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法律知识学习心得体会范文精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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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学习心得体会1
学校邀请了县关工委的同志给全校的教职工进行了一场法律讲座。听了关工委的同志讲的《法制教育的重要性》、《教师如何上好一节法制课》、和《教师在法律方面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后,使我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的行为规范、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等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学生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他们正处于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具有极强的可塑性。从小培养小学生法律意识,进行法律素质培养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促使他们养成依法为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
作为教师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要有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新的教育理念,深入理解心得教育思想,切实提高教学水平和思想教育能力。在教育学生时要做到:诚心、热心、关心、耐心和爱心。不简单粗暴地训斥学生,不体罚学生。法制教育不是简单的说教,教师要提高法制教育能力,注重调查研究,讲究发式方法,把法制教育寓于教育教学之中,在新课程中抓住一切有利时机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教师若能把法制教育的方法、时机掌握恰当,运用灵活,对提高学生的政治思想觉悟,抵制精神污染,定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但是法制教育不是一朝一夕和几堂课就能解决的事情,它需要家长的配合,更期待着社会风气的好转和我们教师能始终不渝的寓法制教育于课堂教学之中
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以上就是山草香给大家分享的5篇中学生法律知识学习心得体会,希望能够让您对于中学生法律知识的写作更加的得心应手。
政治法律知识点总结2
16.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并要逐步学会依法保护环境。
17.犯罪的本质特征是——具有社会危害性。
18.违法不一定犯罪,犯罪肯定违法(违反的刑法)。
19.违法(一般违法)和犯罪之间的联系两者都是违法行为,都具有社会危害性。
20.犯罪要受到惩罚、刑罚。
21.刑法的目的——预防和减少犯罪。
22.什么是宪法?——在内容上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的问题,在法律效力上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的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23.宪法是人民权利的最重要的法律保障。
24.我国的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
25.我国的国家性质(国家制度)——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6.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7.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中国***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28.我国的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29.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
30.既是公民权利又是公民义务的有——受教育和劳动。(体现的权利义务的一致性)。
政治法律知识点总结3
1.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2.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宪治国。
3.法律最主要的特征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4.我国民主法制建设中推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治国方略。
5.青少年要学法、懂法、守法、护法,增强法制观念。
6.社会公共生活要有共同的准则——法律。
7.什么是法律?——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8.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是——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
9.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依法自律,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0.经济活动的参与者——(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必须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
11.法律打击各种经济犯罪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
12.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形成和巩固,一要靠教育,二要靠法律。
13.违法和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一般违法发展下去就是犯罪)。
14.国家的根本大法(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母法)。
15.刑法的作用是——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惩治犯罪。
政治法律知识点总结4
31.青少年健康成长离不开法律(用法律约束青少年的行为、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协调社会的青少年的教育保护职责)。
32.对青少年的成长法律给予特殊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国家的特殊关注。
33.保护未成年人的专门法律有――《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34.未成年人要认真学法、用法,不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5.什么是违法行为――是指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和作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有违宪行为、刑事、民事、行政违法行为)
36.什么事犯罪――是指有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37.我国法律的性质――体现工人阶级及广大劳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38.人身自由权利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先决条件,公民依法享有的人身自由权利不受非法侵害。(不受非法逮捕、拘禁、搜查和侵害,人格尊严不受侵害,住宅及通信自由、秘密等受法律保护)。
39.公民的人身权利(生命健康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隐私权等)受到法律保护,要学会依法维护人身权利。
40.父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孝敬父母、依法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及孝悌美德)。
41.国家、社会、学校、家庭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和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42.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受法律保护(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享有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权利,以及依法继承权等)。
43.公民应依法自觉纳税。纳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具有强制性,不按章纳税是违法行为。(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44.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人民参加国家管理的一项最基本的政治权利。
45.公民依法行使批评权和建议权有利于监督国家机关的工作。
46.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的团结,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47.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是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青少年要敢于和善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48.我国法律鼓励、支持公民同违法犯罪组成。(揭发检举、正当防卫是公民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有效手段,公民受到非法侵害时要用法律武器,依靠执法机关,依照法律程序<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9.我国公民享有的自由和权利是广泛的、真实的,其原则是――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50.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是公民意识的重要表现(权利和义务密不可分,相互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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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学习心得体会5
20__年8月4日,参加了市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专题讲座学习,市局特监科申宏伟科长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概论、特种设备法规标准体系和特种设备事故警示三个方面进行了讲解。通过听取专题讲座,我了解了我市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学到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相关知识。特别是牛育才局长及班子成员所做的重要讲话和点评,使自己深受启发,进一步强化了牢固树立 “以严监管为第一要务”理念的意识。
自己作为政策法规科的一员,在全面学习的同时,特别注意对新修改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学习,新《条例》)的正式施行,对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提升质监部门服务经济社会大局的有效性,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主要体会有以下几点:
新《条例》—— 赋予新内涵 指明新方向 因此新《条例》的修改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是确立了特种设备安全性与经济性相统一的新工作目标。这次条例的修改明确规定了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制度。它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目标,从单纯的安全性改变为安全性与经济性的高度统一,赋予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新的科学内涵。
二是完善了特种设备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监察的基本制度。由于历史的原因,场(厂)内机动车辆没有纳入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调整范围。特种设备材料管理、锅炉水处理管理、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管理、无损检测管理、土锅炉查处规定以及特种设备许可工作证后监管等内容也未在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明确。这些问题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造成了较大影响。新《条例》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法定职能,对上述问题都进行了明确规定,从法律层面上进一步完善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调整范围和工作环节。 新《条例》还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鼓励科技创新、应急救援和强化法律责任等方面都赋予了新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