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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一小社工服务方案【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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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老一小社工服务方案【第一篇】

一、指导思想

为提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的就业服务水平和就业援助功能,落实各项促进就业政策,以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形成促进就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工作目标

20xx年底前,社区达到“充分就业社区”标准;劳动年龄内(除在校学生外)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就业率达到96%以上,基本无“零就业”家庭。

三、具体措施

xx社区现有劳动能力人员2475名,其中失业人员632名,正常使用中的有70人,低保12人,残疾15人,困难家庭10人,实际失业的有73名。xx社区结合本社区实际,实现充分就业工作全覆盖,特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健全组织体系,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社区党委、居委会高度重视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成立了由社区主任担任的“社区充分就业”领导小组,定期开展就业工作碰头会议,不断完善就业工作覆盖面。同时社区建立了岗位信息联络员队伍,由社区各行政小组长、在职党员、在册党员,各类志愿者队伍组成。及时收集岗位信息。其次,将完善社区的各类制度,建立失业人员调查建档制度,困难失业人员跟踪服务制度,失业人员安置承诺制度。以各类规章制度的完善,提高了社区充分就业服务水平。

(二)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服务社区失业人员

社区本着“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的服务目标,根据本社区的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充分就业工作,做好政策的宣传引导者,对社区内失业人员开展就业再就业政策宣传,充分利用社区的宣传栏、黑板报、网站、电子屏幕和就业援助员深入失业人员家庭等多种形式,宣传积极向上的就业志愿,使失业人员正视自身条件,积极就业。对社区居民开展劳动就业政策宣传,并组织专门人员为居民解答有关再就业政策方面的问题和咨询。同时积极做好《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与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劳动保障室与失业人员互通信息的桥梁作用,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积极向街道劳动保障部门反馈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

(三)以送岗位服务上门,扎实推进充分就业活动根据社区的实际情况,在社区内积极开发各种公益性就业岗位,充分利用复兴南街个体老板多的特点。通过建立灵活就业组织和兴办服务实体、组织家政服务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创造一批社区就业岗位,利用街道网络信息库,获得信息后立即通知失业人员,促进社区内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同时加强与社区内各类用人单位的联系,及时掌握各用人单位空岗信息,同时,建立用工需求信息库与求职需求信息库。通过社区保障室协调对号入座,从而达到在本地区内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目的。积极配合街道做好定期劳动力专项招聘会,为辖区内有需求的失业人员提供优质服务,并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四)以援助在身边活动,达到优质服务稳民心结合社区志愿服务特色,由志愿者协办员定期走访失业人员家庭,对“零就业”家庭重点关注,及时了解掌握失业人员的就业意向和生活状况,对有困难的失业人员及时给予必要的帮助。积极配合街道劳动保障机构为失业人员,尤其是就业困难人员提供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组织推荐其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使所有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失业人员都参与到积极的就业准备活动中。对有创业愿望的人员指导其参加开业培训,并积极宣传各项涉及开业的优惠扶持政策。及时全面地掌握社区内就业困难与家庭生活困难人员的实际情况,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低保”人员的认定工作,对生活困难、急需就业的人员,要给予即时就业安置,基本消除“零就业家庭”。

对社区内的劳动力资源状况定期进行摸底调查,摸清楚社区内各类失业人员底数。对社区内未就业群体进行排查,找原因、想对策。排查可采取电话排查与走访排查相结合的方式,有记录、有台帐,准确详细建立一人一档,全面掌握失业人员特别是就业困难人员等各项基础动态信息的收集,为失业人员再就业提供充分依据。建立失业人员基本情况台帐,实行动态式管理办法,按时上报情况。并对灵活就业人员进行登记和认证管理,帮助落实就业再就业各项扶持政策,提高他们的就业稳定性。

(五)以帮扶落实服务,实现共享促就业

社区将在区、街道的指导下,组织开展多样化的再就业援助活动(包括就业指导、就业咨询、就业宣传、就业互助,以及小规模的再就业招聘活动等)。通过社区的文艺进社区,服务活动进社区进行宣传,及时将就业信息、就业政策信息送到社区失业人员手中,最终实现由被动式就业服务向主动式就业服务的转变,由一般性、普遍式就业服务向自助式、个性化就业服务的转变,由依赖政府帮助就业向自谋出路、互助就业的转变。

