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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疫情防控的工作预案范例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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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疫情防控的工作预案1

为科学、规范、有效地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确保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教育部、海南省及学校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学生公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管理,积极完善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一旦发生疫情事件,能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能,防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在学生公寓中的扩散和流行,确保学生身体健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管理,科学规范;预防为主,联防联控;快速反应,高效处置。

三、组织领导

成立学生公寓新型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

学生公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生公寓疫情防控工

作,明确学生公寓疫情防控要点和工作程序,对学生公寓管理人员进行相关培训,责任落实到人,监督检查各项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对学生公寓突发疫情事件进行决策,调动学生公寓应急处置力量和物资,及时掌握突发疫情事件的发展态势,指挥学生公寓应急处置工作。

学生公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处置管理办公室,设在学生宿舍管理科,负责本预案的执行与日常管理工作。

四、应急措施

1.设置学生宿舍隔离区(执谊楼)及临时隔离间(2栋、5栋、12栋一楼),储备足量的口罩、防护衣、体温计、消毒液等防疫必需品,位置相对独立,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

2.在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人员中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技能培训和实战演练,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提高防范意识,使每位参与者都能熟悉防控业务、掌握防控技术、胜任防控工作。

3.学生一旦出现发烧、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值班人员立即向学校报告并将学生送入临时隔离间或校医院进行隔离,并全面做好吃、住、用等服务保障工作。

4.学生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应当立即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和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5.配合相关专业部门对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者宿舍及周围环境进行消毒。

6、对与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共同生活的一般接触者进行风险

告知,如发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要及时就医。

7.对学生宿舍楼实行封闭式管理。

8.学生宿舍在封闭管理期间,禁止非本栋住宿学生进入宿舍区域,宿舍之间不允许串门。特殊情况须进入的要经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在宿舍管理点登记个人信息,经管理员测量体温及查看健康码正常方可进入。

9.严格学生进出管理,学生进入宿舍区域必须要佩戴口罩,除了要核对身份信息与刷门禁卡之外,还要进行体温测试,体温测试正常方可进入宿舍区域。

10.配合专业消毒人员,每天上午及下午各一次对宿舍公共区域及楼梯扶手、电梯按键、直饮水机、公共澡房等公共设施接触位置进行消毒。

11.引导学生每日打开宿舍门窗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12.学生宿舍区设置专门的口罩回收桶,指定专人消毒、回收和处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五、后续处理

相关学生送离宿舍楼后后续工作按学校疫情防控预案处置。

公寓疫情防控的工作预案2

第一章 总则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河南省人民政府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教育部门人员密集,流动性强,疫情防控压力大,社会关注程度高。为有效做好我县教育系统的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安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河南省教育厅印发《全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Ⅰ级应急响应工作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一)本预案适用于我县教育系统范围内所涉及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控制应急预案。

(二)各级各类学校(园)、教育培训机构参照本预案,制定、完善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应急预案。

二、指导思想

全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工作要求,深刻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工作,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三、工作原则

我县教育系统要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要加强统一领导、统一指挥,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疫情防控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真正把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做到反应快速、应对正确、处置果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联防联控,形成有效的协同应对处置机制。加强信息收集和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把疫情风险防控在最小范围。

第二章 组织管理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平舆县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范秋玲 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吴庆臣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辉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瑞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魏应齐 党组成员、副局长

侯 兵 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陈重阳 党组成员、工会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陈重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秦国齐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主要职责:在平舆县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领导和指导我县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配合市卫健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及时分析、研判我县教育系统防控工作形势,调整我县学校教学及其它相关工作安排;督促、指导各校(园)、培训机构制定、完善防控具体方案和措施;督导、检查各校(园)、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掌握、处置疫情信息,妥善做好相关网络舆情处置;对工作不实不力,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问责。

(二)确立教育系统目标责任制

成立党组织书记或园长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园长为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分解、任务落实和督促检查。有多园区办学的,各园区须指定防控工作责任人。

