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局长廉政党课讲课稿(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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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局长廉政党课讲稿【第一篇】
同志们:
今天召集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开会,由我给大家围绕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讲一堂廉政党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肃责任追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做分内之事、应尽职责,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以上率下”。为此,戴河镇党委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取得实效。
2020年以来,镇党委以党的十九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意识,紧抓“责任制”这个龙头,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贯穿于各项工作的一根“红线”,高位推动,履职担责,主动积极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领导责任、监督责任的意识在全镇得到树立,从严治党落实到工作全过程,风清气正的政治风气不断得到加强,反腐态势取得压倒性胜利,为积极推动振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政治保证。
一年来,我们开展的工作主要有:一是突出政治责任,坚决贯彻落实决策部署。结合镇情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进行量化分解责任到人,并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目标管理之中,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各部门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实行“一岗双责”,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按照分工责任配合抓,责任到村、到科室,分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高度重视区委第二巡查组反馈的各项意见,始终把抓好整改落实作为改进各项工作的具体抓手、解决问题的有效策略和促进发展的重要动力,从严、从快、从实转好整改落实。通过整改落实,我镇党的建设明显加强,作风建设明显提升,内部管理明显规范,精神状态明显转变。三是监督执纪问责成效显著,党员干部廉政意识得到加强。我作为第一责任人,实行每季度同镇党政班子成员和所辖的28个村、5个社区“一把手”谈心谈话、提醒警示,对履行好分管范围内的“一岗双责”提出明确要求;此外,在镇级制度建设层面,严格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和末位表态、任职回避、定期轮岗、离任审计等制度坚持好,确保制度执行到位、落实有力;同时贯彻民主集中制,完善镇党委议事规则,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推动班子成员间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增强主动监督、相互监督的自觉。四是落实重点项目监督。在村道公路项目建设、村庄拆改等一系列相关问题上,坚持走“三重一大”的规范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做到集体讨论、民主集中、科学决策。其实从我们的工作成效不难看出,主体责任的落实重在强化主体意识、细化责任体系、实化工作举措,大而化之也就是我今天想和大家交流的主题——“守初心·知敬畏·履职责”。
一、守初心
伟大的中国共产党,从1921年诞生开始,领导人民先后历经革命战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取得胜利建立了新中国。建国70多年来,又领导人民经历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光辉历程,中华民族迎来了实现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看到我国的崛起,西方反华势力又加大了对我国进行思想渗透和“颜色革命”,包括现在他们伸向香港、妄图分裂中国的“黑手”,毋庸置疑都是绝对不会得逞的。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的那样,“没有任何力量能够撼动我们伟大祖国的地位,没有任何力量能够阻挡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前进步伐。”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一直以来我不停在思考,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作为我们基层乡镇干部,到底该怎样更深刻地认识理解并守护这份初心使命呢?我体会,可以从以下两个角度来理解和把握。
(一)结合学习党史、国史,弄清楚我们从哪里来、往哪里去。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开班仪式上指出,“只有回看走过的路、比较别人的路、远眺前行的路,弄清楚我们从哪儿来、往哪儿去,很多问题才能看得深、把得准。”我们学习领悟党史、国史,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中有关党史、国史的重要论述,就是要了解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艰苦卓绝的斗争历程,了解我们党是怎样从建党之初就把初心使命刻在了旗帜上从来没有动摇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近代中国的历史就是中国人民不屈不挠,不断奋起抗争,终于掌握自己命运,开始建设自己国家,为实现民族复兴而奋斗的历史。近代以后,我们的民族历经磨难,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无数仁人志士奋起抗争,但一次又一次地失败了。直到中国共产党登上历史舞台,中华民族才终于迎来凤凰涅槃、浴火重生的曙光。这就牵涉到一个问题,为什么共产党人行,别人不行?说到底,这是一个初心和使命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讲话中指出,“干部要把党的初心、党的使命铭刻于心,这样,人生奋斗才有更高的思想起点,才有不竭的精神动力。干部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同人民风雨同舟、血脉相通、生死与共,是我们党战胜一切困难和风险的根本保证。离开了人民,我们就会一事无成。要牢记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真正同人民结合起来。”
习近平总书记从梁家河出发,始终怀着一颗“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真正与民同苦、为民分忧。2015年2月13日春节前夕,总书记到陕西考察调研,专程回梁家河村看望父老乡亲时说:“我人生第一步所学到的都是在梁家河。不要小看梁家河,这是有大学问的地方。”
上世纪60年代,为了彻底改变“十年九旱”的历史,河南林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宁愿苦干、不愿苦熬,风餐露宿、日夜奋战,一锤一钎在太行山的悬崖峭壁上建成了全长1500公里的人工天河红旗渠。十年修渠中,削平山头1250座,凿通隧洞211个,架设渡槽152个,修建各种建筑物12408座,挖砌土石方万立方米,用热血和汗水铸就“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的红旗渠精神。被誉为“世界第八大奇迹”。一代代的共产党员就是这样用行动彰显着他们的初心与使命。
(二)结合我们的个人成长经历,发自内心地感恩党和组织,增强践行初心使命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我们在座的同志们每一点进步,既有自己的努力工作,更有组织的关心培养。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强烈的政治担当,给全党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怀揣着对党的感恩之心、对组织的感恩之心,来参加主题教育,通过学习教育切实提高思想站位,切实担起应负的责任。要有一种为党分忧、为民尽责的感恩气节,始终牢记党的重托和人民的期望,珍惜公权力这个平台,不辜负组织的辛勤培养和殷切期望;要有一种勤勉敬业、执着追求的感恩气度,永葆爱党爱国、许党许国、报党报国的赤诚情怀,把内心深处的感恩和激情转化为砥砺奋进的自觉行动,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的业绩。
山海关的甲申史鉴馆相信很多人都去过,不知道大家读没读郭沫若的《甲申三百年祭》这文章。大家应该对1644年的历史事件并不陌生,李自成在山海关功败垂成,倒在胜利的喜悦中。对于其失败的原因,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前,毛泽东等共产党人就进行了深入思考,并教育全党“决不做李自成”“决不重犯胜利时骄傲自满的错误”“不能忘记艰苦奋斗,继续战斗”,等等。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前夕,习近平总书记专程前往北京香山革命纪念地参观视察,并强调指出,我们缅怀历史,就是要继承和发扬老一辈革命家“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的革命到底精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革命情怀,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进取精神,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赶考”的清醒和坚定答好新时代的答卷。作为新时期的共产党人,我们一定要以史为鉴,时刻不忘初心和使命,时刻牢记“两个务必”,以更加坚定的清醒和自觉走好新时代长征路。
