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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支部换届选举办法集聚【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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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支部换届选举办法【第一篇】

各村(社区)团支部:

经研究,决定于今年3月至4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村(社区)团组织集中换届选举工作。现将《2021年和寮镇村(社区)团组织集中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方案落实有关换届选举工作。

中共和寮镇委员会

2021年3月8日

2021年和寮镇村(社区)团组织集中换届

选举工作方案

根据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全省村(社区)团组织集中换届工作的通知》(团粤发〔2021〕2号)和中共湛江市委组织部、共青团湛江市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村(社区)团组织集中换届工作的通知》(团湛联发〔2021〕1号)、共青团廉江市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团廉联字〔2021〕2号)工作要求,我镇计划在今年进行全镇村(社区)团组织集中换届,为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团十八大、十八届二中全会关于全面加强团的基层建设工作部署,以加强“党建带团建”为引领,以规范村(社区)团组织设置为基石,以选优配强村(社区)团组织班子为关键,以发挥村(社区)团组织功能为导向,全面提升村(社区)团组织的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团结带领全市广大团员青年共同谱写更高水平发展新篇章,为廉江实现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园林城市贡献青春力量。

二、换届选举的重点工作

(一)规范村(社区)团组织设置

1.科学设置团组织。综合考虑“学社衔接”等工作常态化推进情况,根据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村(社区)领域团员分布特点,科学设置团组织类型。团员人数3人以上的村(社区),成立团支部。团员人数7人以上的团支部,设立团支部委员会。团员人数50人以上的村(社区),可以成立团总支。团员人数超过100人的村(社区),经团市委批准,可以成立团委,下设若干团支部。

2.规范委员会组成。村(社区)团支部一般设委员3至5名,团总支一般设委员5至7名。团(总)支部设书记1名,可设副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若干委员。团员人数不足7人的团支部,设书记1名,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名。村(社区)团委一般设委员7至9名,其中设书记1名,副书记1至3名。

3.明确委员会任期。村(社区)团的(总)支部委员会一般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2年至3年。村(社区)团的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者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至5年,一般与同级党组织任期保持一致。村(社区)团组织任期届满时,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二)选优配强村(社区)团组织班子

1.选准配强团组织书记。采取“两推直选”的办法,即由团员和35周岁以下青年推荐与同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召开团员大会或者团员代表大会选举村(社区)团组织书记,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采取自荐直选的方式开展。村(社区)团组织书记应优先从村(社区)“两委”中35岁以下的党团员年轻干部中产生。村(社区)“两委”中未配有年轻干部的,应由镇(街)机关单位年轻干部、镇村青年致富带头人、优秀返乡入乡大学毕业生、优秀退役军人、优秀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等兼任村(社区)团组织书记,原则上不超过35岁。

2.选优配齐团组织班子。按照“公开选拔、择优使用”原则,选优配齐村(社区)团组织班子。村(社区)团组织副书记、委员可以从青年致富带头人、优秀高校毕业生、优秀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就业青年、农业大户、社会工作者中的优秀党团员遴选担任。要积极引导因就业或常住将组织关系转入本村(社区)的团员参与团组织换届选举,并根据此类团员人数与户籍团员人数的比例,设置相应数量的副书记、委员。在班子成员中女干部要占一定比例。

3.拓宽团干部选拔视野。坚持德才兼备,五湖四海,打破传统限制,拓宽团干部的选拔视野。应注重从“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驻地高校学生、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等群体中选拔优秀青年人才充实村(社区)团干部队伍。

三、换届选举的重点问题

(一)彻底纠治组织覆盖盲点和空心化。逐一核对辖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名录和“智慧团建”系统团组织建设情况,查找组织覆盖盲点。按照组织设置原则和规定程序,合理设立团组织,彻底消除组织覆盖盲点。利用“智慧团建”系统核实村(社区)团组织空心化情况,对于团员人数不足3人的村(社区),应当采取镇(街)下派或相邻区域调配等方式,补足团员数量,推动单独设立团组织。

(二)同步做好全口径组织换届工作。统筹布局村(社区)辖区内集体企业、“两新”组织、网格区域等团组织换届工作,一般应按照自下而上的顺序,同步做好换届工作。摸清辖区内超大团支部现状,针对不同类型团员结构,合理设立团组织。把握各类团组织的设置和运行特点,合理做好团干部的力量调配,优化团干部队伍梯队,做到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三)充分调动团员政治参与积极性。通过宣传政策、发放倡议、组织青年议事、征集提案议案等方式开展普遍联系,引导更多的团员积极参与换届工作,使广大团员在换届中理性表达青年群体利益诉求,切实提高村(社区)团员的组织归属感。

