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党建工作定期督导检查制度范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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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党建工作定期督导检查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的检查监督指导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党委成立督导组,负责对党支部党建工作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的检查监督指导。
组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成员:***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督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
第三条督导组工作职责:
(一)传达厅党组和公司党委关于党建工作的新要求,检查监督落实情况。
(二)随机参加党支部的有关会议和重要活动,指导党支部规范开展党内活动。
(三)了解掌握各党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各党支部提出意见建议。
(四)及时向公司党委反映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提出意见建议。
(五)总结推广优秀经验,发现纠正不良苗头,跟踪督查指导解决。
第二章督导形式和周期
第四条督导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专题调研、实地督查等形式对支部党建工作进行督导。
(一)听取汇报。汇报材料内容包括:工作进展和成效、采取的措施、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一步工作打算、建议等。
(二)查阅资料。查阅相关文字、图片资料和记录。
(三)专题调研。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了解掌握情况。
(四)实地督查。直接参加支部的学习讨论或列席组织生活会。
第五条督导组对各党支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督导。定期督导每季度进行一次,具体时间一般在每季度末月下旬。不定期督导为随机进行。
第三章督导内容
第六条督导组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重点围绕以下内容,并根据年度党建工作重点随时调整督导内容。
(一)学习教育情况。
党支部学习计划安排和日常学习会议记录,了解会议的时间、地点、参会人数和学习内容;抽查党员个人学习笔记、心得体会、专题学习交流材料。
(二)组织建设情况。
查看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生活基本制度,提升党支部活力情况;检查深化“对标定位、晋级争星”活动等情况。
(三)党员管理情况。
查看党员发展资料、流程等情况;查看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
第四章问题整改
第七条通报点评。督导组根据每季度定期督导检查的情况,结合日常了解掌握的情况,按照“好、较好、差”三个等次对支部进行排名,并对各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点评。通报点评文件一般在每季度首月上旬下发。
第八条整改落实。各党支部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督导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要制定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措施、责任人,认真整改落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各党支部一般应于每季度末月下旬完成上季度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第九条效果评估。督导组要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以“五好”和“五个不放过”对支部党建工作成效进行评估。“五好”即支部班子好、党员队伍好、解决问题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五个不放过”即:学习教育不深入的不放过,党员管理不严格的不放过,服务中心工作成效不明显的不放过,整改问题不到位的不放过,职工群众不满意的不放过。
第五章工作要求
第十条严明纪律。督导组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有关纪律规定,谨言慎行、以身作则,以模范行为做好督导工作,树立清正廉洁、勤奋工作的良好形象。
第十一条支部党建工作在一个自然年内,连续两次季度排名后两位的,对支部书记诫勉谈话。
第十二条履职不到位、管党治党不严,所在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建工作问题突出的党支部书记,经公司党委会议研究认为确实存在问题的,对其免去支部书记职务。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党委党建工作定期督导检查制度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落实各级党委(党组)管党治党责任,恩平市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突出政治功能,聚焦“四个全面”,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督导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着力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各级齐抓共管,凝聚党建合力的良好局面,推动党的全面领导在基层落实。
抓覆盖,全面强化督导责任
《意见》明确市委常委及党员副市长、基层党(工)委委员和各单位党组成员以“1+N” 的方式各联系若干个基层党组织,即联系本人挂点的单位或本系统本单位的党组织加上若干个非公经济党组织、村(社区)党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等,实现全覆盖指导基层抓实抓好党建工作。督促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党建主业意识,真正把党建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形成自上至下,层层抓紧,层层督导,层层覆盖的“一方隶属,多方督导”的工作格局,确保党建责任传递到位,督导到位,落实到位。
列清单,全面落实督导内容
《意见》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上级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党建责任人和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情况、领导班子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基层党支规范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针对巡察、考核等专项检查反馈问题落实整改等9项内容列入督导范围,明确标准,全方位抓思想建设、抓工作落实、抓组织领导、抓谋划部署、抓党内生活、抓带头示范、抓责任到位、抓创先争优,对督导内容进行“清单式”管理,保证督导不走过场。同时,对落实党建督导内容进行细化和量化,推动督导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建机制,全面整合督导方式
