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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岗双责存在问题汇总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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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岗双责存在问题【第一篇】

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应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大局的方针,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依靠教育,构筑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依靠制度,强化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依靠监督,加大信访举报案件查办的力度,从而保障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谈起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很多同志认为党风廉政是领导的事,和我们普通同志没有关系,反腐败和自己的距离还很远,但我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但不远而且很近,有些问题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一)政治思想学习主动性不强。主要表现在“重业务而轻学习”,一些同志存在“重业务、轻学习”的现象,忽视对“两个条例“的学习和世界观的改造,把学习当作“软任务、额外负担“,学习的不够。组织学习不愿意参加,自己学习缺乏主动性,同时学习形式单一,效果不好,造成对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趋势新动向把握不准确,不能运用先进的管理理论指导工作。

(二)制度落实不够扎实。在廉政建设方面,

部分干部职工还存在“随大流“的从众心理,片面强调社会大环境的客观影响,而没有认真按照中央的有关规定,查找自身及单位存在的问题,有些管理还存在“盲区“,随意性大、有制度不执行,盲目攀比心理还不同程度的存在,这些都充分说明部分领导干部还没有充分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实践证明,生活中有政治、情趣上有形象,小节不保、大节难守,“理财不贪,用权不滥“应作为广大干部职工的行为准则。

(三)监督力度不强。“好人主义”是党内的一种不良风气,是对同志、对事业不负责任的表现,而对各项工作的直接影响就是主动性的欠缺和积极性的缺乏。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不负责任的“好人主义”,相互批评怕影响团结、自我批评怕失去权威,不愿深入群众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对班子中成员不敢开展有针对性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看似一团和气稳定和谐,实则是对工作对同志的极不负责,是不能坚持党性的体现。共产党员的基本品质就是:胸怀坦荡、诚实守信,一定要戒伪善,学会给心灵修条路,一条宽广无私的路。

(四)思想认识不高,存在“形式主义”。工作.上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我们都有所认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面存在形式主义,有文件不贯彻,工作蜻蜓点水、浮于表面,或只做表面文章,而不是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工作第一线,用会议贯彻会议,用讲话落实讲话,用文件落实文件,宣传教育抓得不够、责任制不落实,流于形式,只注重表面现象,不注意研究把握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思想动态,做有针对性和成效性工作,造成工作主动性的欠缺。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应着力解决的几个问题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能力。“公生明,廉生威”,要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要下“重药“切实治理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几股歪风,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从大处着眼、从小处入手。

(二)加强学习,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自身修养和拒腐防变的能力。反腐败是党性和本能的较量,要积极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廉洁从政、勤政为民,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将是否有利于总体工作的开展、是否符合广大干部职工的根本利益作为考虑问题的基础,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要入脑入心,要本着对组织、对家庭、对个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从政之德。

(三)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重点强化三个方面监督。一是强化自.上而下的监督,接受上级党组织和领导层的监督;二是强化平衡制约性监督,同级组织之间、党员个体之间相互监督;三是强化党的纪律监督,对党员的行为、作风形成全方位、全过程的设防、控制和惩戒体系。全面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中纪委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把强化监督与廉洁自律结合起来,要求党员自重、自省、自警、自励,防微杜渐,经得起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考验。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严格政策、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严格把关,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四)深化制度建设,提高落实制度的能力。全面推行行政审批、部门预算管理,干部人事制改革。深入学习《行政许可法》做到依法.行政,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有令则行、有禁必止,充分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同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领导不力、不管不问的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五)加强纪检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教育和预防的能力。以提高纪检检察工作人员、纪检员和纪检检察监督员整体素质为主线,加强政治理论、业务理论和技能的学习。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要严格纪律、秉公执纪执法。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把工作重点放在教育和预防上面,主动防范。

(六)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增强领导班子抵御风险的能力。领导班子要严格树立正确的科学发展观、地位观、权力观、政绩观、人才观方面狠下工夫,促进工作作风、学风的转变,加强凝聚力、增强战斗力、提高亲和力,每位同志都要有容人容事、不计恩怨的雅量,有相互谅解、坦诚相见的态度,有闻过则喜、从谏如流的胸襟,正确对待自己、同志和组织。全面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努力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促进思想政治水平和执政能力的新跨越。