(四)建立健全团干部培育举荐机制。镇(街)团(工)委要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加强对村(社区)团干部的培训。要积极拓宽基层团干部选拔任用路径,对于表现优秀的村(社区)团干部,既可通过挂兼职的方式,遴选到镇(街)团(工)委任职,也可积极向镇(街)党(工)委推荐,作为村(社区)“两委”干部后备人选培养使用。

四、换届选举工作进度规划

换届选举工作共分三个阶段进行。从2021年3月到4月。3月上旬为前期调查摸底阶段,开展调查摸排和动员部署工作;3月中下旬为部署推进阶段,进行集中换届;4月为检查总结阶段,巩固换届成效。

(一)调查摸底阶段(3月10日前)。村(社区)团支部要在本级党支部的领导下,成立村(社区)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村(社区)团组织换届工作方案。认真做好村(社区)团组织设置和运转、村(社区)团组织负责人以及村(社区)团员青年队伍状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对长期不在辖区学习工作生活、无法正常履行义务的团员,要及时开展团组织关系转接,将组织关系转接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生活常住地团组织,并按照要求妥善处置不合格团员,组建好辖区团员微信联系群。按照要求成立考察组,做好本届村(社区)团组织班子成员的考察工作。

(二)部署推进阶段(3月11日-3月31日)。以村(社区)为单位集中开展换届工作,结合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和团(总)支部对标定级结果,我镇(街道)会统筹推选1至2个基础较好、条件成熟的村(社区)先行试点,通过组织观摩学习和经验交流,再全面推动我镇村(社区)团组织换届工作。对于述职评议考核或对标定级结果较差的团组织,需完成整顿后再开展换届选举工作。

(三)工作总结阶段(4月底前)。换届工作结束后,要按照有关要求做好选举结果报批、材料归档上报、新老委员交接及工作培训等工作。村(社区)党支部要认真梳理总结换届工作情况,包括换届工作组织部署和推进情况、村(社区)团组织班子人员构成、村(社区)团组织负责人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村(社区)团组织覆盖率等情况,并及时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报告。

五、换届选举的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村(社区)团组织集中换届工作,坚持多方协同,加强与镇团委的联系,形成合力。

(二)狠抓换届风气。按照村(社区)“两委”换届“五个严禁、五个一律”要求,加强对村(社区)团组织换届选举监督和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强化宣传引导,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等新闻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载体,加强政策宣传和思想发动,营造良好的换届氛围。

(三)加强工作保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确保换届选举全过程安全有序。

联系人:李桥、张妙娟

联系电话:0759-6605454

电子邮箱:

团支部换届选举办法【第二篇】

一、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我社区新一届团支部委员会委员,由本次会议民主选举产生。

三、新一届团支部委员会由委员3人组成,拟推荐委员候选人3名,经院党支部同意,并报区团委审定批复。

四、本次会议选举由会议正式以无记名的投票方式选举办法进行。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投票选举。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为无效票。

五、本次会议的选举,参加投票的团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团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选举时,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团员不得委托他人投票。

六、画写选票时,必须用钢笔或圆珠笔,字迹要清楚。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不按规定画写,或字迹无法辨认的,作无效票处理。

七、候选人得到票数超过实到会团员的半数方能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如遇被选举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

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八、本次会议选举,发票前,由会议选举工作人员检查并封闭票箱。选举时,由会议主持人向大会公布参加选举的团员人数和发出选票的张数。投票前,监票员应当从新检查票箱,会议主持人宣布开始投票时,监票员首先投票,其余团员按顺序投票。

九、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当场开启票箱,清点核对选票,并将投票情况报告大会主持人,再由主持人宣布选举是否有效。每次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选票数,选举无效,必须重新进行选举。

十、大会选举时设监票员1名,计票员1名。监票员和计票员,经院党支部通过。

十一、本选举办法经会议通过实施,只适用本次会议选举。

团支部换届选举办法【第三篇】

各村党支部、团支部:

按照《团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结合湖山乡团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湖山乡村级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请各村党支部根据本村实际,加强对本村团支部换届选举的领导,严格按照本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以确保村级团支部换届选举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完成。

附件:1.《湖山乡村级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2.湖山乡村级团组织换届选举职数安排表

中共遂昌县湖山乡委员会

2020年12月23日

附件1

湖山乡村级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根据《党章》、《团章》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的规定,现就做好湖山乡村级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落实从严治团,深入推进党建带团建,充分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在集中广大团员青年意愿的基础上选出适合新时代发展需要、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的村级团支部领导班子,着力打造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基层青年干部铁军,从而努力实现基层团组织百花齐放,基层团建工作整体活跃,为湖山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方法步骤