二、知敬畏
古语言:人有所畏,其家必和;官有所畏,其政必兴;事有所畏,其业必成。明代吕坤在《呻吟语》中说:“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意思是:凡是有所畏惧的人,就不敢放肆,心有约束,因此能修德养性;如果无所畏惧,“老子天下第一”,为所欲为,必定招致祸灾。
敬畏,是人们处世的一种态度。恭敬而有礼,心存畏惧。知敬畏,是做一名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简单说就是用“怕”来约束自己,做到谨言慎行,自重、自省、自警。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我个人认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包括普通党员干部,都要牢固树立正确权力观,保持高尚精神追求,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永葆共产党人拒腐蚀、永不沾的政治本色。在这里我想重点谈一下其中的三个敬畏:一是敬畏人民。权力的本质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福利,党员干部在执行权力时必须牢记权力的来源,牢记人民的信任和自己肩负的责任,敬畏权力,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决不能把手中的权力当成自己的私有财产,当成自己谋利的资本。二是敬畏党组织。每个党员干部的发展升迁哪一步也离不开组织的培养。如果一个人目无组织,自由散漫,就会犯错误。因此,党员必须强化“组织观念”。应当明白,只要是党员,就要比普通群众有所提高,党员的言论绝不仅仅是代表自己,相当程度上是代表组织和代表,关乎党的形象。敬畏组织,就是说话办事不要忘记自己身份。对组织的敬畏,还要有大局意识,全局意识和组织观念,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始终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的组织原则,多做党的工作,在工作中实现党员价值。三是敬畏党纪国法。法律既是对个人的约束,又是对个人的保护。我们国家是一个法治国家,这就要求我们每个公民对宪法和法律具有虔诚的信仰。一个人如果无视法律,行为就容易出轨,甚至惹上牢狱之灾。敬畏法律,就是要求我们党员干部干任何工作、做任何事情,都要有法律观念,始终做到敬畏法律的严肃性。特别是把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之心,转化为自身的信念、信仰,始终做到在法律的框架范围内行事。
三、履职责
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是党委(党组)的政治责任,是必须履行的政治任务。党委(党组)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既要承担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也要当好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既管事又管人,做到工作职责和掌握的权力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广大党员干部也要始终牢记“两个务必”,坚持“进京赶考”永远在路上的使命担当,时刻绷紧居安思危这根弦,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隐患要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一)加强责任意识教育。落实好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当前,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不强、观念滞后,责任意识层层递减,呈现“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尤其是基层,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性和自觉性还不强,具体行动和措施还不多,还停留在学习、领会和表态阶段,有的领导干部当老好人不想抓,有的光说不练、没有抓。要明确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的前面,在法律底线之上架起带电的纪律“高压线”,防止党员干部由“小错”酿成“大错”,达到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的目的。坚持运用“四种形态”,逐步使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让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决反对“家长制”官僚作风,对重大决策决定时,作为主要领导只能有一票,没有相对的否决权、拍板权。
(二)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落实好主体责任,关键是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担当。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首先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只有“一把手”真正把责任担起来,把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好,才能一级带一级,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责任才能真正尽心尽情尽力。作为第一责任人,我将认真落实“党政同责”制度;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要切实把责任抗在肩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真正摆上突出位置,与业务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的要求才能实现,班子才能履行好集体责任,班子成员才能履行好“一岗双责”才不会落空。
(三)抓好重点责任落实。落实主体责任,必须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以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全面责任的落实。一要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加强责任教育,严肃纪律规矩,用制度管人管事。二要选准用好干部。坚持选人用人标准,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不唯票、唯分取人,既选用才干过硬的“能吏”,也选用安分守己的“循吏”,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近几年我镇调整了部分干部,就是本着这样的原则进行的,成效显而易见。三要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扎紧扎牢规范权力运行的笼子,加大对违反制度规定查处力度,着力消除制度执行的“弹性空间”和“死角地带”。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和传导机制。紧紧咬住“责任”二字,扛实抓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戴河镇关于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等任务分解。去年,工作任务特别多,但我们将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相关制度,通过约谈、听取汇报、工作检查等方式,将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责任压紧压实。二是印制张贴各科室站所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图,把权力清单转化为责任清单,大家要按照职责抓好落实。三是定责述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定期开展述责述廉活动。
(五)强化问责严肃责任追究。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我和班子成员经常一起探讨分析研判我镇的形势,总感觉到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对主体责任不上心、责任难以落实下去,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责任追究不到位。要突出问责,让落实责任不力追责问责成为新常态,谁没有落实好主体责任,谁就要受到追究,谁就要受到处理。我特别支持纪检工作,支持纪检部门“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不管是现职还是已经调离或者升迁,都要倒查追究责任,通过问责一个,达到警醒一片的效果。
(六)建设让党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乡镇铁军。下一步,我们要持续推进队伍建设。一是在政治上,要有铁一般的党性信仰。我们要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忠诚于党的初心使命,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马克思主义,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在素质上,要有铁一般的过硬本领。坚持立足主责主业,深入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谈心、大提升”活动,边学习、边检验、边提高。大力倡导多读书、读好书,多向书本学习,多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找准短板和不足,全面纠偏、充实、提高。三是在作风上,要有铁一般的纪律担当。要把以身许党许国、报党报国作为职业担当和使命情怀,要坚持好民主集中制原则,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要正确理解严管就是厚爱,监督就是对大家的最好保护。
同志们,今天我这个算不上讲课,就是向大家汇报分享一下我的学习心得体会,如果能对大家有一点启发,也就达到了目的。
谢谢大家!
