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工作建设建议个人意见(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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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工作建设建议个人意见【第一篇】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基础性制度,是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中的一项具有全局性、关键性和根本性的制度。对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为总结经验、推动工作,我就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力求全面的总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客观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探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对策及建议。
一是有些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够到位。有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落实责任制工作中满足于一般性的号召,具体检查指导不够,存在“重业务工作、轻党风廉政建设”的现象;少数领导干部把反腐倡廉建设当成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责任主体意识不强,缺乏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些领导干部没有正确认识当前反腐倡廉的形势,对治理腐败持消极态度或畏难情绪,甚至搞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少数领导干部对责任制知之不多、理解不深,片面地认为只要自己廉洁自律就行了,不能很好地履行对下属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职责等等。
二是工作落实不够到位。有的单位未按照规定分解落实领导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的单位在制定实施责任制办法时,照抄照搬上级的意见和规定,没有很好地结合本地单位的实际,工作缺乏针对性;有的单位落实责任制时重形式、轻实效,看似大张旗鼓、轰轰烈烈,
实则相互应付,敷衍了事,工作缺乏实效性;有的单位虽然建立了一些制度,但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存在“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对反腐倡廉专项任务的落实上,有的单位工作比较被动,或相互等靠,或纸上谈兵,只求能应付过关。
三是责任制检查考核不够规范。主要表现在:一是责任制考核主客体混淆。有的党政领导对责任制考核理解存在误区,把考核工作全部由纪委来进行,使得本应由上级党委、政府对下级的责任制考核变成了纪委的内部考核,失去了考核的根本。二是考核标准不科学。有的地方进行考试时,没有明确的考核标准,以简单的定性考核为主,没有及时根据新形势新任务进行充实,重点不突出。三是考核方式单
一。有的地方平时不注重情况的了解和掌握,难以全面、客观、准确地掌握情况。四是考核运用不够。一些地方和部门的责任制检查考核,往往以肯定成绩为主,正面表扬的多,处理问题的少;有些地方责任制考核内容占综合目标考核分值太低,没有体现党风廉政建设应有的重要性。
四是责任追究相对比较薄弱。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等三个落实责任制的关键环节,其工作效能处于依次递减的状态,尤其是责任追究,是当前工作中最为薄弱的环节,也是工作的难点。一是责任追究的组织实施不规范。存在“追小不追大、追下不追上、追软不追硬、追疏不追亲”的现象,二是责任追究不严肃。由于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好人主义作怪,对责任追究案件采取“扣压”“护短”态度,致使对有些问题不愿追究。三是配套制度不健全。中央和省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办法中,有关责任追究的规定比较原则,各地在实践中探索切实、管用、可操作的办法不多,普遍缺乏相关的责
任追究提出、启动、协同和实施等配套制度,致使责任追究工作的随意性较大。
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建议如下:
一、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基础。党的十八大以后,习近平总书记在发表多次重要讲话,他指出,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必须在教育上下功夫,使领导干部带头廉洁自律,自觉拒腐防变。因此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我们要把教育摆在突出的位置,教育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大意义,把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上升到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上来,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农村稳定。
二、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必须在强化监督上下功夫,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有关责任追究的规定。一要加大党内监督力度:利用党小组会、支部大会、支委会、党委会形式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纠正党员干部中存在的问题。利用领导干部党内民主生活会形式,对照检查廉洁自律执行情况,进一步促进领导干部增强党内监督意识;二要加大群众监督力度:继续实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在提高工作的透明度上下功夫。要认真对待干部和群众公开提出的疑问和质询,及时对干部和群众做出解释。及时处理各类信访件、举报信,坚决严肃查处干部和群众反
映属实的问题;三要加大纪检监察的监督力度:各纪检部门要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加大监督力度,将关口前移,加大事前、事中的监督。
三、建立惩治腐败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必须在制度上下功夫,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发挥法规制度的规范和保障作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制定相应制度,从源头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建立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应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由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做到事前公示制、事后通报制、工作台帐制,切实发挥好民主监督小组的监督作用。强化对领导干部职权行为的监督制约。完善和健全日常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日常管理制度,如会议制度、接待制度、考勤制度、财务制度、人事制度等,以规范党员干部的行为,真正做到以制度管人,从源头上杜绝腐败。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各级班子成员年终在党员大会上对自己一年来廉洁自律、政治思想、工作情况进行述职,接受职工和群众的民主评议。党员干部按照组织部门、人事部门的规定进行年终考核,并建立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个人档案。