一老一小社工服务方案【第二篇】

一、社会工作的服务方法有多种组合方式,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1、按照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的接触程度,可以分为直接服务方法和间接服务方法。直接服务方法就是社会工作者直接面对服务对象开展服务,包括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社会工作者在服务过程中,需要在与服务对象面对面的互动中运用专业技术。间接服务方法包括社会工作行政、社会工作研究和社会政策。社会工作者并不直接面对服务对象开展服务。

2、按照服务对象大小,可以分为微观社会工作和宏观社会工作。微观社会工作包括个案工作和小组工作,由于对象规模较小,主要采用相应的互动、聆听、激励等技术达成工作目标。宏观社会工作包括社区工作、社会工作行政、社会政策,由于范围较大,社会工作者需要运用策划、教育、政策等可以解决和舒缓大规模人群面临的问题和需要的技术。

3、按照社会工作的目的,可以分为实务性社会工作和理论性社会工作。实务性社会工作包括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社会工作行政和社会政策,旨在解决和舒缓服务对象的问题和需要。理论性社会工作包括社会工作研究,可以为实务性社会工作提供指南,也可以将实务性社会工作经验提升为理论。

二、社会工作的基本服务方法,主要有三种:

1、个案工作

个案社会工作是社会工作的基本方法之一,它以个人或家庭为服务对象,运用有关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的各种科学知识和专业技巧,通过专业关系的建立和发展,针对个人的特殊情况和需要,了解个人内在的心理特性和问题,以激发个人潜能,协助其改变态度,调整其与外在环境的社会关系,并运用社会资源来改善或恢复其社会生活功能,以解决他们的问题,增强和发展个人或家庭的社会适应能力。

2、小组工作

小组社会工作是社会工作的基本方法之一,是一种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组成的小组为实施对象,由社会工作者通过有目的的小组活动和组员间的互动,帮助小组成员共同参与集体活动,从中获得小组经验,处理个人、人与人之间、人与环境之间的问题,使参与小组的个人获得行为的改变、社会功能的恢复与发展,并达成小组目标以及社区的发展,进而促进社会整体的进步与成长的一种社会工作服务方法。

3、社区工作

社区社会工作是社会工作的一种基本方法,是以社区和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通过发动和组织社区居民参与集体行动,确定社区的问题和需求,动员整合社区资源,争取外部协助,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和预防社会问题,调整和改善社会关系,减少社会冲突,培养自助、互助及自决的精神,增强社区的凝聚力,培养社区居民的民主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发掘并培养社区领导人才,以提高社区的社会福利水平,促进社区的发展和进步。

一老一小社工服务方案【第三篇】

一、活动主题

关注孤独症儿童,走向完美未来

二、活动背景

孤独症儿童是一个特殊而困难的群体。国家采取了多项措施加强孤独症儿童的康复教育工作,支持省、地市级孤独症儿童康复教育机构建设,开展贫困孤独症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工作,在部分地区开展社区家庭康复试点。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我国0-6岁精神残疾儿童占该年龄段儿童总数的%,约为万人,其中多数由儿童孤独症导致。由于孤独症的特殊性和严重性,需要长期系统的康复教育和训练,而康复教育训练和服务资源相对不足,并且孤独症儿童数量还在持续增加,他们面临的困难和问题需要全社会给予关心帮忙和大力支持。

三、活动措施

(一)召开专题会议。

各地残工委和残联要召开专题会议,专项研究部署助残日活动,并围绕本次助残日主题,认真分析孤独症儿童康复教育工作面临的重点和难点,研讨对策与措施。

(二)明确各部门职责。

1.各级政府和残工委成员单位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精神,深入了解孤独症儿童及其家庭的基本状况及所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题、求实效。

2.各地卫生计生部门要发挥部门及系统的优势,建立健全0-6岁孤独症儿童筛查、诊断和治疗康复的衔接机制,在儿童心理卫生服务体系中将儿童孤独症纳入监测范围,继续加强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促进孤独症儿童的早期诊断和早期干预。