财政局局长廉政党课讲稿【第二篇】
根据关于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一把手”主要责任的指示,同时,也按照市委办关于深入学习“两学一做”的要求。今天,我结合财政部门反腐倡廉建设,着重就严以用权,廉洁从政,做忠诚干净勇于担当的财政好干部这个话题,谈谈自己的一些认识和看法,并请大家展开讨论,发表看法。
一、深化对“绝对权力产生绝对腐败”的认识
历史和实践告诉我们,腐败的动力源于社会发展迅速增加的财富及其分配不均并在个人心理上形成的落差,累计到一定程度,这种落差就会突破人的心理防线和道德底线,形成潜在的利益冲突和腐败诱因。根据腐败理论,腐败主要集中在“人、权、财”这三个重要环节,而财政部门掌管着财政资金这种非常稀缺的公共资源,财政干部自然就成了逐利者争相逢迎、拉拢的对象,财政部门也逐渐成为腐败案件的易发高发区。《人民论坛》杂志曾经搞过一个“官场也高危”的特别策划,44%的受调查者认同“官场高危”这种观点。相比较而言,我觉得财政部门的腐败风险更大,财政岗位的危险系数也更高。在中国腐败高发部门排行榜中,财政部门排第六位,危害指数为75%,影响指数达85%,涉案人员多是手中握有实权的“财神爷”。
我们有些干部可能会认为自己无职务无权,对党风廉政建设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事实上,“财政岗位高危”已成普遍现象,人人都存有腐败危险,或将成为重灾区。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守大门的抬抬手就能把乱找门子、乱拉关系的人放进来;搞修理的顺顺手就能牵个水管子、灯管子回家。因此,所有的财政干部无论你是不是领导、管不管资金,都不是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旁观者”、“局外人”,都不能说自己在廉政方面绝对没有任何风险。
局党组历来高度重视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始终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对干部职工最大的关心、最大的爱护来抓。“财政岗位高危”现象警示我们,每个领导干部都要把“两个安全”作为自己的核心工作职责来抓,不重视或者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不抓大事的表现,就是严重的失职。各科室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及时发现腐败的思想苗头,将腐败消除在萌芽状态。近几年来,我们每年要安排三分之一的科室主要负责人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述廉,干部职工、服务对象以及联系业务单位要对述职述廉进行公开点评。对发生的腐败案件,不仅仅要严厉处罚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科室负责人和分管局领导的责任;每个干部职工时刻要有如临深渊、如履薄冰之感,正确对待物质利益,做到“谈钱不乱心,见钱不贪婪,赚钱不越轨,有钱不奢侈”,绝不能为钱财所腐蚀,绝不能因为金钱而毁了事业,毁了前程。
二、为官不为以权谋私的严重危害及其表现
苏联解体一事,分析指出政党赖以生存的共同信仰缺失,党员的党性教育疏松不治;同样的,原苏联部长会议主席雷日科夫亲自撰写的《大国悲剧》一书中指出,前苏联解体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苏共内部的特权和腐败。可见,党员干部修身用权律已不严不实导致的贪污腐败,不仅仅会给国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甚至会威胁到社会稳定和国家政权。其危害性主要表现在:
1.腐败是阻碍发展的社会之癌和政治毒瘤。《财富》杂志说,“腐败现在正威胁着崛起中的发展中国家,它是阻碍发展中国家成为世界一流经济体的一大绊脚石。”这句话一针见血的指出了腐败对国家的危害。在我国,行政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和服务者,而不是人民和国家财富的聚敛者。行政干部的形象代表国家的尊严。如果腐败案频发,甚至是大案、要案频发,就会直接破坏国家和政府体制和形象,破坏国家与政府公信力。万一人事管理权掌握在腐败分子手中,就会出现任人唯亲不唯贤,唯财不唯才的现象,不仅会造成行政效率低下,还会形成权力体系的个人化、团体化,直接导致民心不稳,甚至可能影响政治稳定。
2.腐败是侵吞财富的经济黑洞和最大窟窿。腐败与经济领域的联系密不可分,对经济的危害也极大。它不仅干预和破坏正常经济运行秩序,扰乱资源合理分配和流动,还把经济沦为进一步腐败的手段和工具。据测算,1995年至2000年期间,仅税收流失行性腐败、公共投资与公共支出性腐败等4种主要类型的腐败平均每年造成的损失9875到12570亿元之间,占全国GDP 总量比重的%。财政腐败与公共利益紧密相联,其危害性和破坏范围比一般的经济腐败更大。国家审计署2010年发布的绩效报告显示,上年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共查出违规问题金额亿元、损失浪费问题金额亿元、侵害人民群众利益问题金额亿元、被审计单位损益或财政收支不实问题金额亿元,这写都与财政腐败不无关系。
3.腐败是污染社会的文化盲区和精神麻醉剂。腐败是一股消之不灭,挥之不去的歪风邪气,当腐败的观念及其行为成为权力场和利益圈的很难撼动的潜规则时,人们或者为了维护自身利益,或者为了避免被认为自作清高,或者忌惮于不同流合污便遭打击报复,不得不去迎合腐败的社会现象。久而久之,“笑贫不笑贪,不贪不成官”、“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等腐败思想就有可能占据社会文化的主导地位,逐步侵蚀人们的道德防线,瓦解人们的斗争意志,使社会道德体系和价值观日趋崩溃。当前,有相当一部分人对腐败分子既痛恨又羡慕,对灰色收入既不平又向往,对潜规则既反感又顺从,对腐败现象适应中麻木,在随波中逐流,在有机会时效仿,已经严重的败坏了社会风气,破坏社会伦理道德。
4.腐败是埋葬个人幸福的坟墓和终结者。大家知道,科学家失败99次,1次成功,可能获得诺贝尔奖;而行政干部成功99次,腐败1次,就可能身败名裂,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纪检监察干部总结出的贪官“行贪三部曲”,贪之前颐指气使,贪之际胆大妄为,贪之后小心翼翼。贪之前是官,自以为是天下第一的“阎王”;贪之际为狠,一而再再而三的将不是自己的钱财收归囊中;贪之后是怕,拿了人家的钱,尾巴踩在别人脚下,只好夹着尾巴做官。我给大家算笔“经济账”,我们的干部现在大多数都是30至40岁,至少还可以工作30年,每年的总收入按6万元来算,那么我们这辈子至少还可以稳稳当当的赚180万。如果你想走歪门邪道,试想在目前高压反腐的态势下,你有把握贪污多少钱?就算贪污到手了,你又敢够明目张胆的去消费多少钱?其结局很可能是既当了国库保管员,又要进牢房。
三、财政干部要加强廉政风险排查整治
近年来,局党组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着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先后建立了一系列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办法,针对财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制定出台了“一把手”五个不分管等内控管理制度和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以及“三公”经费定期汇报、检查等长效机制,开展了“六个专项整治”、“四个集中治理”以及涉农资金专项检查等活动,逐步实现了财政资金透明化运行和信息化监管,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让领导满意,让群众放心的成效。