四、坚决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各要制定规范的责任追究制度,定期检查,督促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领导干部对反腐败工作敷衍失职,不抓不管,以致屡屡发生大案要案、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格追究责任。充分运用诫勉谈话、整改通知书、通报批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党内严重警告、警告等纪律、组织处理手段,切实解决
违纪行为和执纪不严的问题,以增强责任追究的威慑力。 同时要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整治党员干部不正之风,查处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各种违法违纪案件,尤其要查处那些严重危害改革、发展稳定的案件、严重侵害干部和群众权益的案件,要一查到底,严格处置。
五、加强队伍形成整体合力。一是抓好党支部建设:党支部是党在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也是建设新农村的组织者、实施者。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扩大党的工作的覆盖面,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把党支部建设成为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团结群众、带领群众的坚强战斗保垒;在发展新党员上,要以发展和培养为重点,按照《党章》的要求,加大发展党员工作力度,努力建设一支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党员队伍,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让他们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领路人,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抓好班子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是整个干部队伍建设的重点。各单位要以班子建设为重点,力求班子达到为政理念正确、职能有效转变、作风明显好转、执政能力明显增强的目标。三是抓好纪检队伍建设:加强纪检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认真开展“执纪为民、公正廉洁”主题教育活动,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
党风工作建设建议个人意见【第二篇】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和各级党委、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精神,全面落实党组(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纪委)的监督责任,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更加科学有效地惩治和预防腐败,根据《党内监督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党内法规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就进一步加强市局和局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强化党组(党委)的“主体责任”
1.明确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范围。市局党组对局和局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市纪委驻局纪检组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协调局机关和局直各单位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执纪责任。局直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局直机关党委、局直各单位党委(总支)和各党支部负责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
2.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局直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主动履责、积极负责、敢于担责,对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要态度鲜明、处置果断、立行立改;
发挥表率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
重视纪检监察工作,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和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坚持群众观点和民主作风,自觉接受监督,养成在监督下学习工作生活的习惯。
3.切实做到“一岗双责”。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要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担起来,既要严于律己,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又要敢抓敢管,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职能机构的负责人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要抓好本机构的反腐倡廉工作,积极组织本机构人员参与廉政教育活动,认真完成本部门承担的惩防体系建设、廉政风险防控、廉洁高效政府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等具体任务,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健全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4.巩固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各单位要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分解、同落实,两个目标责任书在每年年初一起签订,并且一起检查考核和通报。落实年度报告制度,党委(总支、支部)应当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每年年底前专题报告上一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局党组分别向市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和市纪委报告;
局机关党委、局直各单位党组织分别向局党组和市纪委驻局纪检组报告。
二、完善纪检监察组织体系
5.局直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实行双重领导。各单位纪委在同级党组织和市纪委驻局纪检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重大情况在报告同级党委的同时上报市纪委驻局纪检组。各单位纪委要按期向市纪委驻局纪检组报送有关情况,每半年向市纪委驻局纪检组作一次书面汇报。市纪委驻局纪检组每年不定期约谈局直单位党组织书记、纪委书记。
6.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工作机构。建立结构完整、责任明确、人员充实、监督有力,与xx系统反腐倡廉形势和任务相适应的纪检监察组织体系。积极配合市纪委监察局做好重点派驻改革的后续工作;
调整充实局直机关纪委,负责局机关纪检工作;
局直单位凡成立党委的要同时成立纪委。
7.配备专兼职纪检监察人员。按编制配齐局监察室人员。及时配齐局直单位纪委书记;
纪委书记出缺时要力争在半年内配齐,出缺期间要明确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班子成员;
未成立纪委的单位明确1名班子成员分管纪检监察工作;
未设立独立的监察室的,按本单位中层正职的行政级别配备1名专职纪检监察员;