各学校在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建立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明确属地管理原则,建立疫情信息定期报告制度,其中,小学及幼儿园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工作“三方案十制度”(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开学前准备工作方案、开学工作方案;联防联控制度,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学生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制度,复学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通风、消毒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中学(中职学校)制定和完善疫情防控工作“三方案九制度”(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开学前准备工作方案、开学工作方案;联防联控制度,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学生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制度,复学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通风、消毒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

第三章 疫情监测、报告和公布

一、疫情的监测

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负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日常监管工作,及时、准确预警预报疫情。

二、疫情的报告

(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实行逐级报告制度。

(二)任何学校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时,必须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卫健部门、学区联系领导、县教育局体卫艺股报告。

三、疫情报告形式

(一)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各校必须在每日下午四点前向平舆县教育局体卫艺股、当地政府报告当天疫情情况。

(二)县教育局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和咨询电话。值班电话: xxx(白班和夜班),咨询电话:xxx;邮箱:xxx@。各级各校(园)、培训机构将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 (邮箱xxx@)。

第四章 应急反应

一、尚未发现疑似病例疫情的应对措施

(一)密切关注我县和相邻地区疫情动态,做好疫情预测预警。

(二)做好各项技术及物资准备。

(三)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和健康教育及心理辅导,提高公众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水平。

(四)限制外来人员、动物产品、运输工具进入办公地点和校园。

二、发现发热等疑似病例疫情的应对措施

(一)严格报告程序

各工作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县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

(二)启动应急反应程序(各组均在做好自身防护的情况下进行)

1. 由安全应急组按照本预案“控制措施”要求带患者到临时隔离屋,同时向县卫健部门报告。

2. 由后勤保障组提供防护用品(口罩)、应急预防性药物、抗病毒治疗药品等对患者进行临时救治,等待卫健部门医护人员到来;同时提供防护用品、消杀药械给疫情调查处理等人员,确保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3. 由信息处置组配合卫健部门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密切追踪接触者和样品采集,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建立疫情处理台账,同时按要求向上级部门进行书面汇报。

4. 由疫情摸排组配合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摸排、隔离(可使其在家隔离)和医学观察,同时详细了解掌握患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的旅居史,随时追踪,详细记录,同时将相关情况反馈到信息收集组。

5. 由安全应急组配合做好疫点内人员居住和聚集场所的封锁、消毒工作,同时对疫点内人员所接触的物品进行销毁。

6. 由办公室汇报领导小组后召开有关紧急会议,及时通报情况。

7. 由宣传报道组做好被隔离的密切接触者的心理疏导工作,同时对全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学生及家长进行正面积极引导,避免出现社会恐慌。

8. 由督查指导组配合做好事件调查处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系统内各单位的督查指导,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公众卫生意识和个人防护意识,减少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的危险性。

(三)做好上级部门下达其他相关工作。

三、假期紧急应对

(一)立即停止一切聚集性活动。各级各类学校一律停止假期到校活动,严禁利用假期组织学生到校违规补课,一律停止各类体育比赛、文艺演出等人群集聚性活动,停止一切学生实习实训活动。

(二)推迟招生考试。按照省、市要求推迟进行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特殊类型招生、高职分类招生等考试,由县招办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安排适时发布公告。

(三)停止面向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所有教育文化培训辅导活动。政策法规和民办教育股、督导室将相关要求及时传达到各教育培训机构,向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取得理解、配合和支持,并做好监督工作。

(四)暂停校园场地开放。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和车辆随意进入校园。

(五)推迟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推迟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另行通知;同时,要积极做好中小学生停课期间“停课不停学”工作。

(六)开展健康教育。通过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等渠道和电话、短信、微信等点对点的方式向每一位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理性认识、科学防控疫情。

(七)做好重点学生群体管理和服务工作。对于在外实习实训的中职学生,加强联系联络,督促减少外出活动,服从当地疫情防控安排。对于有疫区进出经历或有疫区人员接触史的学生,按要求采取隔离观察措施,如有疑似症状,及时处理并报告。对于在疫区就读的万源籍学生,主动做好引导服务。

(八)做好寒假期间的值班与信息报送。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实际和学校特点,做好寒假期间值班值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班,带班领导要尽职尽责,确保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24小时值班,随时保持联系,确保值班工作网络24小时畅通。一旦发生疫情,必须第一时间报告。

