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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汇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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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第一篇】

按照市教卫党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市教卫党委系统单位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文件和教委领导要求,我校即组织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新要求情况

学校注重改进调查研究。学校领导每月都深入基层开展现场办公会,同时加强围绕基层工作开展调研。按照市委、市政府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当新时代排头兵、先行者”大调研要求,2020年上半年党委组织开展了基层党组织生命力指数、人事薪酬工作情况和大学生时政观情况三项调研活动。

我校严格规范、切实减少各类会议,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学校严格会议活动审批程序,明确了校级会议制度,每月第一周召开党政监各自例会,第二周召开现场办公会,第三周召开常委会,第四周召开校务委员会会议;从严控制学校下发文件数量,能由部门发文及部门联合发文的,不由学校发文;认真规范外事活动,外事活动由国际交流处统一负责,党委审批;新闻报道注重宣传基层,多报道实际工作,校园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宣传先进典型,传播学术思想。

学校规范经费管理和使用。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对大额资金的使用管理和财务管理等重点部门制定严格又有很强操作性的具体规章制度,对其行为予以明确的规范。经自查,我校无违规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公款购买高档白酒等情况;无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会员卡或有价证券等情况;无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突击花钱、滥发奖金或实物等情况;无公款旅游、将“三公”经费转至业务经费列支等情况。

(二)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

学校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自查自纠。通过召开党委会、校务委员会等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通过召开现场办公会、基层党员座谈会以及畅通信访渠道等形式,查找学校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逐一进行整改措施的分解落实。

(三)2020年上半年自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2020年上半年自查发现的问题,学校领导认真讨论研究整改措施,通过召开中心组学习会、干部学习会,进一步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重视,并通过党政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落实整改。

二、存在问题

2020年,我校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开展工作,在加强作风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个别领导干部对民办高校严抓中央八项规定严峻性的认识不够,需要继续加强;个别领导干部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结合的力度不够;部分教职员工在厉行节约的氛围方面还不够浓厚。

三、下步考虑

针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校下一步要持续抓好八项规定的宣传贯彻和落实,突出抓好三项重点工作:一是深入学习。继续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八项规定”,确保熟知熟记。二是完善制度。注重工作的具体化、规范化、制度化,针对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明确要求,提高制度制定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三是强化监督。主动公开“八项规定”落实情况,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评议。

四、意见建议

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不存在公办民办之分,但是在具体的管理要求方面,建议能否根据民办高校体制特点,制定民办高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注意事项。

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第二篇】

从严从实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 实施细则精神情况 “回头看”自查自纠工作

当前,宁远街道党工委按照市纪委监委、区纪工委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回头看”工作要求,突出问题导向,认真落实责任,逐项对照检查和查缺补漏,从严从实开展“回头看”自查自纠工作。

一是突出责任分解,精心谋划部署。街道党工委强化责任担当,把“回头看”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实抓牢,第一时间传达文件精神,制定自查自纠实施方案,成立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负责全面组织领导,由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任副组长,负责牵头部署、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率先垂范,抓早抓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回头看”工作方案》和《负面清单》,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深刻理解和把握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质。

二是突出问题导向,全面开展自查。1.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主体责任,将纠治“四风”问题作为全面从严治党重要内容方面,注重廉政教育,集中组织学习党纪党规,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增强党员干部法纪意识;加强廉政风险干预,节前下发廉政提醒,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加强作风建设,落实《机关工作纪律、工作作风考核办法(暂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倡导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节俭使用办公用品,节省办公耗材,节约用电、用水,杜绝铺张浪费。2.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清单》,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班子带头,严字当头,不折不扣执行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履职尽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不消极懈怠、不慵懒拖沓、不盲目决策,正确履行岗位职责;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方面,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第一时间拿出切实解决问题办法,提高办事效率,努力做到让群众满意;学风会风文风及检查调研方面,开短会、开小会,简化程序,认真撰写好有实用价值的调研报告。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八个方面,通过组织召开党员干部学习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教育基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对全街党员干部进行思想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凝聚力、意志力,工作中高标准、严要求,生活中不铺张浪费,不讲排场,不比阔气。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或细则,出台修订公务接待、津补贴发放、公务用车、差旅费等相关政策和配套制度方面,严格按照规定的公务活动范围和执行标准执行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政策、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不新增津贴补贴项目,不提高津贴补贴标准,不扩大津贴补贴发放范围;全部清退现有机关公务车辆,日常办公、公益劳动等日常事务由干部自行前往,参加上级要求开展的大型活动等,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要求,自行租车;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实报实销,多出部分不予报销,切实推行勤俭出行。