一岗双责存在问题【第二篇】

XX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又是区、乡镇党委集中换届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我能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领会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坚定不移地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发挥表率作用,团结带领区委一班人,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现涵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下面,我简要汇报一下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

一、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作为区委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一年来,我切实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强化干部工作,强化表率作用,有效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实现了“十一五”规划的良好开局。

(一)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抓好制度建设。新一届区委常委会的第一个民主生活会前,组织常委们集中两天时间到闽中司令部旧址进行封闭式学习,强化遵守《党章》、《地方党委工作条例》等党内规章条例意识,健全民主集中制,完善议事规则,规范民主科学决策程序。年初及时调整充实领导小组,下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细化分解各项任务。定期召开形势分析会、情况通报会、落实反馈会、工作碰头会等,及时研究、协调、检查、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的各项工作。及时召开党政联席会、区委常委会,对事关全区发展的重大项目、重大决策、重大举措等,进行集体民主科学决策。带头执行干部住区住镇住村、公车使用管理等制度规定,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执纪执法部门开展工作,着力构建好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是抓好思想教育。切实抓好区委常委会和中心组的理论学习,组织区委常委会学好党章,带头作《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是涵江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坚强保证》的辅导讲座,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坚持勤奋学习,建设学习型组织。始终注重抓好“一把手”教育工程,逢会必讲、逢节必强调廉洁自律的重要性,教育大家要牢记“两个务必”,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每年春节前都组织区五套班子领导签署廉政承诺书,喊响“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向区委看齐、向我看齐”的承诺。大力倡导廉政文化建设,每年元旦都组织举办廉政晚会,倡导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持久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

三是抓好作风建设。从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的高度,认识抓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常抓不懈,树好榜样。一年里有一半以上的时间,深入重点项目、工厂企业、乡间地头,了解民意,掌握民情,调研第一手情况,现场办公解决了重点建设项目、道路建设、规模企业发展、为民办实事项目等一批热点难点问题。亲自牵线搭桥,与中西部贫困县结为友好县区,选派干部挂职锻炼,促进双方的劳务协作,为企业引进外地员工,解决劳动力短缺问题。坚持心系群众,在思想感情上贴近人民群众,下大力气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多办顺应民意、化解民忧、为民谋利的实事,切实重视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工作,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共批示办理群众来信来访248件次,有效促进了全区干部改进作风,提高了服务发展的效率,取得了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亿元,比增%;完成财政收入亿元,比增%;新增规模以上企业39家,实现产值亿元,比增%;实际利用外资15360万美元,比增34%的良好成绩。

四是全力支持抓好纪检监察工作。按照省、市纪委的要求,配备好纪委领导班子,及时更新一部工作用车。坚持惩防并举的方针,全力支持纪检机关查办案件,全区新立案件70件70人,结案率100%,给予党政纪处分68人,其他处理2人,办案中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7万多元。科学制定反腐倡廉量化考评指标,加大责任追究力度,XX年共对21名领导实施责任追究,其中纪律处分3人,推动责任制落实,规范从政行为。继续健全完善源头治理防范机制建设,坚持落实政府采购、会计委派等“四项制度”,切实加强土地、工程建设、国有资产转让等招投标管理,全年公开招投标工程建设项目17个,公开拍卖土地使用权5宗,发生产权交易12宗,组织采购货物68次,实现资金增值8000多万元,节约采购资金约90万元。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全区共有230人次主动上缴非法所得款物共计30多万元,整个治理工作进展有序。

(二)强化干部工作,认真做好区、乡镇换届工作。

一是注重严明纪律。我多次在各类会议上强调,要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纪委、中组部通知要求,不折不扣地执行换届期间的各项组织纪律,严禁跑官、要官,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为了防止跑风漏气等不良现象,要求班子成员增强保密观念,严守干部人事机密,在酝酿讨论时,任何人不得外传,任何人不得打招呼、递条子,自觉遵守,主动抵制,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二是注重正确导向。着眼于促进发展、推动工作,在用人导向上,注重从重点项目建设一线、从等山区艰苦贫困地区、从计生创国优等各种急难险重一线工作实践中,锻炼干部,培养干部,使用干部。在选拔程序上进一步落实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提名权,扩大提名、考察和选举中的民主,让那些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的优秀干部选拔进领导班子,让那些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走上重要岗位,进一步营造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政治环境和社会氛围。