(九)做好舆情应对工作。

四、开学决定与准备

(一)发布开学或延期开学公告。根据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安排开学或者延期开学,并及时向社会发布。

(二)保证延期开学期间工作秩序,积极落实“停课不停学”工作,确保停课期间学生在家学习。学校领导班子按正常时间上班,教职工上班时间根据开学准备工作需要确定。

(三)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测算、落实疫情防控所需物资和经费,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消毒物品、洗涤用品、口罩、红外体温测量仪等物资,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四)开展校园集中消毒。对学校教室、图书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公共场所进行集中清洁消杀,消除细菌、病毒滋生环境,全方位改善学校环境卫生条件。同时,根据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制定日常消杀方案。

(五)提前排查传染风险。各校(园)、培训机构在开学前要提前了解和掌握师生假期动向,对师生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最近14天内,是否赴重点疫区参加活动、探访亲友,是否接待和接触过从重点疫区回来的相关人员,是否近距离接触过有发热、咳嗽症状患者等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建立管理台账。存在上述情形的,应在开学前先在家静休满2周,排除感染隐患后再返校。对重点疫情区域返校学生,重点实施健康检测。通知家在重点疫区的本校师生员工,在疫情彻底解除前推迟返校。制定网上授课、远程教学的方案和措施,支持和保证身处疫区无法按时返校和被隔离观察学生的学习。

(六)加强疫情动态监测。各校(园)、培训机构要加强同所在地卫生防疫部门合作,及时互通信息,动态掌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状况。

(七)舆情应对。做好舆情应对工作,重点关注因推迟开学引发学生、家长对学业的焦虑,以及学校应对措施不到位等引发的舆情动态。

五、开学后日常防控

(一)开展师生体温及症状自查。提前通知教师和学生,返校前自查症状、自测体温。出现相关症状、体温高于度的,要暂缓返校。

(二)加强健康状况检测。组织返校师生每天定时测试体温,如体温出现异常,需立刻佩戴口罩并到当地指定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疫情发生期间,学校要每日统计检测师生身体状况,有疑似症状,要及时处理,并按规定程序报告。

(三)强化卫生健康教育。加大教育宣传力度,使师生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提高防范意识,保持充足睡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不断增强师生体质和免疫力。加强家校协同,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四)严格校内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和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

(五)严控外来人员入校。上级部门宣布疫情解除前,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六)全方位落实校园环境日常消杀制度。争取卫生防疫部门支持,制定学校消杀操作规范,对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室、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要加强日常通风换气,落实消毒措施,确保卫生达标、不留死角。建立健全班级、宿舍卫生检查制度,督促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七)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一旦病例确诊,立即配合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按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八)加强督导检查。各片区督导室要定期对所辖学校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学校要坚持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九)落实保障措施。各校(园)、培训机构要加强人力、物力、财力统筹,确保疫情防控需要。

(十) 做好舆情应对工作。重点关注因学校拒绝学生入学、采取隔离措施、防护措施不到位、集中爆发疫情等方面引发的舆情动态。

六、恢复学校正常秩序

(一)上级部门宣布疫情解除后,及时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统筹寒假、暑假时间安排,保证学生年度在校学习总时间。

(三)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健全完善教育系统公共卫生防控事件处置工作长效机制。

第五章 控制措施

利用各种方式、各种场合和各种手段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提高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师生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知识的了解程度,争取全社会的支持配合,消除不必要的恐慌,同时,准确把握宣传导向,在疫情的宣传上做到不抢先、不猎奇、不炒作,以免加剧公众恐慌心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一、隔离

(一)发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时,经防疫人员检查后,当事人根据检查结果在防疫机构人员的监督指导下立即采取隔离措施。

(二)隔离要求

1.隔离场所应选择不易散布病原体,方便消毒,便于实施封锁和处理措施的地方,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消毒。

2.隔离期间的管理。隔离期间严禁无关人员出入隔离场所。对隔离场所的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密切注意观察和检测,加强防护。