三是突出问题重点,强化整改落实。通过此次开展“回头看”自查自纠工作,全街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得到了进一步转变,工作效力得到了进一步增强,能够认真履职尽责,但如何更好地开展,主动研究不够,措施办法不多;能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但政策理论水平不高,缺乏足够的知识恐慌感和本领恐慌感,学深悟透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方面有待加强。

下一步,街道党工委将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认识和自觉意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纪工委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查表态多、调门高、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查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享乐、奢靡问题,为全街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加快平安、宜居、富裕、幸福宁远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第三篇】

县委办:

2019年,我们坚持以坚决反对“四风”为着力点,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县委县政府十项规定精神,确保精神落到实处,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按照规定进一步细化,采取一系列措施,切实改进工作作风,驰而不息纠“四风”,现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严守政治纪律,常态学习教育。一是坚定理想信念,坚决维护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权威。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对党忠诚,对党中央的各项政策从不发杂音,对县委的各项决策从不讲价钱,不折不扣地坚决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定。二是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副组长,党委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把贯彻落实各项规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任务,要求班子成员带头落实,以上率下,乡全体党员干部自觉落实规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规定的精神上来,认真垂范。三是坚持坚持抓教育引导,突出教育的经常性和针对性,充分利用领导干部例会、机关“三会一课”、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等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学习教育,通过系统深入学习党十九大精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县委县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观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等警示教育片,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增强贯彻落实各项规定的思想认识。

(二)坚持厉行节约,树立廉洁政府。一是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在“三公”经费管理上,对各办公室经费实行包干管理。在来人来客接待上,不找包包烟,所有客人一律在伙食团就工作餐,就餐不上酒水,从未在营业性餐馆内大吃大喝。来客的住宿原则上由来客单位自行结算,特殊情况需安排住宿的,均安排双人标间。在公务用车的管理上,干部下乡原则上不准租车,特殊情况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租车。在大型办公用品的管理上,坚持领导审批下的集中采购制度,避免了多头采购的行为。二是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对各项专项资金,我们严格按照资金使用性质,专款专用,从未挪作他用。三是搞好政务公开。党委政府建立了党务政务公开栏,村(居)建立了村务公开栏,每季度对全镇的党务政务、村务及财务进行了公开,特别是大家关注的财务,我们每季度都进行了公开,从而消除了干部的顾虑。四是厉行节约。机关办公设备实行政府采购并由党政办统一登记发放,办公耗材统一领取按需使用。在满足基本运转的前提下,进一步严格控制办公设备购置。在机关各办公室倡导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风气,从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等做起,打造节约型机关。

(三)坚持精文减会,力戒形式主义。一是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的原则,着力简化会议程序,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时间,压缩会议规模,精简会议材料,对各类会议进行统筹安排,采取合并套开及分阶段召开的方式,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加强对召开会议的监督管理,实行各项会议办公室统筹安排,整合每周干部例会和干部集中学习会议,切实减少会议次数,压缩会议时间。二是精简文件简报。按照“必发才发”原则,减少临时性发文,提高白头发文比例,对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着力提高文件简报的质量和时效,规范文件和简报资料的报送程序和格式;

大力弘扬“短实新”的优良文风,压缩篇幅,注重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意尽文止、条理清楚、文字精练。

(四)严守党纪党规,争做清廉表率。一是加强党纪知识的学习。今年来,我们通过党委中心学习组,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两准则》、《四条例》和《监察法》,通过学习,所有干部职工的法纪意识得到进一步的增强。二是严格干部津补贴发放标准。对干部津补贴,我们严格按照县委政府的规定标准发放,从未超标准发放干部津补贴,双休日干部加班不发加班补助,从未利用节假日给干部发纪念品和有价证券。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带头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从未利用职权或职务的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从未利用考察之便公款旅游,从未巧立名目举办各种宴席借机俭财,从未利用工作之便出国出境,也没有办理过出国出境护照,党委班子成员和干部无一人受到党纪处分。