三是注重发扬民主。始终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规定,发扬民主,团结同事,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共同推动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局面。换届之前,我亲自带领区委班子成员,深入各乡镇了解干部的思想状况,听取基层党组织和干部群众的意见,宣传正确的用人导向。在干部的提名、考察和任命等各个环节,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营造良好的民主推荐环境,正确运用民主推荐结果。今年新提拔重用的干部中,群众推荐的占提拔总数的80%以上。对于考察中发现的问题或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均能认真对待,有二位拟提任重用的干部,考察期间,群众反映其接待费开支过大等问题,区委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作出了给予暂缓提名的决定。

四是注重依法办事。严格依照党章、条例规定的程序开展工作,重视抓好年度考核、届中考核、党员干部大会等三种场合的民主测评与推荐工作,按要求及时征询上级相关部门及本级纪委、综治、计生、检察、安监等部门意见。对凡属7种情况的人员,都能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任前报批工作。此外,按要求在白塘镇和大洋乡采用“公推”的方法推选产生新一届党委班子成员,全区近400名干部参与了推选工作,两个乡镇共选出16名党委班子成员,创新了选人用人机制,畅通了干部交流选用的渠道。

(三)强化表率作用,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一是管好自己。坚持勤奋学习,真抓实干,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加强党性修养和煅炼,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带头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带头执行《四项纪律八项要求》和《五条禁令》,始终做到慎待权力,不私自插手干预建筑工程、经营性土地拍卖等工作,平时带头住区下村,集体乘车上下班,与机关干部一起在食堂用餐,不搞特殊化。

二是管好班子成员。始终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率先做到,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班子成员严格执行廉政准则,顾全大局,令行禁止,维护中央和上级党委的权威。

三是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教育他们培养良好的政治品格,懂得自尊自爱,严禁他们打着领导的旗号办个人私事,一年来没有发生违法、违纪和违规的现象。

二、存在问题

一年来,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如个别乡镇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还未完全落到实处,对村级党员干部教育方式还较简单,违纪违法行为未能得到彻底根治;个别部门治本抓源工作不够主动和深入,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反腐败斗争的特点和规律研究不深,使腐败分子有了可乘之机;选拔评价干部的科学机制有待进一步探讨,选人用人监督制度执行还不到位,等等。这些问题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引以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三、整改措施

(一)深入学习贯彻中纪委七次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精神,按照“八个方面良好风气”要求,切实抓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在今后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科学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加强对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形成更加公开、更加公平、更加公正的用人导向,为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三)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廉洁自律教育,增强带头严格执行党纪法规和各项制度的自觉性,针对各个敏感时段,强化教育和督查。

(四)进一步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体制机制创新,深化对“权、钱、人”管理体制的改革,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加强事前防范为重点,强化事中、事后监督。

一岗双责存在问题【第三篇】

(一)认识不到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主要领导人是关键。个别部门主要领导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正确的认识。有的不想抓,认为业务工作是务实,党风廉政建设是务虚,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有的不真抓,觉得出力不讨好,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只喊口号或只下文,被动应付了事;有的不会抓,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学习、不了解,对如何抓、怎么抓不思考,将落实责任制与业务工作割裂开来,没有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四个融入”。(二)责任不明确存在没有立足本单位、各岗位实际进行责任分工的现象,责任主体不明确,责任条款不够细,缺乏可操作性。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过于“标准化”,千篇1律,不分级别、不分岗位,没有体现每个人、每个岗位应该履行什么责任、哪些问题上承担责任、具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虽然层层签订,但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没有实际作用,没有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三)缺乏日常监督当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要是靠年初分解、年中督查、年终考核三个时段,没有建立经常性的督导、检查、提醒制度。党务、政务透明度不足,公开的程度和范围不够,造成群众有监督意愿却不了解情况。一些领导干部更是责任意识淡薄,上级布置时动手抓一下,检查时临时应付一次,考核时重视一会儿,而对分管部门长期失管、失教、失察、失监。(四)考核不规范目前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上欠缺科学统一、能定性定量又方便操作的指标体系,对考核对象特别是领导班子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难以作出精确的评判,在责任考核实际操作中缺乏规范的程序和有效的依据,导致实行责任考核时普遍存在着好人主义和形式主义。同时,在考核结果的运用方面也存在责任制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的奖惩、选拔任用脱钩,存在责任履不履,履行好不好都一个样的现象。

