点摆放,分类收集;落实门前三包,无流动商贩;独立设置活禽售卖宰杀区域或无活禽宰杀。
责任领导:黄今朝
责任股室:创建办、县市政公司
6、芦洲公园
基础设施完好,无人为损坏或疏于管理;垃圾桶定点摆放,垃圾分类收集,垃圾桶外表干净无破损,有垃圾分类公益宣传;显著位置有公益广告景观小品。
责任领导:蓝 宇
责任股室:城建股
7、建筑工地
工地出入口整洁有序,出工地车辆进行规范冲洗,无泥沙滴漏抛洒现象;无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现象;没有施工扰民现象;工地围墙美化,公益广告不低于30%;建筑围挡完好,无破损损坏现象;工地板房、围墙无牛皮癣;落实门前三包,卫生及秩序整洁;垃圾桶定点摆放、垃圾分类收集、外表干净无破损,有垃圾分类公益宣传。
责任领导:杜建林
责任股室:质(安)监站
8、城市客运站、漫时区、东洲桥、华美立家等项目
按时间节点推进项目建设
责任领导:各分管领导
责任股室:各项目组长
四、保障措施
(一)要明确责任和任务。各股室、下属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方案》,准确掌握各自的工作责任和任务,做到心无旁骛,心中有数,心中有底。
(二)要落实工作措施。各股室要针对工作任务,面对工作难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广泛动员,全员参与,形成工作合力。要层层分解任务,要确保人人头上有任务,有指标。要集中人力,攻坚克难,全面突破。要服从大局,列出时间表,倒排工期,把握节点,确保措施落实到位。
(三)要严格督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是当前我局的中心工作,局项目监察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开展督查工作,重点检查创建工作执行情况、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工作态度状况,并将此作为年终绩效考评、文明创建奖励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营造绩效氛围。充分利用媒体、网络平台等,积极宣传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意义,倡导预算绩效管理理念,为预算绩效管理创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县住建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4
为全面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提升城市品位,打造良好城市形象,按照县“五创”联动工作要求,以及县创文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安排,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省级文明城市创建为抓手,以创建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优化管理为目标,着力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为实现“追赶跨越,加快发展”提供强大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良好社会环境。
二、创建目标
按照“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思路,一方面抓好本行业、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文明机关;一方面抓好城市硬件设施建设,创建文明城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总体工作要求,加强城市公用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管理水平,提高行业管理能力,优化政务服务环境,通过常抓不懈、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积极营造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快捷高效的工作环境,和谐共荣的发展环境,积极争创省级文明城市。2014年底前完善职责范围内现有各项城市公用设施建设,使其运行正常,功能恢复良好,保持至2016年创建成功后,实现常态化管理。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25日-7月5日)。制订完善创建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按照县创文办《关于印发的通知》(通创文办[2014]1号)要求,层层分解责任,落实任务,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办公室要加大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宣传栏、超级信使等平台,多渠道、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宣传活动,使创建成为全体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创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重点推进阶段(7月6日-11月20日)。各责任单位对照创建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对已达标的项目进一步巩固成果,对存在明显差距和不足的项目查找原因,对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整治,全面推进创建工作。突出重点单位(政务窗口、办公室)、重点区域(广场、公园、人行道、城市主干道、街巷路面)、重点部位(公厕、在建工地、公共建筑、物业小区),开展集中整治。局创文办对各责任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验收,着力解决创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三)自查验收阶段(11月21日-11月30日)。局创文办制订验收标准,对涉及工作实行台账式管理,并组织专人专班逐项验收。对不合格工程提出整改意见,下发整改通知,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当年创建任务。
(四)整改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0日)。对照县上创文工作标准,自我加压,严格工作要求,加强对不合格工程的技术指导,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再次进行检查验收。专题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制定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创建文明城市的发展规划,不断提高创建水平,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指挥,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难题,解决要素保障问题。
(二)落实工作责任。将本部门涉及工作细化到局机关股室、下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创建标准、完成时限等,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要素保障。组建专人专班,预算专项工作经费,做到机构完整,有人管事,有人办事,有钱办事。
(四)加强监督检查。由局纪检组牵头,对照实施方案,按时间节点查任务落实情况,查工作进度,查整改到位情况,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以及干部提拔使用的参考依据。