机关和各单位要在总支、支部成员内明确1名纪检委员。
8.规范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核和纪委书记的排位。局直单位纪委书记、副书记或监察室主任以及专职纪检监察员的提名和考察以市纪委驻局纪检组会同局人事科为主。其他专职纪检监察员和兼职纪检监察员的提名和考察工作由所在单位纪委会同干部人事部门进行,报市纪委驻局纪检组备案。担任纪委书记的干部,在本单位工作x年以上的,原则上应交流任职。市纪委驻局纪检组长在局党组中的排名,按相关文件的规定,“按任同职级领导职务的时间,排在资历相同的党组成员前面”;
各单位纪委书记在班子成员中的排位参照上述规定按其担任同级别领导职务的任职时间确定。
三、落实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责任”
9.改进监督方式。纪检监察机构要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结合单位和行业实际,改进监督方式。“站岗放哨”抓监督,拉长耳朵、瞪大眼睛,平时警戒、有事报信;
参与决策抓监督,通过参加重要会议、会签重要文件、对重要干部选拔任用进行监督把关等方式,前移监督关口;
督促协调抓监督,严肃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扫描巡查抓监督,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监督震慑,督促所在单位从制度上、机制上解决带有苗头性、普遍性的问题;
深挖细查抓监督,注重收集案件线索,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
10.强化对同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主动履行监督职责。对同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廉政纪律和作风建设方面规定的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加强和改进对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1.认真组织重点巡查。市纪委驻局纪检组要认真组织开展重点巡查,对局直单位建立民主科学的决策议事机制、选拔任用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班子主要领导及成员廉洁自律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12.抓好信访核查工作。规范举报投诉办理程序和办法,对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抓早抓小,直查快办。
交办转办的事项,要加强督促、及时办结。对有轻微违纪问题或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早约谈、早函询、早提醒、早打招呼,防止小问题发展为大问题、小错误酿成大错误。对实名举报件要负责任地回复,做到件件有回音。禁止压案不查、瞒案不报,禁止跑风漏气、以案谋私。
13.加强案件管理。局直单位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以市纪委驻局纪检组领导为主,其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总支、支部)报告的同时必须向驻局纪检组报告。制定案件检查工作规程。建立领导干部廉政电子档案,对信访举报、监督检查、财务审计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要有登记、有统计、有分析、有明确意见,按照立案、初核、暂存、留存、了结的要求及时处理。每季度首月x日前,局直单位纪委要将排查的案件线索报送市纪委驻局纪检组和同级党委,重大线索、时效性较强的线索以及责任事故情况要随时报送。
14.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提高执纪监督、查办案件的能力。重视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选任和轮岗交流,坚持局直单位纪检监察年轻干部轮流到驻局纪检组、局监察室进行工作锻炼制度,保持纪检监察工作的活力。
四、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
15.落实公开办事制度。继续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企务公开和公共事务公开,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公开办事制度落实到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工程建设和公共服务的每一个环节,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6.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定期组织述职述廉活动,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适时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情况开展抽查。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提高选人用人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17.畅通社会公众监督渠道。各单位要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在本单位网站设立举报投诉窗口,积极参加“政风行风热线”节目,鼓励建立政务微博、微信平台,注意收集舆情和网上信息,提高服务热线电话的服务水平,确保专人及时接收信件、接听电话、接待来访、受理咨询,及时办理投诉举报并反馈办理情况。
18.做好财务审计监督工作。加强财务监督,规范会计核算,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认真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和其他专项审计工作,发现违纪违法线索的,要如实报告。
五、加大问责和惩处力度
19.把查办案件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敢打“老虎”、勤拍“苍蝇”、常消“病菌”,做到群众有举报的要及时处理、线索具体的要认真核实、违反党纪国法的要严肃查处,始终坚持利剑高悬,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20.突出查处重点。严肃查办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科级干部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招标投标、设计变更、物资采购、资金拨付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案件,严肃查处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违反“八项规定”以及违反财经纪律、违规用车用房、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挥霍公款、铺张浪费、抹牌赌博等方面的问题。
21.严格实施责任追究。根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相关规定确定的责任追究办法,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定的行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力、单位发生腐败问题的,既要查处违纪人员自身的问题,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对于问题多发频发、积累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甚至发生严重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要严肃追究党政主要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六、全面深入开展“廉政阳光工程”建设
22.及时总结系统内反腐倡廉和惩防体系建设的成功经验,将“廉政阳光工程”创建拓展到系统全领域,实现全覆盖,全面打造“廉政阳光工程”“廉政阳光审批”“廉政阳光执法”、“廉政阳光服务”。