《意见》完善了“常态督导、专项督导、约谈督导”相结合的立体式的督导方式,明确市委常委及党员副市长、基层党(工)委委员和各单位党组成员要按照每年至少到各联系点开展1次党建工作专题调研,每年至少到1个联系点讲1次党课,每半年听取1次各联系点党建工作情况汇报“三个一”的标准进行常态化督导,将党建责任抓在日常,督在日常。同时,要结合工作需要,不定期到联系点开展督查和工作指导,了解工作动态,强化日常督导效果,协调解决存在困难。对当年在镇(街)党建绩效考核、市直机关党建综合考评中排名靠后的联系点党组(党委)书记,市分管领导要对其进行约谈并协助找准存在问题,制定整顿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强协调,全面优化督导效果
《意见》建立了定期分析研判制度,强化督导结果运用。市委每半年、各单位每季度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各成员汇报督导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提炼推广典型做法,并及时向相关单位反馈情况。同时,加强部门联动,优化督导效果。市委巡察办及时反馈工作过程中发现管党治党不严情况,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常态化对党建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并及时向分管有关单位的市领导汇报党建存在问题,通过整合各级力量,强化监督网络,提升督导效果,营造共促党建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党委党建工作定期督导检查制度3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推动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经研究,决定建立基层党建督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学校各级基层党组织。
二、督查内容
1、“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情况;“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基层党建工作任务书的制定情况;
2、发展党员工作情况;
3、党费收缴、使用及管理情况;
4、党员组织关系排查情况;
5、党政联席会、党委会情况;党委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情况。
三、督查方法
1.集中督查。对年度性工作、专项工作或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每半年开展一次集中督查,特殊情况可根据需要作适当调整。可以采取电话督查、会议督查、要求被督查单位党组织提供书面情况汇报和有关数据、督查组深入实地了解进展情况、核验台帐等多种方式灵活进行,党委组织部每半年通报一次督查情况。
2.随机抽查。对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工作成效、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等,不预先通知、不预定单位、不定期地直接深入基层,加强对工作任务执行过程和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
3.调研查访。根据机关党建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的需要,采取座谈交流研讨、发放问卷调查表、测评表、征求意见表等形式,深入基层掌握实情、听取意见,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为破解难题、推动创新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依据。
四、结果应用
1.沟通反馈。督查组向被督导单位的党组(党委)和基层党组织及时反馈督导工作情况,肯定好的经验做法,指出存在主要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加强沟通协调,督促指导党组织制定巡查整改责任清单,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访。
2.绩效运用。督查和问题整改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年度机关党建绩效考核,并作为日常考评和推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之一,真督实查、形成常态,充分发挥绩效考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
3.责任追究。对在督导巡查和明察暗访中,同一项工作2次被通报批评的,将对具体责任人进行约谈;3次以上被通报的,约谈党组织负责人,并在年终党建绩效考核中扣除相应分值;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落实不力情节严重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问责,做出组织调整;涉嫌违纪的线索和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按照管理权限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五、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机构。成立学校基层党建督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决定督查工作重大问题。组长由分管组织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拟定督查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经常性的督查工作。
2.组成督查小组。根据领导小组决定和实际工作需要,组成若干个督查小组,负责对基层党建工作开展督查指导、分析研究、反馈汇报、提出建议等。督查组成员可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成员直接组成,也可抽调基层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和相关人员组成,必要时可与纪检监察、人事等部门联合组成,每组人数一般为3—5人,其中组长1名。
3.严明巡查纪律。督查组要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原则,服从组织安排,执行集体决定,重要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请示汇报,不得擅自表态或做出决定;要严守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规定,不增加基层负担。
4.发挥督查作用。督查组要坚持突出问题导向,准确了解工作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敢于动真碰硬、传导压力,善于总结经验做法、发现问题根源,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解决问题办法或形成专题调研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