但是,我们仍然要清醒的看到我市财政系统反腐倡廉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挑战。虽然近年来我局没有发生过腐败案件,但消极腐败的因素从来就没有彻底消停过,隐性贪污和腐败已成为反腐败领域新的形式和特点,在内部审计和监督检查中,个别科室账务处理程序不规范,往来科目设置不合理,账户资金管理较为混乱,这些腐败风险不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也暴露了财政部门反腐倡廉建设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是廉洁自律意识仍显淡薄。我们当中有些财政干部长期在重要岗位工作,养尊处优,阿谀奉承的人多,指出不足的人少,逐步放松了思想改造,淡漠了廉政意识,不知不觉中滋生了优越感和特权思想;有的干部认为坐高档车,住高级宾馆,这是“门面”需要,打牌赌博、吃喝玩乐,这是“应酬”需要,搞豪华装修、购高档用品,这是“办公”需要,只要自己做得不太过份,纪检监察部门就查不到自己头上,反腐倡廉也不过是走过场、搞形式;有的干部觉得廉洁从政、艰苦奋斗是没本事的表现,是吃亏的事情,认为自己每天和钱“打交道”,理所当然要得到较多的回报,即使谋不到官也要谋点财;还有的干部钻“法不责众”的空子,“绑架”集体搞腐败,觉得即使被发现了,自己也可以推脱责任等等。“物必自腐,而后虫生”,人的贪污腐化都是从思想上开始的。这些消极的思想认识,已经成为反腐倡廉的突出隐患。
二是管理漏洞及薄弱环节不同程度地存在。有些财政资金尤其是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的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的权力制衡机制不完善,人权、财权、事权过分集中于某些岗位,自由裁量权空间大,很容易导致权力寻租;有些银行账户管理不规范,资金渠道纵横交错,存在多头开户和重复开户情况,容易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会计工作基础较薄弱,对会计科目的设置,特别是往来明细科目的设置不够科学合理,对会计资料的收集有所欠缺,会计人员的变动性时,不能完整、准确、负责任地做好会计的移交工作,导致会计工作的连续性不强;规章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局虽然制定出台了不少管理制度,但部分规定不具体,实施细则不明确,制度缺乏可操作性;财政监督机制不健全,手段单一,重外部监督,轻内部监督;重对下监督,轻自身监督的倾向比较严重,对部门预算和项目的审查流于形式,对资金的运行缺乏事前和事中监控,对重大财税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还不够深入,对财政专项资金和预算单位的管理监督还相对薄弱;机关财务管理仍然还存在漏洞,发票制度执行不够到位,报帐制度不严,不少工作人员出差回来不仅报销了差旅费,还将一些“餐费”、“招待费”等发票同时报销,利用公款大吃大喝、奢侈浪费的情况依然时有发生。
三是消极腐败现象还较为集中。去年我们部署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并整改落实了财政部门及党员领导干部较为突出的“四风”问题,但消极腐败现象依然存在、更为隐蔽,与那些明显触犯法律规范的贪污贿赂型腐败犯罪行为相比,其造成的危害毫不逊色,毫不“消极”。有些干部认为只有贪污受贿才属于腐败行为,而“吃点、喝点、玩点、用点”根本算不上什么腐败,当有人送来烟、酒、土特产等小礼品、“小意思”时,往往放松警惕;有的干部还存在一定的“财老大”思想和一些不良风气,接待不热心、解释不耐心、受到批评不虚心,还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有些干部对工作不负责任,工作标准不高,执行力不强,作风不深入、不细致,存在幼稚、糊涂、懒惰、麻痹、迟钝、浮躁等问题;有些干部理财思维陈旧,重分配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执行制度不严格,为腐败的产生提供了可乘之机。这些消极腐败现象,对财政事业发展的影响比一些违纪违法案件更加广泛、更加深层。
四是制度执行力尚有缺失。这些年,我局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反腐倡廉制度,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不少科室将这些制度规定束之高阁,执行情况并不尽如人意。有的科室只是把制度写在纸上、贴在墙上,,抓制度落实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够,常常用文件来落实文件,用会议来落实会议,没有在求实效上下功夫;有的业务部门认为像拨付财政资金等日常性的工作,严格执行制度反而会降低工作效率,对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不执行;有的科室利用个人面子、人情关系对制度的执行“约定俗成、心照不宣”,使制度失去了应有的约束力和生命力;政策法规监督检查觉得严格按制度办事显得死板,还存在着插手或干扰业务工作的顾虑,对违反制度的人和事搞“下不为例、酌情处理”。这些错误思想和行为,客观上助长了不法分子的侥幸心理。
四、严以用权廉洁从政打牢反腐倡廉根基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党的干部要以信念、人格和实干而立身。新时期财政干部安身立命的根基就是要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恪守廉洁从政之德,干净做事,勇于担当,不做表里不一、口是心非的“两面人”,把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总开关”。规范财政部门干部严以用权、廉洁从政行为,不仅是戴上了“紧箍咒”,更是筑牢了“安全网”。培塑好干部就是要锲而不舍的抓作风反腐败,与财政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
(一)强化干部廉政教育。财政干部违法违纪一个重要原因是廉政教育的缺失,干部职工对组织的各种廉政教育活动不积极参与,不主动接受教育。针对这种情况,我们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财政系统廉政教育规划和具体的工作措施,安排专项教育经费,分步骤、有目标的有序推进;要组织财政干部深入学习《廉政准则》等政策法规知识,坚持不懈开展党风党纪教育;要积极探索廉政教育新途径新方法,除了继续运用“廉政效能约谈”、“廉政文化长廊”等教育手段外,还有突出重点,区分层次,因人施教,采用集中教育和经常教育相结合,正面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革命教育和身边事例教育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创新教育形式,改进教育方式,丰富教育内容,确保教育效果。