23.打造“廉政阳光工程”。“廉政阳光工程”是我市的特色工作项目。深入开展“廉政阳光工程”创建活动,在全市推进“八公开五同步”(年度建设计划公开、建设资金公开、招投标公开、施工管理公开、质量监督公开、交竣工验收公开、工程决算公开、考评结果公开;
任务同步部署、责任同步落实、合同同步签订、考核同步实施、奖惩同步兑现)。
24.实施“廉政阳光审批”。行政审批是行政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各单位要在“三集中”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提质提效,精简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现在行政审批服务网络平台上运行,并与市政务中心电子监察系统无缝对接,实时接受监督。
25.推进“廉政阳光执法”。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不断改进行政执法工作,促进全行业的规范执法和文明执法。推行行政执法“四统一”(统一执法标志标识、执法证件、执法场所外观和执法人员着装)工作,着力开展基层执法单位“三基三化”建设。
26.促进“廉政阳光服务”。服务是永恒的主题。各级xx部门要以提高服务质量为重点,开展“擦亮窗口树形象”活动,制定服务规程和质量标准,建立公开公示制度,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党风工作建设建议个人意见【第三篇】
xx县纪委认真思考分析研究当前我省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征集了全县15个乡镇和40余家部门的意见建议。经梳理汇总形成意见建议3条,具体内容如下:
1.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针对换届后各级纪检组织新进人员比较多的实际,希望上级纪委加大对下级纪委和纪检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基层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能力。
2.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充分整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宣传平台,大张旗鼓宣传反腐倡廉形式和经验成果;注重利用查处的典型案件,以案说纪,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增强教育的震慑力和感染力,促进党员干部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3.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希望上级纪委加大对下级纪检体制改革的指导,实现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专职专责。
党风工作建设建议个人意见【第四篇】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既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条件。因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摆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重要课题。近期,笔者通过对群众信访案件的查办和警示训诫工作情况认真分析,并深入到村组采取走访座谈、查看资料等方式,对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初步探讨。
一、当前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
1、廉政教育意识较强。立足于教育,着眼于防范,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机制的重要措施。很多基层党组织以夯实廉政教育基础为切入点,将党风廉政知识纳入村干部培训主要内容和科学发展观教育,坚持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根据农村工作实际对村干部以及农村党员进行了廉政知识培训。
2、制度约束力度较大。一是“村帐乡管”进度不断加大,大多数村成立了村帐乡管领导小组,对较大支出和各种票据实行村支两委、理财小组、乡经管站三层审核,基本做到帐目清楚,支出合理。二是“村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凡属村里的重大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比如村集体经济收益使用、村干部报酬、公益事业建设、土地流转,种粮直接补贴的落实情况等,都及时向群众公开。在落实村务公开工作基础上,基层党组织大胆探索了村支两委在党员组长村民代表大会上述职述廉、党建工作述职等制度,使群众对政务、村务、党务的知青权、参与权、选择权不断提升。三是推行离任村干部审计制度,并将审计结果公布于众,使村干部清白离任,群众放心原任,新任干部大胆接任。
3、权利监管规范有序。各基层党组织切实加强对各站、办所和村支部的领导和监督,坚持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领导班子等制度,确保权力规范运行。基本做到了围绕群众利益问题加大对不廉村官的查处力度、围绕中心工作发挥办案保驾护航作用、围绕稳定工作查办大案要案。对群众来信来访以及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都能依纪依法及时处理到位,保障了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
二、存在的问题
目前,面对新形势新情况,基层干部队伍中还存在着种种不适应的问题,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殛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一些村财务管理混乱,“口袋帐””包包帐”的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一些干部涉及重大决策问题譬如土地征用时搞“一言堂”,个人说了算等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对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到位。一些基层领导班子,甚至主要领导,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在主观上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可紧可松,可有可无。表现为贯彻责任制的积极性不高,工作被动应付,畏难思想抬头,怕得罪人,对责任范围内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不敢指出,不敢批评,听之任之。有些村干部甚至错误的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机关干部的事情,与己无关,很少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平时也不安排党员学习,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不够。有些村干部宗族观念严重,封建主义思想蔓延,有的法制观念淡薄,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有的甚至为个人或者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
2、各项制度不够健全。在村级财务的处置、工程发包、土地转让款使用等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上,缺少规范的操作制度和必要的制约手段,有的村级领导民主意识淡薄,村里大事小事支书一个人说了算,党员和村民代表在村里作用不大,群众对此意见很大,挫伤了群众民主理财的积极性,客观上助长了部分人员违法乱纪的侥幸心理。尽管目前农村大力推行了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但由于公开的时间、内容、形式、程序等随意性大,也削弱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际成效。此外,对于责任制的贯彻和落实情况缺少比较规范的检查、考核,以至制度在执行中大打折扣。