二、消杀

发现疫情,每天对疫点、校园进行消杀,出入疫点、校园的人员、运输工具及有关物品进行消杀。

三、处理记录

对处理疫情的全过程必须做好完整的详细记录,建立疫情处理台账。

四、疫情的解除

疫区内最后一例确诊病人恢复健康内14日无新发病例出现,接到卫健部门通知后,可解除医学隔离,转入常规防控。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各类学校、各直属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决不能麻痹大意,决不能有任何松懈。各工作组要进一步细化实化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合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制度保障

(一)纪律要求。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措施落实。各校、各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及股室和个人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阻碍他人报告疫情;对于思想上不重视、部署慢、行动迟,防控措施不到位,应对不及时、处置不力,缓报、瞒报、漏报疫情信息等履职不到位的情况,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进行追责问责,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二)物资保障。要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物资和经费保障,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推进。做好物质储备,做好经费保障;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并确保够用,包括防护用品(口罩)、红外线体温检测仪、应急预防性药物、抗病毒治疗和对症治疗药品、消杀药械、检测试剂、健康教育资料等物资的储备。

三、技术保障

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应对能力。加强对各工作组成员的技术培训,提高流行病学调查、体温监测、消毒处理的能力;要求所有工作组成员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和流行病学调查的相关知识,提高工作组成员早期发现疑似病例的意识、能力和水平。

四、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寓疫情防控的工作预案3

2020年秋季学期即将到来,为科学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秋季学期顺利开学,根据《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0〕886号,以下简称《技术方案》)要求,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现就做好有关开学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学时间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制定2020-2021学年普通中小学校校历的通知》精神,深圳市确定2020-2021学年普通中小学校秋季开学时间为9月1日(高三年级为8月10日),幼儿园开学时间参照中小学执行。

二、开学前工作措施

各区各学校(含幼儿园,下同)要始终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深入总结和巩固春季学期学校防控工作的经验,压实责任,织密织牢防控网络;加强监测,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精准施策,周密做好开学前疫情防控工作,严防发生校园聚集性疫情,全力确保开学安全。

一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区工作专班负责统筹辖区内所有学校的疫情防控与学生返校工作,尤其要加强对新开办学校、民办学校、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等薄弱环节疫情防控工作的帮助、指导和检查,查漏补缺,加强整改。

二是完善学校防控网络。进一步完善学校与辖区疾控部门、社区防控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的对口协作机制,加强联防联控;充分发挥卫生健康副校长(副园长,下同)、学校卫生专业人员(校医)的作用,协助指导学校开展日常防控工作;完善发热师生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绿色通道。

三是压实学校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学校防控领导小组的主体责任,按照《技术方案》要求并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细化开学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和各项制度,做到疫情防控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四是加强健康监测。师生员工开学前14天内原则上不离开居住地、不外出旅行。精准掌握所有师生员工(含保安、保洁、食堂工作人员、宿舍管理员、校车司机、保教人员等)在秋季开学返校前14天内的行踪和健康状况,开展健康监测。开学返校前14天内有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入境后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健康监测和管理。有国内高风险地区(以国务院官网实时通报为准)旅居史的人员,应进行14天的居家健康观察;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返校时须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健康通行“绿码”。返校前如有发热、干咳等症状,应立即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并按规定申报。新冠肺炎确诊或处于隔离期的师生员工,应暂缓返校,治愈或解除隔离后凭复课证明方可返校。

五是严格落实健康申报。开学前1周,组织全体师生员工关注市教育局公众号“深圳教育”,在下方菜单栏中的“健康申报”选项进行信息申报,申报合格并持有“深i您”健康绿码方能返校;不符合条件者需在班主任及校医的指导下,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符合条件后再行申报。

六是周密做好新生健康监测和申报工作。各学校要提前谋划,密切关注新生健康情况,严格按照要求开展14天健康监测和健康申报工作;严格落实入学新生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督查未完成免疫规划程序的儿童补种相应的疫苗;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在校园接种流感疫苗。

七是校园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学生不得提前返校;加强校内应急值班、居住人员的管理,其他无关人员不能进入校园,如确需进入校园,须经学校同意并做好体温检测和登记。