县住建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5
2022年是我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占优”之年,是承上启下关键之年,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根据《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灌南县2022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十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和《灌南县2022年20项创文重点工程项目》内容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对照文明城市创建最新体系标准,细化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推动住建局承担的各类点位整体升级、全面达标,高质量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严格对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聚焦居民小区(楼)全面达标、城市道路破损修复、市民文明素养提升行动、志愿服务所站建设及提升行动和市容市貌提升行动五大工作重点,强基础、抓长效、重人文,以点带面、上下联动,推动城市环境干净整洁、城市道路平整通畅、城市面貌井然有序、城市文明全面提升。
三、行动项目
(一)居民小区(楼)全面达标行动
1.完成居民小区(楼)环境专项整治,确保小区公共区域整洁卫生、无堵塞和杂物堆放;完成楼道墙面粉刷出新,确保楼道内无蛛网,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采取疏导结合方式,因地制宜设置集中晾晒区,杜绝乱拉乱扯晾晒现象。(责任单位:物业监管科)
2.完成居民小区(楼)道路路面硬化改造,及时修补道路坑洼、缺损,完善相应排水设施;完成小区楼道照明设施改造工作,确保装灯率(亮灯率)达100%;完成毁绿种菜清理、拆除违法搭建和规范占道经营。(责任单位:物业监管科)
3.完成居民小区(楼)垃圾分类工作,明确垃圾分类标准,建立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实现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全覆盖。(责任单位:物业监管科)
4.完成居民小区(楼)的体育健身器材配备、检修工作,对现有居民小区损坏、锈蚀健身器材进行更新、改造。(责任单位:物业监管科)
5.完成居民小区(楼)“僵尸车辆”清理工作,全面清理居民小区“飞线”充电问题;完成居民小区(楼)等弱电管线“空中蜘蛛网”问题治理工作,及时更换居民小区内分属各通信运营商、供电公司、燃气公司的破损表箱盖、窨井盖等设施。(责任单位:物业监管科)
6.有符合标准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指导基层单位按要求配备消火栓,及时处理堵塞、占用消防通道问题。完成居民小区(楼)车辆划线、有序停放等管理工作,采取探索45度角停车、微循环改造、车辆登记管理等形式,合理增设机动车停车泊位,提高通行效率。(责任单位:物业监管科)
7.完成所辖物管小区、商业区内所有区域、设施、工地等“小广告”清除和长效管理工作。(责任单位:物业监管科)
8.完成居民小区、单体楼等统一增设便民广告粘贴板、宣传板等,并及时做好维护清理,满足群众发布生活信息的正常需求。(责任单位:物业监管科)
9.加强对社区及物业工作人员、网格员的文明服务培训和管理;常态化开展文明引导和志愿服务,有场所、要挂牌;常态保持小区干净卫生整洁、文明有序有礼;对公益广告和各类指示牌、标识牌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更换破损的内容,并适时进行提档升级。(责任单位:物业监管科)
(二)城区道路、背街小巷及配套设施修复提升行动
1.完成城区人行道破损路面的修复工作,防止重复施工损坏路面。(责任单位:公用事业科)
2.完成县城区道路绿化带修复、行道树补植工作;做好绿化带卫生保洁并长效保持;完成县城区主次干道景观小品的日常维护工作。(责任单位:园林所)
3.完成县城区道路窨井盖、供电配电箱损坏设施的修复工作,同时督促各设施产权单位实施动态排查,按照城市家具建设标准全部修复到位。(责任单位:公用事业科)
4.对在建工程(含在建道路、拆迁工地、在建小区、在建口袋公园等)设置闭环围挡、围挡内“四防”运行到位,围挡外创文宣传全覆盖。(责任单位:重大项目办、公用事业科、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建管处、园林所)
5.完成排水设施和照明设施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无露天排水沟渠,装灯率和完好率均达100%,亮灯率不低于95%。(责任单位:公用事业科、路灯所)
(三)市民文明素养提升行动
开展畅通“生命通道”百日攻坚行动,针对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对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点位的消防设施使用进行现场教学,开展“生命通道”主题宣传活动;摸排居民小区消防设施安装情况,进行查漏补缺。(责任单位:物业监管科)
(四)志愿服务所站建设及提升行动
1.政务大厅、窗口行业等主要出入口或其他显著位置设有志愿服务站点,要求有场地设施、有服务团队、有服务项目、有工作制度、有活动记录、有文化氛围。(责任单位:行政服务科、燃气办)
2.创文入户宣传活动。各挂联单位对所负责的挂联社区(村)、居民小区,安排志愿者负责创文入户宣传工作,确保年度不少于3次,做到不漏一幢楼、不漏一户、不漏一人,达到人人了解创文、人人支持创文的效果,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度。(责任单位:各挂联科室)
(五)市容市貌提升行动
完成县城区绿化美化亮化提质工作,保持公园、广场环境整洁卫生。(责任单位:园林所、路灯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局领导班子及各单位(科室)要高度重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当做一项长期工作、重点工作来抓,迅速动员、部署,按照各自承担的攻坚任务,逐条压实担子,逐项细化措施,坚决落实任务分工,主动负责、精心组织实施开展工作,加强工作监督,形成工作合力。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相关单位(科室)要对照主要任务及工作分配,突出重点,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对目标任务和职责进行再分解,主动完善任务方案,建立健全目标和责任机制,全力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在求真务实上狠下重心,切实提高文明城市创建水平。
(三)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利用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重点报道我局五大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具体措施和工作成效,及时发布动态信息,让五大专项行动深入人心,有效推进创建工作。要广泛动员住建领域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参与,形成人人支持、个个参与的浓厚氛围。
(四)严格考核,确保实效。局创文办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创建中的困难和问题。要经常对专项行动开展监督检查,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科室进行通报和反馈,并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