3、财会人员素质较低,收支管理不严。农村财会人员大都文化不高,未受过专业培训,政策水平和业务知识差,连起码的会计基础知识、财经政策、法规都不懂,常犯常识性错误,不能发挥财会的监督作用,再加上村级会计大多是村干部,无法独立行使职权,而村级财务监督又是个空白带,这就给法制观念淡薄者有可乘之机。
三、对策和建议
针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应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提高自身素质。主要是通过正在开展的第三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狠抓理念信念教育,宗旨观念教育、党纪法规教育,使广大基层党员干部明确行为规范,强化廉洁自律行为,并结合各地各时期内存在的突出问题,突出教育的针对性,以身边的典型案例为教材,解剖典型、深挖根源,使党员干部得到教训、受到警示。通过学习和典型事例的教育活动,真正实现基层党员干部廉责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和接受监督意识“三提高”,正确对待组织、群众和自己三者的利益,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带头尊纪守法,树立良好的基层干部形象。
2、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强化约束机制。要重点抓好民主决策制度、财务制度和村务公开制度建设,确保重大决策和村级重大事项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防止“一把手”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对于村级财务要严格坚持“钱帐分管、会计管帐、出纳管钱”的原则,严格审核原始凭证的手续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真实合法,作到帐款相符、帐帐相符、日清月结。对于村务公开,应制定切实可行的、规范的操作流程,使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形式、程序等形成制度,真正达到公开、透明、全面、真实。要坚持“四个必审”原则,即干部离任必审、财务人员交换必审、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必审,有重大问题的人或事必审,对审计查处问题的要依情节轻重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处理。
3、加强监督,落实责任追究机制。一是要加强自上而下的监督,严格执行“村帐乡管”制度,重点抓好对“一把手”和村集体资金的管理使用、土地发包征用、公益工程的招标等重点事项的监督管理;二是抓好自下而上的监督,继续执行村干部在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上的述职述廉制度,真正使人民群众参与管理集体事务。三是强化党内民主监督,认真开好班子成员和党员组织生活会,切实抓好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在责任追究上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严格按照党风廉正责任制有关责任追究的规定,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的问题,整治基层组织的不正之风,同时注重抓典型案例,严肃查处,以增强责任追究的威慑力。
党风工作建设建议个人意见【第五篇】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加强对党章学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章活动,引导系统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尤其要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八项义务、领导干部六项基本条件,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系统党员干部职工要增强当性修养,遵守组织制度,切实按照党章规定,做到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督促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政治立场,增强“三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至,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保证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违反效能建设规定的人和事,尤其要坚决治理执法不公、吃拿卡要、办事效率低、服务质量差等“中梗阻”现象,着力解决影响和阻碍改革发展的问题,确实保障我县广播电视各项事业高效廉洁推进。
二、强化党的作风建设,提升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落实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坚持不懈纠正“四风”,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系统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作风转变深化年”活动,深化开展“千名干部访万户、四下基层促和谐”和“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活动。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督促系统干部职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认真开展“三农服务周”、“工业服务周”和“项目服务周”等活动,下基层轻车简从、简化接待,注重掌握真实情况、解决实际问题。改进文风会风,精简文件简报和会议活动,倡导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严格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从严控制行政经费支出;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观念,坚决反对浪费;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安排高消费活动,严禁用公款到娱乐场所消费,严禁公款旅游;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廉政准则各项规定,牢固树立“廉洁一生平安,实干造福民众”的理念,严禁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严禁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严禁以指定、授意、暗示等方式为自己亲威、朋友和身边工作人员介绍工程项目,严禁干预正常的招标投标活动,禁止参加企业组织的在霞宴请;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
加强对系统党员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党员干部在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认真执行党员干部问责制,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作为问责重点,严肃追究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进一步增强广电系统党员干部职工的责任感,切实履行职责,促进广播电视各项方针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抓好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深化反腐倡廉教育,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按照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加强对系统内党员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通过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一系列讲话精神、中央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的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积极营造勤政廉政、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引导广电系统的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加大培训工作力度,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树立广播电视部门清正廉明的良好形象。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继续认真落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拓宽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落实党员的监督权;贯彻《省办事公开暂行办法》,加大政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力度,不断提升办事公开工作水平,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以公开制约权力滥用。