(二)加强机制和制度建设。违法违纪行为的产生,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没有健全完善的制度,或者是有了制度而没有执行落实到位。因此要不断建立健全制度并切实执行,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一是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坚持岗位分设,各岗位互相制约、相互监督;加强印章管理,专人保管,日常存放必须上锁;加强对账,每日核对银行账户收支余额情况,每月编制月报表。月终后,可安排非相关人员作为第三方与银行对账。对账结果必须由银行、对账员双方签字确认并将对账情况及时通报;加强财政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对财政资金管理的风险点集中开展大排查活动,并根据找到的风险点,有针对性的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分配、审批、管理业务流程和岗位职责规范。二是规范账户管理,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财政资金都要纳入国库单一账户管理,收入进一个笼子,支出限一个口子。财政部门所有专户归口财政国库部门管理,实现资金安排与拨付相互牵制;从严控制财政内部银行账户开设,确需开设的必需按规定程序审批,对原来已经开设的财政专户进行清理,能撤销的撤销,能合并的合并,减少专户数量。加强银行账户年检工作,建立银行账户检查制度。三是完善国库管理制度,大力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不断扩大改革的单位和资金范围,积极推进公务卡消费改革,确保财政资金按规范程序办理,从源头治理腐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四是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逐步实现财政资金信息化监管。强化“金财工程”的技术和监督手段,发挥高科技电子监察系统动态监控的作用,建立和完善信访举报制度、统计分析制度和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等制度。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近些年违法违纪行为持续时间长、作案手段隐蔽,与监督检查力度不大、没有真正发挥应用的作用不无关系。我们要充分发挥财政监督作为财政部门“免疫系统”的作用,使其逐步介入到预算编制和执行全过程,实现对财政运行全过程监督。一是要建立健全规范有序、公开透明、行之有效的权力运行和监控机制,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和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防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加强内部监督,强化职能监督,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要转变工作思路,创新财政监督手段。要改变“实施财政监督会干扰业务开展”、“实施财政监督容易得罪人”的错误思想,主动改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变“被动查堵”为“主动监控”,变“事后查处”为“事前介入”,尽量把监督关口前移,做到防患于未然。三是要突出监督重点,紧密围绕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等展开监督检查。日常监督重点是建立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系统,实时监控财政资金支付全过程,及时发现和有效查处违规或不规范操作问题,加强财政资金内控管理和外部监督,确保财政支出资金的安全、规范和有效。加强财政专项监督,组织对相关单位的会计出纳分设情况、银行账户的设立、账户处理情况、内部财务制度管理、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进一步落实纠正措施和整改责任制,逐步建立长效稳定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四)加强对基层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督查。通过对近几年典型案例的分析,我们发现乡镇财政干部涉案人员较多,可见基层财政部门已经成为财政管理亟待解决的薄弱环节。虽然现在是“省直管县”财政体制,但是我们对各两县一区和各乡镇财政的监管职责不但不能弱化,而且必须进一步加强。全市财政系统是一个整体,无论哪个县(区)的财政部门出了问题,都会有损我市财政系统的整体形象。我们要不断增强基层财政部门的自我反腐能力。一方面,要积极转变和改进监督管理方式和手段,把县(区)、乡、镇直接纳入监管体系之中,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并切实加强对两县一区财政部门在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的指导和检查,及时发现基层财政部门在财政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堵塞漏洞,提升管理水平。另一方面,要特别注意加强乡镇财政队伍的建设,着力提高乡镇财政干部素质,逐步优化干部结构,加大干部培训力度,改善乡镇财政工作的条件和环境,为乡镇财政履行职能提供必要保障。
(五)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的财政干部队伍,是深入推进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基础工程,也是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财政干部政治生命安全的重要保障。一要壮大队伍力量。今年来我局新进入“三支一扶”、志愿者以及大学生实习者、考试录入干部10名,干部队伍空前壮大。今后我们还要继续选调熟悉业务,素质高,且想干事、敢干事、能干事、干得成事、不出事的年轻人才充实到财政队伍中,为新时期财政工作增添新鲜血液。二要狠抓道德建设。强化理论学习,努力建设学习型机关和队伍;增强党性修养,引导广大财政干部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表率意识、法治意识、创新意识和宗旨意识;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引导财政干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遵行职业操守。三要加强业务培训。制定中长期培训计划,明确培训责任主体、培训途径、培训方法、培训目标,安排专门培训经费,采取多种方式分批、分层次有针对性进行培训。四要明确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效能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落实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我市关于公职人员不担当、慢作为、效率低的行为问责办法。
同志们,财政部门是党风廉政建设源头治腐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财政部门反腐倡廉建设事关全局,关乎发展,关系民生。全体财政干部要牢记“勤廉奉公、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严以用权,廉洁从政,努力争做新时期忠诚干净能担当的财政好干部,以自己的良好作风和实际行动深入推进财政部门反腐倡廉建设,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事业持续向好发展作出自身应有贡献!
