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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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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第一篇】

自2022年6月22日,驻新店镇大桥沟帮扶责任人到村报到,帮扶单位为沁县政府办促进2022年驻村工作队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新店镇大桥沟村实际,对照驻村工作要求,制定2022年驻村工作队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抓住新时期乡村振兴的机遇,充分把握和利用好国家乡村振兴的方针政策,在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的同时,结合村情,发挥优势,自力更生,利用资源,挖掘潜力,在广大农户积极参与乡村振兴规划的基础上,落实乡村振兴措施,改变面貌,2022年-2025年期间内,使村貌改变,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的目标。

二、基本情况

大桥沟村位于新店镇北部,208国道穿村而过,有耕地1500余亩。全村共182户,463人,其中:党员25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共40户110人,三类户中边缘易致贫户0户0人,监测户2户2人,严重困难户0户0人。村集体经济产业有:机动地机动地20余亩,2020年集体经济收入万元。

三、工作目标

按照县委政府的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尊重困难群体的脱贫需求和意愿,做到农户参与“真乡村振兴”的方式,将乡村振兴措施统一落实到户,根据村的困难现状及对未来脱贫目标的分析,经过工作队和村支两委共同探讨规划,确定村级乡村振兴目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农户自身经济发展,提高农户生活水平,资源和环境得到充分合理利,2025年以后,全村基础设施得到全面改善,农户生活水平大大提高,“五类人员”生活稳定,居住条件改善,农户逐步实现小康,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利用,合理开发,经济稳定持续发展。

四、工作措施

1.加强对习总书记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业有效衔接的业务理论知识的学习。通过政策理论的学习,掌握党对乡村振兴工作实时的要求,提高业务能力,切实把党的政策传入到村民的心中,让农户积极参与到乡村振兴中。

2.积极开展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工作,使党建助力脱贫工作能深入开展。按照组织的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组织工作,调动广大基层农村的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扩大农村乡村振兴的工作的力量,让党员积极参与到乡村振兴工作中来,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深入的宣传到群众中,促进乡村振兴工作的开展。一是利用“三会一课”的组织活动中,深入开展走访调查,了解群众的心声,听取群众的建议,探索出一条适合本村发展振兴之路。二是完善基层组织机构,调整充实机构的配置,发挥组织机构的最大效用。

3.贯彻落实乡村振兴局文件要求,继续抓好脱贫质量问题排查整改,全面排查整改“五类人员”(已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档外低保户、档外五保户、档外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用水政策落实情况,完成全面整改和健全相应机制,并建立整改台账。加大贫困监测帮扶力度,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实施常态化、动态化监测和帮扶。

4.抓好村基础设施建设。以乡村振兴为契机,全力以赴建好村级道路,改善村民出行条件;对现有村级道路两侧安装护栏,到县体育局争取1套群众健身体育器材。

5.组织村干部和党员开展“民情大走访”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围绕如何推动村里产业发展、帮助村民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建设美丽乡村、提升村民幸福指数等情况开展走访,挨家挨户详细了解村民家庭情况、实际困难和诉求,建好“民情台账”。

6.狠抓村乡风文明建设,开展文明村创建。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的“灵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强化群众思想道德建设。开展家风评议,深入开展“家风润万家”活动,议家风、立家训、传家礼、评家庭,以此培育家庭美德、家庭文化,弘扬家庭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良好家庭新风尚。

7.高度关注村里信访维稳情况,切实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和情绪疏导工作,把化解矛盾纠纷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有效防止负面舆情和信访事件发生。

8.切实抓好防汛救灾有关工作,重点对易滑坡路段、山塘水库和居住土坯房、河边房屋、地质灾害点房屋住户等进行监控,全力以赴保障村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9.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措施,与村支两委干部一道组织督促村民做好疫苗接种工作,彻底排查从中高风险地方返乡人员。

10.清理乱占耕地,抓好人居环境整治,落实县委政府“六乱整治”工作精神,开展村最美庭院评选活动,推进农村厕所革命行动,对安置房的下水管道进行重新改造。

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第二篇】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自治区、市委、县委《2020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结合我村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和市与县委的安排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实效导向,落实“四个不摘”“八个不变”工作要求,以“冬季攻势”为统领,确保减贫工作平稳转型,推动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序衔接。

二、领导小组

组长:杨立(村第一书记)

刘义翁(村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杨立(扶贫站张)

李华(村委会主任)

成员:牛旭兵(工作队员、扶贫专干)

程芳芳(工作队员、扶贫专干)

李龙飞(村党支部副书记)

张怡青(村委会副主任)

刘佳涵(村妇联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村扶贫扶贫工作站,承担日常统筹协调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抓宣传培训

1.深化感恩教育。扎实落实《关于在贫困群众中开展感恩教育的通知》,组织村“两委”成员和帮扶干部,通过“入户走访调研”等方式,加强扶贫政策宣传,进一步算清扶贫“四笔账”,培养脱贫攻坚“明白人”,做到“笔笔清”“项项准”,确保贫困群众记得住、讲得清、说的明。同时,通过宣传栏、展板等方式,对比展现贫困户脱贫、贫困村退出前后的巨大变化,充分反映新时期我村的崭新面貌和干部群众的良好精神面貌,教育引导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2.强化典型引领。积极选树“扶贫典型事”,由村“两委”人员组织梳理脱贫攻坚以来,本村具有标志性和历史意义的扶贫典型事项,记录奋斗历程,展现辉煌成就。选树“脱贫示范户”,通过制作宣传栏、入户宣讲、抖音平台发布等方式,让脱贫示范户讲述自己的脱贫经历和奋斗过程,讲述脱贫前后的巨大变化,用身边的鲜活事例感染群众、激励群众,让选树、宣传的过程成为群众知党恩、感党恩的过程。选树“最美扶贫人”,从驻村工作队员、村“两委”干部和帮扶干部中,选树责任心强、实绩突出、帮扶实绩感人的“最美扶贫人”,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动力。