二、存在的问题

今年来,我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县委县政府十项规定,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

二是制度执行力度不够;

三是工作重点不明确,存在抓一丢一的现象;

四是成效不明显。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常态化干部教育管理,切实加强干部的作风建设。

二是加强政府“三公”经费管理,力争公务经费公开制度。

三是坚持实行精文减会,力戒假大空等的形式主义。

四是强化督查,坚持自查与督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

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第四篇】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改进调查研究

1.注重实际效果。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员(含中央政治局常委,下同)到基层调研要紧紧围调研主题,实事求是地安排考查内容,为领导同志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创造条件,既要到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调研解决问题。在考察点上,要使领导同志有更多的自主活动,力求准确、全面、深入了解情况,防止调研工作走形式、走过场。中央政治局常委可结合分管工作听取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汇报,一般不召开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工作汇报会和由省级几个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会议。各考察点现场要真实,不能为迎接考察装修布置,更不能弄虚作假。汇报工作时要讲真话、报实情。

2.减少陪同人员。中央政治局常委到地方考察调研,陪同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5人,省(自治区、直辖市)陪同的负责同志不超过3人;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到地方考察调研时,陪同的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不超过2人,省(自治区、直辖市)由1位负责同志陪同,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负责同志可不陪同。中央政治局委员到地方考察调研,不搞层层多人陪同,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只安排1位负责同志陪同;考察企事业单位和条条管理部门时,其在异地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不到现场陪同。

3.简化接待工作。中央政治局委员在地方考察调研期间,不张贴悬挂横幅标语,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组织专场文艺表演,不安排超规格套房,一般不安排接见合影,不赠送各类纪念品或土特产,不安排宴请,不上高档菜肴,自助餐也要注意节俭。除工作需要外,不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员到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中央政治局常委外出考察时根据工作需要可由空军安排飞机,也可乘坐民航飞机;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外出考察乘坐民航班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乘坐空军飞机,须经中央办公厅报中央批准。

4.改进警卫工作。中央政治局委员的警卫工作,要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实行内紧外松的警卫方式,减少扰民。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行时要减少交通管制,不得封路。中央政治局委员如因工作需要前往名胜古迹、风景区考察,一律不得封山、封园、封路。在公务活动现场,要合理安排警力,尽可能缩小警戒控制范围,不清场闭馆,不得停止、限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警卫部门要根据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有关安全警卫工作的具体规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部署组织警卫工作,不得违反规定扩大警卫范围、提高警卫规格。

二、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

5.减少会议活动。各地区各部门要本着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清理、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各部门召开本系统全国性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未经中央批准,不在地方任职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在地方任职的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上述活动也要从严掌握。要严格会议活动审批程序,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召开的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统筹安排。中央各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召开的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要活动,须经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审核后报批,涉外会议和重要活动还须送中央外办、外交部审核。

6.控制会议活动规模和时间。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规模,减少参加人员。各部门召开的全国性会议,只安排与会议内容密切相关的部门参加,人数不超过300人,时间不超过2天,不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出席。中央政治局常委不出席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要坚持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各类会议活动不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员接见会议代表并合影。

7.提高会议活动效率和质量。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会议形式,提高会议效率。全国性会议可视情采用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在不涉密且技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的会议可直接开到基层。电视电话会议的主会场和分会场都要控制规模、简化形式,不请外地同志到主会场参会,各地分会场布置要因地制宜、精简节约。需要安排讨论的会议,要精心设置议题,充分安排讨论时间,提高讨论深度。中央政治局委员会见外宾的形式、地点可灵活安排,注重实效。

8.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各地区各部门举办会议活动,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9.减少各类文件简报。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制发文件。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由部门发文或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不再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含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或印发。未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议事协调机构不得向地方党委和政府发布指示性公文,不得要求地方党委和政府报文。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程序报文,不得多头报文。各部门报送党中央、国务院的简报原则上只保留1种。各部门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的简报,一律不报送党中央、国务院。