财政局局长廉政党课讲稿【第三篇】
同志们: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按照机关党委的安排,今天,由我来给全体党员上一堂廉政专题党课。说是上课,其实更多是我就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和同志们一起探讨,一起接受教育,一起共勉。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党一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我们必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党风廉政建设思想,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遵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那么,要干出新的作为,要呈现一些新的气象,这是要有过硬的作风作保障的,而要打造过硬的作风,就必须从严明纪律、遵守规矩抓起。我们文化和旅游局也不例外,特别是今年以来,文化和旅游合并,各项工作紧之又紧,任务繁重,但从党员领导干部到一般工作人员,大家都很努力,苦干实干,使我局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可喜的成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也得到不断推进。这些是值得肯定和欣慰的,但从当前来看,我们在思想和作风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部分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执行力还不够强,导致一些工作落实不到位,效果不好。特别是在落实主体责任上还存在比较多的问题,在一些领域问题比较突出,四风问题有所抬头,这些等等,都还需要加强和改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新动向新表现,坚决防止回潮复燃。那么,今天,我就围绕从严治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驰而不息纠四风这个问题,结合一些身边的典型案例,和同志们作一些交流。
1.烟台市委原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王xx严重违纪违法案例。
2018年5月7日,退休10个月后,王xx主动到烟台市纪委监委投案,接受组织的审查调查,本该悠闲自得、含饴弄孙,享受天伦之乐的时候,却要为自己的违法违纪行为付出自由的代价。
王xx出生于军人家庭,从小父母管教的比较严,参加工作之初,王xx的确是秉承着“听组织安排、少说多做、不计得失、好好工作”的心态做人做事,甘于吃苦、埋头实干,和同志们一起加班加点、兢兢业业。直到2004年被组织提拔,走上正处级领导岗位后,心态开始悄悄地发生了变化。越来越看中金钱,讲究名利、地位和待遇,特别是看见一些同龄人走上了厅级领导岗位,而感到自己年龄已过,提拔无望,心理极度失望,开始以牢骚代替实干,以抱怨代替感恩。无论是为他人安排工作、调换岗位,还是为企业办些事情、争取利益,这些与他工作职责毫不相干的事情,只要找到他就办,给好处就收。提拔无望,在物质上找寻补偿,追求“前途”受制,使思路向追求“钱途”发力,困在这种荒唐的逻辑里,不仅无法带来心理的平衡,反而为自己提供了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纵容贪欲,加剧失衡,最终走向毁灭的深渊。
王xx在忏悔自己之所以走上违法违纪道路时表示,“交友不慎”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诱因,在他看来,“人能坐在一起,话能说到一块就是好朋友,好朋友托付的事一定要帮着办。”所谓的“兄弟”,不过是各取所需的利益共同体,此方乐做马前卒,对方甘当提款机。王耀华走到今天的地步,实在不能简单地归咎于交友不慎,那些揣着“糖衣炮弹”的朋友,其实不难识别,他们背后的真实目的,王耀华心知肚明。虽然嘴上称兄道弟,实际上双方寻求的都是一些不讲原则、突破底线之事。
财政局局长廉政党课讲稿【第四篇】
根据关于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一把手”主要责任的指示,同时,也按照市委办关于深入学习“两学一做”的要求。今天,我结合财政部门反腐倡廉建设,着重就严以用权,廉洁从政,做忠诚干净勇于担当的财政好干部这个话题,谈谈自己的一些认识和看法,并请大家展开讨论,发表看法。
一、深化对“绝对权力产生绝对腐败”的认识
历史和实践告诉我们,腐败的动力源于社会发展迅速增加的财富及其分配不均并在个人心理上形成的落差,累计到一定程度,这种落差就会突破人的心理防线和道德底线,形成潜在的利益冲突和腐败诱因。根据腐败理论,腐败主要集中在“人、权、财”这三个重要环节,而财政部门掌管着财政资金这种非常稀缺的公共资源,财政干部自然就成了逐利者争相逢迎、拉拢的对象,财政部门也逐渐成为腐败案件的易发高发区。《人民论坛》杂志曾经搞过一个“官场也高危”的特别策划,44%的受调查者认同“官场高危”这种观点。相比较而言,我觉得财政部门的腐败风险更大,财政岗位的危险系数也更高。在中国腐败高发部门排行榜中,财政部门排第六位,危害指数为75%,影响指数达85%,涉案人员多是手中握有实权的“财神爷”。
我们有些干部可能会认为自己无职务无权,对党风廉政建设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事实上,“财政岗位高危”已成普遍现象,人人都存有腐败危险,或将成为重灾区。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守大门的抬抬手就能把乱找门子、乱拉关系的人放进来;搞修理的顺顺手就能牵个水管子、灯管子回家。因此,所有的财政干部无论你是不是领导、管不管资金,都不是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旁观者”、“局外人”,都不能说自己在廉政方面绝对没有任何风险。