此次村级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从2020年12月上旬至2021年1月底结束。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

1.建立领导机构。为了加强对各村团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成立湖山乡村级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王修华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乡长叶熙华和党委委员刘夏丹任副组长,谢法富、余志远、应波、纪律、范剑、李仕林、邓朝平、吴洁诚、夏雨为成员,全面负责各村团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确定各村团支部委员会职数。

2.制定实施方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团内条例、上级规定,认真研究制定村级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和操作规程、日程安排等,有序指导做好各村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3.开展业务培训。召开湖山乡村级团组织换届部署会,对各村党组织书记、联系村领导、驻村干部等选举工作相关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学习相关政策,掌握工作原则和方法步骤、工作要求,明确村级团组织换届选举日。

4.全面动员部署。各村召开村级党团组织会议,对村级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进行部署。研究制定好五年发展目标和招贤榜内容(规定+自选)。同时,认真做好本村团员底数排摸工作,确定本村的应参选团员。

应参选团员是指:

1团组织关系在本村的团员(含28周岁以下保留团籍的党员,下同);

2团组织关系在本村,虽长期外出但选举时确定在本村的团员;

3在村里工作一年以上,参加团的活动,可以出具团籍证明书面材料的外地籍(户口在本村以外的)团员;

4对隐性团员需出具入团地(单位)的书面证明。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作应参选团员:

1工作调动、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按规定应转走团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2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3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4虽未受到相关党纪、团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

5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5.宣传换届纪律。各村要加强对“十严禁、十不准”换届纪律的宣传,提高团员青年知晓率,使广大团员青年有序参与到换届中来。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

1.推荐候选人。按照村“两委”成员兼任村团组织书记的规定。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35岁以下村“两委”成员作为村团组织书记候选人意向人选。没有35岁以下村“两委”成员的,可推荐符合条件且相对年轻的村“两委”成员作为村团组织书记候选人意向人选,但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村“两委”成员中确没有合适人选的,应从在村工作的优秀青年骨干中择优选定人选,或由上级团组织选派团支部书记,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采取组织推荐、团员青年推荐等方式,酝酿提名村团组织其他班子成员候选人,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的20%。除村团组织书记外,村团组织其他班子成员候选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各村党组织、县级相关部门以及湖山乡团委先后对初步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报乡湖山乡党政班子同意后,确定正式候选人。

2.制定《选举办法》(草案)。按照选举工作要求,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制定本村团组织换届的《选举办法》(草案)。

3.正式选举。经请示村党组织和乡团委同意并取得批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的要求,按照程序召开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村团组织班子。各村团支部要组织召开好团员大会,一般采取差额选举方法,产生新一届团支部委员会。在正式选举之前,要通过候选人竞选演说等形式体现竞争性。

4.结果报批。各村团支部要及时把本村的选举结果上报乡团委,由乡团委批复后予以公布,并将结果上报团县委。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

1.组织工作交接。选举结束后,及时组织新老班子进行工作交接,各村团支部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结合招贤榜单内容,研究制定新一届团支部的工作计划。

2.规范化管理。各团支部班子成立后,要建章立制,进一步加强村级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并在1个月内建立、完善“智慧团建”系统中的相关信息。

3.进行集中揭榜。召开新一届村级团支部书记会议,进行集中揭榜,组织新上任团干培训。同时,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收集整理资料,做好归档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严格资格把关。团干部人选应当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服务能力强、群众信得过、热爱青年工作。旗帜鲜明地反对把近年来有违法行为、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人推荐进来。具体要坚持“四过硬、五不能、六不宜”。

“四过硬”:1.政治素质过硬,听党话、跟党走,认真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记初心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2.责任担当过硬,重实干、敢作为,有干事创业激情,有迎难而上的奉献精神,积极投身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实践,热心为群众办事解难,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在“两手硬、两战赢”中表现良好。3.治理能力过硬,会发展、善服务,懂得经营管理,善做群众工作,在带领群众致富、建设美丽家园、推进基层治理上有思路有实招,能团结带领团员青年共创美好生活。4.品行作风过硬,讲公道、守规矩,为人正派、诚实守信、干净干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注重树立良好家风,在群众中有较好口碑和较高威信。

“五不能”:1.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涉黑涉恶问题的。2.受到党纪或政务处分尚未超过所受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以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等立案调查处理的。3.非法宗教的参与者、实施者,参与邪教组织的,组织、利用宗教宗族宗派势力干扰侵蚀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的。4.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被查处未满5年的。5.丧失行为能力的。凡出现上述五种情形人员当选的,当选无效。