一岗双责存在问题【第四篇】

“一岗双责”是落实党风廉洁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一岗”是指领导干部所任职务对应的岗位;“双责”就是指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负责。落实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是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作为街道办事处主任,在认真履行政府行政职责,发展街道经济社会事业的同时,必须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洁建设“一岗双责”,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态度上认真负责,工作上积极主动,确保事业发展,干部安全。

转观念、讲认识。思想是行动的现在,认真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一岗双责”,必须要有正确的认识。当前,党风廉洁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已深入人心,但一些领导干部特别是具体从事行政事务的干部对“一岗双责”还缺乏正确的认识,认为自己只要将分管工作的目标任务完成就可以了,对下属进行过常规的廉政教育就已经做得很到位了,其他事情都是纪委的工作。其实,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分外”之事,是一项政治任务,不是可抓可不抓,而是必须抓。“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就是补小洞,防范于未然。因此,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要对自己履职岗位的业务工作非常清楚,还应清楚自身应承担的党风廉洁建设责任,主动参与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

明责任、挑担子。《临平街道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和《临平街道关于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一岗双责”工作的通知》,对于街道班子成员履行有关职责已经明确,关键在于抓好落实。一是抓本人、本人抓。作为街道办事处主任,既要主动接受党工委、纪工委有关党风廉洁责任制的监督,更要主动担责,抓好落实,做到一手抓发展,一手抓廉政,将党风廉洁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同等重视、同时布置、同步落实。二是抓分管、分管抓。按照班子成员分工,细化分解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明确各班子成员对分管线上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通过班子会、专题会议和个别谈心谈话等多种形式,加强日常宣传教育、分析研判和指导,使每位分管领导对自己心中明,对分管部门和下属底子清,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管一级的良好氛围。三是抓重点、重点抓。在抓日常的基础上,重点关注资金使用、工程建设等领域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结合街道“廉政学习日、廉政谈话日、廉情收集日”廉政三日制度,每月20日对政府线分管领导以及重要岗位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防微杜渐。

强制度、见阳光。总书记明确提出“制度治党”这个崭新而又重大的命题,充分体现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从严治党的要求。我认为关键是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一是落实规章制度,打造阳光政府。规范政府议事民主决策机制,做到重大事项集体商议、集体决策。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和完善了《临平街道机关业务费用使用管理制度》《街道财务管理制度》《街道财政财务公开制度》,出台了《规范新建社区非生产性开支的若干意见》、“三资”条形码管理制度等,形成了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建立和完善了工程建设招投标行政监督机制,加强对小型建设工程招投标和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督查。结合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范资金使用的科学和刚性,实行项目从立项到实施到验收到审计的全流程管理。同时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整合全社会的监督力量,让群众监督权力。二是以“代表质询制”等举措,规范社区权力运行。在抓好社区居务、财务公开,完善社区干部定期评议,加强“三资”监管等工作的同时,每季度组织职能部门对社区工程项目、三资管理、优抚资金发放等开展专项检查。在此基础上,推行“代表质询制”,邀请居监会成员、党员、组长、居民代表等,通过听取社区工作汇报、翻看财务凭证、查阅工作台账等方式,当面提出社区廉情问题。对发现的问题,流程不规范的进行提醒并要求整改,到期未整改的对社区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对违规违纪的进行核实处理。三是以专项督查为抓手,抓重点工作的落实再落实。为使监督成为常态,制定《街道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工作机制》,成立工作督查小组,通过日常督查、专题督查和线索督查,加强对街道中心工作、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政府工作中的“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问题,强化督查问责,把问题解决改进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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