局党组历来高度重视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始终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对干部职工最大的关心、最大的爱护来抓。“财政岗位高危”现象警示我们,每个领导干部都要把“两个安全”作为自己的核心工作职责来抓,不重视或者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不抓大事的表现,就是严重的失职。各科室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及时发现腐败的思想苗头,将腐败消除在萌芽状态。近几年来,我们每年要安排三分之一的科室主要负责人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述廉,干部职工、服务对象以及联系业务单位要对述职述廉进行公开点评。对发生的腐败案件,不仅仅要严厉处罚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科室负责人和分管局领导的责任;每个干部职工时刻要有如临深渊、如履薄冰之感,正确对待物质利益,做到“谈钱不乱心,见钱不贪婪,赚钱不越轨,有钱不奢侈”,绝不能为钱财所腐蚀,绝不能因为金钱而毁了事业,毁了前程。
二、为官不为以权谋私的严重危害及其表现
苏联解体一事,分析指出政党赖以生存的共同信仰缺失,党员的党性教育疏松不治;同样的,原苏联部长会议主席雷日科夫亲自撰写的《大国悲剧》一书中指出,前苏联解体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苏共内部的特权和腐败。可见,党员干部修身用权律已不严不实导致的贪污腐败,不仅仅会给国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甚至会威胁到社会稳定和国家政权。其危害性主要表现在:
1.腐败是阻碍发展的社会之癌和政治毒瘤。《财富》杂志说,“腐败现在正威胁着崛起中的发展中国家,它是阻碍发展中国家成为世界一流经济体的一大绊脚石。”这句话一针见血的指出了腐败对国家的危害。在我国,行政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和服务者,而不是人民和国家财富的聚敛者。行政干部的形象代表国家的尊严。如果腐败案频发,甚至是大案、要案频发,就会直接破坏国家和政府体制和形象,破坏国家与政府公信力。万一人事管理权掌握在腐败分子手中,就会出现任人唯亲不唯贤,唯财不唯才的现象,不仅会造成行政效率低下,还会形成权力体系的个人化、团体化,直接导致民心不稳,甚至可能影响政治稳定。
2.腐败是侵吞财富的经济黑洞和最大窟窿。腐败与经济领域的联系密不可分,对经济的危害也极大。它不仅干预和破坏正常经济运行秩序,扰乱资源合理分配和流动,还把经济沦为进一步腐败的手段和工具。据测算,1995年至2000年期间,仅税收流失行性腐败、公共投资与公共支出性腐败等4种主要类型的腐败平均每年造成的损失9875到12570亿元之间,占全国GDP总量比重的%。财政腐败与公共利益紧密相联,其危害性和破坏范围比一般的经济腐败更大。国家审计署2010年发布的绩效报告显示,上年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共查出违规问题金额亿元、损失浪费问题金额亿元、侵害人民群众利益问题金额亿元、被审计单位损益或财政收支不实问题金额亿元,这写都与财政腐败不无关系。
3.腐败是污染社会的文化盲区和精神麻醉剂。腐败是一股消之不灭,挥之不去的歪风邪气,当腐败的观念及其行为成为权力场和利益圈的很难撼动的潜规则时,人们或者为了维护自身利益,或者为了避免被认为自作清高,或者忌惮于不同流合污便遭打击报复,不得不去迎合腐败的社会现象。久而久之,“笑贫不笑贪,不贪不成官”、“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等腐败思想就有可能占据社会文化的主导地位,逐步侵蚀人们的道德防线,瓦解人们的斗争意志,使社会道德体系和价值观日趋崩溃。当前,有相当一部分人对腐败分子既痛恨又羡慕,对灰色收入既不平又向往,对潜规则既反感又顺从,对腐败现象适应中麻木,在随波中逐流,在有机会时效仿,已经严重的败坏了社会风气,破坏社会伦理道德。
4.腐败是埋葬个人幸福的坟墓和终结者。大家知道,科学家失败99次,1次成功,可能获得诺贝尔奖;而行政干部成功99次,腐败1次,就可能身败名裂,陷入万劫不复的深渊。纪检监察干部总结出的贪官“行贪三部曲”,贪之前颐指气使,贪之际胆大妄为,贪之后小心翼翼。贪之前是官,自以为是天下第一的“阎王”;贪之际为狠,一而再再而三的将不是自己的钱财收归囊中;贪之后是怕,拿了人家的钱,尾巴踩在别人脚下,只好夹着尾巴做官。我给大家算笔“经济账”,我们的干部现在大多数都是30至40岁,至少还可以工作30年,每年的总收入按6万元来算,那么我们这辈子至少还可以稳稳当当的赚180万。如果你想走歪门邪道,试想在目前高压反腐的态势下,你有把握贪污多少钱?就算贪污到手了,你又敢够明目张胆的去消费多少钱?其结局很可能是既当了国库保管员,又要进牢房。
三、财政干部要加强廉政风险排查整治
近年来,局党组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着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先后建立了一系列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办法,针对财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制定出台了“一把手”五个不分管等内控管理制度和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议费、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以及“三公”经费定期汇报、检查等长效机制,开展了“六个专项整治”、“四个集中治理”以及涉农资金专项检查等活动,逐步实现了财政资金透明化运行和信息化监管,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让领导满意,让群众放心的成效。