3.加强全员培训。开展分级各类干部群众约150人,其中:参与扶贫工作的干部(含帮扶干部、村干部)65人、已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一户一“明白人”76人,做到干部群众培训全覆盖。采取集中培训和一对一培训相结合,对我村各级干部可采取以会代训、视频培训等方式进行,对帮扶干部可采取视频培训、集中授课等方式进行。重点培训: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关于脱贫攻坚的部署要求;产业扶贫、转移就业、电商扶贫、旅游扶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宣传总结、扶志扶智等方面政策措施和典型经验,项目建设管理、扶贫资金使用、扶贫项目资产后期管护等政策。对群众采取一对一宣讲、一对一算账等方式进行个性化培训,开展贫困户“明白人”培训,重点培训:党的方针政策、扶贫惠民政策,享受的政策与项目,贫困家庭“明白人”清单;实用技术(特色种植业、林果业提质增效、庭院经济、电子商务等)和就业技能培训以及法律知识普及等。2021年1月15日前,完成对村两委与驻村干部有关“2020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培训、项目资产、巩固拓展、问题整改专题培训;2021年1月20日前,完成对帮扶干部有关宣传培训;2021年2月5日前,完成对贫困群众的全覆盖培训。

(二)抓项目资产

1.完善村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一是把握总体要求。严密关注村里脱贫不稳定户、因重大事故或突发状况引起致贫返贫风险人员,制定“一户一策”,积极争取项目支持,确保实现已脱贫人口持续稳定增收不返贫。二是明确工作重点。根据自治区、市委以及县委要求,2021年项目项目申报以产业发展、就业为重点,严格遵循项目申报程序进行编报。

2.规范扶贫资产管理。进一步完善村级扶贫资产管理制度体系,落实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责任,明确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范围、类型、内容和工作程序,确定管护主体,规范经营性资产收益的分配使用,提高管理工作水平。同时,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产风险防控机制,提前预判资产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定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进行评估研判,查找分析原因,分类分级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日常监控台账,确保扶贫资产运营合理合规、管护到位、收益稳定。

(三)抓巩固拓展

1.保持脱贫攻坚政策总体稳定。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根据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以及乡党委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保持“五个不变”,做到村级扶贫领导小组不变、扶贫工作站不变、第一书记与支部书记一起抓不变、“双组长”责任制不变、各级帮扶关系不变,多措并举巩固脱贫成果。

2.做好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紧盯因病、因学、因残、因重大灾害、突发事件、疫病疫情等容易引起易返贫致贫因素,完善“实时监测、即时预警、未返即防”的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机制。一是明确对象精准预警,对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标注或录入的66户238个已脱贫人口(含4户19个脱贫不稳定户)和2户8个边缘易致贫人口及时纳入监测预警范围。二是即时预警迅速响应,对监测预警的结果分析研判并及时处理,研判后不需要实施动态帮扶的则直接消除风险,需要帮扶的立即启动帮扶机制,实施帮扶措施。动态更新边缘易致贫户和脱贫不稳定户动态帮扶和风险消除台账。三是坚持学习常态化,村干部与驻村工作队通过针对性的学习相关政策文件,正确理解掌握监测预警机制。

3.抓好边缘易致贫户提升。加强边缘易致贫户实名制台账管理,全面开展边缘易致贫户致贫风险排查,以解决边缘易致贫户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为重点,从产业就业、医疗保障、教育资助、综合保障、防贫保险、扶志扶智等方面精准制定“一户一策”帮扶方案,全力抓好边缘易致贫户提升。

4.抓好脱贫不稳定户巩固。建立干部走访排查、行业单位数据筛查、农户自行申报预警机制,紧盯脱贫不稳定户中的重点人群,关注因病、因灾返贫等重点领域,瞄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实时监测、即时预警、未返即防,把返贫致贫风险降到最低;全面开展脱贫不稳定户返贫风险排查,制定针对性“一户一策”帮扶方案,确保持续增收不返贫。重点做好产业、就业和消费扶贫工作,帮助有劳动力的脱贫人口提升能力素质,激发内生动力,通过劳动增收;对无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落实综合保障措施,确保不落一户一人。

5.抓好产业就业。认真做好产业扶贫和就业扶贫总结,为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向乡村振兴有序衔接提供理论和实践基础;认真整理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档案;对已建立的产业、就业等进行梳理完善,提高质量;落实好以产业促增收、以产业带就业各等项措施,拓宽带贫益贫巩固提升的能力。