3.各地民政部门要进取研究改善孤独症儿童及其家庭生活水平的政策措施,进取推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在孤独症儿童家庭的落实,扶持民办孤独症儿童康复教育机构发展,开展社区家庭康复,为社会组织在孤独症儿童康复教育领域发挥作用供给政策支持。

4.各地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鼓励地方依托现有教育教学资源接收孤独症儿童,保障适龄孤独症儿童入学,并针对孤独症儿童进行单独的课程设置,增加资料,培养素质优良、富有爱心的特教教师,帮忙孤独症儿童理解教育。

5.各级妇联组织要在开设面向孤独症儿童家长的在线咨询、家教讲座和心理疏导,宣传科学的孤独症儿童养护方法的同时,开展面向公众的孤独症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6.各地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驻军和武警部队要采用送温暖、志愿者助残、巾帼建功以及军民共建、警民共建等多种形式,开展志愿助残活动。

7.各级残联要进取探索发展成年孤独症患者托养服务,提高孤独症患者的生活自理本事和劳动技能,帮忙孤独症患者实现辅助性就业。

8.各地要邀请党、政、军负责同志在全国助残日期间,走访慰问孤独症儿童家庭、康复机构、特教学校、托养机构、扶贫基地、福利企业,勉励孤独症儿童及其家庭自强、自立,并帮忙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四、宣传要求

(一)各地党委宣传部门要将第xx次全国助残日的宣传报道工作纳入年度宣传工作的总体计划中,统一部署,统一安排。

(二)中央及地方各新闻单位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报道好全国助残日期间举行的各种活动的同时,要深入基层,深入残疾人工作实际,走进残疾人家庭,了解和报道残疾人的真实情景和需求,关注孤独症儿童家庭的诉求。重点展示好各级党委、政府以及残工委成员单位进取推进孤独症群体利益保障和康复服务所取得的成果,报道好社会孤独症组织和服务机构在加强管理、供给服务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讲述好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的感人故事。

(三)各地要以全国助残日为契机,广泛组织开展“百家媒体走基层”活动。紧密围绕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工作进展情景,以组织记者赴基层采访为主要模式,宣传视角下沉,进取挖掘残疾人基层工作亮点,推出一批基层残疾人工作的先进典型和优秀经验。

(四)各地要在助残日期间开展阶段性的集中社会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传统媒体、门户网站、新媒体、手机信息、公共大屏幕、宣传橱窗等的作用,采用制作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画、设立和刊播公益广告等方式,广泛普及孤独症及康复工作的有关知识,增进社会对孤独症的重视和了解,动员社会爱心人士进取投入孤独症和残疾人服务领域,营造人道、人权、人文的社会环境。

(五)各地要进一步加强社会舆论引导,为残疾人事业发展营造健康有利的舆论环境。

一老一小社工服务方案【第四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5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1〕75号)和《苏州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苏府办〔2023〕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一老一小”整体服务提质扩容,努力提升全社会对养老托育服务的满意度、获得感、幸福感。结合昆山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现状

“一老一小”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事关百姓福祉和民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一老”方面,全市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万人,老龄化率%,在运营养老机构15家,各类养老床位数7699张,其中养老机构床位4308张;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成9家,综合为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助餐点)和老年活动室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377个;养老服务人员2190名,其中养老护理员、医疗护理员、护士、康复保健员等专业养老护理人员760名。“一小”方面,全市3岁以下婴幼儿万人,其中户籍万人;托育机构126家,可提供托位6834个,每千名常住人口拥有托位数个,其中幼儿园开设托班65家,幼儿园开设托班托位3075个;托育服务从业人员1495名,其中保育保教专业人员945名,专业保健人员156名。

当前,我市养老托育需求日益迫切和多样,养老托育产业面临重大发展机遇,相关政策支撑体系逐步建立,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强,基本保障制度日益完善,行业产业规模持续壮大,但仍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用地保障困难和存量资源可利用余量不足,养老机构床位、托育机构托位利用率不高,养老托育服务从业人员缺乏等问题,有待于“十四五”期间加大“一老一小”工作统筹力度,推动我市养老托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趋势