10.提高文件简报的质量和时效。各地区各部门应严格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的有关要求,对文件和简报资料的报送程序和格式进行规范,加强综合协调和审核把关,切实提高运转效率。文件要突出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控制篇幅;简报要重点反映重要动态、经验、问题和工作建议等内容,减少一般性工作情况汇报。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快推进机关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广电子公文和二维条码应用,逐步实现文件和简报资料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降低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三、规范出访活动

11.合理安排出访。围绕外交工作需要合理制定年度出访总体方案,中央政治局委员每人每年出访不超过1次,时间不超过10天。中央政治局常委每次出访不超过4个国家(包括经停国家),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每次出访不超过3个国家(包括经停国家)。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一期出访安排不超过2人;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务院总理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出访,原则上不安排同期出访。出席全球性或地区性会议、双边和多边机制活动、外国执政党重要会议以及特殊情况需要出访的,另行报批。

12.控制随行人员。严格根据工作需要安排陪同人员和工作人员,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务院总理出访,陪同人员(不含领导同志配偶和我驻往访国大使夫妇,下同)不超过6人,工作人员总数原则上不超过50人,其他中央政治局常委出访,陪同人员不超过5人,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陪同人员不超过4人,工作人员不超过16人。出席全球性或地区性会议、双边机制性会晤活动,陪同人员根据实际需要经中央外办或外交部报中央批准。

13.规范乘机安排。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务院总理出访乘坐专机,其他中央政治局常委出访根据工作需要可乘坐民航包机或班机,如需乘坐民航包机,须经中央外办报中央批准;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乘坐民航班机,一律不乘坐民航包机。中央政治局委员一律不乘坐私人包机、企业包机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

14.简化机场迎送和接待工作。中央政治局常委出访抵离京时,可安排出访主办部门、中国民航局各1位负责同志到机场迎送,其他部门不安排负责同志前往迎送;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抵离京时,不安排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前往机场迎送。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各有关驻外使领馆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和留学生代表到机场迎送。驻外使领馆和其他驻外机构一律不得向代表团赠送礼品,外方所赠礼品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15.加强统筹协调。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由中央外办商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年度出访计划每年1月底前报中央批准,当年年中进行1次综合协调。年度出访计划和年中协调安排经中央批准后,有关单位原则上不再临时安排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

四、改进新闻报道

16.简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会议活动新闻报道。要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出席一般性会议和活动不作报道。要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进一步压缩数量、字数和时长,有的可刊播简短消息,有的只报标题新闻。中央政治局委员新闻报道中的职务称谓根据会议活动主题内容确定,不必报道担任的全部职务。要遵循新闻传播规律,进一步优化中央政治局委员会议活动报道内容和结构,调整播发顺序,除涉及重大会议活动和重大事件外,一般可安排在报刊、电视的头条新闻之后,以突出民生和社会新闻,增强传播效果。除具有全局意义和重大影响的会议活动外,一般情况下不安排广播电视直播。除中共中央总书记外,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会议活动,中央电视台报道时不出同期声。

17.精简全国性会议活动新闻报道。经中央批准举办的全国性会议活动,除中共中央总书记外,中央政治局常委出席的,文字稿不超过1000字,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时间不超过2分钟;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的,文字稿不超过500字,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不作报道,晚间新闻播出时间不超过1分钟,未经中央批准的不作报道。中央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召开的会议,原则上不作报道;特殊情况需作报道的,须报中央批准,字数和时长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18.规范中央政治局委员考察调研活动新闻报道。考察调研活动新闻报道要多反映群众关心的实质性内容,更好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除中共中央总书记外,中央政治局常委考察调研时,随行中央媒体记者一般不超过5人,其中包括2名摄像记者、1名编辑、1名摄影记者和1名文字记者,地方媒体一般不派记者参加;中央媒体报道中央政治局常委考察调研活动,新华社发文字信息通稿不超过1000字,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时间不超过3分钟,不刊发侧记、特写、综述等。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的考察调研活动如需公开报道,新华社发文字消息通稿不超过800字,可安排在中央电视台晚间新闻播出,时间不超过1分钟。