但是,我们仍然要清醒的看到我市财政系统反腐倡廉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挑战。虽然近年来我局没有发生过腐败案件,但消极腐败的因素从来就没有彻底消停过,隐性贪污和腐败已成为反腐败领域新的形式和特点,在内部审计和监督检查中,个别科室账务处理程序不规范,往来科目设置不合理,账户资金管理较为混乱,这些腐败风险不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也暴露了财政部门反腐倡廉建设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是廉洁自律意识仍显淡薄。我们当中有些财政干部长期在重要岗位工作,养尊处优,阿谀奉承的人多,指出不足的人少,逐步放松了思想改造,淡漠了廉政意识,不知不觉中滋生了优越感和特权思想;有的干部认为坐高档车,住高级宾馆,这是“门面”需要,打牌赌博、吃喝玩乐,这是“应酬”需要,搞豪华装修、购高档用品,这是“办公”需要,只要自己做得不太过份,纪检监察部门就查不到自己头上,反腐倡廉也不过是走过场、搞形式;有的干部觉得廉洁从政、艰苦奋斗是没本事的表现,是吃亏的事情,认为自己每天和钱“打交道”,理所当然要得到较多的回报,即使谋不到官也要谋点财;还有的干部钻“法不责众”的空子,“绑架”集体搞腐败,觉得即使被发现了,自己也可以推脱责任等等。“物必自腐,而后虫生”,人的贪污腐化都是从思想上开始的。这些消极的思想认识,已经成为反腐倡廉的突出隐患。
二是管理漏洞及薄弱环节不同程度地存在。有些财政资金尤其是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的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的权力制衡机制不完善,人权、财权、事权过分集中于某些岗位,自由裁量权空间大,很容易导致权力寻租;有些银行账户管理不规范,资金渠道纵横交错,存在多头开户和重复开户情况,容易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会计工作基础较薄弱,对会计科目的设置,特别是往来明细科目的设置不够科学合理,对会计资料的收集有所欠缺,会计人员的变动性时,不能完整、准确、负责任地做好会计的移交工作,导致会计工作的连续性不强;规章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局虽然制定出台了不少管理制度,但部分规定不具体,实施细则不明确,制度缺乏可操作性;财政监督机制不健全,手段单一,重外部监督,轻内部监督;重对下监督,轻自身监督的倾向比较严重,对部门预算和项目的审查流于形式,对资金的运行缺乏事前和事中监控,对重大财税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还不够深入,对财政专项资金和预算单位的管理监督还相对薄弱;机关财务管理仍然还存在漏洞,发票制度执行不够到位,报帐制度不严,不少工作人员出差回来不仅报销了差旅费,还将一些“餐费”、“招待费”等发票同时报销,利用公款大吃大喝、奢侈浪费的情况依然时有发生。
三是消极腐败现象还较为集中。去年我们部署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并整改落实了财政部门及党员领导干部较为突出的“四风”问题,但消极腐败现象依然存在、更为隐蔽,与那些明显触犯法律规范的贪污贿赂型腐败犯罪行为相比,其造成的危害毫不逊色,毫不“消极”。有些干部认为只有贪污受贿才属于腐败行为,而“吃点、喝点、玩点、用点”根本算不上什么腐败,当有人送来烟、酒、土特产等小礼品、“小意思”时,往往放松警惕;有的干部还存在一定的“财老大”思想和一些不良风气,接待不热心、解释不耐心、受到批评不虚心,还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有些干部对工作不负责任,工作标准不高,执行力不强,作风不深入、不细致,存在幼稚、糊涂、懒惰、麻痹、迟钝、浮躁等问题;有些干部理财思维陈旧,重分配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执行制度不严格,为腐败的产生提供了可乘之机。这些消极腐败现象,对财政事业发展的影响比一些违纪违法案件更加广泛、更加深层。
财政局局长廉政党课讲稿【第五篇】
“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习总书记号召我们广大青年要坚定理想信念,志存高远,脚踏实地,勇做时代的弄潮儿,在实现中国梦的生动实践中放飞青春梦想,在为人民利益的不懈奋斗中书写人生华章!
作为新时代的青年人,作为一名社区工作者,岗位赋予我们使命,职责赋予我们担当,我们应当肩负起自己的责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志存高远,锐意进取,践行担当,争做坚定地、奋进的、敢于搏击的时代弄潮儿。
常常会问自己:“我的使命是什么?我是如此的平凡与渺小,我有什么样的使命?”这两年多的社区工作似乎给了我答案。从我成为我们xx社区的一份子的时候,这份工作就赋予了我全新的使命。军人的使命是保家卫国,教师的使命是教书育人,医生的使命是救死扶伤,社区工作者的使命是服务社区,服务社区居民。
想要成为一名合格的社区工作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是我们开展工作的前提。初心,是“人之初,性本善”的纯真,是“人生若只如初见”的美好,还是“不畏浮云遮望眼”的勇气,亦或是“闲看庭前花开花落”的淡泊。从事了这份基层工作,才了解知道这份工作的特殊性,琐碎纷杂,艰苦枯燥,包罗万象,充满挑战。初进社区时,居民们对年纪轻轻的我充满质疑;居民表达对事情不满时的咄咄逼人;矛盾纠纷化解不开的口角争纷等等,流年有声,岁月无痕,在工作期间经历的种种,有时也会让我迷茫,我为什么会选择这份工作?我的初心是什么?“起始于辛劳,收归于平淡”,这不就是生活,这不就是社区么,润物细无声,不求功与名。
我们要不时地提醒自己,不时地回想自己选择这份工作的初心,不忘初心,方能牢记自己的职责使命,更好的服务于社区,成长为一名合格的社区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