(一)养老托育政策体系不断健全。“十四五”期间,围绕养老和托育发展目标,从做强机构养老托育、做实居家养老和家庭育儿、做优社区养老托育、扩大普惠群体、加强社会化管理服务等方面多措并举,规划、用地、财税支持政策将持续完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社会有效投资明显扩大,养老托育服务消费潜力充分释放。

(二)养老托育服务需求稳步增加。“十四五”期间,全市老年人口将以每年5千人左右保持较高幅度增长态势,预计到2025年,户籍老年人口将超过21万人,老龄化趋势逐步加深。未来五年,失能、高龄、空巢、独居等养老服务重点对象将继续增加,养老服务需求总量明显提升。按照“十四五”期末“每千名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测算,全市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总量将达9600个左右,与托育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福利资源供给需求明显增加。

(三)养老托育服务质量日益提高。“十四五”期间,全市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加快建设与改造,社区养老托育服务持续发展,实现广覆盖、成体系、均衡化布局。人才培养力度持续加大,养老托育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程度显著提升,医养康养结合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养老托育运营监管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职责明确、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养老托育服务综合监管体系基本形成,养老托育服务质量将全面提升。

三、工作目标

“十四五”期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分布均衡、功能完善、结构合理、融合健康、高效利用、惠及全民的养老服务体系。按照“家庭科学育儿为主、机构托育为辅”的原则,构建多元化、多样化、多层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到2025年,养老机构总床位达到8000张,各区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成率达到100%。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100%,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100%。新建居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达100%。全市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左右。每个区镇建成1家以上普惠性托育机构。全市建成具有带动效应、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市级示范性托育机构不少于5家。

四、主要任务

(一)健全养老托育服务规划布局

1. 完善养老托育服务设施规划布局。按照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的要求,不断健全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加强居住区配套养老托育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实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1+N”计划,即在每个村(社区)建1个功能多、面积大的综合为老服务中心或日间照料中心,各村(社区)内其他住宅小区配建小型日间照料中心、助餐点或老年人活动室。优化养老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程序,健全“一事一议”机制,全面推进以普惠为导向的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办养老托育机构的规划引导和统筹布局,调整优化并适当放宽土地和规划要求。(责任单位:市民政局、资源规划局、卫健委,各区镇)

2. 强化用地保障和存量资源利用。新建住宅小区按照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配套社区养老服务用房,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的标准规划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养老托育主管部门配合建设部门全程参与养老服务用房规划和验收,交付后及时完成产权登记。已建住宅小区未达到规划要求和建设标准的,在2025年前可通过新建、改建、购买、置换、租赁等方式,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配套社区养老服务用房,每千人口不少于8个托位的配套标准予以补充完善。推进城市既有建筑更新改造工作,鼓励企事业单位将符合条件的闲置资源优先用于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区镇在各类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开辟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的场地用于托育服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民政局、资源规划局、住建局、卫健委,各区镇)

(二)扩大养老托育服务供给

3. 强化兜底保障能力。优先将经济困难的特殊老年人群体纳入基本养老服务对象范围,动态调整《昆山市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清单》。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统一老年福利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按照不同年龄段发放尊老金。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和70周岁及以上老人可凭卡免费乘坐公交,60—69周岁老人可享受3折优惠。政府投资、建设和管理的公园、景点、古镇等旅游景区,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免购门票,60—69岁的老年人享受相应优惠购票。在全市新建社区公园、口袋公园、和“昆小薇”项目中充分融入老人儿童友好元素,致力于服务老人颐乐安养和儿童健康成长的需求。对申请政府养老援助服务、入住机构养老享受政府补贴的老年人,开展生活能力评估率达到100%,8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生活能力评估应评尽评。(责任单位:市民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文体广旅局,各区镇)

4. 提高家庭照护能力。加大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组织为居家养老提供支撑的力度,鼓励和引导物业服务企业拓展居家上门服务内容。将失能、失智、高龄等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能力培训纳入基本养老服务指导目录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城乡特困、低保对象中的失能老年人和高龄老年人政府购买居家上门服务“应服尽服”。接受居家上门服务老人数占比达到20%。强化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依托托育机构、科学育儿项目点、儿童早期发展基地及社会组织等开展专题讲座、父母培训、亲子游戏、入户指导等,为婴幼儿家庭提供1年4次的免费指导服务,提升家庭科学育儿水平。(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卫健委、妇联,各区镇)