19.简化治丧活动新闻报道。担任“四副两高”以上领导职务的领导同志逝世后,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遗体送别活动的,新华社消息稿中只列名报道中央政治局常委和曾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职务的同志名单,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不再列名。中共中央总书记出席可配发慰问亲属的照片,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一般不配发照片。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可播出中央政治局常委和曾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职务的同志送别画面,不再播出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画面。省部级领导干部及社会知名人士逝世后,中央政治局委员出席遗体送别活动或以其他方式表示哀悼、慰问的,中央电视台不报道,新华社消息稿中不列名报道中央政治局委员名单。

20.简化诞辰纪念活动新闻报道。曾任中央政治局常委职务的已故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诞辰纪念活动,中央政治局常委出席并讲话的,文字稿不超过1000字,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时间不超过2分钟,讲话全文另发,人民日报摘发座谈会发言;中共中央总书记出席的纪念活动,可适当放宽有关标准。曾任其他领导职务的已故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诞辰纪念活动,中央政治局常委出席,中央有关领导同志出席并讲话的,文字稿不超过300字,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时间不超过1分钟,讲话全文另发,人民日报不摘发座谈会发言。

21.优化中央政治局委员外事活动新闻报道。提高外事报道针对性,增加信息量,减少一般性报道。中央政治局委员同日会见多批外宾或多位中央政治局委员同日分别会见同一批外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晚间新闻发一条综合消息,不单独报道每场会见。除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务院总理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每个国家综合报道1次,新闻消息稿不超过1200字,电视新闻时间不超过3分钟。除中共中央总书记外,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不发侧记、特写、综述等其他形式报道;其他中央政治局委员出访期间会见外国元首、政府首脑等活动可作报道,新闻消息稿不超过500字,不配发照片,可安排在中央电视台晚间新闻中播出,时间不超过1分钟,出访的其他活动一般不作报道。出访活动新闻报道的报纸截稿时间为凌晨1时,新闻联播截稿时间为19时20分,此后主要政治局委员的外事活动,可在次日安排报道。

22.规范重大专项工作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委员受中央委托到地方指导特大抢险救灾、处理重大安全事故、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等重大专项工作,在应急阶段,文字稿不超过1000字,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播出时间不超过2分钟;上述专项工作转入常态后,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一般只综合报道工作进展情况,不单独报道中央政治局委员参加活动或讲话,改由晚间新闻节目报道,文字稿不超过500字,晚间新闻播出时间不超过1分钟。

23.规范其他新闻报道。经中央批准,中央政治局常委和从中央政治局常委职务上退下来的同志出版著作等作品,由新华社播发简短出版消息,字数不超过200字,中央电视台不作报道。除经中央批准的重大展览和文艺演出活动外,中央政治局委员参观展览、观看一般性文艺演出以及出席其他文艺活动,一律不作报道。中央政治局委员给部门、地方的指示、批示等一般不作报道。

24.加强新闻报道统筹协调。探索运用网络等新手段加强中央主要领导同志与群众的直接联系。充分发挥中央职能部门的作用,中央政治局委员的新闻报道工作由中央宣传部负责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并督促指导中央新闻媒体落实有关规定。涉及中央重大会议活动的新闻报道工作,中央宣传部商中央办公厅统筹安排。领导同志处不直接向新闻单位就报道字数、时长、版面、画面等提出要求,有关要求可按中央规定,由中央宣传部向新闻单位提出或由新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从中央政治局常委职务上退下来、仍担任国家机构主要负责人的领导同志,新闻报道工作仍按原标准执行;如有特殊情况,由中央宣传部研究解决。

五、加强督促检查

25.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关系党的形象,关系党和人民事业成败。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本细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涵盖各级领导干部的更加具体、更便于操作的贯彻落实办法,狠抓落实,确保抓出成效。

26.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本细则。每年年底对执行情况进行1次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分别报送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27.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要定期督促检查。每年底通报执行情况,并向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汇报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要建议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执行本细则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审计部门每年要对各地区各部门会议活动等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查。