6.抓好乡村振兴衔接。着力提升脱贫质量。将产业、就业、教育、生态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证脱贫的质量与可持续性发展。坚持发展产业强基础,调整优化扶贫产业结构,延伸农业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推动农业与农副产品加工等二产深度融合,与文化、电商、等交叉融合,健全联农带农强农有效激励机制,多方式构建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多分享产业融合发展带来的增值收益。促进就业稳增收,通过产业就业、疆内外转移就业、龙头企业及乡村车间拉动就业、项目建设带动就业等多种途径,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全就业、人人有活干、月月有收入。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做好院内院外“六件事”,因村制宜建设美丽乡村,推动村容村貌整洁向生态宜居转变。强化新风尚与新面貌,建强意识形态阵地,推动村级文化艺术发展,让农民群众既“富口袋”又“富脑袋”。全面强化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

7.抓好精准扶贫档案。一是抓好脱贫攻坚总结。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地委、县委以及乡党委工作安排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开展我村脱贫攻坚总结工作,讲好库木墩村脱贫故事,为叶城县脱贫攻坚工作总结提供丰富的影像资料,为建党100周年献礼。二是抓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精准扶贫档案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落实档案管理要求,对照精准扶贫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进行分门别类整理,确保分类准确、整理规范。要安排专人负责,积极协调经费投入,严格档案安全保管制度,配齐相应设施设备,改善档案管理的基础条件,确保安全保管。

XXX乡XX村村委会

2020年12月25日

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第三篇】

2021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起始年。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接的决策部署,我们对标对表区委、区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战略部署,坚定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精心组织,强力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机制,健全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子女就学资助体系,持续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现将我区今年巩固教育脱贫成果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春季,全区脱贫户(监测对象)子女在校共326人:学前40人、义教192人(小学110人、初中78人、特教4人),高中29人,中职39人,大学26

2021年秋季,全区脱贫户(监测对象)子女在校共313人:学前30人、义教170人(小学103人、初中62人、特教5人),高中29人,中职48人,大学36。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局党委多次召开班子会研究部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并印发了《2021年月湖区教育帮扶工作重点》(鹰月教体字〔2021〕2号)、《关于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鹰月教体字〔2021〕71号)落实省、市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严格落实乡镇、学校双负责机制,通过开展乡镇、学校双负责,全面掌握了脱贫户(监测对象)子女的就读信息,为实现教育帮扶资助政策全覆盖夯实了基础。

(二)精准比对,持续做好学生资助工作。

加强数据比对工作,不遗漏一名适龄儿童入学情况,做到所有适龄儿童去向明确。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把各项资助精准到人,确保了脱贫户(监测对象)子女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全覆盖,从根本上消除失学辍学现象。

1.学前教育资助。对在经教育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实现了国家资助政策全覆盖,每人每学期发放资助金750元。2021年春季,我区学前教育建档立卡子女40人享受学前教育补助政策,补助金共计3万元;2021秋,我区学前教育脱贫户(监测对象)子女30人享受学前教育补助政策,补助金共计万元。全年补助金合计万元。

2.义务教育生活补助。认真做好脱贫户(监测对象)学生生活补助工作,小学阶段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每人每学期250元;初中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每人每学期625元、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每人每学期元。2021年春季,我区义务教育脱贫户(监测对象)子女192享受生活补助政策,补助金共计6万元;2021秋,我区义务教育脱贫户(监测对象)子女170人享受生活补助政策,补助金共计万元。全年补助金合计万元。

3.普通高中资助。2021年春季,我区就读高中脱贫户(监测对象)子女27人享受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学期1250元,资助金额共计万元;2021秋,我区就读高中脱贫户(监测对象)子女26人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金共计万元;13名脱贫户(监测对象)子女参加高考并录取了高校,均享受了每人5000元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全年资助金合计万元。

4.中职资助。2021年春季,我区就读中职脱贫户(监测对象)子女31人享受国家中职助学金每人每学期1000元,资助金额共计万元;2021秋,我区就读中职脱贫户(监测对象)子女39人可享受国家中职助学金,资助金共计万元。全年资助金合计7万元。

(三)常态化监管,抓好控辍保学。

对因身体残疾在家无法到校有学习条件的适龄儿童,我们按照“一人一案”原则,采取送教上门形式予以受教育保障。2021年春季对1名因身体残疾无法到校有学习条件的脱贫户适龄子女采取了送教上门方式;秋季对3名因身体残疾无法到校有学习条件的脱贫户(监测对象)适龄子女采取了送教上门方式,保障了他们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力。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没有辍学现象。

(四)精准对接,确保异地就学教育资助落实。

为确保区域外就读学生能够精准享受资助政策,一是加强与市内兄弟区、市的数据沟通;二是为所有市域外就读学生向其所在学校寄送学生身份告知函;三是压实镇(办)主体责任,督促镇(办)在摸底调查过程中必须对摸底信息进行核对,与学生就读学校联系,告知对方学生身份,确认资助政策享受情况,确保资助精准落实。

(五)分校推进,实施新建、改扩建工程。

优先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将农村学校全部纳入“全面改薄”规划,优先安排建设项目,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和“分项、分校推进”的原则,确农村学校校舍、教育装备、运动场地、生活设施等逐步达到国家办学条件基本要求,农村学校改薄工程已全部完成,实现全区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基本均衡。

编制完成《月湖区2019-2021年义务教育规划》,完成《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项目规划》及相关数据的填写、上报;市七中学生宿舍楼已竣工使用;市一小新城校区建设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童家中心幼儿园综合楼主体工程已竣工;市八中已如期开学;市一小老校区改扩建项目设计方案正在完善中。

稳步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着力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13个城镇配套幼儿园治理全面实施,全区8个2000人以上行政村,已完成了公办园建设任务,新增幼儿园学位2250个,公办园幼儿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为100%,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85%。全面完成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任务。