5. 优化社区养老托育服务。发展集中运营管理的社区养老托育服务网络,加强社区养老托育服务设施与社区服务中心(站)卫生、文体、妇女儿童等基础设施的功能衔接。探索片区化委托运营模式和“物业+养老”“物业+托育”服务模式,持续提升社区养老服务专业化能力。采取“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的方式,常态化排查困境儿童,健全困境儿童保障体系。到2025年,全市城乡社区标准化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达到100%,为经济困难和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达到5000户。全市打造老年友好社区10家、老年友好示范社区10家、儿童友好示范社区10家。鼓励发展一家示范性托育机构带动多家嵌入社区、企事业单位的普惠托育服务点共同发展的“1+N”托育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卫健委、妇联,各区镇)

6. 发展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探索建立普惠养老托育服务的建设标准、服务标准和价格标准,完善普惠价格形成机制。各区镇要通过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等支持措施,加强社区嵌入式、分布式、小型化的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支持多个社区机构组网集中管理运营。推动“三优先”、“一推进”服务模式,优先支持社区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优先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优先支持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推进“医育结合”托育服务。到2025年,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40张,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5%及以上。(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民政局、卫健委,各区镇)

7. 加强长期护理服务能力建设。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利用闲置床位和资源建设老年长期护理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参照养老机构标准给予建设和运营补贴。推动建立老年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相衔接的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制度,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按照30元/天和23元/天的标准分别为符合条件的重度失能人员和中度失能人员提供服务。研究将失智人员护理项目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对于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卫健委、医疗保障局)

8. 统筹推进城乡养老托育发展。优化乡村养老设施布局,整合区域内服务资源,开展社会化管理运营,不断拓展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和辐射范围。构建综合养老(为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站点融合发展的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探索建立市、区(镇)、村(社区)三级助餐服务及配送网络,设立社区大食堂,提升老年助餐水平。到2025年,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覆盖率达到70%以上,老年助餐服务日均供客能力达到1万人。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的优势和作用,开展托育、育儿指导和养护培训等服务,加强婴幼儿身心健康、社会交往、认知水平等方面早期发展干预。(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卫健委,各区镇)

(三)完善养老托育服务的支持政策体系

9. 落实财税政策支持。加大对养老托育机构的扶持力度,落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运营补贴,加强医养结合财政支持,完善激励机制。对通过卫健部门备案的,符合条件的普惠托育机构,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苏府办〔2021〕182号)的规定给予建设资金补助、托位运营补助,品牌连锁、示范性托育机构等一次性奖励。根据国家、省、苏州鼓励生育专项部署,进一步研究完善生育补贴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民政局、卫健委)

10. 提高人才要素供给能力。深化产教融合,鼓励在昆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增设养老托育服务相关专业,与用人单位合作开展订单培养或员工培训。建成海峡两岸康养人才培训基地,依托台湾养老服务先进经验,开展专业化人才培训。到2025年,全市各类养老服务机构人员专业技能培训达到500人次,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2500人次。养老护理人员参加岗前培训率和持证上岗率分别达到100%、93%,托育专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建立合理的养老护理员职务晋升机制和养老服务职业经理人人才库,研究出台托育人才奖励政策。对在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就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与医疗机构、福利机构相同的执业资格、注册考核制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卫健委)

11.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创新多种贷款产品、创新信贷支持方式,推进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收费权质押贷款等模式,加大对养老托育相关行业贷款投放。升级企业信用评估系统,完善“综合风险池”产品体系,降低融资门槛和融资成本。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建立健全能担、愿担、敢担工作机制,加强对养老托育领域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相关企业的融资担保服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鼓励各类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等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对养老托育领域的投资力度。支持保险机构开发相关责任险、养老托育机构运营相关保险及长期照护商业保险等产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金融办,人行昆山支行、银保监监管组)