28.人大、政协、军队、人民团体机关参照本细则执行。

29.本细则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负责解释。

30.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凡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

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第五篇】

按照《关于调研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通知》要求,我局党委高度重视,迅即召开会议,组织相关人员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委《实施意见》、市委《措施》、区委《办法》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的自查。现将我局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局党委将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相关文件的贯彻执行,作为当前和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抓经常、经常抓,常抓不懈。局党委从自身做起,利用中心组学习、党委会等时机,对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市委《贯彻措施》以及区委《具体办法》等相关文件反复学、学反复,力争将文件精神吃透、吃准,并利用每周政治学习时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各级抓好贯彻落实的有关规定,将中央八项规定和“意见”、“措施”、“办法”贯彻到实际工作中,深入搞好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了解群众呼声,解决实际问题。局党委班子认真讨论研究,制定了市容园林局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市委《措施》、区委《办法》”的具体措施。坚持定期检查并通报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进行批评处理。

(二)开展党纪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局党委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全会以及区委四次全会精神,增强了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历史责任感。同时,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和“小官大贪”警示教育,通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创作廉政漫画、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多种形式,教育党员干部以史为鉴,坚定理想信念,培育“三严三实”作风,进一步提高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廉洁自律意识。

(三)坚持干部带头,切实转变作风。局党委领导班子能够带头贯彻落实中省市区重大决策,牢固树立带头遵守纪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把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作为作风转变的重要抓手,能够高标准、严要求,真正做到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队所负责人,能够以身作则、自我约束、率先垂范、身体力行,带头转变作风,主动接受监督,给全局的干部职工树立好的榜样,起到了带头和示范作用。对市容环卫工作方面社会关注、群众反响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局党委班子成员能够下基层蹲点和开展调研,查找问题根源,制定处置预案,妥善解决问题。调研活动能够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坚持轻车简从,不接受违规宴请接待,不接受礼品、土特产品,不参与娱乐活动。除统一安排外,无违规出席庆典、纪念、论坛等一般性会议的情况。

(四)严格执行规定,精简会议文件。一是减少会议活动数量。坚持合并、精简、简短的原则,充分做好会前准备工作,简化程序,注重实效,开短会、小会,开解决问题的会。二是严格控制会议规格、规模、时间和经费。加强会议活动经费预算管理,严格会议报批程序,坚决杜绝在风景旅游区召开会议,不举办宴会,不发放纪念品,不安排合影。会议现场布置简朴,不摆放鲜花,不制作背景展板。三是提高文件简报质量。坚持做到凡是一般性工作部署、常规性工作要求、重复性工作指导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能压缩则压缩,能精炼则精炼,做到文风简朴,求短求新。四是严格规范文件报送程序。充分利用局指挥中心微信平台上报信息,下发通知和传达会议精神,坚持做到能够在网络传输和网上发布的文件简报,坚决不以纸质形式印发,并严格做到不多头报送、不越级行文。

(五)整治奢侈浪费,厉行勤俭节约。局党委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落实意见、措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精神,并利用端午、中秋、春节等节假日放假教育之机,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及厉行节约各项要求的重要性,不断强化纪律建设,落实正风肃纪和整治机关作风工作,增强全局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自觉性,构建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一是积极响应中央厉行勤俭节约的号召,在全局开展文明餐桌活动,要求在局机关灶用餐做到勤俭节约,不剩菜剩饭,杜绝“舌尖上的浪费”。二是制定下发了《关于重申公务接待、婚丧嫁娶等相关规定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接待审批程序,不超范围、超标准安排公务接待,就餐只安排工作餐。三是倡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增强勤俭节约理念,开展“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活动。四是努力节约办公能耗。推行网络办公,实行在电子媒介上修改文稿,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重复打印、复印次数,注重稿纸、复印纸的再利用;不使用时及时关闭办公设备,减少待机能耗。