(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新时代教师专业水平。

一是不断完善教师补充机制。2021年面向社会择优招聘了87名教师、从区外选调了30名教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型岗位向社会聘用教师,进一步优化了教师结构,有效缓解了月湖区农村教师队伍年龄偏大、农村薄弱学校师资不足、学科结构欠优等瓶颈问题。二是保障教师待遇。落实乡村教师工作补贴、边远山区教师特殊津贴和教师绩效奖,实现教师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标准,2019年、2020年,教师绩效奖按人均个月已全部发放到位,全区义务教育教师年均工资收入略高于公务员。从2020年1月开始,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会福利、防暑降温费均由财政统筹安排发放,班主任津贴由财政补足。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教师减负十八条》,转发了省市实施意见,组织专题学习,着手起草月湖区教师减负具体实施意见。四是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全区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实施意见》等配套文件,严格落实人社部门核定中小学机构编制、岗位总量,实行动态调整的工作机制,统筹调整交流各学校教师,从内部挖掘潜力,促进师资科学、均衡配置。“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正在推进。

(七)实施家校互动,关爱留守儿童。

建立健全家校联系,班主任老师期初、期中、期末能与留守儿童进行家访或电话家访,了解留守儿童的在家情况。每学期会指导留守儿童给父母写信或通话一次,增强他们与父母的情感交流。各校制定了留守儿童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关爱活动,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特殊关心和监护,全方位关注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在校园里做到对“留守儿童”三个优先:学习上优先辅导,生活上优先照顾,活动上优先参加,为留守儿童创设了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大力推动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继续做好各类学生的资助工作,常态化抓牢控辍保学。充分发挥政府投入在教育事业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将财政资金安排的各项教育政策、项目和工程,最大限度提升办学水平,促进月湖教育更好更快发展。

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第四篇】

年是全面决胜脱贫攻坚、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为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推动我县稳定实现由贫转强、跨越发展,根据中央、省、州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精神及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切实做好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以实现“一脱贫三促进六个全覆盖”为核心目标,以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为重点,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扎实推进“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清零,补齐短板弱项,高质量完成剩余脱贫任务,全面巩固脱贫成果,确保如期脱贫不落一人、稳定脱贫返贫可控、和谐脱贫社会认可,实现全县整体脱贫。

、工作目标

(一)确保剩余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到2020年底,确保全县国家现行标准下未脱贫的1605户3999名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二)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和新增贫困人口。巩固提升116082人脱贫、227个贫困村出列的脱贫成果,进一步提升脱贫质量,确保“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全部清零,确保村级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确保已脱贫户稳定脱贫不返贫,确保贫困人口不新增,确保全县与全国、全省、全州同步全面进入小康。

三、具体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剩余贫困人口脱贫

1.开展全面调查。一是组织结对帮扶干部对1605户3999名未脱贫人口入户调查,全面准确掌握未脱贫对象家庭成员、吃穿情况、住房保障、安全饮水、主要收入来源、劳动能力、就学就医、发展需求及主要致贫原因等情况;二是对未脱贫对象分类管理,并紧扣致贫原因,按照一户一策、一户一帮、一户不漏、一人不落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制定到户、到人帮扶措施。

2.综合施策完成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任务。综合施策全面完成脱贫任务,确保不落一人。一是严格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无因贫辍学;巩固未脱贫人口全部参保、全部实行家庭医生签约;重点对未脱贫对象开展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分配,监测住房安全状况,确保住房安全有保障;进一步改善未脱贫人口安全饮水条件。确保义务教育、住房安全、医疗救助、饮水安全100%有保障;二是全面推进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线”融合,坚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农村低保对象“符合条件、互相纳入”;落细落实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扶持等综合社会保障政策,加强农村低保动态监测,推动低保调标落到实处,稳步提高救助水平,实现应保尽保;三是深入开展“户帮户亲帮亲、互助脱贫奔小康”行动,加强“老病残”等特殊贫困人口帮扶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基本生活的困难群众;四是对部分有劳动能力的剩余未脱贫人口坚持通过发展生产增收,确保有产业发展能力、意愿的未脱贫户产业扶持全覆盖,与新型经营主体利益联结全覆盖,未脱贫户都有至少1种增收致富门路,重点对未脱贫人口推行“以购代捐”等形式支持发展产业;五是对有劳动能力的未脱贫人口,精准实施就业扶贫,拓宽就业渠道,提高劳动组织化程度,推动扩大贫困劳动力就业参与度,优先保障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为脱贫对象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六是防止为脱贫而脱贫,杜绝算账脱贫、虚假脱贫和突击脱贫。

(二)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

3.保持脱贫攻坚政策总体稳定。坚持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一是对已退出的贫困村和贫困人口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加大精准帮扶力度;二是强化基层帮扶力量,做到驻村工作队伍不撤;三是强化脱贫攻坚工作监管督导工作,对工作松劲懈怠的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及时提醒,对工作作风不实、脱贫攻坚不力的行为及时纠正。

4.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制定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严把贫困退出质量关。一是对已脱贫人口开展全面排查,认真查找漏洞缺项,分类精准施策,逐户对账销号;二是重点关注脱贫监测户和未纳入建档立卡的边缘户、低保户、残疾户、散居特困人员等对象,及时将返贫人口和新致贫人口及时纳入帮扶,加大对大病重病户、意外受灾户的临时救助力度,防止返贫、漏评、错退和新致贫现象发生;三是加强部门数据信息比对,实现信息数据共享、问题全面清零。