八是强化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各学校应根据学校规模和师生员工数量,结合应急方案提前备齐必备防控物资,正确保管使用紫外线消毒灯和各类防疫物资,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九是严格落实重点场所防控措施。各学校应提前做好学校测温设备、隔离观察室等防控设备的检查维护工作;按要求做好饮水设施、洗手设施、隔离室的改造与消杀工作,做好教室、办公室、功能室、宿舍、校车等重点场所的消杀和通风工作;在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下,严格做好校园食堂检查和食品安全管理,暂停进口冷链食材配送,重点针对学校食堂低温储存食品及冷冻冷藏设备开展传染源检测排查和消杀工作;密切配合公安、交通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和交通管理。

十是在开学前至少开展1次校园疫情防控模拟演练,组织本校相关人员并协调相关任务单位、疾控部门、医疗机构等参与,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十一是开学前一周,各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组织教育、卫生等部门,逐校检查开学准备工作落实情况;市教育局将以“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区各学校进行抽查;对于准备工作不到位、达不到要求的,责令整改。

三、开学及开学后工作措施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要求,坚持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两手抓”“双促进”,以最严格标准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实现教育教学正常化。

一是做好每日健康监测。学生入校前应在家长指引下做好健康自查,特殊情况要及时向班主任报告并尽快就医;学生入校及在校内要严格落实“一日三检”,校门口设测温卡点,所有人员进校须检测体温,入校后应立即洗手或使用免洗手消毒剂消毒;校医室负责对师生体温检测、健康观察等工作的指导,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日在深圳市学生健康监测信息系统上报。

二是加强因病缺勤及周末健康管理。落实师生员工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和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准确掌握未到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并及时追访和上报;组织家长如实反映学生健康状况,重点做好学生周末居家健康监测,出现发热等症状要及时就医并告知学校,避免带病入校。

三是根据疫情发展形势,校园实行相对封闭管理。无关人员不能进入校园,快递、包裹一律进行无接触配送,禁止外卖进入校园。对需入校开展常规工作(如学生体检,近视、脊柱侧弯筛查,儿童营养项目,四点半课堂等)的,在落实入校人员健康管理(持有绿码并进行核酸检测)的情况下,应予以入校。

四是师生员工应随身备好口罩,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在校期间校园内可不戴口罩;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前提下,学校可逐步恢复正常教育教学活动(包括走班教学、体育课接触性活动、游泳课开放、图书馆及功能室开放等);一般情况不组织室内大型集体活动,如确有必要,应依据辖区疾控机构的研判评估和上级教育部门的意见综合决定。

五是加强就餐管理。对在家就餐的学生建立台账,加强两点一线管理;对在校用餐的师生,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食堂送餐、统一配餐、错峰用餐、分区域用餐等方式,尽量避免人员聚集;做好餐具消毒。

六是扎实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各学校加强环境卫生整治,按要求严格实施重点场所消毒、通风工作,做好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的整治清洁活动、厕所革命、控烟禁烟行动等工作;规范垃圾分类管理,定点收集、及时处理废弃口罩等有害垃圾。

七是持续加强卫生宣教。各学校应在开学前面向师生员工及家长开展“一日常规”等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做到应知应会;开学后持续开展秋冬季传染病、食品安全知识等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生命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养成文明行为和良好卫生习惯;深入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主题教育,培养学生勤俭节约良好美德。

八是持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各学校一把手负总责,由学校心理健康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新学期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利用电话访谈等形式精准掌握学生返校前的心理状态;认真开好“开学前家长会”和“开学第一课”,重点开展卫生健康、交通安全、心理健康等教育工作,共同营造轻松、平安的开学氛围;除初三、高三外,开学一周内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学科测试;对因工作不力、执行不到位、出现学生极端心理事件的学校,将进行通报并追责。

九是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四早”机制,充分发挥卫生副校长、卫生专业人员和校医的作用,快速、科学、精准、稳妥开展发热病例处置工作,精准区分常见病、一般性传染病和新冠肺炎病例的处置与信息发布程序,常见病病例不公布,一般传染病按既定程序由相关部门登记公布,新冠肺炎病例须按要求上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按程序公布。

十是学校所在地区新冠疫情风险等级变化时,应按照市区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执行相关防控措施。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技术方案》执行。本通知各项要求如与上级部门发布的最新要求相冲突,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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