四、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办发生在党员干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案件,严重损害群众合法经济权益、政治权益和人身权力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影响经济发展软环境的案件,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群体性案件、重大责任事故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工作,规范信访举报的受理、移送、查处、答复等程序,强化信访监督,切实解决群众的信访问题。认真贯彻《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加强跨部门、跨行业案件查处的协调配合。加强案件剖析整改,正确把握执纪与保护的关系,对反映实的要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责任,确实维护党员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五、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贯彻意见,坚持走群众路线,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重实干、求实效,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着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维护民利。进一步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认真总结、不断创新完善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工作措施和制度办法,及时做好相关制度的废、改、立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作行为,使我局的各项工作步入规范化的轨道,切实推进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机关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能力、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重视评议结果的运用,健全纠风工作责任制,更加重视建立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确保我县广电政务规范、政事清明、政风端正。
六、深化改革创新机制,进一步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
继续从健全监督机制,完善制度建设入手,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不断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紧紧围绕“取得有据、配置科学、运行公开、行使依法、监督到位”,厘清行政权力,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制定统一规程,突出重点岗位和关键领域,全面推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特别是规范自由裁量权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评议、诫勉谈话、民主生活会等制度。继续修订完善局各项规章及管理制度,同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考评,在执行中不断完善制度,特别在创新机制方面要积极探索,努力推进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建设。继续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例会,认真总结反腐倡廉阶段工作成绩和经验,查摆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七、加强反腐倡廉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局领导班子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和班子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有效的工作机制。系统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逐项分解任务,制订措施,落实到有关股室及各单位,并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系统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等廉洁从教的各项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带头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同时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和子女。局纪检监察部门积极协助局班子成员研究部署、分类指导、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反腐倡廉工作,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工作,确保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协调推进。
八、强化机关效能监察,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继续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加强效能监察,继续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活动,加强对办事窗口的管理、监督,促进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的落实,特别要针对一些干部职工工作不在状态、作风不够踏实、在位不求作为等问题,加大治理庸懒散力度,以治庸提能力、以治懒增效率、以治散正风气,努力提升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激情。认真受理群众对效能问题的投诉,进一步健全效能督查工作机制,加大效能督查力度,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违反效能建设规定的行为。继续深入开展“规范权力,提高效能,促进发展”主题活动,认真解决服务不作为、管理乱作为等问题,切实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继续加大绩效考评和行风评议工作力度,充分发挥评估指标的导向作用和评估结果的激励约束作用,以推动我县广播电视机关效能建设更上一个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