5.突出抓好产业扶贫。坚持主导产业引路、特色种养结合、帮扶主体带动,因地制宜引导贫困户发展产业,力争有劳动能力和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户每户有1个产业增收项目,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委托帮扶或股份合作帮扶方式获得稳定收益。实现有贫困户的村(社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全覆盖,发展产业的贫困户与帮扶主体利益联结全覆盖。确保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稳定达5万元以上,非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稳步发展。一是全面建立全县产业扶贫台账,落实“一户一策”帮扶措施;二是巩固发展柑橘、百合、烤烟、特色养殖等主导产业,积极培育油茶、茶叶、菊芋等新兴产业,采取帮扶主体带动,因地制宜引导贫困户发展产业的方式,确保有劳动能力和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户每户有1个产业增收项目,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通过委托帮扶或股份合作帮扶方式获得稳定收益;三是按期兑现产业扶持资金,全面铺开实用技术培训,积极推动小养殖、小庭院、小作坊、小买卖“四小”经济加快发展;四是盘活集体资产、创办经营实体、发展集体经济产业、入股分红、服务创收等模式,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同步对光伏、小水电等已产生效益的集体经济项目,进一步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收益稳定到位;五是防范发展产业失败风险,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造成产业发展影响较大的贫困农户和经济组织由相关单位专门制定扶持方案,加大技术指导和资金倾斜力度;六是继续实施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和精准扶贫特色农业保险项目,对发展产业的贫困户给予金融支持和保险保障。

6.创新开展消费扶贫。积极创新扶贫方式,以消费扶贫为抓手,扩宽贫困户增收渠道,促进扶贫产品销售,实现我县扶贫产业健康发展,一是组织好扶贫产品货源,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精准对接大中城市对优质产品的需求,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二是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模式,政府支持平台建设,协调提供各类优惠政策,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创新消费扶贫试点;三是发挥定点扶贫的国家农业农村部、济南市市中区、长沙市对口帮扶地区在消费扶贫方面的作用,加大消费扶贫力度;四是坚持线上线下结合的销售方式,畅通消费扶贫渠道。依托社会扶贫网、消费扶贫公共平台等电商平台,动员各类市场主体设置消费扶贫专柜、专店等,构建线上线下结合的销售体系,为市场主体和消费主体销售、购买扶贫产品提供便利。

7.规范实施扶贫小额信贷。瞄准有条件、有意愿发展脱贫产业的贫困户,实施扶贫小额信贷项目,落实扶贫小额信贷利率、财政贴息、风险补偿等政策,推动金融与产业扶贫的精准对接,稳步推进扶贫小额信贷,扩大贷款覆盖面,力争贫困户获贷率和贷款规模有较大增长。建立完善小额信贷风险防控机制,有效化解和防范金融风险,确保每月累计逾期率控制在省定范围以内。

8.深入实施就业扶贫。锁定有就业愿望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创业目标,坚持因地制宜、因户施策、按需设岗。实现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加收入。一是完成贫困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省定目标任务;二是稳定现有2163人农村公益性岗位,服务易地搬迁新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三是新增扶贫车间8个以上;四是全面落实就业扶贫补贴补助相关政策,完成就业前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4000人,贫困家庭“两后生”培训270人以上,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750人以上。

9.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一是落实后续帮扶主体责任,统筹协调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村组、结对帮扶责任人,因户因人精准制定帮扶方案,对已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已脱贫户加强后续产业发展和转移就业扶持,确保有劳动力的搬迁户至少有1个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切实解决搬迁群众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问题;二是强化特色扶贫产业项目带动,做好劳务协作服务,因地制宜建设扶贫车间,安排公益性岗位,确保搬迁群众就业有门路、增收有来源;三是加强安置区社区管理和服务,出台相关管理制度,完善迁入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尽快完成新搬迁房产权认定工作,加快促进搬迁人口融入当地社会。同时,做好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的转移接续工作,确保搬迁群众社会保障不断档、不脱节、不漏人。

10.全面落实教育扶贫政策。一是全面实施教育扶贫资助政策,落实义务教育“三免一补”、高校助学贷款等普惠政策和贫困低保户学生学前教育减免保教费、高中阶段免学费、泛海助学、职业学历教育补助,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子女残联系统教育资助等特惠政策,实现对贫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帮扶、精准资助全覆盖;二是认真落实控辍保学“双线三级”责任,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重点核查因厌学或早婚辍学情况,确保没有一个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少年儿童因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力争全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和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率等主要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三是不断改善乡村办学条件,建设好以贫困家庭学生为主的芙蓉学校,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11.巩固完善健康扶贫政策。一是巩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制度。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参保率达100%、贫困人口大病救助率达100%,重点关注贫困家庭新增人口漏保情况;开展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二是整合多种保障政策,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医疗总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5%;对农村贫困人口患47种特殊慢性病患者实行特殊病种门诊补助,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5%;三是继续实施农村贫困人口住院治疗“先诊疗,后付费”和出院“一站式”结算优惠政策;四是继续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建立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档案,定期开展免费体检、随访服务,确保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率达100%;五是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加快村级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提高村医待遇。