(六)开展专项治理,压缩“三公”经费。一是严格清退办公用房。局党委严格按照区委、政府关于办公用房面积的核定标准执行,按照“调、腾、合、改”原则,第一时间细化整改措施,强化监督检查,做到不拖延,不敷衍,实事求是,不搞变通、不留死角、不折不扣,扎实开展了清理规范工作,切实提高了办公用房的管理水平和使用实效。目前,所有人员的办公用房面积均符合核定标准。二是规范公务车辆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及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车辆定点定车加油、定点维修,实行一车一卡、专卡专用的加油制度,定期公布消耗和车辆维修支出。节假日期间,除必须的值班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交局行办封存,统一停放在局机关楼下。三是严格收支两条线,控制财政支出。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收支两条线,建立了严格的票据“领、发、缴、销”和保管、审核制度,厉行节约,精简支出,切实降低了“三公”经费的开支。同时,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继续巩固“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并加强资金管理,健全管理机制,堵塞管理漏洞,从源头上防范和杜绝了财务违法行为的发生。

(七)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机关效能。一是规范绩效考评工作。严格考勤制度,干部职工外出办事要请假、登记并及时调整去向公示牌;严格执行请销假、公出制度,严格履行审批权限;严格执行上班点名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年初,局机关指派专人赴区委观摩了“干部去向”公示牌,对局机关原来的公示牌进行了统一更换,并要求各部门对每天每时的人员去向登记清楚,做到心中有数,一目了然。二是严肃机关工作纪律。明文规定:上班时间不得串岗、闲谈;办公电脑不得下载、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不得在工作时间利用手机和办公电脑浏览网页、玩游戏、聊天、炒股、网购或干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务。三是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提高工作效率。坚决贯彻落实上级的各项工作部署,把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同时,严格落实奖惩。把机关效能核查情况与年终考核、评优评先、绩效奖、目标考核奖等挂钩,奖励优秀、先进职工,惩处懒、散、懈、怠歪风。

(八)强化监督责任,加强执纪检查。按照八项规定和正风肃纪要求,去年4月份我局成立了落实八项规定、正风肃纪监督检查组”(简称督查组),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具体督查工作由局纪委书记负责,局纪委牵头重点对落实“两个责任”、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三公”经费支出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形成了对党员、干部作风检查的制度化和常态化,不断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促进了八项规定的有效落实。同时,局纪委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积极探索“监督再监督”、“检查再检查”的工作形式,在涉及重大项目时,把工作重点放在对相关制度的制定和审核把关上,并牵头组织力量实施全程跟踪监督和指导,发现问题,绝不姑息迁就,严肃责任追究,构建了作风建设的常态机制。

二、存在问题

一是在抓作风纪律方面,对基层单位的巡查、抽查力度不够,存在个别人员纪律松散,自我约束不够现象;

二是少数机关干部深入基层不多,了解民情不深,听取群众呼声不够,事业心和责任感还不强,群众观念没有真正树起来。

三是个别干部职工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缺少创先争优的进取精神,工作主观能动性还不强,自我要求不严,效率不高。

四是在落实八项规定工作中,创新意识还不强,办法举措还不多。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形成八项规定贯彻落实的新常态。加强八项规定相关精神的学习教育,融会贯通八项规定的精神要旨,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八项规定的要求贯彻落实,切实担负起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坚持从自身做起,从实际工作做起,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狠下功夫,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服务。

二是形成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新常态。对照习总书记好干部“五条标准”严格要求,不断加强党员领导干部能力素质和作风建设。实行“一岗双责”,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党员干部的岗位目标责任制、机关效能建设责任制有机结合起来;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能,严肃查处上班迟到、早退现象,严禁上网聊天、玩游戏和干与工作不相干的事;加强日常监督,严格履行纪委工作职责,并实行分管领导不定期抽查;坚持绩效考评制度,表彰工作积极、服务态度好的干部职工。

三是形成警示教育、警钟长鸣的新常态。利用节假日之际,扎实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教育广大干部职工要努力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坚持依法行政,自觉做到清正廉洁,自觉抵制各种消极腐败行为,从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上加强对人事、财物、重大项目审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制约和监督,防止腐败现象和问题的发生。

四是形成监督检查的新常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和八项规定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堵塞漏洞,并积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使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委《实施意见》、市委《措施》以及区委《办法》成为工作习惯和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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