(四)打造融合开放的发展格局

12. 促进康养融合发展。建立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综合评估和轮候制度,推动公办养老机构非托底保障性服务与同类型社会化服务实现价格接轨。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由所在区镇明确差异化价格机制,探索建立跨区域老年人收费价格调节机制,落实分级分类收费标准。针对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特殊照护需求,到2025年,建成1处专为失智老年人服务的照护机构或照护专区。积极推动老年病医院和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机构以多种形式开展合作,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康养结合服务。推进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支持鼓励民营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到2025年,所有养老机构按照标准内设医务室或医疗机构。推进幸福产业培育工程,提供更多适合老年人的健康、文化产品和服务,推动养老、托育和健康、家政、文化、体育等服务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商务局、文体广旅局、卫健委,各区镇)

13. 推进医养深度融合。健全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到2025年,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85%以上。发展医疗养老联合体,实现健康管理、疾病诊疗、康复护理、生活照料等服务的有机衔接,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总床位的比例达到78%。建立完善医养协作和“双向转诊”机制,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养老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卫健委)

14. 促进“一老一小”用品制造提质升级。鼓励发展以老年旅游和休闲娱乐为主题的高层次养老服务设施体系,扶持养老产业中小企业,发展养老产业龙头企业,力争形成一批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好的养老产业集群。大力发展银发经济,提升“昆尚颐养”养老服务品牌美誉度。鼓励与国内外先进的养老服务产业机构开展合作合资,探索社会化发展养老服务产业的新途径。对照昆山《政府工作报告》2023年主要目标任务,规划建设承担指导功能的示范性、综合性托育服务中心项目,开展托育产品研发和创新设计。优化残疾人辅具适配服务,完善残疾人辅具适配补贴制度。(责任单位:市工信局、民政局、文体广旅局、卫健委、残联)

15. 培育智慧养老托育新业态。把智慧健康养老托育作为管理和服务的关键抓手,推动养老托育服务全面提质增效。坚持公共政策“适老化”导向,塑造全生命周期学习理念,借助“新基建”布局和家庭适老化改造,为老年人提供互联网接入机会。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开发更多便捷易用的智能设备和智慧养老场景,开发助餐服务系统,提供线上预约。引进为老助餐智能化结算系统,完整采集老年人用餐数据。加强“互联网+托育服务”,依托苏州市托育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发展互联网直播互动式家庭育儿服务,鼓励开发婴幼儿养育课程、父母课堂等。(责任单位:市工信局、民政局、卫健委)

16. 激发老年教育发展活力。支持各类院校、机构、社会组织等主体举办老年大学、老年开放大学、网上老年大学。完善养教结合模式,鼓励并充分利用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养老服务机构场地,设立老年大学的分校或教学点,开展老年教育和学习工作。到2025年,各区镇建成1所现代化老年学校,各村(社区)建成1个现代化老年教学点。培育一批市级优秀老年学习教育项目,实现参与教育培训的老年人口达到全市老年人口总数的50%。(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民政局,各区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市有关部门和各区镇要高度重视养老托育服务工作,认真贯彻“党政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协调推进保障机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民政局、卫健委)

(二)强化工作督导。市有关部门和各区镇要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将养老托育工作纳入各区镇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强化数据资源支撑,完善养老托育发展重要指标年度统计,开展人口趋势预测和养老托育产业前景展望,服务产业发展,引导社会预期。(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民政局、卫健委、统计局)

(三)完善监管服务。建立养老托育服务机构综合监管制度,整合、压实养老服务机构各部门监管职能和责任。全面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养老托育服务准入制度和退出机制。深化养老托育服务“放管服”改革,完善机构设立办理指南,优化办事流程,实施并联服务,明确办理时限,实现“最多跑一次”。将养老托育纳入公共安全重点保障范围,建立机构关停等特殊情况应急处置机制,提升养老托育机构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能力,严防“一老一小”领域非法集资。(责任单位:市公安局、民政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

(四)营造友好环境。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弘扬尊老爱幼社会风尚。支持各类社会组织、机构开展“一老一小”志愿服务,开展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阳光行动。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引领行业规范发展。加快推进交通出行、医疗卫生、文化旅游、政务服务等公共基础设施无障碍建设,涉老公共服务场所应保留线下和人工服务。加强老年人和母婴设施配套,在具备条件的公共场所普遍设置专席及绿色通道。开展“敬老文明号”、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全国儿童友好示范城市等创建活动。统筹推进老年和儿童友好型城市(社区)建设,打造一批代际融合、充满活力的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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