12.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一是全力做好危房改造工作。对“4类重点对象”和农村经济相对困难的非4类重点对象农村唯一住房因维护不科学或因灾受损等原因新增成为C级或D级危房及时改造达标;对新增4类重点对象危房及时改造达标;对“4类重点对象”住房在2016年以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等相关住房保障政策,但现在住房安全质量不达标的住房及时改造达标;二是精准做好农户档案信息录入。建立健全农户档案,梳理完善农户档案信息,及时对接国扶系统数据,确保“危改系统”与“国扶系统”数据相互关联,符合逻辑,真实一致;三是持续做好危房改造“回头看”,切实整改突出问题。在2019年质量安全大排查大整改、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排查的基础上,对2014年以来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全面开展“回头看”,对排查掌握的问题建立清单和台账,切实整改质量不过关、功能设施不齐全、建新未拆旧、优亲厚友等相关突出问题。

13.大力实施生态补偿脱贫工程。实施生态转岗脱贫、生态补偿脱贫、生态造林脱贫三项工程,直接巩固提升脱贫人口5500人脱贫质量,惠及脱贫人口8万人以上。一是实施生态转岗脱贫工程。全面落实1297名生态转岗护林员工作,加强护林员动态管理;二是实施生态补偿脱贫工程。全面落实万亩生态公益林补助,兑现补助资金2178万元;全面落实万亩天然商品林保护补助,兑现补助资金1273万元;兑现新第一轮退耕还林、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资金1244万元。确保生态补助资金发放准确率、发放到位率达100%;三是实施生态造林脱贫工程。实施以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为主的面上造林,完成新造林面积万亩;巩固油茶产业建设成果,稳定种植面积在10万亩以上,加大抚育管理力度,及时组织补植,确保油茶苗保存率在95%以上;四是在实施生态造林工作中,注重劳务用工向尚未脱贫或者已认定脱贫但按规定仍继续享受相关扶贫政策对象倾斜,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14.进一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一是进一步提高农村道路通畅通达水平,加大农村安保工程建设、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力度,全面完成贫困地区25户以及100人以上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任务,确保有条件的行政村全部通客班车;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管理,明确农村道路管理责任,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二是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任务,统筹布局农村饮水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国家、省饮水安全标准,切实抓好全县农村供水保证、水质安全和用水方便工程建设,着力解决部分地区季节性缺水和部分村寨饮水安全工程后续维护管理不到位等安全饮水困难问题,确保全县贫困村安全饮水问题全部解决;三是按计划和标准完成贫困村农网改造升级,确保居民端电压合格率、供电可靠率、村户均配变容量全部达标,户表改造全部完成,进一步提升全县农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四是完善网络通讯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引导基础通信企业加大投资力度,大力提升农村宽带用户接入速率和普及率,实现全县所有行政村通光纤网络和4G网络全覆盖。

15.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一是全面建强村党组织。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全面强化贫困村党组织领导,切实提升贫困村党组织组织力,加大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培育力度,深入开展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排查整顿,鼓励引导村党组织和党员领办新型经济组织,注重在脱贫户中培育致富带头人、种养大户和入党积极分子,形成“支部破难题、党员树标杆、能人建平台、群众立精神”的生动局面;二是完善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后续建设。确保所有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党建服务设施、便民服务设施、文体活动设施、农业服务设施、医疗服务设施等功能完善和正常运转;三是深化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大力开展贫困村综合环境治理,以农村污水处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整治为重点,推进“美丽家园”建设;四是推行以“学习互助兴思想、生产互助兴产业、乡风互助兴文明、邻里互助兴和谐、绿色互助兴家园”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互助五兴”基层治理模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效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加强农村移风易俗工作,引导贫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形成党组织核心引领、党员带动、群众参与、互助共进的基层治理生动局面。

16.补齐脱贫攻坚工作短板。一是补齐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短板。对2016年以来用各级扶贫资金建设的扶贫项目资产进行确权登记和管理维护,积极探索新型经营模式,鼓励村社分开,政经分离,切实提高扶贫资产的使用期限和效益。二是补齐内生动力提升短板。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加快补齐贫困群众的“精神短板”和“能力短板”。强化贫困群众的脱贫主体地位,大力开展参与式扶贫;改进帮扶工作方式方法,完善健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开发公益性岗位等帮扶机制,防止政策养懒汉;加强对贫困群众的思想教育引导,开展脱贫致富典型的评选和推介,激活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三是补齐社会扶贫短板。进一步理顺社会扶贫机制,凝聚社会合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重点抓好“社会扶贫网”维护管理,落实好“户帮户亲帮亲”活动,开展好社会扶贫日活动,管理好社会捐赠,服务好中央单位定点扶贫、东西部扶贫协作、长沙市对口帮扶的交流对接、争资上项工作。