“六不宜”:即有下列六种情形的人员,不宜确定为村和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的候选人:1.在疫情防控、防台救灾等重大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拒不配合、干扰破坏等情形的。2.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行为被查处的【①1999年1月1日以后,非法“一户多宅”未依法处置到位的;②2013年4月17日以后,未批先建、批少建多的“两违”行为,尚未依法处置到位的;③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尚未履行到位的;④近5年内有损害生态环境行为受到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的。】。3.近5年内有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涉黄涉毒等行为被处理的【①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的:包括扰乱单位秩序,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寻衅滋事,散布谣言,谎报警情,煽动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违反《中华人民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②因违反《中华人民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涉黄涉毒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的;③因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涉黄涉毒等行为构成犯罪被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的;④进京非正常上访,参与赴省、进京集体上访,缠访、闹访、无理访的。】。4.本届任期内有考核不称职、被歇职教育未整改、被依法罢免等情形;长期外出不能正常履行职务的;扶贫攻坚(消薄)、“两不愁三保障”工作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5.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被法院纳入被执行人名单,案件至今尚未执行完毕的】,有侵占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行为未整改到位的。6.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①近5年内因违反《中华人民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涉赌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的;②近5年内因违反《中华人民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涉及盗窃、诈骗、敲诈勒索、故意损毁、殴打他人等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的。③与党不同心,不支持中心工作、重点工程等的;④个人慈孝方面在群众中影响较差的。】

推行任职条件审查制度,由各村党组织、县级有关部门和乡团委共同对初步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出现不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人员当选的,当选无效。

(二)优化班子结构

村团支部委员会职数的配备,应以精干、高效为原则,并结合本村人口、经济发展规模和团员数量的实际。团支部委员会的职数一般设3名,即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1名。规模相对较大的村,团支部委员会职数可增至5名,即正、副书记各1名,委员3名。(具体职数分配见附表)。团支部班子成员必须符合以下任职条件:

1.组织关系在本村的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2.任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由村“两委”成员兼任村团组织书记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3.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由村“两委”成员兼任的,可适当放宽至初中以上学历。

4.团支部书记原则上由村“两委”成员、后备干部或年轻党员兼任,团支部班子成员中青年社会组织负责人、青年先进典型、选调生、青年志愿者、退役军人、返乡创业青年、农村致富带头人、乡村振兴新青年要占一定的比例。

5.团支部换届中要重视选配女干部。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湖山乡团委要做好村级团组织换届的安排部署、指导检查工作,统筹各行政村团组织换届工作进行。乡团委书记为村团组织换届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加强对村级团组织换届的工作指导,为村级团组织换届工作优化环境、创造条件。乡、村团组织要主动与各级村“两委”加强沟通协调,切实承担起工作职责,做好村级团组织换届选举与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有机衔接。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发挥各村团支部政治优势,充分利用走访交流、手机短信、微信、广播、宣传栏等媒介发布公告,广泛宣传村级团组织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方式方法、原则要求等,深入农村青年中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三)规范程序、严肃纪律。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指导和处理换届选举中出现的问题。对换届选举中的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妨碍团员青年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及其他破坏选举的行为,湖山乡纪委设举报电话(电话:0578-8526815),方便群众举报反映违反换届纪律问题。湖山乡纪委和派出所负责调查核实村级团组织选举中的违反纪律问题,保证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查核处理。

团支部换届选举办法【第四篇】

一、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新一届团支部委员会委员,由本次会议民主选举产生。

三、×××第四届团支部委员会由 3 人组成,实行差额选举,设书记 1 名,实行等额选举。支部委员候选人和支部书记候选人建议名单经中心党支部同意,并报市人社局团委审定批复。

四、本次会议选举由会议正式以无记名的投票方式进行。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投票选举。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为无效票。

五、本次会议的选举,参加投票的团员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团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选举时,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团员不得委托他人投票。

六、画写选票时,必须用钢笔或圆珠笔,字迹要清楚。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不按规定画写,或字迹无法辨认的,作无效票处理。

七、候选人得到票数超过实到会团员的半数方能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如遇被选举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八、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当场清点核对选票,并将投票情况报告大会主持人,再由主持人宣布选举是否有效。每次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选票数,选举无效,必须重新进行选举。

九、大会选举时设监票员 1 名,计票员 1 名。监票员和计票员,均经会议表决通过。

十、计票结束,监票员向大会主持人报告选举结果,并由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和当选代表名单。

十一、本选举办法经会议通过实施,只适用本次会议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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