17.积极应对扶贫领域风险防控。一是防范易地扶贫搬迁稳不住的风险。做好产业、就业后续扶持工作,强化特色扶贫产业项目带动,做好劳务协作服务;加强安置区社区管理和服务,完善迁入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确保贫困户“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二是防范已脱贫对象返贫的风险。把防止返贫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强化“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帮”,对新增贫困人口要及时纳入,对返贫人口加大帮扶力度,严格落实低保渐退机制和贫困保障要求,促进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两线”融合,加大对贫困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贫困群体救助帮扶力度,研究解决困难群体因病、因灾等致贫的临时救助机制,坚决杜绝“一兜了之”;三是防范扶贫小额信贷还贷难的风险。按照风险防控“五步工作法”,分类妥善处置逾期贷款,确保扶贫小额贷款每月逾期率和不良率均在1%以下;加强扶贫小额贷款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四是防范产业扶贫失败的风险。防止扶贫资金投资饥不择食,投资出去收不回来;五是防范扶贫项目工程质量安全不达标及资金使用不精准风险。严格按照扶贫项目工程的设计立项、招投标、建设施工、竣工验收、项目公示、资金拨付等规范流程把关,确保扶贫项目工程进度、质量、管理、效益达标,资金使用精准不趴账;六是防范扶贫信访舆情的风险。坚持守土尽责,高度重视国家、省、州等信访件,加强扶贫舆情监测管控,建立健全涉贫信访六个制度,落实好扶贫涉访问题“五个一”包案制度,迅速核查、妥善处置、及时回复,决不能掉以轻心影响全县脱贫攻坚大局。

18.抓实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驻村帮扶,对贫困村及贫困人口100人以上的非贫困村的全覆盖和对所有贫困户结对帮扶的全覆盖工作,贫困村驻村工作队员不少于3人,贫困人口超过100人的非贫困村工作队员不少于2人,驻村时间每月不低于20天;二是加大对工作队员和结对帮扶责任人的培训力度,积极增强他们的主动作为意识和脱贫攻坚能力;三是脱贫攻坚期内,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脱贫退出后,继续开展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帮扶重点转移到巩固产业发展等可持续性帮扶上来,直至稳定脱贫。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求,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继续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继续坚持县级领导脱贫攻坚包乡包村责任制;继续坚持由行业部门、驻村单位、乡镇(街道)、支村委逐级抓落实的联动责任制。各行业扶贫牵头单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专题调度,各驻村帮扶单位每2个月至少研究一次驻村扶贫工作并组织开展结对帮扶,各乡镇(街道)每月至少研究一次脱贫攻坚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本单位、本行业扶贫工作任务。

(二)强化资金保障。一是坚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不减,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力度不减,行业部门资金、项目、资源向扶贫领域倾斜;二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管,规范扶贫项目资金的统筹、拨付和使用,扶贫项目必须从脱贫攻坚项目库中选取,招投标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督”平台作用,确保扶贫项目、扶贫资金及时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强化基层基础。一是全面排查解决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及早发现问题并整改到位。重点排查“两不愁三保障”“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脱贫”“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等方面突出问题;二是选优配强驻村队伍。组织开展扶贫干部轮训,打造一支懂业务、会干事的扶贫队伍;三是加强贫困对象动态管理。根据贫困对象的实际情况及帮扶实效,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实行分级管理。逐级建立县、乡、村分级管理和分类管理台账:未脱贫户为一级,提高兜底保障水平,进一步强化帮扶措施,加大帮扶力度,确保稳定脱贫;已脱贫但家庭人均纯收入在4500元以下的为二级,从公益岗位、产业联结等方面予以倾斜,确保其实现稳定增收不返贫;已实现稳定脱贫的为三级,全面落实脱贫不脱政策要求,定期监测防止返贫。

(四)从严挂牌督战。参照国家和省里模式,对脱贫难度较大、巩固脱贫成果任务较重的地区及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进行挂牌督战,对挂牌督战的乡镇、村、单位从资金分配、政策倾斜、人员调配等方面重点保障,同时加大督查、指导、调度的力度。一是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450人以上和未脱贫人口在25人以上的68个重点村挂牌督战;二是对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超过500人的4个重点安置点挂牌督战。

(五)强化考核问责。一是把巩固提升情况与对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的年度考核情况结合起来,在考核中抽样了解对已脱贫对象的后续帮扶情况,对脱贫质量不高、工作不落实、政策不到位、作风不扎实造成返贫现象的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二是考核分类。根据年度考核得分,从高到低,乡镇和县直及驻县部门分别确定好、较好、一般、较差(在中央、省级、州级年度实地考核中出现重大失误影响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导致全县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考核排名靠后)四类;三是考核结果运用:评估结果纳入全县年度绩效考核评估范围,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名义予以通报,日常考核由县脱贫攻坚联合办负责。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等次、干部选拔任用、执纪问责的重要依据。

(六)统筹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认真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把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优先任务。乡村振兴相关支持政策优先向贫困村倾斜,持续改善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贫困人口的发展条件,增强“造血”功能,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第五篇】

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要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为扎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安排部署,切实落实2021年度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重要论述为行动指南,紧抓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升契机,以加大衔接资金投入为基础,以推进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为抓手,以严格督促检查和资金监管为保障,以提高财政衔接资金绩效为目标,着力推进财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如期完成财政部门乡村振兴工作任务。

二、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

根据市委、市政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市财政局将重点围绕衔接资金投入、统筹、监管、绩效4项工作任务,结合上级财政部门的职责分解和积极履行行业职责要求,通过各部门协作配合,进一步做好七个方面工作。

(一)衔接资金投入

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摘四不摘”要求,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当年清理回收可统筹使用的存量资金中50%以上要用于精准扶贫,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15%增列专项扶贫预算,财政专项扶贫投入不低于上年度”总要求,目前预算股、农业股已基本完成编制2021年衔接资金投入预算,下一步,要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另外,根据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资金使用方案,财政部门及时将资金拨付到市扶贫专户,督促市乡村振兴局拨付到位,切实保障衔接资金投入政策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预算股。责任单位:国库收付中心、农业股。

(二)衔接资金统筹整合

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由局乡村振兴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有关责任股室积极配合,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建立贫困县资金整合机制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细化和明确统筹资金项目,各有关股室要根据股室职责及时列出资金统筹清单,凡涉及统筹范围内资金、上级安排及本级安排、当年安排及结转资金,做到应统尽统。原则上计划统筹金额应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至12%左右;实际统筹率不低于80%,资金拨付率不低于80%。农业股迅速形成赤壁市财政衔接资金专项统筹方案经局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同意后并报省财政厅备案。同时,适时对统筹方案进行优化调整,按省定时限,必要时在当年8月份、11月份进行统筹调整,真正做实做细统筹。

牵头单位:局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农业股、预算股、经建股、社保股、教科文股、商贸股、企业股、金融股、行政政法股、经管局、农财局。

(三)衔接资金监管

1、出台产业发展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完善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

按照中央、省、咸宁市关于产业发展奖补有关政策,由农业股牵头,出台赤壁市产业发展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产业发展奖补项目资金的管理,充分发挥产业发展奖补项目资金的效益,真正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按照省、咸宁市关于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管理相关政策,联合市乡村振兴局,完善赤壁市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切实加强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监管。

牵头单位:局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农业股、监督局。

2、完善衔接资金动态监控。国库收付中心、局乡村振兴办为衔接资金动态监控的主体单位,按照《赤壁市财政衔接资金动态监控工作规程》要求,对纳入平台管理的各项数据实施动态管理,对各级各类财政衔接资金预算分配下达、资金支付、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执行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实行专人负责制,股室股长负相关主体责任,监控平台数据上网前股室股长必须严格把关。衔接资金动态监控情况实行月报制,由各相关股室每月报送到局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分析汇总有关情况,对财政衔接资金动态监控推进缓慢、预警整改不及时等情况进行提醒,逾期未处理的要进行通报,确保衔接资金分配下达进度100%、预警信息处理率100%、绩效目标规范填报率100%、支出进度不低于92%的目标。

牵头单位:国库收付中心、局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农业股、预算股、经建股、社保股、教科文股、商贸股、企业股、金融股、行政政法股、信息中心、经管局、农财局。

3、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

财政监督局、局乡村振兴办要把常态化监督检查作为提升财政资金效能的重要抓手,做好中央、省、市专项巡视、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反馈问题整改、衔接资金审计以及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持续开展衔接资金监管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创新乡村振兴领域资金、项目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进一步强化工作作风,加强日常监督频次,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提高监督检查覆盖面、延伸度,对各乡镇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落实各项监督检查资金类别不少于50%,落实各项监督检查每个乡镇抽查不少于20%的村,每个村抽查不少于10%的贫困户要求。对重点乡镇、重点村,集中精力,把问题查透,抓住深层次的问题,以点带面,全面提升监督检查的权威和绩效。强化检查信息披露和结果运用,对监督检查反馈的普遍性问题和容易出问题的环节,通过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加以规范,进一步提升制度的约束力;对于已暴露的问题要找准短板,迅速解决;对未暴露出来的问题,要主动介入、抓早抓小,及时有效遏制。所有发现的问题一律举一反三,一律落实跟踪督办,重大问题一律线索移送,最终确保所有问题清零。

牵头单位:监督局、局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农业股、社保股、教科文股、经建股、金融股、预算股、国库收付中心、农财局。

(四)衔接资金绩效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由预算股牵头,有序开展2020年和2021年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管理相关工作。各相关股室根据对口监督的原则,及时跟踪督办衔接资金使用,切实发挥衔接资金绩效,确保衔接资金各项绩效管理工作同时期处于全省、咸宁市先进水平。

牵头单位:预算股。责任单位:农业股、经建股、社保股、教科文股、商贸股、企业股、金融股、行政政法股、信息中心、农财局。

(五)衔接资金公开公示

有关股室根据年度衔接资金有关情况,结合中央、省级层面资金清单,确定本年度衔接资金公开公示清单,报局乡村振兴办备案,局乡村振兴办协助信息中心在相关网站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公开的内容包括资金分配文件、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目标等信息。

牵头单位:局乡村振兴办、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农业股、预算股、经建股、社保股、教科文股、商贸股、企业股、金融股、行政政法股、经管局、农财局。

(六)加强乡村振兴政策学习

紧扣中央、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指示精神,学思践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讲话精神,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全体干部参与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大学习”中来。多层次组织财政干部参加集中学习、开展业务培训和专题讲座,加强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重要论述进行学习、解读和讨论。各党支部在“主题党日”和支部会上进行集中学习和讨论,有关学习和讨论记录报局乡村振兴办汇编。

牵头单位:人事股、党办。责任单位:各党支部、局乡村振兴办。

(七)扎实开展驻村帮扶

根据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工作要求,2021年,市财政局驻车埠镇枫桥村、勤俭村、黄土村工作队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重点,持续推动脱贫攻坚成效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建立防返贫保障机制,做好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的监测和帮扶,根据各帮扶村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工作具体情况,落实完成“十件实事”,制定好时间表、任务图,切实加快力度,逐一高效落实到位。

牵头单位:各驻村帮扶工作队。

三、有关要求

为切实掌握各股室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开展进度,推动财政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职责落实,从7月份开始各股室落实情况专报制度,每月最后一天(节假日顺延)将《2021年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月报表》报送至市财政局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同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分析汇总后报局领导阅示,2021年各股室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作为局对各股室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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